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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阁主顽劣妻-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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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来了,是吗。

    是时候,放她离去了呢……

    夏黎笙站在通道的尽头,望着那头正向这边走来的……两人。

    众人不明所以的看着这个挡路的女子,看着这条路上的三人,猜测着。

    这条路,是否,会成为陌路呢……

    对她来说,对他来说,对她和他两个人来说。

    淡尧远远的就看见了夏黎笙,心下紧张不已。

    虽说主子告诉她,不必担忧夏黎笙,只需确保墨轩溯不注意夏黎笙的容貌即可……

    但是……握着墨轩溯手臂的手不由地加大了力道。

    墨轩溯奇怪的转头看她。

    淡尧苍白着笑看他,低声对他道:“轩溯,看见最前面的那个女子了吗?”

    墨轩溯眼角扫过,点头。

    她牵强的做出调皮的模样,假装轻松的玩笑道:“她长得很漂亮的哦!为了验证你对我的衷心,我们打个赌好不好?”

    墨轩溯挑眉,无声询问。

    “如果你一路走过去,包括经过那女子身边时,不去看她,一眼也不,那么就算你赢了,怎么样?”

    墨轩溯失笑,这算是什么赌约,轻松答应:“这有何难。”

    彼时,他不以为意;后来,他痛彻心扉。

    趁着现下,墨轩溯还是好奇的打量了那个远处罩着面纱的女子。心口处又是一滞,那番奇怪的感觉又回来了……

    差点儿让他,拒绝答应。

    又走了几步,淡尧轻声:“赌约开始了哦。”

    墨轩溯微愣,强迫自己回复心神,强压下心中奇异,面上又是那般面无表情。

    两人的耳畔低语,刺痛了夏黎笙的眼睛。

    阳光明明正好,她却觉得好刺眼好刺眼。

    轩溯,我信你。

    只是,我纵然信你,也依旧难抵亲眼所见。

    无论现在,还是那日。

    哪怕是亲眼所闻、亲眼所见不够诚实,那你要让我怎么去解释呢?

    那人拿着的那幅画像,所作画之人用情至深。

    只是那作画之人,却是你。

    画上,那是你的墨迹;画角,那是你的印记。

    我甚至是可以想象得出,你执着笔,嘴角带笑,眉目温柔,满眼爱意,一笔一划,专注而用心的模样。

    只是啊,轩溯,为何你所画之人不是我呢?

    如此,你叫我怎么骗过自己?

    那幅画,右下角的地方,是你的字:萧磬音,此生吾最爱之人。

    此生最爱之人,最爱之人啊……

    那么,轩溯,她是你此生之最爱之人,我呢?我,是你何人?

    你此刻身侧携着的那女子,究竟是因为她长得同我,还是因为像她呢?

    是否只要相像,谁也无妨?

    你把我当成什么了?墨轩溯。

    就算如此,我也依旧怀抱着一丝信任,跌撞至此,听你一句解释。

    我不出声,我不露面,我不挽留。这样,你可会认出我,为我停步?

    你看啊,轩溯,今日,我为了你抹了胭脂,施了粉黛,描了朱唇。这样的我,是否比她要明艳动人?这般的我,你可喜欢?

    轩溯,我为了你而绾发,为了你而着装,为了你而上妆。这样的我,是否比她要光彩耀人?这般的我,你可喜欢?

    你可看到了我腕间的碧丝翠柳玻璃种蓝绿飘花翡翠镯?那是你的兄长赐给我,说祝我俩百年好合的。你曾回说,虽是不屑这玩意,但是这祝福我们就领下了。你可还记得?

    你可看到了我左手无名指间的银环戒指?那是我亲自为了我俩而设,我亲力亲为,甚至亲手打造,哪怕伤了无数次手,也执着于把它完成。你也有一枚呢,此两枚银戒,乃世间唯此一件。你可还记得?

    你说,你此生非卿不娶,非我不要;你说,你会把我牢牢拴在你身旁,哪怕逃了,天涯海角也会把我追回来;你说,我俩今生要一起生儿育女,白头偕老的。

    你说……你说了这样的多,你是否都忘却了?

    今生,你为我倾心,我却早已为了你而轻狂。

    轩溯啊,轩溯,我俩的回忆如此之多,是否都被你一夜忘却?我俩之间的情意,于你而言,无之所谓,随意遗忘的吗?

    轩溯,我只是一个人,只有一颗心。那里面,只有你。

    那你呢?你是有几颗心?亦或者说,你的心里面,究竟装了多少个人?那里面,可曾有我?

    我问了你这样的多,你是不是应该停下来,一一为我解释?如若,你心里有我。

    我打扮得如此之美,你是不是应该看我一眼,夸我一句好?如若,你心里有我。

    我对你用情如此深,你是不是应该如此,爱护我生世不悔?如若,你心里有我。

    我仍然愿意相信,轩溯,我只消你一眼,一眼便好,其他所有,我皆可消弭。

    夏黎笙看着他两越走越近,眸中恍然,沉淀的是时光的深情。

    红唇微微蠕动,只见那唇启唇合间,无声诉说柔情,檀口微张,轻吐二字:“夫君。”满满皆是温柔。

    轩溯,我从不肯唤你夫君,只因我觉过于痴缠绵延,只是此刻,我愿如此唤你,今后,我也如此。你可看到,领悟到了?那么,我是否还来得及?你又是否,心甘情愿作我夫君?limit_free_tip0(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九十二章:消失,又一年春?

    (全本小说网,。)

    路再漫长,也终于走到。

    那么远,又那么近;想要触碰,却又惶恐。

    三人打了照面,各怀心思,走近、走过。

    夏黎笙早已攥紧了拳头,若是此刻触碰她,便可清晰的感觉到她浑身的颤栗。

    害怕,恐慌。

    三人终于是并肩而立。

    一步一脚,擦肩而过。

    面纱下的杏眸,怔愣着睁得极大。眼中开始迷漫雾气,模糊了眼前的一切。有一流温热的液体,流淌过眼眶,悄无声息的从眼角渗出,蜿蜒至脸庞,滑至下巴,凝成水滴。滴落,砸在地上,砸痛了谁的心。

    刹那,泪痕爬满整张小脸,张牙舞爪的侵占每个角落。到处都是眼泪,根本就抑制不住的滚落。

    滚烫的眼泪,却没暖和心底。

    风轻轻吹,摇摆起衣裳,悠悠然然传来的薄荷香,带来的却是绝望。

    薄荷香如斯清凉,可是要彻凉了她的心?

    轩溯,你曾说过的,你说,我无言的落泪,是最招人疼惜、最让你心痛的模样。

    可是,现在,我这样子落泪了,为何你不再把我拥入怀中,疼惜的擦拭我的泪水了?

    你说的话,通通都是假的吗?!

    他终究是,没看她一眼。

    墨轩溯,你竟是连一眼都不舍得给予我了吗……

    走过他的墨轩溯却在顷刻捂住了心口,明明他做到了,做到了目不斜视的走过,完成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心愿,可是为什么,心痛到快要撕裂。

    ……

    那一年的冬天,雪下得极美。纷纷扬扬,落满大地,满眼白霜。

    可美可美了。

    只是,他却没有同她着着狐皮大氅,抱着暖袋,拥着暖炉,俩人依偎着在月色下耳鬓厮磨。

    而是在冰天雪地中的漫天黑夜,延伸了一路的妖娆红色,独独留了她一人倒在血泊之中。

    那一日的冬天,很冷,很冷。

    她不省人事,至此,日日缠绵于病榻。

    ……

    翼邺王朝,立元年间一千二百一十二年,京城,宿府。

    汐安园:

    一位十六来岁的丫鬟端着一盆水进入主卧,“小姐,你醒了?那奴婢便伺候您洗漱更衣罢。”

    床榻上的女子身型削瘦,脸上嘴唇泛白,毫无血色。看起来格外孱弱,弱不禁风。说出口的话更是轻柔无力:“莲一,你别总是这样瞎忙活,我还没娇弱到这地步。”话没说两句,却被灌入了风,接连就咳嗽了两声。

    名唤莲一的丫鬟赶忙上前搀扶着女子下床,嘴里念叨着:“这还不娇弱呀?您的身体总是不见好,府里上上下下谁不得为你操把心,捏把汗呀?”

    女子苦笑,“如此一来,还是我给大家添了麻烦了。”

    莲一急忙摇头,慌忙辩解:“呸呸呸,小姐,您别误会,奴婢不是这个意思的。奴婢只是想说,您就是府里人的心头肉,珍宝一样的,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

    女子淡淡一哂,不置可否,转移了话题:“莲一,以后别总用敬称了,你我本相差不到几岁去的,你这“您”啊“您”啊的叫唤,别人听了,指不定以为我有多年老呢!”

    如此这番,这翼邺王朝除了夏黎笙,还有谁能够说出这般言语来?在这封建等级极度严重的古代。

    莲一摆手:“小姐,您是主子,我是侍婢,这不合规矩的事,万万行不得!”

    夏黎笙才不理会她这套,“主子的话就是规矩,主子的话就是命令。你有意见么?”

    莲一无言以对了。

    说话间夏黎笙已经洗漱好,穿戴完毕了。此刻便移步小偏厅用早膳。

    奴婢是要先前一步打理好自身的,于是莲一早在夏黎笙起床之前就已经用过了,于是夏黎笙也不好再要求她坐下,由着她服侍自己用膳。

    替夏黎笙舀过一小碗养胃的小米粥,便又开始了碎碎念:“小姐呀,近来天气暖和了许多,园子里的重瓣榆叶梅已经开了,稍作休息,等晚些奴婢便陪小姐去观赏可好?”

    “重瓣榆叶梅……”夏黎笙低喃,“这不是早春开的花吗?难不成……现在已经入春了?!”瞳孔中满是讶异。

    莲一点头:“对呀,入春有一会儿了。小姐您……你身子骨不好,受不得风,所以不常出门。不知道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啦!”

    时间过得竟是这样的快。一年了啊,她来这翼邺王朝已有一年。夏黎笙悠然苦笑。

    新春,万物复苏的时节,她却无法复原;燕子归来,她却是再回不去了……

    胸口闷闷的,头又开始了隐约作痛。她又犯错了,大夫早已警告过她,切不可再多想伤心之事。

    只是啊,怎么个不想,怎么个忘却法呢?

    莲一依旧还在滔滔不绝,“……大夫说了,小姐要多出去走走,这样有利于病情的!”

    夏黎笙看着她,欣然颔首。

    外面阳光正好,和煦的阳光暖暖的照在人身上,的确是十分舒服。

    汐安园很大,绕着前院后院走了一圈,感觉不错,夏黎笙站定在一棵重瓣榆叶梅旁,看着花瓣枝叶,闻着隐约的花香,夏黎笙脸上有了浅浅的笑容。

    随后转头轻声对莲一道:“莲一,能麻烦你帮我搬一张躺椅来么?我还想在外面晒晒太阳。”

    莲一有些为难,“好是好,不过现在还是初春,还是有风,还是有些凉的,呆久了也不好的。”

    夏黎笙无奈了:“那你多拿一件披风来可好?捂得严严实实的总行了吧?”

    莲一这才笑逐颜开的跑去叫人搬躺椅了。

    这丫头……真是。

    躺在躺椅上,一旁的矮桌上有茉莉花茶和一些小点心,手中拿着一本书,夏黎笙觉得她这般颇像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闲来无事便是这样。

    不过,说实在的,就那样走了一圈,站了一会,她就觉得身子骨疲乏了。她这身子……果真是要不得了。哪怕先前身子底子再好。

    经历了那样的事,就算伤得再重,本该在伤口愈合后就好起来的。可是,大夫说了,心结难解,致使心中郁结,因此拖累了身子。

    这也难怪她身子骨变得这般弱,她可是抑郁了一整个冬天啊……

    心中苦涩,心下眼中又有了忧伤浮动。

    一旁的莲一看着夏黎笙的模样,心里也是心疼。她仍然无法忘记在宿府后院看到小姐浑身是血的样子,那样的场景……她一辈子都不愿意再接触。

    小姐这样这样的好啊,只是有些过于安静和寡言了,她总是认为小姐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小姐笑起来多美多美呀,她应该多笑的。

    她的小姐,应该是活泼乐观,笑容满面的。

    只是……到底是什么事,让小姐变得这般了呢?

    她很害怕,她很害怕看到小姐一个人郁郁寡欢,静静坐着不发一言的模样,那样太过于沉寂,太过于可怕了。

    于是她便整日整日的不停地说话,唠叨着,看到小姐温柔而无奈的耐心倾听的模样,她觉得,这样下去,小姐一定会解开心结的。一定会的。

    夏黎笙轻轻摇动躺椅,晃着晃着,便又有些昏昏欲睡了。

    想着她现在的处境,不由地又回想起了造成这般的那日的事。

    她被人追杀了。

    身上不同程度的中了几十刀。

    微微抬臂,宽大的衣袖顺势滑落至肘间,小臂上竟有好几处的疤痕。或深或浅,杂乱的遍布其上。

    看着看着,心中却毫无了波澜。

    其实,时间久了长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是吧。

    是啊,身是不痛了。可是心呢?心被划开了一道又一道的口子,谁来给它上药,把它抚平,谁来把它愈合呢?

    终不过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停留在心,只要不去触碰,便一切安然无恙。

    而那个人,早已在心底处死去。

    再不会有人,能够疗伤了。

    她设法躲开了那些人,凭着残存的气息拼死的逃命。

    不管再撑不住,不管再累再苦,不管身上再痛。她都要逃。必须逃,只能逃。

    最后终于是一个踉跄,便倒在了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意识涣散之前,只知脸上有丝丝冰凉的触感,模糊的世界中是一片白雪。

    她就是以这般浑身猩红的方式迎接了她生命中的第一场雪,初雪。任白雪覆盖,不见一切。

    所幸有幸得以上天眷顾,她倒下的地方正是在京城宿府的后院院门处,被莲一发现,带了回来。

    而这宿府的主人,便是那时在齐城悦来客栈里时“江湖才竞”文才的裁判——宿霆!

    一番询问与交谈,竟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夏黎笙在现代的妈妈,便是这古代宿府主人的唯一的女儿——宿媛!

    若说只是名字相同,未免牵强。更重要的是有两点:一,宿霆再三确认,她与母亲的相貌,简直就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除了那眉眼处,该是结了父亲的。

    夏黎笙微窘,废话,要真是一模一样的话,那这世界还不乱套?

    全天下的女儿家岂不都生得与母亲一个样?

    咦,想想那世界,多凌乱多疯狂呀。

    这理由貌似也不能作为铁证,好吧,还是得看下一个。

    二,宿媛在及笄那一年,举行及笄礼的那一天消失了!彻底的,消失得可以说是无影无踪。之后长达十几年的寻找也可说是杳无音讯。

    重要的是,宿媛消失的地方是在一座寺庙,那座寺庙的名字好死不死的就叫做!是的,你没猜错也没想错,咱文里从头到尾就只出现过一座寺庙,那便是——空旋寺!!!limit_free_tip0(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九十三章:聚餐,嚎啕大哭?

    (全本小说网,。)

    空旋寺啊,空旋寺……

    所以说造物都是神奇的,所谓冥冥之中,也许便是如此这般。

    怪不得她总是觉得母亲身上总是有一股子古代女子独属的温婉气质,怎么着也掩盖不住,仿佛是天生骨子里就带有的。

    况且,她记得,她有一次一时好奇问父亲怎么认识母亲的时候,父亲怀念的温柔着道:“爸爸遇见妈妈,是在爸爸十六岁的时候,在家门口发现昏倒的十五岁的妈妈的。”

    说着,父亲母亲相视一笑。

    她当时觉着太诡异太匪夷所思,又看到父母的神情,还以为他们是在逗着她玩来着的。

    如今一想来,十五岁之时,不就是古代女子及笄时的年龄吗?

    并且,除了母亲,她再也未见过母系的其他人了。

    无论外公外婆,还是母亲其他兄弟姐妹。

    而且,这生辰同是六月初八。

    总之,种种种种迹象都证实着——这两人就是一个人!

    可是,明明一样是在空旋寺,一样是身体穿越,这差别待遇咋就这么大呢?

    母亲是直接被传送到未来所属的另一半的家、门、口,她却是在一个鸟不拉屎的荒郊野外?!

    就算是嫉妒她过于年轻貌美、聪颖机智、善解人意,也不带这样没人品没道德没同情心的吧?!

    你确定不是见你太丑了?

    再说说这宿家。

    宿家世代都是官宦之家,非常奇妙的能够百年不倒,这在古代各大家族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大事了!

    无论如何改朝换代,其他的世家怎么被抄家灭门,总之这宿府总是能幸免。

    家底雄厚是其一,自然与家风、家规,及其子孙也脱不了干系。

    宿家子弟向来讲究洁身自好,清正廉明。深处朝廷深水之中,也要保全自身。更重要的一点是,无论如何,都只能与他人为点头之交!切不可来往过密,否则极易惹祸上身。

    虽说这其中有诸多的无奈,但是为了活命,只得如此。

    到了宿霆这代,宿家只有宿霆这一个子嗣。宿霆原为前朝丞相,颇受先皇器重。先皇驾崩前,曾叮嘱宿霆,务必要好好的扶持新皇,助其巩固朝纲。

    于是,在新皇根基稳固之后,他便功成身退,回家养老去了。

    怕这也是不愿过多掺和吧。该进则谨慎挪步,该退之时果断决绝毫不犹豫。

    宿霆膝下育有三子一女,皆是正房所出。其他的侧房,不知什么缘故,都给休了。三个儿子都在当朝做官:大儿子为御史,二儿子为上卿,三儿子便是尚书。

    虽说朝堂之中颇多宿家子弟,却也只是恪尽职守,互不干涉。这般,便可保大体无忧。

    这一女,便是宿媛了。宿媛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还是唯一的女儿家,于是宿府上下便是疼得打紧。

    却也不娇宠,是以宿媛可谓是温婉多才,是京城数一数二的才女。

    只可惜,天不总是遂人心愿的……

    丢了唯一的女儿,宿老伤心不已;丢了唯一的妹妹,宿家兄长同是痛心。

    因此,在确认了夏黎笙的身份后,宿家人便把对宿媛的愧疚、疼惜尽数转移到了夏黎笙的身上,极尽呵护。

    虽说如此,但毕竟都长成了成熟的人儿,心智都已完善。十几二十几年才第一次见了面,还是以隔了一个辈分的身份,若说是没有隔阂,可就太假了。

    这一来一往间,虽说不上生疏,但也不甚亲密。话里交谈间,客气依旧鲜明存在。

    思及此,夏黎笙幽幽叹了口气。

    母亲在现代时,虽不表露,但是每每看到父亲的亲人,总不难免惆怅几分,怕是想家的。

    所以,尽管隔了一层薄膜,她也要尽全力紧紧贴近那层膜的后面。不说强行打破,总归是要尽一些心力的。

    毕竟……也要完成母亲一直长久以往的夙愿不是?

    看了会书打发了漫长的时光,到了正午,在房里用了午膳,便回房午睡去了。

    许是今天走动得比往常多的缘故,这具娇弱的身子便犯懒到了极点。

    这一觉竟睡到了申时五刻!

    支起身子靠着床头,夏黎笙揉着睡得酸胀的太阳穴。

    当是时,有一婢女走入汐安园。

    莲一上前叩响夏黎笙的房门,请示:“小姐,老太太身旁的侍婢来了。”

    夏黎笙微怔,随即道:“进来吧。”

    那婢女走至夏黎笙旁恭敬福身,低眉顺眼道:“小姐,老太太让奴婢来请您前去正厅用晚膳。”

    所谓老太太,便是宿霆的正妻,夏黎笙的外婆。

    夏黎笙点头应答:“还劳烦稍等片刻,待我略微梳妆一番,再同你前去。”

    她待人从来都是这般谦和有礼,不摆架子,是以在下人中,口碑颇好。

    这也多亏于夏家良好的家教。

    一刻钟后,夏黎笙带着莲一,随同那丫鬟来到了宿府的正厅。

    正厅一张大大的圆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看着桌边围着的一大群人,夏黎笙不免愣了。

    老太太眼尖,一眼就瞧见了她,嗔怪道:“你这孩子,在那发什么愣呢?还不快过来用膳。”

    此话一出,数双眼睛便都向她看来。

    夏黎笙从容的浅浅一笑,轻移莲足走至桌前,柔着嗓音乖巧的一一唤人:“外公、外婆,大舅父、大舅母,二舅父、二舅母,小舅父、小舅母。大表哥、大表姐,二表哥,小表妹。”

    一连串叫了这么多的称呼,着实是蛮好笑的。但是此刻,夏黎笙却是打从心底的感到温暖。

    母亲所憧憬的,许就是这般其乐融融的家的模样吧。

    大舅父大舅母生有一子一女,二舅父二舅母生有一子,小舅父小舅母生有一女。不得不说,这宿家,很是繁荣呢。

    大家也纷纷回应:

    “黎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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