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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狼人杀-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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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陈走到黄生身边说道:“没事别乱照镜子,这里的鬼魂太多,怎么死的都有。”老陈对镜子说:“老姐姐,走吧,到你该去的地方去吧。”

    接着,老陈带着曹非与黄生进了一间锁着的屋子,进了屋子,老陈从一张桌子下翻出一本破旧不堪的册子,册子是用线装订的,上面的字是用毛笔写的。

    “曹非,你来看看,这是我们驱魔人界的祖谱,你的名字是这个么?”老陈说着话,手指到祖谱中间的一个位置上,那里醒目的写着一个名字“第二十四代传人曹非”。

    曹非看着老陈手中的祖谱,心里仿佛明白了什么,他沉默了好一会。

    黄生凑上前,看着老陈手中的祖谱,不屑的说道:“哦,这个曹非排在中间,最后一个名字叫陈泰福,那就是大叔你吧?”

    “那个是我,我就是陈泰福。”

    “那要是这样说你该叫我哥太爷爷啦,那我是我哥的弟弟,你就该叫我太爷爷对吧,哈哈哈!”黄生莫名的狂笑道。

    曹非严肃的说道:“笑什么?不要胡说八道。”

    送走唐婉晴,王翔令胡鹏开着奥迪停在一家“为民寿衣店”的街对面。在警局里,有一刹那让王翔感觉到异样,他的因果线像是被人强制与另一根纠葛在一起,不过也仅仅是刹那。

    “明天就离开了。希望一切顺利。”王翔没时间把功夫耗在这上面,对他来说惊悚狼人杀才是关键,虽然他已经接触到了另一个世界的一角,可那又怎样。真正威胁到他生命的还是那款游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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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4章 开学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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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拜,老妈。”王翔结束与母亲的视频通话,感慨的挂断,王善仁本想给他办个休学,可王翔拒绝了。自己老爹不知道恐怖夜经历了什么,王翔善意的欺骗他说一切都过去了,唐老帮他摆脱了灵异缠身,这让王善仁对唐老一家更是感恩戴德拉下老脸让王翔陪唐婉晴回蓉城大学。

    在回校的最后一天,王翔才与唐婉晴姗姗来迟。二人在校门口分开,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江城经历的那些事像场梦一样,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一个人在空荡的寝室里,躺在熟悉的床铺上。“这帮小子。真轻松啊。”仿佛又回到宁静安详的阴罗森界的日子。

    咔!门开。

    “咦!一坨翔,你回来拉,赶紧还钱!”胖子穿着件运动衫,手上还拎着一兜子零食,王翔怎么也没想到,‘许久’不见的室友第一句话是催他还钱,老铁!扎心啊!

    一坨翔是王翔曾经的绰号,按胖子的话说,王翔这种是金钱如粪土的人就该用这样吊炸天的称呼。

    胖子身后紧跟着进来一人,是同寝室的学霸,作为‘常年制霸’学分线的蓉大精英,陈维做事总领先其他人一个起跑线。

    “田胖子快让开。”陈维拿着西瓜径直走进屋。“翔子?什么时候回来的?”当他看到王翔的时候诧异的问道,以王翔的性子,不到寝室关门他是不会回来的。

    “刚到,怎么这是要庆祝我回来吗?”王翔给田望昇一个鄙夷的眼神也不回他话,而是对陈维道。

    “好你个骆驼翔子,竟然不理我。看我泰山压顶。”一把放下袋子,田胖子一个箭步扑向王翔。

    “尼玛,死胖子离我远点。”王翔躺在床上一个侧翻躲过胖子的‘扑杀’。又打闹了一会儿这才停下。

    “怎么样,得手没?”回老家的陈维凑到王翔身边问,也不知道他回家这段时间王翔有没有解放。

    “得手?哦,还得手呢。你们竟出馊主意。”王翔忆起在接触惊悚狼人杀前,曾跟几个心仪的学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这群狐朋狗友坑了那叫一个凄凉。

    “什么啊,难道你丫的到嘴边的肉让狼叼去了?”胖子可是记得,王翔开学前还问他借钱,他还以为是男女共处一室钱不够呢。”

    “你哪只眼睛看见到我嘴边了!”王翔不提还好,一提气不打一处来,要按当初自己的原计划一切问题拿钱解决,在怎么的也不会闲的蛋疼玩狼人杀。

    “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啊。“田胖子一边落井下石一边摊开袋子里的零食:“来来,别客气,现在吃点晚上打土豪。”

    王翔:“……”

    陈维:“……”

    夜晚寝室的灯亮晃晃的开着,白炽灯旁是一两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飞虫。

    “呼……”

    “你有什么心事吗?”陈维靠在床头,手上拿着眼镜布擦拭眼镜。

    “呼……”

    “心事?算不上吧。”王翔的脑海里闪过炙罗珈兰、唐婉晴,颖儿的画面,他自己也对未来充满期许与担忧,这一刻的小情绪或许转眼就忘到脑后了吧。

    “明天开学,拜托你件事。”陈维从床铺上坐直身子,一脸认真。

    “说吧,别搞的跟上刑场似的。”王翔瞪了眼学霸,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不会变通,爱钻牛角尖。

    陈维脸色抽了抽,从枕头底下掏出一个白色信封,“翔哥,我终身幸福全靠你了,这忙你帮我我记你一辈子!”

    “呼……”

    王翔坐起来,“我自己还没着落呢,你还让我给你当信鸽,说吧,哪位女同学入了您的法眼!”

    “呼……”

    “唐婉晴你该知道吧,她们财经系是蓉大有名的女神寝室,我你是知道的,脸皮薄,关键时刻紧张的话都不利索,一世人两兄弟,我下半辈子就交给你了!”

    王翔眼皮一跳:“你不会是让我给唐婉晴把。”

    “怎么会!是她室友叶晶晶,唐女神出名的冷若冰霜,谁的面子都不给,我找她那不是飞蛾扑火死路一条吗。”

    王翔伸出手接过信封,看着雪白的信件心中万马奔腾,这都什么时代了,真不知道他在哪买的信封。

    “呼……”

    “死胖子,闭嘴,别以为装睡我看不出来。”王翔对着田胖子嚷嚷道。

    立时,“呼……”“呼……”的声音消失不见,田胖子转过头,将后脑勺留给王翔和一脸囧态的陈维。

    不就送个情书吗,王翔无所谓的,他故意岔开话题是不想陈维心理压力太大。陈维什么都好从小要强,考试第二名都老大个不愿意,相对的他自尊心太强了,除非哪个女生倒追他,要让他开口比让他挂科都难。

    “咦,你们说什么呢,什么情书,什么叶晶晶。”突然田胖子转个身的功夫‘醒了’开口闭口要给陈维当参谋:“你是不知道,叶晶晶是出了名的热情如火,性格爽朗大方,喜欢她的不比喜欢唐婉晴的少,那唐女神对男生不假辞色,众**丝大多数都知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下场,叶晶晶就不一样了,她那能跟所有男生拜把子的性格眼馋的可不少。”说完田胖子还隐秘的对王翔做出个你懂的表情。

    这是什么意思!你丫的说清楚啊,暗送秋波是个鬼啊,你是在告诉陈维我也对叶晶晶有意思吗?

    “既然情圣今日没归位,我们也不能乱出主意。来,哥几个我们今天不醉不睡。”田胖子一撑身子,翻身下床在床底下翻出两打十二瓶青岛纯生。

    王翔听的想上去揍胖子,什么叫不能乱出主意,好像那时候你们的馊主意把我暑假给毁了把,还好意思旧事重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桌上满是吃剩的食品袋,王翔喝的最少就喝一瓶,二人以身兼重任为由霸占了属于他的那份啤酒。

    “来,走一个,预祝我抱得美人归!”陈维嚎叫到,又是一顿狂饮,把剩下的啤酒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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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5章 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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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翔起来把瘫倒的胖子和学霸扔回床上,他拿出手机盯着惊悚狼人杀的界面久久无语。盘膝一坐,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节奏,这是他在阴罗森界跟珈兰的护卫队学到的呼气吐纳法门,强身健体不敢说,这套法门能让身体短时间内心绪安宁,不受外界因素困扰,很快的,喝掉的那瓶酒上一丝丝酒精带给他的眩晕感消失不见。

    对好友今天的反应恰恰能说明对这事的态度,陈维太在意了,从大学就在一个寝室的几人对彼此非常熟悉,性格相投,很早便是无话不说的朋友。胖子世故圆滑,却也有要干成事的决心,相比较王翔觉得胖子才是王善仁的亲儿子,自己像捡来的娃。‘学霸’陈维自尊心强、敏感,出身在普通家庭里没遇到过勤工俭学之类的困难,也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有时候磨砺是好的,然而太多的磨砺会磨平人的性格棱角,陈维需要些磨砺,一定程度的磨砺能让他这颗金子发光发热,而最常见的磨砺不外乎感情了。

    对陈维,王翔可以说是很器重的,甚至动过当大学毕业把寝室的兄弟都招到老爹的公司上班,不过这些都是曾经的不成熟想法,一个人的能力决定了他的位置,如果王翔将三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安排到自己父亲公司上班,光是自己老爹那关他就过不去,让自己寝室兄弟当普通员工,这是王翔以现今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与身边人得到的答案之一,老爹的手下都是千锤百炼的商务精英,初入职场的菜鸟凭什么跟他们争,光一个社会资源就落人家十万八千里,更不要说其他业务。

    另一位寝室兄弟‘情圣‘林凌就不一样了,从始至终唯一一个王翔看不透的兄弟,家世神秘,不在乎钱,不在乎妹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王翔以前以为他跟自己一样是富二代,可他发现林凌对富家子的生活、聚会一无所知,他甚至不知道拉菲与玛莎拉蒂是什么,而他随性沉稳的性格也让他对任何事处变不惊,最让王翔等人受不了的是无论林凌做什么都会吸引一大推女生的注意,成了名副其实的’情圣‘。

    蓉城大学是国家级重点大学之一,清晨的校园夹杂着各种各样花草树木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充满了生命与青春的气息,王翔起的很早,他先是给唐婉晴发了条短信,为了提高成功率不至于让人家左手拿右手扔王翔请到了唐女神帮忙。

    一阵洗吹烫,王翔直接朝着女生宿舍走去。

    女生宿舍楼下,远远的在门口站着两个女孩,一个身穿雪白的吊带衫,精致的diy耳环,长发披肩,宛如风景画中的唯一人像,占据整个世界。她的身边另一名女孩穿着一身牛仔服,虽然王翔不懂名牌,但也能看出那牛仔服一身至少要7000块,平常百姓是接触不到这类衣服的,那么贵的东西,少有人会去记,女孩好似在跟另一个女孩说什么,两人有说有笑指着王翔的方位,迈着轻快优雅的步伐,朝王翔走去。二人周围荡漾着青春的活力,亮瞎一堆晨练的学生。

    唐婉晴、叶晶晶,蓉大的绝代双娇,一个热情如火,一个冷若冰霜,虽然是学生,却已经有多家用人单位聘请她们,而且都在学生会任职,在普通学生眼中她们是明星般的存在。

    “婉晴,你大早上把我拐下来干嘛?不会是像你说的介绍我认识前面那人把?“

    打死叶晶晶都不信,唐婉晴会单纯叫她下来给她介绍位朋友认识,还是个男的!出了名的冰美人什么时候成媒婆了。

    王翔看着眼前这两位把学校小径当t形台的美女,非常享受周围羡慕的眼光。耸耸肩,看来唐婉晴是误会什么了,不过他也不想多解释。

    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倒不如什么都不废话。

    王翔来到了叶晶晶的面前,“请问是叶晶晶同学吗?”

    叶晶晶目光扫过王翔,她信奉一见钟情,一个人在第一眼见到对方会在十秒内确认是否是自己的另一半,不过显然,王翔并不是她的另一半,这个人她一点印象也没有。而且毫无感觉,如果王翔知道叶晶晶的想法一定会哭笑不得,自己又不是应聘男朋友的,用得着这么认真吗。

    叶晶晶脸颊微微一红,淡淡的说道,“我是。”

    “你好,这是给你的,我……”王翔拿出陈维的情书,刚说到一半就被叶晶晶的话打断了。

    “这位同学,我对你没感觉,我相信你会在接下来的人生道路上找到属于你的另一半的。”

    叶晶晶对这类事情相当熟练,从初中开始她已经拒绝了不计取数的小男生,对她来说王翔不过是位比较特别的同学罢了,特别之处在于万年冰山的唐婉晴竟然会帮他,难道他是她亲戚?

    一旁唐婉晴微微一笑,望着王翔摇摇头。这家伙,她实在看不明白,明明前一阵在动车上还巴结她,现在又让自己给他介绍叶晶晶。都说男人是善变的动物,不过他这也变的太快了吧,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见异思迁?

    晃了晃脑袋抛出乱七八糟的想法,王翔怎么想的不重要,他做什么也不重要,自己又不是他什么人,想那么多干嘛。今天帮他也算还了他给自己买手机的人情了,一想到江城发生的那些怪异事件,唐婉晴顿时感觉不寒而栗,已经离开那里,无论发生什么都跟她没关系了。

    “抱歉。”王翔绅士的微笑道:“不是我,是我的朋友,陈维。计算机系的,他想跟你交个朋友,这是他写的让我转交给你,请务必别把它丢垃圾桶。”说完将信封递给叶晶晶。

    “……”叶晶晶眉头皱了皱,扫了眼一旁的唐婉晴,又看了看王翔:“原来如此,是我唐突了,这样好了,这周末咱们两个寝室聚聚,开个联谊会什么的。怎么样唐室长?“

    “联谊?跟他?”唐婉晴没想到叶晶晶给她来了个将计就计,她这算是躺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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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6章 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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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

    唐婉晴万万没想到叶晶晶不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你不答应就算了,可你搞的整个寝室一起跟男生宿舍联谊是怎么回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尤其是女人的世界,想要相忘于江湖,做梦!

    见到尴尬的唐婉晴,叶晶晶不动声色的眼眸闪过一抹笑意,从小在欧洲长大的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信手捏来,她的人生宛如镭射灯下的华尔兹,这趟回国竟碰上了势均力敌的对手,不管对方是怎么想的,叶晶晶是把唐婉晴当做一个潜在的比拼对手。做什么都要比个高低来,令人遗憾的是唐婉晴对此视若无睹,反而让学院的男生更为之疯狂,无论她表现的怎么平易近人,人气都比不过对方。

    这是个傲娇的女人!

    王翔准确捕捉到叶晶晶一闪而逝的神色,貌似和他所了解的叶晶晶不一样,传闻中的叶晶晶热情似火、神经大条,不过显然现实的她更真实些,要说现在的女孩呆萌的跟白痴一样,那说那话的人一定就是白痴,特意穿高档服饰打扮的却又平易近人,她出于什么目的王翔不知道,唯一确定的是叶晶晶的家世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不是扮低调就是闷sao女。

    “刚开学,学生会还挺忙的,等有时间的把,我通知大家伙好了。”一个有时间的,把联谊拖到不知何年何月后,你这样做真的好吗!

    嗔怪的瞅了眼唐婉晴,怎么说你也是我的助攻好吗?撮合陈维可是我的使命啊,不成功便成仁啊!

    无视掉王翔,唐婉晴义正言辞的向叶晶晶介绍了双方,那公式化的表情怎么看王翔怎么觉得像是在敷衍他。

    “那好吧,信我收下了。”叶晶晶晃了晃手上的信封放进口袋,陈维她听说过,全校有名的学霸大一就代表蓉大参加全国计算机编程大赛荣获冠军,有趣的是那次他拿回了两个奖杯,另一个是电子竞技英雄联盟百大争霸赛,代表蓉城奔赴京城,那次比赛她也有看,谁说懂数学的男生不迷人,虚空之眼维克兹的q技能准的几乎让对面崩溃,整场比赛更是让观众惊呼连连,恐怖的运算能力,惊悚的技能命中率,让他在整场比赛受到不到5000点伤害,自身更是输出恐怖的60000多伤害。

    “任务完成,那我先回去喽。”见叶晶晶收下王翔也不会在跟二女纠缠,美人虽好,可要闹出绯闻来就不好了。

    “不陪我们吃个饭吗?”叶晶晶含笑说,不在意的撇了眼唐婉晴。

    “哈,刚运动完,怕伤食,你们吃好喝好哈。”说完,王翔恨不得在长出一双脚,一个箭步消失在二女面前。

    …………

    当林凌推开熟悉的房门时,见到的是满目疮痍的桌椅,还有狼藉的地面,自己只是晚了一天没回来,他们竟然…………

    林凌的脑门上是三条黑色的竖线,千言万语道不尽他的苦楚,在他来的地方接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自从来到蓉大结识了许多朋友,尤其是他的室友,各个是百里挑一的奇葩,他喜欢读书,天天泡图书馆,借阅自己喜欢的各类书籍给自己充电,大概两个星期之后,发现自己很喜欢文字,看过一本书之后,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开始写写画画,参加了绘画社团,在第三星期,他爱上写文字,又参加了书法社团。

    在室友的眼里,林凌的人生像开挂一样,惹得全校女生趋之若鹜,他就像只招蜂引蝶的苍蝇,男生见了恨不得拍死他丫的。林凌刚到大学一头扎进图书馆,惹得图书馆的妹子该了习惯,不去看书,而是坐林凌对面看他,两星期后林凌横扫绘画社,拐走绘画社美女社长的芳心,三个星期林凌横推书法社,徒留书法社社长张大福一个光杆司令,他拐走了所有社员成了他的粉丝。

    这家伙不是来上学的,是来惹民愤的。是来扩充后宫团的!

    林凌不仅从书本上学习知识,还从他人那里学习各种优秀的习惯,他学会了上课之前预习功课,上课期间认真听课,下课后回到宿舍,再看一下本节课所讲的内容。

    由于大学期间,课程少之又少,有很多的时间都是自由支配,他便借用这样闲暇的时间去使劲读使劲写,去图书馆一次借书卡可以最多借六本,则给自己相应的要求:一星期必须跑两次图书馆,也就是可以借阅12本书并将其读完,就这样一直坚持到暑假,他渐渐的发现,自己真的改变了,也许是成长了的缘故吧,他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大学两个月后他毅然决然报考了建筑系,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学什么都行,学什么都无所谓。当然他在室友的眼里仍然是想什么是什么的火苗,引无数飞蛾前仆后继,看的室友眼热的林凌。

    林凌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管做什么事,自己再不会那么冲动了,而是先去思考,想想最宜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更省力更省时的完成目的。暑假前他几乎都泡在建筑系专属的实验室里,天天沉浸在各种实验里,压压石块,拉拉钢筋,打打回弹,测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沥青最大理论密度,毛体积密度,吸水率,孔隙率,间歇率,饱和度,马歇尔击等等,实验室几乎让他玩坏了。

    在暑假里,回到家的他做着从前期待非常现在却无聊至极的事,由于与自己兴趣相违,没有写作,觉得自己不能那样,便跑到附近镇子上记录见闻顺便买了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以备无聊时读一读,在暑假期间,他没事就看书,而后不停地写,全是手稿,一沓一沓的,看着那些,他甚是欣慰,要求自己每天必须写一千到两千字,内容不限,想到什么写什么,没有任何格式要求。

    哪怕是在火车上他也忘情的去写,不管是什么,他想记录,去记录,乃至错过了站点火车直接开过蓉城,在学习这方面连同寝室的学霸陈维都自愧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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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 难断

    (全本小说网,。)

    虽然林凌的学习精神值得全寝室舍友去模仿,可他的学习精神也成了全寝室的人怠病的地方。

    学习是好事,可你写的都是什么?一日游记?三人游记?一周见闻录?这是什么鬼?如果这还不够,那图书馆藏书目录是什么?啥时候林凌你改行当图书管理员了,话说这管理员也不用把所有书籍编在纸上把,图书馆电脑是摆设吗?

    林凌写的东西大多数天马行空,常人很难从里面看出他写的是什么,可能是一篇日记,当然是开头部分,中间会换成对某件事的深入记录成为一篇叙事文,最后可能涉及到晚饭吃了什么或者回寝室的路上风景是怎样的。

    连学霸陈维都说:“林凌不适合写作,因为他写的东西连网文网站都审核不过。”田胖子曾怂恿林凌去写网文,林凌不负众望成功创造每天日更10w字,不过看过他小说的读者都经历了非人折磨,知道他在写什么,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他在写什么,这三个阶段覆盖了林凌整部小说的主线,书友无奈齐齐吐槽要求作者按照作文那些写,叙事要清晰连贯,不要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看的人眼花缭乱,奇葩的是在林凌写小说过程中,哪怕日更10w也没一个错别字。

    王翔看了后忍不住吐槽:“情圣还是去做情圣的事情吧,这种粗活不适合你,明明可以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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