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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策天下:王爷欠调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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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吟酌犹豫了一下,抬步进去,被撂倒的纨绔扒着门口盯着沈吟酌看。

    一步两步,很安全?

    拉凳子坐下来了?

    这人居然拿了茶盏给沈吟酌倒茶?

    孔廉不服气,“凭什么我们进去就被打,沈吟酌就不用!”

    陆锦年耸耸肩,你长得欠揍你不知道嘛……

    到底是在梁京城,就算这些纨绔长得就算个找打的脸,抬头不见低头见。

    陆锦年也不想把关系搞僵,戏弄一下,挫挫纨绔鼻孔朝天的气焰就行了,笑眯眯的抬眼过去,浅声道,“小二哥,屋子里人多,麻烦多搬几个凳子进来。”

    小二愣了半晌,反应过来,忙出去搬凳子。
………………………………

第四十一章 不是纨绔不聚首

    门外的纨绔听言警觉,“你同意拼房了?”

    “在下早就说请几位进来了不是?”

    但是进去的结果是被打啊!

    众纨绔面面相觑,陆锦年唇角勾起一丝玩味。

    “在下自认为很好说话,只要事情合理,没什么好不同意的,可惜啊,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几位不仅不懂得这个道理,还想后来者居上的把在下扔出去,实在是太不讲道理了,在下嘴拙,不会讲道理,只能动手了。”

    孔廉看了陆锦年一会儿,试探的再次走进去,发现这次陆锦年果然没动手,放心的舒了口气,不服道,“你刚才明明是动脚!”

    “……”重点在那里么?

    这下不止陆锦年无语,其他和孔廉结伴的纨绔也嫌弃的离他远了点,万一智障会传染呢?

    陆锦年好笑的指着小二填充进来的凳子道,“不打不相识,快进来坐吧。”

    不打不相识,可他们是被打的那一个,哭唧唧……

    纨绔们也不矫情,却一个个挨着沈吟酌坐下。

    陆锦年呷了口自己茶盏里的茶水,打量着几人道,“在下楚倾故,江湖人士,近些日子来梁京游玩,看看热闹,吟酌兄在下认识,不知几位如何称呼?”

    “孔廉。”

    “顾言允。”

    “宋安。”

    “季韶华。”

    含笑和几人招呼,内心却已经将几人的身份过了一遍。

    孔廉是御史大夫孔大人的儿子,可怜御史大人身为言官,始终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兢兢业业的探听着各路大臣的毛病和秘密。

    大到行事不周欠考虑,小到坐姿不端抠鼻子,一一弹劾奏禀,更是严以律己。

    没想到所有的清名都毁在了这个纨绔儿子身上,最要命的是这儿子还是家中的独苗,每每想要严厉教导,孔夫人都哭哭啼啼的仿佛要抢她命根子似的,打不得骂不得,让连弹劾丞相都不眨眼的御史大人很忧郁。

    顾言允则是礼部尚书顾徵明的儿子,女儿顾芙芷入宫为妃,是四皇子萧璟的生母,顾言允是顾尚书老来得子,也是疼宠的不行,是萧璟的堂弟。

    萧璟又是即将成为自己妹夫的人,说起来都是亲戚,陆锦年不由多看了他两眼。

    宋安出自齐阳侯府,上面还有个大哥叫宋逸。前齐阳侯曾和明轩国公主联姻,侯府的子嗣还带着点皇室的血缘。

    可惜齐阳侯去的早,剩下齐阳侯夫人独自养大宋逸和宋安两兄弟,只是宋逸子承父业,统领宋家军驻守边关,常年不回,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战死沙场了,主动让弟弟宋安袭了父亲的侯位,陪着齐阳侯夫人。

    自己有爵位,上头有个战功累累的哥哥,无论做什么撮事,只要不犯大忌,不出格,都不会有人和他计较,养成的胆子有多大,可见一斑。

    这些人就算了,季韶华出现在这里就不太应该了,他爹是陆墨亭的手下,掌管骠骑营的骠骑将军季淮。

    小时候来大将军府窜门还见过两面,在凌悦楼劝酒的纨绔中并没有他,而且说起来他也不算是个纨绔,起码在季淮的严父教导下,兵法是没少学习的。

    凑巧碰到一起的?

    陆锦年心中好奇,却也没有多问,扭头望向窗外仍然拉风前进的匈奴使者。

    “匈奴人好大的摆了场子。”孔廉嗤笑一声,给自己倒了杯茶。

    宋安道,“那你是不知道,前段时间瑞希国的使者是怎么样的,比之匈奴,气焰还要嚣张的多,至少匈奴只是风、骚了点,没有踩咱们的面子。”

    “可怜咱们的小吝兄弟,死得太不是时候,遇到两国使者到来,又逢他老爹东窗事发,只能草草埋了。”

    顾言允横了孔廉一眼,“无论你再不喜欢他,好歹兄弟一场,积点口德。”

    陆锦年来了兴致,偏头看了孔廉一眼,“在下唐突,不知小吝兄弟是谁,此话又怎讲?”

    孔廉叹口气,“你知道和瑞希使者在临川上闹事吧,是同时发生的,许多江湖杀手的尸体砸进吏部侍郎的家里……”

    不幸,小吝兄弟就是当时,不知是被尸体砸死还是闷死的倒霉催,因为为人小气吝啬,熟悉的人都叫一声诨名小吝兄弟。

    吏部侍郎家人都说小吝兄弟死得冤,就上京兆府闹,非要京兆府给个说法。

    那会儿府尹崔演正烦着瑞希国使者的事,觉得吏部侍郎家实在太无理取闹。

    正不知道怎么处理他们呢,结果当晚,有人秘密送一册卷宗给崔演,上面全是吏部侍郎近些年暗地里,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的罪证,还有勾结江湖杀手刺杀怀王的字据和证物。

    崔演直接就将罪证呈给了皇上,皇上震怒,于是吏部侍郎就倒霉了,全家罢官流放,家财充公,这一家人都开始为自己悲叹,没一个人再为小吝兄弟的丧事费心了。

    最后还是孔廉几个人看不过去,小小的帮小吝兄弟办了个葬礼,好好给埋了。

    陆锦年听了,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出来,笑的话太不、厚道了,不笑……孔廉的表情又太好笑了,但她也听出来了,这几个纨绔挺重兄弟义气,心肠倒不坏。

    孔廉幽怨纠结的模样娱乐的明显不止陆锦年一人,宋安上去一巴掌拍在了孔廉头顶上,“你脸正常点。”

    孔廉怒道,“老子哪里不正常了!”

    ……请你告诉我们你哪里正常了?

    顾言允叹了口气,“小吝也不容易,现在想想他出手小气吝啬,恐怕是知道自己父亲贪污,所以不敢大手大脚的花钱吧。”

    “那又怎么样,谁自己家老子做事,自己心里没点谱啊,”宋安喝了口茶,“咱们玩儿咱们的就好,以免今后被连累的时候,再后悔没有享乐过。”

    其他几人相互对视一眼,纷纷把视线投向宋安身上,他们爹做什么,他们还真没谱。

    而且那是他们老子,做什么他们问不着也管不了。

    再说宋安少年,在场所有人就你一个没了爹,这话说的,还真是很欠扁啊。
………………………………

第四十二章 青梅竹马情

    匈奴使者的队伍很快就从陆锦年所在的茶楼前经过,人群的喧嚣渐渐散去,只有满地花屑留香。

    陆锦年叹道,“还真风、骚。”

    见沈吟酌还伸长脖子去看,略微无语的拿出扇子,用扇柄敲在他的脑袋上,“吟酌兄,在下晓得吟酌兄好美人,但身为梁京三公子之一,不会连这点矜持都没有吧。”

    沈吟酌怔怔回神,半晌才笑着回道,“草原匈奴美女的风采,与我明轩国多有不同,让楚兄见笑了。”

    陆锦年点点头,“没关系,谁让在下是你画迷呢,什么时候吟酌兄将自己的私藏画集拿出来欣赏,在下就原谅你。”

    提到画集,几个纨绔立即放弃之前谈论的话题,转而看向沈吟酌,“沈兄不能厚此薄彼啊,我们也要看!”

    沈吟酌,“……”

    只有季韶华满脸忡怔,好奇问道,“画集?什么画集?”

    骠骑将军家门风很正,季淮教自己儿子的除了兵法就是武艺,早上习武,中午读书,下午出去放风,晚上却还有门禁。

    季韶华虽然和梁京中的纨绔们认识,却很少一同玩耍,牵涉不到什么限制级的问题,以至于并不知道沈吟酌都在画些什么。

    沈吟酌尴尬的摸摸鼻子,孔廉挤眉弄眼笑嘻嘻道,“这个嘛,我家有许多吟酌兄的收藏,改天韶华兄去我家好好学习学习。”

    季韶华满腹狐疑,正考虑要不要答应,就听宋安打断道,“别带坏人家纯良的好孩子,别忘了人家今天跟咱们凑到一起是为了什么。”

    孔廉脸色一僵,悻悻然道,“别问我,我和陆大小姐不熟的。”

    顾言允调笑,“也不知道是谁和陆大小姐拼酒输了,最后还哭鼻子的。”

    陆锦年在旁听着,不由抽抽嘴角,好好的怎么扯上她了,看了眼脸色不虞的孔廉,又看了看面露羞涩的季韶华……等等,羞涩?为毛要羞涩?

    宋安看热闹不嫌事大,看见陆锦年疑惑的样子,哈哈笑道,“楚公子徜徉江湖,见多识广,不如也帮忙出出主意。”

    陆锦年谦虚一笑,“江湖浩大,在下还不敢言见多识广,不妨告诉在下事情是什么,多一个人思考商量,也是好的。”

    ……

    这事还要从季韶华的老爹,骠骑将军季淮说起,季淮之所以步入军营,位列行伍。

    起因是崇拜陆锦年的爷爷,老将军陆荆辉,接着发愤图强挥戈疆场,是追随着偶像的儿子,陆锦年的爹陆墨亭。

    为了让偶像看见自己,在军营里,每天都勤奋的尾随陆墨亭进行训练。

    陆墨亭几点起床,他就几点起床,陆墨亭的训练量是多少,他就要增加一倍。

    陆墨亭看什么书,他也抢着看,结果到最后真的上战场,他还是不如陆墨亭能够运筹帷幄。

    陆家的领兵头脑和因地制宜的天赋是学不来的,对此季淮是真服气,便和陆墨亭做起了好兄弟,但是多年来习惯性的攀比是少不了了。

    例如陆墨亭成亲后的第二年,季淮也操办起了婚事,陆墨亭家生了个儿子后,季淮努力在三年后生了一子,就是季韶华。

    本来季淮是想要个女儿,和陆墨亭做亲家的,见是个儿子很是无趣,当时连名字都没给他取,平日里狗剩狗剩的叫,是季韶华至今都没抹去的黑历史。

    直到陆锦年的出生,让季淮又看到了希望,当即给季狗剩改名为季韶华,锦年,韶华,听起来就配啊,并且单方面为自己儿子制定了将陆锦年拐带为自己儿媳妇的人生目标。

    “所以?”陆锦年张开自己的扇子遮住自己的半张脸,生怕一时不慎露出什么表情被人看出什么端倪。

    她觉得季淮将军追星已经追到了封魔的地步,但是带着自己儿子一起追星就有点过了,虽然这个时代很保守,并不宣讲什么自由恋爱。

    可直接指定自己儿子的另一半也太不靠谱了,尤其是在指定的对象是她的情况下。

    季韶华少年听见陆锦年的疑问,猛然扬头,目光灼灼的看着她道,“我和锦年、不,是陆大小姐是青梅竹马!”

    尔后又不好意思的垂下脑袋,弄得陆锦年难得懵比起来。

    啊咧?青梅竹马?她自己怎么不知道啊摔!

    陆锦年这种既理性又随性,更冷静到令人发指的人怎么会理解,从单蠢的幼年,到情窦初开的花季,被老爹不停灌注一个名字的那种懵懂、不解又期待的少年心理!

    “我幼时去过大将军府上两次,见过她两面。”

    确实有这么一回事,陆锦年仔细回忆当时的情况,毕竟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她记事还是很早的,第一次是她一岁,当时她娘亲楚云笛还在,季韶华凑到她面前戳过她的脸。

    第二次是她五岁,让人帮她支了个秋千,她远远的发觉有人偷看她,仔细看才发现是季韶华。

    两次,而且都是在陆锦年眉目还没长开的时候,她可不觉得这样就算青梅竹马,也不觉得季韶华对她真有什么青梅竹马情。

    但是两次,对季韶华而言却已经足够了,毕竟从他知道陆锦年开始,就不停的听季淮在他耳边说起,和一直就在身边没什么不同。

    不能说是多浓郁的感情,喜欢或许是有些喜欢,但真讲到爱慕或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季韶华明显还没想那么多,一种浅浅淡淡如朦胧烟雨般的情愫。

    季韶华深吸一口气,平复下自己的心情,“前段时间不是说啊,陆大小姐今年要选亲,我爹之前在军营里,近几天回来知道后,差点没揍我,说这么好打机会我为什么不去……”

    “但是我身为男子,大将军若是不在家,贸然登门对陆大小姐的名声不好,而且太久不见,我也不知道陆大小姐喜欢什么,听说孔兄和陆大小姐接触过,特意来询问喜好的。”

    孔廉拍桌道,“别问我,我也不熟,要说喜欢,酒,好酒!上次剩下的三坛冰琼雪酿还被她顺走了呢!”

    啧啧,不要说那么难听嘛,吃剩的东西要打包,节约为本没听说过么?

    陆锦年瞄了孔廉一眼,也懒得说,为免季韶华真拉了一车的酒去她家,故作深沉的沉吟道,“喜酒未必好酒,季兄若真送酒,指不定还会惹女孩子生气。”
………………………………

第四十三章 歪,妖妖灵

    季韶华两眼冒光的看向陆锦年,“楚兄有什么好想法?”

    陆锦年觉得有点压力山大,如果可以的话,兄弟你直接放弃怎么样?

    认真的打量着季韶华,十八岁的青葱少年,阳光俊朗,属于小鲜肉一级的,对陆锦年这个喜好美人的人来说,确实是喜欢看的类型,但也仅仅是看而已。

    不及裴钰沉稳可靠,不如萧夙腹黑心眼多,在一个经历过生死的成年人眼里,只是一个还未长成的小娃娃而已,陆锦年可没有给人当奶妈的兴趣。

    “这个嘛……在下先问一句,季兄是因为父亲所嘱,才对陆大小姐上心的,还是自己真的喜欢陆大小姐?”

    少年人不都喜欢叛逆,长辈越让做什么,越不去做么?你这么乖顺真的好嘛……

    犹豫了一番,季韶华道,“其实我有默默关注陆大小姐,先前的时候我偷翻过大将军府的院墙,陆大小姐偶尔出门的时候,我也尾随过……”

    “只不过陆大小姐身边有人跟着,未免被发现,都没敢靠近过,而且翻墙之事实在不好为之,陆大小姐出门的次数又太少……”

    陆锦年忍住抽、动的嘴角,敢问您是哪里来的跟踪狂么!

    好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录音笔,也没有电话,更没有妖妖灵和警察蜀黍,不然她现在就要报警!

    不过季韶华竟然能察觉到她身边的人,武功应是不俗的样子,季淮将军果真严父啊。

    感慨归感慨,陆锦年觉得虽然自己伪装成了别的身份,但听着这群纨绔针对攻略自己出谋划策,总觉得怪怪的,便借口匈奴的热闹看完了,告辞离开,将整个包厢都留给了他们。

    走出茶楼,陆锦年直奔锦绣坊而去,在锦绣坊内的房间中,燕泽早已恭候多时。

    燕泽也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子,即使往来匈奴、西域诸国也没被晒黑的皮肤,穿着长衫,斯斯文文,一派书生的模样。

    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这人虽然武功不出彩,眼睛里闪烁的可都是算计,城府颇深。

    看见男装打扮的陆锦年,燕泽仅仅惊讶的微怔一下,便恢复如常,拱手见礼,“属下见过小姐。”

    陆锦年笑吟吟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坐下,“欢迎回来,辛苦你啦。”

    这声欢迎回来着实熨烫燕泽的心,此时他才真正放松下来,舒了口气道:

    “是够辛苦的,不说咱们要跟那些西域商人抢生意,单是往来西域的路途就够惊险刺激的,强盗山贼可比咱们这多多了,第一次觉得能生在自己的国家,能遇上小姐,简直是三生有幸。”

    陆锦年无语,“许久不见,嘴皮子见长啊。”

    燕泽满头黑线,“属下句句肺腑,不信拉倒。”

    燕泽是孤儿,或者说陆锦年手下的人,大多无父无母,原因无他,他们都是陆锦年从人贩子或是强盗山贼手中救出来的。

    陆锦年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发展自己的势力,必须要有自己的人手,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培养,便想到了捅贼窝这种方式。

    一来被拐骗强掳的孩子确实需要救助,二来若是让她自己找人还不定要到什么时候呢。

    但是陆锦年将他们救出来后,并没有强迫他们必须跟随她,而是分给他们一定的银两,如果父母还在,可以拿着钱回家。

    没有父母,或是本身就是被父母卖了的,这些钱财也让他们有离开独自生活的资本。

    如果选择跟随她,那么这些就是他们的零花钱,她对自己人要求很高,却也足够放纵,只要用心忠诚,不随便惹是生非,在惹事前跟她说一声,她还能帮忙出出主意什么的……

    被拐骗强掳的孩子小的有三四岁的,大的有十三四岁的,初见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横刀立马的只身进入贼窝救了他们,心情是何等震撼和惊讶,大部分无家可归的人都选择了追随。

    虽然紧接着被陆锦年操练得不要不要的,甚至开始怀疑留下的决定是不是错了,毕竟他们感受到了比进了贼窝还要强烈的恐惧,那就是上了贼船,还是自己主动的那种。

    陆锦年的训练方式,是沿用上辈子训练军人的方式,与这个世界的武术内力结合在一起,从增强他们的体质开始,到按照他们的个人特长进行识文断字方面的定向化教育。

    刚开始是会很辛苦,但只要熬过最初那阵,日子还是很舒心的。

    燕泽就是很有经商天赋,也喜欢经商,所以陆锦年才放心大胆的将和西域往来经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

    “我本以为你作为明轩国与匈奴往来最密切的商队之一,匈奴使者第一次觐见陛下,会找你带路呢。”陆锦年支着下巴看着他道,“没想到你脱身的还挺早。”

    “你也说了,咱们的商队只是其中之一,这次会和匈奴使者同路回来,也是赶巧了,再加上来使的匈奴王子阿努比冀和你有过结,否则我也不会巴巴的凑上去。”

    燕泽摊开手道,“我一布衣商旅,人家是匈奴王族,单是身份,就足够让咱们商队拘谨束缚的了,而且他们带来的公主还是那样的性子,险些被折腾死。”

    陆锦年挑眉道,“公主不好看?”

    燕泽,“……”都说了是性子不好,和长相有什么关系!

    “自己不吃带着的干粮,非要打猎果腹就算了,还强迫我们也不吃干粮,吃她打的猎物,说尽情吃,她管够。”

    陆锦年摸摸下巴,“不吃自带的干粮而是打猎,看样子公主很喜欢草原的生活方式,强迫你们也这样,是不愿意入乡随俗改变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

    “让你们尽情吃,管够,是看不起你们这些中原男子,还不如她一草原女子厉害呢,啧啧,燕泽,你被鄙视了啊。”

    对上燕泽无言以对的眼神,陆锦年哂然一笑,“这位公主对所谓的和亲并不满意啊。”

    燕泽从鼻子里冒出一声轻哼,把一卷卷宗扔给了陆锦年,“我是个商人,只管做生意,别的事情你自己瞧。”
………………………………

第四十四章 年老色衰

    燕泽自顾自的寻了房间里的床榻躺下休息,陆锦年摸摸鼻子,去锦绣坊的仓库里扯了条毛毯过来给他盖上,才开始翻阅卷宗。

    没办法,身为一个好主子,在压榨属下劳动力的同时,也要给予一定的关怀,不然怎么好意思继续压榨呢?

    卷宗里极其详尽的记录了匈奴部落中的情况,游牧民族的情况与中原差别很大,他们统称为匈奴部落,听授匈奴可汗的统治。

    底下却也分布成各个小部落独立管理,私下里没有竞争力的小部落,被其他强势的部落吞并的情况屡见不鲜。

    但只要这些强势的部落依旧以匈奴可汗为尊,可汗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

    强劲的猎手能猎到食物,强悍的人可以奴役弱小,草原上将弱肉强食这一准则发挥的淋漓尽致。

    只不过最近这种匈奴可汗为尊,底下部落互相吞并消耗的情况被打破,一个原本平庸的小部落突然大肆崛起,已经可以和草原上的几个大部落相媲美。

    而且此部落领头人非常擅长与中原、西域往来的商客打交道,其声望隐隐有超过匈奴可汗的趋势,这让匈奴可汗警铃大作。

    匈奴可汗此番派遣使者和亲,就是为了和明轩国商议,取得唯一与明轩国互市通商的权利,往来的商人做生意只能与他接洽,而不能找其他部落的其他人。

    公主和亲过来是示好,想要明轩国的公主和亲过去是做人质,中原地带皇权至上,有个明轩公主在,明轩国的商队看着公主的面子也会往匈奴可汗那里跑,而不是去别的部落。

    燕泽小憩一会儿就醒了,掀开搭在身上的毯子,睡眼惺忪间就看见陆锦年很拿着卷宗,样子很是不高兴,劝道,“小姐,你要淡定。”

    指背轻轻敲击着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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