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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背反-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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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之后过了两天,你回到这里,哪知张爱华又出现了,并且已经住进了406房,你没有机会。直至丧礼当天。还放在房间里的那套衣物终于引发了问题。
马国斌是见过放在门前的那双鞋呢?还是他发现鞋的数量与人数不对?总之不用质疑的是,他认出了你伪装用的鞋子。之后你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你为了封口而杀掉他。一旦发现只有蔡勇蝶你才可能不在这漫长的几天内销毁衣服这一点后,一下子所有问题都变得容易解决了。
第二次杀人时,餐厅的人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恐怕就是因为你是**马国斌进入厕所,然后出其不意的杀了他。之后你在警察到来之前,用鞋子在窗台上制造出假鞋印,和大衣一起丢出了厨房的窗户。
想到这,再结合刚见到你时你虚弱的身体状况,不难推断出,何罗简生的餐具里都没发现乌头。碱的残留物,就是因为你也是勾引罗简生来杀掉他,你用的便是接吻的方式,来对罗简生下毒。毒药虽然杀死了罗简生,但对于事先准备好解毒剂的你来说,也只是小流感的损伤吧。
罗简生留下了死亡讯息,一定被你再次回去的时候发现并改成了‘男’字。至于原本留下的是你的名字‘勇’,还是‘女扮男’,都已经不重要了。不用想,都是指向你的。
关于你和罗简生的关系,一直都是你的一家之辞,我们根本没法判断。但现在一切都明了了,那天那个所谓的第三者,才是罗简生真正的女友,你不过是他的跟踪狂!
从聊天记录上看,你跟踪他已经不止一个月了。你跟踪并监视他,并在这期间知道了罗简生喜欢把钥匙藏在对联后面。他不告诉你他的住址,你只在跟踪的时候,知道他住在四层,于是你私自连续闯入了三家住在四楼的住户,就为了找到罗简生的屋子。
想必就是在这其间,你进入张伟家时,从什么笔记上了解到了张伟那天下午要离开的事情。加上之前在监视罗简生的过程中,你一定见到过张伟,并发现了他喜欢穿整套衣服的习惯。如果有必要的话,你完全可以再装作平常人的样子,就像你最近欺骗我这样,与其闲聊,张伟的行程和打算恐怕都会被你了解透彻。由此来看,张伟会不知不觉被你利用,也就不奇怪了。
这就是整个杀人事件的始末!你就是凶手!蔡勇蝶,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汤都郡盯着我,眼神里竟然有着些许恐惧,仿佛眼前的并不是青春少女,而是一个披着人外皮,有着人形状的危险生物般。
我低下头,头发滑下额头,将眼睛藏于黑暗之下。
汤都郡的脸上一瞬间流露出痛苦,但转瞬即逝。
“在我来的路上,我越想越觉得,你根本就是在玩游戏。你有哪怕那么一点,将人命当回事么?……蔡勇蝶,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何要杀那个警察?他跟这一切不是毫无关系么?”
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真相坚如顽石,根本辩无可辩。
“跟我去自首吧,也许还可以酌情减刑。”
汤都郡是口干了么,喉咙上下动了动。
我不说话,手用几乎无法察觉的细微动作,缓缓向裤子的后兜里摸去。汤都郡觉警惕的慢慢的向我靠拢并伸出手来。
傻子才会给他接近的机会——我猛然暴起,从后口袋抽出小刀,朝着汤都郡狠命的刺了过去。
汤都郡急忙抬手,刀刃刺进手臂,血柱迸溅。汤都郡竭力向后躲避,后背撞到身后的椅子,失去平衡倒了下去。途中碰到了墙壁上的电灯开关。
一刀刺下去,整个屋子瞬间陷入了黑暗中。
黑暗中,我凭感觉朝着汤都郡倒下的地方狠狠的踢了两脚,感觉不出踢到了哪里。不做多想,一踢完,我转身便跑。
跑至门前,扫了一眼鞋垫上我白天穿的高跟鞋,猛的推开门,裸足冲了出去。
——来不及了。不可能穿着高跟鞋跑,也没有从衣柜里找其他鞋的时间。
奔下楼梯,脚踩着冰冷的地面,一口气跑到了街边,挥手去拦出租车。
——要快,要快啊。
以一个男人的速度,要追上我实在太容易了。他要从黑暗中站起所花的时间,是我仅有的优势——我必须把握好。
一辆出租车看到我,停在了我身前,我一点也没感到放松——身后已经传来奔跑的脚步声。
车子停下时掌握的很好,正好后座门停在我身前。但我直接冲着驾驶位走去。我一把拉开驾驶位的车门,里面的司机吓了一跳。
“出来!”
“出来?什么意思?你——”
司机目瞪口呆的表示抗议,话还没说完,我一刀捅上去,插进司机的侧脸。
“啊啊啊啊啊!呃啊!!我!我的脸!”
司机痛苦的弯下腰,捂着脸,红色的血液从指缝间流出。
彻底慌了神的司机被我一拽,就从驾驶座上翻滚了出来。
我利落的坐到方向盘后面,不顾已经被砂石磨破流血的脚掌,踩下了油门。
现在高兴还太早了,警察随时会追上来。得找一个地方藏起来。
接着,我想到也许可以到乡下的老家去,那里已经没人住了,谁也不知道有那么一个地方。恩,是个好主意。想着,我向城外方向开去。
车子行驶了几分钟,发热的大脑开始冷却下来。
——真是蠢到家了。
忽然没来由的想到。
为什么我不在被识破前远走高飞呢,我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到底……在期待什么……
忽然感到视线刺在脸上,将我的意识拉回。我猛的转过头,副驾驶上,正做着一个小女孩。女孩瞪着大大的眼睛,紧盯着我。
那女孩的四肢是何等纤细,体型何等娇小,恐怕年纪只有二三岁,也许连话也不会说。
我的表情不知觉中有些扭曲——刚刚精神全都集中在别处,居然完全没有注意到她,这下麻烦了。
吱的一声,拉长的刹车声响起,我停下了车子。
得把她丢掉才行,我如此想到。可应该丢在那里?
透过车窗看出去,车子停在江桥前一段路,附近灯火稀疏,除了穿行的车流,看不到一个人。
就这么丢下她的话,会出事的。难道带着她去乡下?怎么可能!
我纠结了片刻,狠了狠心心,从车上下来。抱起小女孩,向江桥而去——就告诉她呆在桥上好了,应该会有过往车辆注意到的。
我抱着小女孩向着桥跑了几步,忽然听见有车停在了身后不远。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我跑下江边梯形的坡道,蹲伏在草地上,回头张望。
一辆出租车停在我抢来的那辆后面,一个男人从上面走下来。
男人在我的出租车后面蹲下看了看,似乎是在确定车牌号,接着站起来,谨慎的慢慢向驾驶座接近。
不用说,这人是汤都郡,而且,半分钟后,他也没有在驾驶座发现我。
检查完了吧,看吧,我并不在上面!那就快滚开啊,我眼睛始终不离汤都郡,略感焦急的在心里促成着。
汤都郡又打开后备箱,查看了一番。彻底确认一遍后,汤都郡打着手电,站在车旁,向四处张望着。过了一会,汤都郡走下马路,向江边走来。
——切。
我竭力不发出声音,向一旁挪动起身子。
这里很暗,还有机会,先拉开距离,之后只要找个机会冲进车里就好了。
蓦地胸口前传来稚嫩的呜呜声。
我接近恐慌的一把捂住女孩的嘴。但是,太晚了,呜呜声发出的一瞬间,汤都郡就看向了我躲藏的灌木丛后面。
汤都郡疾奔过来,用手电照向灌木丛,那后面什么也没有——我已经不在那里了。我虽然在千钧一发之际跑掉,但介于不敢发出声音,只移动了很短的距离,现在正躲在距离汤都郡不到五米远的另一簇灌木丛后面。
我死死的捂住了女孩的嘴——女孩还在试图发出声响。
——应该是感到冷了吧。
毕竟是冬天。
我也很冷,光脚才在湿漉漉的草地上,脚掌早就冷的麻木了。
但不可以让她弄出声音,一点也不行。
这是连呼吸声都可以听到的距离,随时都可能被发现,不能冒险让她出声。
汤都郡的灯光还在左右扫荡着,寻找着自己。不觉中,我捂着女孩嘴的力气又大了些。
接下来的一分钟我从未感到过如此漫长,每一秒我都感到胸口在悸动的发痛。汤都郡手里的好像不是手电而是利剑似得,每挥动一下,都让我紧张不已。汤都郡最近时,甚至离我只有两米远,低头就能见到的距离。
总算,一分钟后,如同一年的一分钟后,汤都郡逐渐开始走远。
可突然间,才刚刚放松了少许的我感到一丝不对劲。
手掌之下太安静了。
低头看过去,抱在怀里的东西的手脚,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软趴趴的耷拉了下来。
“咿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割裂了空气。
汤都郡闻声,忙跑过去。手电筒毫无遮拦的直直照向声源。
灯光像照向舞台中央的明星一样笼罩着蔡永蝶。带着不知所措,充斥着慌乱与惊骇的
眼神,颤抖的跪坐在舞台中央。
那姿态、那景象,多么像一个饱受伤害痛苦无助的小女孩,抱着她的娃娃玩具啊。
………………………………
Envy0
0。
滴答、滴答。
翻过了忙碌的白昼,黑色笼罩着万物,整个城市正在黑夜中歇息着。万籁俱寂中,只有一点点要侧耳倾听才能发觉的单调的钟表声。
同样的声响,白天的时候,无论距离钟表有多么近,无论在它面前要走过多少次。除非将耳朵贴在上面,不然都很难听到这滴答声。
所以,当康澹在黑暗中闭着眼睛,意识却已经从睡梦中脱出的时候,听着耳边的滴答声,康澹知道还没到早晨。
自己又在深夜里醒来了。
一瞬间,康澹感到一丝欣慰——也好,至少这滴答声不是在白天听见的。
上一次听到滴答声,可不像这次这样极为安详平和。
几天前,康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镜子里的家伙,梳着女生般的长至下巴的中分长发,双眼无神且有着深深的黑眼圈。死人般的脸,让人能联想到腐败的只有枯枝败叶的花园,或是战后只有废墟的城市的脸。
就在这时,康澹听见了滴答声。
阳光明媚的白天,康澹听见了滴答声。
为什么?因为康澹没有事可以做,不然随便有点声响就可以盖过滴答声。因为康澹没有朋友,不然就不会一个人躲在拉上窗帘的房间里对着镜子发呆。
忽然间,康澹意识到,自己活在一个何等空虚和孤独的世界里。
血淋淋的事实,深深的刺入康澹毫无遮拦的裸露的心。
——痛的让人想对空嘶吼。
睁开眼,看到一片漆黑。
不仅是夜足够深,月亮足够暗淡,还因为长长的头发在前半夜的翻身中揉到了一起,挡在面前。
从窗户看出去,外面的本来棱角分明的楼房,由于夜晚的缘故,跟黑暗融为一体,形状也模糊起来。所在的旅店也是一样吧,康澹没来由的想。
康澹正趴在床上,想要支撑其身体。但明显肌肉苏醒的速度要比大脑慢上很多,康澹已经明白了状况,但四肢还是软趴趴的,使不上力气。
眼前的头发揉搓在一起,不知哪根是左边的哪根是右边的,花了一会儿,康澹才理清脸上的头发,从床上磨蹭的坐起来。
咔哒,康澹的窗户在黑夜中亮起来。
抬头看过去,指针显示着现在是凌晨两点半。黎明前的夜,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康澹步履蹒跚的走到洗手间。
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除了会带来厌恶感什么也没有。即便不想去看镜子而避开的视线,但康澹自己心里也明白,现在的自己只能用糟透了来形容。
虚弱的体格,发红的眼珠,两周前还在穿L号,现在却已经完全突破XL的还在不断变得臃肿的身材。
赶快上完厕所,康澹浑身疲惫不堪,但却不想躺下,于是走到窗户边,透过玻璃望下去。
——好想就这么跳下去。
跳下去一切就结束了,就解脱了,就不用再受苦了。所有的烦恼都不再是烦恼,痛苦也不再是痛苦,死人没法感受痛苦,死人不会有烦恼。
只要从这跳下去,不管是什么都可以一口气抛到脑后了,不管谁说的伤人话语都传不到自己耳朵里了。
——死亡是解脱。
看不到明天,碌碌无为的生活真是够了。前路看不到尽头,每迈一步都如蚁噬身的痛苦真是够了。
康澹打开窗,将手放在窗框上,身子向前探了探。
窗户差不多一米三四高,轻而易举就可以翻过。
接下来呢?是脚会先落地呢,还是头先落地?
七层高,康澹的旅店房间在楼房的七层。这个高度应该可以瞬死的把,康澹想。
也许在死前的一瞬间会感到痛?也许自己会痛苦很久才死?
这些都不得而知。
叶班芒的脸骤然出现在脑中。有关的回忆也汹涌而来。
叶班芒当时坠下的高度,也差不多就是这样吧——
康澹盯着地面,想象着自己摔下去的模样,想象掺杂进回忆,纠缠在一起,渐渐分不清楚。康澹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盯着水泥路面,直到太阳升起,日光驱散黑暗。
1。
第二天下午,康澹在不断从窗外钻进的繁杂的噪音中醒来。
如之前所说,康澹住在一家旅店中。距叶班芒出事以来,已经有两周多了,而从一周前开始,康澹一直都住在这家旅店里。
这家旅店位于整栋建筑的七八两层,十层高的楼房里,地下一层有酒吧,六层有网吧,其余几层或是餐馆或是其他宾馆,甚至还有电器店。一栋楼里各种商店应有尽有,康澹就是看中了这一点,选择住在这里的。
康澹二十二岁,一阵子前还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如今却沦落成一个无业游民,浑浑噩噩度日。
在刚开始意识到这些时,的确很痛,但现在,康澹早已不在乎了。
——无非就是一个名头。
活着不就是图个名头,迫于旁人的眼光,迫于世俗的戒律,迫于身边人的唇枪舌刃,我们不得不随波逐流的去做大部分人认为是对的事情,去遵循大部分替你做额决定,却没法做自己真正想要的事。一点的错误就会被贴上异类的标签,而为了那个所谓‘正常人’的标准,‘正常人’的名头,我们不断的妥协。
说到底,这样由旁人决定的人生,就算活的颓废又怎样,就算活的勤劳又怎样?对于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最后还不都是一场闹剧,最终的最终还不是一起死掉一起烧成灰变成尘土——没人在乎。
所以啊,活着的长短没有意义,活着的过程没有意义——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康澹在无数个难眠之夜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得到了自己的‘人生哲学’后,康澹每天白天烂泥般摊开手脚瘫坐在网吧的沙发里直到晚上,十点左右回到旅馆,在隔墙传来的叫。床声中看会电视玩会手机,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叫来卖身女,把体力彻底挥洒光后,如果运气好,可以不失眠一口气睡到第二日午后。
如此开心快乐的度过了一周。
(可惜康澹不是个嗜酒的人,不然这份快乐还能更上一层。)
今天康澹也是一醒过来,就直奔网吧而去,找到自己的固定的老位置坐下。
话说回来,现在的网吧早已不是一个单纯的上网场所了。
十年前的网吧环境极差,那时候网吧里聚集的全是一些没有工作的闲散人士。网吧里往往十分拥挤,乌烟瘴气,充斥着烟味汗臭味,空气沉重闷热,地上全是烟头和痰渍,黏答答的。经常可以看见几个人围着一台电脑,看一个人打游戏,不时发出点欢呼,还津津乐道,一站就是一天。
网吧对客人也是来者不拒,一开始只是些无业游民,后来没人管的初中小学生也开始往里面跑,下场往往是小学被初中的抢钱,初中被高中的抢。这些人其实一次就能抢到一两块,冒着被对方家长打的危险,就为了能多在网吧待上那么一小会。
如今就完全不一样了。
网吧多起来,竞争也就强烈起来。不知觉中,网吧已经不断提高档次,变成了一个游玩聚会的,像公园一样的公共娱乐场所。
现在城里的网吧,单人沙发、大液晶屏都是必备。内部装潢典雅,瓷砖地面,不同的卡座区由墙壁或者装饰性的书架隔开。书架上摆放着一些假书,虽然都知道是假的,看一眼看上去还是很有味道。
不仅仅是电脑,现在很多网吧还提供手柄操控的游戏主机,当然,价格相比电脑可能要贵些。
网吧提供各种零食、饮料还有水果,有的还会有自己的内置酒吧,可以随时调酒、做咖啡和快餐。一个网吧内会有三四个甚至七八个常驻的服务员,随时解决客人问题,并打扫房间。加上网吧不准吸烟,环境自然非常干净。
总言之,城里的网吧已经逐步向高档电子娱乐中心迈进了。而且价格适宜到,可以驱散寄生虫一样好吃懒做的人,又不会让贫下中产感到压力。可谓刚刚好。
过了一会,身边坐下一个年轻人。精剪的头发,修身的衣服,一身模仿偶像剧的打扮。那人坐下后就叫来一碗麻辣烫,吃了起来。
吃了没几口,康澹就忍不住看向他——他一直都在一根一根的吃,而且每次用筷子夹半天,夹起一根又不吃完,吸进去一小段就咬断,然后再花半天夹起来,再吸进嘴里一小段,再咬断。
康澹屏幕上播放的电影《未麻的部屋》从故事开始,一直过了六十分钟,电影里都该死的人都死光了,转头看过去,那家伙居然还有两根没吃完,还在吃。
康澹厌恶且不屑的用鼻孔哼了一声,心想,不管怎么变,这地方都对奇葩额外的有吸引力呢。
忽然电影画面转到黑夜,屏幕上反射出康澹的脸。
康澹看着自己颓败的模样,自嘲的笑了——哎,是啊,这地方对奇葩总是额外的有吸引力呢——
时间到了下午三点钟左右。康澹起身去洗手间,一直盯着屏幕的眼睛得以转移视线。就在这时,康澹发现自己的正对面座位坐着一个年近中年的男人。
康澹知道这个人。
像康澹一样,那人也是常客。而作为网吧常客,两人都喜欢坐在固定的座位,这个中年人的常座,就是康澹的对面。康澹是去网吧里玩的,周围做什么人,他当然不关心。但何常瑾跟别人不一样,引起了康澹的注意。康澹注意到这样一个人,是两天前的事。
中年人名叫何常瑾,每次来网吧都会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看模样两个两个小孩应该都在四五岁左右,男生要大一点。何常瑾进到网吧里还没冲上钱,两个小孩就已经自觉的各自坐在沙发的两边扶手上。
从这人破旧的衣着就能看出来,他的家境并不优越。但这人不但不努力工作,不送两个孩子去上学不说,还天天泡在网吧里。真是个不成熟的男人。不用想,这人不是在啃老,就是到处借钱混日子。
两天来,每次康澹偷瞄何常瑾,何常瑾脸上都是一种看不起旁人、自高自大的表情。这让人感到又奇怪又别扭。因为这人衣着邋遢,皮肤又黑又油腻,头发打成结。怎么也不会是社会精英会有的样子。身边跟着的两个孩子也是脏兮兮的。一没资本,二没能力,真难想象这份自傲从何而来。
两个小孩有时候会在网吧里跑来跑去,有时候会在网吧楼下附近玩耍,但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何常瑾身边,双眼发痴的盯着父亲玩游戏的屏幕。
小孩子不老实,何况是要在巴掌大的地方带上一天。两天前,也不知是看腻了还是怎么,两个小孩吵了起来。闹得旁边的人没法玩游戏,何常瑾二话不说就在网吧里,当着一窝人的面,把两个小孩打了一顿。
扇嘴巴扇倒了再用脚踢,何常瑾充满脏话的训斥声、小孩的哭声转眼传遍了整个网吧,讨厌的吵嚷声丝毫未减反而又上升了一级。场面更是丑陋不堪,康澹想不注意到也难。
真替这个何常瑾丢脸,康澹发自内心的如此感觉到。
那之后第二天,也就是昨天,11月27日。
一个穿着时尚,烫着和康灵一样卷发的美貌女性出现了。那女人三十岁上下的样子,身材丰满凹凸有致,浑身散发着少妇的成熟气息。当看到这样女性站到在何常瑾身边时,康澹也是大感意外。
“何常瑾,你怎么又跑网吧来了,你不是说今天有生意要做么?”
这是康澹第一次知道何常瑾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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