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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后娘-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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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丫鬟们都打发出去,费娇娇把隔壁房间的长锦唤了进来。
    “长锦,听嫂嫂说,我们现在要离开家,可能……可能几年内都不会回来,因为娘亲和你大哥都有事情要做,我们留在家里,会成为他们的负担,所以,你大哥让我带着你离开,而且,我们今天就走。”
    长锦一怔,马上又笑了,“嫂嫂,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嗯,暂时是。”
    长锦刻意忽略暂时两个字,想着没有大哥在身边,嫂嫂也不会再受气,其他的,再也想不起来了。
    “长锦,你的衣服我们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我们今天就可以走了。”
    “好,我一切都听嫂嫂的。”
    “过会儿,雪雁会回来,等她一回来,我们就能走了,长锦,你可千万不要在路上哭鼻子……”
    “嫂嫂,我现在是男子汉了,怎么会哭,放心,我不会哭的。保证一滴眼泪都不会掉。”燕长锦郑重的神色,像极了冷峻的燕长卿。
    费娇娇赞赏的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嫂嫂相信你,好了,别生气。是嫂嫂的错。”
    “嫂嫂,我没有怪你的意思。”燕长锦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低着头小声问道:“嫂嫂,离开上京城以后,我们去哪儿啊?”
    “去哪儿?”费娇娇也不知道去哪儿,甚至,能不能走成,她心里也没谱。
第四十五回 夜市
    第四十五回 夜市
    '''CP|W:250|H:190|A:C'''“王妃,可以了。”雪雁简洁的回话,把天马行空的费娇娇拉回现实,真的要走了。
    长锦一脸的兴奋,对他来说,外面的世界,更具有吸引力,尤其是没有了爹娘的管束,对这个刚刚懂事的孩子来说,不啻是天大的好消息。
    两人大大方方的出了府门,在侍卫们保护下上了马车。
    虽然已经是初冬,丝毫不影响作为楚国上京城最大夜市的玉带桥的热闹景象。
    玉带桥位于皇宫外的御街与东西御道的交差口上,玉带河从桥下穿行而过,是全城繁华的中心点。
    日落黄昏之后,玉带桥上及桥的两边,灯火通明,照如白昼。
    在这里,有各种各样的美食,齐楚越三国的风味,甚至是海外的名小吃,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保证让你吃上一个月都不会重样,楚国的百姓,最喜欢的就是这里喧嚣尘上的夜生活。
    后来,一些大的酒楼茶楼和各种特色的铺子陆续在玉带桥两边盖起了华丽的小楼,玉带桥头,更加的热闹,不仅市井百姓,达官贵人也会经常光顾玉带桥。
    两人都不是有常有机会出来的,尤其是费娇娇,能够出来的机会,简直是微乎其微,对于这个夜市,早就心向往之。
    费娇娇拉着长锦的手,穿梭在一个个小吃摊前,长锦吃得见眉不见眼,听嫂嫂的话就是好,如果吃了晚饭,肚子里哪还装得下这么多好吃的。
    一个野鸭腿刚刚落肚,眼睛就扫到了旁边的羊杂碎,费娇娇想着,以后再来,尚不知何年何月,也就没有拘着他,只要长锦喜欢的,一律掏钱。
    雪雁绷不住,低声提醒,“我们今晚还要赶夜路,吃多了会不舒服。”
    费娇娇仰头看看天,群星璀璨,光耀大地,今天的天气,还真好。
    “前面就是那间茶楼了。”
    “长锦,够了,我们去喝茶。”
    长锦回头瞄了一眼没来得及吃的诸多小吃,不情愿的跟着费娇娇走向茶楼。
    茶楼是段家所开,是一座高档茶楼,喝茶的都是士大夫,达官显贵,一楼大座,二楼一圈都是雅间,一楼中央是高台,每天都有丝竹管乐,端的是高雅的会客场所。
    侍卫们都守在茶楼外,只有雪雁陪着他们二人进了茶楼。
    眼尖的大掌柜扫到费娇娇之后,马上认出那是段家,柳家,费家三大家族中最为受宠的费家的大小姐,马上亲自招待去了二门雅间。
    这内院的雅间,本就是不对外的,如非段家及柳家,费家的人,恕不接待。
    费娇娇笑道:“大掌柜如何知道我是谁?”
    “王妃说笑了,如果小的这双眼睛看不出您是谁,这位子早就坐不住了。”
    费娇娇心中暗笑,还不是因为自己的超体重和这身衣服。
    穿过月亮门,是一个雅致的小院落,院子不大,却花木扶疏,景致宜人。
    最吸引人的是廊下挂着的鸟笼,一只鸟儿在笼子里蹦来蹦去,唧唧喳喳的叫着,“冷死了,冷死了,有客人,有客人。”
    费娇娇实在忍不住,扑哧一笑,看向笼中的鸟儿。
    原来是一只鹩哥。
    费娇娇停在鸟笼前,问大掌柜,“鹩哥不是怕冷吗?为何要让它在廊下吹冷风?”
    “冷死了,冷死了。”鹩哥听到同情的声音,叫得愈发可怜。
    距离鸟笼最近的门帘掀开,从里面走出一人,费娇娇闻声回头,并不认识。
    大掌柜赶紧给介绍,“王妃,这是我家三少公子。”
    段允之,段斯然第三子,年方十七岁,三少公子与二少公子是双胞胎,性格却截然不同。
    三少公子不喜经商,不喜读书,六岁的时候拜楚国一品刀客顾思义为师,去年被其父召回,跟在祖父身边做贴身护卫。
    段允之拱手道:“允之见过王妃。”
    费娇娇笑着回应,段允之顺带摘下鸟笼迎着费娇娇进了房间。
    费娇娇落座,燕长锦却磨磨蹭蹭的走到了鸟笼前,段允之一笑,“不要伸手,看着它就好,它不高兴的时候,会骂人的。”
    长锦忙不迭点头,不错眼珠的看着鹩哥,等着鹩哥能够在说话。
    “终于不冻着我了。”鹩哥极为放松的一声感慨,引得费娇娇又是一笑,她想起了小时候那个寒号鸟的故事。
    大掌柜动作很快,亲自端上香茶后退去。
    “王妃……”
    “允之表哥,我们是亲戚,不要见外,唤我一声妹妹就好。”
    “妹妹,长话短说,这次,是爷爷让我在此等候你们,我们今晚就走,爷爷让我保护你们去妹妹想去的任何一个地方。这是段家的信物,你收好,以后只要用银子,尽管用它。”
    费娇娇看到段允之的那一刻,就明白了,此事,段家肯定是参与了。
    她收好段允之递给她的镶玉的金戒指,套在手上,还好,勉强能够带进去。
    “雪雁,你那边怎样?”
    “王妃尽管放心,这件事已经安排妥当,我们现在从后门走,大掌柜会处理以后的事情。”
    “长锦,我们走了。”费娇娇弯腰为他戴好风帽,路上一定很冷,盼着这三个孩子路上千万不要哭闹。
    “妹妹,跟我来。”段允之并没有带着他们出门,反而进了内室,及至段允之开了暗门,带着她们进了另一座小院,这才开口道:“门外或许有暗哨,所以,我们穿过两个院子再走,会比较安全。”
    长锦小声道:“那只鸟儿怎么办?”
    段允之笑道:”以后你们安定下来,我把那只鸟儿送给世子好不好?“
    “当真?”
    “当真,男子汉大丈夫,自然说到做到。”段允之有着习武之人的特有的豪爽,长锦看他答应的痛快,自是深信不疑。
    长锦眉开眼笑的问道:“那只鹩哥有没有名字?”
    “没有,世子若喜欢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好。”接下来,便是沉默的跟着段允之的步伐,在庭院中穿行。
    穿过两个院子,再走出大门,费娇娇发现,已经是另外一条街了,从这儿离开,远比走密道安全得多。
    一架马车停在他们面前,几个人上了马车。
    “妹妹尽管放心,不会有人发现,同一时间出城的马车有十几辆,而且,是不同的方向,大表哥说过,你们半年内不会被人发现的,最坏的结果,也能维持三个月不会被人发现,等我们接了两个孩子,先往南走,你看可好?”
    费娇焦点点头,思忖片刻,说道:“好,我们一路走走走看,哪好儿就住在哪儿,不好继续向前走。”
    费娇娇心里想的却不是去南方,就在前一刻,她脑海里突然有了一个方向,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理智告诉她,这件事,不能牵扯太多人,身边有个雪雁就好,半年的时间,她一定会让自己瘦下来,最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
    ——————————————
    文中的夜市场景,取自北宋时期。北宋时期,东京城内,就已经店铺云集,而最令人神往的就是州桥夜市,他是东京最著名的景观之一。
    不管春夏秋冬,直到半夜三更,都可以到州桥大饱口福。这种喧嚣尘上的夜生活,彻底打破了严禁夜市的古老传统。
    夜市上的小吃,丝毫不逊于我们现代的夜市,煎炒,熬炖,蒸煮,凉拌等食物,应有尽有。举几个例子:鸡皮,腰肾,鸡碎,旋煎羊,獾儿,野狐,梅子姜……是不是让我们现代人也垂涎三尺,所以,我觉得亲们喜欢穿越南北宋的小说,的确有一定道理。
    或许,下一本书,我会考虑写一个北宋的种田文,呵呵,羞走。
第四十六回 出京
    第四十六回 出京
    '''CP|W:250|H:190|A:C'''马车缓缓前行,车里面点了一盏小灯笼,虽然灯光微弱,足以看清车内的一切。
    马车室内宽敞温暖,可躺可坐,两个人在马车内,丝毫不显得拥挤。
    这个时候,长锦才真正的感到了什么是害怕,茫茫原野,漆黑一片,听得见的声音,是马车轮子的吱吱嘎嘎,然后,还有忽远忽近的鸟鸣,或者野兽的嘶吼,很像是野狼的声音。
    “嫂嫂,我……”他很想说害怕,可之前自己保证过,绝对不会哭鼻子,话到嘴边,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费娇娇把他拥在怀里,柔声道:“长锦不怕,外边有三哥保护我们,你知道吗?他的师父就是我们楚国最有名的大侠一品刀客顾思义。”
    “嫂嫂,你是说那个一刀杀死老虎的一品刀客吗?”一品刀客是楚国赫赫有名的打虎英雄,武功人品一流,楚人无不为之自豪并万分敬仰。
    长锦眼眸一亮,顿觉浑身有了气力,一股豪情从心底升起,脸上的愁容尽皆消散,“嫂嫂,我不害怕了,其实,我刚才只是有一点点害怕。”
    费娇娇轻轻拍着他的背笑道:“嫂嫂知道,一直都知道,我们长锦是个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长锦在她柔声细语的安慰下,终于睡着了。
    不知何时,费娇娇也躺了下来,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咣当一声,马车停了下来,刚刚适应了马车晃晃悠悠的节奏的费娇娇,陡然睁开了眼睛。
    “王妃,在睡一会儿吧,天还黑着呢。”雪雁在外边低声说道。
    费娇娇翻个身,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费娇娇终于告别周公,睁开眼睛,彻底清醒过来。
    坐起来掀开窗帘向外看去,外边白茫茫一片,在下大雾,根本不知道这是哪里?
    长锦兀自沉睡,雪雁不在,段亦之的马拴在车辕上,亦不见人影。
    费娇娇一怔,莫非他们都走了,不可能!
    她小心翼翼的下了马车,好像有烤肉的味道,很香,尤其是经过了一夜颠簸之后,更觉得香气诱人,肚子也配合着她咕咕得叫了起来。
    “妹妹,你醒了,照直向前走十几步有河水,你先洗个脸,然后我们吃点东西。”
    “表哥,谢谢你。”
    “妹妹不必客气,雪雁去接那两个孩子了,最多半个时辰就回来了。”
    段亦之把野鸡调各个,又说道:“对了,马车里面有洗漱用的东西,就在左侧的格子里。”
    费娇娇艰难的爬上马车,这次,把长锦惊醒了,“嫂嫂,我好像闻到了香味。”迷迷糊糊的长锦醒来后第一句话居然是闻到了香味。
    费娇娇笑了笑,总比他害怕哭闹强得多,“起来吧,我们洗洗脸,然后就可以吃东西了。”
    长锦揉揉眼睛,跟着费娇娇下了马车,费娇娇领着他洗干净手脸,然后来到段亦之身边。
    长锦惊呼道:“还有烤鱼,段大侠,你真是太厉害了!”
    费娇娇心中感慨万千,这个时代的人,远比自己前世的少男少女要早熟的多,无论感情,还是人生历练,都不是前世的少男少女所能比拟的。
    前世的自己,已经很优秀了,但是,她十七岁的时候在哪里呢?在学校读书而已。
    今世,她的兄弟,她身边的亲朋好友,十几岁的孩子数不胜数,他们的沉稳与聪慧,连她这个两世人也甘拜下风。
    “给,用这个削着吃。”段亦之递给她一把精致小巧的匕首,笑着说道:“我听家里人说过很多次,你有洁癖,每天花在洗手上的时间比吃饭还要长。现在看见你这样子,我还真的不敢相信呢。”
    现在的样子,现在她为了方便,把一头长发盘成发髻,用头巾包起来,很像一个男子,身上的衣服却是地道的平民女子装扮,昨晚,她们的衣服都留在了最后出来的那座小院里,现在,他们只是准备远足的平民百姓而已。
    “表哥,等到了有城镇的地方,还是给我买几身男子的装束吧。”
    “好,没有问题,再走大半天,就到通阳了,通阳有我们家的布庄,到时候让他们做上几身衣服就是了。”
    “谢谢表哥,你也吃吧,不要只顾着我们。”
    三人边吃边聊,费娇娇心急的等着雪雁带着两个孩子出现。
    段亦之看出了她的焦虑,笑道:“不要着急,他们很快就到了,我去给你拿水囊,大哥说你从来不喝生水,以后可能要适应一下了,我们赶路的时候,是没有时间烧热水的。”
    “大哥?!”费娇娇有些尴尬的恨恨想,定是她的亲大哥出卖了她,把自己的生活习惯。大小毛病,统统告诉了舅老爷。
    段亦之笑道:“是啊,大哥不说,我们怎么会知道,如果要算帐,也要等你们再次回来才行。”
    半个时辰晃晃悠悠的就过去了,大雾并未散去,好像比早上还要浓了几分,三个人的脸上,头上,都是星星点点的小水滴。
    “娘亲,娘亲,我们来了。”雪雁抱着一个,背着一个,从浓雾中走出来,停在马车前。
    两人跑到费娇娇面前,丝毫不见半分恐惧的神色,红扑扑的小脸上,沾满晨霜。
    “你们吃东西了没有?”
    “吃过了,我们早上吃的馄饨,初阳吃了两大碗呢。”
    “那就好,我们上车。”
    几个人上了马车,长锦一看居然还有这两个小萝卜头,顿时不高兴了。
    他不在意雪雁跟着,雪雁有功夫,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保护他们,但这两个小萝卜,他没有一丝好感。
    “嫂嫂,为何让他们跟着?”
    “长锦,以后,就是我们五个人了,你是他们的叔叔,是长辈就要有长辈的样子,他们是你哥哥的亲生儿女,难道你忍心把他们弃之荒野不顾吗?嫂嫂相信,善良如你,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而且,他们很懂事,虽然,比你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长锦撅着嘴,闷闷不乐,“嫂嫂,我知道了,你放心好了,我是不会为难他们的,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听话。”
    长锦扫过初晴初阳,冷声道:“你们路上不要随便哭,更不要添麻烦,否则我会打你们屁股,我是你们的叔叔,有权打你们的。”
    费娇娇忍住笑,看着一本正经,脸色紧绷的燕长锦,又看看垂头不语的两个孩子。
    “好了,初晴,初阳,叔叔是为了你们好,而且,他心里特别惦记你们,你看,这两个鸡腿,就是他特意留给你们的。”
    长锦轻哼一声,他都不知道嫂嫂何时藏起两只鸡腿,原来,自己在他心里并不是唯一的。
    长锦冒着酸水怏怏道:“是啊,快吃吧,这可是特意为你们留的。”
    两个孩子脆生生笑道:“谢谢叔叔。”直觉上,这个叔叔其实是一个面冷心善的人。
    费娇娇现在一个头两个大,漫漫长路,陪伴她的将是三个孩子,前路坎坷,她该何去何从,以后,她将遇到什么?一切,都是未知数。
    ——————————
    明天开始,就要入V了,感谢亲们一路的陪伴,才让我有了这么一点点的成绩,这是燕子在写的第一本书,希望能够在上架以后,继续得到诸位的支持。
    入V以后,每天会两更,最少七千字。
    入V以后的主要内容是费娇娇的逃亡路,后娘路,减肥路,成功路。具体内容,敬请期待。
400 漫漫长路坎坷多 第一回 通阳
    400  漫漫长路坎坷多  第一回  通阳
    因为大雾,马车行进的速度很慢。
    费娇娇没有询问初晴。初阳离府后去了哪里,既然把事情交给雪雁,就表明自己对她是信任的。
    坐马车虽然不舒服,但是有三个孩子,让她不得不选择坐马车,虽然,她对颠簸的马车没有一点好感。
    她打算到了通阳之后,就让段允之回去,他是一个醒目的标志,江湖上认得他的人,定会不在少数,更不要提这一路上,会有多少段家的生意,每碰到一个熟人,就会增加一分危险。
    马车里准备的东西很齐全,又有男装打扮的雪雁,他们这一路,应该很平安。
    最重要的一点,她不想让人知道他们的确切方向。
    她们暂时还不能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因为这三个孩子,太过扎眼。
    他们不自觉流露出的贵族气质。还有他们的言谈举止,是旅途中的致命伤,明眼人一眼即可看出他们的身份。
    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要他们变成普通百姓,像普通百姓家的儿女一样天真烂漫,有个孩子应该有的样子。
    费娇娇在费尽心思想着今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车轮也在不停的转动前行。
    “妹妹,下车吧,到通阳了。”
    通阳城并不大,却因靠近上京城,又兼陆路水路都很发达,占尽天时地利,故而城虽小,繁华富庶并不弱于一般大城市。
    为了不惹人注意,段允之带他们进了段家开的客栈,客栈是一处三进的大院子,这处宅院,原本是一处高官的府邸,因为儿孙不争气,到最后,只剩下这处宅子,为了生计,只好卖掉了。
    段斯然买下之后,稍微改造,成了通阳最大的客栈。
    他们的马车停在客栈的后门,后门主要是为了送货和方便客人的马车,马匹出入。客栈的客人,是不走这里的。
    这里的掌柜段斯成,是段家的族人,按照辈份,是段亦之的叔父。
    段氏家族的族长段青湖是段青书一奶同胞的兄弟,段氏的族人,多倚仗段家人讨生活,所以,段青书一家在段氏家族有着超然的地位。
    段亦之本来不想暴露身份,但为了费娇娇的安全,还是找到叔父,做了细致的安排。
    进了房间,费娇娇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这辆马车,几乎把她颠散了架,好怀念前世那辆Lamborghini Reventon的跑车,她曾经在夜半无人时,在高速上超轻松的跑过280迈,就像一架蓄势待发的战斗机,凶猛而又充满漏*点。
    雪雁给她倒了一杯水,笑道:“妹妹。是不是受不了了?”他们在路上已经说好,不管有人没人,都以姐妹相称。
    “姐姐,这一路,注定要辛苦你了。”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雪雁淡淡的笑着,没人的时候,她还是尽量的保持这尊卑的距离。
    三个孩子下了马车就睡了,眼看着天就要黑了,段亦之敲门,让他们吃过晚饭再歇息。
    饭菜是段亦之亲自端来的,尽量不让他们暴露在人前。
    吃过饭,雪雁帮着她照顾三个孩子睡着,正准备到外间睡觉,费娇娇低声道:“雪雁,我在车里看了地图,自通阳坐船,远比陆路安全得多,而且,我想让亦之表哥回上京,他跟着我们,未必是好事,所以我想让你明天上午去码头转转,最迟后天一早,我们就离开通阳。”
    “坐船?是单独雇一艘船,还是坐大船。”
    “你都看看,然后问一下价钱,我想坐船直达唐州。”
    “唐州?妹妹,我们不是去南方吗?”
    费娇娇一笑,“唐州也是南方啊。只不过是西南而已,半年内,我们或许就是四处走走,等到孩子们熟悉了外边的情况,我们在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也不迟。”
    雪雁点点头,她是主子,大主意自当是由她来拿,只是她毕竟没有江湖经验,所以,她觉得应该提醒一下,“妹妹,你的意思,一直朝西南走,但是西南方向多崇山峻岭,而且与齐国接壤,难免会有山贼匪寇,我们还是选一条安全的路走才好。”
    “我也曾经问过大哥,他说西南方向虽然有山贼匪寇,但他们打劫的主要对象是行脚的商人,至于我们,只要小心一点,应该不会有事,遇到危险的路段。我们可以找人结伴走就是了。”
    这么说,就是她已经拿定了主意,雪雁只得点头答应,心里思忖着到路上再劝她就是,从通阳到边境,还有两千多里路,真想去那边,一帮妇孺幼童,没有小半年时间是到不了的,半年的时间,总会想出办法让她改变心意的。
    翌日清晨。雪雁吃过早饭就出去了,段亦之也没有追问雪雁去了哪里,都是身怀武功的人,互相看一眼,就知道对方的底细,有这样一个人陪着表妹,他多少也放心一些。
    费娇娇画了一张迷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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