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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妻倾世-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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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应该吧?听说原本凌都外头的地盘都不是他的,他十六七占据了凌都之后,跟他们自己人打了两年,才有如今规模。何况这塔族人,生出来就会打仗了!”

    塔族人过去才草原在戈壁的时候,是时不时就要争夺地盘的。

    亲兄弟之间也打的头破血流的,怎么会打不了仗?

    “那就是,塔族内部有问题?”裴珩说了一句。

    “不过也不应该,就看西桦城这种样子,就算是我们不夺回,对于塔族人来说,难道不是负担?”裴珩皱眉:“要知道,要是没有接济,西桦城内外,就这一年,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

    塔族人本就看不起这些低等人。打仗的时候,粮食本就不够。还指望他们先接济灾民?

    肯定不能啊。但是又不能叫人都死了,死了以后怎么办?

    所以他们的朝廷也不能完全不管。这样一来,西桦城究竟是负担还是利益呢?

    “是啊,是啊。之前咱们就研究过,塔族如今是不如过去了。可这凌都,看起来可不像是缺吃少喝的,这可真是……看不懂啊。”赵将军摇头。

    “看不懂就不看,反正不管怎么说,总是要打的,咱们如今就商议商议,还是如以前一样,先打沛城还是就打凌都?要是打沛城的话,后头可就是宋王和凌都都要对付,是不是有点吃力了?”

    “沛城,其实不好打。”一直没说话的公孙康开口。

    公孙康和冯路平如今都在西桦城军中,也算是个幕僚。名义上还是跟着裴珩的。

    但是,大家也知道他们的出身,这算是九姑娘的人。

    不过,军中看的是本事,出身有时候反倒是淡了。

    这两个人,都不是草包,有时候的建议很是有建树,大家自然服气。

    “这沛城之后,就是盛京城。虽说塔族人原本的根据不在这里,可占据了二十来年,他们的王都住在城中。显然也是要紧的。沛城打下来,我们只怕是也不能好好守着。何况,如果他们看重盛京,只怕是就不会轻易被我们打下来。”

    “是啊。”裴珩轻叹:“沛城不好啃。本殿甚至想过,从别的地方入手。不过……”裴珩顿了顿:“如果先把难啃的啃了呢?盛京城对于塔族人来说,毕竟不是那么重要,要是我们能将盛京城也拿下呢?”

    “你们也不必觉得我年轻就不知深浅。你们只想想,要是我们能几年之内,拿下了盛京城。其余的城池是不是更容易了?而且,本殿已经想好了,只要拿下了沛城,就与渭南渭北三面夹击,一鼓作气,拿下沥城!届时,沥城拿到手,盛京城还能坚持多久?”

    “打仗这个事,虽然不能意气用事,可是如果我们真的走到了那一步,我军士气如何?塔族人又如何?虽然难,可多少难事过了之后,就是顺遂。”

    “殿下说的极是!只是也要从长计议,要有个完整的计划。如果我们这么打,就要防备宋清明。至少也要分出一部分人来收拾他。总不能我们这头尽力打沛城打盛京,那头被凌都和宋清明搅合。”冯路平道:“其实,属下觉得,左洲驻军与岭南王的人可以暂时合作一处,先将江东拿回来。江东一破,我军一样士气大涨。而且,江东是宋氏经营了许多年的。那孟都叫宋氏接管了百年有余。一旦拿下,我们打塔族,军饷军粮起码能吃五年!”

    “有道理啊!”

    “说的是,要好好计划计划了。”

    裴珩点头:“且不急,不管先怎么打,都要等今年第一茬庄稼收了之后。总是要吃饭的。好在这就七月里了,一个多月就有收获了。本殿不太懂农事,这一路行来,倒是听各地百姓说今年的收成不错?”裴珩笑问。

    “是好,很好,连续几年都好。没有内灾,这粮食就结余的多。最起码如今咱们不缺粮草。”

    “是啊,天公作美,收复北方是指日可待了。”年纪大的李将军都这么说了,众人还能不笑?

    是啊,一切,都往好处走。

    夜间,裴珩将这事与宁芝说了说。

    宁芝踏实在屋里睡了一觉,起来喝了汤吃了点心之后,人已经舒服多了。不再是没精神的样子了。

    听完了裴珩说,她先塞了裴珩一颗葡萄,今年葡萄不错。

 第437章 禾云

    “其实我觉得吧,早点打宋清明有好处也有坏处。早点打,起码除了他的大本营孟都之外,其他几个省对他的认同感都不是很强。并州太守孙大人不是宁死不屈最后被斩杀了的?想来,并州和应州不屈的人不少。”

    “坏处就是我们难免顾此失彼。”宁芝继续。

    “是啊,所以如今将军们还在商议。”裴珩惬意的往后靠,半卧在软榻上。

    “这些事我不太懂,反正你们怎么决定我都一样。他们说的也是对的。别的不说,孟都肯定有一笔财富。”

    打仗就是烧钱。大晋再是有钱,那也架不住这么烧。

    以前固定守城就算了,如今主动出击了,那烧的全是钱。

    如果拿下了宋清明,就能有一大笔财富,而且这财富可能还是他们想不到的多,那就能叫军队更有力量。

    何况……

    “我记得我爷爷说过,当年孟朝活着的那几位,走的时候是带走了宫中泰半的财富?何况,他们肯定不止是宫中财富吧?孟都,他们经营了一百来年了,这么一想,确实是很有钱。你还记得吧,当年宋清明进京给我送礼那事。给我一个没什么官职的人就是一箱子。你想,这要是给别人呢?这么有钱,我都心动了。”

    “是,何况江东粮食也不少。”裴珩也心动。

    不打仗的时候,他们两个谁稀罕金银啊!可是打了几年就知道,真是不够!

    靠国库那点,那真是就不必打了。

    每年的税赋都是有具体数字的,又不能增加。

    粮食也就那么多,如今兵马不少,消耗更大,够也够的紧巴巴的。

    这时候,宋清明那里的,他们怎么可能不觊觎?

    “天下财富,其实都是有数的。如今塔族占了一半,宋清明又占了一部分。还有莫西和西羌。要是都拿回来,大晋就是盛世了。”宁芝往裴珩身上靠。

    已经是黄昏了,要是换了冬季,早就天黑透了。

    可是这会子是盛夏,最后的一缕阳光竟是还很亮眼。

    只是与清晨的阳光不同,这会子的,毕竟是昏黄的了。宁芝眯眼:“加油吧!没什么不能做的!”

    “首先,我想你了。”宁芝说着,就扑过去了。

    真是扑过去的。

    宁芝自己心里清楚,她如今看裴珩大约是越来越喜欢了。所以总想与他亲近。

    裴珩被她压这一下,正要肘子捣在了胃部,真是一言难尽……

    没说出来,只是拉着她的手臂:“慢点不成么?”

    宁芝趴在他身上眨眼。

    裴珩无奈:“瘦了,这几日要好好吃饭好好歇着。”

    说着,捏捏她的腰,见她痒痒了要动,就忙松手改成抱:“别动。”

    “你怎么那么好看呀?”宁芝伸手,摸他的眉眼。

    眉毛很黑,眉峰锋利。眼睛如寒潭,却偏带着无尽温柔和风流。

    “要是不好看,你当如何?”问着,裴珩忽然有兴趣将她搂着两人对面半躺下:“要是本殿样貌丑陋,这婚事你当如何?”

    “呃……”宁芝词穷。

    “说!”裴珩捏她的脸。

    “那我肯定不喜欢你了。”宁芝一本正经:“你别说话!我就是喜欢你长大好看啊!你为什么要用这种假如来问我?那假如我丑呢?说的好像你就会要我一样!哼!”

    裴珩刚才还理直气壮,这会子……也就不那么气壮了。

    当年他闯进禄国公府……是气不顺,也是想看看究竟是谁。

    说实话,要是个……丑丫头,他肯定不愿意。

    “所以,为什么要说这个?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要是你现在丑了,我不会抛弃你。但是肯定会嫌弃。不过嫌弃之后还是喜欢你。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哦……”宁芝幽幽。

    男人么,这方面总是比女人要现实的。

    何况,他是皇子,要是宁芝如今毁容了。就算是裴珩本身不会嫌弃,他身边的人也会替他嫌弃的。

    “好了好了,该用晚膳了。”裴珩聪明的赶紧打断她发散。

    他错了,这种话也就不该问。

    “所以,你不嫌弃我看脸了?”宁芝不肯起来,懒洋洋的。

    “不嫌弃,你怎么都好。”裴珩服软。

    “那叫我看一会。”宁芝伸手,继续摸裴珩的脸。

    这也不知怎么长得,真好看啊!完美的比例嘛!

    “说太美的女人是尤物,那说太好看的男人是什么?绝色?唔,我不管,我们家殿下真绝色!”宁芝轻声细语的,点了一下裴珩眉间:“我的。”

    是,你的,我是你的,你是我的。

    裴珩没说出来,只是凑过去含住她的红唇:“坏丫头。”

    两个人亲密了好一会才去用膳。

    同样的夜色下,裴珩和宁芝气氛和睦用膳。

    而远在盛京城里的贺秋云,伺候过了大王子用膳之后,大王子就去找大王妃了。

    她表现的又懂事又委屈。

    大王子素来不爱留心后院女子的心情,倒是破天荒哄了贺秋云许久,还赏赐了不少东西给她。

    “你听话,明天就来看你。过些时候,你就是正经的夫人了。”大王子哄着贺秋云。

    贺秋云软言细语哄着他走了。

    贺秋云深知做戏做全套,这里没有人是她信得过的,所以她送走了大王子,也没有一丝一毫松懈。

    与女奴们说话的时候,也是一副为情所困的样子,看起来是真的舍不得大王子。

    不得不说,塔族人不看重这些小情小爱,所以难免被贺秋云钻了空子。

    “禾云夫人不要难受,等您成了夫人之后,见大王子的机会就更多了。”女奴们劝。

    “是啊,以后就有机会了。”贺秋云羞涩一笑。

    这种笑意,是大王子最喜欢的。她已经学的炉火纯青了。

    “说起来,咱们小王后是真美丽啊。她当初就是小王后了么?大约是最美的女人了吧?”贺秋云笑着套话。

    她的情景,要说比起卞氏来,那是差多了。

    至少卞氏身上可没有奴印,卞氏就不是奴隶。

    但是如今大王子宠爱她的很,而府里的人自然是希望大王子以后做塔族王的。

    所以这情景也就能比了。要是有朝一日,大王子做了王,这禾云夫人,不也是小王后的人选了么?

 第438章 应州

    对于女奴们来说,她们当然希望有个奴隶出身的人走到高处,这样她们也许就能处境好一点了。

    所以她们愿意解释这些事叫禾云知道。

    “这小王后说起来,也是个很神奇的人了。”一个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女奴解释:“她很早就跟了咱们大王的。说是十几岁就跟了大王。后来大王打仗的时候,与她和几个夫人失散了。后来她就流落在外。那时候就怀上了六王子。然后等六王子到了十三岁,才被找回来。”

    “对呀,回来就册封了小王后。听说呀,这么多年小王后的位置就是给她留着的。”另一个女奴解释。

    “真是艰难啊,居然找回来了。在哪里找回来的?这可是兵荒马乱的呀!”贺秋云一脸紧张。

    “可不是么,好像是从沥城吧?”女奴们面面相觑,都点头:“是沥城。”

    贺秋云心跳的很快,那是一种探知真相的激动!

    沥城,沥城!

    当年宁芝的父母兄长,不就是沥城出事的么?

    她只是不知道六王子多大岁数了而已!

    她平复了一下,又状似无意的问:“要说,小王后这样的样貌……居然被找回来,也是不易。”

    “小王后还是幸运的,她呀住在一位老婆婆家里,住了十几年呢。那老婆婆早年丧女的,家里有钱,却没有孩子,就把小王后当女儿养着啦。后来找回来的时候,还带了回来的。后来就病死了。”

    看来这件事,卞氏瞒着呢……

    “那真是不容易啊。”不敢再打听,贺秋云笑着道。

    她想不能着急,总会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的。

    不管怎么样,只要能确定宁芝就是卞氏的女儿,她就无法翻身!

    四日之后,凌都。

    六王子狄述听完了探子的汇报,就皱眉:“属实?”

    “回王子,属实。这禾云夫人,想来是有点来头的。您看这件事如何处置?”

    “杀了她太过明显,你回去跟小王后说,要是她当众承认这件事,那么芝芝就会被处死。如果不想要了女儿的命,就不能承认。我答应过她的事会做到的,但是需要时间。”

    狄述疲惫道。

    “是。”探子,也是狄述心腹之一犹豫的问:“王子,咱们真的可以接回公主么?”

    “你说呢?”狄述疲惫。

    “我……我觉得不能。”探子是个实在人。

    “是啊,所以不能叫母后乱说话。大王看在母后的面子上,这件事没传出去,要是母后自己说破了,大晋那帮人怎么会饶了芝芝?你回去之后死死盯着禾云。不许她乱传话。要是有往大晋传话的机会,就给我死死拦住。”狄述道。

    “是,王子放心。”探子应了,起身走了。

    狄述坐在椅子里想了很多。

    他以前一直以为,大王不提这些事,是因为不想想起母后曾经二嫁过,还生了孩子。

    可是后来他就清楚,不是这样。

    大王也好,还是他的哥哥们也罢,其实都不在乎女人是不是二嫁,是不是生过孩子。

    大王不提,是真的因为母后。

    所以如今母后一心要他接了芝芝回去,甚至求了大王,大王也默认了。

    甚至同意接回去就封个公主给芝芝。

    要是单纯只是流落在外的女儿也就罢了,可是芝芝不是啊。

    她是宁氏嫡女!

    是……是宁将军唯一的女儿。她怎么肯?

    就算她肯,他狄述怎么能呢?

    母后曾经是大晋人,可是她不懂大晋人的荣耀和屈辱。

    她只知道,叫女儿跟她走了,就是好的。

    狄述恨自己太弱,想要做的事都还没能力做成。只是他也知道,大晋的那位宸王是不会犹豫的。

    他是不是,可以与那位宸王合作呢?

    想到这里,他自嘲的笑了。

    他究竟是大晋生活了十几年的人,所思所想,终究不与塔族人一样啊……

    西桦城。

    经过几日的热烈讨论之后,最终裴珩决定先打了宋清明。

    就等今年秋收之后。

    只是如今对于谁来领兵,又有了异议。裴珩是准备自己带兵的,不过被众人劝阻了。

    众人的意见是西桦城还在打仗,他坐镇在此是最好的。

    而且一旦开战,很有可能沛城的巴格也不老实,要是这样的话,就还要沛城在这里才好。

    最后便定了上官纪。

    只是上官纪毕竟也没这么独立出征过,最后就是辽将军等几位左洲将领跟他一起去。

    当然,来自孤笼镇的陈奉,陈克心以及一万孤笼镇的驻军也一起去。

    如今皮山镇对敌的七万大军全部要去,甚至还有后续的两万,正在从别处调来。岭南王宫夺侧面协助。

    事情已经定下,如今就也不急。

    宋清明的人一直拿不下左洲,也是急的厉害。打仗就是消耗,几个月毫无建树,他们信心也很是受挫。

    如今也是胶着不下。

    左洲,宋清明毫无建树。而凌都的六王子给外面的印象也是一样,拿不下西桦城。

    甚至打不了一场硬仗。

    这么大半年下来,两头都消耗的不少。

    渐渐的,宋清明就消耗不住了。

    可是凌都不退兵,宋清明也不好退,这场战事真是打的消极的很。

    一整个七月,左洲忙着调兵遣将,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息。

    大战将来的气息。

    而凌都对西桦城,还是这么不紧不慢,五天一次的打法。

    不由的叫西桦城众人怀疑背后真的有什么阴谋。

    不过不管怎么样,整个七月尽了的时候,陆陆续续各地开始秋收。

    左洲大军集结完毕,与宋清明的人对决于皮山镇外石头谷。

    厮杀三日两夜,宋清明的人惨败,战死八千多人,伤残无数。

    狼狈退回了应州。

    也是同时,左洲军由上官纪等人为首的大军同时攻入了应州。

    胡将军战死,全将军当机立断,抛弃了应州,带着五万残军退回了并州固守。

    也是因此一战,上官纪名扬天下。从石头谷击败了全胡两位将军将军到大军拿下了应州,总共用了六天,这六天还有一天半是赶路。

    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因为宋清明的大军忽然受挫,根本没法阻止起来固守应州。

 第439章 浓墨重彩

    可是并没有人看这个,对于诗书来说,就是上官将军六日之内,退宋清明部,斩杀胡将军,继而夺下了应州。

    浓墨重彩啊。

    上官纪的战报到了西桦城,裴珩欢喜异常。

    军中知道了这个消息,也是欢欣鼓舞。

    宋清明部不堪一击,假以时日,并州和孟都也很快就拿回来了嘛!

    所以如今对上塔族人也是一样,他们迟早拿回原本的城池!

    宁芝给在孟都的宁七传信,叫他将有用的消息传给陈奉和陈克心。

    又给陈奉与陈克心传话,必要时候,也要抢一点功劳。

    要是换了其他人,宁芝不会这么说。可这一次,算是上官纪领兵……

    她有种说不清楚的感觉,江东三省要是叫上官纪一人独占功劳,日后会有什么地方不合适。

    说不清楚,只能叫自己的人努力了。

    好在,陈奉和陈克心等的就是这句话。

    其实他们两个也需要证明自己。

    从一个侍卫成为将军并不只是朝廷一纸诏令就够了的。

    如果没有实实际际的战绩,如何服众?

    说句难听的,没有战绩,他们不好意思面对宁芝以及所有宁家出来的人。

    从飞刃起,到几个侍卫们,以及劲武卫的人,还有各地暗卫们。宁芝的人一个比一个出色。

    虽然一开始并未攀比,只是形势造就的。

    可是时至今日,他们隐隐之中,却开始攀比了。

    这种攀比,是良性的。谁也不愿意做姑娘手中那个最弱的。

    如果都能像飞刃一般独当一面,以后姑娘还有什么好愁的呢?

    这种氛围,已经持续了好几年,而还会持续好几年。

    胡将军一死,对于整个江东来说,真是一件天塌了一半的大事。

    宋清明震惊不已,忙派出另外一位大将军郑将军。

    如今是全将军,郑将军,以及梁楚晗等人守着应州。

    应州左边是天凌江,右边是大海。下是并州已经失守,上就是孟都。

    一旦并州失守,基本上也就可以说是江东完了。

    孟都过去,一半挨着凌都,是塔族人的地方。另一半还是海。倒是可以出海去东离国。

    可是一旦走了,也就回不来了。

    并州城中,气氛很是不好。

    军中更是士气低迷。如今重伤的人还在养着,总和下来,五万人加上宋清明紧急派遣来的一万。六万人就是全部战斗力了。

    可是因为接连受挫,六万人都是一样的低迷。

    主要是因为胡将军的战死,导致他的旧部人心浮动。

    胡将军姓胡,可是有个外号叫虎将军。

    说他动如猛虎。可是如今猛虎就这么轻易被杀了,谁不犹豫?

    全将军是个圆滑的人,可是这时候,安抚军心却也不能见效了。

    本身就是造反起家的,时间又不长。一年多而已。

    这就损兵折将了。

    三城丢失一城,对于他们来说,打击太大了。

    应州百姓倒是对此没有太大的反感,他们是讨厌打仗。

    之前被宋王造反带累,他们成了反民。

    说实话,就算是一年多宋清明天天洗脑,可是这些人心里骨子里认同的还是大晋。

    有天凌江这道天堑在,他们没有受过塔族人的荼毒,这些年来过的又都不错。

    江东富庶,又自在。所以谁也不愿意起战火。

    本就属于大晋,如今归于大晋,他们毫不犹豫的接受了。

    百姓如此,江东子弟们组成的兵马自然也有这种想法。

    只是忠君的心思还在,所以一时间也没投降。可大形势如此,并州迟早是要拿下的。

    不过别的,当年并州太守临死前那一番慷慨陈词还言犹在耳。

    百姓们先入为主,都觉得是宋清明挑起战火的。

    所以,怨气都在他身上。

    何况,因为要打仗,这几年宋清明将江东税赋加了三成。

    是,三成其实也不算特别多,因为江东富庶么,足以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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