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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奶爸-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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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大!
头鬼!
哎呀妈呀!
不可能,不科学,活在梦里,这是幻觉。
这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从来都只有冰山模式的林总吗?
一定是我们早上起床的姿势不对,今天的打开方式错误了!
副主任更是瞪眼欲倒,赶紧给门卫使眼色让赶紧撤销报警,又让悄悄把家伙藏在背后的另外几个门卫放下东西。
这哥们没死!他不会死!
看这两人的样子,怕是已经有一腿!
副主任周先生心里又冒出个新的困扰。
那么问题来了,我要怎么死?
门卫们更是震惊,尤其是老员工,各型各色的送死选手都见过了,自以为沈崇是他们迄今为止见到的路子最野,最不搭调的参赛选手。
然而残酷的事实告诉他们,这位摆出超烂俗大爱心的野路子选手已经成功了!
原来林总好这口?
人算不如天算,万万没想到!
林知书刚缓过劲来,又冷不丁被沈崇捉住了手将她往车边拉,“没晕就好,你可不能怪我,送花可是欣欣的主意。过来看一下呗?”
沈奶爸果断甩锅给娃。
他当然不会承认虽然欣欣让他送花,但欣欣可没说送这么爆炸的大爱心。
他这甩锅果然生效,林知书一听是宝贝女儿的“馊主意”,心头淡定好多。
是说他怎么开窍了呢,既然是欣欣的建议,那就勉为其难的接受吧。
“行吧行吧,服了你,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要几岁的孩子给你出点子。”
林知书扭扭捏捏的让他牵手走到车前,看着近在咫尺的大爱心,那满眼满世界的红艳艳,扑面而来的冲击波般的俗,心头阵阵刺激。
不行,还是撑不住,眼睛都快晃花了。
她就很心累,都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尴尬。
沈崇见她这“痴迷”样,真以为自己成功了,美滋滋的问:“怎么样?喜欢吧?”
林知书深吸口气,看着他满脸期待的眼神,微微别过脸去,不能直视。
“还……还可以。”
我的良心,死掉了。
她默默想道。(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361章 书到用时方恨少(加更)
(全本小说网,。)
林总被撩走了!
这对市值数百亿的超大型企业林一工业绝对是重磅新闻中的重磅新闻。
虽然这事之前在高层领导中早已不是秘密,但基层员工还是第一次面对如此“震撼”的一幕。
人人皆知爱情是魔法,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能让人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但大家的普遍共识却是,这种事只能发生在普通女人身上,不可能发生在林总头上。
她这样的女人即便恋爱了,那也必须妥妥的是女王范,女上男下那种。
她这么强势,喜欢的绝对是任她捏扁搓圆的那款。
人们根本不敢想象林总娇羞时是什么样子,光是幻想就觉得违和感强烈,毛骨悚然。
现在大家看到了,懂了,原来女神也有绽放时,也食人间烟火。
她也会笑,会脸红,会不敢看别人的眼神。
真恐怖,世上还有人能让她不敢直视?
岂不是意味着这男人并不弱势?
两人起码至少是均势,甚至可能男方更强势。
恐怖啊!
灵异电影似的!
若非亲眼所见,完全想象不能。
虽然在场里林一工业员工算不上多,但经过这样一折腾,消息肯定很快就能长腿一样传遍整个公司。
八卦人人爱,遑论这种反差感极其强烈的八卦。
但大家并不知道,人生赢家沈先生此时处境并没有那么美妙,没有大家艳羡的那么幸福。
因为他发现个大问题。
现在花已经摆在老林面前,她也说了还可以,那表示挺喜欢的。
但接下来该怎么做?
花店老板没教我啊!
书里也没讲女方收下花之后该做什么。
不对,提了一嘴,说是马上该转进到看电影,又或者逛商场,再不然去干点别的。
可现在显然不是时机,毕竟没有哪本书会考虑到女方是一家数百亿公司的一把手,并且还是上班时间这种情况。
沈哥现在不可能把老林扛走,她也不会走。
他暗暗反思,书到用时方恨少,我看得还是不够多。
这时候尴尬的不只是他,林知书也好不到哪儿去。
在经历过一开始的猛烈冲击之后,她慢慢冷静下来,认真仔细的重新审视现在的情况。
她耳朵微微颤动,附近不远处人们的种种议论飘进了她耳朵,倒没人敢嘲笑她。
林知书并非脸皮很薄的人,但第一次撞上这情况,挺不知所措的。
她在等沈崇的下一步动作。
沈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她脑子里其实也是一片空白。
原本旁边有个挺合适的垃圾桶,专门用来收容这些爱情回收物,里面埋葬了无数价值不菲的名花,但沈崇第一次鼓起勇气送来的花肯定不能丢。
就算扔,那个垃圾桶也装不下,那没办法了,只能勉为其难的让搬回办公室了。
林知书瞪了眼因为看书不够而略显束手无策的沈哥,回头招呼道:“周主任你安排一下,把这些花都搬到我办公室去。”
她想了想,又补充道:“再让秘书办小郭安排人放进我的休息间。”
周主任连连点头,心中骇然。
林总真收了这花!
嗯,几块钱一朵,加起来也只值几千的廉价大爱心。
她完全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更没什么避讳,大大方方的收下了。
说明个问题,以前那些悲剧选手的遭遇并不是因为送的花不够值钱,而是送花的人不对。
人比花贵。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周主任带着一群门卫顺势七手八脚的开始抬花架,站旁边看着的沈崇嘴长成个o形。
林知书瞧他这样子,忍不住问道:“你干嘛呢?”
沈崇恍然大悟,“哦,我懂了!”
“你又懂什么了!”
“原来送花的下一步就是让你把花收回去啊!我先前还苦恼这么大的架子拿回家去该放哪儿呢。”
林知书眼睛瞪得牛那么大,好久才缓过劲来,向他摊开手,“车钥匙!”
“做什么?”
沈崇呆呆的摸出钥匙。
林知书接过,随手扔给旁边的门卫,“把车开去停车场。”
然后她再咬牙切齿的对沈崇说:“从现在开始,到我办公室之前你不准再多说一句话。”
“又怎么了?”
“你心里这么想,但你能不能别说出来,别人会以为我嫁了个傻子。”
正在前面抬花,同时又竖着耳朵偷听的周主任脚下拌蒜,当场脱手一脸拍到了地上去。
嫁……已经嫁了吗?
这么快!
这么劲爆?
不愧是林总,做什么都雷厉风行。
附近不远处的其他员工们同样瞠目结舌,劲爆消息一个比一个来得猛。
前一个还没消化完,跟着就又来了大家伙,这滋味就像被人掰开嘴,狠狠的往里面灌,头都快爆了。
方才这些员工们还能保持低调,不敢议论得太大声,现在控制不住了。
沈崇也给吓了一跳。
送花的效果这么猛?
这就要嫁了!
你会不会太随意了点!
但他又转念想,之前林知书就提出过要去扯结婚证,好像又没什么了不得的,只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路过的吃瓜群众们还不知道厉害,但在一些大嘴员工的“科普”之后,陆续都知道了那位接受玫瑰爱心的女子是谁。
意思我们刚刚吃的是价值几百亿大洋的狗粮?
这么优秀的吗?
意犹未尽呐,比那些明星艺人炒作的绯闻厉害到天上去了。
那些人炒到爆撑死了就几千万几个亿的身家,这两人嘛,男的不知道,但女的那位是这家数百亿集团的大老板!
哎哟我去,贼刺激,这口狗粮吃得真是金贵。
听着背后的喋喋不休,再看着前面正狼狈爬起来的周主任,林知书觉得不太ok。
她眯缝着眼回头,在人群中扫荡一圈。
“看什么看?都闲着没事干吗?许经理,你们部门的计划书今天必须得拿出来上会吧?改好了没?常部长,给西南水务的概算清单呢?还有你,你是……设备部的小董对吧,你们设备部最近给大渡河项目准备的设备表呢?改到第几版了?”
林知书一发威,众人赶紧纷纷作鸟兽散。
真恐怖,谈恋爱都不忘训人,不但能把人认出来,连大家各自手头该负责什么事都能讲清楚,太吓人了。
等身边的人都跑光光,林知书顿觉自在多了,舒服。
她这才扭头对身边也被她的女王气镇得头皮发麻的沈崇说道:“你今天到底什么奇奇怪怪的神展开思路,简直丢死人了。你自己不觉得尴尬吗?”
沈崇咳咳连声,尴尬是有一点点,但他觉得还好,看起来老林挺喜欢的就行了。
事情渐渐过去之后,回想起刚才那些吃瓜群众们的眼神,他是有点不好意思。
先前头铁着呢,哪有空想那么多,现在知道不好意思了。
他决定给自己的所作所为找点理论支撑,“我都从书里学的,西门幸所著的那什么三十六计之情圣日记里写了。英国科学家研究表明,百分之八十七的女人都无法拒绝鲜花的浪漫!”
“什么见鬼的英国科学家!英国科学家还说大蒜能防辐射呢!”
英国科学家日常背锅中。
以前沈崇每次和林知书斗嘴都无往不利屡战屡胜,但今天他身在老林的主场,自己状态又不对,老林又刚切换了总裁模式,有点斗不过。
他只得嘟嘟嚷嚷道:“反正你看起来也挺喜欢的嘛,那说明我还是成功了。”
林知书一口气闷在心窝,竟不知如何反驳。
我那是为了哄你高兴,给你点颜色你还抖上了!
到底是你追我还是我追你?
不行,我不能认输。
她马上抓住另一个要点,“你不说是欣欣教的吗?”
“对啊,我先前是看书,但没全信,欣欣也这么说,我就觉得肯定没问题。”
“但欣欣没让你弄爱心,对吧?”
胡乱甩锅的沈奶爸略丧气,那锅在空中转了个大圈,竟又飘飘荡荡的回来了。
“咳咳,是没说。”
“我就知道,”
“不能怪我啊,花店老板说这个效果好,九百九十九朵呢。”
“哼哼,如果你不是开越野车过去,换成卡车的话,他会说九千九百九十九朵!他就是为了多卖点花。”
沈崇恍然大悟,哎哟我去,终日坑人,没想到自己竟栽在花店老板这么浅显的套路里。
我当时怕是失了智。
见沈崇哑口无言,林知书自觉今日终于完胜,心情大好,果断痛打落水狗,“看把你给笨的,早先我还寻思想办法弄你进我公司,现在想来幸好没这么做。”
沈崇差点脱口而出别瞧不起人,在下如今也身家好几亿了,但转念想怕还是不够她零头,果断闭嘴。
不行,总感觉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这事可能成为人生污点,指不定得被嘲笑一辈子,得想办法圆回来。
突然他想到个事,眼睛一亮,“不,我买这么多玫瑰是有特别的用意。”
“什么用意?”
“等会我给你唱首歌吧,一首情歌。保证你从来没听过,超经典,是我小时候家乡里流行的民谣。”
沈哥觉得自己是天才,别人抄歌是为了装逼挣钱,我是为了泡妞!
虽然我五音不全吧,但那首歌简单啊!
林知书大惊,“你还会唱歌?”
“别的歌不会,但这首歌我练了好久,肯定不让你失望。”
“真的?”
“比真金白银还真!”
“你还是到我办公室去唱吧,我真丢不起人了。”
理智告诉林知书,应该赶紧拒绝他这略显匪夷所思的提议。
但感情上,她又真的很好奇沈崇会给自己唱个什么歌。
到底会是多么浪漫的情歌呢?
想想就开始莫名的期待呢。
这就是恋爱的滋味?
我以前可不爱听歌的呢。(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362章 最好的礼物(3700字第一更)
(全本小说网,。)
在无数人明里暗里的瞩目之下,终于调整到面无表情的林知书可算把沈崇带回了自己办公室。
但没人能识破她冷面煞星般的神态之下,藏着的却是颗躁动不安的心。
公司各个部门聊天群里已经陆续传出消息,与林总并肩而行的是与她已然确立关系的大老板。
不错,若说过去的林一工业只有一个老板,那么老板的男人总不能说是老板男吧,没这说法,只能暂时称之为大老板了。
沈崇没在意旁人的目光,只是在心里疯狂回忆与仔细琢磨那首传说中的情歌。
他吹牛的,压根没练过,上辈子更没唱过这种老歌。
幸好他小时候被这歌疯狂洗脑,没少被江湖人称一栋三单元歌神的老爸魔音灌耳,记忆十分深刻。
努力回想之下,他好歹把歌词和调子都慢慢想了起来,回忆成功一遍之后,再加深记忆就容易很多了。
当然有个新问题,他不确定自己记忆里的调子是不是有走调,毕竟他关于这首歌绝大部分的记忆都来自三单元歌神,根深蒂固至极。
原唱在老爸面前都得被带歪。
幸好这世界里没原曲,唱歪了也不会被人戳穿。
这人身上带着光环之后味道就是不一样,哪怕他一路都挺心不在焉的,但林一工业员工们看他就是觉着此人气度不凡,相貌俊朗,身形矫健。
若是旁的公司,自家女神老总给人撩走了肯定少不得腹诽与愤懑不甘,但这事在林一工业却没有。
因为林知书在公司里实在威望深重,无人敢捋她虎须。
哪怕有暗地里的爱慕者心头嫉妒,也没胆量表露出不忿。
谁都知道她最忌讳在公司里搞什么爱恨情仇,若有违背,她踹起人来可不眨眼。
她不是一般的小肚鸡肠,没少因为商业违法把人送进去。
在她手下做事,待遇有多高,风险就有多大。
但再强悍的人终究也要嫁人,只是很不幸那个站在她身边的男人永远也不可能是自己。
轻轻把门关上,再反锁了,林知书坐到沙发上,从果盘里拿出颗晶莹剔透的葡萄,看似淡定的剥皮,等那边秘书办的人把花架摆进休息间里才仰起头说道:“好了,现在你可以唱了。”
沈崇轻咳一声。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无非唱首歌而已,天塌不下来,死不了人。
嗯,她这办公室的隔音效果肯定挺好,外面也看不到里面。
干了!
沈崇深吸口气,脑子里最后确认了遍调子,开始发功!
“夜风已冷……”
“回想前程如梦……咳咳咳咳!”
走调了,走得他自己都不认识。
他很羞愧,很脸红,脑子里想着的是那调,但用声带唱出来的感觉却完全不对劲。
可能是……声带它有自己的想法吧。
遥想当年,自己大言不惭的嘲笑三单元歌神老爹时的张狂,沈崇既感伤又羞愧。
哪怕这世界里没这首歌,林知书一听这调就觉得不对。
歌词听起来还不错,但韵律也太差劲了吧。
她可是懂点行的,当年没少被逼着学音律。
“算了算了,你一看就五音不全,别太勉强。”
沈崇上来脾气,“再给我次机会!我是紧张才发挥不好,等一下,我找点feel。”
他才不会承认自己压根没练呢,用紧张当借口就对了。
“你紧张个鬼,你全身每个毛孔都写满了放松!”
林知书调笑着,心里却很高兴,还略吃惊。
本担心他第一次来自己公司会有压力,没想到这人心态却很平和,并未因见识到自己在公司里的权势而低落自卑,反倒泰然自若游刃有余。
余量太大,唱走调了还恬不知耻的。
沈崇不信邪,再度深吸气,闭上眼睛,表面酝酿情绪,实则强行回忆,再拿出无敌记忆的拓展能力,潜意识精微控制操作起来,连声带都能控制!
他再开口感觉就不一样了。
这是他第一次将精微控制用到唱歌上,效果竟出其的好。
当他开口那瞬间,便隐约产生错觉,自己仿佛已不再是自己。
他的思维划破时空,自己的影子与三单元歌神慢慢重叠在一起。
耳朵里响起的是似熟悉,又似陌生的腔调。
一样的轻度走调,一样的蜀川普通话,一样的老烟腔。
那么熟悉,却遥不可及。
他甚至忘了为何要唱歌,忘了为何会站在这里唱着这首父亲的保留曲目。
“往事如风,痴心只是难懂
借酒相送,送不走身影蒙蒙
烛光投影,映不出你颜容
仍只见你独自照片中
夜风已冷,回想前程如梦
心似云动,怎堪相识不相逢
难舍心痛,难舍情已如风
难舍你在我心中的芳踪”
林知书只听了两句,眼神便骤然大亮。
这的确是首她从未听过的情歌。
比起这世界里广泛流传的金曲,这未必算得上顶级好歌,但也很不错了。
更难能可贵的是歌词了得,文采飞扬情真意切,寥寥数语便勾勒出个枯守遥望的痴情男子形象来。
沈崇的声线不算惊艳,但却很有磁性,很中正。
他的调子略显奇怪与别扭,但还是很好听。
林知书略感惊喜,甚至下意识捏紧了茶杯。
其实并非沈崇唱得多好,实在是她心理预期太低所致。
但她马上就知道自己错了。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林知书还在乐呵的笑,难怪他说买这么多玫瑰有用意呢。
看不出来嘛,这么有心。
铁树也有开花时,你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林知书感慨万千,甚至要喝水压惊。
沈歌王继续发挥。
“从分手的那一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噗……
林总嘴里的茶水直接喷了出去。
分手你一脸啊,我们就没在一起过好吗!
信了你的邪!
沈歌王引吭高歌。
“花到凋谢人已憔悴,千盟万誓已随花逝湮灭。”
林知书当场崩溃,差点真以为你变情圣了呢。
这都选的是什么歌。
你确定这应景?
没觉得歌词有问题?
她赶紧从沙发上蹦起来,冲上前去,很想捂住沈崇的嘴。
不按住他不行了,这神人越唱越来状态,感情投入绝佳,简直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他唱歌时眼睛眯缝着仰头望天,陶醉得别人摸他钱包都没感觉,林知书觉得只能上手。
沈崇哪知道自己到底唱成个什么样,正全神贯注的精微操作控制声带,力求完美模仿出三单元歌神当麦霸时的状态。
他这情歌唱着唱着,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很多事,很多画面。
前世过年时,自己带着老爸老妈还有大舅二舅大姑二姨几家人跑ktv里。
灯光下。
欢声笑语中。
点歌器里《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下面,则是梅艳芳的《似水流年》、邓丽君的《无语问苍天》、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
小舅舅正想从三单元歌神手里抢走麦克风。
歌神老爸一边拼死挣扎,一边攥紧了话筒笑嘻嘻的唱着哭腔。
他自己则正和几个弟弟妹妹一起躲在角落打农药。
几个舅娘姨娘在角落交流着各自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的偏方和食补鸡汤文。
先前与她们一起讨论的老妈,却笑眯眯的把手机拿在掌心,抬头看着正撕心裂肺唱歌的老爸。
沈崇永远都记得,老妈最喜欢听歌神老爸唱这歌。
据说老妈年轻时追求者很多,老爸用他那破锣嗓子站在师专女生宿舍楼下高歌这曲才顺利杀出重围。
沈崇并非轻易伤感的人,但他刻意的想重现这首歌,代入太深,回忆太强,来得太凶猛。
记忆如潮水,在海边沸腾翻涌,沿着沙滩蔓延,点点浸透心底。
老歌最伤情,父亲唱老歌,最伤心。
思念如把匕首,冷不丁从暗地里刺来,狠狠戳进他的心脏,给了他一记迎头痛击。
林知书本想捂他嘴,却从他眯缝的眼帘里看到一丝晶莹。
她的手顿住了,人僵在那里不知所措,心里甚至产生恐惧感。
这首明明不应景,不和适宜的情歌,他却唱得如此投入。
他的感情到底是为谁而发,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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