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相守1977-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许慧见话题有点歪了,便咳嗽了一声,打断了董娇倩的抱怨,关切的看着沈月华,问道:“你也别难过。对了,你现在有什么想法没?”
沈月华听到她这么说,便垂下了眼帘,遮掩住了眼神之中的情绪,说道:“也就那样吧,你们也结婚一下就知道了,总之是不怎么舒服的。”
她刻意的偷换概念,她到底是信息大爆炸时代过来的,几句话就堵的许慧接不下去,毕竟现在这个年代,她们这些未嫁人的姑娘,听到夫妻之间的那档子事儿,都要羞涩的避开的。
果然,许慧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又听着沈月华的打趣,脸色顿时就僵硬下来,干笑了几声,便不吭声了。
而董娇倩却是看不过眼,突然就大发脾气,说道:“当初你结婚的时候,也是你自己放出去的话,咱们大队里的人可都知道了,就连别的大队里的人呢,也都跟咱们打听你的事情呢?怎么现在不满自己嫁了个当兵的,就阴阳怪气的怪起许慧来了?”
她说到这儿,气不过的喝了一口水,补充了元气之后,就又斗志满满的说道:“我们当初也是劝着你的,但是你关上房门,压根儿不理我们,你大舅妈还说你是生病了,我看哪里是生病啊,明明就是吃不了苦了。你才多大的年纪啊,还没有我大呢,就嫁了人,还嫁了个穷当兵的,你难道打算这辈子就在大队里过下去了,就在村子里面刨食一辈子?”
“你这样,怎么对得起冯意远?”
沈月华被她劈头盖脸的一通骂,整个人都愣住了,第一反应不是生气,而是心想:这冯意远是谁啊。
她一个没处过对象的姑娘结了婚,虽然中间也有点官司,但是她清清白白的嫁人,怎么就对不起冯意远了?
………………………………
第十一章 说清
过去了这么多年,沈月华现在也记不得,这个冯意远到底是何许人也,而且在这个时候,她若是不好好回答了,估计这两个知青好友,再曲解了她的意思,那就有的闹腾了。
于是,沈月华便困惑的问道:“冯意远是谁啊?”
她不等董娇倩和许慧回答,就说道:“我现在已经结婚嫁人了,虽然年纪小且又是闪婚的,但是我觉得我家那位对我很好,虽然他自己去了部队上,但是我家的婆婆却是个好的,待我很好,我没什么可自暴自弃的。”
许慧听到她这么说之后,脸上就露出了喜色来,沈月华看在眼底,心道:看这样子,似乎是许慧暗恋着冯意远的模样。
但是董娇倩却是个倔脾气的,愣是转不过来弯来,她倒是真的为沈月华着想,但是她却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为沈月华着想的。
于是,她听到沈月华这么说之后,就露出了气愤的表情来,说道:“也是我不好,当初你生病的时候,我就应该好好照顾你,结果因为去了地里,回来之后就听佟戴娜说,你被你大舅妈接回大队里照顾去了,没几天之后,你大舅妈就放话说你要结婚,当初还要了那么高昂的彩礼……这不像是你的作风,但是我当时只顾着生气了,也没觉察到不对,结果现在酿成了惨祸。”
董娇倩说着,也有些伤心,她擦了擦鼻子,说道:“这事儿你肯定是不乐意的,你现在也是强忍着欢笑,不想让我们担心。这事儿咱们都懂,本来我们这些知青,在村子里的日子就不好过,这一次居然着了道,也是我们不小心。”
她的眼泪流下来了,自顾自的说道:“你放心吧,我们知青虽然下乡来了,在人家的地界上,但是也是城里的文化人,不是那种被流放的,而是过来支援大队建设的,村里人平日里看不起我们也就罢了,这一次是真的太过分了,居然拿你的终生幸福做筏子,你放心!我们必然会为你讨回公道的。”
沈月华听到她这么说之后,脸上没有一丁点的喜色,她是第一次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早在她下乡的时候,也就是三年前的时候,知青下乡插队的运动,就不如早先几年,也就是十年前那样让文化分子欣喜,反而被学校的老师、学生抵触起来。
他们这些学生,熬不住政策,只能背着行李下了乡,当初说是响应上头执政者的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先他们几辈的知青当时都一腔热血,毫不犹豫的奔赴农村,希望在广阔天地之中有一番作为。
但是实际上,下了乡之后的知青,就很难有机会再回城里去,这也是需要名额的,即便是这个年代的社会,也是要看身份背景,要看上头有没有人的。
就好比她所在的张家村这个大队里,他们知青所里目前有五女八男,一共十三个人,在村里待的最久的知青,已经有七八年没回家了,也没在大队里结婚,一大把年纪了还是单身。
若说这些知青心中没有丝毫不爽快的地方,那绝对是谎话。
在1977年的这个时候,外面的世界早就变了天,再加上心中奉为神灵的执政者相继去世,几乎所有人都找不到未来的方向,他们这些知青也是在村里坐不住的。
每一次外面来了消息,都是要团团聚起来,像是每日一次的大队开会一样,甚至比那个还要积极。
再加上他们大队里面,有一个据说很有来头的男知青,上面的事情他大多都知道。
上辈子,沈月华在九月份的时候,就得知有可能恢复高考,比各大媒介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时间,10月21日,早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
沈月华当时拼命想要离开村子,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这个消息,甚至为了高考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
沈月华早就知道,知青和村子里的村民矛盾很深,但是她一直都以为是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之后,闹出来了几件地下暗恋丑闻,让两边的人都没了脸,闹腾了许久,也是两边人都气上了火,最后甚至动了手。
但是,听到董娇倩这样曲解她的意思,她对董娇倩的印象还算不错,再加上今天这么仔细观察之后,知道董娇倩虽然嘴巴坏说话难听,但是为人却是真热情的。
她都会这么说,就代表整个知青所的人,基本上都对大队的人瞧不上了。
想到这儿,沈月华不禁看了一眼,在一侧一声不吭的许慧,她可是记得,恢复高考的消息传来之后,掰扯掉的几对地下情侣之中,就有许慧呢。
据说是跟村里的男人好上了,那个男人也是个好的,但是许慧愣是跟人家一刀两断,最后闹得两人见面,都跟仇人一样。
上辈子的沈月华听说这件事之后,身子因为流产怎么养也养不好,再加上日以继夜的看书学习,身体给熬坏了,精神也不好,对这件事没怎么管。
但是,她上辈子去了城里念大学的时候,也听说许慧第二年也考上了大学,还是跟知青所的男同志结伴考上了,他们那时候也是公认的情侣了。
沈月华当时不在意,现在也依旧不怎么在意。
但是许慧却不肯死心,还要得到沈月华的一句准信才行。
于是,她很是关切的对着沈月华说道:“月华,我知道你也和我们一样,不想再大队里过一辈子的,咱们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没理由你突然就放弃了,我猜测你肯定是被你大舅妈给卖了,那五百块钱说是彩礼,实际上就是你的卖身钱,你这大舅妈也着实不是个东西,你放心吧,我们这一次回去之后,会跟知青所的同志们商量商量,给你讨回公道的。”
她说话的意思跟董娇倩差不多,但是却说的更加直白,而且和董娇倩那样行事没有章法的莽性子不同,许慧将如何给她讨回公道的事情,都算计好了,此刻虽然面上关切,眼神却是不怎么急的。
沈玉华看着她,再听到她说的这一番话,就知道这人是在挑事儿,她都已经嫁过来了,知青所的人再为她讨回公道,那把她当什么了,结婚也成了一句玩笑吗?这不是让她两面难做人吗?
一方面是得罪了张家,另一方面也得罪了大舅妈。
虽然大舅妈确实不对,但是这个时候,若是知青插手在其中,闹得村里人都知道了,那大舅妈这个欺软怕硬的,到时候也是要恨上她的,她虽然不怕,但是也不想被人找茬。
再说了,她之前都暗示了,她现在这身子,可是被当兵的丈夫碰过了,再闹也只能这样了,除了打碎了牙齿往肚子咽,还能怎么样?
这也是她上辈子郁郁寡欢的原因,她知道大势已去,心中才会对张建斌恨得要死。
上辈子她病了太久,许多人来看望她,这两个朋友肯定也在其中,她们说了什么,当时她精神不济并没有往心里去。
只记得刚嫁进来的时候,张家人的确对她没有好脸色,而大舅妈也对她更狠了,说不定就有她们在其中捣鼓的因素。
她倒是没看出来,许慧竟然有这么好的手腕。
想她上辈子这个时候,也就正儿八经的十七岁,性子天真活泼开朗,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怎么了解,重生回来之后她的见识多了,许慧这样的手段,自然逃不开自己的眼睛。
沈玉华倒是有几分好笑起来,心道:自己上辈子倒是个糊涂的性子,年纪轻轻没活出个名堂来,当时被人利用,做了枪靶子。
被自己的大舅妈卖了也就不说了,就连平日里玩的好的知青朋友,在这个时候也是谋算自己的利益,丝毫不将她的处境考虑在内。
重生回来之后,沈月华倒是看清了上辈子发生的许多事情,她有些期待也有些冷漠,她倒是要看看,重生之后又会遇到哪些两面三刀的妖蛾子?
她心中这么想着,面上却带着笑,说道:“哪有你们说的那么严重,我是真的觉得我家那位挺好,他虽然是个当兵的,常年不在家,但是对我也是真好,走的时候还给我留了一百块钱,让我自己拿着花。再加上,张家这么多哥哥嫂嫂,弟弟妹妹的,我住在这张家也不觉得孤单。”
“至于我那婆婆,虽然年轻的时候性子泼辣,但是却是个好性子的,真正要相处起来,她也是很好说话的,为人极为护短,对我也是极好,你们如果真的拿我当朋友,今天这样的话就不要再提,也不要再折腾出那么多事情来,省的我在大队里难做人!”
她这么说完之后,董娇倩不理解地翻了一个白眼,以为她是在说劝慰的话,便也不再多说。
而许慧则变了变脸色,捏紧了自己的衣袖。
………………………………
第十二章 暂安
沈月华说完之后,也不管这两个到底怎么想,总之今日她这话是说到这儿了,之后再闹出什么事情来,也是这两个人在折腾些幺蛾子。
沈月华原本对董娇倩印象不错,但是这姑娘有些太为人着想,是个劝不住的急躁性子,这样的性格很容易被人煽动做坏事,而她自己背了黑锅。
若是董娇倩平日里和自己的关系好,那她还可以旁敲侧击的劝上几句,但是看对方这个样子,与许慧这个人精走的极近,看起来关系也要更亲密一些,沈月华便不想再与她深入来往了。
至于许慧这样的姑娘,倒是个人精,看着也聪明,就是心思不怎么正,稍微不留心就会被她给利用了,这样的姑娘之后也有的闹腾。
沈月华重生回来之后,到底是性子变了,年轻人的那些事情她都不想怎么管,只想着过好自己这一家子。
沈月华也不觉得自己自私,她上辈子赚了钱,养了娘家人,还四处做慈善事业,做生意的时候也给人留一线生机,对所有的人都好,却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没滋没味,成了那个样子。
所以,重生回来之后,她也没有太大的志向了,钱可以赚,但是不需要太多,事情可以管,但是不能牵扯太深,她只希望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生下这个孩子,至于高考,她还是想考的,只是要等到孩子出生之后再考了。
沈月华这么打算着,对于知青这一闲不住的团伙,就有点子避而远之的态度。
但是,她却忘了,她自己本身的身份和立场,因为她是知青之中,第一个嫁给农村人的,嫁的还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大户,总之是备受关注。
而在没嫁人之前,她也算是知青之中的典型代表,知青自问会拉她一把,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就都会想着她。
总之,是过不了安生日子的。
但是,沈月华现在却不知道。
于是,她在说完了自己的意思之后,便道:“我也知道你们是为我好,但是如果真的是朋友的话,我的事儿暂时就不用管,且等着我把日子过下去,总归当年下乡插队那么苦都熬过来了,现在我还多了一大帮子家人照料,我会生活的很好的。”
这么说着,沈月华沉吟了一下,突然想起来自己没生病之前,是住在大队的知青所的,自己的行李那些东西,还在知青所放着呢。
今日睡了一觉之后,她的身体也养的差不多了,就打算明天去知青所,把自己的行李拾掇了,带回张家来,这间屋子虽然破旧了些,但是比之知青所的大通铺,却是已经好太多了。
董娇倩和许慧听到她这么说之后,许久都没吭声,董娇倩是真的想不通,但是许慧却知道沈月华的意思,察觉到沈月华没有按着她所想的行事,此刻便有些心慌起来。
许慧想到冯意远那张斯文俊秀的脸,心脏仍然扑通扑通跳着,但是脸色却变得难看起来。
她知道自己是劝不动沈月华的,那她跟冯意远之间的事情,就得另外找机会了,许慧有些可惜,也觉得沈月华病了嫁人之后,就变得不好糊弄起来。
每一次她想说什么,但是看见沈月华冷清清的目光之后,就感觉自己的小心思,在对方的眼神之下,都是无所遁形的。
自己再多说下去,都像是跳梁小丑一样,总之是没戏的。
许慧想着也觉得尴尬,今日请假出来,却没把事情办成,心中也有些不高兴,此刻便拉着董娇倩站了起来,强笑着说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咱们就不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你之前还病着,倒是我们打扰到你了,你继续睡吧,我们回去了。”
董娇倩挣了挣,想把许慧甩开,看着沈月华的脸,还想说什么,但是沈月华已经温柔的笑着,说道:“再见。”
这已经是明摆着要赶人了,董娇倩此刻也觉得自己没脸了,便气的跺跺脚,甩开许慧,转身气冲冲的走了。
许慧站在那儿,更尴尬了,她脸红着说道:“呃……娇倩她就是这个脾气,你也别怪她。”
沈月华道:“我知道娇倩有些任性,但是本性不坏,我不会放在心上的,今日倒是难为你和娇倩来看我,我心里承你们的情,若是有空的话,你们也可以来张家看望我,不过尽量挑在农闲的时候,农忙时我也是要跟着张家人一块下地干活的。”
许慧听她这么说,知道对方还有维系朋友关系的意思,脸色终于好看了些许,此刻也是笑着,说道:“诶,我晓得了,我会带话回去告诉大家的,我走了,你好好休息养好身体。”
沈月华在对方的目光之下点点头,许慧见话都说到这儿了,便也不再多逗留,转身回去了。
沈月华靠在门框上,看着那人远去的背影,不禁心道:她是真的回到了1977年了,回到这个最初的年代,将要在一次的看着祖国腾飞起来。
这一次,她只想过平安顺遂的幸福日子。
………………………………
第十三章 做菜
沈月华送走了这两人,原本的瞌睡倒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再加上这一世心理舒坦了,又睡了一觉之后,身体倒是恢复了不少。
沈月华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温度都没有那么高了,再看天色,现在的时间大概是下午六点多了。
她也不打算再睡下去,而是梳理了头发穿好衣服,就循着记忆之中的路线,去了张家大哥这边的厨房里。
她心知自己是新嫁进来的媳妇儿,上辈子没有人教导过她,离开张家村之后,更是再也没结婚,所以对这做人的媳妇,还是生手,对此极为陌生的。
既然如此,沈月华就打算按着自己的想法来了,勤快点总是没有错的,再说了,古代的女子嫁进来之后,都是要烧顿饭菜给婆家人的。
她现在就打算做顿饭出来,虽然上辈子过得是锦衣玉食的日子,但是她喜欢做饭做菜,久而久之,也练出来了一身好手艺。
沈月华去了厨房,打开柜子看了看,发现米粮那些还很充足,一侧的篮子里还有十几个鸡蛋,除此之外,房梁上还挂着几些腊肉和腊肠。
沈月华在厨房的角落里,还找到了一堆红薯和土豆,墙角边还整整齐齐的摆着好几口大坛子,那坛子很大,几乎到了她的腰际。
沈月华知道,这是张家人腌的咸菜,咸菜种类不多,也就白菜、萝卜、豇豆、洋姜……这样的在张家地里长得菜。
不过,这味道却极好,让沈月华去了城里之后,想起来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张家人喜欢吃甜辣口味的菜,这腌白菜捞出来之后,再加点自制的辣椒酱和白糖,拌在一起吃起来特别酸爽,就是只吃这腌白菜,沈月华都能吃一碗饭。
沈月华看着几个坛子,着实是想着这个味道,她后来赚了钱之后,也派人回张家村买腌白菜,但是却始终买不到,婆婆李桂芬腌制出来的味道。
沈月华想到那股特殊的味道,再看着这几个坛子,眼神就热切了许多。
她想了想,先刷了锅,洗了米,切了红薯,先做红薯米饭,现在村子里都习惯这么吃,倒不是因为这样好吃,而是这样省米粮,红薯也可以当饭吃,这样煮家里的粮食都能省出来不少。
张家人是村里的大户,最开始的时候孩子生的多,也就过得贫穷,现在家境渐渐好了起来,但是家里人都养成了节约的性子,吃起饭来依旧吃红薯米饭。
沈月华盖上锅盖,突然想到张家大哥有两个年纪不大的女娃,便敲了三个鸡蛋,搅拌均匀了掺了盐水,放在米饭格子上面蒸,打算蒸一个鸡蛋羹出来。
这鸡蛋羹在村里也是稀罕物,毕竟鸡蛋难得,家里面但凡鸡下了蛋,除了要交到大队公社里面之外,还要跟供销社换点东西。
村里粮票布票难得,东西倒是比城里还要丰盛,就发展出了以物换物的方法,虽然有点子投机倒把,但是上面这几年管的不严,这么做倒是可以的,反正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且离城里远,知青也得了利,不会出去乱说。
这也是沈月华只敲了三个鸡蛋的原因,若是鸡蛋拿来煮了,只能吃几口,但是做成鸡蛋羹,那就又是一道菜。
想来这菜做上,也是给家里的几个孩子吃的,不仅是张家大哥的两个孩子,还有她最小的小叔子,现在年纪比那两外甥女大不了多少,也是会喜欢吃这样软软嫩嫩的东西。
沈月华一个锅里做着饭,另外一口大锅清洗干净之后,就舀了一勺子猪油在锅里,也没敢多放,不然就算是饭菜做好了,家里人也会不高兴。
她一边切着几个土豆和洋姜,一边加了点调料在油锅里。
等到油开始冒烟了,便将切好的菜倒了进去,这土豆切成了土豆块,一会儿吃起来软,容易克化。
当然了,这道菜做出来之后,可以放在米饭锅里蒸着,让土豆吃起来更软。
做好了这道大菜后,沈月华就又切了几个土豆,切成了细长的土豆丝,她的刀功经过前世二十多年的训练之后,早就练出来了,就是拿土豆雕花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此刻她切得土豆丝特别细,她烧了油,去了一截腊肠下来,切了一点先炒了,等到肉炒出香味之后,她再将土豆丝倒进去。
土豆丝细长,很快就变色了,沈月华又从坛子里取出了腌白菜来,切成细长的白菜丝,倒进了锅里。
这样炒出来的菜,就是酸辣土豆丝,味道很棒,一般的中餐馆都会有这道菜,吃起来酸酸脆脆的,总之是大家都喜欢的食物。
沈月华炒完菜之后,见时间还早,就用刚才炒了菜的锅,再烧了一个紫菜汤,紫菜没多放,这汤原本也只是暖胃的,尝尝味道清淡才解渴。
汤烧起来也快,沈月华看着烧开之后,就熄了火,而就在这个时候,却突然闯进来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
那小女孩儿看着鼻涕邋遢的,脸蛋上有着红晕,头发也扎的乱七八糟,在看到沈月华之后,就立刻惊恐的尖叫起来,喊道:“娘!娘!厨房有小偷!”
沈月华:“……”
沈月华压根没来得及说话,就见一个长相漂亮,看着有几分眼熟的中年女人冲了进来,二话不说,就拿起厨房门口的笤帚朝她打了过来。
………………………………
第十四章 大嫂
沈月华都要被气笑了,这人也不问缘由就动起手来,眼睛长在头上也是用来出气的。
见过谁家的小偷,偷了东西之后不赶紧逃,还在人家家里做饭的,这不是傻子吗?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