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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汉的悠闲生活-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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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七眼中狂喜无比,立刻扔下手中的扁担,跟着人群朝村口涌去。
在张恒离开的这些日子,夫人将家中事务大小全数交给他处理。
虽然往常这些事情,也是他在做。
但……
没有东家在一边,高老七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心中没有底气,就好像一间豪华的大屋没有顶梁柱,一艘楼船没有龙骨。
如今,东家回来了。
这家里的主心骨也就回来了!
…0…0…0…
赵柔娘托着腮帮子,静静的坐在梳妆台前,无精打采的看着铜镜中的那个自己,一张小嘴不满的撅起来,小脸上红彤彤的。
“死小叔叔……坏小叔叔……”赵柔娘嗔怒的拔着手里的一朵小花上的花瓣,这可怜的花瓣不消片刻,就被她给剥成了碎片,但她却似乎不解恨,又拿起另外一朵:“这么久了,也不回来看看柔娘,连封信都没有……死小叔叔讨厌死了!”
一边的霍青君却是看得娇笑不已。
这些天,霍青君可算是领教了自己的这位好姐妹的脾气。
“看样子,柔娘姐姐可真是爱极了小叔叔……”霍青君美眸中闪过一丝轻轻的笑意,旋即,她小脸也微微有些红。
“小叔叔确实是一个很好的男子呢!”不知不觉霍青君就回想起了自己跟张恒的种种经历,在她心目中,小叔叔就像一个无微不至的大哥哥,又像一个关爱有加的父辈长者,给予她温暖,给予她支持。
“这样的男子,确实值得柔娘姐姐托付终身……可惜……”霍青君幽幽长叹一声,将心中的那一点情愫深埋心底:“我跟小叔叔注定是不可能的!”
她的家世,她的身份背景,决定了她绝对不可能嫁给一个男子做侍妾,哪怕是名义上的也不行!
汉室名门就是如此。
女子可以在婚后放荡不羁,甚至私养情人、面首,只要这个女子足够强势,能压倒自己的丈夫,那么就不会有人多管闲事。
是以,许多朝廷大臣的女儿,嫁给了一个身份地位不如自己家的丈夫后,一些脾气暴躁的,转化成了母老虎,更多的人则成了长安城中比列侯贵胄子弟更为恐怖的贵妇一族,包养面首,私蓄奴仆。甚至毫无廉耻的跟下人通奸,这些事情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
就连廷尉府对此。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非必要,懒得去管了!
就在这两个小丫头怀着各自的心事,胡思乱想的时候。
蓦然,一阵阵巨大的欢呼声传进了她们耳中。
“东家回来了!”
“小叔叔回来了!”赵柔娘最先反应过来,她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慌慌张张的拿起梳子跟胭脂,就准备打扮自己,小丫头长大了,已经学会怎么化妆了。
书上不是说了吗?
女为悦己者容!
恩。一定要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要让小叔叔的眼睛没办法从自己身上挪开!
赵柔娘想着,就将一支不久前新买的漂亮发簪别上的额头,然后挺了挺已经有些规模的小胸脯。
她记得很清楚,小叔叔轻薄自己的时候,曾经说过,之所以不【吃】了自己,是因为自己太小了。
“小叔叔,我要让你知道。柔娘已经长大了呢!”赵柔娘小脸上红扑扑的:“蓉娘姐姐能做的事情,柔娘也能做!”
“我要给小叔叔生一个小宝宝……”想到此处,赵柔娘就不免有些羞涩。
看了看身旁的好姐妹霍青君,赵柔娘更是有些手足无措了。慌张之下,竟拉着霍青君的手,问道:“青君姐姐。你来帮柔娘梳头吧!”
这只不过是赵柔娘用来掩饰或者说纯粹是自欺欺人的一个说辞。
但霍青君却是如遭雷击,猛然醒悟过来。红着小脸,手脚有些慌乱的帮着赵柔娘梳头。
“要死了……要死了……”霍青君此时可谓是芳心大乱。
因为方才。听到小叔叔回来的欢呼声的时候,她竟然……竟然想到了那日,她跟小叔叔同坐一辆马车之时的场景,她竟然在想着若能坐在小叔叔身边,挽着他的胳膊,那该多好的念头……这简直……简直是……大逆不道,荒唐无比!
“霍青君,你怎么能有这么……这么……”她想不出用什么词汇形容自己方才心中的那些念头了。
因为,小叔叔是柔娘姐姐的啊!
…0…0…0…0…0…
在同一栋宅子的另外一侧。
赵弱水此时正在沐浴。
丰满无暇的躯体浸泡在宽敞的浴桶之中,一头如云的秀发之上还沾着些水珠。
此时的赵弱水,整个人看上去美艳不可方物。
热气蒸腾之中,一抹雪白的丰腴若隐若现。
“叔叔……”赵弱水嘴角溢出一声细不可闻的淡淡呼唤,脑海之中,无数的画面闪现而过。
“嫂嫂,恒发誓必定要让嫂嫂永远幸福、快乐!”那是叔叔对自己的诺言,刚毅的年轻士子,坚定而不可动摇的神态,让她从此坠入深渊。
然后……
“嫂嫂,我喜欢你……”那是叔叔第一次握着她的手,亲吻她的时候。
摸了摸嘴唇,仿佛唇齿之间,还留着叔叔的味道。
“我这是怎么了?”赵弱水猛的摇头:“我怎么可以去想这些事情……本来已经打定主意要将它们全部深深的埋进心底的!永远,永远也不去奢求!”
“我只是一个不祥之人……”她企图用这个方法让自己从那可能彻底吞噬自己最后一丝理智的疯狂中挣脱出来。
可是……
思维却不受控制。
那个夜晚,那个七夕的夜晚。
她想起来了。
那个晚上,叔叔的胆子格外的大。
夜色之下,叔叔亲吻着自己,而自己也没有抗拒,非但没有抗拒,反而迎合着叔叔。
她的双手抹过胸前的一对椒乳,那时叔叔的那一双火热的大手,就是那么不讲理的握住了它们。
此刻,赵弱水竟有种叔叔就在身旁的感觉。
“叔叔……”良久,良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赵弱水一双有若秋水的美眸中闪烁起了动情的光泽,她用微不可闻的声音低低的问道:“你在长安,可还好吗?”
“你可知道……妾身想你了?”
然后,就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就在此时,一阵阵欢呼声,传进了她的耳中。
“东家回来了!”
赵弱水浑身巨震,饱满的胸脯起伏不定。
“这就是命啊!”赵弱水长叹一声,从浴桶中起来,裹起毛巾,她已知道,明白自己的心。
她不能抗拒,也不愿抗拒。
“叔叔……”这一声呼唤,与之前的低沉再不相同,话语之中竟已然有了期盼、欣喜之意,就好似一个思念夫君的妇人,在听说了丈夫回来一般。(未完待续。)
………………………………
第三百零一节 冬小麦丰收(3)
“东家……”无数的男女老少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更有几个小不点怯生生的跑上前来,抓着张恒的衣襟,眼睛中闪烁着的全是崇拜的神情。
一阵风吹过,村头几棵少说也有百年的老树上茂密的树叶随风摆动,让张恒心中一阵宽慰。
虽然只离开张家里不到一个月,但张恒此时却好像一个阔别家乡多年的游子,重归故里。
“还是家里好……长安……”张恒在心中感慨一声。
在长安城,虽然他算得上是所谓的后起之秀,明日之星,虽在太子宫被人排挤,但走出去,却没有人敢轻视他,到处都能听到阿谀奉承,碰到怀着各种目的上前来结交、攀附的人。
但,张恒却总感觉冷冰冰的,仿佛整个世界都没有阳光。
在长安,让他有一种类似以前在魔都的感觉。
远离家乡故土,没有亲情温暖,人与人相处,大家都带着厚厚的面具,没有人愿意摘下来,包括张恒自己,甚至包括以前无话不谈的刘据、霍光。
所有人都在一个被事先被圈定的圈子里做事说话,没有人会踏出那个圈子一步。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张恒算是明白了,为何汉室太子都喜欢微服出行。
那是因为他们平素身上带着的假面具太重太厚了。
他们需要卸下面具,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同时感受一下轻松的味道。
“东家,在长安城里可还过的舒坦?”一个同村的村民笑呵呵的问道。
“呵呵……”张恒笑了一声。没有回答,但笑声中的苦涩味道。却让很多人听出来了。
“麦子快到收割的时候了吧?”张恒扫了一眼麦田,离开的时候。张恒记得,冬小麦还远远没到收获之时,麦穗还是青色的,但此时,整个麦田一片金黄色,到处都流淌着丰收的味道。
“是呢!”一个老农回答道:“托东家的福,麦子长的都很好,看样子能得一个大大的丰收!”
“老人家!”张恒朝老者行了一礼,问道:“您估计这些麦子一亩能打多少?”
其实。看着麦田里饱满的麦穗和硕大的麦粒,张恒就已经知道,今年的冬小麦恐怕要创下一个让人膛目结舌的记录了。
张恒之所以问人,不过是想转移话题,不想再谈长安的事情而已。
于他而言,长安城的官场,他是不愿意再回归了。
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偶尔为之。或许可以调剂生活,但天天这么过的话……张恒还不如找个地方去隐居来得逍遥快乐。
“东家……东家……”远远的高老七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张恒朝前看去,看到高老七那熟悉的身影小跑着跑过来。
离开张家里的这些日子。家里的大小琐事都是高老七在处理,甚至就连地主联盟的事情,也是他在出面协调。
这些事情。事无巨细,高老七都一一记了下来。写成书信送到长安城里个张恒过目。
在这些日子里,高老七的能力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不止张家里上上下下上百户佃农的事情跟工作他都安排的妥妥当当。就连地主联盟的人都对其赞誉有加,错非张恒势大,恐怕这会挖墙角的人都快排成长龙了。
即便如此,高老七受到的诱惑,恐怕也不少。
“老七!”张恒迎上前去,拍了拍高老七的肩膀,以示勉力,这年头,什么最重要:人才!
似高老七这样即能干又震得住场子,同时还忠心的下人,当今之世,恐怕很难再找到一个了。
“这些天辛苦你了!”张恒感激的道。
“不辛苦,不辛苦……给东家做事,是俺的本分!”高老七道。这是他的真心话,作为一个游侠儿,知恩图报,几乎是必备的素质。
高老七知道自己的今天是怎么来的。
错非是东家,他现在还是汉庭通缉犯,朝廷着力要拿的匪徒。
光他过去做下的那些事情,足够砍他几十次脑袋!
当年郭解怎么死的,没有一个游侠会忘记!
是张恒,百般周旋,才让他有了自由之身,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
或许,这并非是他最初的本意,也并非一开始他所希望的结果。
但是……
他现在有了妻子,有了家。
那么一切就不同了。
在他眼中,张恒等同于再造父母,给予他新生的大恩人。
“嘀嘀嘀……”一匹精神抖索,神骏非常的小马,扑哧扑哧的从田间小道跑了过来。这匹小马,浑身毛发油亮柔顺,一双眼睛流动着通灵般的神采,在小马的身后,一匹淡青色的小母马紧紧的跟着。
“小明!”张恒一见就笑了起来。
小明律律的叫了两声,走到张恒面前,嗅了嗅,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张恒的手。
这是它跟张恒撒娇的方式,意思是,我要吃嫩嫩的苜蓿草。
张恒摸了摸这小家伙的两只耳朵,这小家伙如今的身体长的飞快,才二十来天不见,就又起了大变化。
原先,小明只能算是挽马中的极品。
但张恒现在看来,它却已经不再属于挽马了。
它的体型明显比以前更宽大也更结实四肢的肌肉也更发达,特别是背脊上的肌肉,开始出现明显的战马特征。
现在,它才一岁多点。
对于战马来说,它还有两年时间可供成长。
张恒不禁有些期待,两年或者三年以后,当小明化身为战马之王的那刻。
“小青!”张恒又伸手摸了摸紧紧跟在小明身后,有些害羞,又有点好奇的小母马。
这匹起先很是高傲的小母马,如今看上去已被小明降服,很是老实的跟着小明。
张恒不清楚,小明是怎么做到的。
“乖!”张恒摸了摸两匹小马的头,亲昵的安抚。
“小叔叔……”张恒忽然闻到一阵香风,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个软软的小身子,就带着沁人的香味撞进张恒怀中。
“死小叔叔……坏小叔叔……”一双拳头在张恒胸膛上一阵乱捶:“去了那么久,都不回来看柔娘!坏死了!”
“柔娘!”张恒爱怜的摸着小丫头柔顺的长发,心中甜甜的,像是裹了蜜。
继而,又有些内疚。
自打穿越以来,他跟赵柔娘分别的时间,从来没有像这次这么久。
难怪小丫头会如此……(未完待续。)
………………………………
第三百零二节 冬小麦丰收(4)
许是打的累了,又或许是忽然间醒悟了过来,此处非是自己家里,任她如何耍小性子,也不会有外人知道。
总之,赵柔娘将小脑袋深深的埋进张恒怀中。
张恒会心的一笑,这个小丫头……
“叔叔……”此时,一声温婉的轻唤在张恒耳边响起。
“夫人……”四周乡民一见来人,赶忙行礼问候。要知道在名义上,她才是张恒家中的家主,真正的当家人。
“嫂嫂!”张恒抬头一看,笑着问候。
离开张家里这么久,说句老实话,他真的有些怀念这个温婉善良的柔软女子了。
直到此刻,他才明白,自己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有这个女子照顾,存在和叮嘱。
“阿姐……”赵柔娘羞答答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姐姐,赶忙从张恒怀里跳出来,躲到姐姐身后,满脸通红,似乎为自己方才的大胆感到不可思议。
“先回家吧……”张恒挥手笑道。
回到家中,张恒自是大摆筵席,招待村中乡亲。
这是题中应有之意,不管怎么说,他张某人也算是去长安城里旅游了一番,当了一回南陵人做梦都想当的朝官,还是太子亲信之官,怎么着也得请客。
说起来,这也算是一个习俗了。
当初,刘邦底定天下,回到沛县老家显摆装逼,一连摆了七八天筵席,真真是风光无限。
这天下人便有样学样,但凡出远门回乡。做官归乡,富贵归乡。都会大摆筵席,延请乡中父老。
“学生恭问老师安好!”开宴之前。张瑜怯生生的走过来对张恒行礼。
如今的张瑜,也有些儒童的模样了。
他穿着一件纯黑色的玄服,头上扎着两条总角辫,粉嘟嘟的脸蛋上干干净净的。
张大牛为了自己的这个宝贝孙子,可是花尽了心思。
张恒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一个准备好的红包递到张瑜手中,同时用手捏了捏张瑜粉嫩的小脸蛋。
“老师不在,瑜儿可有听话?”张恒问着。
“老师教诲,弟子不敢忘记……”张瑜说着就从身上取出一个薄薄的小册子:“这是学生这些天的自习成绩……”
张恒颇为诧异的接过小册子。老脸不禁有些挂不住。
说老实话,张瑜这个弟子,从开始到现在,张恒真没管过太多,主要就是放羊,偶尔有兴致了,才会挑些时间开导。
但小家伙很聪明,也很勤奋。
翻开小册子,薄薄的纸片上写满了张恒教过他的一些东西。有些甚至连张恒自己都忘记自己什么时候跟这个小家伙说过。
“真乖!”张恒掩饰住自己内心的尴尬,笑着抱起小张瑜。
“老师!”这个时候,李世民亦正装出来拜见张恒。
张恒点了点头,问了些他这些日子的事情。
李世民一一作答。
看的出来。这个勤奋刻苦的少年这些日子以来虽然张恒不在,但却也通过翻阅书简,增长了不少知识。
其实。对于李世民这样年纪的少年而言,因为之前已经有了足够的文化基础。所以一般而言,只要有一个合适的领路人。加上足够的阅读量和自身的勤奋,想不进步都难!
看到李世民,张恒就想起了他的那位叔叔。
“也不知刘彻如今到了那里了?”张恒想着。
天子出巡,本就不可能走的太快,而刘彻又是出了名的玩乐天子和散财童子。
基本上每到一个地方,他都要停留一会,游玩一番。
玩的好的地方,多住些,不太有趣的地方,匆匆而过。
天子出巡,中央朝廷的财政当然是苦不堪言。
但地方上就未必了。
刘彻这个天子,以往在出巡过程中都是大把大把的撒钱,若遇到他心情好,会大手一挥,免除掉一些地方的赋税、徭役。
地方上不知道有多少人家在伸长了脖子等着这位圣天子过去撒钱呢!
所以……
可以想象,一路上的州县从官员、乡绅地主一直到最底层的百姓,肯定会使出浑身解数,来讨他欢心,以求让这位在高兴之余赏赐些财货,顺手免除掉徭役赋税什么的。
摇了摇头,张恒将这些东西抛出脑后。
手上抱着张瑜,身后跟着李世民,阔步走进自己家的院子中。
此时,张恒家的大院子里,已经是摆满了案几,铺好了坐席,村里的女人都过来帮着准备筵席之事。
来来往往的人群,见到张恒,纷纷低头问好。
而厨房里,高老七正带着几个汉子忙着杀鸡宰鹅。
去年买来的家禽,由于有着丰富的食物和充足的营养,加上从小就是吃着蚯蚓长大的,所以长得比其他地方喂养的家禽更快更好。
还不到一年时间,当初那些小雏苗,如今已可宰杀了。
张恒还从高老七那里听说了,附近几个村子的人现在已经有人过来学习怎么养蚯蚓了――张家里用蚯蚓养鸡鸦,这根本就不可能瞒得住人。
莫说是那些村子里不炫耀浑身不舒服的妇女,便是五大三粗的男子,也会为了面子,夸耀自己家的鸡鸭如何如何。
技术得到推广,这是好事情,张恒打心里高兴。
“是时候开始买些羊和猪回来喂养了!”张恒心中想着。
猪跟羊,是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一环。
牛,朝廷规定不能宰杀,除非病死或者有许可。
这是为了保护耕牛。
所以,能自由宰杀的也就猪羊一类的牲畜了。
只是……
这个需要技术,很高的技术。
张恒摸了摸头。感觉有些困难。
羊还好说,基本上就是放牧就可以了。
但猪的话……
张恒想了想。决定还是先不养了,且不说养猪需要大量的资源和粮食。就是一个技术问题就把张恒打败了。
养猪,作为一个曾经的后世农民子弟,张恒当然清楚,这里面有多大的风险。
张恒可是记得很清楚,他村里的那些养猪大户,碰上一场疫病,直接血本无归,数年积蓄化为乌有的事情。
连后世那些有着高科技兽药防疫的老养猪户都没把握保证自己的猪一定不会染病,张恒可不敢玩这个心跳――他亏得起。但村民亏不起!
再说,猪肉此时其实卖不了什么钱,特别是圈养的猪,一般的士人乡绅都不吃,认为那是不卫生的粗鄙肉食。
大家一般都吃羊肉。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猪身上确实有许多传染病和寄生虫,很容易感染人类。
特别是圈养的猪,因为环境的原因,身上基本上少不了那些可以致命的病菌。
搁下这个问题,张恒走到厨房边。问道:“老七,冬梅她们做包子的技术有没有进步?”
“回东家……比以前好多了,现在她们做出来的包子,又白又大。还甜!”高老七不知张恒为什么问,便据实回答。
“哦……”张恒点了点头。
“东家,又有什么新点子?”高老七笑嘻嘻的问道。
张恒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如今。麦子作为杂粮,而非主食的地位。让张恒很尴尬,倘若这天下人都如此。那他辛苦培育出来的高产小麦岂非明珠暗投?
必须要改变天下人的这个习惯!
怎么改变?
张恒想了许久,觉得还是得走高层路线。
要让天下人都吃麦子做出来的食物,并接受麦子也是主食的事实。
还非得老刘家自己带头不可。
移风易俗,或许难度挺大,但要改变人们的饮食习惯,对于皇室来说,却是简单的很!
当初,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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