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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奶爸-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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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成为另一个我

    (全本小说网,。)

    “这就是我瘦下来之后的样子吗?好像还挺不错?”

    “以前那么多次下决心都没能减肥成功,只是打了个盹,我就这么轻易的瘦下来了?”

    “个子似乎也比上辈子更高一点,所以如果坚持锻炼的话,我本来是可以长到一米八的吧?”

    “结果看起来很美妙,但付出的代价未免也太大了一点。”

    “唉!”

    沈崇静静地站在狭小的卫生间里,借着昏暗灯光的照耀,透过满是水渍的镜子看着里面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他轻轻摸着下巴上的胡茬,百感交集。

    万头千绪理不清,只道是此去经年,过往如烟,前尘已化飞灰灭,徒劳扬沙不可追。

    一个小时前,他还是一名混迹哔哩哔哩视频站的科技区up主,一名死肥技术宅。

    当时他正蜷缩着一百八十多斤的肥胖身躯卷在电竞椅里,顶着血红的眼珠子做视频剪辑,逐帧分析别人的直播录像,准备锤死一个天怒人怨的开挂游戏主播。

    现在,他却莫名出现在这完全陌生的世界里,住进了与自己同名同龄的人家里。

    他也住进了别人的身体里。

    这具身躯的原主人已经死于煤气中毒了。

    当然,死肥技术宅沈崇本人,其实也死了。

    他在电脑前整整通宵三天,不眠不休。

    结果在他刚点下视频发布按钮的瞬间,心弦骤断,本只想闭目养神,却迎来众多技术宅都谈之色变的过劳死。

    他的灵魂飘飘荡荡,好似穿过了哆啦a梦的时空隧道,不知道跨越了多远的距离,最后狠狠撞进这副身躯中。

    随后他顶着身体上的巨大痛苦爬起来,先把脑袋伸到窗洞外深呼吸了整整五分钟,同时还要在心中与铺天盖地潮水般涌来的无数记忆碎片做斗争。

    等稍微缓过点劲,他又浑浑噩噩的屏息着把煤气罐的总闸阀给关了,再把门窗全打开通风,人在楼梯间里坐了四十多分钟。

    确定里面没有煤气味了,他这才又回房,然后便是站在卫生间镜子前发呆的一幕。

    沈崇算是活过来了,不过却是以全新的身份。

    近一个小时的记忆融合,他当然没能将这具身体之前的二十八年记忆全盘接收,还有很多断片的地方。

    但他并不着急,记忆就装在脑袋里,总能慢慢全部消化掉的。

    至少他抓住了一些最关键的东西。

    这颗星球还是叫地球,但这个国家不叫中国,而是叫华国。

    各地地名与前世相似但却有细微差别。

    比如他现在身处的城市就不叫cd,叫蜀都。

    北京不叫北京,叫京平。

    上海不叫上海,叫登海。

    这些城市名字不同,但定位完全一样。

    华国的朝代更迭与前世地球略有不同,唐宋更长,没有元朝,但却有明清。

    清末的华国依然备受苦难,最近几十年才慢慢重新崛起。

    历史上的人物有些变化,但泱泱中华几万万人,总能站出来些惊才绝艳之辈,无非是顶着不同的名字和形象做了前世地球中那些伟人相似的事。

    两个世界的科技水平也十分接近,但文学影视和音乐等等艺术作品好像有不小区别,就连耳熟能详的四大名著都完全不一样,取而代之是另外四本地位相似的名著。

    沈崇本人还是沈崇,只不过变成了平行世界里的另一个他。

    前世今生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甚至精确到秒。

    长相上同样相似,五官的造型和分布几乎一模一样,与他十几岁时发福之前的样子至少九分像,只不过更成熟更沧桑一点。

    真正的区别是以前他有三层下巴,脸盘和高晓松差不多大,但现在镜子里的人却是相当标准的国字脸,留着精悍短发,五官端正,很有些阳刚之气的帅。

    最大的区别是身材,前世的宅男沈崇挂着满肚子肥肉,现在镜子里却能看见八块腹肌,拥有着完美的马甲线。

    胖子都是潜力股,这就是他幻想过很多次的自己瘦下来之后的样子,只可惜到死也没能做到。

    但相似的只是姓名、出生日期和脸,别的方面两个沈崇的截然不同。

    人生轨迹差别很大。

    前世他读的重点本科,大学时为情所伤,毕业后变成了个死肥技术宅。

    今生的沈崇,父母却在他读初中时不幸亡故,随后成绩一落千丈,成天与街上的混混流子搅浑,打架抽烟喝酒。

    最后因为打架厉害,他索性直接考了蜀都体校的自由搏击专业。

    可惜,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他没能在专业体育的领域里打出头来,毕业后没两年就早早退役,几经波折,如今沦落到在一家夜场当保安。

    他也没什么钱,在蜀都身无立锥之地,租住在这间筒子楼的单间公寓里。

    这公寓除了摆床的卧室和卫生间之外,没有客厅,也没有厨房。

    炒菜的灶台距离床头不到两米,中间没有任何隔断,这也是之前燃气灶泄露就直接要了他命的原因。

    看得出来,沈崇的前身是个很爱收拾的人。

    房间虽小,但却很整洁,地板与仅有的两三件家具都被擦拭得一尘不染,巴掌大的饭桌上数量不多的调味料从高到矮一水排开,简直是强迫症的福音。

    可这并不能拯救筒子楼公寓本身的窘迫。

    上辈子他虽然是宅男,也不爱收拾,把房子弄成了脏乱差的狗窝,但好歹是属于自己的小套三。

    现在这公寓拢共面积加起来恐怕都不到二十平,实在太过拥挤了。

    他意识里的自己还停留在过去那个大胖子的体型,稍微走两步都觉得压抑到喘不过气来。

    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狠狠一捏拳,沈崇倒是给自己打起气来。

    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想回到过去大约也不可能。

    作为一个本已猝死的人,却能在另一个世界延续生命,这不是很幸运吗?

    他甚至还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健康身体,个子还从175变成了180。

    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现在是落魄了点,但作为一名穿越者,沈崇并不担心自己会活不下去。

    甚至,他有信心活得更好。

    人的前半生经历基本能决定他的后半生。

    两个平行世界里的沈崇,因为不同的际遇,在身体和智能上走向截然不同的道路。

    前世的沈崇虽然是个死肥技术宅,但却并不是废宅。

    一无是处才叫废宅,能被尊称为技术宅的都是大佬。

    技术宅最大的特点是善于思考,善于总结,只要愿意钻研,什么都能学,并且学得很快。

    沈崇更是技术宅中的佼佼者,不然也不能在藏龙卧虎的b站科技区混得如鱼得水。

    就像死之前他做的事,从他开始打算锤人,到学习抓帧技巧,再到最后成片,他一共用时不到一周。

    当初为了去漫展泡妹子,临时突击学摄影,到最后能从摄影到后期一条龙全包,他用时不到一个月。

    为了给一个歌唱区的美女up主做配乐,他自学音轨抓取和调音,到最后勉强能弄出来成品,用时也不到三周。

    玩个老滚五又或者gta,上手不到几天他就能尝试独立制作dlc,很快就能变成别人眼中的大手子。

    死肥技术宅最大的特点,是思想上的行动派与巨人,身体力行上的大懒虫。

    作为一名不上班的死宅,以前他就靠这些野路子接活赚钱,啥都能做,倒也不穷。

    运动员沈崇过的却是另一种人生,在度过了懵懂轻狂的少年时期后,他成为了一名体制内的专业自由搏击运动员。

    运动员沈崇的脑子没技术宅沈崇灵活,甚至有些死板和不灵光,但多年训练却为他造就了良好的体魄与自律习惯,即使退役也并未放松自我锻炼。

    到如今他明明已经退役数年,但却依然保持着运动员的体魄。

    二十八岁更正值搏击选手的巅峰年龄,如果能重回拳台,或许他现在的实力比以前更强。

    只可惜当年的运动员沈崇实在太傻太笨太憨厚,被人栽赃陷害打假赛,再也回不去了。

    总之,现在的沈崇是两条不同人生路凝聚出来的拐点,将两个自己的优点完美融于一身。

    身为一个超能打的高智商宅男,脑子里还装着很多前世地球的文化艺术作品,我会混不出头?

    只要给我一台电脑,我能打出一片江山。

    哪怕两个世界常用的各种软件有些区别,但系统学习起来应该不难。

    我很快就能在网上扒活赚钱,绝对比当保安挣钱快,又轻松!

    适应下来之后,他的思维迅速回转到死宅状态。

    宅,是一种能力,是生活品味,更是信仰!

    宅在家里赚钱,这才是高端宅!

    上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能朝九晚五上班的。

    打定主意后,沈崇看看时间,下午四点,赶紧收拾,准备出门找人修煤气灶。

    他刚走出门就听见旁边楼道里传来一大一小两人的声音。

    “欣欣!慢一点别摔着!嗨,这小区也太破了,连个路灯都没有。”

    这是个中年女子的声音,听起来满腹怨气。

    “咦咻!咦咻!蒋阿姨你快点呀,我好想快点看到爸爸呀。”

    这是个小女孩脆生生的嗓门,像黄鹂一样悦耳。

    小女孩话音刚落,楼道拐角冷不丁蹦出来个精灵般的瓷娃娃女孩儿,用一双好奇的大眼睛打量着沈崇。

    沈崇也看呆了,甚至觉得有些刺眼,昏黄的楼道都仿佛变得明亮不少。

    这叫……蓬荜生辉?

    小女孩活活就一小天使,与这老旧昏暗的筒子楼道格格不入。

    女娃大约四五岁,扎着双马尾麻花辫,身穿粉色带绒的及膝大衣,脚下一双精致的白色皮棉靴。

    她的脸蛋白皙如雪,扑闪扑闪的一双大眼睛下是挺翘的小鼻头,樱桃小嘴里还吐着白雾。

    前世成功恋爱经历为零,打了二十八年光棍的沈崇,突然就觉得心窝被人击中了。

    多可爱的小女娃啊!

    女儿这么漂亮,海报里的萌娃似的,孩子妈得美成什么样?

    她爸爸到底是哪个住这筒子楼里的杀千刀的混账货?

    怕是得祖坟冒青烟才能娶个好老婆生出这么可爱的宝贝女儿吧?

    沈崇心里嫉妒得简直要发狂。

    身为一个死宅,刚重生过来就被人喂上这样一口狠辣的实锤狗粮,真是太凄凉了。

    就在他发呆的当儿,那小女娃在与沈崇短暂对视之后,却突然张开双臂往他面前跑了过来。

    “爸爸!爸爸!欣欣好想你呀!爸爸,抱抱!”

    沈崇脑子里完全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蹲下身张开双臂做迎接状。

    “叔叔也……”

    嗯?

    嗯!

    爸爸?

    爸爸!

    什么鬼!

    我听错了?

    认错人了?

    小女娃眼珠里泛着泪花,狠狠扎进他怀里,细嫩的小脸蛋直往沈崇完全茫然的脸上蹭。

    沈崇还愣着呢,楼道口又闪出来个中年女人,她一手拖着个大大的行李箱,另一手扶着墙喘了两口气,然后紧张宠溺的看了眼小女娃。

    中年女人走上前来,先探头往沈崇背后的房间里望望,眼神里的厌弃一闪即逝,旋即居高临下语调平淡的说:“沈先生,按照林总的吩咐,人我已经给你带到了。接下来几天就劳烦你照顾欣欣了,有什么状况随时可以给我打电话,我半个小时内就能赶到。”

    说完,中年女人也不等他回答,又低头对欣欣温言软语,“欣欣,你这几天在爸爸家不要调皮喔。如果不好玩了就给蒋阿姨说,就用你手上的小手表,蒋阿姨马上来接你回家。”

    沈崇快过热宕机的脑子终于渐渐恢复运行,前身心中一些刻意逃避的重要回忆渐渐涌出。

    这宝贝,真是我的女儿!

    那个杀千刀冒青烟的混账货,真是我本人!

    虽然来历有点不太光彩,但欣欣千真万确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他鼻子一酸,突然有点想哭,之前一直没敢细想的事情终于从心底深处窜了出来。

    莫名死掉然后重生来异世,弄丢了成天骂自己不成器,但其实无比宠溺自己的爹妈。

    本以为成了孤家寡人,却突然捡到个上辈子想都没办法想的宝贝女儿!

    老天待我不薄啊!

    “欣欣,宝贝欣欣,爸爸也想你。”

    沈崇没憋住,眼里也直泛泪光,紧紧抱着瓷娃娃。

    他蹭一下宝贝女儿的脸蛋又往后面退点,借着昏暗的灯光看上一眼,然后又美美的往前蹭。

    蒋玉本有些不耐,但看沈崇一大老爷们竟眼泪汪汪的样子,目中闪过一丝不忍。

    她暗叹一声,真是冤孽啊。

    “咯咯咯咯,爸爸你胡子好扎人呀,好痒呀,咯咯咯咯。”

    父女俩亲热了一阵,倒是欣欣先不干了,抬手遮住沈崇的脸,笑嘻嘻的往后面缩。

    沈崇一手搂着欣欣,别过脸去,用另一手抹了把眼睛,这才单手搂着欣欣站起身来,看着蒋玉说道:“蒋姐,麻烦你跑一趟了,本来该我去接的。”(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章 我只是感冒

    (全本小说网,。)

    蒋玉叹口气,“我本来也得来看一眼,不然不放心。唉,你这儿的条件也实在是太糟糕了。”

    她话没说完,沈崇怀里的欣欣倒争辩起来,“爸爸这儿很好呀!欣欣很喜欢这里!”

    蒋玉没好气道:“好好,欣欣说好就好,真是的。”

    沈崇略尴尬,“是有点糟糕,但过段时间我会争取换套好点的房子,到时候……”

    蒋玉打断了他的话,“反正你是欣欣的爸爸,有些话应该不用我说,林总好不容易才同意她来你这儿住几天,你可千万不要把人带生病了。”

    “这我知道的,放心吧,我自己病了欣欣也不能病。”

    欣欣探出小爪子捂住沈崇的嘴,“爸爸也不许病!”

    “好好!爸爸也不病,欣欣更不能病。”

    “对对,我们都不生病,生病了要打针,好痛的。”

    蒋玉看父女俩这腻歪的样子,说不出的羡慕。

    欣欣从生下来基本都是自己在带,结果还没只见过几面的爸爸更亲,真是气人。

    “那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欣欣,蒋阿姨要走了喔?”

    蒋玉有些不甘心的挣扎了一下,以前送欣欣到她外公外婆那儿,每次自己走的时候她还都有些不舍。

    不曾想,腻在沈崇怀里的欣欣立马笑眯眯的对着她直挥手,“好的呀,再见!蒋阿姨再见!爸爸爸爸,我们快进去呀,外面好冷喔。”

    这么干脆的吗?

    蒋玉那个气啊。

    这下倒是沈崇冲着蒋玉不好意思的笑笑。

    蒋玉翻个白眼,“走了走了。”

    说完她真扔下行李箱转身就走了。

    独自下楼,蒋玉在停院子里的古斯特幻影车门边站了一会儿,直到欣欣的小脸蛋出现在四楼的窗户边,对着自己挥了挥手,她这才依依不舍的走人。

    沈崇同样站在窗边,看着下面渐渐远去的车影,倒是略感窘迫。

    他记得,古斯特就是这世界里的劳斯莱斯。

    幻影就是幻影级古斯特,价值五百多万一辆,那车的一个轱辘就比这小破公寓更值钱。

    欣欣从那样的环境里跳出来,住进自己这儿,完全就是从金碧辉煌的天庭下凡掉进了泥坑里。

    幸好,小孩子不懂这些。

    在小孩子的心里,有爸爸有妈妈的地方就是家。

    看着正在一米二的小床板上兴奋地跳来跳去的欣欣,沈崇默默想着,要赶上孩子妈家的条件看来是不可能了,但爸爸这儿不会一直这样的!

    尽管才刚见面,但他一想到四天之后欣欣就会被蒋玉接走,或许下次见面又不知道是多久以后,心中既不舍,更不甘。

    “林总,我已经把欣欣交给沈崇了,但他这儿条件真太差了,我担心……”

    车开出去不远,蒋玉就停在路边给远在法兰西的孩子妈打去电话,现在她那边快上午九点,会议倒还没开始。

    “蒋姐你不用太担心,欣欣没那么娇气。”

    电话里是个温文尔雅的女子声音,语调平和,但却有股让人不容置疑的气势。

    “我调查过了,筒子楼里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外来租住人口,三教九流挺混乱的,要不我暗中安排几个人看着点?”

    “蒋姐你倒是比我还上心,但不用费这事。沈崇再不济也曾经是职业运动员,安保部门里也没谁比他身手更好,他都搞不定的话,再派人也没用。”

    “但咱们的人可以带……”

    “我说了不用了,我不信沈崇连个爸爸都当不好,世道没那么乱,也就几天时间而已。”

    “好吧,唉。”

    “蒋姐,我知道你想不通我为什么非要安排欣欣去他家住。我自己也不情愿,但放寒假前欣欣她同学给她炫耀,说要跟着爸爸出去旅游。欣欣一回来就追着我问爸爸在哪儿,要去看爸爸。整夜的哭,我能怎么办呢,总不能找个演员来演她爸爸吧?”

    “唉,也对。”

    “那就这样吧,我这边要开会了,先挂了。”

    挂断电话,蒋玉又有些不甘心的回头望望,脸上浮现抹苦笑,重新发动车子走了。

    这都是孽缘,自己终究是外人,管不了太多。

    那边沈崇脑子里这会儿其实也挺乱的。

    小家伙在过了重逢的新鲜感之后就自顾自的玩儿起来了。

    沈崇觉得这出租房压抑得厉害,小家伙倒是看着什么都新鲜,兴致盎然的东瞅瞅西看看,逮着不认识的东西就问这是什么,好不好玩。

    沈崇生怕她摔倒,更怕她碰到插板又或者什么锋利的东西,手足无措的跟在小家伙屁股后面转,看见该收拾的东西就赶紧拿起来放到高处。

    前世他连恋爱都没谈过,更甭说带娃。

    他再技术宅,再天才,遇到技能经验包为零却直接要打大boss的局面,也得抓瞎。

    一边看娃,他脑子里又一边在慢慢整理回忆。

    记忆依然有些模糊,他只知道欣欣的妈妈林知书出身豪门,如今在什么大公司里身居高位。

    至于两人当初如何相识,欣欣是怎么有的,这些记忆倒像是被藏起来了。

    沈崇只能确定过程不怎么光明磊落,前身甚至羞于回忆。

    这次林知书决定把欣欣送过来,之前蒋玉在电话里说的理由是林总因公出国,得呆个四五天,欣欣又刚好放了寒假,外公外婆则在京平脱不开身。

    沈崇最近几天又正好轮休,机缘巧合撞上了,索性让欣欣过来他这儿玩几天,毕竟父女俩已经大半年没见过了。

    上一次见欣欣是什么时候呢?

    沈崇想了想,七个月前她放暑假时自己带她去欢乐谷玩了一下午。

    上上一次呢?

    一年半前,欣欣三岁半时,带她去放了半天风筝。

    嗯,在林知书派来的八个保镖陪同下。

    上上上一次呢?

    三年前,欣欣刚满两岁从国外回来时,自己在蒋玉陪同下远远的看了她一眼,这也是第一次见女儿。

    从始至终,沈崇都没能见到那个为自己生下女儿的女人,林知书。

    甚至现在他都无法回忆起林知书的长相,只能从欣欣的眉眼来推测,她的妈妈应该也是个大眼睛美女。

    以前身那么蠢笨的性格,当初是怎么把人泡上,甚至愿意为他生下女儿的呢?

    完全想不起来啊!

    沈崇想得有点头疼,下意识敲了敲脑袋。

    那边正把玩着电视柜上已经生出铜绿的奖杯的欣欣看见了,扔下手里的东西就跑过来,“爸爸不要打自己的头!蒋阿姨说打脑袋会变笨的!”

    沈崇一把搂过欣欣,蹭了下瓷娃娃的脸蛋,“好的,爸爸以后不打啦。”

    “爸爸真乖。吹吹,哦,不疼不疼。”

    欣欣嘟着嘴在沈崇脸颊上印了一下。

    看着这粉嫩的小脸蛋,还有她很是心疼自己的表情,沈崇把她楼得更紧了。

    算了,别去想了,迟早会慢慢想起来的。

    到底怎么才有她的,根本不重要!

    重要的是结果,我有个宝贝女儿!

    “呀,爸爸你重要的奖杯被我摔坏啦!对……对不起……”

    欣欣从沈崇怀里挣脱出来,又跑回电视柜前,捡起地上底座已经脱离的奖杯,瞬间就变得泪汪汪的,眼泪跟着就要飚。

    明明是她犯了错,她自己也觉得对不起爸爸,结果她倒是最伤心的人。

    沈崇立马就慌了神,赶紧走过去安慰,“欣欣不哭,没关系的,奖杯坏了就坏了嘛。”

    “明明爸爸你刚才还说,奖杯和老师发给我的奖状一样重要,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爸爸对不起!呜呜呜!”

    这下她真哭了。

    沈崇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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