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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汉的悠闲生活-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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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小子,还真有不少鬼点子……”想到这里,刘彻也是一笑。

    那些新奇的教学方法,让刘彻这样一个很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人,都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但,效果刘彻也看见了。

    刘弗陵学的确实不赖!

    照这样下去,可能用不了一年,刘弗陵就能开蒙了……

    随着刘彻的命令,天子的仪仗开始转向。

    经过宣室殿前的东交门时,刘彻稍微停留了一会。

    “不知不觉,董君就死了二十余年了!”刘彻感慨了一声。

    身边的宦官侍女,大都是新来宫中不久的。

    听到天子的感慨,一个个都不太明白天子指的到底是什么。

    只有几个老资格的宦官才深深的低下头,不敢言语。

    所谓董君,除了当年那个宠幸无以附加,在长安横行霸道的董君之外,更有何人?

    而眼前的东交门,就是当年董偃失宠的起源。

    就是在这里,天子被东方朔说服,没有让董偃进入宣室殿,随后,董偃受此打击,加之天子也疏远了他,便郁郁而终。

    此时的刘彻却没有想太多。

    他只是在怀念过去的年轻时光,感慨自己不知不觉就老了而已。

    至于董偃?说实话,在他心中只是一个取乐逗笑的有趣之人。

    所以,当东方朔一跟他劝谏,他在深思熟虑之后就立即改弦易辙。

    因此,刘彻也就是感慨一句,然后继续前行,没有多久就来到了钩戈宫中。

    因为,在刘彻决定来钩戈宫的时候,就已经有宦官过来提前通知了,所以,钩戈宫的主人钩戈夫人赵婕妤此时已经穿戴整齐,打扮的花枝招展,在宫门前迎接。

    “臣妾恭迎陛下!”钩戈夫人微微屈身。

    “爱妃快快免礼!”刘彻笑了一声,走到钩戈夫人的面前,将这个美丽的女子扶起来。

    左右看了看,刘彻有些奇怪了。

    平时这个时候应该蹦蹦跳跳的跑过来,在怀里撒娇的刘弗陵怎么不在?

    “弗陵呢?”刘彻好奇的问着。

    “回禀陛下……”钩戈夫人却是有些微微的脸红,道:“弗陵今天扮哪吒玩疯了,刚刚睡下去……”

    “扮哪吒?”刘彻眉头一皱,不明所以。

    “是的,听说是弗陵的一个新师兄的叔父讲的故事,臣妾愚钝,也不知是什么……”钩戈夫人低着头答道。

    其实,她是知道的。

    但,后宫不干政,这是汉室的铁律。

    特别在当今天子面前,这个话题尤其敏感。

    谁叫天子刘彻年轻时吃够了祖母,母亲的苦头?

    …0…0…0…

    还有八千字…0…(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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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一节 请君入瓮(4)

    “耶耶,耶耶,你看我像不像哪吒!”刘弗陵不知道从那里找来了一个项圈,戴在脖子上,身上缠着几根红绫带,他穿着开裆裤,光着屁股骑在一个宦官的脖子上,揪着对方头上用来装饰的两个角,叫道:“孽畜,看吾将尔剥皮抽筋!”

    对于他这种年纪的小孩子来说,哪吒的个性和传奇色彩尤其让他着迷。

    被他骑着的宦官连忙道:“殿下,您想把奴婢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反正这位祖宗已经说了好些天这样的话了。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见怪不怪……对,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刘彻坐在上首,却是笑的前仆后仰。

    见到天子都龙颜大悦了。

    在下面扮龙子敖丙的宦官更加卖力了。

    只是刘彻笑过之后,也有些好奇了。

    哪吒是何许人也?

    怎么吾没听说过?

    带着这种疑惑,刘彻挥了挥手,道:“弗陵吾儿,到耶耶这边来……”

    刘弗陵闻言,立刻乖巧的下了宦官的脖子,蹦蹦跳跳的跑到刘彻的身边,然后顺着刘彻的大腿,爬上刘彻的胸膛,光溜溜的小屁股蛋子坐到刘彻的胸口,笑嘻嘻的玩闹个不停。

    “弗陵,那个哪吒,是什么人?”刘彻被爱子这么一撩拨,心情变得非常愉悦,捏着刘弗陵的小脸蛋问道。

    “哪吒是陈塘关李靖之子,是凌虚洞太乙真人的弟子,奉了玉虚宫法旨。托身李门,扶周灭商的英雄!”刘弗陵一说起哪吒。那就兴奋不已了,那劲头好似自己就是哪吒一般。他手舞足蹈的道:“因此哪吒一出身,身上就有法宝混天绫和乾坤圈戴在身上,能飞天遁地……”

    刘彻却一下子被刘弗陵绕晕了。

    陈塘关李靖?那是谁?

    凌虚洞又在哪里?

    太乙真人?好吧,又不认识……

    至于玉虚宫……貌似是某个宫名……

    刘彻好久才算是理清了一点头绪,总算知道,这个哪吒似乎是商末周初时的人物,好像生下来就有神通,七岁的时候杀过一条恶龙。

    屠龙,这虽然是个犯忌讳的话题。

    但这种事情。刘彻却并不在意。

    当年,他巡游江淮,在长江中还亲手杀过一条蛟。

    刘彻费了好大功夫,最终还是没有从刘弗陵嘴里弄清楚哪吒的具体故事。

    事实上,一个三岁的孩子,能够讲清楚哪吒的事迹,已经很了不起了。

    只是,刘弗陵的三言两语,却让他有了些兴趣。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天子。在神仙的事情上,从来就难以把持。

    譬如说,元鼎年间灭了南越以后,刘彻听说南越当地有一种像鬼求助的巫师。于是欣然引进,还搞了一个大阵仗,虽然结果是半点用处都没有。白白浪费了许多时间和金钱,但他却乐此不疲。

    如今刘彻听着自己的儿子说起。心里的神仙梦,再度死灰复燃。

    在神仙这个事情上。刘彻就好似一个赌红了眼的赌客,一次又一次压大开小,甚至被人出老千,依然乐此不疲。

    “这个哪吒究竟是什么一个典故?”刘彻疑惑着小声嘀咕了一句。

    站在他身旁的成素,却是立刻就听进了耳朵里了。

    成素眼观鼻,鼻观心,心中却是暗暗想着,要把这个事情搞清楚,然后回禀天子。好博得天子的欢心。

    因此,这天成素晚上回了自己家,就找来自己两个成天在长安城里转悠的侄子,询问道:“哪吒是什么人,你们可听说过?”

    这两兄弟,自从成素得宠之后,在长安城里就吃开了。

    不管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了一些。

    因此,消息渠道倒是很灵通的。

    “哪吒?”兄弟两人对望一眼,最后哥哥一拍大腿:“侄儿好像听说过……好像是在长安东市的一个闹市口的方士所讲的故事中的一个小孩子,说什么好像是怀胎三年才生下来,是神仙转世,具体的就不是很清楚了……”

    这倒是实话。

    兄弟俩平时出没在显贵豪门之中,能听说这件事情就很不错了。

    “叔父大人有兴趣?”弟弟开口道:“侄儿却是知道,有一个人今天得了几册一个士子所抄录的那个故事的竹简,若叔父大人想要,侄儿这就去为大人取来!”

    “快去!”成素大喜。

    身为天子近臣,必须要对天子的喜好有所了解。

    主上一个动作,一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他都要考虑好和照顾好。

    就更别说,今天天子还说对此很好奇呢!

    兄弟俩齐刷刷的一点头,然后就屁颠屁颠的跑去找人要竹简了。

    对于这俩兄弟来说,他们的目标是很明确的。

    叔父是一个阉人,没有子嗣,因此,他们两就等于是成素的儿子。

    所以,把成素伺候好了,何愁自己这一辈子的衣食?

    不到半个时辰,两兄弟就将东西给拿了过来。

    这是他们从一个认识的官员那里,强行给抢过来的,将竹简擦的干干净净以后,两人才走进成素的房间。

    “叔父大人,这是您要的抄录竹简!”说着就将抢来的竹简呈上去。

    成素让自己的两个侄子,把那十几个竹简堆在地上,然后,自己拿起第一卷,开始看了起来。

    只看了约莫半盏茶的时间,成素就被这个故事给吸引了。

    老实说,天下最迷信的除了当今天子刘彻之外,就数宦官们了。

    宦官们是残疾人,在社会上饱受歧视,即使是最有权势的宦官。一般的列侯也不愿意轻易接触,许多读书人更是看到宦官就皱眉头。

    就连不是宦臣的司马迁被天子行了腐刑之后也自怨自艾。

    所以。宦官们大都都认为定是自己命不好,才做了宦官的。

    因此。私底下求神烧香的各路宦臣数不数胜。

    成素,自也不能免俗。

    而这个竹简上所记载的光怪离奇的故事,更是让成素深深的着迷了。

    一看之后就爱不释手,怎么也不肯放开了。

    可怜他的两个侄子,他不发话,两个人也没有一个敢动弹,只能乖乖的跪在地上,直到跪倒膝盖都麻木了,神经都有些迟钝。

    才听得成素叹了一口气。道:“真是好故事啊!”

    成素拿着最后一卷竹简,站起身来,两兄弟心中一喜,以为成素应该要让他们起来了。

    可谁知道,成素的眼中却根本没有他们两个。

    成素拿着竹简,在大堂中来回踱着步子,心里面却是想着自己的心事去了。

    “这个方士,我该不该引荐给陛下?”成素想着。

    以往大部分的方士,跟宦官集团的关系都非常不错。两者属于很难得的共同利益者。

    宦官们靠举荐方士来获得天子的赏赐和信重,而方士们也需要借助宦官帮忙说好话,遮掩。

    两者曾经有过许多次愉快的合作。

    只是……

    成素现在却有些彷徨。

    正所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自从栾大的事情被揭了盖子以后,天子对于方士就开始有所怀疑了,不再跟以前一样来者不拒。

    甚至。成素当年还见过几个举荐了没有本事的无能方士的宦官,被天子给赶去长乐宫的事情。

    老实说。成素现在已经不需要再依靠举荐方士来幸进了,所以。这个风险,要不要冒呢?

    成素没有主意。

    可是,这竹简上的故事又是如此的动人和激情,成素觉得,竹简里的故事,应该是真的。

    就算是假的,起码,它也能唬人了。

    “我且先拿这些竹简去试探试探陛下口风……”成素想了想,最终决定。

    这样才保险,若陛下喜欢,那就赶紧的把那个方士举荐上去,若陛下不喜欢,那也只是损失一点时间而已。

    一念至此,成素就转身对还跪在地上的两个侄子挥了挥手,道:“起来吧,这个事情你们干的不错……”

    “多谢叔父大人夸赞!”两个侄子赶紧站起来,偷偷的揉了揉几乎都快麻痹了的膝盖道。

    …0…0…0…

    与此同时,张恒却在家中跟李成商量着事情。

    “李兄,这些天你要做好准备,可能陛下随时会诏你去……”张恒跟李成讨论完明天的事情之后,不忘叮嘱一声。

    虽然张恒自己也没有把握。

    但他知道,有刘弗陵这个传话筒,刘彻迟早会知道的,只要刘彻知道了,再让人稍微一打听,以刘彻对神仙、长生不死的热衷,肯定会召李成去进宫。

    所以,许多事情张恒早就在谋划了。

    “恩……”李成点了点头,自从听了张恒的安排和计划以及每天晚上的训练之后,李成对于自己能忽悠住天子已经有了信心。

    相比起当年栾大、乐成等人的把戏,张恒的计划简直可以说是周密无比,毫无漏洞,完美无暇。

    “果然读书人最可怕……”李成在心中叹了一句“当年栾大、乐成,若有张先生为其谋划,安能沦落那个地步?”

    张恒起身道:“只是要委屈先生了!”

    确实,他的那个计划,李成是需要暂时牺牲一些东西,还要招惹一些人的攻击。

    李成却是一笑:“有失必有得,在下已经心中有数了!”

    这些天,李成已经考虑的清楚了。

    此事若成,不说利国利民,至少也能为他带来荣华富贵,给子孙后代攒下一笔不小的财富。

    若是运气好一点,就是娶一个公主为妻,也不是不可能。

    再说,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已至此,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0…0…0…0…

    翌日,一大早,刘彻刚刚起来,就看到了成素的身影。

    刘彻不禁疑惑了起来。

    汉室的福利其实是很不错的,不止是文官武将有休假,就是宦官也有,刘彻记得清楚,今天成素应该是休息的,怎么如此勤快?

    刘彻于是问道:“今日成卿不是休息吗?”

    “回陛下的话,昨日奴婢听陛下说起,对于那个哪吒有些兴趣,奴婢身为陛下的奴仆,自当为君上分忧,于是自作主张,连夜找来了关于哪吒的东西……”成素恭着身子答道。

    “哦……”刘彻笑了起来,这才是他想要的宦官嘛……一个眼神,一句话,就能心领神会,主动去找,于是点点头道:“那就快拿来给朕看看!”

    成素连忙点头道:“诺!”

    便挥了挥手,就有几个手下宦官捧着十几卷竹简走了进来。

    “陛下,这些就是臣找来的那个哪吒的故事之书!”成素跪在地上说。

    刘彻点点头,示意那些人将书简放到自己的御案之上。

    然后,他坐下来,笑着道:“朕倒要看看,这个哪吒是何方神圣!”

    说着就拿起竹简看了起来。

    这一看刘彻也被故事所吸引,片刻功夫就惊讶了起来:“竟还有这种事情?朕怎么没有听说过……”

    刘彻看书通常比较快,这次也一样,在这片刻,他就看完了第一卷竹简上的内容,对于殷商覆灭的这个新的原因,刘彻表示从未听闻过。

    不过,他随即耸了耸肩膀。

    殷商的历史,现存于记载的本来就不多,正统的史料更是没有,大多只存在在春秋时期的先贤的著作中。

    经过秦末战火的洗礼,连《诗经》都变得残缺不全,《书》《官》更是差点失传。

    至于更古老的著作,保留最完整的恐怕就是《易》了。

    所以,对此,刘彻也就姑妄看之。

    最开始,刘彻只是将之当成一个故事在看,但是,慢慢的,随着故事的发展,刘彻也开始糊涂了起来。

    “难道说,这上面说的事情是真的?”对于崇信神仙存在的刘彻而言,这些竹简上记载的东西,让他有些着迷。

    “假如是真的……”刘彻心中就不免又开始幻想了起来。

    “这些东西成爱卿从那里来的?”放下手中的竹简,刘彻问道。

    “回陛下,这是奴婢一个朋友那里得来的,据奴婢那位朋友说,此乃是一个士子在长安东市闹市口处的一个天天在那里讲故事的方士所说……”成素一看刘彻的口气,知道这位陛下又动心了,连忙道:“具体的奴婢也不是很清楚,若陛下感兴趣,奴婢这就出宫去问问……”

    “恩……”刘彻挥了挥手,心中竟有了一丝侥幸之心:“若能就此得到神仙的音讯,那就好了,朕就可以跟黄帝一般,乘龙飞升,永生……”

    …0…0…0…0

    还有4k,请稍等片刻。

    唔……好像昨天那张出了个bug,大禹是夏的始祖,不是商的……汗,我打错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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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二节 忽悠刘彻(1)

    闹市口。

    李成正在平淡的讲着他的故事。

    说是平淡,其实是装出来的,实际上却用尽了各种说话的技巧来烘托气氛。

    听着却是纷纷心醉神往。

    恰在此时,一辆马车悄悄抵近,成素垫着脚尖小心的下了马车。

    “人真不少……”成素一见此地的场景,顿时就吃了一惊,眼前的景象大概只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只见,整条街道都被穿着各式的人群所挤占,甚至就连两边的屋顶上也有人。

    “这么多人,想来这个方士有些手段了……”成素轻声嘀咕着:“咱家就来试试,你这个方士够不够意思了!”

    这是当然。

    虽然举荐一个方士给天子,是肯定会得到天子赏赐和嘉奖的。

    但是,倘若被举荐的人不识趣,那就……

    曾经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像是当初举荐栾大的胶东王后,栾大幸贵之后就不认人了。

    甚至,当初公孙卿得宠,一度还跟他的恩主――宦官集团产生了严重的矛盾,两边为了争宠斗的不可开交。

    前车之鉴,成素不得不防。

    毕竟没有人愿意给自己添堵不是?

    当然了,首先得确定一下这个方士有没有什么奇招。

    譬如当初李少翁、乐成、栾大可都是有绝活的。

    若是没有点本事,再听话,成素也不敢引荐的。

    于是。成素就派了个下人去打听――他是不好去打听的,宦官身上都有一股独有的味道。稍微一靠近别人就会露馅。

    很快,他的下人就回来禀报道:“回禀侍郎公。奴婢问了许多人,大家都说,这个方士开始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还被廷尉抓进了牢狱中,幸得贵人相助才脱离,后来,在贵人家中,此人做梦,梦到一白胡子老神仙拍了一下肩膀。醒来就知道了许多事情,听说能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呢!”

    “好像还说懂得长生不死……”下人不确定的说。

    这就是一个招牌的力量了。

    后世的广告,告诉张恒一个真理,什么东西都不怕假,就怕嗓门不够大,只要嗓门够大,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吹的。

    而在同一类产品的广告中,往往是声势造的最大。牛逼吹得最响的占领市场,而不是质量最好的……

    譬如说,什么三鹿、双汇……

    再譬如说所谓的国际名牌……

    “长生不死……”成素却被唬住了……

    这……这……成素挠了挠头。

    好吧,这个牛吹得可真大……就是当初的李少翁、栾大最得意的时候也不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懂长生不死。

    顶多也就是吹吹牛逼。像什么海水炼金一类,至于长生不死,则大多含糊其辞。或者推到老师、神仙身上。

    当初,天子为了求得长生不死药。就封了栾大做列侯,身挂将军印。可结果还是被坑了……

    “好大的口气……”成素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会他就不敢起什么心思了。

    毕竟人家都说自己懂长生不死了。他若是不回去禀报的话,那么,一旦天子知道了……阻挠天子长生不死,白日飞升,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摸了摸脖子上的脑袋。

    成素觉得,大好头颅保住比什么都重要。

    “去,将那个方士给本侍郎带来!”成素将一块腰牌塞紧下人的手中。

    这是成素出入未央宫的腰牌,也是他的身份凭证,有了这个,成素相信,那个方士应该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吧。

    只是,他若吹了牛逼,却不能圆过来,那么欺君之罪,可不是什么小罪!

    过了一会,那下人就跑回来禀报道:“侍郎,奴婢根本挤不进去……”

    成素探头看了看,确实如此,以这样拥挤的人群,想要挤进去,毫无疑问,是有些难度的。

    但是,他可不管这许多。

    悻悻然的把自己的腰牌收回来,对着下人就是一顿臭骂:“尔这杀才,让你做些事情,就如此作祟,吾养你何用?”

    “回禀侍郎,其实……”下人挨了骂,还得赔笑脸,谁叫自己的卖身契在人家手里呢?

    他唯唯诺诺的道:“其实,今天的故事快讲完了,那个方士应该要离去了……”

    正说话的时候,就听得人群轰的一声,就全部站了起来。

    今天的故事讲完了,是散伙的时候了。

    这么些天了,大家都已经懂得这里的规矩了,只见各色人等,各自收拾好自己的东西。

    然后议论着今天故事里的情节,朝四面八方散去。

    有些还意犹未尽的人却还坐在原地,沉浸在方才的故事中。

    “看,应该就是那个人!”下人眼尖,一眼就看到了一个穿着方士服装的男子,慢慢的朝街道另一边而去。

    “还不快去追!”成素教训道。

    “诺!”下人连忙撒腿就追过去。

    …0…0…0…

    “这位先生……”李成正在思索着到底什么时候天子才会知道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呼喊。

    “对不住,今日的东西已经讲完了,尊驾若想继续听,请明日此时再来!”李成转过身子,机械般的回答。

    这样的回答,这些天他已经经历过无数回了,甚至能倒背如流。

    “不是的……”一个穿着青衣,下人打扮的男子追上他,来不及喘气,就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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