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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时光流转-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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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与女人的游戏。

    那个时候的记忆,总是让人感到无趣,无法让人去深深的去回忆。在林落的记忆里,在那时,让人深深的怀念的,便是那个学校旁的小路,在那条小路上,一个偶然的遇见,一段淡淡的怀念,很淡,很深,很远,很远,远到永远有多远。

    或许是一段感情,或许是一段兄弟之间的友情,有时候人的决定大多是被情感决定的,于是林落又从新回到了校园,回到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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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新的开始

    第一百五十三章新的开始

    肖风仿佛陷入了一个久远的轮回中,跟蔡康还有小小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他就仿佛是做乐一个梦。似乎那过往的所有一切,都是一个轮回。此时梦醒了,他也该回归到真正的生活当中了。

    肖风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到底在何方,正如他把握不住当下悄悄从他身边溜过的时光一样,肖风过去的日子就宛如那空中绽放的烟花,一瞬而逝。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只是在这样离别的时候,突然间感觉到了生命的无常。

    很多人的生命进程中,或多或少的都会想到这样的一个念头,便是人死以后会怎么样,很多人,有很多答案,但却似乎都有一种相同的感觉,那便是恐惧。

    那些深陷在烦恼中的人们,却是不在所说之列的,肖风此深深感到恐惧,虽然有人说,死后便会隋入无穷无尽当中,他却是怎么都不肯相信的,有人说世界上最残酷的刑罚,便是把人关到一个很小很小的的黑屋子里,什么也不给他,也不许任何人与他交谈,还要他见不到一丝光,那样会使人的精神很快便会崩溃。

    肖风他此刻便陷在了这样的一种刑罚之中,确切的说,比这还要残酷一百倍,甚至无数倍,因为他连自己的存在都感知不到,有位哲人说过,存在即是合理,他此刻便是不存在的,但他却是还在思考,这是何等的矛盾,却偏偏发发生了。还有这样一位哲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说,我在思考,所以我还活着,也许肖风此刻真的还是活着的。不知过了多久,也许真的很久。

    时间这个慨念在肖风的脑海里早已模糊,因为他连一丝一毫的外物都无法感知。识海里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黑暗,不知过了多久,也许真的已经很久,肖风的脑海里,渐渐回荡着这样一个念头,也许我真的已经死了,现在只不过是一丝怨捻罢了,肖风在心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自己那短短的一段人生,便再也没有了,脑海中所有的记忆,潮水般涌上心头。

    自己的家乡,便是在一个比较落后的小山村,在那里,有着自己整个童年的记忆。那个时候,天总是很蓝,上面常常飘着朵朵白云,在那朵朵白云上面,有着自己单纯的梦想。云卷云疏,朝阳的曙光,夕阳的云彩,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那村旁的小路旁,有着自己在春天里,在路旁践踏的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的罪证。那村旁的小河,有着自己在炎炎夏日,向下奋力一跃而溅起的雪白浪花,在心中荡起层层涟漪。那种感觉美的仿佛是盛夏后的小憩。

    在各种各样的果树上,有着自己在丰收的季节见证,果树上的伤痕累累,以及过后主人的骂声,得到只是我们嚣张的笑声,以及一地狼迹的树叶和果皮。秋天是大地丰收的季节,也是我们丰收的季节,那是一个怎么想都会让人高兴的季节,不过在我们的笑声过后,跟来总是一片骂声,这便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吧。冬天能够让人想起的记忆,总是一片雪白。在雪地里走路时,总会发出吱吱声的伴奏。在雪地里踏出只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脚印,在雪地里堆出一堆堆四不象雪堆时,发出那自以为是的兴奋。以及回家挨骂后的悻悻的样子。童年记忆总是有着太多快乐,但长大后却又不的不把他遗忘,因为童年里快乐的笑声,却是那么的单纯,但当人们长大后,能够体会到那份快乐的时候,人们却是早已不再单纯。

    在那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被人称做为青春期,那个时候的记忆,总是让人感到无趣,无法让人去深深的去回忆。在肖风的记忆里,在那时,让人深深的怀念的,便是那个中学旁的小路,在那条小路上,一个偶然的遇见,一段淡淡的怀念,很淡,很深,很远,很远,远到永远有多远。那样的一种感觉,被人叫做初恋的感觉,其实肖风那样其实不叫做初恋。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因为恋的只有他一个人。他经常做的,只是一旁,静静的看,默默的想。心中想说的话语,也只能自己默默的藏在心中。如果硬是要把那叫做恋的话,只能用一句在毕业以后看到的,把自己感动好久,好久的话来做接尾――一个人的天荒地老。因为从开始,到最后,有的都只有一个人。

    仿佛觉得自己站在一个茫茫的原野上,周围一列列的火车从自己身旁呼啸而过。那火车却是透明的,那车箱可以一望就穿,那车内的人与事物,却是自己那往夕的记忆。心中仿佛升起了一种明悟,知道当那火车中的记忆与自己脑中最后的一画面重合的时候,便是自己生命的终结瞬间。然后却突然看见一辆纯黑颜色的火车朝自己迎面撞来,那车轮与地面剧烈的摩擦所发出的刺耳的尖锐的叫声,仿佛要把耳膜刺穿。

    突然见从远处刮来一股强风,飞沙走石,尘土飞扬。吹到人身上,只觉的一阵天旋地转,那尘土与尖锐的叫声夹杂在一起,直叫人精神错乱。然后只觉身上突然猛的一震,然后只觉整个天地突然转了起来,然后紧跟着精神也是一阵恍惚,然后越转越快,精神也越来越恍惚,突然只觉天与地仿佛归与了一处,再也分不出那里是天,那里是地,精神也越转越觉的空虚,最后归与虚无。

    便让那尘归尘,土归土,让一切归与混沌。肖风已经在很久以前就放弃了思考,他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在那一刻只觉生死的界限只有一线只阁,人是得生,还是得死,都变得似乎不再是那么重要。也许生与死真的是只有一线之阁,知要踏一步,就会知道结果,也许往前一步就是死,也许退后一步就是生,又或者往前一步却是生,退后一步就会死。有人知道答案吗?没有人知道吗?永恒的问题需要一个永恒的答案――生的后面是死,死的前面是生。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已经很久。肖风突然感觉到一丝光,然后只觉周围越来越亮,身边仿佛被光包围了。最后在那仿佛是永恒的光中,看到了一条淡淡的身影,那条身影在那万丈光芒之中,仿佛璀璨如星辰。

    然后只觉自己漫漫的仿佛是被风吹走般的飘向了那道身影,近了,近了,越来越近了,终于看清了,肖风只觉浑身一震,那散发着万丈光芒的身影竟跟自己长的一模一样。当肖风飘进那道身影的时候,却发现那道身影竟是透明,就仿佛是那清晨中玻璃上的一层水印一样状态。却就在那一瞬间,肖风仿佛有这样一种错觉,仿佛整个空间里光线在一步步收缩,那些光线越来越亮,但却偏偏让人觉的光线周围的黑暗越来越深。最后终于所有光线归于一点,那仿佛是所有的光的一种升华,灿烂已不足以形容他的万分之一。但间灿烂却只有一瞬间,犹如一场灿烂的烟花盛典,辉煌过后便是一片黑暗。在光亮的灿烂过后,接踵而来便是极至的黑暗。在一段极深的黑暗之后,突然出现了一点细小的光亮,光线越来越亮,最后竟比以前见过所有的光亮还要亮上一万倍。接着却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亮至极至的光亮竟然仿佛炸裂四分五裂了,那光亮散落到空间各处,竟变成了一团团的超大火焰。那些火团有些又是被炸的四分五裂,有些火团就静静躺在那了。那些火团越炸越多,有些竟越炸越大。肖风真实的感觉到,这个空间在无穷无尽的扩张着,真实的让自己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广阔无垠。整个空间在那些火团的照耀下显的一片辉煌,这种辉煌一直延续了很远,很远。

    终于在一处地方停顿了下来,那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黑暗,那片黑暗却也是在无穷无尽的扩张着,把周围的一切都吞噬。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那片黑暗终于曼延到了肖风的面前,但在那样的一种强大的力量面前,人的意志是显的多么的渺小,那些无谓的抗争是显的多么的苍白无力,于是肖风又陷入了那无穷无尽的黑暗之中。

    当很多年以后,肖风常常喜欢对身边的人说起这样的一个传说。天上每一颗星辰,都代表着地上的一个生命,当一颗星辰从天上坠落下来的时候,就代表这地面上的一个生命的消逝。

    当肖风记忆中的他再次恢复知觉的时候,唯一的感觉便是痛,很痛。令他诧异的是自己竟然没有死,而且自己似乎还有能力站起来,没有人愿意把自己变成一个死人,于是他站了起来。他发现自己所站之处,是一个稻草只中,原来他先前竟是躺在稻草堆中。到底是谁把自己带到这里来的呢?出了小屋,看到的是一废弃的庄园,从乞丐的记忆里知道这是扬州城东一个杂草蔓生的废弃庄圆中,大部分建筑物早因年久失修,风侵雨蚀。

    在蚂蚁蛀虫齿下而颓败倾塌,唯只有一间小石屋孤零零瑟缩一角,穿了洞的瓦顶被木板封着,勉强可做栖身之所。他以前便经常把这当作栖息之地,连那瓦顶的木板都是他自己一手钉好的。在小屋旁的一块空地上,那里杂草丛生,有的草竟长的比人还高,从那里竟看到袅袅的青烟升起。

    乞丐走到空地,穿过杂草,看到了火堆,也看到了一个人。那人竟也是一身葛布污衣穿着,衣服破了好几个洞,竟还沾满了泥印,那人竟也是一个乞丐。头发非常的散乱,如果仔细一看,甚至可以看到一些细小的微生物。那个乞丐正在拨拢着那个火堆,动作非常的细致,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轻柔,仿佛对待情人的那般温柔。他刚想出声询问,却见那个乞丐伸出手来,作了个禁声的动作。他只好忍住,没有开口。

    那个乞丐一直都没有转过身来,但却好象对周围的事情了如指掌。乞丐一直都在拨弄着他的火堆,那动作如水银泄地般的行云流水,看不到丝毫的作做,令人赏心悦目。那火堆在那乞丐妙至颠峰的控火技术之下,竟仿佛

    生出了一朵朵火作的花朵,他站在乞丐的背后,看着那花朵一步步的绽放,一步步的熄灭,看着,看着,他竟仿佛历经千世万世劫难,将那一切世事尽数看穿,只觉自己的识海竟也开始绽放出一朵朵神秘的精神之火,一朵一朵精神之火的绽放,仿佛在对灵魂进行着一场洗礼。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已经很久。天空中突然聚集了一块乌云,那乌云之中却突然劈出了一道黑色闪电,那道闪电没做丝毫停留,直接向那个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的那个他轰去,那道闪电没有丝毫阻挡便冲进了他的身体,但令人惊讶的是,竟然看不到那道闪电对他身体造成的伤害的痕迹。原来那道闪电竟是那个他破碎虚空所引动的精神天劫,只对精神有作用,也只对他个人起作用。其实这个天劫,也不是每个破碎虚空的人都要渡的,只有当心中产生了心魔的人,才会引来这样的精神天劫。只见那道闪电进入他的身体后,没有任何的反应。

    可是当过了一阵子之后,突然只见他的眼睛,鼻子,耳朵,嘴巴,竟全部出血了,竟是七窍流血了。原来那识海中的精神之火,竟越燃越旺,最后竟在那识海里出现一尊淡淡的佛影,火越燃越旺,那尊拂影也越来越清晰,最后所有的火竟全朝那尊佛影聚集,当所有的精神之火都聚集在佛影之中那时,那道佛影发散出万道佛光,照亮了整个识海。也就是在那一刻,引来了天上的乌云,引来了天劫。那道精神闪电进入身体后,直接冲向了识海,径直冲向那尊佛影,在那隐含着天地之威的闪电面前,那道佛影竟显的不堪一击,在那闪电的不断轰击下,很快就崩溃了,那佛影被轰的四分五裂,最后变成一点点的淡淡金光。然后便发生了先前七窍流血的那一目。

    记忆中的那个他,最后还是醒来了,他依稀记得自己在这之前,似乎还醒来过一次,迷迷糊糊之中仿佛有个人严肃的告诉他人生道理,做一件事情,就一定要做好,无论任何事情。还告诉他一定不能以真笑脸去对人,人要活的好,就一定要会伪装,而最好的伪装便是笑脸,无论做什么,都要一脸笑容。后又严肃的批评了他,小偷不是那么做的。

    一个成功的小偷必备素质。,是因为,虽然东西有很多,但好东西却不是很多,所以只有,才能抓的住机会,虽然是好东西,但更多的是好东西赝品,假货是万万不能要的,所以要看的准。手要快,是因为,虽然机会是有了,但却必须要有把握机会的手,所以手要稳,而往往机会是转瞬即逝的,所以手一定要快,很快。

    第…腿要快,那是最重要的。在做一件事情之前,要先想它带来的后果,要想他的坏处,然后才想他的好处。不管你的技术有多好,总有失手的时候。而失手之后的唯一处理办法,便是撒开腿跑,有多快跑多快,有多远跑多远。不管有多大好处,如果没有了命,那便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命是最大的。而保命的方法便是快跑,所以腿快是最重要的。那人在教了理论只后,还教了一些实践技巧。在教了偷盗技巧之后,那人似乎长长的叹了口气,似乎经过了一阵犹豫,最后又教了他一招掌法,却是没有传授他的心法。

    那个人走了,没有留一丝痕迹。有过时候他甚至感觉不到那些事情的丝毫真实性。他一直都觉那只是一场梦,梦醒了,便什么也没有了。可是当他吃完那只放在草堆旁的叫化鸡后,那是他很久以后才知道那只鸡的名字,那时他知道那道鸡的做法,知道了那只鸡是用一些特制的泥土包好,然后埋在地下,然后再在地面用火温烤而成的。当他拍出那一令人难已置信的一掌之后――他竟把一块石头拍碎了。那使他想到了,传说中的武功,那是多么令人难以置信。

    所以最后他选择了相信了那一切。可惜遗憾的是,他竟然记不的那个乞丐的样子,或许是从头至尾都没有看清楚,也许是从开始到结束,根本就没有看到。记住的只是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也许永远都不会清楚。

    这就是一段回忆,肖风深陷在回忆与时光的挣扎中,不知所措,仿佛眼前的种种一切都不是真实的,唯有那梦中的过去才让他能感觉到真是自在,他知道这种感觉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一个不好,这种幻境就会把他给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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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再来

    第一百五十四章再来

    林落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无法自拔,他知道这是一种魔障,只有从这个里面跳出去,才能更上一层楼。过去的种种,就让它随风而逝吧。林落轻轻的摆动着手中的念珠,眼神呆滞,一动不动。

    过往的种种一一展现在面前,那些画面,定格不动,一切都是那么的温馨美好。林落又想起了前生,前世的他有着一个奇异的龟,作为伙伴,还有一众好朋友,在学院里的美好生活,一切都仿佛昨日。然而,到现在,他不得不面对一个宿命的轮回——那就是重生。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轮回了,总之这一切都像是一个梦一样。

    林落清晰的记得,在奈何天中,自己得到了无心道人的传承,让他历尽无量劫,最后就可以证得菩提之道。长生是每一个人都奢望的,林落选择了这条不能退后的道路,所以现在的一切他也都应该安然处之。

    林落很倒霉,真的,这个世界上,也许再也没有比他更倒霉的人了。他本身是一个it精英,奈何老天对他实在不薄,他毫无选择的再一次重生了。

    一幕幕往事在林落的脑海里来回穿梭,就好像织布机的梭子一样。上下左右的摇摆不定。那个连与自己吃饭,都不敢大声说话的女上司,那个与他同吃、同住、同喝,在一起鬼混数载的哥们,就这样的离开他们了吗?

    贼老天,我不想重生啊,上一辈子的事都还没做呢?又让我抱着遗憾再来一次吗?我不,我不会让你顺心如意的,你这杀千刀的贼老天林落的心底在呐喊、在呼喊、在挣扎,经过了无数次的彷徨,他终于决定了,嗯林落的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叫嚣着,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失落,似乎整个世界的伤痛都积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这到底是怎样一种刻骨铭心的痛啊。

    就连窗外的倾盆大雨,似乎也无法浇灭他躁动不安的。电线杆投射进屋里的浓墨黑影,仿佛压的他喘不上气来。楼屋上的施工噪音,此起彼伏的响动着。在这个二十平米的廉价商品租赁房里,荡出一股鬼嚎的哭声,口袋里的烟卷,因为刚从外面回来时,雨水淋湿全身,致使内衣夹衣里的香烟,也变得潮湿不堪。

    雨渐渐的小了,就如桌子上晕散的水纹慢慢蒸发一般。

    林落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的坐着,他好希望可以就这样坐到明天,因为那样他就可以逃避命运的轨迹,因为他双肩的宽度、因为他心灵的厚度,再加上他两世人生的长度。这一切似乎都来得恰到好处,来得天衣无缝。不,也许唯一的破绽,就是那个妖艳女人临走时扔下的那句话,我们还会再见的。

    林落自始至终都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善良的人,但前世与这女人的纠葛,与这个他命中克星的她纠缠不断,这似乎也不应该是林落的本意。林落本以为自己会像所有重生者一样,追逐花丛,纵意人生。

    三岁造一下鱼雷,五岁弄出一个歼十,十岁获全球诺贝尔大奖,十二岁便可以妻妾成群。但此时此刻,此际此地,他重生以后的生活却严重偏离了他所预想的轨道。就像一列火车,原本是从南到北,可他的这列火车,却彻彻底底实实在在的由西到东。并且是一去不复返。他此世的生活,还可以用那个词来概括,那就是平凡。

    对,平淡的人生甚至连烦恼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这份渺茫的存在感,甚至让他自己一度怀疑自己是否是个重生者,自己是否应该担负起身为重生的责任。造福社会,发明创造,可是,当他从三岁咿呀学语时,他就发现了自己周围的玩伴,毫无优势可言。如果说,有优势的话,那么他也就顶多比其他小朋友早活了二十多年。当他上小学后,他更是发现,虽然自己对前世还保留着记忆,但是,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以后,当他再度坐到教室中时,再度翻开熟悉的课本,准备放下过往,以一个少年的心态去学习,去阅读这些早已在几十年前,就背诵的滚瓜烂熟的书籍时,他发现并不是那么简单的,甚至可以说是林落自己也没有想到,在他认为如此简单的小学课本面前。

    他也有不认识的汉字,他也会像其他小朋友对一道应用题,伤透脑筋,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他记不清上一辈子,这道题该怎么做,他也记不得朱自清那篇《背影》到底是哪一年撰写的?他更记不得某年某月某一天,校花会从哪个校门回家。

    他唯一记得,或者说记得还算清楚的就是,新闻联播会在晚上七点准时播出,然后七点半结束,中间的内容他还隐约记得一点。前五分钟是新闻概括,中间十分钟会说一些农民伯伯勤劳致富的例子,林落就这么昏沉沉的回忆着他重生以来,所走过的路,迈过的桥。他想起了他小时候,那一副小大人的摸样,不由得低笑一声。

    说起新闻,他还恍惚记得有一条这样的新闻,新闻上说,一个农民伯伯可以不吃不喝不睡的在一个地方连续坐上七天,这就像老僧入定般,也好像是进入了冬眠,蛇是一种冷血动物,它们栖息于墓洞中,洞口可见稀稠成粒的粪便,这样我们就知道洞中有没有蛇了。蛇有冬眠的习性,到了冬天盘踞的洞中睡觉,一睡就是几个月,不吃不喝,一动不动地保持体力。待到春暖花开,蛇就醒了,开始外出觅食,而且脱掉原来的外衣。

    蜕皮时,蛇的新旧皮之间会分泌出一种液体,这种液体有助于蛇的蜕皮。从蛇蜕的外衣直径和长度可测出蛇重量甚至说出蛇的名称。蛇蜕皮后不久,活动量增大,觅食量增加,体况逐渐恢复。随着气温逐渐上升,到4月下旬至5月上中旬进入发*期。寻偶时,雌雄蛇发出的鸣叫声清晰明亮,“哒哒哒”如击石声。

    原来蛇是一种这么可爱的动物啊。蛇类的产卵期一般在4月下旬到6月上中旬,因品种而异。所产蛇卵一般粘结成一个大的卵块,卵块中卵的数量为8~15枚不等。蛇经常处于饥饿或半饥饿状态。一般以“守株待兔”方式捕食,但有时也主动出击。笔者曾目睹一条青竹骠蛇在河边追赶青蛙,青蛙一跃跳入河中,蛇也跟着跃入河中,简直象两名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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