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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二美-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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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细节决定成败。
他在梅姨那里买的这身衣裳,依旧是自己素来钟爱的月白色,只不过外面罩了件蓝紫色仙鹤灵芝纹绉纱大氅,顿时就觉仙气飘飘。
再缀上这只梅花络,如点晴之笔,格外清雅出尘,风流无双。
且与龙女那身衣裳,有异曲同工之妙。
闵柏不动声色的瞟了他这身紫红配,尤其多看了那只络子一眼,便客气的关怀起年长者的身体。
“薛会元一路辛苦。这千里迢迢,到江州任职,可还适应?”
薛慎心内不喜,面上微笑。
“谢殿下关怀,下官身强力壮,没什么不适应。倒是殿下自来这封地,倒似比在京中,清减了不少。”
“那是孤长高了。”
小孩子长大了,自然显瘦,总算快要摆脱那两团婴儿肥了。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会讲话!
二人齐齐在心内翻个白眼。
温恭礼让的客套几句,闵柏就问薛慎,挑中了哪副画。要是一时不能决断,想多拿几副出来比较,也是可以的。
孤就是这么大度!
才不是想他早选完早走人。
薛慎笑得似有几分无奈,又有几分忐忑,十足位卑者面对上位者,或大人面对小孩,无理取闹的嘴脸。
“其实那副龙女图,下官实在不想割爱。若殿下赏玩够了,能不能还给下官?”
闵柏眼角轻抽,“薛大人可是嫌汉王府里的画不够好?”
方才还薛会元呢,这会子就薛大人了。
薛慎心中又多了几分计较,笑容越发谦卑。
“自然不是,王府许多精品,皆是大师之作,下官这点雕虫小技,岂敢相提并论?只是这画美人,最难传神。下官好容易画出一张传神之作,也许这辈子也就只能画出这么一张了。自然想留着,传给后世儿孙,也是个念想。”
孤的小美人儿,给你画就不错了,你还想拿去传家?
闵柏差点拍案而起,到底忍着了。
“若是旁的,孤也不会夺人所爱。只这画中女子恰好与我汉王府颇有些渊源,薛大人应该知道,她便是我王府救起来的女孩。所以这张画,孤原是打算物归原主,送这画中人的,还请薛大人成全。”
真的吗?
薛慎有些不信,但看汉王殿下摆明了不肯还画。那他,他也就不要了。
“那下官便有个不情之请,不知当讲不当讲。”
废话!
“请讲。”
第99章 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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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慎装着不大好意思,十分厚脸皮的开了口。//全本小说网,HTTPS://。)//
“殿下府中的藏画,原也是极好的。但下官平时除了作画,也甚爱书法。听闻宫中有好几副前朝书圣王氏留下的真迹,咳咳,不拘是哪一张,下官都不挑的。”
强盗!
简直是趁火打劫。
那位王书圣留下的真迹,俱是宫中珍品,件件价值连城。
燕成帝那么疼儿子,在他来封地时,也才给了一张,闵柏才不会列上清单。却不知这小子从哪里打听到了,独独要它!
真是,人面兽心。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这一刻,小殿下的心情,跟当初被打劫的小美娘高度重合。
但跟勇敢反抗的小美娘不同,他磨着小白牙,在心里把自己知道的成语轮流问候了一遍。
到底,到底让人把那副字拿出来了。
就算他是大皇子,也不干那欺负人的事。
薛慎倒有些意外了。
想想道,“如此珍贵的书法,下官受之有愧,只要殿下允许我借阅一年,下官便心满意足。”
可闵柏正色道,“孤既夺人所好,自然也要拿出心头好来交换。你既喜欢,便拿去吧。”
快别在孤跟前晃悠了,否则好想反悔!
如此,薛慎就收了。
但闵柏到底忍不住,多交待几句,“常听人说,薛会元六艺精通,书画双绝。常言道,宝刀赠英雄,鲜花配美人。只望薛会元能好生珍藏,日后也能留下传世佳作,便不辜负这张书圣之作了。”
薛慎眼神复杂,正色谢过。
待出得王府,才望着手中卷轴,自嘲一笑,“若我不是跟你有仇,就凭你今日这番作为,都想引你做个知己好友了。”
汉王府内。
送出书法名作的小殿下,心疼得捶胸跺足,倒地打滚。
是真滚。
反正,反正孤尚年幼,再滚两下吧。
平安凉凉撇嘴,“既舍不得,不送就是,何苦装大方?他是徐太师的人,就送了画,也不可能跟您交好。”
闵柏咬着袍角,泪眼汪汪,“你以为孤是为了与他交好么?我这都是为了小美人儿呀!”
关美人啥事?
小殿下的脑洞,永远那么奇葩。
“小美人儿那么好,总得送一副与她身价相等的作品吧。看来看去,满府里倒也就那张书法勉强匹配得上。算了,送也就送了吧,到底人比几个字儿值钱。”
平安又想瞎了。
闵柏滚完,却已经自我治愈,坚强的捂着心口,爬起来办正事。
“去跟江州知府说一声,美人那身衣裳,既用在龙女身上,便不许擅自仿制。那些料子也不许卖了,孤都买了!”
平安一脸麻木,应了声是,听他家小殿下继续作夭。
“你上回不是说,小美人儿有个邻居,来修王府了吗?这大老远的,不如把人抽调去修渡口村吧,离家也近些。”
铺垫完了,戏肉该来了。
“这年底快到了,呐个,你也总得有几根络子配衣裳。孤记得你似乎也有身紫色的袍子,可以配个红的。还可以再多来几根,收到孤再帮你瞧瞧。”
平安只觉,他一小太监,又不婚又不嫁的,真心不用这么讲究。再说,他哪来的紫袍!
可他,他还得装作不知,出去传话。
只听他家小殿下,还在那里嘀咕。
“这位薛会元为什么不喜欢孤呢?明明孤这么好看。难道他是妒忌孤的美貌?啧啧。”
小太监扑通摔了一跤,屁滚尿流的跑了。
再呆下去,他都想背主了!
离了汉王府的薛慎,也没有即刻就走。
而是在湖州城四下逛了逛,买了不少土仪,还跑茶馆酒楼听了听热闹,跟街上百姓拉了拉家常。
晚上住到城中据说风景最好的一处客栈里,喜滋滋的清点战果。
家仆翻出一块大红衣料,深觉败家,“少爷不是从不穿这颜色么?怎么又买了?”
薛慎道,“你少爷我改主意了啊。做一身箭服,回头去军中的时候穿。”
家仆眉头皱得更深,心说这是惦记上小殿下今儿这身衣裳了?
“少爷,你又不是不知道,军中有些人的嗜好,那啥,不大一样,你还穿成这样——”
“怕你家少爷招蜂惹蝶?就你少爷这张脸,真有心的,穿着铜墙铁壁也挡不住!”薛慎嗤笑,说得毫不在意。但碧眸中,却掠过一丝隐痛。
这么多年,他总该有自保的能力了,要是没有,也活该受欺!
家仆没留心,唠叨几句就把东西收好了。算计着哪些托人送回京城,哪些明儿要带走,就准备歇下了。
薛慎却问,“你不守夜啦,这可买了许多东西呢。”
来时那点银两,都紧张得他整宿不敢睡。
家仆微愣,却又笑了,“还真是。在我们芜城,虽士兵众多,却总觉得人多手杂,到处乱得很。这湖州城虽没那么繁华,但走在街上,太太平平,百姓也和善可亲,就没想着提防了。”
薛慎推开窗子,“哪有天生的太平?不过是管理得当罢了。你看底下闲坐的那些老头,听说如今每月都能从汉王府领到几斤口粮。也不必干别的,专盯着街上闲人。只要有不对劲,就可报给官差。若抓到贼人,就有奖赏。他们能不上心?且都是本地人,对附近这些街巷,再熟悉不过。外人想来作乱,有这么容易么?”
家仆恍然,“那少爷是想建议在咱们江州也这么弄吗?好啊,说不定还能立一功呢!”
薛慎轻笑,“建言容易,谁肯出这份钱粮呢?咱们那里,可没有第二位汉王殿下了。”
家仆不服,“那这位小殿下,又是赈灾,又是捐东西。他在这封地,还能落下几个钱粮?时日一长,落不到好处,只怕底下人都要不服的。”
薛慎道,“这你就不懂了。世人只知节流,却不知开源才最要紧。眼下看,他是亏的。但只要民风淳朴,百姓可以安居乐业,自然可以更好的干活,赚更多的钱。而他身为封地之主,又岂能不受益?”
只可惜这道理明白的人多,能做到的人却少之又少。
却没想到,闵柏小小年纪,竟想到这个道理,并且肯舍得眼前利益,去做了。
家仆急了,“照这么说,叫他再这么干下去,咱们何时才能报得了仇?”
薛慎关窗,似是自言自语,“总有办法的。”
毕竟这世上,短视的人,才是大多数。
只是,要坑害这样一位对封地百姓来说,堪称明主的汉王殿下,他忽地有了那么一丁点的不忍心。
于是这天夜里,薛慎做了个梦。
第100章 杏花雨(番外 薛大才子的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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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杏花林里,落英缤纷,游人如织。
花朝节这日,因未婚女子都可出来踏青赏玩。来赏杏花的游客,尤其青年男子,足足多出几倍。
偏午后阴云浅淡,下起濛濛细雨,游客败兴,纷纷退散。
人渐少时,忽地来了位十二三岁的垂髫少年。
一身白衣,碧眸如玉。
在濛濛细雨中,寻了个僻静角落,拿着画夹,现场作画。周身飘飘然,竟有了几分薄雾缭绕的神仙气息。
一群衣着华贵,驾鹰骑马,本欲回城的纨绔们,当即看得呆了。
有那荤素不忌的,便想当场掳人。
未料却给人拦住。
“这小子姓薛,原是定国公之后。如今不过是个破落户,无甚可惧。却因能读书,小小年纪就得中秀才。得了徐太师的青眼,认下这门亲戚。真个弄回去,只怕有些麻烦。”
众纨绔纷纷只道可惜。
却有一人突发奇想,“这小子动不得,他家总有姐妹吧,弄一个回来作妾,兄弟们不也能……哈哈!”
众纨绔大赞,齐齐推出一个人来。
未几日,早已破落得跟平民一般无二的薛家,被人吱呀一声,推开两扇薄薄的木门。
一个插金戴银的官媒,走到胡同里远近闻名的美人儿,薛家大姑娘的跟前。
“……俗话说,宁做大家婢,不做穷人妻。如今又不是婢女,还是正经有名份的良妾,如何不依……知道你有志气,可你弟弟读书总得花钱吧?就算你们认下徐太师,但日常使费,莫非也能找上门去。就靠你做针线,他哪年才能熬出头……”
薛大姑娘拿着绣棚,沉默了许久。
又过了数日,白衣少年这日抽空,兴冲冲从书院临时赶回家报喜,却意外见到一乘粉色小轿,停在自家门前。
薛大姑娘一如既往,温柔浅笑,“小弟,大姐就要嫁去过好日子了。是宁王之子,宗室之后呢,光聘银就足足给了三百两。”
白衣少年震惊心痛,目眦欲裂,“那宁王之子是京城有名的纨绔,给那种人做妾,能得什么好?大姐,你是不是为了我,才答应这门亲事?真不用的!
你瞧,我也可以挣钱了。我前些天画的那副杏花春雨图,足足卖了二两银子呢。将来,将来咱们总会越过越好的!”
薛大姑娘看看弟弟颤抖着,捧在手心里的二两银子,轻轻抚着少年的头。
“小弟长本事了,真好。可你那日为了画画,在雨中淋了半日,回来着了凉,请大夫抓药,都花了半两银子。且难受了几日,人吃了亏,又耽误了读书,往后再不可了。”
“可你喜欢的,明明是胡同口的——”
薛大姑娘笑掩了他的嘴,纤纤玉手,却是冰凉。
“不过一个小木匠,能有什么前途?大姐这是为了我自己。自然,你若有出息,大姐也能更好。好了,不说了,吉时到了,大姐该走了。往后照顾好家里和自己,大姐等着你金榜题名,打马游街的那一天。”
美丽的姑娘迤逦而去,只留下一个杏花浅淡的娇柔背影。
妾室么,
自然是不能穿正红的。
但这样浅淡的杏花红,仿佛一阵轻风都能吹落的杏花红,大姐她,她真的能过得好吗?
白衣少年,早已泪流满面。
足足三年。
在举人试时,考中解元的白衣少年,拿着喜报,他才第一次被允许走进宁王府的后门,在一棵桂花树下,见到了阔别三年的大姐。
金桂飘香里,薛大姑娘依旧笑着,眉眼温柔。
“小弟真厉害,考了第一呢!”
少年忍着不去看,大姐厚厚脂粉掩盖下的风霜,和刻进眉目间的苍凉,同样笑着。
“是呢,我还会尽力,进士试时也考第一。让大姐看着我金榜题名,打马游街。”
薛大姑娘点头,“我等着小弟的好消息。行了,你走吧。拿去做几件好衣裳,别老穿得这么素。”
她褪下手腕上的金镯,塞了过去。
别人不明白,她却知道弟弟为什么一直穿白衣。
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好看的颜色,全都穿不起。
有颜色的,略洗几次就旧了,就得新做。只有白色,多洗几次也是不怕了。
少年忍泪,“姐姐也要保重自己。”
假装没看到姐姐瘦骨伶丁的手腕子,和那上面透出的那一点青淤紫痕。
可刚转身走上甬道,有两个丫鬟模样的人,似是故意当着他面,嚼起舌根。
“哟,薛姨娘,这回你弟弟争了气,小王爷应该不会再叫你去陪客了吧?”
“但有几个客人很是喜欢你呢,每回上门必点的。”
“还说薛姨娘你哭起来,尤其好看。那双绿眸,跟水润的翡翠一般……”
薛大姑娘身形巨震,脸色煞白的急急抬头。
就见自己的弟弟,白衣少年已肩背笔直,大步走远了。
没有回头。
薛大姑娘侥幸的想,他大概,没听见吧?
但她却不知,自己的弟弟出了宁王府,便生生吐了一口鲜血!
足足养了半个月。
好在一年以后,宁王府给名声渐起的少年,捎来句话。
薛姨娘,生了个儿子。
少年去瞧,此时再来宁王府,总算能在偏厅,有个座儿了。
薛大姑娘抱着大红色的襁褓,笑中有愁,“我原只愿是个女儿。谁知——”
少年说,“就是男孩也不怕,舅舅会护着他的。”
薛大姑娘又笑了。
只是头一回,在弟弟面前,笑中有了几分泪。
后来,只要少年想起笑中有泪的大姐,和那小猫似的小外甥,就更努力了。
冬夏寒暑,寒窗苦读。
说来轻松,但每一个字里,都深深刻着士子们不知多少岁月的艰辛努力。
又是三年。
本应科举的时候,却因先皇病重,拖延下来。
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宗室子弟,被召进皇宫,一拔又一拔。
先皇无子。
这是真正一步登天的机会,但底下也藏着最深不见底的波谲云诡。
群臣权贵人心惶惶,谁还惦记着科举?
少年也没了这个心思。
生怕身在宁王府的大姐和小外甥,也被卷进这场杀人不见血的纷争。
却偏偏还是被卷了进去。
那日,先皇又召了宗室子弟进宫,却要求他们带上家中的小孩子。
于是小外甥,也被嫡母领了去。
那日,先皇故意支开所有的宗室子弟,及成年的大孩子们,只留下一帮懵懂无知的幼童在跟前玩闹。
听到先皇咳嗽,场中有一个小孩子,给先皇捧了碗温水过去。
而回头,先皇就择定了继承人。
正是这小孩子的亲爹。
一个破落得跟薛家不相上下的宗室子弟。
闵恒。
倒水的小孩,自然就是如今的汉王殿下。
大皇子,闵柏。
其实要客观公正的分析,闵恒确实是当时最好的人选。
先皇看中他的,是他的家境破落,爹娘早死,兄弟姐妹全无,人口单纯。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回头也不怕结党营私,对他留下的公主后妃们刻薄无礼。
朝臣看中他的,是他的不学无术,却也无甚恶习,平凡普通,好拿捏揉搓。
百姓们看中他的……
百姓们看不看中他,有关系吗?
至于说他靠脸刷到龙椅,实在是朝廷上下,集体放出的一个烟雾弹而已。
毕竟,有个英俊体面的皇上,谁看了都顺眼。
但如果没有那些先决条件,闵恒就是再英俊百倍,这龙椅也轮不到他坐。
这道理,连当时的少年就能分析出来,可有些人,就偏偏不肯接受。
譬如,宁王府。
自小外甥入宫那日过后,宁王府就集体怪上了这个最小的孩子。
明明跟闵柏差不多的年纪,为何别人知道倒水,你就跟个木头一样?
蠢货!
贱人生的,就是上不得台面!
胡人的种,能有什么好的?
本就生来孱弱的小外甥,连惊带吓,大病一场,身子越发不好了。
……
从前,少年以为,自己只要够努力,就能护着姐姐和外甥。
但其实,他的努力也是一把双刃剑。既保护了她们,也招来了更多的妒恨。
少年没有办法,只能越发努力。
先皇驾崩,新皇继位。来年开春时,总算加开恩科。
少年踌躇满志,进士试中,如愿考到会元。
只谁都没有料到,他这个原本呼声最高的状元,却是在殿试时,被爱惜羽毛的徐太师,一巴掌拍落了。
甚至连前三甲都没有。
而他当初,资助过薛慎什么呢?
十两银子。
在薛慎中了秀才之后,就给了十两银子。
这便成了徐太师的慧眼识珠,人人夸赞。
而深宅内院里的反扑,来得异常凶猛。
不过是故意拖延了一夜,不给请大夫,小外甥就被一场普通的伤寒,夺去了性命。
薛大姑娘伤心得一夜白头,绝望的抱着儿子小小的身体,吞金自尽了。
熬了这么多年,她到底如杏花般,脆弱凋零。
走时,只给弟弟留下了六个血写的字——
“对不起,太苦了!”
少年无法深究,温柔贤淑的大姐姐,这些年到底遭遇了什么苦难,才让她在最后,留下这样六个字。
可到最后,她却还觉得对不起。
她对不起谁呢?
除了她自己,她明明谁都没有辜负过!
使了点手段,少年把大姐和小外甥,葬进了自家坟地里。
有先祖庇佑,有疼她们爱她们的至亲,她们在九泉之下,总可以过得没那么苦了吧?
逝者已矣。
但活着人,把血泪擦干,便要替她们讨一个公道。
少年恨宁王府,恨徐太师,也恨那个倒水的孩子!
如果不是他,
如果他没有多事的去倒那一杯水——
就算他还是今天的大皇子,但自己的小外甥,也许就不用死了。
他活着,大姐不也就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吗?
所以,他跟闵柏,这辈子都好不了了。
哪怕他再贤良,再英明,那也不行!
睡梦中,曾经的少年,再一次泪湿枕巾。
那一年的杏花雨,早已长成他心底,永难愈合的伤……
第101章 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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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娘又凑到美娘跟前来了。
今天倒没有旁人,只是相比起自家看熟的老面孔,她还挺喜欢美娘这个新鲜人儿。
秉承源自老王家好客的传统,小丫头没空手,摇摇摆摆提了兜刚买的糖炒栗子,递给美娘。
闻着香甜的栗子,美娘没有辜负她的好意。
只是刚剥出一颗金黄饱满的果实,小英娘忽地抓着美娘的手,送到自己嘴边。
“谢谢。”
啊呜一声,张大小嘴。
她,她就吃了!
美娘瞪着鼓着两腮,跟小松鼠似的吃栗子的小英娘,终于了悟。
敢情这不是好客,是找她来做小工的么?
好在,小英娘不让人做白工,又拿起一颗塞美娘手里,大方道,“吃。”
美娘秒懂。
先得剥一颗上贡,再剥一颗才是自己的。
她是拿栗子当贿赂,找人剥壳啊!
于是美娘,美娘就被贿赂到了。
你一颗,我一颗,吃得泾渭分明,不亦乐乎。
韩王氏进来的时候,就见自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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