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酋长别打脸-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哦,我的确会下围棋,还是业余三段哦,提出对弈,其实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确认换一种方式赢过你,到底算不算通关!你没说不可以,那看来不管什么方式,只要赢过你就行,那么杀掉你自然也算咯!”
夏野考虑的很周到。
“你难道没考虑过,万一失手,结果会如何?”
看门狗询问。
“还能如何?难道我不下手你就会放过我?”
夏野撇嘴:“反正试一试,即便激怒了你,我也可以立刻逃进迷宫,大不了就是浪费掉半个小时的先跑时间,不过我估计,就算先跑两个小时,逃出迷宫的可能性也不大。”
第六十章 不好意思,这一局,我赢了!
看门狗沉默了,没想到这个少年的心思如此缜密,跑出迷宫的确可以通关,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杀死自己,得到正确的路线图,否则会很快死在这座植物迷宫中。
迷宫是一座法阵,人类一旦进入,神识就会不断被侵蚀,消耗,如果一直逃下去,会百分百失败。
看门狗记得最快的一个人类,在进入迷宫五分钟后,发现了通关的关键,可是要杀死自己,哪有那么容易!
眼前的少年倒好,还没进入迷宫,就成功了,这简直是自己这条守护犬的失职。
当然,看门狗失败,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夏野推测的不错,围棋上胜过它,同样可以得到路线图,但是这个比杀死它还要难上一千倍。
“你坑过不少人吧?”
夏野没着急离开:“关于武器,应该很多人都没有吧?”
“哼!”
看门狗就狡辩:“他们愚蠢,他们懦弱,在听到只有半小时的逃亡时间后,就迫不及待的冲进了迷宫,争分夺秒,他们不问武器有关的问题?我难不成还追着他们的屁股告诉他们?”
“这个狡辩不错,我给十分!”
夏野拍手:“话说你还不死?”
“哼,看在你是第一个想到这种通关办法的新人的份儿上,我善意的提醒一句,后面的关卡,想用这种小聪明通关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些家伙可比我凶残狡诈多了!”
看门狗虽然用了小聪明这个词汇,但是内心中,已经对夏野刮目相看,这份头脑,这份勇气,搞不好真的有可能走到终点。
要知道,很多新人在那半个小时的时限中,能冷静下来,正常思考就不错了,可是这个少年竟然还能做出如此缜密的推理,甚至付诸实践,这份抗压能力,真的是强大到可怕。
“嗯,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夏野蹲在了看门狗的头颅旁,压低了声音:“其实呢,我刚才说的那些都是骗你的,我什么都没有看穿,只是单纯的看你不顺眼,觉得即便要走,也要先打断你的狗腿!”
“什么?”
看门狗一愣,跟着咆哮怒吼,好气呀,怎么可以这样?这个人类好腹黑,好奸诈呀,它那份提醒,其实就是故意恐吓夏野,没想到人家看破了,反而毒舌回击,什么叫打断自己的狗腿?真不甘心!应该是自己连他的大鸟都给打折了才对了呀。
“哎呀,不好意思,这一局,我赢了!”
夏野说着,起身,摆腿就是一个大脚,踢在了看门狗的脑袋上。
砰!
金毛脑袋划着一条漂亮的弧线飞了出去,落在了植物迷宫中。
无头的尸体啪的一下碎掉了,变成了无数萤火虫一样的光斑,组合成了一幅立体迷宫,其中有一条金线贯穿全局。
“这应该就是正确路线了!”
夏野快速记忆,尤其是一些容易混淆的地带,重点备注,一分钟后,路线图啪的一下粉碎。
“我就知道!”
夏野早防备着这种情况,因此不慌不忙,做了一个草裙围在腰间,随后拎着青铜剑,慢条斯理的走进了迷宫中。
那些植物迷宫的墙壁,都是按照一定的方位栽种排列,所以本身便是一座法阵,随着逐渐深入,夏野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吸力作用在身体上,像是要被掏空了。
夏野敏锐的发现,这其实是对神识的一种锤炼,再加上大敌已死,因此他不着急,闲庭阔步的前行。
半个小时后,夏野看到了迷宫的出口,那是一堵植物扎成的大门,他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出去,而是原路返回,再走一遍。
这可是锤炼神识的难得机会,以后也不知道有没有可能再走一遍,所以夏野要把迷宫的潜力压榨干净。
如果让看门狗看到这一幕,非要气死不可,对于别人来说的死亡之地,结果被夏野当场了修炼的场所。
感觉到精神疲惫,便休息,然后继续,如是三番。
在这个国度中,时间一成不变,感觉不到岁月的流失,所以走了足足一百个来回,又把看门狗的庭院彻底检查了一遍后,夏野站在了出口前。
“不知道下一关是什么呢?”
夏野猜测着,一步跨了进去。
茅草屋,一天一夜过去了,可是夏野还在地上盘膝坐着,双眼注视着大荒万灵经,就像是石头雕塑一样一动不动。
“要不要叫醒他?”
夏令月担心再这么下去,夏野的身体扛不住,经卷上的眼睛已经闭上了,所以她感觉不到任何异样。
“暂时不用,大哥哥的气息很平稳,元气也没有任何波动,最重要的是,他的神识在迅速增长!”
菘果是巫师,而且六感敏锐,能察觉到细微的变化。
夏野此时的皮肤上,元气光斑全都亮了起来,一条红线宛若贪吃蛇一样,逐渐将红斑连系起来,蜿蜒悠长。
炼体境的特征,是力量增强,身上出现光斑,光斑越多,代表着境界越高,而神识境则是光斑连接成线状,名为灵魂线。
一般来说,巫师每晋升一阶,身上会多出一条灵魂线,受限于资质和冥想法的强弱,灵魂线有长有短。
灵魂线从眉心到脚底,已经是天才级别了,可夏野这个完全超越,尽管还是一条,可是不仅轨迹不规则,并且长度算起来,恐怕会是那些天才的五、六倍。
“那就再等等!”
夏令月话音刚落,便看到夏野睁开了眼睛,尤其是左眼,神采奕奕,透着一股宝石般的魅力。
“大哥哥!”
菘果欢呼,由衷的称赞:“你好厉害!”
夏野没有隐瞒,把刚才的经历说了一遍。
“那条看门狗肯定气死了!”
夏野轻笑:“不过我估计它没撒谎,如果死在里面,我在这里的身体应该也会死!”
“这么危险?”
菘果蹙眉。
“不过值得拼一把!”
夏野现在的精神状态好得出奇,估计连续熬夜一周都不会有任何疲惫,这就是神识强大带来的好处。
大荒万灵经上描绘的都是通灵兽,只要献上祭品,便可以召唤一只为自己作战,但是越强大的通灵兽,不仅需要的祭品越珍稀,还需要神识强度足够,不然召唤者会遭到反噬。
现在,夏野晋升神识境一阶,不仅反噬率变低,强制缔结契约,捕获通灵战仆的成功率也变高了一些。
“也不知道最厉害的通灵兽是什么样的?”
夏野点了总纲目录,可是什么反应都没有,他想起了看门狗的话,这是自己权限不够。
“也不知道植物迷宫的大门后面是什么?”
菘果很好奇。
“下次就知道了!”
夏野不打算再试了,他感觉在大荒国度中没过多久,结果一天一夜就过去了,要是下一次待的时间太长,错过了鲜血生存试炼,不仅没地方哭诉,还会被部落的执法队带走,吊死在广场上,以儆效尤。
没有人可以缺席试炼,任何借口都不可以,哪怕真的要病死了,也要死在去荒域古森的途中。
第二天中午,墨芜蘅牵着一匹战马,三匹驮马,来到了夏野的家,把他订购的物资全部交付。
“都在这里了,你清点一下,如果还需要什么,我立刻安排人去采购!”
墨芜蘅办事相当靠得住。
“麻烦你了!”
夏野很满意。
“五位刀匠们正在不眠不休的打造菘果的武器,别担心,肯定会在出行前给你们!”
“蟹蟹!”
小萝莉眉开眼笑,递上了一串糖葫芦。
“这是什么?”
墨芜蘅很好奇,接过尝了一口,顿时怔在了当场,先是糖衣化开在舌尖,带来一股甘甜,继而便是咬破山楂后的酸,简直像是给舌头做了一次马杀鸡。
“糖葫芦!”
菘果回答完,墨芜蘅已经吃掉了一半:“在哪儿买的?我之前怎么没见过?呜呜呜,太好吃了,我要买上一百串慢慢吃!”
“大哥哥做的!”
菘果炫耀。
“啊?”
墨芜蘅一愣,狐疑地打量着夏野:“你还有这手艺?”
“其实比起设计武器图纸,我对厨艺更擅长!”
夏野耸了耸肩膀。
“再尝尝这个!”
夏令月拎出来一个陶罐,算是答谢。
“这又是什么?”
墨芜蘅看到陶罐中有一种红色的果实泡在略显粘稠的汁水中,喝了一口,一股浓郁的甜味就弥漫在了口腔中,仿佛整个人都被丢进了蜜罐中。
“草莓罐头!”
菘果继续炫耀:“也是大哥哥做的!”
“给我来两个!”
墨芜蘅说完,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她其实想拿来送人。
“好,等我回来,保证你有吃不完的罐头!”
夏野就怕墨芜蘅不上钩,不然谁来保护夏令月?
“哈哈,太多了,给我十个送人就好。”
墨芜蘅越来越觉得认识夏野,是一种运气,至于他住在贫民窟,有什么夏家双废的糟糕名声?抱歉,作为机关师,中性少女从来不信流言,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
由于是中午饭点,街坊四邻都在,看到一个马队出现在夏野家门口,都有些好奇。
第六十一章 目标大酋长
“夏家这是要发达了吗?竟然有人送东西?这得值多少刀币?”
看着驮马上卸下来的物资在院子中堆了好大一堆,街坊们羡慕的直流口水。
“哈?发达?我看是灭家还差不多,夏野那个废物,就算装备再多、再好,去了荒域古森也是送死!”
有人嫉妒,说起了风凉话:“这些物资,最后肯定便宜了别人!”
“哎,夏野果然是做了面首呀!”
夏野姐弟在贫民窟人员不错,有一些心地不错的街坊是真的希望他们可以过上好日子,但是绝对不是做面首,那样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那有什么办法?夏野是个废物,不卖屁股弄一些武器装备,怎么在荒域活下来?”
夏老实感慨,打量了墨芜蘅一眼,虽说是个贫乳,但是这容貌还是不错的,夏野不算吃亏。
“瞎说什么呢?人家是大墨造的老板,一位才华横溢的机关师,看上的是夏野的才华!”
夏叔无语,笑骂了一句。
“夏野的才华我是没看到,倒是这小屁股挺翘!”
夏婶嗤笑了一句,机关师都是公认的学霸,因为想要做出强大美观的机关兽,需要在算学、杂学、美学、医学、甚至是哲学上有深厚造诣,为什么机关师这么稀少,就是因为这个职业太考验一个人的学识储备了。
机关师的准入门槛有多高?夏城就有墨家和公输家开设的学馆,专门教授机关术,听说入学第一年,就要把足足十万枚手臂长、大腿粗刻满了字的竹简倒背如流,一字不错。
哈哈!
听夏婶说的有趣,一些街坊低笑了起来,别说墨芜蘅这种机关师中的天才少女,就是随便来一个吊车尾,拔一根体毛,上面沾的知识都能砸死夏野。
“我把马匹也给你留下!”
墨芜蘅把马鞭递给了夏野。
嘶!
听到这话,街坊们笑不出来了,一个个愕然的看着墨芜蘅,很想问一句,你是夏野的亲娘吗?不对,亲娘也不会对儿子这么好呀。
这四匹马能够换回一家三口足以吃上五年的粮食,尤其是那匹战马,可是军用物资,没有关系,有钱都买不到。
要知道不管什么年月,这种牲畜都是最值钱的家当,普通人家有一头骡子,绝对照顾的比亲爹都好上十倍。
“我不会喂马!”
看着棕色的战马,夏野眉头皱起,喂马可是技术活,不是随便喂几把野草就可以的。
在古代,骑兵打仗,对战马绝对是百分之一百的呵护。
“没事,死了就吃肉!”
墨芜蘅其实想说,如果遇到危险,尽量骑马逃回来,她不想夏野脑子里的知识随着他死亡而消失,不过话到嘴边,还是没说出来,因为她看得出来,这个少年有大志向,他似乎早就在期待着这场试炼。
嘶!
街坊们又在倒抽凉气了,这不是败家子吗?还杀了吃肉,你知道战马值多少钱吗?反正换二十个健壮的奴隶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就是眼界问题,在贫民窟的街坊们看来,自己死了,也不能让战马出一点差池,可是墨芜蘅却觉得夏野抵得上十匹上等战马。
“好,等我做了大酋长,送你一百匹战马!”
夏野也不推辞,有了代步的战马,可以节省很多体力和时间,这就是优势。
“找好团队了吗?”
墨芜蘅看了一下四周:“最好还是和贫民窟的同伴组队,虽说关系也不会很牢固,但总比去给那些中层团队的人当炮灰强!”
中、上层的团队挑人,不仅需要团员实力出色,装备也要跟得上,贫民窟的人就算加入,人家也不会把他们当团员看待,就是一个随行干各种脏活累活的仆人。
“还没!”
夏野因为废物的名声,即便是贫民窟的小伙伴也不会找他,毕竟谁也不想要一个拖累。
“你上点心好不好?”
墨芜蘅捏了捏眉心:“一旦离开夏氏部落,进入荒域古森,竞争就开始了,他们即便不杀人,抢你的东西可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为了名声,大家一般不会杀人,但是一旦没了第三者旁观,即便是同一个部落的人也会互相厮杀。
猎场、适宜耕作的土地、水源、奴隶等等资源,谁不想独占?要是发现了矿脉和盐田,那就算最美味的骨头,这些进入荒域的马前卒们会把对方的脑浆都打出来。
“我知道!”
夏野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值得信任的同伴哪有那么好找。
“你要抓紧时间了!”
墨芜蘅突然对夏野这趟试炼之旅不太看好了,这可是拓荒,抵达荒域后,第一件要务就是选择一块适宜发展的地盘,扎下先祖祭坛,点燃祭坛之火。
地盘的选择,关系着部落未来的发展潜力,如果夏野单打独斗,怎么抢得过那些抱团的马前卒!
指望别人眼瞎,分辨不出地盘的好坏,还不如等着一个酋长突然上门,说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儿子!
毗邻河流、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或者是可以扼守要道险冲,雄霸矿脉猎场,这些地方永远都是被争抢的最凶的地带。
“没事,有我呢!”
菘果挺胸抬头,使劲拍了拍带鱼一样的胸口:“我就是最棒的伙伴!”
“哈哈!”
夏野揉了揉菘果的头发,开局一只小萝莉怎么了?绝境局又如何?本酋长绝对会打出华丽的表演!
三天的时间转瞬及至,马前卒们必须出发了。
部落有规定,午时之前,凡是参加鲜血生存试炼的年轻人必须全部离开部落,否则会被拉倒广场,直接绞死。
“你确定要用这种纹面?”
夏野系好鞋带,跳了几下,双层的鹿皮长筒靴重量正好,而且钉了青铜鞋掌,足以踹爆敌人的狗头。
“嗯!”
菘果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让夏令月将一个篆体的‘爱’字用红色的蔷薇花汁纹在左侧靠近鬓角的额头部位。
“有什么含义吗?”
部落人外出拓荒狩猎时,会纹面涂妆,也就是在脸上和身上涂抹各种各样的图案。
这是一种神圣的部落仪式,代表着家人的思念、祈祷平安归来,以及祈求胜利眷顾。
夏野的涂妆纹面还是月牙弯月造型,同样是高水准纹绘,给他添上了一抹神秘清冷的气息,只可是在夏野看来,紫罗兰汁液那浓郁的紫色简直是gay里gay气。
“喜欢!”
菘果言简意赅,在询问夏令月是否会写‘爱’字后,小萝莉就坚持要使用这种纹面。
不得不说,夏令月在美学设计上,很有天分,‘爱’字并不是端端正正,而是倾微微斜,并且笔画拉长,拥有柔美的弧度,再加上颜料润色后,将菘果的可爱完全凸显了出来,
这要是什么都吃的地鬼看到菘果,恐怕都舍不得下口,太萌了。
“随你们便吧!”
夏野心说还好不是‘奴’字或者‘肉’字,不然好可怕,自己变态的名声应该一辈子都洗刷不掉了。
早餐是火腿熏肉、煎蛋,再就着咸菜,来上一碗浓稠的糜子粥,简直幸福感爆棚。
菘果吃的肚圆。
“等等,这里还有些皱!”
夏令月站在夏野身前,抓着他的衣领,想要抚平。
“姐姐!”
夏野攥住了夏令月的手,他能感觉到姐姐的不舍,每当他想开口,说该出发的时候,夏令月就会找个借口,再让他多待一会儿,只是分别终究要来到。
“我去检查一遍行李,别丢了东西!”
夏令月转身,可是被夏野用力一扯,抱在了怀中。
“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建造出属于咱们的部落!”
听着弟弟温柔的话语,感受着那对双臂的温暖,夏令月想靠在弟弟的肩膀上,可是她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抱了夏野一下,接着踮起脚尖,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吻,便把他推开了。
“我还有工作,就不去送你了!”
夏令月扭开了头,不想让弟弟看到自己通红的眼睛。
“嗯,不要太操劳,反正钱不愁花的!”
夏野快步走出了茅草屋,牵起了战马的缰绳,招呼小萝莉:“菘果,走了!”
“哦!”
菘果应了一声,跟着抬头看向夏令月,使劲的拍了拍小胸脯:“放心啦,我会拼死保护大哥哥的!”
说完,小萝莉一溜小跑,冲出院子,追上了夏野。
看到弟弟的背影逐渐消失在长街的尽头,靠着门框的夏令月再也忍不住,一下子瘫软在地上,低声的啜泣着。
“令月姐姐哭了!”
菘果骑在战马上,回头望了一眼。
“我知道!”
夏野没有回头,因为他发誓下次在面对夏令月时,自己一定要成为让她可以骄傲的大酋长。
城门口,送行的人很多。
“走吧!”
夏老实劝了老婆一句,儿子夏虫都走了半个小时了,站在这儿还有什么用?看到老婆没反应,他刚想再劝,就听到身旁的人们发出了惊呼。
“那个是夏野?”
因为身份地位的关系,贫民窟的人们自然聚在了一起,顺便也嘱咐孩子们互相有个照应,他们当然认识夏野,可现在这个器宇轩昂的少年,真的是那个常年卧床的病秧子?
第六十二章 开局一只小萝莉!
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泄露的孢子病毒毁灭了世界,湮灭了文明,然后上亿年的时光过去了,沧海桑田。
原始森林宛若一头洪荒巨兽,横亘地表,到处都充盈着丰沛的元气,没了人类的威胁,生物们疯狂的繁衍着。
不知何时起,一种恐怖凶残的物种诞生了,它们每隔四年,就像洄游迁徙的大马哈鱼一样,从极北的冻土圈漫卷而下,直到南边的天涯海角,它们宛若飓风,横扫了沿途的一切,动物、野果、甚至是虫豸,凡是能吃的东西,都不会放过,更可怕的是,他们会疯狂的破坏一切,充满了杀戮欲。
这些生物踏过的地方,满地疮痍,衰败荒芜,所以人们将这种恐怖的生物称为荒兽。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可是对于夏野来说,已经面目全非,曾经熟悉的城市乡镇全都不见,被森林山川、河流盆地淹没。
国家灭亡,法律崩坏,文明断裂!
现在的人类以先祖为图腾,以氏族和部落的群居形式顽强的生存着,生命渺小,而又伟大。
一枚枚的火种,正逐渐在大地上点燃。
荒兽潮爆发过后,会暂时蛰伏,这四年间隔对于各大部落来说,是难得的发展期,他们会将十五到十八岁之间的年轻人丢进荒域,以鲜血生存试炼的名义,进行拓荒。
荒域就是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地方,蛮荒、原始、血腥、充满了各种各样危险的物种,贸然深入,必然是九死一生,但是部落想要壮大,繁衍人口,就必须拓荒,毕竟更多的土地,就代表着更多的生存资源。
部落中,成年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