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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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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若不是黎虞提议坚壁清野,只怕现在已经全完了。

    城墙上的守军动起来了,无数的石头、滚木开始送上城墙,弓箭手就位,将士们各司其职。

    看着布防完毕,姜文焕下了城墙。

    主将不仅不布防,反而退下城墙不敢应战?

    怂到家了!

    似乎不对。。。。。

    姜文焕下了城墙之后,领着一名家将,上马,勒令开城门,一气呵成。

    “戎人要与我一会,那便去会会他们!你为我击鼓。”

    姜文焕傲气道,家将无奈击鼓,随后,城门开了。

    无皋王与余吾王对视一眼,看到彼此眼中的讥讽之色。

    无皋王开口道:“姜将军倒是颇有胆气,竟敢以三十余骑直面千军万马,若此地有酒,当共饮!以表敬意!”

    “酒在此。”

    姜文焕随手抛过去一个酒囊。

    无皋王一愣,还真有啊?

    打开酒囊,便有一股异香,不由得嘴馋。

    戎人首先馋商人的粮食,再次馋的就是商人的美酒,最后才是馋商人的女子。

    咕嘟咕嘟大口喝下,无皋王将酒囊扔在地上,道:“好酒!姜将军可是要将此酒当做贺礼赠与我部?”

    姜文焕大声道:“酒里有毒。”

    无皋王面色大变。

    姜文焕大笑:“我又怎会耍这种手段?杀你们,一人一刀足矣!”

    无皋王被落了面子,面色不渝,道:“姜郡守,我敬你胆气,你却如此调笑于我?是欺我大军无胆?”

    余吾王打着圆场,道:“我观将郡守年纪不到二十,又未娶妻,小女正值青春年华,不若两家婚配,如此一来,将军只需送上聘礼,我等自会退去,将军也能守住黎城,保军民平安,往后每年只需稍稍送些礼,证明两家之友,便再无边患,岂不美哉?”

    的确,姜文焕身为东伯侯之子,当朝纣王的小舅子,十七岁还没娶妻,有些奇怪,换做别的贵族诸侯,孩子都生了。

    “哈哈哈哈哈!匈奴未灭,无以家为!势必斩你二人首级作足球来踢!”

    说着,姜文焕弯弓搭箭,一箭射出,箭还没到,人就策马冲了上去。

    这是什么操作?送死?

    无皋王、余吾王惊愕之际,箭至,正中无皋王左眼。

    无皋王捂着眼睛,余吾王见此,先携着无皋王退入大军之中,再调度将士围杀姜文焕。

    可。。。。

    姜文焕入了大军之中,斩将刀起手就杀了三十几人。

    无皋王怒了,眼珠从疮口内迸出,血流遍地,痛不可忍。

    又恐有乱军心,于是传令道:“敢有乱者,斩!”

    姜文焕单刀匹马,在大军中左冲右突,到处径过,人莫敢当,有相拒者,刀砍鞭打,死者无数。

    无皋王与余吾王尝试让人放箭,可根本伤不到姜文焕不说,射杀的自己人都比姜文焕身上流的汗要多。

    姜文焕杀了一阵,微微出汗,杀爽之后突围而出,无皋王与余吾王见此,遣族中百员猛将追出。

    百员戎将,抖擞神威,骤马追来。

    姜文焕也不走了,大喝一声,反身冲入敌阵,手起刀落,纷纷落马。

    杀了一阵,姜文焕又往城中退去,剩下的戎将聚在一处,暗自道:“姜文焕仅一人,可再追!”

    众人又追,姜文焕恼火,他都砍饿了,回城吃顿饭也不让?赶着送死?

    他大怒道:“鼠辈何故不惜命也!”

    又提刀骤马,杀入敌阵,手起刀落,又是数人坠马。

    戎将连追四五番,追到只剩三人,面面相觑,这还追不追了?

    再追团灭了。。。

    “开城门!”

    姜文焕浑身是血,在城门下喊道。

    两支西戎部族竟不敢再追,无人敢越过最初姜文焕射箭的那块石头。

    城门守将目瞪口呆打开城门,姜文焕策马,缓缓走入城中。

    临末了,策马转身,面对着城外大军,好似嘲笑一样,拍了拍胯下胭脂马的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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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神威天将军(加更)

    无皋王与余吾王很烦躁。

    姜文焕的武力值超乎正常人的理解范围。

    现在他们可以放弃围城,往其他地方劫掠一番,可两人没有丝毫撤军的意思。

    被一个人打成这模样,要是就这回了族地,必然被其他部族所耻笑。

    所以,他们不仅要继续打,而且还要攻下黎城。

    姜文焕再勇,还能一个人把大军屠干净不成?

    而且无皋王与余吾王很清楚,黎城内可不是一条心。

    第二天,戎人开始攻城了。

    姜文焕再次出城迎战,身边比昨天多了十个家将,战绩和昨天差不了多少,一点伤没受,把戎人砍得不敢过石。

    第三天,姜文焕身边有家将以及护卫百名,血流成河。

    第四天,姜文焕身边除了家将护卫,多了些追随而出的大头兵,尸堆成山。

    第五天,姜文焕身边又多了些士兵,血流漂杵。

    第六天,姜文焕身边出现了高级军官将士,尸横遍野。

    第七天,黎城所有兵马尽出。

    姜文焕七天,七进七出,硬生生以个人武力,收拢了黎城军民之心。

    城里的军民,已在数次归城,宛如血人的姜文焕号召之下,参与到守城之中。

    在城外,是穷凶极恶的戎人!

    在城内,是斩杀无数戎人,无人能敌的姜文焕!

    蛮子身上的血液,一颗颗头颅,可比一两句守城或是坚壁清野的计策,震撼得多。

    每一个人都开始行动起来,上至贵族官吏,下至无数的军民,纷纷开始支援城头,鼓声与呐喊声,震耳欲聋。

    无论是谁,无论是胆怯,是不安,还是恐惧,都没有了。

    他们只能看到年仅十七岁的少年将军,或是出现在戎敌阵中,或是手提戎敌头颅。

    这样,就足以让他们信心十足了。

    姜文焕身上的血腥味很浓,浓得洗都洗不掉,可令人生厌的血腥味,以及那傲然伫立的身躯,却是所有军民的定心丸。

    杀一人、杀两人,难道能杀千人万人?

    当然能!

    他姜文焕就是能!

    黎侯死后,黎地互不统属,谁也不服谁,这也是黎虞要用钱财收买贵族之心的缘故,可姜文焕出现后,不仅有纣王亲命,更有以一人之力力敌大军的壮举。

    归心。

    最重要的是,他太可怕了,可怕到无论戎人怎么围攻,无论用什么方法,哪怕不惜误伤自己人的齐射,也无法伤他分毫。

    在姜文焕眼中,戎敌与蚂蚁没什么不同,不值一提。

    那就是一群猪!

    越来越多的贵族官员,也选择臣服。

    他们怕死,怕城破身亡,但站在姜文焕身边,就有一种安全感,那血腥味闻着,真是美好啊!

    姜文焕做到了历代黎侯都没能做到的事。

    第八天,黎城已经万众一心。

    姜文焕的声音,还有些少年稚嫩,却掷地有声。

    “要打退戎敌一点也不难。”

    姜文焕做着最后的誓师,一边喊着,一边拍打着胭脂马的屁股,好似玩乐一般。

    可偏偏,每个人都郑重其事的听着。

    姜文焕继续道:“陛下曾教过鲁将军,为将者首重气势,假使有三千人随我出城作战,与戎敌短兵相接,以兵刃之利,只需一人一刀,便可斩首三千。”

    几个将军打起精神,虽然姜文焕说的有些不靠谱,可他们的人数远超三千。

    “斩首三千后,戎敌见到族人伤亡,便会气势大降,我军气势升至巅峰,剩下的戎敌,你们可以以一敌三。”

    这样一想,敌军人数似乎大减,黑压压的一片,也变得空荡许多。

    姜文焕举刀:“接下来,估计还剩几万人吧,一炷香的时间本将能挥两千刀,十几炷香后,就清静了。”

    “黎城诸位将士,你们可相信本将?”

    “相信!”

    众人瞪大眼睛,换做别人说自己要一个打几万个,只会是笑话,可姜文焕在说实话。

    姜文焕摇头,顿了顿,说:“不,你们不需要相信我,你们要相信陛下,陛下圣明,我大商有此君王,方外蛮夷皆为家臣!”

    姜文焕的眼睛里,闪动着不一样的光彩。

    黎地,也就这样嘛!

    苏全忠干的事,不过如此。

    陛下重任,我姜文焕应下了!

    “随我冲!”姜文焕亲自击鼓,气势沸腾,大喝:“欲为陛下开疆拓土者,随我冲!”

    “冲!”

    姜文焕就是这么的疯狂,敌人来攻,理应据城而守,毕竟戎人没有什么高明的攻城手段。

    可他偏不,不仅自己七天七夜杀了个七进七出,还要带着军将出城野战。

    更奇怪的是,将士一个个都听他的,就连城中贵族老爷们,也不遗余力贡献着物资。

    姜文焕率军出城,杀至天色黄昏。

    戎人退了。

    全跑了。

    他们真的怕了,彻底被杀怕了,哪怕他们还剩下很多人,但看到姜文焕,就会打个寒颤。

    根本无力对敌。

    瞎了眼的无皋王面色苍白,余吾王趁着退军之时,放下狠话:“姜文焕乃我余吾族神威天将军转世,不可力敌!黎虞小人,竟引诱我族攻打先人转世!其心当诛!”

    不这么说,面子上过不去。

    姜文焕太猛了,干脆服个软,退兵,再给他安上戎人转世的名号,这样还能保存一丝颜面,族中也不至于出现暴乱。

    毕竟大家都看到了姜文焕的神威,商人怎么可能这么猛?

    可要是一想,哎呀,自己族中大佬转世,那就合理多了。

    黎虞还在城楼上,望着逐渐退去只余下满地血色的戎人,心中沉重。

    以往应有的暗笑,笑不出来了,他一直觉得姜文焕年轻气盛又冲动,很好对付。

    就是这样的姜文焕,让他精心布置的计划告吹。

    他怎么也想不到,个人勇武能做到这种地步。

    现在还有人在乎他坚壁清野吗?

    还有人在乎他黎侯一脉多年经营的名声吗?

    没有的,就连收了钱财的贵族,也叛变了。

    刚才余吾王撤军时,似乎提到了自己的名字,多半是完蛋了。

    黎虞感到悲哀,不仅是为自己,更是为诸侯。

    此前黎地生乱,不少附近诸侯趁机派人往朝歌上奏,如今,只怕已经到了朝歌。

    现在姜文焕大捷,一切不攻自破,甚至,纣王还可以趁此,进一步打压弹劾姜文焕的诸侯。

    诸侯,到底能在纣王的手段下,撑多久呢?

    。。。。。。。。。。

    朝歌之中,早已沸腾了。

    大量诸侯趁着送石头、送金的计划,以黎地乱象上疏,大做文章。

    有骂姜文焕的,有骂东伯侯的。

    也有拐着弯说纣王识人不明,搞乱了黎地。

    姜文焕在黎地干的是人事吗?

    哦,他什么都没干,那这问题不是更大?

    黎地都乱成了这样,姜文焕还什么都不敢,这还让人活吗?

    不少人称,希望纣王废除黎郡,让更得人心的黎侯之子,继位黎侯,重新安定黎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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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为国操劳,胖了不少

    流言很多,弹劾也很多。

    对于这一切,子受很大度,我大商向来没有以言治罪的习惯,九间殿上的黎侯,只是个意外。

    毕竟,这是好事,挨骂是增长昏庸值的必经之路,是原地飞升打穿天道的捷径。

    神话世界,不原地飞升,那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者。

    对于弹劾姜文焕的上谏,子受一概不理。

    谁不知道啊,责骂姜文焕,那就是责骂东伯侯,那就是责骂自己。

    好!

    大舅哥都不靠谱,黄飞虎收了鬼方,苏全忠平推了土方,唯有小舅子深得自己的心。

    。。。。。。

    尤浑府邸。

    此时的尤浑,正在接受贿赂。

    在他面前的,是个黎地贵族,名叫黎裕,其实所谓的贵族,基本上都是诸侯的远亲,所以姓氏都一样。

    黎裕收了黎虞的贿赂,又带着贿赂来到朝歌,试图贿赂更多人,这倒不是为了黎虞或是黎侯之位,他得为自己考虑。

    他跟纣王没什么仇怨,就想让纣王将姜文焕调走,不然黎地过不安生,所以特意找到了深得纣王信任的尤浑代为传信。

    尤浑打开黎裕送来的箱子,玉器顿时闪瞎了他的眼睛,贵族真有钱,这箱子玉器都比他这阵子囤积猪肉赚的多得多!

    尤浑挪不开眼睛,用那奸细的声音道:“本官忠于陛下,生是陛下的人臣,死是陛下的鬼臣,在外无牵无挂,在宫中,眼里也只有陛下,你这是做什么?竟要行此等贿赂之事!”

    黎裕倒是镇定,他都打听清楚了,尤浑父母双亡,家中没有亲戚,没有娶妻也没有生子,因此颇得纣王信任,可尤浑也有一个弱点,那就是贪财。

    于是他道:“尤大夫,这哪是贿赂?尤大夫为国事操劳,胖了不少,让我等肃然起敬,可惜我久居黎地,不能为陛下分忧,也只能以这等粗鄙金银,聊表敬意。”

    尤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确实,近来忧心社稷,真胖了不少。

    毕竟陛下提倡以奢靡之术治国,多吃多喝,才能让百姓富足。

    自己可真是辛苦啊,想到这里,尤浑叹息道:“你这一路艰辛,有此心意,本官也就收下了。”

    “应该的,应该的。”

    尤浑合上箱子,道:“本官马上要进宫觐见陛下,你应该是有所求吧?”

    黎裕干笑道:“是有些话想上奏陛下,都在这竹简里,如果尤大夫方便。。。。。”

    尤浑点头:“本官看你是个忠义之人,上奏也必是为了国家着想,既然如此,本官便帮你一把,你先退下吧。”

    黎裕退下,片刻后,尤浑进入宫中。

    每日傍晚,尤浑都会带着有关黎地的消息,来宫中通报。

    哪怕踢球踢了一天,或是赛马赛了一天,子受也会认真听完,当夜便会心花怒放的去中宫过夜。

    看到尤浑又来了,子受暗自欣喜,随即轻描淡写道:“黎郡如何?”

    “陛下,黎郡有消息了。”

    “来自何人?”

    “是当地的贵族,黎裕。”

    尤浑上前,取出竹简递给子受。

    子受漫不经心的打开竹简,这里头,通篇只写着一件事。

    姜文焕得罪了无皋戎,恐无皋戎率众来攻,黎郡坚壁清野,可姜文焕又不作为,放任自流,百姓怨声道载。

    又说姜文焕自恃身份,官员们敢怒不敢言,只好任他胡作非为。

    当真漂亮!

    这次昏庸值稳了,至于黎裕在竹简中提到的换将?

    换是不可能换的,一辈子不可能换的,只有让小舅子搞乱戎狄,才能赚到昏庸值。

    子受笑着将竹简扔到一边:“这黎裕送了多少财物?”

    尤浑道:“一箱玉器。”

    子受皱眉:“没诚意啊!前头几个都是几箱几箱的送,到他这儿怎么就一箱呢?”

    尤浑慌忙解释道:“这些玉器品质极高,比之前高出不止一筹。”

    子受抬眸看了尤浑一眼,淡淡问道:“好,老规矩,你三,朕七。”

    “臣不敢。。。”尤浑疯狂摇头:“臣不敢啊!此前所受,臣是一个子儿也没没敢花啊!”

    像黎裕这般,通过贿赂尤浑将奏报送入宫中的贵族,可不少。

    只不过每次都石沉大海,白白送了钱财。

    尤浑猜不出纣王的用意,一直心中忐忑,以往只有两成,今天变成了三成,更加不安。

    子受轻声道:“尤卿家,朕得你相助,如鱼得水,些许财物,与你的才能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卿尽管取用。”

    他在心中暗叹,你尤浑是奸臣啊!欺上瞒下都不会了?

    尤浑惶恐答道:“臣不敢,能得陛下信赖,臣已是感激涕零,不敢奢求他物啊!”

    太怂了,子受摇头。

    算了,也不为难他。

    “还是和之前一样,将这竹简拿去烧了,但得把里头的消息散布出去。”

    “臣明白。”

    尤浑战战兢兢退下,他是贪财,几年前,他还敢私下收受贿赂,可自从陛下七年不语,一鸣惊人后,他就再也不敢了。

    收受贿赂的前提是忠诚,将一颗心全都放在陛下身上,无能的自己才会继续被陛下信任。

    他早已猜不透陛下的心思,便是素有急智的费仲,也如履薄冰,何况自己呢?

    就像刚才竹简中的内容,若是戎狄袭击黎城,只怕要震动天下,到时候不仅是姜文焕,便是东伯侯以及陛下本人,都要背负骂名。

    甚至连姜皇后也不能幸免,民间已有不少流言,说是姜皇后吹枕边风,才让陛下任用姜文焕驻守黎地。

    尤浑畏怯,这是蠢笨如他都能看明白的事情,陛下又怎么会不清楚呢?

    即使仍要重用姜文焕,也不应该将黎地贵族的上奏传出去,可陛下偏偏这么做了。

    其中必有深意。

    陛下心思极深,绝非常人所能窥探。

    很快,就入夜了。

    子受入了中宫,与姜后长谈一阵,方才就寝。

    自家弟弟是什么德行,姜皇后比谁都清楚,一开始,她劝谏过,可子受执意任用姜文焕,她也没有办法。

    也许,弟弟真的有什么不为自己所知的闪光点也说不定。

    朝歌城中,已经熄灯,唯有一处府邸,还是亮着的。

    太师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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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急报急报

    太师府灯火通明。

    纣王为了推广足球、戏曲、斗鸡等活动,三日一朝,大臣们都能谅解。

    踢球可是个体力活,比上朝更累,商容这等老臣,更是深以为然。

    商容老迈,老年人睡得比较少,而且最近朝歌之中流言越来越多,甚至还有不少黎地贵族找上相府,请他上奏纣王行劝谏之事。

    他越发感觉不安,黎地只怕是要出大事。

    可以他的性子,更不敢直接劝谏纣王,必须得有人顶在自己牵头才行。

    于是商容找到了闻太师。

    要说朝中有谁能劝住纣王,非闻太师莫属。

    先王御赐金鞭一拿,就算纣王在寝宫里,也能给他揪出来。

    商容与闻仲对坐,烫着酒,想起城中的漫天流言,叹了口气。

    闻仲也苦恼道:“近日的奏疏,十之八九,都是黎地贵族弹劾姜文焕的。”

    “改黎地为黎郡的事,虽有好处,可陛下终归还是操之过急,我听说今日还有人通过尤浑的关系,将奏章直接通报到陛下面前,然而陛下依旧无动于衷。”

    商容却摇头:“这倒不要紧,陛下已经做出了应对,虽是将上奏的竹简烧了,但我调查过,陛下早已派尤浑将其中的内容散布了出去。”

    “太师须知,大禹治水,堵不如疏,陛下毫不在意骂名,任由谣言四起,却是给姜文焕争取了不少时间,只要姜文焕能够趁机理清黎郡,倒也未必是坏事。”

    闻仲惊疑一声,这是。。。。纣王的应对之策?

    循着商容的思路想下去,还真是这么回事。

    闻仲也是三朝老臣,虽然政治智商不高,但经历的事情多。

    很多时候,早年也经历过多次非议,比如当年帝乙强行立下纣王为继承人,就引来不少人非议,可最终还是成功了。

    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帝乙没有压制朝臣的不满,而是任由百姓与朝臣议论,渐渐的,厌烦了,习惯了,这事儿就压了下去,事情渐渐淡化。

    可当时如果帝乙没有这么做,而是直接以强权,压下所有不满的声音,反而捅了大篓子,越是强压,闹的越是厉害,越不容易平息。

    闻仲摸不着头脑,这样一看,纣王不是处理的很好吗?那又担心什么?

    “那丞相你在担心什么?”

    商容语重心长道:“诶,东伯侯家那小子的毛躁性子,我又怎么不知晓?若是一个不好,和戎狄起了冲突,又得罪了本地贵族,不好办啊!”

    “我听一个黎地贵族说,姜文焕已经戎敌生了间隙,黎城为防戎狄来袭,坚壁清野。”

    “坚壁清野虽然能保证一时安全,可如今正是春耕时节,耽误了农耕,现在还好,等到春耕时节彻底过去,那便是满城风雨!”

    “到时候不只是诸侯贵族不满,黎地百姓也心有怨言,迟早要闹大啊!”

    闻仲眉头微微耸动,颔首点头:“这倒是件麻烦事,若是姜文焕处理不好,黎地很有可能彻底失去控制,不过我此前已经派人随姜文焕入黎城,如果有消息,能第一时间知晓,也好做出应对。”

    一下子,两人无话,只是喝着酒。

    突然,外头有人来报:“急报,黎城急报!”

    闻仲第三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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