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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背反-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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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警察撞开的房间里,惊道:“有人!有人在外面!”
汤都郡立刻随着我的指示看过去,视线穿过那警察的办公室,果然见到一个人影在窗外向房间里窥探着,外面的黑影一听到我的话,立刻转身跑下了室外防火梯,逃掉了。
汤都郡跟一个警察同时一跃而起,冲进办公室,翻过窗户追了出去。
然而此时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在乱成一团的警局内等待。大约过了二十分钟,两个人才回到警局。原来,当时天色太晚,附近又不是商业区之类的地段,一到晚上没什么灯光。两人最终还是追丢了。
汤都郡回来后,他看着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椅子扔坐在办公区等待审问的何常瑾、徐乔等人,神色极是茫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连续几天不停歇的操劳,汤都郡的眼皮上悄悄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黑眼圈。身子也完全陷在椅子里,似乎没有后面的靠背就坐也坐不住似得。
“完全没有头绪,于是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谁说了谎,一旦怀疑起来,所有的推理都要从头来过,需要调查的事情一下子变得极其庞大。——我已经完全看不见调查的方向了。”
罗豪一副受够了的样子,揉了揉眼睛说道。
汤都郡:“实在不行,就得重新登门拜访一遍所有的人了,不管是谁。只要当天晚上在的人,都得重新调查。——天呐,那可是十一个人啊。”
我看着餐桌对面,两个人都有些半死不活的样子,有些心疼。
“算啦算啦,那就暂时不要想他了。我奶奶教过我,遇到什么难题,实在解决不了就不去管它了,等一段时间过后再回头看,自然就豁然开朗了。”
“的确,要是钻研的太过分,很容易钻牛角尖,看问题也会失去全局性。”
罗豪叹口气站起来:“反正你看着办吧,我下午还得上班,就不在这当电灯泡,先走了。拜啦。”
汤都郡有气无力的扒了两口饭,不说话了。
我想鼓励他,想了下,说道:“别泄气,总会有办法的。”
汤都郡点点头,说道:“这案子牵扯到很多人,总觉得背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理也理不清,让我不知从何下手。”
他的眼神有些迷离,似乎在回忆什么,然后又开口道:“我当警察的叔父曾经告诉我,分析时最基本的切入点,就是‘谁是受益者?’。很基础的思考方式,也很有帮助,但这个案子却没法看清这点。一定是还有什么我需要却没了解到的东西……”
“呜……好难懂的样子……”
汤都郡开心一笑:“算了,不说这些了。快吃饭吧。”
两天后,十二月十九日。
汤都郡孤身一人来到雀洗公寓的隔壁建筑。这也是一栋公寓。不过少说也是八十年代建成的了,早就列在了拆迁队的名单里。
走廊狭窄,楼梯上的每级台阶居然有大有小,好像制造时水泥抹的很随意,头顶的墙面上也全是水印。一看就不是什么上等的建筑工程。
罗简生窗户对应的房间上了锁,这老楼又没有管理员这一说,找不到掌管钥匙的人。汤都郡不得不掏出铁丝撬开锁才进到房间内。里面空荡荡的,房间里除了抽水马桶和浴缸这些没法带走的生活设施以外,什么也没有。
窗户的敞开着,透过窗户,对面406房间的厨房的每一个细节都能清楚的看见。
地面很脏,粘粘的,无法留下脚印,看不出有谁在上面踩过。简单查看了一遍各个房间,什么有用的东西也没发现,无功而返。
汤都郡走出这栋阴暗的陈年旧楼,立刻感觉舒畅了许多。汤都郡站在马路边,看着车来车往在心里盘算接下来的计划,忽然,一个人出现在街对面的小巷里,眼前那人的样子,让汤都郡整个人瞬间呆在那里——一个穿着大衣,戴圆帽的男人在那里,沿着小巷向深处走着。
那身打扮,跟录像里面一模一样。从上到下,不论衣服还是鞋子,全都没有差别!
居然直接在大街上撞见凶手了?!
汤都郡甚至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他要做什么?他的步调慢悠悠的,是在等什么人么?
汤都郡竭力压下激动的心情,这时街道上的交通灯转红,汤都郡迈出步子,压低脚步声向那人走过去。
汤都郡没有走的太快,他不希望显得太过迫切,这样很容易被对方发现。汤都郡小心翼翼接近,那人朝向汤都郡的后背佝偻着,很冷似得裹紧了下衣服。
眼看两人之间仅剩下几米的距离了,那人忽然转过头,几乎看到汤都郡的一瞬间,抬脚便跑,转眼间皮鞋奔跑时用力踩在地面的啪嗒声紧凑的响起在小巷里。
汤都郡想不想发足疾奔,追了上去。那人跑的很快,追过两个转角,汤都郡被落下远了几米。大衣男跑的极是拼命,每一脚跑出去,地面上的泥土都有一块被踩翻。
大衣男飞奔至一栋楼后面,沿着外楼梯跑了上去,进了楼内。跑至楼梯井转弯处的窗户那里,大衣男身子一缩,灵巧的从半开的窗户空隙钻了出去,速度丝毫未减。汤都郡跑到窗前,打开另一半窗户,也翻身过去。
这栋楼一、二楼是一排整齐的商店。因为是门市房,二楼的顶部并不跟三楼一样面积,而是要长出一块房檐。
两人就在这房檐上前后追逐。大衣男向前直奔,眼看到房檐尽头,前面已经没路,居然不减速不转弯,直接纵身一跃,咚的一声落在一辆巴士上。大衣男在车顶上打了两个滚,惯性之下,帽子飞了出去,落在机车道上,转眼被车流碾烂。
汤都郡一见对方要逃掉了,转身跳了下去,落在一家店的广告牌后面,接着用手扒住房檐,放长身体,落在地面上。
一旁路边的男人刚打开停下的出租车门,正要上车。汤都郡抢上前去,钻进出租车一把关上车门:“追上前面那辆红色的巴士!”
这可不是电影,司机不会十分配合的二话不说就帮你追上去。事实是,汤都郡一说完,司机一愣,接着就怕自己搀和上什么不好的事,而且外面的人在骂,现在就拉走汤都郡的话,没准还会被投诉,司机第一个想法就是应该把汤都郡扔下车。
眼看红色公交要开远了,汤都郡迅速的从兜里拿出皮包,在司机开口前,抽出两张红票塞到司机的方向盘后面。
“不用找了!”
司机立刻放开刹车,踩动油门。
接下来发生的事,说起来就好笑了。那辆公交走了没多远,到了站点。公交站人多,巴士一停,大衣男就跳了下来,但被好奇围观的人群挤在中间减了速,等大衣男挤出人堆的时候,汤都郡已经拦在他的面前了。
汤都郡一把拽住他的衣领,强行将其拖到胡同里,质问道。
“你为什么要跑!?”
这人身上很脏,头发干枯,皮肤干巴巴的好像所有水分都没法在他的身体里存储住一样。这人汤都郡没有见过,再见到他的第一刻,汤都郡就知道他不是凶手——这人是个流浪汉。
“俺不想被打。”
“你……为什么觉得我会打你?”
“俺怎么知道,上次那人还不是不知道为啥就打俺,反正不是因为俺前两天偷的东西,就是因为俺多看了你几眼。”
“啊——”汤都郡叹口气“我没有恶意,这你大可以放心——我只想知道一件事,衣服,你的这身衣服,是从哪弄来的?”
流浪汉描述的方式很笼统模糊,汤都郡花了些时间才弄明白他是从雀洗公寓和旧楼间的连小巷都称不上的楼缝里弄到的。
“你没事去那地方干什么?”
“俺晚上就睡在哪里!”
“衣服什么时候捡到的?”
“前天。”
“前天?你确定么?”
流浪汉犹豫了片刻,点头道“对,白山出去溜达,晚上回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这套衣服。看起来还挺新的……俺就……”
汤都郡没跟他计较的摇摇头。
除此之外,流浪汉什么也不知道了,再问了几个问题也只是摇头。看来只是单纯的捡到了衣服而已。
“脱下来?”
“啊?”
“把衣服脱下来,这都是重要的证物。”
流浪汉露出一副还说没有恶意表情,用哀怨的眼神看着汤都郡。不情愿的,缓慢的褪下衣服。
汤都郡眼看着流浪汉脱下衣服,露出里面穿了多年,磨得如报纸一般粗糙的衣服,在心里叹口气。
“鞋。”
流浪汉脱了衣服想走,汤都郡把他叫住。
流浪汉嘟嘟囔囔的甩掉了脚上的鞋,光脚站在道上。汤都郡虽然没听清,但不用想,嘴里说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其实这些人社会下层的人,意料之外的会说很多平常人听都没听过的脏话,而且非常难听。
汤都郡把衣服折叠起来,夹在腋下。另一只手去拿那双鞋。
回头刚想走,踌躇了片刻,又转回来。汤都郡把衣鞋放在地上,脱下上衣茄克衫。从钱包里掏出两百块,放进了上衣兜里,扬手把茄克丢向流浪汉,落在流浪汉没接,看了汤都郡几秒还是从地上捡了起来穿在身上。汤都郡最后瞧了他两眼,没再犹豫,转身走了。
十几分钟后,汤都郡又回到了雀洗公寓。
多次搜查现场是对于查案是很重要的,毕竟很多细小的痕迹不是一次两次搜查就能发现的。事实上,多次搜查现场也可以说是善于破案的警察具有的特点。侦探作为一个伪警察职业,一个警察职业的亚种,自然也是一样。
汤都郡把衣服放在门口,在屋子中徘徊着。大脑像发动的引擎一样,快速的转动起来,不断挖掘记忆的同时,试图重现案发前的场景。
——当时徐乔就在沙发的右端。张爱华始终守在遗体旁。客厅很混乱,没法判断谁进出过厨房。只有两三个一直跟张爱华在一起的人可以排除。
转动镜头,然后是客厅另一角的何常瑾。一直都对丧礼不感兴趣的样子。直到最后似乎都没移动过。果然这起案子跟他没有关系么?
对了,房门前好像站过谁?是谁来着?啊,一个同样不合群的人。第二起杀人的死者,马国斌。
同样站在那自娱自乐,不和别人交流,为何马国斌会被杀?他和何常瑾的区别在哪里……?他跟何常瑾到底有什么关系……?
——不行,想不通,还少那么一块拼图。
汤都郡缓慢的推开客厅通向厨房的房门,好像这扇门极为沉重似得。
接下来是第二次的案发现场。
这里有最奇怪的问题——
非常奇怪——
杨文轩、蔡永蝶、石永鹏。三个人分别在餐厅和厨房中,全都在洗手间十米的范围内。为何有人被杀,三人却全然不知呢?
一定有什么我没想到的原因。
这样从头检查一遍之后,可惜,还是没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汤都郡摇摇头,准备离开。
就在走到客厅中间的时候,脚底一滑,汤都郡急忙用手扶住桌子,险些摔倒。
接着听到滴的一声,空调被打开了——汤都郡的手正按在桌上的空调遥控器上。
汤都郡站稳后,拿起遥控器想要关掉空调。但动作硬生生的停住了。
拿至眼前的遥控器上,显示着空调的调节的温度——4℃。
4℃?
有人用空调将室温调节到这个温度么?
可现在已然入冬,会是谁又为什么要在什么时候这么做呢……?
汤都郡边思考边走下楼。路过门卫的时候,忽然发现里面的管理员大妈正盯着自己瞧。
一开始汤都郡并没有在意,但没走多远,他忽然意识到大妈看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手中的衣服。
汤都郡恍然意识到什么,忙小跑着回来,唐突的大声问道:“大娘!关于这件衣服,你知道些什么么?”
大妈一愣,接着说道:“你干嘛……?”
“这件衣服?你刚刚在看这件衣服是不是?”
“是、是又怎么了?还不让看了?”
“不是,我没别的意思,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大妈像是怕说错话似得想了想道:“是啊,我见过这两件衣服。”
“一模一样?”
大妈眼珠转了转:“一模一样。”
“能不能详细说一说。”
大妈是喜欢闲聊的类型,几乎没费什么劲,她就滔滔不绝的开口了——她见到这身衣服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住在四楼的一个名叫张伟的住户便穿过,那人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搭配衣服,并且从来都是整套换穿,穿哪件上衣,就必须要配件裤子,似乎在那人脑中,上衣和裤子都是有代号对应的。这样,见到过他穿着的人,很容易就能记得。
大妈在案发之前见过那人穿,之后不用说,最后一次见到男人是在罗简生被杀的下午,也就是被监控拍到的那一幕。不过,当时那人正打算出趟远门,据大妈所知,张伟直到现在都还在邻省,不在溪城里。
非常有价值的消息,汤都郡心里为之一振。迫不急的想联系罗豪,好好调查一下这个张伟,应该能为接下来的调查指明道路。
事不宜迟,谢过大妈,汤都郡即刻转身离开,
汤都郡兴冲冲的走了几步,走至大门附近,忽然间脚步渐渐慢了下来。
脑袋里想到了什么。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突然颠覆了汤都郡脑中的所有推理,并逐渐在汤都郡脑中形成一个假说。这个假说是如此恐怖,让汤都郡自己也难以相信,大脑瞬间冷却了下来,全身冰冷不已。
………………………………
Jealousy 5
晚上。
叮铃,空荡的房间里回荡起门铃声。我从沙发上起身去打开门,汤都郡正站在外面。
“呀,快请进。”
汤都郡笑着点点头,走进屋来。
“今天怎么有空来做客,案件不要紧么?”我也笑着问道。
“关于案子,我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我觉得有必要先跟你说一声。”
“哦~真的?凶手是谁啊?”
“还只是假设阶段,有几个问题我还没搞清楚。”
“哦,这样啊。你坐、你坐,我去倒茶,一会我们慢慢聊。”
“恩。”
说着我走蹦蹦跳跳的走进厨房,拿出磨砂陶瓷茶具,在几包茶叶间犹豫了一会,还是选了红茶。拿出来,泡上了一壶。
“一想到当时凶手就在我身边,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就害怕的浑身起鸡皮疙瘩呢。”
边泡茶,我在厨房里边说着俏皮话。过了几分钟,却没听到回应。
没听到么?
我再次端着托盘回到客厅,上面摆放着盛有热茶的水壶。为了端稳我小心翼翼的迈着小步的走向客厅,绕过厨房的桌椅,拐过厨房入口到达客厅时我却呆住了——客厅一个人也没有。
汤都郡并不在,他已经走掉了?这前后我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怎么就走了?
我心头奇怪。
这份奇怪还没来得及发酵,我忽然注意到客厅比刚才更加明亮了些。仔细一瞧,卧室的灯被打开了,但是,我并没有打开过……
放下手里的茶水,惴惴不安的走近房间。汤都郡正站在我的电脑桌旁。
眼神如冰,如寒冷极地死水结成的冰。
“汤先生,你在干吗啊,怎么可以随便进女孩子的房间呢——”
“够了。”
汤都郡的声音不大,不如说很低,但却摄人心魄,有股说不出的不容忽视的威慑力。
我肩膀一颤,不知这是为何。
“蔡勇蝶,你告诉我,这是什么?”
汤都郡指着拉出的抽屉里面,放着用过的针筒和几瓶阿托品注射剂。
“……”
“不想说么?那就由我来说吧,这不是别的,就是乌头。碱的解毒剂。
非常遗憾,蔡女士,我之前说的还缺损的几个碎片,已经在你这里补齐了。”
说着汤都郡一把转过我的电脑屏幕,上面显示着我跟罗简生的聊天记录。
准确的说,是我一个人发的消息的记录。
屏幕上布满了按住鼠标几秒拉不至尽头的我的单人聊天记录。各种各样的信息,或长或短。全部都只有单方面发送而没有回复的聊天记录。
这些消息都发送在漫长的孤独的夜晚里。
“你跟罗简生根本不是什么情侣,你只是一个跟踪狂!”
汤都郡好像很痛苦似得甩了甩头:“其实答案早就显露倪端了,但心中的有那么一部分一直让我不愿意去这么想。
在今天之前我一直以为录像里在后面离开的穿大衣的人,就是凶手。但是我错了,他只是一个跟案子完全不相干的人。第二、三个受害者出现时,张伟早已经出省,远在外省的张伟都不可能犯案。很难三起谋杀的凶手不是同一人,而且他根本就没有动机。更重要的,是张伟当天离开的时候穿了这套衣服,而为何这套衣服会出现在公寓与旧楼之间堆满垃圾的楼缝之间呢?绝对不会是张伟本人的衣服,我已经联系过当地的警察跟他核实过了,他出门的衣服还穿在身上。也就是说同样的衣服出现了两套。再联系一下录像里进去很快又离开的穿大衣者,只有一个结论,那就是当天真正的凶手穿着和张伟一样的大衣帽子只进去之后以本人的样子离开,来为自己创造不在场证明。也就是说凶手一定是穿着这套衣服进入公寓后,从旧楼离开,又重新进入了一次——凶手知道张伟的穿衣习惯和当天行程,并且利用了这一点。
但凶手是如何了解到这些信息的?我考虑到这里的时候也无法解释。但随后我还是从其他地方找到了答案。
房间的空调被设置成四摄氏度,明显是用来提前尸检得到的死亡时间,于是我把目光向三点到四点前后进出的人身上集中。
直到这,我都没有开始怀疑你。但之后就不一样了。
想到这两点,对整体依旧没有什么帮助,我还是没法确定凶手。可我忽然想到那个流浪汉。
那个流浪汉一直住在哪里,那个流浪汉应当会第一时间发现凶手丢掉的伪装衣服。而流浪汉前天才发现凶手的那套衣服,就是说,凶手最早也是在第二次杀人案当天才丢掉了这套衣服。
那也就意味着,在这之前这套衣服都放在这栋公寓里。那他会放在哪呢?为什么第一次杀人的用品要留到第二次杀人才丢掉?为什么不尽早处理掉呢?
这时我突然想到,也许马国斌的死,跟此有关?难道马国斌导致了凶手不得不草率处理这套衣物?
但思前想后,结合众人的口供,就只有他在死前盯着门口的鞋看这一点很奇怪而已。难道当时凶手的鞋就在那里,而马国斌认出了它?!但转念一想,犯人总不可能会把伪装的鞋子就搁在那里吧,毕竟在伪装结束后,也就是第一起事件到第二起事件发生这之间,那可是经过整整一周的时间。
刚冒出这个想法时,我也觉得自己蠢得好笑,但接下来我便笑不出来了。
我重新回忆了一遍从第一次杀人开始,直到伪装大衣被扔掉之间的事。我忽然意识到这并非不可能的。
伪装结束之后,凶手很可能一开始并不打算扔掉它,毕竟一旦被谁找到,自己的伪装就暴露了,相反,只要把这套大衣塞进罗简生的衣柜里,鞋子放在罗简生的鞋架上,警察就会自然而然的认定这是罗简生的衣物,不会多加注意。想必直接丢掉要安全多了。再试想,如果凶手想要隐藏好不容易弄到手的毒药,不想丢掉的话,当然也会放在那身大衣里。
到此为止似乎有些说的过去了,但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凶手如果是同楼层的住户的话一定会找机会回收毒药,彻底销毁那身衣服。
就是在这时我忽然意识到,有一个人没有机会,那就是你,蔡永蝶。
在第一次杀人的下午,你进入公寓,从旧楼绕出来后,换上准备好的大衣,又进入一次。接着,没多久你就出了公寓。你当时一定已经通过某种方法确定了张伟会在当天下午离开,但你不能也不可能精准的确定他什么时候会出门,所以你当时很着急,你必须赶在张伟离开前离开,配合低温提前死亡时间,一口气把嫌疑都推到张伟身上,如此你制造的不在场证明能够有说服力。不然,你的计划就全白费了。
之后下午四点的时候,你回到雀洗公寓。你必需要回来关掉空调,如果有机会的话,再带走那套衣服。可是不巧,这个时候我出现了。你本可以关上房门,躲在里面等我走掉。但你动了小聪明,想干脆借我来帮助你进一步完善你的无辜形象。你发出尖叫,装作刚刚发现了尸体的样子。但这就是你犯的第一个错,也是最严重的错。
恐怕你一直都没把这套衣服当做问题,毕竟连警察检查现场都没有注意到和其他男装一同放在衣柜里的它,你只想随便找个时间去销毁掉就好了。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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