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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合作)-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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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恨此风中物本吾家,今为客
这不是一个有关侠义的故事,这不过就是我说看到的现实,作为讲述者,我就是文中的旁白,而旁白却又并非是我一个人,或许,我所生活的地方,每一个人都能够做这文章的旁白吧。
十年前,他们还未成名的时候,我以为现在的世界,早已没有了侠义,没有了小说中真正的江湖,那是道义永存,豪气干云的所在。
十年间,社会的变迁,时代的更迭,人,或生或死。或须发鬓白或泪眼连连。有人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可,能够摧残人心的,恐怕并不是任何的外力,只是这十年的时间,是辛酸苦辣是爱恨情仇吗?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一个借口吧,真正摧残人心的,是自己的贪婪,是人性,是善良是险恶,是无法揣度的人性。
虽然故事的主人公还没有离去,但是,其中有的人改变了,有的人已经无法继续生存下去,或许是巧合吧,当几个不同性格的人聚落在一起的时候,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个团体肯定将会是分崩离析的下场。
可是,偏偏就是这样的话不投机,相左性格的人,却融洽且相互依托了身家性命。是这个社会发展得太快吗?
曾经需要用生命换取的东西,在这个社会中,就真的已经不值一钱了吗?
我不知道,我想要寻求答案,所以我写下了这篇故事。或许这故事并不精彩,但是我可以保证的就是这故事是真实的。是一幕幕发生在我身边的,或许就是发生在我眼前的。我看到过生命逝去前的恐惧与不甘。
我看到过春风得意时,那不可一世的样子;我见到过爱情,同样我也感受过背叛,但是这一切,不够就是一场陪伴吧。
假如缺少了这样的陪伴,生命还有什么意义那?沉浮沧桑,一个又一个人的变化,造就这一切的,是时间,同样,摧毁这一切的还是时间。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江湖亦或者不是,我无法确定,可至少我知道,这是一种感悟吧,或许有些高看了自己,但是我知道,我应该记录下这些东西,或许现在只是一个笑话,可在未来,又有谁能保证。
这篇故事不是对于身边人的缅怀那?
辛弃疾有一首词中,这样的一句,足够说明时间的可怕了。
平生塞北江南,归来华发苍颜。
在天都的机场,刚刚从上面走下来的老人,那身形如风中烛火办脆弱的老人,要是你不认识他的话,恐怕永远也无法相信,他曾经会是在天都叱咤风云,只手遮天的人物吧。当年,他一个人,就站在现在他走下飞机的地方。
当年这里还不过就是一块没有修正过的小土包而已,就是在这里,他曾经用自己的血,书写下了自己在天都风云叱咤的十五年。那十五年的光阴里,他除了金钱之外,得到了一切人们梦想中的东西。
或许,如过他能够就那样,一直在天都生存到现在的话,应该会有比现在更高的身家,而且也不需要颠沛流离的离开这里几十年。他曾经说过,如果我不能成为名声显赫的人物的话,我更愿意当一名侠客。
而如今,这位老者对我说的却是“如果我不能成为声名显赫的人,我宁可只做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或许即便是我还有机会,我仍然愿意制只做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至少那样的话,我可以享受这片故土,可以真正的体会,什么叫做家。”
老人说话的时候,他的脸上还带着向往的笑容,虽然那笑容很苦涩,但是能保证,他的笑容是幸福的。
没有人知道他这么多年到底去了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外面多做了什么,能够知道的就是他回来了,只不过当年他离开的时候年仅三十五岁,而现在的他已然过了花甲之年。
昔年时,他离开这里的时候,所拥有的除了自己家里长辈留下的小房子以外,便再无他物了,而如今的他,却是怀揣千万资产的人物。
或许此时的他,已然达到了年轻时的梦想,只不过,这其中的坎坷令人叹息,只不过他的名声与自己的期望,有所差别,但是他还是常常对人说,自己这辈子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离开了这片天地。
虽然昔年时他是被迫的,但是至少这样的被迫,让他多活了几十年,让他得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赚取了大量的资金的同时,还能够荣归故里。可这样的荣耀并非是他期望的,他后悔吗?
没人知道,或许吧,总而言之,他当年离开了这里,数十年后重归故里的时候,他早已卸下了过去的包袱,那些名声也好,恶名也罢,他现在过得很好,虽然很孤独,但是至少他还能够活着并且把日子过得好。
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他的被迫也许就是他的机遇。
同样,都是背井离乡的人,这位老人走下飞机的一刻,浑浊的双眼中,除了激动外就只剩下沧桑后的喜悦,他感激自己,他感激自己的正确与幸运。
可,有人,却不是这样,同样是一个地方,同样是一个航班,同样都是背井离乡的人,可是他再踏上天都土地的一刻,满眼中除了三道熟悉的身影外,就只剩下那熊熊燃烧的怒火。
那是仇恨,是怨恨,是恨!
老者,背井离乡几十年,春秋冬夏的轮转改变了他,改变了他的生活与生命。
而这年轻人,只有二十八岁的年轻人,他却怨恨这个地方,他怨恨自己的遭遇,他怨恨那些破坏了他前途与命运的人,他的怨恨就好像是六月的雪,是冤屈之后的恨。
可,这,或许是这样的,或许也不是这样的。只是是与不是已不再重要了,他回来了,他重新踏上了这片土地,他用以依托生命身家的兄弟还在这里,或许这五年间,他们也都并不在这个地方了。
但是,只是一个约定,是义气,是侠义,是痴迷,是执念,他们又重新的走上了自己出生的这片土地,他们要做的,不是复仇,而是去改变一个秩序,一个永远不会以书面形式呈现的秩序。
那是罪恶吗?是黑暗吗?或许那才是人性吧。
故事,从这里开始,就从这一刻开始,当二十八岁的年轻人,真正的踏上了天都的土地时,就在这一刻,故事,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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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最终的故事【一】
天都的风是寒冷的,尤其在这个季节,那飘雪的天空呼啸的寒风,足以令人感到恐惧,会害怕,害怕自己被这风吹成了冰。
天空的阴郁,或许更像是人的心情吧,云辰走下飞机的一刻,当他再一次呼吸到天都的空气时,这寒冷的气息,让他感觉到无比的舒适,他再熟悉不过的地方,总能给他所期望的味道。
飘落的雪花纷落在他的大衣上,染白了他的头发,他的眉,可好像更染白了他的心,他的情绪很平静,相比于五年前,他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他此时的情绪已经不足以提及了。一步步走向离开机场的通道。
其实这个时候,他的心里是有一些唐突的,他不知道当自己走出通道的时候,还能不能见到自己那几个而使得玩伴,长大后,一起在酒桌上胡吃海塞说着大话吹着牛的好兄弟。
那些曾经与他怀有同样的梦想,一同踏入社会拼搏却与他因为相同的事情而毁灭了前途的家伙,他们是不是还在这个地方,他们还会不会出现在他的眼前。在他登机之前,确实联系过他们,给他们群发了一条短信。
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没有一个人回应,他就这么等着,等着,直到踏上飞机前的一秒他还在期望着能收到谁的回信,哪怕只有一条也好,可是,没办法,这就是现实啊,他就真的连一条回信也没有收到。
这样的情景,让他不由的感到伤怀,甚至撼动了他的信念,让他想要放弃回到这个令自己伤心又流血的地方,但是,或许是执念吧,或许也是五年的时间历练了他的坚韧,云辰依旧坚定地踏上了飞机。
他必须回来,他必须要回到这个地方!
这是信念,这是他绝不会更改的信念。假如他的兄弟都不在了,哪怕他们已了无音讯了,哪怕在天都只有他自己孤身奋战,他还是要回来,这是痴恨吧,总之,他还是回来了。虽然他落寞,可是他的情绪却非常的平稳。
直到,当他走出了通道看到了那几道熟悉的身影后,他的情绪才有了波澜,但是或许他变了,没有了当年的纯真直率吧,他选择了掩饰住自己的内心,他要会避开自己真实的想法。
“你终于还是回来了?”说话的这个胖子,看起来憨憨的,而且形态举止有些不拘小节,可是他却是云辰多年前最好的兄弟之一,是唯一一个敢于在云辰无法控制自己恶劣脾气的时候,把他直接压、倒在地的那个人。
“胖子。”虽然胖子有些笑逐颜开且情绪很是兴奋,但是云辰这淡漠的回应就好像是一盆冷水一样,一刹那就熄灭了胖子兴奋的火焰,让他不觉得面上有些尴尬。而这时,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壮硕,可是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家伙却对云辰开口了。
道:“装大尾巴狼啊?五年不见,你小子还活着,这挺不容易啊,前几天胖子回来的时候我还和他说那,你这许久没有消息怕不是死在外头了吧。哈哈哈。”
云辰看了看说话的这个人,笑了笑,没有说话,对于刘半疯他还是非常了解的,虽然他是后来加入到云辰这伙人中的,但是无论是人品还是做事上面,这个刘半疯都是无可挑剔的。
不过有一点要说明一下,虽然刘半疯身材高大,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但这一切都是假象,如果说当年云辰是因为自己的性子而打碎了自己的前程且招来了无边无尽的麻烦的话,那这个刘半疯如果要是处于非常状态下的话,他可能会做的比云辰更为过分,而且这一伙人都知道这个刘半疯其实不是一个半疯,而是一个全疯。
假如说人的性子脾气就好像一个*库的话,那么引爆这个*库至少还需要点燃的步骤,可是对于这个刘半疯而言,这个步骤是可以直接忽略的,因为要是想要引爆他这个*库根本不需要点燃,他纯属就是那种精神病一样没事找事的人。
云辰看了看他们两个,看着他们的样子他就知道这五年的时间还没有改变他们,而且他也相信这五年的时间里至少眼前的这两个人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的,不然的话,那两双加一起要两万多块的鞋子,恐怕他们还是买不起的。
“我……”云辰此时才刚要开口,却又被另一个声音给打断了。这是一个比较柔和的声音,和胖子的憨声以及刘半疯那粗狂的声音不同,这个声音听起来就能感觉到声音的主人是一个非常随和且容易接触的人。
云辰顺着声音看去,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出现在他的眼中,不算英俊的面孔但是却非常的周正,人看起来清清秀秀的,但是前提是他的脸上没有那一道贯穿了他的左侧眉毛直到嘴角的刀疤的话。
“回来了?回家吧。”
“眼镜,看来你混得还不错。”云辰象征性的点了点头,显然他是不愿意和这个戴眼镜的家伙多说话的,不过出于礼节也好面子也罢,他还是选择了回应他,只不过谁都看得出他这是在应付,毫不掩饰的应付。
显然能够就此看出云辰对于眼镜的态度。而就在这时,眼镜想要再说些什么的时候,突然的,云辰一下子就从他的身边撞了过去,这一下的力量非常大,差一点就要把他撞倒了,虽然眼镜知道云辰对自己的态度如何。
但是这样的撞击还是他不愿意忍受的,不过随即,他便释然了,原来是云辰看到了走在他身后的那两个家伙。
一高一矮,一个看起来就很剽悍而另外一个则永远是那么一幅和和气气的样子,长相剽悍的名家薛强,他是云辰的邻居,当然了也是云辰最好的玩伴、死党以及曾经的合伙人。而另外一个,名叫唐少羽。
这个薛强再加上唐少羽还有云辰三个人,当年可是号称铁三角的组合,无论是少年时一起调皮捣蛋还是在街头上和别人发生不愉快的殴斗,亦或是曾经初入社会打拼自己天下的时候,他们三个都是最好的组合。
云辰这样一个经历了多年磨练的人,见到他们两个都会如此,又更何况他们二人那?唐少羽是一个不善言辞的家伙所以他的千言万语都变成了此时重重锤在云辰胸口上的那一拳,而薛强则是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了自己此时的情绪。
不过,不管他们两个使用如何的方式,云辰对于他们的回应则是一成不变的,轻轻的摆摆手,就是这样的一个小动作,让两个人知道此时重回天都的家伙还是他们当年认识的那个人。
他或许变了,但是对于他们两个,至少对于他们两个,他还没有变,或者说哪怕是他改变了,依旧在他们三个人的眼里,对方还永远是对方,还是年少时的那个人,还是年少时相识的家伙。
没有太多的废话,也许是云辰累了吧,总之,没有继续的寒暄下去,几个人依照这不成文的习惯亦或说这就是他们之间的秩序吧,有前有后的离开了机场。走在最前头的,是眼镜,然后便是云辰三个人,走在最后的是胖子还有刘半疯。
其实这么走路,并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就如同曾经云辰说过的,之所以会这样安排次序,是因为他不放心把自己的身后交给眼镜这个人,虽然他是个好人,也没有坑害过谁,但是对于他,要时时提防。
而之所以会把胖子和刘半疯放在队伍的最后,是因为他们两个可以且有能力承担下“垫后”这个责任,而且还有一点就是因为这个两个人的性子完全相反,刘半疯是一个没事找事的人,所以如果把他放在队伍的前面假如一旦发生了什么肢体上的冲撞的话,那么肯定会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而胖子这个人那,虽然很喜欢标榜义气,炫耀自己有着超人的胆量以及身手可是实际上,他的真实表现恰恰与他所说的,是相反的,而且说起来胖子这个人,有些不足以令人信任,但是这绝不能表示他就是一个会出卖朋友的人。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明明是相反甚至是相悖的两个条件同处在一个人或事的身上,那么你的一切评价就不能单单的只看一个表象或者是几个表象了,需要更深层的去了解,深入,然后在多次的对比权衡之后,得到一个近乎于准确的结论。
而云辰他们三人走在队伍的中央,首先肯定不是要体现自己与另外几人在身份上的不同,其实如果不是现在的话,就是当年儿时的时候,他们几个人的身份上又有什么差别那?而之所以这么安排,其实就是为了对前后都有一个相互的照应,仅此而已。
六个人,六个五年中相互很少见面亦或是从来都没有见过面的六个人,再一次,聚首了,他们中,有人已成了某家公司的高管亦或是独、立的老板,有的已然成了律师,还有的从部队转业回来,当然也有还在血拼街头的……
总之,六个人,再一次相聚了,他们之间或许有间隙有亲疏远近,但是这一切都无所谓了,他们六个,再一次聚首了,当他们离开机场,离开这分别聚散之地的那一刻,就必然会引发天都的一场又一场风雨。
惊雷电闪**错,
流水送花前路难。
一片苍茫雾中落,
万万千千恨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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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8章:最终的故事【二】
男人,尤其是三十岁之后的男人,他们的生活将会从这个节点开始,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无论是社会上的,还是家庭上的。总之三十岁是对男人的一个考验。
三十岁以后的男人,很少再能肆意的,妄为什么事情,而三十岁之前的男人,恐怕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肆意妄为了。
而二十八岁,这是三十岁大节点前的一个小坡路,或上或下,都在这一步,这个年纪,既是为了三十岁之前的青春年少多轻狂来买单,割去或许会留下来的荒唐的尾巴,同样的也是在为两年后,迎接三十岁,来做祭奠。
男人或许三十岁之后,结实的人,少有知心的朋友,亦或是即便是有这样的朋友弟兄的话,也没有了早年间那样的无所顾忌,其实这就是社会,这就是现实,无法更改且不必更改。
假如说当一群已然步入社会,可年纪与经历不服的男人聚集到一起的时候,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身份、财富,有着不同的教育背景,已经社会上的牵绊阻碍,可偏偏他们又是年少时一同成长的兄弟。
偏偏,他们还是共同被排挤过也排挤过别人,虎口夺食伤到过自己的那群人的话?他们之间还会有顾忌、阻碍吗?他们的交流还能够回到当年的状态吗?这个答案,想必不需要解释吧。或许这就是一个不需要答案的问题。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儿时弟兄,无论走过了这样的路,无论他们拥有过什么,失去过什么,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总而言之,在酒桌上的时候,他们肯定还都是当年的样子。
酒不是一个好东西,但是估计酒是一个可以透彻人性的东西,醉人与不醉人,只不过是酒的特性,而深度去考虑,醉的人或是不醉的人,无非也就是透彻与不透彻的区别吧。
天都最好的酒楼,不算最大却也足以容纳下十几个人的包房中,云辰等六人,已分主客落座,显然的,此时云辰所坐的位置,是客人的位置,而且还不是重要的客人会坐落的位置。
这一顿酒宴,为他接风洗尘,为了他重回天都,为了他五年的辛酸苦辣,为了他还能够记得大家……这全部都可以作为这酒宴的理由,可是,那一条也不能完全的定义这酒宴的性质。
酒过三巡,人人的脸上都有微醺的样子,只有云辰一个,他还是来时的那副模样,不是他的酒量好,而是这宴席到此,他都滴酒未沾。开始的时候,这些弟兄们还以为是他在开玩笑,或者说是他在故意的和大家消遣。
但是当云辰推开了薛强送到嘴边的那杯酒的时候,大家知道了,曾经最为沉迷此物的那个人,竟然真的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不过虽然云辰不饮酒使得酒宴的气氛有了一些改变,但是好在大家都是多年的弟兄了,也没有人在意,酒宴继续到此,气氛还是非常融洽的。
“你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啊?”薛强对云辰开口问道:“是不是想要了结原来的那件事?其实你要知道啊,云辰这五年天都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变化,可是现在的天都……你这次回来啊,我看看你还是应该先做好打算啊。”
薛强看起来颇为有些担心,因为依照他对云辰的了解,当年的那件事不说把大家弄得如何,就是他云辰一个人,背井离乡五年的光景,就足够宣判他的“灭亡”了。
“是啊。”眼镜接过薛强的话,继而对云辰道:“我现在怎么说那,也算是半个社会人吧,我的生意都放在街面下,天都现在乱啊;薛强说得对,你还是先做好打算吧,不过无论如何,咱们兄弟肯定还是支持你的。对吧?”
说着,眼镜对在座的人不由的问了一声,不出意料的,所有人虽然没有回答,但是都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这不是一个形式,而且也不需要这样的形式,他们此时的点头,就表明了他们的心意与决心。
不过云辰显然的没有打算继续这个话题,反而是对众人问道:“说说你们吧,五年没见,你们都做些什么啊?”
胖子揉了揉眼睛,道:“眼镜不是说了吗?人家现在是社会人,别看比咱们还小一岁啊,可是这个‘成就’可不低,在咱们市有两家洗浴中心,然后还在北道口那边有一个什么什么货运,其实就是没事帮着那些倒腾料子的,送送货,一年能有个几百万收入啊。”
“是吗?”云辰一笑,而后对眼镜开口道:“你是‘划船’的?”眼镜摇摇头,点了一支烟,道:“就是抽水;这五年啊,我不像他们离开天都了,你也知道,我这从小家里就没有钱,我也走不了啊,而且我啥也不会,也就能干点这个了,不说别的,至少来钱快一点啊。”
云辰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不过很显然的他看眼镜的眼神与刚刚有了些不同,其实云辰这次回来,如果他想要真的了结当年的那件事的话,相比于钱财、人员以及一些政、治手段来说,他更需要的,而且最为直接能够帮助的,其实还就是眼镜这样的人。
“那你那?胖子。”胖子笑了笑,然后指了指坐在他侧面刘半疯说:“我俩合开了几个饭店,规模都不大,但是主要是数量多啊,天都有那么四家啊,然后外地多一些,咋说那,不如眼镜吧,反正也差不多,但是至少我俩这个不用惦记啊。而且半疯现在还是一个什么企业的管理层,你说说,他这样的都能当管理层,真不知道这是和啥单位。”
云辰点点头,然后又对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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