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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之副船长红心-第3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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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夕点头。

    乌索普却犹豫了一下,改口叫道,“现在应该是林哥了吧?”

    “别揶揄我了。变成这个样子也不是我想的。”林夕无奈地说道。

    “不过……”索隆看向林夕,跃跃欲试的样子,“你变成这个样子,身体各方面基础素质也会上升吧。”

    “才不想和你打!”林夕说道,“去找那些倒霉蛋吧。这里不是很多嘛?昨天你还没有打够?”

    索隆活动活动了双手,“昨天的人都太弱了。”

    “当然弱啊。”乌索普无奈说道,“那些都是各大门派带来开眼界的年轻弟子。你们倒好,将人家揍了个遍。虽然知道你们想要见识一下那些古怪新奇的武功,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啊。真不知道明天你们会是什么样子,要是有人告状,你们保准是重点招呼对象。”

    “诶……还真是倒霉蛋啊。”林夕说道。

    “林夕姐,你也别说的若无其事。”乌索普说道,“上了贼船,只可能是一起被招呼的命运。”

    “命运共同体啊……”林夕耸了耸肩,“但是这样也正好啊,这样才是比试嘛。才能显现出来我的实力不是。”

    乌索普说道,“林夕姐,下降……再下降一点。”

    “什么啊?”

    “我说你飘了啊。”

    “什么叫我飘了啊。实力不就是放在那里吗?在德雷斯罗萨的时候,你不是也在场吗?”

    “那种状态……你还想还用一次吗?绝对会被人当成邪教徒的吧。而且后遗症也是很严重的,别说是我了,皮卡罗第一个就不同意……对吧?”

    乌索普看向罗。

    罗点了点头,说道,“这不是什么生死竞争,林夕,你尽量就好。这里还有我们在。拿下一把神雪剑还是没问题的。”

    路飞摆出一副想要战斗的样子,说道,“说的没错!神雪剑,我一定替你夺回来的!到时候你就在观众席上好好看着吧!”

    “好好好。真是可靠的伙伴啊。给我一个逞强的机会都没有啊……”林夕有些委屈地说道,不过脸上却是带着笑意的。

    林夕真的很想要像他们一样,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毫无顾忌的往前冲。很想说一句,我也已经很强了,可以尽情的依靠我了。

    但似乎他们仍旧将自己女性的身份放在第一,而对自己百般呵护。

    虽然有点不甘心,但林夕的心还是暖乎乎的。

    “好了……在我老老实实在观众席上看你们奋斗之前……”林夕说道,“好好给我解释一下,为什么要买女装的原因?”


………………………………

THE1022,长夜·奇遇2

    一个短发少女在密林内行走,她的模样姣好,眉目间一股英气,但却不失温柔。她身穿干练的女侠衣服,腰挎一柄长剑,显然是习武之人。

    她的脸色看起来不好,似乎是很生气的样子。

    “他怎么能这样?竟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定了规则?还一直把我蒙在鼓中?”少女不满的说道。

    少女的名为冯灵。

    是千机铸剑庄庄主冯信的女儿。

    冯信的女儿有七个,儿子有三个。但是其中冯灵占了三个最。

    第一个最,是最漂亮的,位列婵娟榜第七。

    第二个最,是最强的,三流等级。如果放在青云派或者是世和宗之内,至少也是五大弟子的实力。说不准还能够弄个五大弟子之首。

    这大概和她的几位姐姐不喜练武,而几位兄长是专职打造兵器的有关。

    第三个最,冯灵是最小的……虽然说是最小的,可也已经十九了。在金龙国内,十九岁的,孩子都两岁半了,可她却连婚配都没有。

    冯灵和李月瑶的情况不同。

    四王爷是觉得所有男人都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女儿。

    而冯灵是看不上任何人,性子高傲,认为女子不输男儿,为了证明这点,甚至给自己剪了齐耳的短发。

    但是这次,庄主冯信给此次的天下剑会定了一个规则。

    若是神雪剑的主人没有婚配,那么就要娶他的女儿冯灵为妻。不论年龄。

    冯信定下这个规则的时候,并没有和冯灵商量,甚至一直隐瞒着对方。

    直到今日,冯灵才从几个说漏嘴的仆人中得到了消息。

    两个时辰前,冯灵和爹爹大吵了一架。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更何况是这么严肃的场合,因此冯信并不打算更改。

    而冯灵,也放出狠话,若是对方是女性或者有婚配也就罢了,可若不然……要么我就赢了天下剑会,神雪剑就是我的,要么……你就等着白发人送黑发人吧!

    大吵一架之后,冯灵根本就没有睡意,在练武场找人打到现在,才决定去泡个温泉,然后再去休息。

    这个温泉是冯灵在探索后山的时候发现的,然后在周围垒砌了一圈石子,简单地装饰了一番,作为自己的私藏圣地。

    一般人绝对不会来到这里的……最起码这五六年都是这样,因此冯灵也就没有什么在意的。

    ——真是累死了。我怎么有个这样的爹?

    冯灵一边心中想着之前父女两人的吵架,一边解开衣带,褪下衣服。

    一肚子气愤的冯灵根本就没有往温泉里面看,也没有看到温泉里面,飘着的银发。

    林夕在不久前忽然想起了,在海螺岛曾经能够憋气十分钟的壮举。但是现在恢复了恶魔果实的体质,根本碰不得海水,因此林夕想要知道自己能不能还憋气十分钟。便吸了一口气,沉了下去,只留下一头银发在水面上飘着,有种恐怖的感觉。

    当冯灵叠好衣服,准备入水的时候,她才发现了那里不对劲。

    嗯?这石头后面怎么又洒落的衣服?

    嗯?这温泉飘着是头发吗?银色的?

    嗯?这……这站起来的是什么东西?

    “呼~应该还是五分钟左右,很好了。”

    冯灵脸色的变得惨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

    沉在水下的时候,满耳朵的都是水,隔绝了外界的声音。

    可此时林夕却听得非常清楚。

    …

    林夕回头看过去,发现是一个长满漂亮的妹子,但什么都没穿。

    而妹子好像是呆住了,愣愣地看着她的脸,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

    林夕倒没有觉得那里奇怪,甚至还抬手打了个招呼。

    “好呀,你也是来泡温泉的吗?”

    可是自己的声音一出口,林夕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

    妹子的眼睛睁得老大,然后一点点从林夕的脸上往下移动。

    林夕感觉自己的冷汗在顺着脊骨往下淌。

    在妹子出声之前,林夕就厉声冷喝了一句。

    “别喊!”

    然后噗通一声,坐进了温泉中,背对着妹子。

    …

    从温泉站起来的这个人,拥有着绝色容貌。

    冯灵因为这张脸的缘故,愣了好久,忘记了自己一丝不挂的事情。而后虽然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但对方突如其来的冷喝,却让她把尖叫生生咽了回去。

    “那个……抱歉,我不知道这里有人。只是想要随便泡个温泉而已。”林夕说道,“现在,我不看你,你把衣服穿上。然后你离开,我再穿衣服离开……你过个几分钟就可以回来接着泡了。放心,我才泡了几分钟,而且我也很干净的,希望你不要介意。还有……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我保证不会将今天的事情说出去,打死我都不说的。”

    林夕自顾自说了一长串,可也没有听见身后传来什么声音,就连穿衣服的声音都没有。

    “那个……姑娘,你有在听我说话吗?姑娘?”

    “在在在。你你你……你别回头看啊。绝对不许回头!”

    “嗯,不回头。”

    “在我说好之前,绝对不要回头!”

    “绝对不回头。”

    随后传出了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

    “那个……我,我穿好了。”

    听到这句话的林夕,差点没有笑出来,但是很有礼貌地忍住了,说道。

    “姑娘,穿好了就走吧,难不成,你想看我穿衣服?”

    “谁……谁想看你啊!我这就走!这就走!”

    林夕听见对方似乎转了身,走了两步,可是却停了下来。

    对方问了一句,“你……你也是来参加天下剑会的吗?”

    “是的。神雪剑我有非拿不可的理由。”林夕说道。

    林夕稍等了一会儿,对方没有回答,随后才响起了杂乱无序的脚步声,跑开了这里。

    这时林夕再回头看,只发现远处一个渐行渐远的黑影,她这才松了口气,然后悠哉游哉地靠着石头垒砌的温泉,捏着鼻梁上的穴位。

    “真是的……泡个温泉都不消停。行吧行吧,反正也泡了一段时间了,算是很舒服了。”

    林夕一边碎碎念着,用内力烘干了身上的水渍,捡起了衣服,穿上。

    。。m。


………………………………

THE1024,女生要女装!

    乌索普算是这些人中,最有福气的一个了。

    掉落的地方,竟然是在千机城。

    在千机城有他的师父在,几乎是什么事情都不用担心。

    紧随而来的,找人就是乌索普的主要任务了。

    可是在千机城内,掉落的人,只有他一个。利用傀儡蝴蝶的通讯,很容易就得到这个消息。

    正当乌索普犹豫要不要到处找人呢,千机铸剑庄的庄主的冯信,就先机缘巧合地捡到了神雪剑。

    乌索普向他们说明了这件事情,但毕竟是庄主,而不是他的师父,而且……这把剑的主人不在,冯信握着这柄神器也有些不想撒手。

    至此,乌索普才想出了折中的办法。

    那就是举办天下剑会。

    神兵出世,按照惯例,就会由千机铸剑庄举办天下剑会,召集天下英雄豪杰,前来一争雄霸。

    而天下剑会也是一个召集所有分散在四地,草帽成员的最好最快的方法。

    虽然有点对不起林夕姐。

    但是乌索普对草帽一伙儿中的各位大神还是很有把握的。

    如若不然……

    他就直接将神雪剑偷走好了,到时候草帽一伙儿逃亡金龙国,也是正规的套路。

    毕竟他们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不是什么侠客勇士,而是……

    海贼啊。

    “这招确实有效。”林夕说道,“当时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就是想要第一时间冲过来,而遇上其他人,也是在前往天下剑会的路上。哦,对了……我们还顺手救了一个倒霉蛋。”

    林夕坏笑着看向索隆。

    “只是失误啊。”索隆说道,“我绝对不会再犯那种失误了。”

    “弗兰奇的下落我们已经知道了。而其他人也在前往这里的路上,傍晚时分,就应该会赶到这里。”罗说道,“那么现在就差罗宾了。”

    “诶?罗宾啊……”林夕说道,“我还真是很期待看见罗宾穿古装的样子呢。”

    “嗯嗯,没错。罗宾穿起来是个大家闺秀,而你是个英俊潇洒的剑客。”索隆抬了抬眼说道,将刚才的“仇”还了。

    “对,老子就是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花见花开,人见人爱的小公子了。怎么,嫉妒啊?”

    林夕说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备了一把折扇,上面龙飞凤舞地写着“一见生财”四个大字。令人不寒而栗。

    “谁会嫉妒你啊!你的那张脸也就只能在面具下藏着了!”索隆说道。

    “那还不是怕你们迷恋上小爷的容颜。”林夕说着,用折扇将剩下的半张脸也挡上了。

    路飞扣着鼻子说道,“诶?那张脸长的挺普通的啊……”

    林夕刚想和路飞争论,没想到身旁的罗就伸出了手,把折扇往上拽了拽,将林夕的脸挡的严丝合缝,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争取你就这样出去,我也就放心了。”

    “不想争取。”林夕啪地一声,将折扇合上了,“说起来,天下剑会跟我女装有什么关系啊?”

    “是这样的……”乌索普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本来庄主是不想举行天下剑会的,后来和庄主说了几次,最后才勉强同意。而让庄主的同意的条件就是……神雪剑的主人,若是男的未婚,就要娶冯灵作为正妻,女的则不会有任何条件。因为庄主一直想要找一个武功高强的潜力股做冯灵的丈夫。而庄主听我总是夸你们,就将主意打到了你们身上。不过我想,他说的是神雪剑的主人,又不是天下剑会的获胜者,那么最后得到剑的,一定就是林夕姐了对不对。既然是女的就没有什么问题了。所以就同意了。可是……现在,变成了林哥,这件事情就麻烦了。”

    “所以你的林哥就要变回林夕姐对不对?”林夕拄着下巴看着乌索普。

    乌索普点了点头,双手合十,“所以……拜托了。林夕姐你可能不会排斥女装的,所以就女装上场吧。”

    林夕叹口气,“反正不是头一回了。而且也是为了我,没有什么理由不同意的。总的来说,我还是要谢谢你啊乌索普。如果不是你看着神雪剑,可能就要演变成一场江湖争夺的腥风血雨了。”

    “那么今天的任务就买女装了?”索隆说道,“那我就不去了。昨天已经和谢知非约好了,要去万全那里讨酒喝。说是珍藏多年的佳酿。”

    “谢知非?万全?”罗疑惑。

    林夕解释道,“谢知非是世和宗五大弟子行三,占酒色财权空五字中的酒。是个好酒之人。”

    乌索普接着说道,“万全是千机铸剑庄的三庄主,平生最大的嗜好就是酒,因此只要有人拿好酒来,万全就给人打造兵器。因此他什么兵器都能打造,而且质量都非常高,但其中,还是以刀为最……索隆,你去的时候,不妨给他看看你的刀,讨一口酒上好的佳酿还是没问题的。”

    “谢了。”索隆说道。

    “那个……”林夕说道,“卖女装的事情,就我自己去吧。毕竟一群男生跑到人家成衣店里看女装也是很奇怪的。乌索普告诉我个位置就好。你们的话……去找小樱桃。咱们要找的关键人物是他。找到他了,我也许连女装都不用了。”

    有关小樱桃的事情,在之前,罗自然也已经同乌索普说过。

    “不用我陪?”罗问道。

    “算是给你一个惊喜。还有……比起陪我,看着路飞更好一点。”林夕说道,“现在这个千机城里藏龙卧虎,别让路飞一个不小心被人耍了。你聪明,而乌索普认识很多人……也很靠谱。你们两个看着路飞我能放心一点。”

    罗不由得笑道,“也是。”

    乌索普仰起头来,拍着胸脯说道,“放心吧,靠谱的乌索普大人一定会看好不靠谱的路飞船长的。”

    “不用你们跟着啊!”路飞说道,挥舞着拳头,“我自己一个人也没问题的!就算碰上什么难缠的对手,我也能够解决啊!”

    四人冷汗直冒,异口同声地说道。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

THE1025,女生要女装!2

    千机城,东南坊市。

    这里主要是买衣服、布料、鞋子和各种胭脂首饰的地方。

    林夕往大街上一站,就看见道路上八成以上都是妹子。

    果然,这里是她们的购物天堂啊。

    啊,呸!

    是我们的购物天堂啊!

    林夕挑了一个成衣店,按照自己现在的尺寸来了一套。

    本来是想要穿个帅气点的侠女服装,但这根本就不现实。

    因为身体的骨架,再加上紧身服装,一看就是男扮女装。

    无奈,林夕只能挑了一套层层叠叠的厚实长裙,好掩盖一下自己的体型。

    好在,这里一米八的女生也不是没有,虽然少,但也是有那么一两件的,不至于会出现尴尬到裙子只到小腿肚的事情。

    至于需不要需要找个什么果子来垫在胸前?

    林夕毫不客气地说,她男身的胸肌要比她曾经AB要丰满的多,根本就不需要好吗?这点发现也是令林夕很无语。

    随后林夕买了纱巾遮住喉结,再买了点首饰,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就算大功告成。

    但是林夕感觉自己摘下面具还会惹下祸端,便将纱巾当成口罩系了起来。

    她挑选的纱巾足够长,而且是不透明的,足够遮盖喉结和半张面容。

    可就是露在纱巾外的半张面容,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就已经足够吸引街上一半的视线。

    有几个混迹街头的赖皮被吸引了过来,但林夕根本没有管他们,伸手点了他们的穴位,转身离开了。

    而点穴的力度,足够让他们站到半夜了。

    一切结束,林夕看了一眼时间,发现差不多快到愉快的午饭时间了。

    “顺道吃点东西,再去和他们汇合吧……呃,不对。咳咳。”

    林夕清了清嗓子,然后掐细了声线。

    “嗯,就是这样决定了。要吃什么呢?来一顿大餐吧。”

    这坊市虽然是专门买服装的,但食楼肯定还是有那么几家的。

    正当林夕犹豫,是去眼前这家看起来一般般的,还是去刚才看见的,隔了三四条街的、但是外表看起来十分华丽的食楼。

    林夕忽然听见,从不远处的深巷传来了求饶声。

    这声音不大,一般人听不到,只有像林夕这种习武之人才能敏锐地捕捉到。

    带着八卦的心思,林夕毅然决然地循声而去。

    沿着小巷进入,七拐八拐,林夕差点要迷失在小巷中的时候,终于,求饶声渐近。林夕看到了他们。

    一个大小眼的男子被人卡住脖子,身体紧靠着墙面,双脚却是腾空的状态。

    他涕泗横流,嘴里说着含混不清的话语,似乎是在求人饶命。

    但是林夕听到求饶声,不是他的,而是一个女子的。

    那个女子就在一旁,眼泪什么的倒是没有,可脸上的焦急却是分辨的出来。

    听女子称呼就能看出来,大小眼的男子是她的相公。

    至于那卡住男子脖子的人,则是一名侠客打扮,相当帅气的小哥哥。

    看起来干净白皙,很文静,但一身的英气散发。

    怎么说?

    真的有点各种“逍遥”“傲天”的主角模样了。

    可是林夕从身形和那双手,轻易地分辨出来,这些都应该是属于一个女子的。

    再看,发现这位“小哥哥”没有喉结。

    毫无疑问,是位小姐姐,还是个男装大佬。

    这位男装大佬现在似乎是因为那个女的的求情,在犹豫着要不要杀了这个男的,

    “请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女装大佬掐细了声音,走上前去。

    男装大佬就算不用看到林夕腰间的剑,单单从对方快要接近自己才察觉对方的时候,就知道对方并不简单。

    而女的干脆就扑向了林夕,想要握住林夕的手,可却被林夕往后退了几步,躲了过去。

    “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相公吧。他会改过自新的,不会再像这样犯浑了。”女的哭着说道,然后连忙说起了事情经过。

    这个男的,是个嗜赌成瘾的赌徒,签下了一屁股的债,已经是十几倍辈子都还不清的程度了,无奈之下,他只能将妻子抵给赌坊老板还账。

    但是他们还没有走到赌坊门外,事情的经过就让这位男装大佬听到了,让她给抓到了这里,准备宰了这个男的。

    “这样的人渣活在人世上有什么用?连妻子都能买了抵债……就算是畜生也做不来这种事情。还有……你的妻子不是你的财产,你根本就没有权利这么做。”

    男装大佬恶狠狠地语气。

    男的还在求饶,说着什么知道了,不会做了,饶了我这样的话。

    但是这种鬼话,谁会相信?

    更令人很无奈的事情是……在金龙国内,妻妾真的就是男方的财产一部分。

    若是真爱,或者女方家里有权势还好……但如果是眼前的这种情况,女的也只有恨命。

    林夕看了看这个女的,然后看了看这个男的,说道。

    “男的已经认错,而女的在男的做了如此事情之后还替他讲情……就说明他们之间还是有爱的。”林夕说道,“饶了他们吧。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

    男装大佬看着林夕,犹豫了很久,最后松开了手。

    “若是再让我看见你再做发昏的事情,就杀了你。滚!”

    男的连滚带爬地点头,然后逃命般地离开了。

    而女的紧跟着对方,也离开了。

    林夕看着走远的两人,笑着说道。

    “那男的还会将女的卖给赌坊老板的。”

    男装大佬震惊地看着林夕,“什么?你刚才不是说……”

    “但是……他们两个也不是夫妻啊。”

    “怎么回事?你认识他们?”

    “不认识。但会读心。”林夕说道,“男的是赌徒,这个没错。可女的……跟男的并不是夫妻,甚至还是没有见过几次面的陌生人。只不过,那女的身染梅毒,想要在死之前传染给赌场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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