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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汉的悠闲生活-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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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譬如里面的西方教,就跟印度的佛教没有任何关系了,纯粹变成了本土的一个产物。

    李成接过书,心中却是犹豫不决。

    毕竟,要去忽悠天子,他实在是难以决断。

    这事情一个不好,就要丢掉项上人头的!

    “李兄可知,在下为何要行此策?”张恒见了,索性跟李成摊牌,道:“实在是为了天下苍生啊,李兄有所不知,陛下欲御驾亲征匈奴,此事,若成,苍生幸矣,但若有个什么闪失,吾等却有右衽被发之危!”

    “请李兄相信,此事,必是万无一失的!”张恒说着,就从怀中拿出一个用帛布包着的东西:“有了此物,天子必信兄得一切言论!”

    张恒将帛布打开,露出了里面的东西。(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

第两百三十九节 请君入瓮(2)

    时间转瞬而过,延和二年的二月来了。

    春天开始出现征兆。

    长安的大街小巷里,安静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孩子们,又纷纷跑出来玩闹。

    一个一身方士打扮的中年男子出现在了长安东市的一条巷口,这个男子的出现,顿时就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

    倒不是长安人没见过方士的奇异打扮。

    只是,此人手中拿着一条长长的绑在木棍上的布条,布上写着一行大字。

    其上上书:知前五百年后五百年,懂长生不死白日飞升。

    真真是……

    好大的口气……

    一些识字的路人见了这人的的招牌,纷纷抽了一口气。

    “也不怕风大闪了你的舌头?”一个胖胖的男子怒道。

    此人曾经在方士最火热的时候,混在方士的队伍中,滥竽充数,混了不赏赐,然后回家做的安乐公,因此,他知道,什么方术神仙不死药,统统都是假的,骗小孩的!

    许多百姓也是面露鄙夷之色。

    这年头,长安人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好骗了。

    托天子刘彻的福,对于方士们的所谓神仙之术,长安百姓早就拥有了一定的免疫力。

    但,大多数人却不敢吱声。

    对于鬼神的敬畏,让人没有勇气来质疑。

    否则,朝廷也就不用严禁巫蛊之事了。

    “凤鸣岐山,洛水出图……这些事情,大家都知道吧……”那个方士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微微笑着说:“凡夫俗子,不识天道。不明大势,也罢。就让本人与大家分说一二……”

    “其实……”方士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在半月之前,在下还是泯然众生中的一员,终日浑浑噩噩,还因此有了牢狱之灾,幸得贵人相助,才脱离牢狱!”

    “而今,鄙人却为何敢打起这样一个招牌?”方士满脸微笑。

    众人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即使是那个胖胖的男子也竖起耳朵。

    “我倒要看看,你有何花招……”胖胖的男子心中想着。

    “数日前的一个晚上。在下夜宿贵人别宅,做了一个梦,梦中一个白胡子的长者拍了一下在下的肩膀,口中道:痴儿!痴儿!在下不明所以,回头一见,却见那白胡子长者已驾云而去,不复在矣,在下就醒转了过来,醒来之后。发现脑袋里多了许多事情,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面之辞,大家可能无法相信,但。在下有一个凭证!”

    “什么凭证?”胖胖的男子问道,众人也自附和了起来。

    “若众位有时间,在下就给众位讲一个故事吧……”方士的眼角闪过一丝精芒。整个人仿佛瞬间就变得有些不同了。

    “一个周武伐商的故事……”方士笑了一声,不知道从那里拿出了一块垫布。垫在地上,人坐在上面:“故事的名字。叫做《封神》”

    说着,这方士就开始侃侃而谈了起来。

    他的故事,是从商纣王在位之时,西伯侯,南伯侯,北伯侯,东伯侯四位商朝的诸侯进朝歌开始的。

    大多数百姓都没读过什么书,更不知道商代的政治构架,因此,倒也是听的津津有味。

    随着方士的讲述,故事到了纣王领着文武大臣诸侯去给女娲神进香,纣王见女娲神像艳绝,便不顾文武大臣劝阻,提了几句淫诗。

    “这个商王,不是什么好鸟,难怪死后要给谥【纣】!”老百姓们听到此处,就开始议论纷纷了。

    此时,谥法制度非常严格。

    基本上是最具权威的道德评判标准。

    “是呢!要不怎么最终丢了天下!神明之前,怎么可以如此无礼,简直是不为人子!”

    方士却不为这些议论所动,继续讲着他的故事。

    随后,他的故事里就出现了神仙,女娲神出现在了神庙中,见到纣王所题的淫文,勃然大怒,想要施展仙术,让纣王暴卒。

    但是因为纣王还有命不该绝,所以没有成功。

    故事到了这里,许多人就不满了。

    “那个方士,你在开什么玩笑,女娲神何等神力,炼五彩石补天,何等伟大?怎么会杀不死一个凡人?”胖胖的男子嘿嘿笑着。

    “五德终始,天命轮回,虽然纣王昏庸无道,然,殷商气数未尽,有天命庇护,便是神明也不能逆天行事!”方士却是一脸微笑:“先生稍安勿躁,请听我继续讲……”

    这个方士于是就又讲了起来。

    不得不说,他讲故事的能力很不错。

    不多时,围观的人就越来越多,许多行人都被他所讲的故事所吸引,留恋着不肯离去。

    而故事也越来越精彩,一个个历史人物开始粉墨登场。

    无论是民间享有盛名的姜太公在故事里的神仙色彩,还是那个被狐狸精附体的妲己,又仰或是纣王身边的小人。

    一个个都活灵活现。

    听者无不入迷,对那段蒙上了神秘色彩的历史,更感兴趣了。

    故事,讲了一个时辰之后,方士忽然止住不讲了。

    他站起身来,拱拱手道:“诸位,今日只能讲到这里了……”

    “再讲一点吧……”人群里有人起哄,这免费听的故事,对于缺乏娱乐手段的人们来说,毫无疑问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更何况,这故事还说的跟真的一般。

    天上的神仙,首次脱去了神秘外衣,活生生的被人描绘出来。

    人们第一次知道,原来神仙也有七情六欲,原来神仙也不能违抗天命,原来神仙之间也有争斗。

    不过想想。大家也就释然了。

    原本民间传说的许多故事,不也一样吗?

    只是。没有此人说的这么清楚、明白而已。

    “这个人说的,难道是真的?”就连原先的那个胖胖的男子。也不免满心疑惑。

    确实,在这个时代,连《山海经》都还没被人整理出来,,人们对于神鬼的认知,也就停留在黄帝飞仙,逐鹿之战,凤鸣岐山一类的传说。

    对于神鬼,根本还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

    这个方士所讲的神仙也分流派。神仙之间也有争斗、七情六欲,委实勾起了无数人的好奇心。

    许多人甚至信以为真。

    其实,除非是专门研究殷商西周历史的人,否则,一时之间,还真没办法抓住此人故事里的漏洞。

    殷商的历史,孔子就说过,太过久远了,他也只是耳闻。

    从孔子至今。又过了这许多年。

    关于殷商大概是一个什么样子,人们其实早就不清楚了。

    大概也就只能从《尚书》《洪范》中去寻找了。

    而《洪范》开明宗义就讲了,这是商代的先祖圣人大禹治水有功,因此被天帝亲自传授的天地至理。

    《洪范》在如今的社会地位非常高。是贵族必读之书。

    所以,就连人群里的几个因为好奇而被吸引过来的士子,都被这个方士给忽悠住了。

    谁叫这个方士所讲的故事是那么的【精彩】。那么的对读书人的胃口。

    “纣王不听忠言,最终丧失了天下。我观此人所讲故事,虽然荒诞不经。神神叨叨,但其中却也有几分道理在!”一个读书人叹道。

    周围几个朋友纷纷点头称是。

    “非在下不愿继续讲……”这个时候,却听那个方士拱手道:“实在是凡事皆有天数,这故事,每天只能讲一段,今天的已经讲完,诸位若要想听,请明日再来!”

    说着,这人就挤开人群,袖子一挥,朝前走去。

    几个市井百姓还想再挽留一二。

    可惜,一辆马车急速而来,将这个方士接走。

    “这个……”原地,那个胖胖的男子摸了摸头:“他怎么不向人要钱,或者说些什么我有味长生药,君可想要?一类的话?”

    他感觉有些无法理解了。

    他过去交往过的方士大多都是这个样子。

    先是胡吹一通,然后找几个有兴趣试探,再然后自然是兜售那些不存在的长生仙丹,不死神药了。

    其实,都是些铅铜丸子,千篇一律,没什么稀奇!

    …0…0…0…

    马车之中,李成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后背都快湿透了。

    老实说,他方才的样子,全是装出来的,其实,心里紧张不已,在那个胖子质疑的时候,他差点就没了思维,幸好……往日的方士生涯对他还是有所锻炼的,因此,时间一长,他也习惯了,后来更是游刃有余。

    毕竟,这是他吃饭的行当。

    只是……

    他看向在马车中另外一个人。

    “张先生,这样真的有用?”李成小心的问着。

    是的,在李成看来,这样子难道真的有用,真的能让天子知道?

    怕是不大可能吧……

    天子是什么人?

    基本上不可能出宫,即使出宫也不可能跟市井中人接触。

    张恒笑了一声,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李兄无须烦恼,此事,绝对可以水到渠成!”

    张恒深深的知道,舆论的力量会有多大。

    当初,那位寿宫神君,不也是默默无闻吗?

    一经炒作,立刻就被刘彻给诏进宫中,然后当成神仙供奉了起来。

    对付刘彻,最为紧要的一点,就是要善于说大话,学会说大话。

    在这个方面,李成还需要锻炼。

    “李兄,今天回家以后,好好将这个看看!”张恒将一叠白纸交到李成手里。

    “这是?”李成不解。

    “呵呵,你明天的宣传计划……”张恒呵呵一笑:“在这个世界上,要想快速出名,就不得不用些手段了……”

    …0…0…

    明天恢复一万二一天。

    恩,这段日子,许多琐事缠身,加上自己也很懒惰,实在是愧对大家。

    这个月还有二十天,我会天天一万二的。

    必须这样!(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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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节 请君入瓮(3)【第一更】

    第二天,李成再次穿着一身方士服,来到了闹市口。

    昨日听过他的故事的人,大凡有空的,今日都一个不差的早在那里候着了。

    甚至还有人带着朋友一起过来等候。

    谁叫这个时代,就连列侯都没有什么太丰富的娱乐活动?

    于是,今天的听众比起昨天还要多上许多。

    一天的内容讲完,恰好卡在哪吒自杀,剜肠剔骨,断臂剖腹处。

    “先生,再讲一会吧……”一个读书人打扮的男子拉住李成的袖子,恳求道:“哪吒难道就此死了不成?”

    “是啊,是啊!”很多人都符合着:“三太子虽然顽劣,但终究是个孩子,血气方刚,就此死了,岂不是可惜?”

    在此之时,太子,这个名词并非是专职皇储。

    公侯列卿诸侯的世子,也是叫太子的。

    甚至就是一般豪强望族家的世子,也可以叫太子,并不是皇储的专用。

    因此,人们对哪吒的反应,跟后世大不相同。

    甚至有人觉得,哪吒实在有些不孝,身为儿子,怎么可以指责父母?

    但总的来说,这个故事讲到现在,称得上已经进入一个**了,各路神仙纷纷出现。

    而纣王倒行逆施,追求奢华的享受,酒池肉林,同时用炮烙之刑对付敢于直谏的士大夫,更是让许多读书人恨得咬牙切齿。

    读书人,是士大夫的预备,负天下之重望。岂能任由昏君如此摆布?

    而故事里的周文王形象更是让读书人们一个个点头称是。

    真正的明君,就该是这样嘛……

    当然。最好是跟国初的孝惠天子那样,垂拱而治。当个装饰品最好……国家大事,还是应该由士大夫来操办!

    当然了,这仅仅是读书人的想法。

    大部分的听众,都为这个故事着迷了。

    他们感觉,这似乎好像就是真的,一个真正的,被掩埋在岁月中的真实历史。

    “难怪读书人总说三代之治,三代之治……”一个走贩叹道:“原来,在三代之时。天上的神仙会出现在人间,我算明白了为什么彭祖能活那么久了……想必是当初吃过什么神仙的神药,仙酒!”

    彭祖,是传说中一个超级长寿的长者,有传说他活了五百岁。

    “当初齐人李少翁,难不成真的活了几百岁?”另外一人在旁摸着头想着。

    看着乱哄哄的人群,李成现在已经开始适应这种状况了。

    他拱拱手,道:“诸位,在下昨日就说过了……一天讲多少。是有定数的,不能多一分,也不能少一分,否则。就是逆天而行!”

    然后,他就挤开人群,坐上一辆马车。消失在人海中。

    一连四五天,李成都是这样重复着。

    虽然。每天讲的内容越来越少。

    起初,可能一讲就是一个时辰。但到了最后,一天却只讲两刻钟了。

    但听众却是越来越多。

    最开始,不过百余人在听,但,故事讲到第六天,前来听讲的人,已经超过了千人,一大早开始,这些人就自备坐席,在闹市口等着,翘首以待。

    而通过口口相传,《封神榜》的故事,也渐渐开始在长安的大街小巷中传了开来,孩子们最是喜欢这种故事,一个个都听得津津有味,听完以后,不少孩子都开始吵着闹着要带个项圈,缠两根布条去当哪吒。

    负责长安治安的京兆伊、执金吾,右扶风以及水衡都尉衙门的官吏,见到这么多人聚集,全部都浑身打了一个冷战,赶紧带人过来。

    过往的教训告诉他们,民众一旦开始聚集,就意味着要出乱子。

    而在长安城里,若是出点什么乱子……他们全家的脑袋加起来都不够砍的。

    这些人战战兢兢的带着手底下的差役,到了闹市口,一问,才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个方士在这里说故事……”一个官员拍了拍好不容易才安稳下来的胸脯。

    对于官僚来说,只要不出事就是最好的消息。

    当然,他也开始好奇了起来。

    那个方士讲的到底是什么故事?竟让长安人如此追捧,这么早就带着坐席在这边等着了,而且,来的人越来越多,看样子,很快就能把这条街道给堵死了!

    这个官员还发现,在前来听故事的人,甚至还有三三两两的读书人。

    有些读书人,甚至是坐着马车,带着许多竹简赶来的。

    “诸位,你们这是?”这个官员走到一个正从马车上搬着竹简下来的读书人面前,问道。

    “尊驾有所不知,每日在此讲故事的那个方士所说的事情,很有意思,只听一遍,实在是太遗憾了,因此我等便决定将之抄录起来,回去以后再继续看!”这个士子见问话的是一个官员,便拱拱手,施礼答道。

    “真的有意思?”官员摸了摸下巴:“也罢,索性今日无事,便在这里听听故事也不错……反正,吾是出来巡查的……在花街柳巷也是巡查,在这里也巡查……”

    一念至此,这个官员就招呼着手下去给他找个席子来,自己则仗着官员的身份,抢占了一个最好的地段。

    …0…0…0…

    一个时辰之后。

    今天的故事讲完,那个方士轻飘飘的离去。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官员却还在故事里回味:“说的简直跟真的一样!”

    今天的故事,已经讲到了比干被纣王挖心,恰是人民群众最喜欢听的桥段之一。

    只是,只听到了中间这么一点,未免太不爽了。

    这个时候。他发现,许多似乎跟他一样。只在今天才听了一部分的人都在围着几个抄写的士子。

    他一拍大腿:“我怎么没有想到?”

    于是,也顾不得体面。自个亲自动手,也参与到了其中。

    那几个抄录了故事的士子,顿时急的大叫起来。

    这些文字,可是他们辛辛苦苦才抄录下来的,自己都还没看呢?怎么舍得借人?

    但是,那些已经对这个故事入迷的人,如何肯放过?

    最终,相互之间推推搡搡,不欢而散的情况也是有的。

    不过。这个官员却是运气不错,他找的那个士子还算好说话,他则仗着官方背景,挤掉了其他的竞争者,最终付出了一百钱的租金,从那个士子手中租到了那十几卷写着前面故事的竹简。

    就这样,这个最初只在民间才有影响的故事,慢慢的朝官场渗透。

    远处,张恒看到这一切。嘴角笑了起来。

    事实上,第一个用竹简开始抄录故事的士子,就是他自己……

    当然,这些都只是铺垫。为烘托气氛而进行的铺垫,关键就在于,刘弗陵跟刘彻的会面。

    张恒的眼睛。越过未央宫的宫墙,看向了那朱红墙壁之内的地方。

    …0…0…0…

    刘彻此时。正好行走在未央宫的宫殿走廊之中。

    冬天的尾巴,此时虽然依旧有些残留。

    但春日的阳光已经照耀在大地上了。春天的气息,越来越近了。

    “成素,张安世那边有什么消息了吗?”刘彻对身边新近刚刚升官,当上了黄门侍郎的成素问道。

    刘彻这个人,总是喜欢不按常理出牌。

    一如内朝的设置,在宫廷中,他也喜欢自己巧立些官名。

    本来,内廷宦官的首领应该是中车府令,即使中车府令出缺,那也应该是掖庭令。

    但是,在刘彻这里,一切都变了。

    中车府令他已经三十年没有任命过了。

    就像当初他废掉了太尉这个最高武将官职之后一般,他似乎不想再任命一个新的中车府令。

    谁叫这个可以掌管天子府藏的宦官官职的权力实在有点大呢?

    至于剩下来的掖庭令,他任命的都是些老实人。

    只要负责帮他看管好掖庭,维护好宫廷秩序就好了。

    手里头真正有权柄,能得他欢喜的,却无一例外,全部都是挂着黄门侍郎的名号。

    主要是,这个黄门侍郎,秩小权卑,易于掌控,一旦不喜欢,随时可以抛弃,而不像掖庭令,中车府令,是他的家臣,不好随意责罚和贬斥。

    但不管怎么说,从小黄门变成黄门侍郎,地位有质的变化。

    所以,此时的成素是非常开心的。

    听到刘彻的提问,他低下头,道:“禀陛下,奴婢昨日去问了,尚书令尚未调查清楚,只是似乎已经有些眉目了……”

    “至于具体的事情,奴婢不敢过问,惟陛下可知!”成素现在充分吸取了自己的前几任的教训,尽量不去沾染那些是非,也很聪明的在刘彻面前表白自己的心迹。

    他这样的表现,让刘彻很满意。

    刘彻点点头。

    事实上,他方才只是试探而已。

    张安世那里的调查进度,每隔三天,张安世就会亲自跟他汇报。

    只是刘彻性格多疑。

    在经过常融,苏文等的欺骗之后,他已不再愿意轻易的相信自己身边的宦官。

    当年,秦始皇的前车之鉴,刘彻可不想在他身上也来一遍。

    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很难有刘彻能相信的人。

    成素的回答,跟刘彻掌握的情况相差不大。

    这让刘彻对其稍稍有了些放心。

    “去钩戈宫!”走到一半的时候,刘彻忽然想起来了,今天恰好是幼子弗陵的假日。

    说起来,自从刘弗陵去了南陵上学之后,一个月中也就那么几天能在长安,其余时候都是跟着姐姐鄂邑住在南陵的庄子里的。

    不过,刘弗陵去上学的效果很好。

    上次,刘彻考校刘弗陵的功课时都吃了一惊。

    自己的小儿子,竟然已经可以进行简单的加减乘除计算了……更能端端正正的纸上写出自己的名字……

    据说,这些都是南陵那个小子,辛苦想出来的教学方法所致。

    根据刘弗陵的描绘,那个小子在教算术时,就跟刘弗陵做游戏,教识字时,就用上课的字给刘弗陵讲故事。

    “那个小子,还真有不少鬼点子……”想到这里,刘彻也是一笑。

    那些新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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