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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语舞歌-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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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会来?就算那是你师父的墓。”
结果话出口,就成了一句废话。
“命令。”
两个字,就已经说明了很多东西,很多让她可以自欺欺人的东西。
“算了,这次算我欠你的。”
林轩竹眼中流露出一抹难过,只是他走在前面,后面的人没有看到。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很多事情都是误会,你会原谅吗?”他不知道要怎么称呼那人,在她面前。
“往事如风,终是过眼云烟,未来如何,先走稳脚下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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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双影·龘·嬝
走?疯了才走。
阳气在阴间不知道散了多少,现在就是肾虚。
而且有个大金主在这,正好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钱,手机,卡什么的,全部都留在云母身上的一个空间容器里了。
这些东西带在身上,打架不方便另说,这种电子一类的东西,弱点就是忒容易损坏了,还受不得磁场干扰。
坐飞机那就方便多了,只是这一身打扮扔到人群中,会显得不伦不类而已。谁在意呢?
阴间时间和人间时间流逝不在一条线上,虽然两人只是去了两天多,但是已经好几个月了,加上这墓中乱流的时间,现在已经是接近十二月了,天气有点冷。
机场,恍若隔世。
“你为何也去龙泉?”
“你为何,喜欢,这样说话?”林轩竹模仿着她的语气。
如今说话文绉绉像个酸书生,让他真的难以适应,虽然偶尔也会精分变回原来那样。
“言之有灵,祸从口出。少言一字则可少一分业。”
“你这不叫修仙,这叫出家的落榜书生。都说了修仙要自在,自在方逍遥。”
这话从一个曾经的网瘾口中说出来一点说服力也没有,要不是叶绫空知道他是大名鼎鼎的徐福,现在就打120了。
他声音有些大,抬头一扫,周围的人都像看啥子一样,还有窃窃私语骂他傻的,只是这像是小声的声音对他们来说,和喊出来没什么区别。
“算了,不扯这个了,都被当成神经病了。”他撇撇嘴,走向一家快餐店。
“你是返璞归真了,我达不到那境界,自己的路,也就自己找。”她回道。
这一头白发,还有他神棍言论,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只是一个不在意俗家想法,一个早就习惯了。
“你还没回答我,去龙泉干什么?”
“干什么,能干什么?道盟派我去收拾那小村庄的事,我能干什么?”
“嗯?”叶绫空还没上报道盟,怎么就这么快?
“妖神王让人去说的,不然这种破组织哪会这么快动作?还会让老子去?”林轩竹不屑地道。
林轩竹在人间混迹,如何也是需要一些身份的,而道盟,则会做好全套,只需要帮他们做点事,再不济当个吉祥物也是很有用的。
时光荏苒,沧海桑田也只不过弹指一挥间。
云母已经换毛,厚厚的冬毛摸起来柔软无比,让人不自禁想埋首其间。
一大早,王大叔刚开门,它就冲出门去,一路飞奔,追也追不上。
但是王大叔可没有那么蠢,去追一只灵兽,而且一直乖巧异常的云母,除非狂犬病了,也就只有主人来了才会如此激动。
这段时间,山里的晴天时间明显长了许多,植物也不再病殃殃的,甚至村里人比之前还生龙活虎了许多。
但是铸剑并不会因此加快,一锤一锤地敲出材料中的杂质,淬炼,再烧,再锤,修形,烧,锤。纵然是天道火,也不能加快减少这个过程。
时至今日,两把剑,也只有软剑刚刚成型,还没打磨,没有装剑柄。
王大叔叹了口气,敞开全部门窗,开始磨剑。
“大叔,给力啊。”叶绫空笑着进来。
“不知现在我又没有资格,用你的剑了?”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如今的叶绫空,与当初来时,已经是天差地别。
叶绫空笑了,她现在更加接近瓶颈的突破了,魔气向仙气转变越来越快,戾气也越来越少。
“不如我自己来磨,算是增进一下感情。”
接过剑身,把玩一下,软而不柔,锋而不伤。
“龙牙石?我还以为你会等我自己去找,再重炼。”
简单的炼器之法她还是会上一些,以炁化火,开始再次煅烧。王大叔欲阻止,因为在他看来,这剑已经不能再煅了。
但是他很快就收起了自己无知的想法,一团黑气在火中,被逼出剑身,那是最后一些杂质,以炁为磨刀石,在火中打磨。
“剑柄的话,就用骁澜石,剑鞘就有九华银,如何?骁澜石坚硬无比,九华银轻而柔。”说罢,也不管大叔惊讶她哪来的上等材料,就开始扔材料进去一同铸造。
这样也不用再做一个模型,反复打压成型。
直接包裹着剑身,骁澜石直接和玄玉铁熔在一起,与九华银形成一个扣锁,就像枪的保险一样。
刷刷刷,连接几个手印打上去,红黄色的火焰摇摆了一下,骤然一收,回到叶绫空丹田,消失。
“大叔,络鸣火可是好火,不要埋没了啊。”
软剑飘下来,二指宽,三尺长,标准女式软剑,挥动则如流银。
通体银白,锋芒四射,剑鸣如凤吟,看得王大叔都待了,只是稍稍改造,却比自己能做出来的厉害不知多少。
“如此,那你就叫嬝niao吧。”
新剑需见血方归鞘,叶绫空在手上一划,一道血流游走剑身,滴落在地,更加闪耀。
这是剑客礼,爱剑的人,是对剑的尊重,亦是让剑认主。
打出一道剑花,回鞘。
“好剑!如此,第二把要多久?”叶绫空叫醒了呆住了的王大叔。
“半年。”脑子都没绕回来,都沉浸在那炼器之法和剑术中。
他也是爱剑的人,看到好剑配上适合的人,自然是高兴的。
“那我一年后来取,也是只要剑身,这些是材料,多的你自己留着。”她放下一些认不出是什么的金属,看量肯定是多了很多的。
这也是防止炼失败,还可以再次炼新的。
一人一豹,又开始了浪迹天涯有钱地浪迹天涯。
问这天下有什么事是不能解决的,那就用剑说话。山挡则开山,海拦则断海。
如果有什么还是解决不了的,哪一定就是剑不够快。
一年,足以让她再上几层楼,不是修为,而是剑术。
总之她再回来这个小村庄的时候,王大叔已经不敢正视嬝的锋芒了。
如法炮制,刚硬的第二把剑也出炉,如她所言,只是剑身,只是这个光剑身就是三尺长,宽还是二指宽。
所谓一寸长一寸难,一寸难则一寸险,最怕就是这种剑,使用者会剑走偏锋。
第二把名为龘da,龙凤相齐,刚柔相存,杀之措手不及,防之固若金汤。
双剑出,日月也无光,剑动,任你妖魔鬼怪神仙凡人,性命不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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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三更明月照离人
奢华,看到这里才知道什么叫做奢华。但是却不显得俗气,很多有钱人的房子,总是奢没有华,或许用奢俗更适合。
占地面积,这里可能比阿旁宫更大,大,很大。
灵气充裕,只是呼吸,都是修炼,普通人也十分健康,少有生病,他们的寿命也是很长。
在那不起眼的一座九层高塔上,孤影摇曳,只有明月的光辉和温酒做伴。
那是一坛上千亿灵珠的酒,有钱还不定买的到,喝过的人,只会觉得其他的酒,那就是兑了水的二锅头,不够劲也不够辣。
但是这人,就把这酒当做兑了水的二锅头喝,一杯接一杯,毫不吝惜,这该用来品的酒却成了买醉的酒。
奢侈。敢如此,会如此的人,即便在这上界,也屈指可数。
可是喝酒的人,是这皇宫之主,这几坛酒,又算得了什么?
这里到处都还挂着红罗帷帐,四处洋溢着新婚之气,该喜气洋洋,实则死气沉沉。
他还在不停地喝,婚房里,艳丽的人儿还在哭。
常言道,自作孽,不可活。谁的孽,这是笔糊涂账。
劝啊,谁敢劝?他可是王,动辄就是死人,无处可诉说!
他敢,也只有他能。
当年天辰被误会,从此永远解除关系,如同流放,流放在这深宫内院,看这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受这最苦的人间地狱之苦。
“封千夜。”他不是这里人,不必用尊称,他也不会对他用尊称。
封千夜没反应,又一杯酒从壶里流出,在月下闪烁如星,灌入喉。
“新婚三月不用上朝,也不入洞房,你就****夜夜在这莲宫喝酒?到现在,都已经什么时候了,还在这喝?既然如此,那时候你又在做什么?”
剑气如狂风暴雨,酒桌散为齑粉,酒壶酒坛还有酒杯,稳稳落地。这此之外,没有伤到一分一毫,也没有外泄一点气息。
封千夜没什么反应,往后一坐,靠在椅背上,抬头看着这片天空,不再继续喝。
“嗯。”醉眼迷离,含糊不清。
发那么大火,结果就这一个字的回复。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仿佛长跑最后一点能跑却无力的恶心感。
“后悔吗。”天辰放弃了,如何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用灵气凝聚成一张新的桌子,和另一张椅子,在他对面坐下,重新摆好酒壶,给自己斟上一杯。
“嗯。”
他好像只会这个音节了。
“我不客气了。”
“嗯。”
“”
封千夜只是呆呆地看这这天空,好像有了酒伴,酒就不好喝了。
天辰是剑灵,喝不醉。
云,遮月。天,已寒。
雪花带着月辉,裹住了这富丽堂皇的地方,落在莲宫顶的两人身上,玄衣已成白衣,如发。
“没有见过。”
“几百万岁的人了,没见过雪,哼。”
“(这一世)没有陪她一起见过。”上一次也是好久以前了。
他在心里补充。
南海岸是不会有雪的,他们也没有撑到一起看雪的那天。
天辰一怒之下,直接把酒泼在他身上,却没有一点反应。
“为什么!”
一把扯住他衣领,拉起他,愤怒地问。
封千夜看了他一眼,冷笑。
一拳挥过去,天辰脸一歪。
两人像地痞流氓一样,不顾形象地在地上对对方拳打脚踢,翻滚着融化了薄雪。
青岚听到了动静,但是他不想过去,他甚至想天辰能够胖揍主子一顿。
“你问我为什么,我也想知道!”他是吼出来的。
“你又知道什么!我等了主人多久,从她出现,又到现在!从宇宙洪荒之前我就在等她!谁让她受一点受伤,我就是什么都做不了我也要让那人难受十倍百倍!”
天辰就像个赌气的孩子,就连自己在说什么,在干什么,为什么,他都不知道。
打够了,就倒在地上,他们现在的修为肯定是打不累的,只是这样没有意义的事情,闹够了,也就够了。
雪还在飘,风中的雪是没有归处的,就像封千夜现在的心,天辰现在的归宿。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那天又为什么会在那。是谁告诉她的,又是谁在挑拨离间。
他心里有答案,可是没有解释,不会听的。
“酒后胡言,失态了。”封千夜支起身子,不管衣衫凌乱,就这么摇摇晃晃地离开了莲宫。
他忽然觉得,莲池里的红莲有些刺眼,白雪红莲,就像肤如凝脂的清纯女孩,学着大人在自己的唇上涂了过分艳丽的口红。
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谁又知道。
有侍女上来给他打伞,却被他推开,脚步虚浮地走到了卷澔(hao)殿。
没有用太大力,也只是让侍女踉跄了两步。
宫里人早就习惯了主子这疯疯癫癫的样子,反正到了白天,他就会像什么都没有过一样,认真批奏,关心民生,日理万机,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君主。
卷澔殿,这里就等于是一般人家的书房,批奏阅章处理万事都在这里。
里面书籍浩如烟海,奏折更是一本叠一本。几颗明亮的夜明珠,给这里带来无尽的光明,亮如白昼。
封千夜把自己砸在一张塌上,大手无力地一挥,夜明珠全部无光,原来连这也是法器。天寒,但是窗不关,任由冷风钻进来,游荡一圈,又很快出去,带进几点孤独的雪花。
月不甘地从云后挤出来,为这大地撒下更多的月光。
桌上半面镜子反射着月光,照在他脸上,镀上一层银。镜子上的画面,并不是这万千书卷,而是一个人。
一个被黑气包裹的人,黑气上泛着点点金光,就好像那星辰大海的一隅,里面寄宿这一个疲惫的孩子。
也只有看着叶绫空的时候,他的心才会稍微跳动,眼里才有多一点生气。
他很早以前就将四方镜分成两块,一块打入她身体,只是谁都不知道。另一半就在这桌上,可以偶尔看一看另一半的人。
“我想你了,你还是很恨我?”他在问镜子,也是问自己。
“你放心吧,等我解决了那些渣滓,我就去和你说清楚,任你宰割。”
没有多久,镜中人消失,看久了,会被发现的。
叶绫空在打坐,猛然睁开眼,打向一个方向,却是什么都没有。
她皱眉:“奇怪,我明明感觉有人在盯着我看?错觉吗?”
夜风吹过垂地的银发,带来一阵悲歌。
云母站起来,龇牙咧嘴地冲那个方向“咕噜咕噜”,威胁着那边,敢欺负主人自己一定会把你咬死!
封千夜无奈一笑,观夜。
“新人旧酒,何忍红烛光冷透,可盼我归来,魂兮徘徊,贺携手,君归未归,不忍看辰宿列张,谁念过,千字文章,秋收冬已藏。”
手指敲击着扶手,给自己打拍。
低沉的歌声,混杂着哽咽,干涩无泪的默语。
新婚那日,他连房门,不,连那一片的宫殿都没有接近。
恶心,想到这件事前因后果他就恶心。
他如今****在这卷澔殿休息,已不知多久没有睡倒在床上过了。
霜林醉,离人泪。
歌词摘《参shen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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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才这样而已
大漠之上,千年难得一见的乌云密布,但是却没有雨。
这是劫云,天地威压无比可怕,即使是干旱到大地龟(jun)裂的地方的村民,也不敢靠近一点,好早点接近雨水。
劫云还在移动,跟随着一人一豹一点点接近荒漠中心。这里几乎没有生灵,就算有,也早就被吓跑。
随着一声惊雷,一道如婴儿臂粗的雷电从云中直击叶绫空。
不屑地一笑,反手打开,地面焦糊了一大片。
云母也是化为如雄狮般大的身体,朝天怒吼一声,远离了叶绫空。
一起渡劫,不是叠加,而是相乘。叶绫空是三九二十七道雷劫,灵兽第一次化形只有九道雷劫。
第二道紧接而至,伴随着恐怖的威压,亦是反手打开,一道又一道,一道更比一道恐怖。
天在嘶吼,在愤怒,不过凡人,也敢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它要灭了这个凡人,告诉世人逆天去修道那是忤逆天,忤逆天那就只有死!
剑出,龙啸凤吟,隐隐有压过天的感觉,对抗,命在自己手中!不是天能掌控的!
欲杀我者,那就杀回去!
人与天对峙,不退一步,龙凤争锋芒,欲碎这苍天!
最后九道!
“轰隆”
雷光已经比她人还粗。
双剑叠加,简单的十字斩带出的剑气却将这道雷斩成四分。
身上已经破烂不堪,眼中光芒,剑上锋芒却丝毫不减。
天的威严在她面前如同一张纸,被斩碎,践踏。没有能阻挡她的脚步的东西,一往无前永不停息!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最后一道过后,雷光消去,一个焦黑的人影到在地上,昏迷过去。两把剑经过了淬炼,已有进阶之势。
选在这荒无人烟的大漠之中,不只是为了不会伤害到其他生灵,更是在劫数过后的天地福泽前的半天时间,会是一个废人,想杀了她,或者抢天地福泽的人,在这里不好动手。
火云豹比她好很多,而且她渡了三天,火云豹只用了半天,现在已经完全恢复过来,足以蹲守在她身边护法。
火云豹现在已经不是灵兽了,而是三阶初级灵妖,比那时候的熊裂天不知厉害多少。
捡尸的人绝对是避免不得的,知情人更是愿意来捡她的尸,一个半死不活的散仙,身怀神力,何乐而不为呢?
身如焦炭的叶绫空身上很快开始结痂,脱落。
微弱的杀气在慢慢靠近,虽然他们自觉隐藏的很好,但是现在叶绫空可是散仙。
好累,全身已经散架,动动手指都难。云母在她身下刨出一点,好把她弄到自己身上躺着。
“嬝,龘,杀了。”吐着粗气,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剑已有剑心,可听懂主人言,也可以有自己的行动,只是剑灵还没有成型,剑灵的成型比精怪草木化妖还难。
天地灵气开始涌动,冲向她体内,外界所觉,已经形成旋风。
这是关键时刻,绝对不能有一点差错,灵气入体,重塑破碎的经脉,扩张加固,凝练肉身筋骨,奠基后路。
入魔三年,脱去凡胎**,成就魔身;入魔五年,魔心褪去,仙心大成;入魔七年,魔气不复:入魔十年,褪魔成仙,剑心大成。
敢问这世间,还有谁敢媲美这天赋,不只是因为神力,更是悟性和努力。
刀剑声冷,踏碎这妄想。热血洒入风沙,不容生人再踏前一步。
银剑飞舞,任他天地也无光。
无尽的灵气从每一个毛孔钻进身体,如同夏日的甘泉,冲洗着滚烫的伤疤。血痕彻底褪去,婴儿般吹弹可破的皮肤,就连时光和历练留下的痕迹也一并离开。
在这下面的火云豹也分上一杯羹,还未稳固的修为又更进一层,一层淡淡的红光升腾,包裹住它,那是火云炁。
就像是告诉世人,这为什么要叫做天地福泽。荒漠中处处水汽凝聚,朵朵乌云在人们心中点起希望的光。
三天三夜,叶绫空又在那躺了三天三夜,雨也下了三天三夜。
血迹都已经冲干净,在也找不到一点陌生人的气息。但是她知道,这三天,至少死了三十余人。
就像是爱买彩票的人,总是想着一夜暴富,找着那比海市蜃楼更加海市蜃楼的捷径。殊不知,那些糖衣炮弹,无一不是致命的。
想要杀人越货得修为,那就要有被杀的觉悟。
甩手一挥,一点点火苗跳出来,扔到尸堆上——一次性处理了更方便。火没有烧多久,真正的毁尸灭迹。
换上干净的衣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体会这所谓“仙”的力量。
她发现,自己已经隐隐约约触摸到规则的存在,这东西和道又有什么不一样,说不清,但天地规则和道就是不一样的感觉。
“一间标准间。”叶绫空拿出几张钞票放在掌柜的面前。
这种地方,只有掌柜和几个便宜员工的客栈,根本不需要身份证,这也暗中方便了很多事情。但方便,永远有一条规则,钱。
剑气凌厉,仙气祥和,强而不愿暴,可欺但不敢欺,强者也有特权,就是大多数的规则都是强者定的。
登记了假名,拿了钥匙便回房休息了。
随手画上两笔,结界就成了,虽然只有火云豹护法,那也足够了。
盘腿而坐,两把剑出鞘,放在身前。
虽然封千夜很混蛋,但是他所教的确实都是很厉害的,也是正确的。永远不要想着器灵会主动找你,要你和它们沟通,才能相助成长。
“谁!”
还没有入定境,便感觉有谁闯入了自己的结界。
“长公主殿下。”一条蛇吐着红信爬出来。
叶绫空皱了皱眉,道:“是你,是出什么事了?”
“长公主放心,没出事。只是王上大婚,特意让小的来请长公主赏脸。”
她有点惊讶,这不靠谱的狐狸动作居然这么快。
但实际上已经好几年了,只是她沉迷修行,对时间没什么感觉了而已。
“恭喜长公主,突破筑基。”小蛇抖抖尾巴,样子十分可爱。
“这,才筑基,而已?”她感觉不可思议,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修炼什么了,居然只是突破了筑基期,还没开始结丹!
“长公主不必惊讶,这里灵气匮乏,有许多修行上了误解也很正常。我就给长公主解解惑吧。”昂首挺胸,好不可爱,让叶绫空忍俊不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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