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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魔法师与天然呆勇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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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双头魔狼的离去,小队上下都松了口气,直到最后一刻他们都还有些不信这次危机居然就这样轻易的被化解掉了,而洛洛在大家眼中也变得神秘了起来。
菜鸟勇者究竟有着怎样的人格魅力,竟然连双头魔狼都能感化!
狼王最后在她面前撒娇卖萌的一幕被许多人看见,大家更是差点没把眼珠子给瞪出来。
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王霸之气,主角模版?否则为什么别人碰到双头魔狼都是化身晚餐的结局,而洛洛却能虎躯一震,让狼王倒头便拜。
众人对此自然是好奇无比,包括之前在面对双头魔狼时菜鸟勇者毅然选择抛掉手上的武器,这个在当时大家看来完全是丧失斗志的举动最终也被证明是神来之笔,可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她做出这种选择的呢?
根据当事人自己的说法,在紧要关头她听取了身后小随从给出的建议,然而大家都觉得这只是菜鸟勇者的谦词,在其他人看来罗布根本就是全程都怕的要死,一直躲在女孩儿身后,最后更是被吓破了胆,死抓着洛洛不放,险些就害死了自己的主子。
这样的家伙简直就是团灭发动机一样的可怕存在,除了拖自己人的后腿外完全看不出有丝毫的用处,这一路上可以说所有人都已经对少年绝望了,汉森更是打定主意,在正式进入地下城开始探险前一定要劝洛洛换一个随从。
其他人也是差不多的想法,老盗贼爱德华可不想自己潜行的时候被人像树袋熊一样挂在背上。
只有金发美男的脸上有些阴晴不定。
希尔顿不知道是不知自己的错觉,之前女孩将小手按在狼王额头的时候狼王分明处于暴走的边缘,下一刻就要暴起伤人,而转眼却又乖乖蜷成一团,前后出现的巨大反差让众人百思不得其解,而那时所有人都在紧张的观望着一人一狼,只有金发美男无意间向女孩的身后瞥了一眼。
可就是这一瞥,让希尔顿手足冰凉,恍如置身冰窖。
金发美男发誓他这一生都没有从任何人身上见过那样恐怖的气势,虽然他只是一个低阶小牧师,可之前在神殿中也有幸见到过不少大人物,其中不乏一些成名已久的高手,然而希尔顿可以肯定,即便是神殿久负盛名的十七位大主教也决计不会拥有如此恐怖的压迫力。
在那短短的一瞬,少年身上绽发出令人窒息的可怕威压,就仿佛一位君临人间的神祗,在云层上漠然俯瞰着自己的国度。
他只不过随随便便的看了面前的双头魔狼一眼,后者就被吓得瑟瑟发抖,再也不敢流露出半点凶相,夹着尾巴拼了命的往女孩儿怀里钻。
这种事情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不会有人会相信,居然有人只用一个眼神,就将无尽树海深处的恐怖凶兽硬生生吓成了泰迪。
希尔顿只是远远的被余光扫过,就两腿发软膝盖打颤,只想跪倒在地匍匐膜拜,只要那目光再多持续一秒,金发美男感觉自己就要当场失禁。
这……怎么可能?!金发美男的后背被冷汗完全浸湿,幸亏那道气势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是眨眼工夫少年就又变回那个普普通通的小随从,仿佛之前那个宛若天神下凡一般的身影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金发美男揉了揉眼睛,忍不住怀疑之前所发生的一切是否真实存在过。
也许刚刚那一幕只是自己的臆想?是因为双头魔狼委实太过可怕才让自己的神经有些紊乱,眼前出现这样荒诞离奇的画面,牧师在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
然而这样就没法解释狼王最后为什么放着眼前的美餐不吃却甘愿离开的原因,回想起双方初遇时双头魔狼那惊诧的目光,所有人都以为那份震惊是因为它见到了菜鸟勇者,但大家都忽略了,其实在那个方向还有另外一个人。
有没有可能,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和女剑士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狼王从一开始望向的就是那个人,它所畏惧的也是那个人。
金发美男被自己这个疯狂的猜想给吓了一跳。
就连希尔顿本人也觉得这实在太过荒谬,一个小随从的身上怎么可能会有那样恐怖的气势?那股令人窒息的压迫感委实太过可怕,即便现在再想起那一幕一阶牧师还是忍不住会浑身发抖。
那是兔子在看到狮子时的本能反应。
拥有那种可怕气势的家伙至少也该和神殿中的红衣主教同一个级别,那是仅次于教皇陛下的大人物,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这时候出现在无尽树海的。(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十二章 我其实……是个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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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对魔法师同样有所怀疑的并非只有金发美男一人。洛洛作为本次遇袭事件的主角,之后只要稍一思索,马上就能列出一大堆关于某人的疑点。
比如他怎么知道双头狼并没有敌意,信誓旦旦的教唆她扔掉手里的长剑,以此来换取狼王的善意。又比如在那种情况下为什么只有他从头到尾都变现的很淡定,另外,菜鸟勇者直到现在才注意到,经过一晚的跋涉,就连众人中身体素质最好的汉森队长脸上都露出一丝疲倦,可少年这会儿看起来却神采奕奕,满面红光,简直就跟刚做完大宝剑一样。
“奇怪,这是什么原理,为什么你会越走越精神?!”
“那个……大家不都说生命在于运动嘛。”罗布发现自己自从从魔法学院逃出来后鬼扯的天赋真是与日俱增,如今面对菜鸟勇者的质问,准魔导师已经可以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满嘴跑火车了。
洛洛翻了个白眼儿,“说起来,我好像还没问过你的来历?”
魔法师耸了耸肩,“如你所见,我出生在这里,瑞恩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们一家三口靠经营镇上唯一一家杂货铺为生,后来妈妈因为意外不幸去世,八岁那年我为了远离染上赌瘾的老爹外出游学,一直到最近才回来,这些事情你随便在大街上拉个瑞恩的原住民,他们都会告诉你的。”
“游学?在哪里?学什么?”菜鸟勇者觉得自己好像抓到了重点。
“我在狮心帝国彼得皇家文学院学习大陆通史,师从托拜厄斯先生,如果你想要知道的话。”罗布嘴里这些东西基本上还是面对肯尼斯时的那套说辞,只不过稍微进行了一下完善。
里面绝大部分内容都是真实的,只有最重要的在蒂斯特皇家魔法学院的学习经历被他偷换成了在彼得皇家文学院念书,这样一来也间接解释了他丰富的知识储备。
是的,少年思前想后觉得自己如果想要在小队里待下去表现的太低调貌似也不好,毕竟一个一无是处只想着蹭便宜的人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人鄙视,相反,拥有一技之长的人就算你的技能点点的稍微冷门一点儿大家也都表示可以理解。
这次轮到洛洛发呆了,“学者?你是学者?!”
学者在晨曦大陆上的地位或许比不上魔法师,但也是很受人尊敬的一种职业,论战斗力,他们中的大多数甚至还比不上普通人,却以渊博的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著称,并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人都将改善底层人民的悲惨处境当作自己毕生奋斗的目标,在平民中享有很高的声望。
而与此同时学者也很受统治阶级的欢迎,贵族们希望能够利用学者丰富的知识储备和出色的头脑来帮助自己解决领地内的诸多问题,使自己的治下更加繁荣稳定,从而拥有更多的人口和财富。
每个帝国的崛起都不是偶然,一个国家的强大绝非只是依靠军事上的强势,而是在经济、文化、政治制度全方面的体现,学者在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于任何势力而言,学者都是极其宝贵的资源,而少年口中提到的托拜厄斯先生更是大师中的大师,而且是真心为了人族的崛起而殚精竭虑的大贤者,上到皇帝公爵下到贩夫走卒,提起他的名字每个人都会发自肺腑的尊重,如果你胆敢在茶馆或澡堂里说托老爷子的坏话就要做好被周围的客人痛扁的准备。
托拜厄斯所著的《富国论》和《帝国兴衰浅述》被誉为统治者的必读书目,每位当权者都不得不看的传世经典,就连精灵和矮人都找人专门翻译过这两本书。
洛洛没想到少年居然还是这位大师的学生,这么说来他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名师高徒了。
难怪他的身手这么差,连基础的民兵训练课都没上过,学者——本来就是不以武力见长的一群人,他们更擅长运用自己的大脑来解决各种问题。
想起这一路上自己居然把一位学者当成随从在使唤,而且动不动就对他使用武力压制,菜鸟勇者不由也脸上一红。
罗布自己倒是表现的很无所谓,“谁让我欠你钱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嘛,只要能抵债,做段时间的随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过洛洛心中的疑惑并没有完全消除,她并不是质疑托拜厄斯先生的伟大,只是除了在大陆史以及哲学、政治、经济、社会学、古代语方面惊才绝艳外,老爷子对于双头魔狼这种凶兽难道也有研究吗?可这种天生会运用魔法的狡猾生物不应该是魔法师们最感兴趣的研究对象吗?
“唔,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如果将来我有空回彼得皇家文学院,一定会帮你问问我老师的。”结果少年轻描淡写的回答让女孩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罗布发现托拜厄斯先生这块儿挡箭牌简直不要太好用,老爷子招牌硬,学生多,在民众的心目中更是几乎已经被神话,成为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代名词,有什么常理没法解释的东西往老头头上一推基本上都能解决。
果然,在得知他是托拜厄斯先生的弟子后小队其他成员看向他的目光也立马变得完全不同了,虽然魔法师阁下在大家眼中依旧是个战五渣,但已经没人再把他当成是个废柴了。
其实严格说来,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倒也不算完全在撒谎,托拜厄斯的确是他的半个老师。
斯坦因斯和德曼俩人把他在魔法塔上一关就是好几年,期间超魔导师阁下也怕把少年给关傻了,或者三观关出什么问题,将来不但成不了人族的希望,反而跑出去危害社会。
于是两人专门跑去彼得皇家文学院请来德高望重的托拜厄斯大学者,希望他能给罗布做做心理辅导,上上思想政治课。
然而老爷子不愧是一代大师,见面之后一句大道理也没说,反而借着上课为名把少年带出去漫山遍野的疯玩儿了两天,直到最后一个下午,一老一少在湖边钓鱼,眼瞅着太阳就要落山,罗布却还意犹未尽,托拜厄斯这才不紧不慢的迈入正题。
人类世界最著名的大贤者用闲聊一般的口吻问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孩子,你有想过将来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吗?”(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十三章 小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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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罗布刚钓上来一条肥美的鮠鱼,正在思考是拿来清蒸好还是烧烤好,被人冷不丁这么一问有些猝不及防,不过少年很是机智,立马一脸严肃不假思索道,“我将来要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为全人类的那啥……而奋斗。”
大贤者被魔法师这教科书般的回答给逗乐了,“的确,这是斯坦因斯和德曼阁下一直以来所期望的,你应该也知道他们找我来给你讲课就是害怕你将来会误入歧途。”
说到这里老爷子顿了顿,之后接着道,“和其他人相比,你身上的潜力委实太过惊人,这意味着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将来所能得到的力量也会前所未有的强大,而伴随着强大的力量你所面临的选择也将困难无比。”
“所以老师你担心有一天我会做出损害人类利益的事情吗?”十二岁的罗布还不是很能理解大学者这段话所包含的意义。
“不,恰恰相反。”托拜厄斯摇了摇头,“我更担心的是有一天你被所谓的责任给绑架,做出并不符合内心的决定。”
“哈?那是什么意思。”
托拜厄斯放下手中的鱼竿,在少年的掺扶下从地上站了起来,“无论是斯坦因斯还是我,这辈子其实都只是在做一件事,那就是让我们的种族变的更强大,因为只有一个种族强大了,这个族群中的绝大多数人才能吃饱饭,才能不被欺负,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所作出的全部决定,其实都是基于这一最根本的出发点。”
老人道,“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我的那本《富国论》,我说国家其实是一小部分人用来管理大多数人的工具,你我都见识过上层社会**堕落的一面,那些贵族贪婪傲慢的嘴脸,他们就像田地里的蚜虫一样,不事生产却又坐享其成,年轻时我也曾不止一次的问过自己,如果没有这些脑满肠肥的家伙我们的世界是否会更美好,我们的族群是否会更强大,然而最终的答案却令我感到失望。”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承认,历史是由少数人推动的,绝大多数普通人的眼光都是狭隘的,由于自身所处位置的局限性在面临重大的历史抉择时他们往往都会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短视,这对与一个族群的延续和发展无疑是致命的,也许几百几千年后这种情况会有所改善,普通人也可以接受贵族的教育,他们的眼界会变的更加开阔,人人都能思索未来,到那个时候每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我从心底愿意相信那一天终会到来。”说道这里托拜厄斯的话锋突然一转。
“但不是现在,不是属于我们的时代,如今我们的族群想要变得强大就需要贤明的君主,需要具有荣誉感和使命赶的贵族,需要真正的英雄!需要一小部分站的更高看的更远的人来为整个族群的命运做出选择,来指引我们,把我们带向一个更好的未来。”
“以前做这份工作的是像斯坦因斯和我这样的老人,但老人们最终都会被历史淘汰的,总有一天你会从我们手中接过权杖,而我们都相信,最终你会超过我们这些老骨头,超过同时代的其他人,甚至那些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先贤,你会站的比任何人都高,看的比任何人都远,我真的很好奇到时你的眼中会呈现出怎样壮丽的景色。而到了那时,你我眼中的世界势必也将会产生分歧。”
“一定会有人去质疑你的决定,质疑你所看到的景象,甚至质疑你的立场,所以我只有一个请求,不管你最后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一定不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大学者说完最后一个字,注视着罗布,目光炯炯。
结果少年沉默了半晌,哭丧着脸道,“呃,我就想问问,半路跳车的话还来得及吗?”
…………
不知是不是因祸得福,经过狼群一次袭击,探险小队接下来的路程走的出奇顺利。
一路上都没再碰到什么强大的野兽,只有两只山猫在队伍周围鬼鬼祟祟的徘徊,想趁人不备捡落单的倒霉家伙下手,结果被老盗贼潜行过去直接抹了脖子,之后世界就清静了。
期间众人还探索了一个废弃的蜘蛛洞穴,里面有具冒险者的尸体,看样子有些年头,这个可怜的家伙运气不好,做了人面蜘蛛的晚餐,如今只剩下一堆枯骨,不过汉森秉承着佣兵的“探索精神”还是从那堆白骨中摸出了点有价值的东西。
三枚银币和一副精铁护腕,银币的话由探险小队平分,剩下的精铁护腕则由汉森做主直接分给了洛洛,对此大家都没什么意见,精铁护腕是最适合剑士的装备,小队中的剑士只有两位,既然汉森不要,那分给菜鸟勇者就是再正常不过了。
但这玩意儿毕竟是大家一起发现的,按照之前小队的约定,如果最后落在洛洛手里,她还要给其他人一定的补偿,不过这次众人一致拒绝了女孩儿的补偿,毕竟没有菜鸟勇者的话大家有很大可能已经葬身狼腹,探险小队都团灭了哪还有机会瓜分什么战利品?
尤其除了希尔顿这样厚脸皮的家伙外,其他冒险者对于当时在狼王有可能发动攻击的情况下没能在第一时间冲去救援洛洛始终心存愧疚,所以在护腕的事情上大家都无一例外的做出了让步。
最终结果就相当于洛洛在地上白捡了一件装备,这只精铁护腕做工精良,虽然没有经过附魔,但在普通装备中已经算得上是精品了,至少价值十四五枚银币,远不是菜鸟勇者和魔法师身上那堆破铜烂铁能比的。
洛洛拿到护腕等于是小赚了一笔,还没进入地下城就开张,女剑士觉得这是个好兆头,意味着这次的探险之旅一定会满载而归。
罗布倒是很想提醒她,就在不久前她还差点做了狼王的点心,这所谓的好兆头准魔导师真不知道是从何谈起的,但菜鸟勇者这会儿显然已经化身成为小财迷,满脑子都是在地下城中如何大肆扫荡大赚特赚的事情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十四章 临界锻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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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险小队在黄昏前抵达最终目的地——无尽树海中的地下城遗迹。
罗布远远就看到佣兵公会的标志,眼前这座营地的规模无疑要比中途众人曾歇脚的补给营地大上好几倍,听门口佣兵公会的一位接待员介绍,这里目前已经具备同时接待至少六十只探险小队的能力,整座营地按照功能不同可划分为四大区域,分别是休息区、用餐区、交流区和交易区,据说后续还会开放娱乐区。
绝大多数佣兵一旦开始工作,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城游荡十天半个月后,他们对于美酒、女人和赌博的渴望一定也会呈几何指数的增长,如果你指望他们可以一直憋到瑞恩再解决未免也有些太看得起这些家伙的自制力了,事实上现在你就算丢给他们一只母猪,他们都能迫不及待的脱裤子。
眼见休息区的角落中到处都是聚在一起扎金花玩儿骰子的人,洛洛忍不住表达了内心的鄙视,顺便还教育了一下身旁的小随从,“看看这些醉生梦死的家伙,他们对自己的人生根本没有规划,对未来没有想法,满脑子都是及时行乐,出生入死赚到的钱还没焐热就花了个干净,永远都只能当个穷光蛋,你将来一定不要像他们学习。”
然而准魔导师阁下对此却持有不同的看法,“佣兵这样的高危职业本来就应该活在当下吧,探索地下城的伤亡率那么高,每十人就有三个会回不来,正常人都不会存钱的,否则到时候你省吃俭用那么久,结果哪天嗝屁了,口袋里的钱最后岂不是便宜了别人?”
“唔,不愧是托拜厄斯先生的学生,你说的好像也很有道理,不过别忘了我们做佣兵都只是暂时的,干完这一票我就去圣罗兰兄弟魔法学院念书,成为一名魔法师,而你也可以继续做你的学者,瑞恩现在正处在一个飞速扩张的时期,奥利弗男爵求贤若渴,如果你去投奔他的话他肯定会给你提供不错的工作机会。”
“唔,到时候……再说吧。”准魔导师含糊了两句,暂时把这事儿给揭了过去。
落落说的没错,小镇现在的确是今非昔比,发展速度简直就像坐上火箭,而且背靠地下城这种宝贵资源,未来的发展空间更是惊人,如果某人真像他自己所捏造出的身份,为了实现自己的抱负和胸中的理想,瑞恩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对于一心只想保持低调,安安稳稳过日子的罗布,这里可就不太安全了,家乡的繁荣固然令他感到高兴,但这无疑也会为他隐藏身份带来许多麻烦,考虑到日后小镇越来越复杂的局面,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早已萌生去意,只是现在他还没想好要去哪里,等干完这一票再做决定也不迟。
吃过晚饭,罗布想趁着刷碗的时候开溜,逃避随之而来的训练课,可惜在经历了半个魔法时的捉迷藏后还是被菜鸟勇者给按到了地上。
“今天我们学习躲闪和格挡后的反击。”无视魔法师脸上那满是哀求的表情,刚刚经历了整整一天的长途跋涉,洛洛居然连点喘息时间都没留给某人。
“大哥…………你放过我吧,求求你了~”罗布实在是有点扛不住了,在被逮到的时候未来的超魔导师阁下差点没哭出来。
虽然之前靠着自己独创的走路冥想法缓解了一部分精神上的疲劳,但不休不眠连续走了这么久,别说是他这种小身板了,就算汉森、爱德华他们这些职业者都累的够呛。
他看的出洛洛这会儿其实也在硬撑,相比其他探险队员女剑士身后还背着不轻的补给,这活本该由她的随从完成,但可惜某人属于心有余而力不足型选手,所以最终女剑士只能亲自出马,再加上中间又发生了双头魔狼那档子事情,作为主角的她无疑所承受的压力也更大。
现在的洛洛按理说应该是所有人中最疲惫的,少年完全搞不清楚这家伙现在是抽了哪门子的疯,不好好休息非要接着搞那个见鬼的剑士养成计划,这样互相伤害,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这又是何苦呢?
“训练最重要的就是持之以恒,一旦有一次偷懒,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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