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弈士-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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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塞王身后,卫秀冷哼一声,走进场中,并未正眼望淳于期一眼。淳于期大怒,未等令下,拔剑刺向卫秀。卫秀见招拆招,不过五招过后,一刀震落淳于期手里重剑,再一刀,一颗大好人头落地,惊得诸侯先是掩面不看,再饮酒压惊。

    “天子以为如何?”胡塞王问。

    赫天子脸色惨白,点点头。

    很快场地收拾干净,淳于期尸连尸带首被丢到场外,以免污了诸侯眼睛。越王脸色难看,吴王心里得意,表面安抚道:“叔叔,越国勇士何止百万,区区卫秀……”

    吴王冷哼一声,称病领人离席而去,最先退场的,竟然是吴国。

    不过半个时辰,卫秀连斩五人,诸侯面面相觑,不再派人上了。

    “洛邑会盟三十六国,竟无一敌手。久闻宋有武圣缪斯,想来老而朽也,不敢来战,无趣。”卫秀撇撇嘴,嚷嚷一番就要退场。

    忽然有一人踏风而来,拔剑出鞘,站在离卫秀十五步的地方。卫秀扭身,问:“你是谁?是哪国人?又有什么战绩?”

    “缪斯。”缪斯不再多言,拔剑出鞘,直指卫秀。

    “缪苦之子缪斯?让你老子来,别说我以大欺小。”卫秀全然不把缪斯放在眼里,便是武圣之子又如何?武道一途,纵然再有资质,也需积淀,他卫秀随兄卫灵征战,在尸山血海里摸爬滚打二十余载,勉强可以称为武圣。反观缪斯,虽说是缪苦之子,却不过二十,哪里的底气。

    “你不配。”缪斯轻笑道。

    卫秀勃然大怒,拖着重刀,疾驰而来。缪斯手持青锋,眼神凌厉,脚下生风,避而不战。卫秀虽易怒,却不是莽夫,并没有自乱阵脚,而是与缪斯相互试探。

    众诸侯手持铜觥也顾不上饮酒,盯着这噱头极大的两人,一人是武圣卫灵从弟,堪称新晋武圣;一人是剑陵传人,武圣缪苦之后,皆为不凡。

    终于两人不在试探,卫秀拖刀,缪斯持剑,两人交手,一触即分,只留下金铁之声。

    “好。”胡塞王大口饮酒,似乎不尽兴,持壶痛饮。

    众诸侯不论懂不懂剑,都满脸兴奋,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好酒。”

    “下饭,再饮一杯如何?”

    诸侯如何,两人并不关注,缪斯如临大敌,双手持剑,来回踱步;卫秀也收敛了轻视之意,不敢轻敌。

    终于两人再过一招,卫秀仗着重刀的优势,以万钧之势劈向缪斯。缪斯翻滚避开,拄剑单膝跪地,略显狼狈。重刀有优,自然有劣,卫秀收不住力道,脚下踉跄,缪斯乘势而起,一剑削去。青锋夹杂着秋风之力急促而至,依旧被卫秀躲开,只削去了一缕发梢。

    众诸侯推杯换盏再饮酒,直言精彩,全然不掩饰脸上的戏谑之情。纵然是剑陵传人,纵然是胡塞新晋武圣,终究只是一枚棋子,棋子,如何能突破棋手的桎梏,主宰天下沉浮呢?

    “寐虎缪斯,后生可畏。”卫秀瞥了一眼被削去的鬓角,双手持刀,作拖刀状。

    胡塞尚武,天下皆知。武圣卫灵使一口重刀,有拖刀术,最擅长以势压人。卫秀既然是卫灵从弟,自然也得到拖刀术真传,只是不知能有卫灵几分风姿。

    先前卫秀也拖刀,不过是寻常刀术,单单以力致敌,不由让人怀疑他这个新晋武圣的水分。这会儿再看,卫秀的身姿沉了下去,与刀融为一体。弓腰如老猫,使刀如使爪,老猫捕鼠,一击毙敌。

    缪斯自然不是鼠子,剑陵剑陵,生而为剑,死则为陵。如果说胡塞以刀为骨,那剑陵便是以剑为魂。三尺青锋,剑鸣咻咻;一袭青袍,衣袂飘飘。

    武圣本是武夫,又不同于武夫。武夫再如何也只是肉体凡胎,终究没有“势”。传言武夫练至臻于极致,凡胎晋升为圣体,一招一式蕴含“势”。然而天下武圣,又有几人?武圣交手,更是罕见。

    最近的武圣交手,只有两次,一次是十年前潜龙伏白与胡塞卫灵之战,卫灵身死;再有伏白未出世之时,胡塞东征,宋国西讨,剑陵缪斯与胡塞卫灵于阳关一战,缪斯技高半筹。

    场中两人气势陡升,卫秀之势,如狼,如豺,尽显霸道阴翳,咄咄逼人,占据场中十之八九;缪斯之势,不过显现在他身侧半米,抵御卫秀之势。

    已是立冬,洛邑早寒,诸侯只觉得口干舌燥,寒意全无。手里握盏,如有千钧。

    “缪斯,吾兄与汝父战于阳关,输了半招。如今你尚未成气候,我要杀你,易如反掌。”卫秀拖刀步步紧逼。

    “吾父能败汝兄,我亦可败你。”面对卫秀携来之势,缪斯眉头紧皱,双脚陷入地面半寸有余,持刀而立。

    “我卫秀十年征伐,血海成圣,岂是你一个毛头小子比得的。”卫秀拖刀暴起,重重劈下,缪斯如同深陷澡泽,躲避不及,只好扬剑抵挡。三尺青锋,哪能抵挡得了百斤重刀。

    金铁交错,青锋碎作两截。重刀顺势再压,青袍碎了一地,露出寒衣。寒衣再碎,汩汩鲜血丝丝渗出。这一刀,从肩头,劈到腰腹。

    “卫秀,尔敢。”宋王愠怒,拍案而起,宋将田恬抽刀而出,直指胡塞王。

    胡塞王满眼震怒,又受挟于人,只好出声高喊:“卫圣手下留情。”

    “好。”远处有人拍手而至,众人望去,那人面如冠玉,嘴角噙笑。

    宋王质问道:“楚王何故来迟?”

    那人正是楚王,身后只跟着两人,并无再多侍从。楚王跪拜赫天子,起身答道:“山高水远,孤王既然到了,那便不迟。”

    楚王落座,坐席在右列第三,其上是胡塞、宋。楚王望着剑拔弩张的宋与胡塞,笑问:“天子在上,两位柱臣为何如此无礼?”

    宋王命田恬收刀,卫秀也收刀,仍旧立在场中,缪斯死活不知。

    “天子在上,”楚王作揖,这才说道,“何不奏乐起舞,反而舞刀弄剑?”

    诸侯不言,赫天子苦笑。

    “天子驾到,臣子应当以身作乐,孤愿舞剑,可有同舞者?”楚王扫视诸侯。诸侯或冷漠,或嗤笑,或不屑一顾,并无人搭理他。

    宋王置之一笑,不好拂楚王面子,邀他同饮。楚王举觥饮了一杯,望向场中,问:“你二人弈剑便弈剑,为何惊扰天子与众位诸侯?”

    缪斯尚余一口气,挣扎着爬起来。卫秀嗤笑一声,揶揄道:“天子犹如笼中鸟,终日笼中长悲鸣。诸侯多如过江鲤,不过龙门终是臣。”

    赫天子脸色哀伤,双手死死扣住座椅。众诸侯被戳中痛处,掩面饮酒。

    “大胆!”楚王大怒,剑指卫秀,说道,“日月所照之地,皆为黎土;五谷生养之民,皆为黎臣。”

    卫秀揶揄道:“楚乃南荆国采邑,文王封前朝公子为南荆王,楚王莫非是数典忘祖之辈?”

    楚王哈哈一笑,跪伏赫天子,起身质问卫秀:“文王英明,当今天子更甚,鄙楚深感启恩,居黎土,食黎禄,冉乃黎臣,与前朝素无瓜葛。倒是胡塞,五百年前临阵倒戈,莫非五百年后又要故技重施?”

    胡塞王仓惶跪伏赫天子,不敢起身,表露忠心。各诸侯皆跪伏,场中站立的仅有赫天子、楚王与卫秀三人。

    赫天子脸色发白,二十三年何曾见过如此多臣子,又如何有百人跪伏?整整两百年,黎都不见诸侯臣,天子不识天下王。

    “众爱卿……众爱卿起身。”赫天子一时间忘了礼数,苦涩一笑。

    “臣冉愿为天子舞剑,”楚王抱剑入场,喊道,“奏《逐鹿》。”

    鼓点起,《逐鹿》奏,楚王舞,天子泣。

    黎文王与前朝陈兵逐鹿,天下诸侯半数助文王,半数归前朝,双方大战,半月方休。

    文王得天子,伯岐作《逐鹿》。

    曲毕,楚王剑锋一转,横撩向卫秀。卫秀狼狈避开,剑上依旧沾了一串血珠。

    卫秀勃然大怒,冷眼看着楚王。若非方才他没留心,让楚王偷袭得逞,区区一个诸侯如何能伤他半分?便是噱头十足的剑陵传人缪斯也未曾在他身上留下半道伤口,削去一缕发丝,已是不俗。

    “你若不是楚王……”

    “那可惜了,我是楚王,你能奈我何?”楚王收剑,呵斥道,“天子脚下,口无遮拦,出言不逊,冉代天子惩戒你一番。”
………………………………

前传:寡人有疾 第二十四章、子丑后人

    先圣子丑,洛邑学宫祭酒,天下道义执牛耳者,开创儒学,立血亲人伦,仁义礼信。

    弈剑完毕,大放异彩的是后来居上只出一剑的楚王,这一剑,没有势,只有血亲人伦,仁义礼信。

    一家欢喜诸侯尽愁,宋王本意是让缪斯震慑诸侯,谁料到剑陵传人竟慘败于胡塞卫秀之手;胡塞王有卫秀,本应独占鳌头,却被楚王一剑逼出了野心,收不了场。

    黎室式微,礼崩乐坏,天下百十家诸侯莫不想问九鼎、王天下。然而两百年来,前有血亲人伦的桎梏,后有诸侯的相互掣肘,始终未有问鼎中原的大人物。

    然而便是再野心勃勃,或者说是雄心勃勃,谁又能摆到正面,摆到天下诸侯的对立面呢?心照不宣,不可言说。

    卫秀深知自己说错了话,先是跪伏赫天子,再自断一臂。不愧是新晋武圣,断臂之痛,视若无睹,仿佛与他无关,便是这份魄力,天下又有几人?

    诸侯内心苦涩,楚王又不拘礼,俨然一副东道主的模样,不是招呼众人吃喝,便是询问无伤大雅的国事。

    等宋王反应过来才发觉着了这年轻楚王的道,先是姗姗来迟却又盛气凌人,再是礼尊天子、斥责诸侯,继而奏《逐鹿》以表忠心,最后败卫秀、折胡塞,子子平淡又招招见血,好大一盘棋。

    “先圣后人该没来?”楚王询问。

    “已去催了,”宋王又解释道,“武邑距此两个时辰。”

    “宋王何不提前将先圣后人带过来,以瞻圣姿?”楚王把玩着铜觥,玩味一笑。

    “珏年纪尚轻,不堪重任,是诸位抬举,所以未曾带来。”宋王回答。

    “不堪重任那便不任,”楚王忖思片刻,说道,“子丑先生高徒邹先生就能担任祭酒。”

    前半句让宋王心头咯噔一下,后半句又迷惑了他,都说楚王放浪形骸,果真不假。

    “先圣子丑后人到。”听到子丑后人到场,诸侯再也坐不住,想要一窥究竟。

    只见有婢女抱着一稚子在前,款款走来,后面跟着蒙纱巧玉和邹先生。

    “这便是子丑后人?”胡塞王望着睡婢女怀中得正熟的稚子,皱了皱眉头。

    “此子名珏,子丑之孙,子修之子。”宋王接过枳珏,一脸慈祥,他想起了当年得子的时候,如获至宝。岂止是至宝,洛邑祭酒归他宋国,天下道义归他宋国,问九鼎又有何难?

    “中山王,你且辨识一番。”诸侯大多对枳珏不屑一顾,又碍于宋国国威,不敢反驳,只有胡塞王出声。

    中山王抚须一笑,说道:“我也认不得。”

    “那诸位认得这个吧。”宋王拿出一枚玉珏,此玉,正是子丑之玉。

    “这莫不是宋王从学宫得来?”胡塞王撇嘴说道。

    “当初可不止我宋国在场,鲁、陈两国也在,并无玉珏。”宋王笑道。

    鲁王、陈王点头,学宫一役,三国结盟,并不见玉珏。

    众人吵吵闹闹,枳珏睡不安稳,醒了过来,先是四处张望,最后挣脱宋王的怀抱,朝着婢女走去。

    百十位诸侯眼睁睁盯着枳珏,让他如芒在背,把头埋进婢女怀中。

    “你叫什么名字?”胡塞王压低声音,生怕吓着枳珏。

    “枳珏。”枳珏答道。

    众人只以为他年纪小,发音不标准,没有在意。

    “你认得子丑吗?”胡塞王压低声音问,生怕吓着枳珏。

    无论众人如何哄骗,枳珏一言不发。

    “宋王,让我来吧,”邹先生成竹在胸,走到枳珏身侧,问道,“珏,你认得孟先生吗?孟兰。”

    枳珏依旧不说话,只点点头。

    宋王得意一笑,丝毫不掩饰,本以为会费一番周折自圆其说,谁知此子竟然真是子丑后人,如何不惊,如何不喜。先前巧玉与他说起枳珏身份,邹先生想起子丑先生确实有后,只是早死,至于是否留下子嗣,尚且不知。本以为天下诸侯都不之情,一切都在他掌握中,谁知中山王竟然略知一二,倒是帮了他大忙。

    “既然有子丑先生后人,那再争辩下去再无意义,我楚国同意子珏为祭酒。”

    “附议。”鲁王第一个站队,生怕再惹众怒。

    学宫祭酒一事就这样定了下来,这一轮博弈,宋王大获全胜,成了最大受益者。

    枳珏又困乏了,蜷在婢女怀中,全然不知自己就这样被推上了祭酒位置。前不久他只是一个枳西僻地稚子,再后来被误以为是乔国公子音被带到宋国,今天又忽然成了子丑后人,学宫祭酒。

    “祭酒困乏,暂且回武邑休息。”宋王说道。

    巧玉领命,与楚王擦肩而过。巧玉蒙纱,不能窥见容貌,楚王只能望见秀气峨眉与清明眼眸,还有旖旎背影。

    秋风起,落叶枯,正如传承五百载的大黎王朝,如今正值多事之秋。

    立冬了。

    祭酒一事已定,至于修葺,此事不值一提。宋王心情大好,以东道主的身份招待诸侯。诸侯推杯换盏,谈论文王得功绩,伯岐的品德,偶尔也谈到家事,像极了一家人聚会。

    “如今黎室大兴,诸侯皆为国鞠躬尽瘁,河清海晏,四海昌平,天子德比三皇,功拟五帝。”楚王躬身说道。

    诸侯屏息凝神,等着赫天子发号施令。

    赫天子端坐高台,左眼氤氲泪水,右眼尽是悲伤。两百年来,还没有哪位天子像他一样见过如此多的诸侯,更没有哪位天子像他一样悲哀。

    楚王哑然一笑,又说:“大黎之兴,前所未有。内有三公辅佐,太师子丑,太傅宋王,太保中山王,皆有伯岐之相;外有诸侯攘敌,东至缥缈神山,西御塞外异族,北收凛冬之地,南取百越沃土。国不可一日无太师,子丑身死,请天子再立太师。”

    诸侯齐齐望向赫天子,眼里莫不流露馋涎之意。赫天子神色慌张,朝中山王投去求助的目光。

    中山王站起身来,望着众诸侯。他的背越故作挺直,却难掩佝偻;他的嘴唇翕张,又一言不发。

    “子丑身死已有一年,太保可有考察人选?”楚王问道。

    “尚无,”中山王怒目直视楚王,说道,“熊冉,你来担任太师如何?”

    楚王闻言,俯身跪拜,声音颤抖,道:“冉无德无能,不堪重任。”

    中山王扫视一番诸侯,沉声说道:“诸位或是文王之后,或是功臣后裔,自当以匡扶黎室为重。血亲人伦,君便是君,臣便是臣。仁义礼信,天子仁义,诸侯礼信乎?”

    诸侯哑言,诚惶诚恐,伏地跪。

    “子丑有言,孟先生孟兰可为太师,诸位可有异议?”中山王问道。

    “孟兰先生德才兼备,品行高洁,可为太师。”楚王恭敬答道。

    赫天子眉头舒展开,落座上席,扫视诸侯,似乎忘了礼仪,没有让诸侯平身。中山王并未跪伏,站立在桌案旁,朝赫天子点点头,赫天子这才叫平身。

    众诸侯如释重负,纷纷收敛了傲慢,便是胡塞王,也乖巧如出阁女子。

    先前赫天子内有三公辅佐,外有诸侯掣肘,黎室再式微,诸侯再有不臣之心,也不敢起苗头。

    黎赫王十一年,宋王官进太傅,位列三公,宋国开始蚕食周边小国,大有王天下之意。有宋王开先河,诸侯并起,短短十年百余诸侯国,至今消失了大半。

    诸侯凭着两百年的底蕴和十余年的征战,互相博弈,胜者越发强大,败者狼狈出局。强如萧国,一年便亡。如今天下大势日趋明朗,爵位不再是诸侯强弱的判定标准,诸侯国中,以宋、鲁、吴、越、楚、胡塞六国最强。

    宋本是小国,到当任宋王宋骁即位,扩地十倍。宋骁官拜太傅,又有武圣剑陵缪苦相助,再扩地十倍,地处大黎中原,地理最好,却又身处百战之地。宋骁以儒学为官学,至今将士百万,实力最强。

    鲁乃东营之后,东营早亡,鲁占据东营十之八九。鲁王柴考以黄老之学为官学,沃土千里,兵多将广,实力不下宋,只是东临沧海,西有强宋,南有楚、越,又常年受大河水患,只好偏居东方。

    吴越两国,与鲁同出一脉,皆是东营后裔,两国占据东海,相互牵制,百年不休。

    楚国乃是南荆后裔,向来不受中原诸侯待见。楚百年间七代楚王皆是明君,到熊冉更是青出于蓝,淮河以南尽数归于楚国。其地域之辽阔,物产之丰富,人丁之旺盛,无人知其详。

    至于胡塞,其历史之甚远,唯有中山等寥寥几国可以比拟。胡塞本是前朝邦国,临阵倒戈助文王得天下,虎踞西北,缕缕东侵,毫不掩饰入住中原之意。

    至于西南,枳、綦分巴,与蜀共得天下一分,三国虽为黎臣,却偏居一隅,难有争霸之心。

    除却西南一分,黎朝占据天下九分,六国又占据九分之七,余下两分,便是苟延残喘的破落诸侯,早已草草出局,沦为看客,不敢有争霸之意,只希望延长国祚。

    诸侯们征伐两百载,如今弈天下者,不足双手之数,谁能问九鼎,谁能王天下?谁又会草草收场,狼狈出局?破落诸侯,国祚能否再延长,又是否能东山再起,博弈天下?黎室在这场博弈中,已然在出局边缘,谁又能扶黎室于倾覆?
………………………………

前传:寡人有疾 第二十五章、赫天子

    洛邑会盟,从冬至日出持续到次日日落,整整两日。诸侯推杯换盏间执子对弈,终于落下了帷幕。

    太保中山王助赫天子扳回一城,暂且抑制了诸侯垂涎念头。赫天子乘辇车,中山王跟随,一行人浩浩荡荡返回黎都。

    “天子不过笼中鸟,呕哑哀怨谁人听?”赫天子低声哭喊。

    “有老臣在。”中山王出声安慰。

    赫天子神色忧伤,天下虽大,唯有黎都是家;四海皆臣,唯有中山王可亲;九州俱是黎土,九州亦是废土。

    “太保,诸侯皆有不臣之心,不义之举,大黎国祚五百有余,恐怕要断送在孤手里。”赫天子望着大好河山,感叹说。

    中山一脉相承,乃是文王从弟后裔,国祚深远,虽说实力不济,但向来是黎朝柱臣,更是赫天子信服之人。

    文王立长子为嫡,分封从弟为中山王,三子依次为东营、西乔、北原王,前朝太子为南荆王,前朝胡塞为胡塞王,赐一等公爵。

    诸侯分封子孙,五百年来,鼎盛时期有四百三十六国。诸侯征伐两百载,只余下数十国,数目不详。

    中山与其余诸侯国不同,并未分封子孙,三代以后,从族谱划去,贬为国人。中山以姚为姓,以子为氏,中山王名匡,官进太保,位列三公。

    子匡不知如何答话,叹气之余徒增伤悲。先王弥留之际,将赫天子托付给他,那时候子匡刚过而立之年,一心匡扶黎室。到如今,二十有三了,却只能眼睁睁看着黎室一天天衰败。

    子匡有忧,天子有虑。两人心事重重,各自沉默。

    赫天子,姚姓,邓氏,名赫。

    那年姚赫尚未及冠,天子病危,卧床三月不起。

    三月后,天子上朝,百官朝拜,诸侯觐见。

    姚赫,便是在那一天,成为大黎天子。

    百官朝拜,诸侯觐见的场景,掌天子之权,行天子之事。

    “赫,庙堂三公,汝当尊太保为父,太保如何说,你便如何做;文圣子丑,德仁两备,汝当尊为师,太师说的,你务必牢记于心;太傅琅轩,国之柱臣,有匡扶黎室之才,务必善待。”

    “那舅舅呢?”姚赫问。

    “敬,然后远。”

    黎赫王二年,宋骁求亲黎都,赫天子迎娶宋骁长女宋蔻。

    黎赫王三年,赫天子得两子,长子立嫡,宋蔻为国母。

    宋王宋骁,一时间声名鹊起,长妹与长女,都服侍在两朝天子身侧。

    黎赫王十一年,太傅琅轩疑似身死。

    那一年姚赫记得真真切切,诸侯进言国不可一日无太傅,母后和宋蔻百般劝说,他只好立宋王宋骁为太保,尊称伯父。

    赫天子想起往事,摇头苦笑,即位之初的满腔抱负,十一年便消弭尽了。都说大黎内有三公辅佐,外有诸侯顺从,都只是说辞。外有诸侯虎视眈眈,内有枕边和风袭人。

    便是立了宋骁为太傅又如何?只要太保子匡和太师子丑尚在,宋骁便翻不起浪。

    姚赫悔不当初,父王嘱咐过的他一概不记得,太保子匡进言,太师子丑谏言,他一句听不进去,开门揖盗。

    即位十一年,赫天子以天下为棋楸,未落一子。拜宋骁为太傅,尊为伯父,既是舅舅,亦是丈人,这是他最满意的一子,何曾想确是最糟糕一子。

    开门揖盗,引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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