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头两道菜刚端上筵席不久,膳长老就满面红光地跑了回来:“小闲,你的菜让朝云宗贵客赞不绝口,直说在宗内也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精馔。掌门面上大大地有光,让我赶紧把嘉奖带回来。”他递过来五百两银子,还有一支小小的玉瓶。
掌门大概是考虑到她不过一介凡人,给她银子最实在吧?“瓶内装有益体丹五颗,服用后祛病益体,有强身之功效。”
嗯,这个倒是不错。
她莞尔一笑,嘉宾的反应早在情理之中。上古时期神魔当道,人不过是覆巢之下的完卵,终日提心吊胆;而人族兴起至今不过几千年,这个世界的主角换成了仙家门派。修士嘛,餐霞饮露以求长生之道,对口腹之欲哪有那么讲究?反倒是生活在世界底层的凡人需要每日进食,可是世间不太平,像背靠赤霄山,有仙派庇护的浅水村是个特例,不知羡煞了多少平民,又有多少人能潜心研钻厨艺呢?
她制作的食物,在另一个世界里不算稀奇,可是在这儿,那就是独此一家,再无分号了。
就拿首道开胃菜蜜汁芸豆来说,这道菜的简单易做与它的美味不成正比。只将芸豆在清水中泡过夜,等它自然膨胀完毕之后,再放入煲锅中,加山泉水,与话梅、山楂干、红枣、冰糖共同熬煮。在另一个时空,这道工序都由高压锅来完成,但在这儿,要花费一个时辰左右才能将芸豆煲至软糯,待冷却后再淋上蜂蜜及桂花糖,静置小半天即可。
为了突出这道小菜的风味,宁小闲特地请膳长老制作了两张凝冰符贴在锅底,这样取出来的蜜汁芸豆不仅酸甜酥软、入口即化,还带有冰镇的清凉效果。
要知道现在可是盛夏七月呀!天上的阳光正毒辣,若说寒暑不侵,那是指修为精深的权十方、梅掌门等人,功底稍差一些儿的,夏天里挟上几颗冰冰凉凉的芸豆,那舒爽劲儿从喉咙一直贯穿到胃里,不要**出声就很不错了。
再说鲍汁捞饭。宁小闲将米饭在碗中压实了,再倒扣入金盏之中,浇入汤汁,覆上鲍鱼,旁边以青菜缀色。可是在这世上,捞饭原本是农家主食,也就是把米饭丢进汤中搅和吃掉,这样省油又省菜。梅掌门看到这道菜端上来,心中就极不喜,可是有贵客在侧,他面上又不好表现出来,只在心中把厨师宁小闲骂得狗血淋头。
可是等他不情不愿地浅尝一口,不禁大感意外。覆在顶上的鲍鱼集香、脆、软、醇于一身,明明已经煨得入味,鲍鱼却还很弹牙。最惊艳的反倒是底下的米饭。晶莹剔透的米饭虽然粒粒分明,并不黏牙,却蘸饱了鲍鱼的金黄汤汁,嚼在口中香醇隽永,回味无穷。而且这滋味原本应该是厚重的,开始几口特别香浓,但后头却失之油腻。可是宁小闲做出来的汤汁,却只有其鲜,未有其腻,令主宾们在几口匆匆吃完之后,还有意犹未尽之感。
这便是“美食不可多得”之理,好吃偏偏又吃不够,人们对这道菜肴才会加倍好评。
他们却不知,黏腻之感原本来自与鲍鱼同烧的猪骨、老母鸡等食材,它们富含胶原蛋白,虽能给菜品提供肉食之鲜,却也免不得带来肉食之腻。而宁小闲的汤头却是调集了山珍与海味来精研调制的,鲍鱼也只是由白灵菇刻成,自然有鲜而无腻。
当然,其中最大的功臣,却是采自海中的干货昆布,赤霄山离海不远,每天能够接触的海货其实种类丰富。宁小闲看到这样东西的时候也吓了一跳,这儿的人们竟把它从海里捞起,当成农家喂猪的饲料,当真是暴殄天物。她用几个铜板的价格就收来了一堆昆布,洗净后在太阳底下暴晒起来。
昆布的作用是什么?只说一样地球人都很熟悉的事物:味精。味精在地球上直到20世纪初才被研发出来,它提鲜提味的功能其实来自于海带。作为海带的近亲,昆布熬煮的汤头味道更加鲜香,尤其晒干的昆布上覆盖的晶莹盐粒,更是汤中至味的秘密关键。
梅掌门放下手中的金盏,转头看去,席上贵客品尝菜肴的时候皆面带微笑,可见是十分满意的,心下不禁也有些自得。和庞然大物朝云宗相比,赤霄派拿得出手的东西不多,只有今晚的菜式却堪称惊艳。
………………………………
第15章 便宜实惠的好东西
宁小闲也饿了。厨房里这帮人伺候众仙长们在外面吃喝得舒畅了,自己却还没有半粒米下肚哪。
她做饭的手脚极快,厨房里其他人还在伺弄仙长们的饭菜时,她手里的十三份甜品也做好了。叮嘱小丫鬟在饭后再端出去之后,她从厨房里顺手拿了几样食材洗剥干净了,转身离开。
毕竟是仙家门派的厨房,里面也有不少贵重的食材,为了防止凡人们偷食,赤霄派对于仆佣厨师们的伙食是有标准的。换句话说,只要查到你偷吃不符合你伙食标准的东西,那么惩罚是极严厉的。尽管很得膳长老喜爱,宋小闲也没必要去触这个霉头,所以她拿的东西都是最普通的。她今天又是主厨,其他人也不会说什么。
离厨房大半里地外,有一片榕树林挨着山泉水,占地范围不大,平时却人迹罕至,相当安静。宁小闲在厨房忙完,总喜欢来此小憩。今天中午奋斗完素宴的菜品之后,她肚里虽饿,却吸饱了油烟味儿,对米饭可没有多少兴趣了。厨房里热得像蒸笼,午后的阳光又如此毒辣,催得人满头是汗。
但她知道,如果像素宴上的修士们吃点冰品,固然能骗肠胃一个惬意畅快的感受,但对她这样的体质来说,却更容易坏肚子或中暑。因此这样的条件下,她从门派厨房带出来的东西,其实就是农家之中最常见的红薯*。
这儿是她的小小根据地,她早在林中藏着一口煮锅,此时拿出来到泉边冲洗干净了,舀上一小锅水,拎回林间,又拣了些枯干枝叶,搭起一个小小火堆。此时天气太热,雨水稀罕,树枝中的水分很少,她拿火折子点了两下,火苗就窜了上来。
煮个红薯汤却不需要什么技巧了。把红薯剥皮洗净,丢进去就是,待汤熬好了,洒点冰糖就行了。她还额外放了几枚红枣干,算是给自己补一补血吧。这种天气里喝一碗热乎乎的甜汤,其实最祛暑。
这里的红薯却是很让她惊叹的。从穿越到异世之后,她在宋嫂家吃的第一顿饭就是烤红薯。也许是这个世界未受到人类的各种可怕污染,灵气又很充足,植物的长势普遍很好,味道也远非另外一个世界可比,那只红薯软糯清香,偏又带着几分水果的甜味,好吃得让她连舌头几乎都吞掉了。从那以后,她就很喜欢这种经济实惠又好吃的农家宝贝。
榕树林离梅掌门的宴客现场也不远,偶有丝竹之乐随风传来,却都断断续续地听不清楚。这不过是一里地的距离,可就真真切切把仙门与凡人隔成了两个世界,彼此之间壁垒森严,径渭分明,丝毫逾越不得。
宁小闲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突然笑道:“这乐奏得也不好,拿来招待朝云宗的贵客,不觉得太寒碜了么?”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据说还有个仙派是专攻乐音,以乐御敌,以乐入圣,那样的音乐想来是非常美妙的,不知有没有自己原本世界的音乐那般无拘无束。不过,赤霄派请来的乐师虽也奏得不错,但比起她曾经听过的音乐,却是被甩出了七八条街了。
长天冷冷道:“小小年纪,口气倒不小。”
此地山泉叮咚、树随风摇,远远地又有乐声传来,恍惚就在梦中。她已经决定踏上西行之路,也许明天就要动身。此后路途中不知再有没有今日这般轻松惬意的时光。
回想起来,住在浅水村的日子虽然平淡无趣,但至少性命无虞。这凡世间不知道有多少人就羡慕这样的平淡无趣。
奇异的是,长天似乎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语气也软下来几分:“你若舍不得,过几天再走也是一样。”
“为何要推迟?”宁小闲笑道,“你不是说修仙之途要勇猛直前么,现在第一步还没踏出去就想往回缩,像什么样子?”
“长天,你活了那么久,必定听过仙人奏乐吧?据说九天仙女演奏的音乐,才是真正的神曲?”
他不说话,她就当默认了。
“凑巧我也知道不少神曲,你想不想听?”
没等他回答,她就咳了两下嗓子,开始轻声唱了起来。
此情此境,她也不知道为何自己选的居然是《沧海一声笑》这样十足男人味儿的曲子,或许面对未知的前途,自己其实需要一点小小的鼓励吧。
这支曲子也堪称奇葩,本来就得要一个至少年过四旬、半生浮沉、鸠衣百结的破锣嗓子来唱反而才有味道,以宁小闲的嗓音、年龄和功力,根本唱不出其中的沧桑,好在她咬字十分清楚,尽管歌之而不达其意,这声音却仍乘着风儿飘了出去。
长天在神魔狱中,一开始不过抱着无可无不可的态度随意听了两句。然而听着听着,眉尖却渐渐地蹙了起来。他自被关在神魔狱中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牢狱相抗,与缚龙索与化妖泉相抗,甚至也与自己相抗,前尘旧闻如今想来已经恍若隔世。所谓“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岂非是他现在最佳的写照?
三万年,足够让神佛也忘却很多事情,然而宁小闲的歌在他耳边这般轻轻地唱起来,却好像将那些记忆从无底的深渊之中放了出来。那些舍生忘死的快意战斗、那些盘根错结的神仙往事、那种纵横天地不可一世的情怀,原来他从来也不曾忘掉。只是日日坐在这狱中,分秒承受无边苦难,在磨去了他的锋芒的同时,却也砥砺了他的神魂,令他心志越发坚忍起来。
在她的歌声中,他心中泛起的浪花被汹涌的暗流悄悄吞噬掉了,细细咀嚼这样热血的歌词和曲调,反而让他的心绪更加古井无波,面上也更沉凝若水。
一曲终了,长天破天荒地赞了一声:“好词,好曲。”这词与曲确实是绝配,居然能触动他的心神,释放出他的心魔。但这样的词曲,绝非这个小丫头片子做得出来的。
宁小闲翻了个白眼,他只说词好曲好,言下之意就是说只有自己唱得不好呗。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人赞了一声:“好词!好曲!”
(ps小常识:甘薯传入中国通过多条渠道,传入的时间也很晚,约在16世纪末叶。不过咱这是仙侠穿越,就不要太计较啦!)
………………………………
第16章 权十方
据说写在最上方才醒目:继续求推荐票、求收藏!
-----------------------
宁小闲面色一沉。若非她知道长天使了神通,他说的话别人听不到,简直就要怀疑这两人是串通好了来气她的,连说出来的话都一模一样。
就见到前方树后面转出来一人,从上到下一袭素净的白衣,口中问道:“请问这位姑娘,这曲子可是……您做的?”他看到了树前这片空地上的宁小闲,脸上微露愕然,话语间也不由得一顿。
宁小闲却很生气,在她看来这人的行为也正说明,他心底认为她是配不上这首曲子的作者。
她冷冷道:“怎么,穿布衣在这里吃红薯的人,不配做这曲子么?”
好死不死地一阵微风拂过,将白衣男子的外襟掀起一角,露出底下绣着的一个小小印记。她的视力正好是52,能清楚地看到那是个白云状的印记。
她这才抬眼去看人家的脸,却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倒并非对方长得丑怪,面前这男子身形若玉树临风,一双眼睛朗若晨星,偏又晶莹内蕴,显然神通已到一定境界。他鼻若悬胆,唇红齿白,正符合许多少女心目中翩翩少年的完美形象。
然而真正让宁小闲惊讶的,却是这人身上涌动的一股泊泊然、淡淡然的气质,居然让她想起了文天祥的《正气歌》,其中就言到“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那么这股浩然正气托付到人的身上呢?是不是就会让人不由自主感觉到可亲可敬、可佩可信?
眼前这男子就有这样一种特殊的气韵,他便只站在那里,便有行仁蹈义、岳峙渊渟的气概,让人心生敬服。
却听到他正容对自己道:“姑娘说得在理。是我失言了!”
果然眼前这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权十方、权少侠!若说她原本九分认定,现在就再添一分了。除了他,这峰内还有哪个修士会对一个凡人女子这样认真道歉?
莫怪那么多仙门名媛谈起权十方都心头鹿撞,面生红霞。这样年少有为,却又端方有礼的男子放眼修真界,果然是真不好找。
权十方的心中,也惊讶得很。
他在赤霄派的宴席上坐了半晌,便有些坐不住了。这是他第一次领队外出,找的又是赤霄派谈及门派合作之事。结果以往师长们应酬的麻烦就掉到了他身上。
他坐在梅掌门身边,只听四周阿谀之词滚滚而来,又有人不停地敬酒劝酒。虽说修道之人不忌素酒,可他自来就讨厌酒味,又不喜修士们作世俗之人的奉承之态,酒过三巡之后简直如坐针毡,心中直怪师叔为何临时反悔不来,反倒让自己来应和这些事情,后来总算找了个理由踱了出来。
他的本意只是透透气,不过主峰上的风景却真不错,他走着走着就踱得远了。
世事就偏偏那么巧,宁小闲兴致大发唱的歌,居然就随风传入了他的耳里。
之前也并非没有妙音少女毛遂自荐,唱歌给他听,权十方从来也就是一笑了之,何况宁小闲也真就唱得不怎样。他没有私窥他人活动的爱好,转身正要离开,那歌词却仍然一字一字地钻入了他的耳里,也让他一步一步地慢了下来。
什么“谁负谁胜出天知晓”、什么“涛浪淘尽红尘俗世知多少”,悄悄儿地都钻进他心尖里去了。别人都只道他是朝云宗掌门座下最被看好的关门弟子,日后必定承袭师傅衣钵,执掌这千年古宗,只有权十方明白,自己一心问仙,向往着除魔卫道,向往着笑傲天地,其实不愿被俗务所羁绊。
他修的是剑道,既以剑入道,日后即得以剑入圣。这段时间以来,他的修为已到了一个瓶颈。明明捅破一层窗纸就能水到渠成,进入下一个神通境界,然而反复冲击,那层窗纸就是坚韧不破,让他心中烦躁不已。
他平时心志坚毅,然而也正是太过于坚毅,反而自缚不前。今日宁小闲所唱的歌词,却让他心中气血意动,不能自已。待听到“豪情仍在痴痴笑笑”之时,胸中热血勃发,那层屡次冲击不破的壁障,突然也松动了一丝丝。可是莫要小看这一星半点的进步,只要他回去细细体悟,冲破瓶颈已不再是问题。
权十方待大惊喜过后就是苦笑了,他最不愿意接的就是**债,然而今日无意中还是受了宋小闲的帮助,这份情却是要还的,不然于他日后的修为有碍。所以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声走了出来。
不过眼前人却让他略微惊讶。他原以为是哪位女修在此引歌,哪知道却是个布衣的凡人女子,看她的服饰是在派内劳作的普通少女,面前还架着一口骨碌冒泡的锅子。
就这样一个平凡的小姑娘,能做出那样的词曲么?
一个听了追忆往事,不胜唏嘘;一个听了热血沸腾、豪情勃发。宁小闲如何能想到,自己随口唱的一支曲子,居然能让神魔狱里外的这两大帅哥都心潮澎湃,不能自已。
天气很热,她靠在火边等了这么久,头脸都沁出了汗珠子,看到权十方站得潇洒,身上干干净净地,看样子连汗都没出,不由得很羡慕人家身上有神通,可以不畏寒暑,而嘴上还要说道:
“没事,没事,也是我的反应过激了。这曲子也是以前从其他地方听来的,本来也不是我自己做的。”
她奇道:“权真人这时候不是应该在宴席上吃饭么?怎么会走到这里来?”她不是赤霄派的弟子,没有资格喊人家“师兄”。
“你认得我?”
她伸出勺子,翻动一下锅里的食物,“不认得,只是听说过,不过今日一见,就知道您该是权真人了。”这儿的地瓜不容易煮烂,这锅里的烧到现在,总算是快好了。
原来她知道自己便是权十方。不是他自个儿臭屁,这几年被不少女子追在后面,早已不胜烦扰,他待人向来温和,不忍疾言厉色地拒绝。但看这个姑娘打从见过自己之后,神色如常,连心跳也没有多跳一下,就知道她当真没有对自己心动。
修仙人士五感过人,他面对的女子每每都妆扮得花枝朝展,身上的脂粉味道更是香浓扑鼻,令他避之惟恐不及。然而现在宁小闲素颜相向,身上又有17岁少女的青春活力,虽然身上也有淡淡的汗味儿,却反而比脂粉味儿好闻得多,当下就觉得这个姑娘令他不生厌烦。
所以他问出了这辈子都没问过几次的话:“敢问姑娘芳名?”
宁小闲正往锅里撒糖,闻言却摆了摆手道:“免贵姓宁,宁小闲。”这是按华夏的说法来答了,若换了一般的小姑娘,估计就是羞羞答答地以“小女子姓宁”来开头了。
………………………………
第17章 迷路的侠少
她实在很饿了,锅子里的红薯汤也熟了,散发出阵阵香味,勾引着她的馋虫。
然后,她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唤了一声。
然后,听力过人的权十方和长天都听到了。
长天一如既往地沉默,权十方眉头一动,似乎知道自己该离开了,但样子有点尴尬。他动了动嘴唇,好像要说点什么,却一直没有说出来。
莫非?宁小闲脑海中蹦出来一个念头,“权少侠迷路了?”
这想法令她自己都想笑,谁知权十方磨蹭了半天,才低声道:“宁姑娘可否用过饭后,将我领回宴席?”他的方向感一直都不太好。剑仙嘛,一直都在天上飞来飞去,不用钻地上的街巷里弄,不认路也没什么大碍。可这里是赤霄派的主峰,驭剑而行对主人太不尊重,他这才步行。结果走来走去,却是离目的地越来越远了。
若换了其他的仆佣,此刻一定是扔下大锅,诚惶诚恐地领他回去了。不过她可是宁小闲,对她来说,工作时间已经结束了,现在是她的私人休息时间,要劳动到她可得看她的心情!况且,长天从一开始就告诉过她,要修仙首先就得修心,总是对人唯唯喏喏地还怎么锻炼本心?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她直觉上认为权十方真的不介意等她吃完红薯汤再领他回去。
所以她只回了一个字:“好!”
可是直到她真要开吃了,却觉得有些不妥,因为权少爷直勾勾地盯着她。更直白地说,他是盯着锅里的红薯汤。她脸皮再厚,也没法当着一个大帅哥的面大啖红薯,而让人家站在一边看着啊!
所以她只好接着道:“权真人要不要也尝尝这红薯汤?”他若是拒绝了,她就赶紧喝上两口汤然后带他回去。被帅哥盯着吃饭的感觉,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啊。
哪知道权十方也认认真真地点了一下头:“好!”
她傻眼了,这人也太实诚了。权大少放着宴上的佳肴不用,跑来这里和她抢一锅红薯汤么?
却见到权十方摸了一下手中的戒指,手里立刻多出来两只玉碗,两副玉箸。这个举动让她羡慕得眼珠子都要红了。储物戒指啊,有这东西真方便!却不想想,她身上可是背着一整个神魔狱。
也不等她伸手来接,权十方先动手盛了一碗递给她,才把自己的盛起。
哎,真是体贴的好男人啊。
才喝了一口,就见他眉毛扬起,显然惊讶于这味道之好。他喝汤的姿势虽然文雅,速度却不慢,几口就连红薯带汤吃光了。
她很有眼力价地及时道:“别客气,再续就是。”
结果权十方也就大大方方地又盛了一碗。
她惊讶道:“权真人,席上的饭菜不合你胃口么?”居然喝红薯汤喝得津津有味。他要是敢说宴客的饭菜不好,姑奶奶就鄙视他一辈子!
“梅掌门请客,味道自然是好,但我却觉得及不上这碗红薯汤。”权十方道,没注意到宁小闲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嘛意思?说她辛辛苦苦死了好多脑细胞才琢磨出来的绝世好菜,还不如这没有技术含量的红薯汤?帅哥,你长得再帅也不能这样侮辱人!
“我幼时家贫,家母经常做这红薯汤,让我印象极深。可是年长之后,在哪里都喝不出这种味道了,只有宁姑娘的汤,居然与家母所做的滋味一模一样。”他说的话总带有令人不得不信服的意味。
原来权帅哥的童年也过得很穷啊,算了,原谅他了。她摸出一样东西冲他晃了晃:“说穿了不值钱,我的红薯汤味道特别,是因为放进了这个。”
权十方望去,不由得恍然:“原来如此!”她抓在手里的,是一只大苹果。
宁小闲突然想起一事,问起:“对了,梅大小姐今日穿的是什么服饰?”她作计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