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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长别打脸-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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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九道剑气齐射,夏野就不信有人挡得住。
主宰核心就是块石头,平平无奇,倒是元气塔的核心像一块蓝宝石,看上去不错,不过以夏野的见识来看,它也不珍贵,属于有钱就买得到的东西。
“凑合着用吧!”
夏野把战利品放在马背上,最后扫了一眼这座刚刚有半个雏形的部落一眼后,返身跳上幽灵白虎坐骑,开始返程。
“不烧掉吗?”
菘果拿了一颗糖葫芦,丢进了嘴巴里。
“先祖祭坛是用先祖之灵建造的,拆了也没核心,再说留着,还能误导一下夏知言他们!”
夏野解释,要是真放一把火把这里烧了,那夏知言的团队就会知道,有外人来了,肯定会提高警惕的。
“也对,能瞒多久就瞒多久!”
小菘果点头,哪怕是一天,对于己方来说也是宝贵的时间。
路过那片野生向日葵的时候,夏野又停了下来,观察了一下,长势良好,等有时间了,可以来施个肥,清除下杂草。
精心的照料一下,秋天就能吃上瓜子和葵花籽油,简直美滋滋。
下午大概两点的时候,夏野和小萝莉回到了部落。
星期五隔着大老远,看到大、小主人回来,立刻背着弩弓大呼小叫的跑了出来迎接。
马背上驮满的大包小包,让星期五口笑的嘴都合不上,他现在已经完全被美食和主人的‘温柔’征服,觉得奴隶这份工作也是相当有前途的。
以主角的才华来看,抓到下一个奴隶不需要太久,所以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一定要好好工作,好好拍马屁。
“给你的!”
夏野从布包里揪出一套衣服,丢给了星期五。
星期五一怔,感受着麻布披在身上的那种美妙的触感,他陶醉了,跟着就泪流满面。
先祖在上,主人竟然赐给了自己一套衣服!
野人什么时候穿过衣服呀,都是找一把蒿草往腰间一围完事,即便拼死猎到了猛兽,弄到了兽皮,也是酋长的。
应该说,野人部落的一切都是酋长的,因为他的拳头最大,也最硬。
噗通!
星期五使劲跪了下来,凑到夏野的靴子旁,伸出舌头便是一顿猛舔,也不在乎上面沾的泥土。
“好了!”
夏野挪腿,不习惯这种行为。
“他是在向你表达臣服!”
小菘果解释,比舔靴子更夸张的礼节她都见过。
“呜呜呜!”
星期五大声哭了起来,伤心欲绝。
“怎么回事?”
夏野蹙眉。
“他在担心失去你的信任!”
小菘果小声提醒:“为了维护奴隶的忠诚,适度的奖励也是必须的!”
“奖励?我不是给他了吗?”
夏野愕然。
“不是,是这个!”
小萝莉踢了踢脚。
“我有一句妈卖批,我很想说,你们野人都是贱骨头吗?”
夏野嘴唇动了动,可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直接把腿伸向了星期五,没办法,和一个未开化的野人讨论什么尊严问题,这不是吃饱了撑得吗?
“唔唔唔!”
星期五表情一喜,又是一阵叽里呱啦的乱叫,双手捧住了夏野的右脚,虔诚的舔了上去。
看着星期五的大舌头结结实实的划过鹿皮靴子的鞋面,有那么一瞬间,夏野又点恶寒。
“能不能换成美女@奴隶舔呀,再这么下去,我怕我被掰弯了!”
夏野揉了揉眉心。
“掰弯是什么?”
小菘果抓了抓脑袋,一脸问号。
星期五没有偷懒,大半天砍了不少树木,准备盖一座豪华木屋,做主人的起居室。
“木屋放弃!”
夏野在主宰塔附近划出了一亩大小的面积,用来做菜园:“先把草木石头清理了,再翻一边土壤。”
早春已经过了,再耽搁下去,就会误了农时。
菘果如实翻译了过去,顺便青铜做的铁锹和锄头丢给星期五。
“这是武器吗?”
用力挥了挥铁锹,星期五一脸兴奋,自己也终于用上青铜器了,手感真棒,他觉得可以打十个……地鬼了。
“武器你个头呀,是农具!”
小菘果拿着树枝,啪的抽了一下星期五的大腿。
“农具是什么?强大的武器吗?”
星期五在得知农具就是种地的工具后,看着夏野的神色,目瞪口呆,主人不会是失了智吧?竟然用青铜器来种地?
难道主人是夏氏族长家的傻儿子?
“赶紧干活!”
夏野催促,事不宜迟,他拿了那枚蓝宝石状的元气塔核心,走到了主宰塔旁,不过接下来怎么办?没有洞呀!
“放上去!”
菘果提示。
夏野伸手,尝试着将核心放在这个魔方上,没想到刚一接触,魔方的表面便出现了涟漪,核心被吸纳了进去。
“要等很久吗?”
夏野看了眼天色。
“不用,那块元气塔核心太垃圾了,估计十几分钟就能解析完毕!”
菘果计算了下时间。
果然,十分钟后,魔方上涟漪再动,吐出了一大片带翅膀金属色的虫子,很像是马蜂,个个都有拇指头那么大,它们带着核心爬向了夏野选定的位置,然后便开始工作。
这些马蜂围绕着准备好的凛冬寒象牙和空楼石一会,就把它们吃掉了,接着又吐出来,就会形成元气塔的墙体。
“好神奇!”
夏野上午见过夏狄人的奴工怎么建造元气塔,老实说,现在的场面比那个高科技多了。
至少观感上,赏心悦目。
一座建筑物由三部分组成,核心、龙骨、以及空楼石,其中核心最重要,决定了一座建筑物的潜能。
核心越好,潜能越大。
主宰塔解析完核心,产生奴兵,然后建造,解析的过程越短,自然代表着主宰塔越高等。
夏野不知道,夏狄人的主宰塔解析这块‘蓝宝石’,足足花费了三天。
“谢谢你了!”
夏野揉了揉菘果的头发,主宰塔核心是小萝莉送给自己的。
“嘻嘻!”
菘果很开心:“能帮到你就好!”
建造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夏野也不急,拿着战利品进了先祖祭坛石屋。
粮食、衣服、武器装备、还有三块建筑核心,这一趟打野真是收获满载,对了,还有一块向日葵田地。
“果然杀人拆塔舔包是最快速的部落发育方式呀!”
菘果感慨:“要不我再去找找,看一看附近有没有其他部落?”
“不急,先把巨灵神塔建起来!”
炼体境五阶,完全不够用,夏野迫不及待的想提升实力,至少在面对一到两个部落的攻击时,可以存活下来。
“帮我守着门!”
夏野摘下眼罩,拿起了主宰塔核心,运转元气,注入到核心中。
嗡!
这块石头立刻亮起了一层温润的光芒,温度逐渐升高,一些光斑也从上面飘了出来。
嗡!
夏野的左眼,也亮起了微弱的光芒,那圈蓝色的环状光带,真是好看至极,这些萤火一样的光斑,咻咻的飞了过去,融入了眼睛中。
松果抱着长剑蹲在门外,探头张望着,大哥哥的眼睛果然好漂亮。
石头的温度升的很高,滚热烫手,溢出的光斑也一片一片,可是没有一枚溢散,全都被夏野的左眼汲取了。
这个过程持续了大概半小时,那些光斑便越来越少,最后消失不见,而那枚核心石头也啪的一声,碎成了粉末。
呼!
夏野长出了一口气,就像用热毛巾敷过眼睛,很舒服,不过八枚光团依旧没有任何变化,他还以为能再孵化一枚出来了。
“看来汲取的还不够多!”
夏野拿起了石板,就是那枚英雄祭坛的核心,正要注入元气,把它吸收掉,结果星期五大喊大叫,火急火燎的跑了过来。
“你干什么?退后!”
菘果呵斥,随即她的目光飘向了西北方向,小眉头皱了起来,在那边的天际,有一道淡淡的烽烟正在被风吹散。
第九十一章 那个女英雄,快到碗里来!(第三更)
夏野走了出来,举目眺望!
“好远!”
菘果砸了砸嘴,今日无风,所以那道烽火直上云霄,散的极慢,否则平日里是看不到的。
“嗯!”
夏野没管,转身回屋,把英雄祭坛核心给汲取掉,左眼立刻舒服了好多。
“回去干活!”
菘果没好气的踹了星期五一脚,一惊一乍的,要是干扰到大哥哥修炼,她会把这家伙晒了咸鱼。
暮色降临,夏野点燃了青铜油灯,摊开一块兽皮,放在一张简陋的木桌子上,开始绘制部落的设计图。
“这里是什么?”
小菘果盘腿坐在旁边,看的很认真。
“宿舍区,这里以后给奴隶们住!”
部落前期,几乎不会有子民,全都是奴隶,来自于野人、或者逃奴、流民,反正落到马前卒们手里,就等着累死累活卖一辈子苦力吧!
“那这个漂亮的大房子就是咱们住咯?”
大哥哥画工真不错,小菘果恨不得立刻见到实物。
“是的,我准备盖一座三层石楼别墅,每一层都要有要有厨房、厕所,第一层包括活动室,会客室,客房,第二层包括书房,作战会议室,办公室,第三层则是私人空间,就是卧室了。”
这么一大块土地随便用,不盖一幢豪华的私人别墅简直太对不起自己了,想想大学时代,那房价简直高的离谱,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在大城市连半个厕所都买不起。
住在逼仄的租房中,人生都感觉灰暗了,所以有了机会,必须盖一幢别墅。
“这种叫别墅的房子地下应该再加二层,一层地下室,用来储藏东西,一层地牢,用来关押俘虏,或者进行一些秘密的活动,比如心情不爽了,可以来拷问几个俘虏,发泄下!”
小菘果一本正经的提议。
“我有那么变态吗?”
夏野无语。
小菘果眨巴了下眼睛,不理解拷问和变态有什么关系,大酋长们都是这么干的呀,不然怎么从俘虏嘴巴中问出情报?
“好吧,建造地牢,那这样干脆连女仆房也备上,等部落稳定下来,我再研究下自来水和供暖系统。”
夏野有点后悔当年没学建筑专业了,造房子不擅长呀,要是请工匠,人家肯定嫌危险不来,不过没关系,地球后文明时代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抢,灭了别人的部落,抓工匠奴隶。
“这个房子为什么距离别墅这么远?”
小菘果又发现了一个问题。
“哦,那是猪舍、鸡舍、还有鸭舍,夏天到了,会散发很大的臭味,我可不想天天被熏!”
夏野解释,这些建筑,都是要建在下风口的。
“鸡舍?”
小萝莉不解。
“就是养鸡的的地方!”
夏野捏了捏眉心。
“鸡还用养?”
小萝莉一脸懵逼,这年月,人都吃不饱,哪还有余粮去养鸡,再说想吃去打猎不就行了?
“是的,等规模扩大,会有数不尽的鸡蛋吃!”
夏野不想解释了:“快去睡觉吧!”
“数不尽的鸡蛋?”
小菘果想象不到那个画面,于是整个晚上,梦里全都是鸡蛋,早上起来,嘴边全是口水,把被子都湿透了一片。
揉了揉眼睛,小萝莉扭头没找到夏野,但是看到桌子上的设计图,已经很详细了。
“这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了!”
美滋滋的欣赏了一会儿,小萝莉去找夏野。
夏野站在已经完成的元气塔上,朝着西北方眺望,又有一道烽烟升起,而且距离明显比昨天近了。
元气塔就是一个七米高的圆柱形塔楼,也像个烟囱,在顶部有一个象牙色的巨型圆球。
小萝莉赠送的主宰塔果然厉害,这么快就把元气塔建好了。
“怎么回事?”
菘果眺望。
“去拿武器和战斗背囊,还有三天份的口粮,咱们去看看!”
夏野跳了下来,他知道菘果肯定要跟着,所以也懒得说让她留下的话了。
十分钟后,全副武装的两个人骑着幽灵白虎出发了,星期五恭送,祈祷主人胜利凯旋。
清晨的荒域林间薄雾弥漫,湿气扑面,夏野和菘果的头发很快就被打湿了。
有了白虎坐骑代步,速度就是够快,而且作为守护兽,它根本不知道疲倦,只要元气足够,可以一直跑下去。
元气可以用过元气石来补充,这东西,夏野正好不缺。
“好爽!”
小菘果喜欢骑着大脑斧风驰电掣的感觉。
快要接近烽烟升起的地方了,夏野集中精神,注意四周,同时让白虎放慢了速度,他不想一头撞过去,还是先在外围游弋,观察一下状况再做打算。
“有血腥味!”
菘果吸了吸小鼻子,朝着九点钟方向一指:“在那边!”
小萝莉的嗅觉很灵敏,简直堪比野兽,她循着血腥味一路追了下去,然后在一处山溪旁,发现了目标。
呼!
夏野忍不住轻吹了个口哨,山溪边躺着一个女人,棕红色的微卷长发,小麦般的肤色,正是之前遇到过的那一个身材高挑的异族女战士。
“她好像很惨的样子!”
小手掩嘴,菘果嘀咕。
比起之前的狼狈模样,这个女人更惨了,长弓、箭囊、标枪都丢了,就只剩下一把青铜短剑。
身上伤痕遍布,血迹斑斑,紧身皮甲都被撕咬的破烂不堪,由此可见她这十来天经历了何等激烈残酷的战斗。
“这身高肯定一米八以上,当个维密模特绰绰有余!”
夏野的视线下滑,这一双大长腿还真是绝赞呀,可惜这个年代没有丝袜和高跟鞋,简直浪费了这双美@腿。
等等,尼龙没有,但是高跟鞋这个可以做呀。
菘果往前走了一步,一只白头鹰立刻尖叫着,振翅扑了过来。
“小心!”
夏野拔剑。
白头鹰落在了女人身边,护卫着主人,不过听到它的叫声,疲惫到睡过去的女人也醒了过来。
看到有外人,女人下意识的抓紧青铜短剑,便爬了起来,准备战斗。
“嘿,又见面了!”
夏野招了招手,大灾难前,他看过一部叫做神奇女侠的电影,这个女人简直就是那位扮演者的翻版。
“是你?”
珈朵稍稍松了一口气,她记得这个少年,不仅会说自己那个大陆的语言,还给了自己一个布包。
要不是靠着布包里的草药和食物,自己肯定撑不到现在。
“你似乎在被追杀?”
夏野询问,这个女人的皮甲布料很少,当用力的时候,肌肉的轮廓便会凸显出来,却又不过分夸张,看上去宛若一头健美的雌豹,充满了野性与力量的美感。
“是的!”
珈朵并没有隐瞒。
“小姐姐你好!”
菘果打招呼。
“看你这个样子,恐怕坚持不了多久了,你打算怎么办?”
夏野直入正题。
珈朵沉默,的确,身体的伤势很严重,恐怕连半天都坚持不下来了,到时候,肯定要变成俘虏。
“要不要给我打工?”
夏野提议。
“打工?”
珈朵蹙眉,她以为夏野是想招募自己,加入他的部落,可打工是什么鬼?
“哦,就是为我做工作啦,比如打野,推塔什么的,你要是想做私人助理,我也没意见,当然,请放心,陪@睡侍寝之类的过分要求,绝对不会有。”
夏野解释。
这么漂亮的大长腿妹子,说什么都要招募到手,就算养着看也好,要是大学时代,这种级数的美女,夏野也就在大银幕上看看,可是在这里,有机会得到,就不能错过。
“这么简单?”
珈朵不信,看着夏野的眼神满是怀疑:“不用加入你的部落?”
“不用!”
夏野很肯定的点头。
“那你怎么信任我?”
珈朵反问,语气变得冰冷了,一个外来人,只有加入部落,向先祖立誓,才能得到这个部落的认可,不然反叛了怎么办?
更何况自己还是一个肤色眼睛不同的异族人,在这个东方国度,珈朵已经遭遇到太多的猜忌和敌视了。
“呃!”
夏野被问住了,他还没习惯部落人的思维方式,好在够机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哦,就是签订契约,来保证双方的利益!”
珈朵有点意动,因为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需要一块安生之地修养,但是作为异族人,每一次落脚,都会被周边的部落敌视,用尽全力驱逐。
“要不要考虑一下?”
看着女人的碧蓝色双眸,夏野极力邀请:“契约先签订五年,要是干的不开心,可以离开!”
听到这话,珈朵的表情愕然。
小菘果扯了扯夏野的衣袖,压低了声音:“大哥哥,她看你的目光,就像再看一个傻啵依!”
“傻啵依!”
“傻啵依!”
溪边的一颗乔木树杈上,站着一只色彩艳丽的金刚鹦鹉,一边学着菘果说话,一边用鸟喙梳理漂亮的羽毛。
夏野捡起一粒石子就砸了过去。
扑棱棱!
金刚鹦鹉飞了起来,不过很快又落了下来,叫的更大声了。
“傻啵依!”
“傻啵依!”
这一幕,让小菘果和珈朵忍俊不禁,对峙的气氛也微微一松。
夏野的眉头皱了起来,准备夹死一只海蟹。
“你的利益如何保证?”
珈朵质问,不是条件太苛刻,而是条件太好了,让她根本不相信:“我们五年以后离开,你能得到什么?”
第九十二章 神奇女侠,get√!(第四更,求订阅!)
这个年代,人们之间的关系以氏族来维系,以部落的形势而定居。
每一个人都崇拜各自部落的图腾,信仰先祖,这可不是做表面文章,因为只要虔诚,真的会得到先祖的庇护。
不说保佑幸运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最实际的一点,虔诚的部落子嗣身上会出现一个图腾,那叫做先祖守护,会在本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刻激活,保护他。
加入一个部落,是和结婚生子、生老病死一样重大的事情。
为什么有那么多流民氏族灭,部落亡,依旧不愿意加入一个新的部落,接受保护,而是选择了艰难的独自求生?因为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
对于个人来说,加入一个部落,首先要信仰其先祖,忠诚其部落,这意味着抛弃以前的信仰和图腾,有一些把部落荣耀看的比生命还重的人,是宁可选择死亡,也不会加入其他部落的。
第二,加入一个新部落后,生活变好还好说,万一看走眼了,是可以后悔,可以离开部落,但是以后,就休想再加入其他部落了。
三姓家奴,在这个时代是几乎不可能存在的,一个不断改信其他部落先祖的人,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人渣,是没有荣耀感的蛆虫,完全不值得信任。
这种人,是会被唾弃的。
第三,想要加入一个新部落,必须对其有所贡献,说白了,就是你要有用,可以为部落产生价值。
对于部落来说,如果是一个单姓氏的氏族,那几乎不会接受外姓人的加入,如果几种姓氏混居,有可能,但是其必须证明自己的忠诚,所以要为部落流过血、受过伤,至少立下一点功勋后,才能得到认可。
夏野给出的条件实在太宽松了,不用信仰夏氏先祖,崇拜夏氏图腾,做的不开心了,五年后离开,天下哪有这种好事?
“你是想把我们骗回部落,然后纠集一群人来围猎吧?”
珈朵眼神变得凌厉了:“最终,我们还是要变成奴隶!”
“我有那么心机狗吗?”
夏野反问。
珈朵还没反应呢,小菘果已经在旁边猛点头了,看看大哥哥出道的战绩,好多尸体都已经凉透了。
啪!
夏野一巴掌轻拍在了小萝莉的脑袋上。
“嘻嘻!”
小菘果咧嘴一笑。
“你想多了,我只是一个来参加鲜血生存试炼的马前卒,没资格让你加入夏氏部落,我说的是加入‘我’的部落,我需要力量,安全渡过开局期!”
夏野的想法很简单,大家合作,互惠互利。
“你的?”
珈朵愕然,这个少年,心气好高呀!
“听你的意思,你还有族人吧?我为你们提供一块住所,你可以对外宣称是我的奴隶,这样别人就不会再驱逐你们了,而你们要为我的部落战斗,抵御外敌!”
夏野没想到,竟然不止一位异族女战士,契约要是成立,自己可赚大了。
珈朵陷入了沉思,的确,以奴隶的名义住在夏野的部落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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