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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双千年战记-第2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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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涛舰队缓缓靠近。船长直指最前面一艘青色的拥有五根桅杆的体型庞大的铁甲战舰说。“你看,那就是怒涛舰队的上一任旗舰――风暴号。我的风暴侍女号作为他的护卫舰和他一起驰骋海疆,无往不胜。特别是十七年前在飘零海峡大战伊西斯舰队主力。提督他以少打多的情况下出乎意料地摆出楔形阵冲向伊西斯人的舰队。他的风暴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我的风暴侍女死死守护他的舷侧。那一战他击沉了六艘敌舰,我也干掉了三艘。伊西斯舰队几乎全军覆灭,残存的舰只直到今天都窝在星月湾不敢出来。”
回想起往事,船长的眼中神采奕奕。休伯利安知道这个半百年纪的老船长仍旧向往着那一段*燃烧的岁月。那一份激荡在心中的豪迈至死都不会消散。
“你所说的提督大人就是人称蛟龙的罗森先生吧?”
“哦~你也听说过他?他活跃在海上的时候,你还只是个娃吧。”这次换成船长吃惊地看向休伯利安。
亚麻色头发的少年腼腆地笑了笑,“我有幸和他见过两面。”
“几时?他还好吗?”船长迫切地完
“他很好,现在完全过着清幽淡然的养花人的日子。恐怕啊,他已经淡忘这片海洋了。”
“不会的!”船长坚定的摇摇头,“你不了解他。别看他长得眉清目秀的,他可是公认的海战之王。等他心里的伤痛愈合之后,他肯定还会再回来。道格拉斯家族为怒涛舰队新建造的旗舰就叫蛟龙号,那本是为他准备的。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们也都在等着他。可惜啊!”船长深深叹了口气,“我和这孩子恐怕是没机会再度伴随他航行了。”
休伯利安不便对船长详细叙述罗森在圣弗洛伊丁的遭遇,只得再度变换话题,“在我看来,这艘风暴侍女保养得很好啊,为什么要从舰队中退役呢?太可惜了。”
“公爵(注1)认为要维持怒涛舰队的作战优势,必须建造体积更大更坚固的船。原先舰队中半数以上的三桅帆船陆续退役。风暴侍女是第一批。我舍不得这孩子,提前退出了军队。我本想自己掏腰包把她买下来。不过,公爵大人他很爽快地把她送给了我。像道格拉斯家族这样对子民关怀备至的领主,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了。”
原来道格拉斯家族这么受海涯人民的*戴啊。真难想象他们之前差一点就发动了反叛!巴顿和安迪的做法虽然罪不可恕,但据葛里菲兹说初衷恐怕也是为了耶鲁人民着想。休伯利安不禁感叹,站在不同立场上,对与错,是和非,也许就不那么界限分明了。
这会儿怒涛舰队已经开到了近前。风暴侍女号上的水手大声吆喝,挥手打招呼。舰船上的水手也给与热烈的回应。双方好像许久未见的老朋友。
“船长,这里的水手…”
“是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以前也都是和风暴侍女号上一同征战的官兵,因为放不下这孩子就一起跟过来了。”
擦身而过的一艘战舰上,年轻的舰长向船长挥手打招呼。船长也笑着挥挥手。
“看那边,那就是蛟龙号!”
顺着船长手指的方向,休伯利安看到一艘黑森森的庞然大物。它足足有七根主桅杆,外船舷披挂好似龙鳞的森严铁甲。和它相比,风暴侍女号就像个小不点。它只要稍稍摆舵,掀起的浪头就能把风暴侍女号淹没。这就是蛟龙啊,果然是艘了不起的战舰!
“这种七桅铁甲战舰已经下水了八艘。蛟龙号是首舰。目前还有另外三艘在船坞里赶工,估计年底也可以下水。按照公爵的意思,这个级别的战舰要达到三十至五十艘。那时候怒涛舰队将会是真正的无敌舰队。整个内海都将没有敌手。”船长介绍道,“接替蛟龙成为舰队提督的殴鲁森伯爵为人沉稳干练,虽然稍有些拘泥于常规,但却是个值得信赖的指挥官。有他在,怒涛舰队一定能够维系海上霸主的地位。”
风暴侍女号从怒涛舰队间穿过。庞大的舰队在金色的阳光中缓缓远去。船长忽然用一副极为严厉的口吻对休伯利安说,“在我们海涯人的意识里其实不在乎什么帝国。海涯就是我们的国家,道格拉斯家族就是我的效忠的对象。本来如果公爵决心要和帝国对立,不论胜败,我们做子民的都会紧紧跟随在他身边,可如今仗打不起来了,我们还是帝国的属民。既然小公爵将你们委托给我,就算会遇到风暴,我和我的兄弟们也会拼了命把你们送到伊西斯。按照我的计算,不去新月湾,改道去旧港,大概刚好能够避开风暴。开船是我的事,你还是多考虑再往后如何完成自己的使命吧。”
船长说完,抛下还未会过神来的休伯利安,走向船舱入口。正巧睡了大半天的格林希尔走到甲板上透透气。银发少女还有些头晕,她一手按着太阳穴,一手揉着细小的腰俏,走到休伯利安的身边,勉强微笑道,“和船长聊了些什么,好像蛮吃惊的样子?”
“我只是忽然觉得啊,站在不同人的立场上,同样一个人或许会有截然相反的评价。”
“怎么突然起这么难懂的话,根本不像你嘛。”格林希尔诧异道。她甚至拉拉休伯利安的脸皮,以确定他不是别人伪装的。
“干嘛,是我没错啦。”休伯利安拍掉女孩的手,继续说,“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妄图反叛的道格拉斯公爵是个野心家,可刚才船长却说他是世界上最体贴人民的领主。我想莫雷和安迪起兵叛乱虽然不对,但耶鲁的人民也许也深深信赖和感激着他们。”
格林希尔知道木讷的少年这是想安慰自己,可听到安迪和巴顿的名字,泪水便开始在眼眶内打转。
“喂,你可别又哭啊。”休伯利安慌道。
大小姐不高兴地撅起小嘴,“人家才没有要哭呢?再瞎说,人家可就要生气了!”
“什么嘛?说是要生气,可你明明已经生气了啊。”少年一本正经地提出抗议。格林希尔听了,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多天以来心结也终于解开。
“你欺负人家啦!”娇羞不堪的彩云琉璃挥起小拳头和休伯利安疯打在一起。
***
注1:这里指培迪・道格拉斯。
………………………………
第三章:灰水湾(二)
船长的判断没有错。改变航向后,风暴侍女号几乎是贴着风暴的边缘擦了过去。起初是风浪越来越大。到了第二天早上,更是下起了雨。再到了半晚时分,海浪已经卷到十数尺高,雨也大得吓人。船身被浪头抛来打去,就像下一刻便会倾覆一般。
和其他旅客一样,休伯利安搂着格林希尔缩在船舱一角。在狂暴的大海面前,再厉害的武者也无能为力,除了相信船身的坚固和船员们的努力,他们只能默默向神明祈祷平安。
好在恶劣的天气并没有持续多久便逐渐缓和。到了后半夜又逐渐变得风平浪静。休伯利安牵着格林希尔的手,走到甲板上。头顶是被风雨洗净的亮丽星空。空气中夹着浓浓的潮味,格外的清新。深呼吸,那是一种清爽的自由的新鲜感。张开双臂,似乎就能飞向海的彼方。
身后有风暴追赶,船帆胀得鼓鼓的,风暴侍女号一直保持着很高的航速。原本需要四天的航程被缩短到三天。第三天中午,船驶入名为灰水湾的海域。
格林希尔不喜欢这一片海。正如它的名字,灰水湾的海水呈现出难看的深灰色。脏兮兮的海面漂浮着白色的泡沫,让人觉得诡异又危险。事实上在灰水湾航行确实是件蛮危险的事情。这里的海看似平静,但却特别浅。海底是大片大片奇形怪状的灰色礁岩。这也是海水呈现出深灰色的原因。
进入灰水湾后,船长便命令水手收起主帆放慢航速,自己亲自掌舵把握船的航向。自古以来灰水湾便是大船的墓场。虽然前人已经探索出来了几条能够勉强通行的航道,但也都是穿梭于礁岩缝隙之间的险道。风暴侍女号便是顺着其中一条小心翼翼地向前航行。在这条航道上,触礁遇险的船只残骸随处可见,让人极为不安。
休伯利安几次看到船的外壁就要擦到旁边的礁岩,几次又在最后时刻惊险地避开。他打心里由衷佩服船长高超的掌舵技术,更期望船长不要每次都搞得这般让人心惊胆战。
“纵使技术再好也有失手的时候啊。您还是谨慎一些吧。”格林希尔更是把这种担心喊了出来。
船长听了只是笑笑,更加专心操作舵轮。在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看不到的另一侧船舷,情况也是一样惊险。并不是船长有意在展示掌舵技术,实在是这条航道本身就没有充裕的调度空间。
灰水湾的深处藏着一座名为拉托斯的古老港口,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它的本名,而是以旧港相称呼。旧港在一百多年以前一直是伊西斯舰队的根据地。伊西斯人的造船工艺和大陆其他地方有着很大的不同。他们把船建造成低矮的梭状,既有船帆,也配有大量的桨手,拥有很强的机动性。
从立国之时开始,伊西斯海军便是凭借灰水湾的复杂水路与其他各国的舰队相周旋。虽然不一定能获胜,至少不会战败。相对和平的时期,伊西斯也开放旧港供商船停靠。
不过近一百年来,随着星月湾的开发,旧港的地位逐渐被拥有深水码头星月湾沿岸港口所取代。伊西斯舰队迁往星月湾驻扎后,大型商船也更多在那边停靠。不过小型的商船,特别是走私船依旧钟情于旧港。这里没有大船霸占航道,管理和盘查也相对松散很多。伊西斯一半以上的走私货都是从这里流入的。
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的担心是多余的。船长操纵风暴侍女号进入旧港已经不下十次了。这一次也是有惊无险。本不算繁忙的旧港如今因为聚集了很多躲避风暴的船只而显得热闹非凡。不过风暴侍女号入港时依旧引起很大欢呼。将风暴侍女号这么大的三桅帆船平安驶过灰水湾险恶的航道简直可以称之为壮举。来自各地的水手都为船长的技术击掌叫好。船长站在船头,带着诚恳的笑容接受大伙友善的祝贺。
按照莫雷的嘱咐,风暴侍女号本应该将休伯利安送到星月湾,迫于途中遇到风暴才改道来的旧港。船长对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表示,他们即可以在这里就下船,也可以等风暴过去后,继续随船去星月湾。反正船上还有几位预定要在星月湾上岸的旅客,载不载他们两人也都免不了要在星月湾停靠。休伯利安稍稍考虑了片刻,决定就在旧港下船。漂泊在海上什么都不能做的日子实在无聊,他已经迫不及待要踏上伊西斯的黄沙了。格林希尔的意见也是一样。
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向一路对他们颇为照顾的船长辞行之后下了船。因为风暴侍女号太大无法靠岸,船长派水手用小木船把他俩送上岸。还坐在小木船里,他俩听到四周再一次爆发出极大的欢呼声。原来又有一艘不逊于风暴侍女号的大帆船驶入了旧港。
这艘挂着豪斯庭商会标志的帆船(注1)明显和港湾外盘旋的风暴有过一番激烈的斗争。折断的主桅杆还倒在甲板上,压得破损的船身向一侧倾斜。它就这样跌跌撞撞开进港口。能够把这样一艘船开过灰水湾,船长的技术真是惊为天人。一些热心的小船主主动驾驶自己的船靠近帮忙卸货和运送乘客。
大船上的货物和乘客很快都被疏散到岸上。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站在岸边整顿装备时看到不远处有一位穿着锁子甲的骑士牵着自己的马匹从小船上走下来。他之所以引人注目倒不是他从船上牵下一匹马,而是他生了一对罗圈腿,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像只大屁股鸭。
“罗圈腿骑士!不会是骑马骑得太久就会变成这样的吧。”格林希尔小声调侃道。休伯利安赶紧扯了扯她。“别这样。嘲笑别人的缺陷非常不好!”
“知道啦。反正他也听不到嘛。”格林希尔淘气地冲他撅撅嘴。“那么接下去我们该干什么呢?”
“先去市场买马匹和装备,然后找个旅店吃饭和休息。大概只能是这样吧。”
“好无趣哦,你就没有新鲜一点的注意吗?”
“没有,”少年尴尬地抓抓头发,“或者你又有什么好点子?”
“我也想不出来耶!”女孩笑嘻嘻地摊开手显示自己的无奈。结果两人还是按部就班地向市场走去。
旧港最大的散货市场就在码头出来往右手的一片区域,看样子也知道很有些年头了。店铺老旧,街巷狭窄,地上的石砖早已所剩无几。只要一有风,裸露的地面上就会扬起灰尘。好在这里的货品还算齐全。虽然没有高档的奢侈品,普通生活用品大抵都能买到,只是价格比起帝国要高出好些倍。
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站在市场里一处出售牲口的围栏外犹豫了起来,不知道是该买马匹好,还是号称沙漠之舟的骆驼好。两人都是头一次看到骆驼这种生物。银发少女对它背上山峰似的两个凸起很感兴趣,大着胆子伸手去摸。哪知道看起来憨厚笨拙的大家伙灵活转过身,伸过头来对她张开又厚又大的嘴巴。格林希尔满以为骆驼是想要咬她,吓得闭上眼,往后缩了缩脖子。休伯利安也紧张得要把那骆驼赶开。谁知的骆驼只是伸出舌头在女孩脸上添了一下。
格林希尔只觉得一大片湿湿的粗如砂纸的东西从脸上摸过。“啊~!真调皮耶。”她轻轻拍了一下骆驼伸过来的脑袋,不但不生气,反而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个大家伙。“我就要它了,休儿,你呢?”
“那我就要它旁边这一峰吧。”休伯利安已故的武技老师是一位伊西斯白带弯刀武士,以前也常常跟他说起沙漠上的事情。他虽然是头一次来的伊西斯,但对这里的一切隐隐约约用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好比他刚才用在骆驼身上的量词就极为地道。
休伯利安看中的骆驼比起格林希尔的那一匹还要大上一圈。连买牲口的老板都连声称赞他的好眼力,说他把自己圈里最好的一峰骆驼给挑去了。不过格林希尔却颇不以为然。在她看来休伯利安的骆驼太迟钝,逗了好几次也没有反应,哪像自己的骆驼这般机灵。她还给两峰骆驼分别起名为“老实人”和“调皮鬼”。
忽然想到自己和休伯利安的个性,彩云琉璃怜*地抚摸着调皮鬼,痴痴地想。这一路上,你会不会喜欢上身边的大家伙呢?要知道啊,其实呆呆的老实人才最可靠哦。
“怎么了?”休伯利安发现了身边少女一瞬间的失神,关切地问了一句。
格林希尔腼腆地笑了笑,“没,没什么。老板,这两只骆驼一共多少钱?”
到了谈价钱的时候,刚才还笑眯眯的老板收起笑脸,变得很固执。任凭伶牙俐齿的格林希尔一番软磨硬泡,他也只是象征性地让了六十八枚银币。格林希尔和休伯利安最终为老实人和调皮鬼一共付出了十枚金币又三十二枚银币。这笔钱在帝国能买到两匹上好的战马,但在沙漠民族眼中,骆驼就是要比马值钱。因为很多时候,骆驼在沙漠中是能够挽救主人的性命的
***
注1:豪斯庭是南方一个不属于任何国家的自由贸易港口。以天平商会为首的大陆四大商会都将总部设在豪斯庭。本土的豪斯庭商会在四大商会中排第三。第二是七星商会,第四是杰路斯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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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灰水湾(三)
离开兽栏之后,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牵着骆驼在市场里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寻找可能会派得上用场的东西。格林希尔很快又为她和休伯利安一人买了一支特大号的牛角形皮水囊。听休伯利安说沙漠中昼夜温差大,白天酷睿难耐,到了晚上又冷若寒冬,她又不惜花费一枚金币买了两条用料实在、做工上乘的羊绒毛毯。
休伯利安惯用的弯刀尺寸太小,不适合马上作战。他一般都会另外带上一柄双手大剑。但是前不久在潜入海涯的时候,他为了行动方便把原先那柄双手剑留在了暴风军团的军营里。目前手头上正好差一件可以在马背上使用的武器。于是在路过一家武器店的时候,休伯利安提议进去逛一逛。进了电子,他的目光在店里的各类武器上晃了一圈,很快相中了一把足有一尺半长黑钢弯刀。这把刀的刀背宽厚,刀刃不失锋利。较长的刀柄很适合双手使用。他把到从木架上拿起来,感觉手感厚重稳健,很是喜欢,便问老板怎么卖。
“20个金币!不还价!”老板见少年*不释手,一口咬住高价不放。
休伯利安颇有些不舍得。格林希尔倒是很爽快掏出钱袋要付钱。
“太贵了。要不,再看看吧。”
“没关系的。一件称手的武器关键时刻可以保命。反正我们又不缺钱。”赫伯大小姐很是不以为意掏出一把金币拍到老板面前的桌子上。“够不够?”
“够了,够了。”老板低声下气的把刀双手呈给休伯利安,还附赠了一个牛皮刀鞘。
出了武器店,休伯利安和格林希尔又买了一些肉干、干面包、面粉等方便储存的食物,便离开了市场。
两人在城里漫无目的游荡着,看有么有适合留宿的旅馆。可是他们很快发现由于有大量的船只进港躲避风暴,像样子的旅店都已经注满了人。虽然格林希尔很不甘心地一连问了几条街上的旅店,但对方都表示即使给双倍价钱也腾不出一间房间。到最后,她只能很不情愿地听从休伯利安的建议,前往城市角落里的一处宿屋落脚。
所谓宿屋是一种修建在城市边缘提供给旅行者落脚的简易房屋,往往只有茅草房顶,四壁敞开。房顶下是一条很多人挤在一起睡的大通铺。宿屋既不提供食物也不提供洗浴。厕所也是公用的。条件可想而知。不过宿屋的费用要比在旅店便宜很多,因此颇受底层劳动者的欢迎。休伯利安以前在南方独自旅行的日子里为了省钱,基本都是在宿屋过夜。反正他一个大男人,身手又好,没有什么不方便的。
不过格林希尔一想到要和一群满身汗臭味的男人挤在一起睡就浑身不舒服。她特别不喜欢打鼾的声音。以前的旅行伙伴中,葛里菲兹偶尔睡觉时会打鼾。她要么一脚把王子殿下踹醒,要么抱着自己的毯子躲得远远的。不幸中的万幸,休伯利安在加了两枚银币给宿屋的老板之后,老板为他俩安排了独立的一间房间。房间虽然比旅馆的客房要小一些,但还算干净整洁。
在休伯利安重新整理床铺的时候,格林希尔把调皮鬼和老实人迁到宿屋后寄养牲口的棚子里。她塞了一枚金币给打理牲口棚的伊西斯小男孩。因为语言不通,她夸张的比划着,吩咐他务必把两峰骆驼喂得饱饱的。小鬼看中手亮闪闪金币,感激得直点头。这对一个孩子来说可是一大笔钱。
等休伯利安从房子里出来,格林希尔便拉着他进城里找地方吃饭。住宿条件已经很差了,要是在食物上还为难自己,云岭的大小姐就真觉得太亏待自己了。何况两人明天就要深入荒无人烟的沙漠,到时候能不能吃上一顿热腾腾的饭菜都是问题。因此她决定今晚要大吃一顿。
因为经常有大量水手停留的缘故,旧港和帝国的港口一样,大街小巷里到处散布着小酒馆,越是到了夜里越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格林希尔挑了一间店面朴实且座位间隔较为宽敞的酒馆走进去。按照休伯利安的习惯性,她选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来。少年这个习惯也是得益于他那位不知名字的伊西斯师傅的教诲,坐在角落里即不显眼,又可以洞悉整个房间的情况。格林希尔虽然一直以来都比较喜欢窗户边的座位,但听过休伯利安的解释后,也逐渐习惯性的一进酒馆就走向角落。
无论如何,纵使泽维尔大陆再怎么大,需要花钱才能买得到水的地方大概也就只有大旱之中的伊西斯了。一些不明究理的水手对此大发抱怨。酒馆老板娘却也无可奈何。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由于河流枯竭,现在店里的清水都是花费大量煤炭将海水经过蒸馏得来的,不收些钱岂不是要亏本。
格林希尔拿着老板娘送到手中的菜单,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菜单上清水的价格甚至比麦酒、果酒的价格还要贵一点。伊西斯人喜欢喝烈酒,走私船从其他各国运来的低度酒在这里不是太受欢迎,又恰逢这一场大旱,便造就了如此尴尬的局面。
“让我们考虑一会儿。你先上两杯清水吧。”银发少女对老板娘说。老板娘去端水的间隙,她又高兴对休伯利安道,“要不咱们今晚就放开心情痛快喝上一回吧。和休儿旅行以来,还没有陪你好好喝过酒呢!”
“喝酒啊~”亚麻色头发的少年有些为难。以前和其他冒险者一起旅行时也常常被他们吆喝着喝酒,因此并不是不能喝,只不过不太喜欢那种刺激的味道。
“稍微喝一点嘛。男人应该都喜欢喝酒的啊。难得这里的酒比水还便宜耶。”格林希尔轻轻摇着少年的胳膊劝道。那娇羞的样子就像普通人家的女孩劝情郎喝酒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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