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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后娘-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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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他们还会和费娇娇了聊一两句,后来看她兴趣缺缺,便不再理会了。
    在客栈住了两个晚上后,第三天中午时分。他们终于到达了唐州。
    慕容天枫将金叶子兑换成现银之后,付了车马费,带着几个人进了客栈,现在他们都需要吃东西,沐浴。
    一路上,尘土飞扬,他们早就脏得不像样子了。
    沐浴后,费娇娇顿觉神清气爽,这一路到唐州,很顺利,顺利的让他们觉得有点像是做梦。
    到底是大城市,唐州的客栈,要比他们在路上投宿的小客栈不知强了几百倍,三个孩子已经能够笨拙的自己穿衣服,虽然很慢,倒也像模像样,拥有优秀的基因生下的孩子,到底是不同的,聪明,适应能力强。
    费娇娇觉得自己已经在变瘦了,衣服,就是最好的证明,奔波,忧虑,是最恶劣的减肥方式,也是最快的。
    犹记得自己分公司的一个经理,因为离婚的打击,一夜白头,一个月之后,暴瘦到了70斤,一个身高一米七的女子,瘦到七十斤,真的是皮包骨,没法看了。
    那个时候的她,春风得意,正处在热恋之中,怎么也不能理解一个女子会因为男人变得如此颓废。
    多年以后,她终于明白,爱一个人,就是把他视作你生命的一部分,当他抽离了你的生命,自然会让你备受打击,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掌控,唯有爱情,是任何人都不能掌控的,因为,没有人能够看到自己内心深处,即使是面对自己,有时候,你的心,也会撒谎。很多人,在害怕面对现实的时候,就会自己骗自己。
    费娇娇对减肥这件事情颇有信心的,她也希望自己变成窈窕淑女,她的心里,埋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也是她答应带着初晴初阳离开的原因之一,假使燕长卿他们真的成功了,她会设法联系到燕长卿,然后把孩子交给可靠的人,从此,她就可以永远的消失在别人的视线里。
    她想要一份完全属于自己的生活,一份真正的自由自在。
    只是不知道,若干年以后,这份梦想,会不会实现。
    费娇娇摊开地图,唐州距离成都府还很远,自古以来,就有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之说,更何况她带着三个孩子,如何进入成都府,她还不得而知,对楚国成都府,她所有的知识,都是从书本文字上的来的,这些,不能代替现实。
    门口传来敲门声,他们终于可以要两个房间了。
    “进来吧。”
    “又在看地图?”
    “是,我还是想去成都府,唐州距离成都府,还真远。”
    慕容天枫笑道:“当然很远,不但很远,路还难行,半年时间能到就不错了,我就不明白了,你为何如此执念,成都府到底有什么在吸引你?”
    费娇娇无法告诉他,自己喜欢成都,所以想去成都府,她极力掩饰着自己的个性,还是被他看出了端倪,在慕容天枫面前,她无法伪装自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因为前方有太多的困难和危险,需要他们携手共同努力行进。
    “费娇娇,你想在唐州停留几天?”
    “我想做两身衣服,再给孩子们做几件衣服,然后准备一些东西,就可以上路了。”
    慕容天枫点点头,脸一沉,叹息道:“你难道就只想着自己,想着那些孩子么?”
    费娇娇顿时双颊绯红,慕容天枫只有这一套衣服,穿了很多天,连个换洗的衣服都没有,自己只想着孩子们,完完全全的把他忽略了。
    “对不起,一会儿上街,我会给你定两身衣服,以你的身材,街上应该有成衣出售的。”
    “算你有良心,记着每人再买一双羊皮靴子,要买厚底的。等孩子们醒了,我们一起上街。”
    “我们都去?目标太大了吧?”
    “没关系,我想他们暂时还没有追到唐州来,明天再停一天,我们就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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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 襄州
    第十回  襄州
    慕容天枫很忙碌。费娇娇的身材太过惹眼,所以不敢让她露面,一切都是慕容天枫出面解决。
    那条长毛狗,天亮之后,费娇娇确认了它的身份,松狮犬。
    松狮犬是古老的犬种,几乎与人类社会的文明共同成长,唐朝时期,太宗皇帝曾经拥有两千五百条松狮犬作为猎犬。
    它显然是被一个猎人丢弃的,所以,对他们几个人之外的陌生人,非常排斥,它和慕容天枫最为亲近,对初阳最友善,看它的牙齿,应该还不满两岁。
    松狮犬擅长的是狩猎,狞猎中,凭借其很强的嗅觉能力,忠诚可靠的优点和它的聪明,使它常用于追捕小型的动物。在猎取中,它具有的速度和耐力常受到人们的高度赞赏。
    费娇娇看到初阳如此的喜欢它。决定以后留下这条狗,或许,他们可以改变初晴初阳略带忧郁的性格,他们实在不像个孩子。
    而且,费娇娇对它也很欣赏,这条狗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当它发现费娇娇对它很疏离,它便有意无意的讨好费娇娇,然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瞟着她,看得费娇娇不自觉的生出犯罪感,柔声细气得蹲在它面前,告诉它,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赶它走。
    慕容天枫重新买了一架马车,吃过早饭以后,退了房间,一行人重新上路,他们的下一站,是到襄州。
    襄州,比唐州还要大,中间隔了一个小县,陵县,她们在陵县稍作停留之后,就到了襄州。
    慕容天枫说,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跟踪者,现在可以放心的选择落脚地点。
    费娇娇有些不解,跟踪者也太诡异了,说消失就消失。说出现就出现。
    还是,上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们无暇分身。
    这个时代,通讯不发达,即便是相邻的两个城镇,发生了事情,也要隔几天才能知道,更不要说现在他们已经走出几百里。
    既然没事,费娇娇准备在襄州住上一段日子,如果平静的话,住上两三个月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他们在客栈住下之后,慕容天枫就托掌柜找了当地的经纪,帮他们在当地找一处小院。
    经纪办事能力很强,第二天,他就带着慕容天枫看了三处院子。
    慕容天枫看过以后,回来跟费娇娇说了情况。
    慕容天枫说得很仔细,把周边的环境,邻居,房间的具体情况一一陈述。
    费娇娇决定,还是选择住在热闹一点的地方。主要是听说那里都是普通百姓,孩子很多,让三个孩子尽快改变性格,远比逃亡更重要。
    逃的再远,只要和这三个孩子多接触,就会发现他们的不同,即便是伪装的再好,也会暴漏身份。
    襄州地理环境优越,有山林,有平原,且河流密布,所以物产极为丰富。襄州的稻谷,小麦,棉花和豆类的产量都很高,经济林木种类繁多,既有ya热带型的油茶、木梓、茶叶、柑桔、棕榈等林木,又有暖温带果树,如板栗、枣、梨、苹果、桃等,还有大量的山林土特植物。山葡萄、猕猴桃黑白木耳、香菌等,以及稀有名贵中药天麻、黄连、当归、灵芝、党参、猴头等也是随处可见。
    所以,襄州吸引了大量的客商来此采购各种货物。
    经济的繁荣,必定促进交通的发展,故而在襄州无论是骑马坐车,还是水上航船,都十分的便捷。这也是费娇娇选择此地的重要原因之一。
    找到房子的第二天,他们就搬了进去,慕容天枫多给了经纪一些钱,拜托他打扫干净房间,院落。
    小院不大。只有四间正房,三间厢房,后院有厨房两间,外间是厨房,里间是仓房。
    院子里有一口井,襄州丰富的水资源,使得当地的百姓不必像其他城市的百姓一样,还要花钱买水。
    他们搬进去的时候,慕容天枫把一切都料理好了,甚至床帐,被子,锅碗瓢盆,日常生活的所有用品,可以说都已经备齐了。
    四间正房,两间都可以做卧房,费娇娇和初晴住一间,慕容天枫和初阳,长锦住在一间。
    慕容天枫听到费娇娇的安排,只觉得眼前一黑,难道从此刻起,他就成了两个孩子的小厮了。
    中午饭是在外边吃的,晚饭他们准备自己做,费娇娇让慕容天枫去买菜。自己在家把新的锅碗瓢盆用开水煮一遍。
    等了足有半个时辰,才见慕容天枫一脸别扭的提着菜篮走回来,面色阴冷如寒霜,肯定时遇到不痛快的事情了。
    费娇娇笑道:“你怎么了?”
    “哪有让一个大男人去买菜的,我到街上转了一圈,身后全是指指点点的人,下次,这种差事还是不要让我去了。”
    “你的意思,我去?”
    慕容天枫点点头,“我给你买了两身男子穿的衣服,以你的身量。绝对没有问题,一个大男人提着菜篮到处走,太丢人了。”
    费娇娇双手抱在胸前,定定的看着他,看得慕容天枫心里直发毛,这个小女子的眼神,冷得就像一泓深不见底渊潭,无波无澜,却又让人捉摸不透,不敢直视。
    慕容天枫眨眨眼,错觉,一定是错觉,一个十五六岁的丫头片子,怎么会有这种高深莫测的眼神。
    良久,慕容天枫败下阵来,双手做投降状,“费娇娇,我认输了就是。”
    叩……叩……叩……
    两人惊愕对视,怎么会有人敲门?
    “你赶紧带着孩子进房间,我去开门,千万别出声。”
    费娇焦点头,赶紧带着几个孩子进了房间。
    慕容天枫开了门,眼前的人,并不认识,“公子,你找谁?”
    “我找费娇娇。”来人说的非常直接,对着慕容天枫一拱手,干脆闪身走进来。
    慕容天枫伸手拦住,“公子,你找错地方了。”
    费娇娇听着声音有点耳熟,再一句,马上知晓是谁了,再不出去,两人怕是要打起来了,“公孙,住手,不要打。”
    公孙成田向后一闪身。箭步冲到费娇娇面前,喜道:“你这里也不是很难找。”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我想知道,自然会知道?”
    公孙二字,让慕容天枫大为震惊,那是齐国的国姓。
    “好了,进房间在说吧。”
    这四间正房,其中三间是相通的,然后隔成了卧房,厅堂和书房,如果谈论事情,最好的地方,当然是书房。
    费娇娇带着二人进了书房,费娇娇伸手一指椅子,示意二人坐下,“公孙成田,你来做什么?”
    “你真的是公孙成田?”
    “怎么了?”
    慕容天枫立即意识到,他是易容了,否则怎么回事一副如此平庸的相貌呢?只是他怎么会认识费娇娇呢?看两人熟稔的态度,应该认识时间不短了。
    “先说,你是不是一路跟踪我们?”
    “如果不跟踪你,怎么会知道你住在这里,你们顺利到达襄州,可是有我一半的功劳呢,为了甩掉那些尾巴,我可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
    费娇娇和慕容天枫交汇眼神之后,都是一副了然得神情,所有想不通的事情,都在此刻明白了。
    “你来做什么?上京出事了吗?”
    “你是想问上京还是想问燕长卿?”
    费娇娇脸色遽变,伸手拿起桌上的一件物品砸过去,公孙成田接住,是一件笔洗,幸好接住了。
    慕容天枫看着有些不舒服,但他不能走,有件事,他要搞清楚,因为他是楚国人。
    “你们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没事!”
    “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费娇娇怒极,“谁跟你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慕容天枫了然,又有些不解,怎么会?这个公孙成田可真是一个怪物,怎么会喜欢一个胖的不象话的女子,更何况,还是异国人。
    “慕容,不用怀疑我的动机,我只是为了费娇娇,才会一路跟踪保护你们,这个是我个人的事情,与两个国家无关。”
    “公孙成田,你先告诉我上京的局势。”
    “好,你别着急,我说给你听就是。太子妃给太子下毒,太子昏迷不醒,你们的皇上每天都很忙,燕长卿现在也很忙,你的替身被撵回家,因为她把两个孩子给毒死了,因为是奉的长公主的命令,所以,没有受到任何责罚。你的小叔,因为惊吓过度,也在昏迷。其他的,没有异动,你还想听什么?”
    “你怎么知道是太子妃下的毒?”
    “因为去下毒的那个人是我,而且,我换了药,减了剂量,所以他现在只是昏迷不醒,明白了吧。”
    “那可以不逃了?”
    “怎么可能不逃,太子妃想帮助你家的王爷做皇上,你以为可以不逃吗?”
    费娇娇一震,黛眉紧蹙,陷入沉思,原来,太子妃的计策,是想让燕长卿做皇上,怪不得她想尽办法也要得到密旨,燕长卿做了皇上,就可以让她做皇后吗?
    想不到,这一世,他们还要同争一个男人!
    不,燕长卿不是她的男人,她不会选择与燕长卿共度一生。
    关键问题是,现在她该何去何从?
    “费娇娇,你不要担心,我已经把他们引到另一个方向去了,短时间内,他们不会追到这个方向来了,你可以趁此机会减肥,我也可以……”公孙成田嘿嘿一笑,“我要住在这里,吃美食。”
    ——————
    今天还是三更,不好意思,晚了,大家依然会支持我的,对吧。
第十一回 口音
    第十一回  口音
    “公孙成田,你不能和我们住在一起。”
    公孙成田脸色一沉。手指慕容天枫,“他可以,我就可以。”
    “不一样的。”
    公孙成田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起身逼近费娇娇,铁青着脸问道:“怎么不一样?我没觉得有何不一样,总之,他住在这里可以,我就可以。”
    慕容天枫如果到现在还看不出什么来,他一定是瞎了,这个公孙成田,居然真的喜欢费娇娇,这个胖女人,想要红杏出墙吗?她现在可是汾阳王的王妃。
    “我说,还是让他住在这里吧,如果有一个人出去,也好有人保护。”其实,慕容天枫还有一层意思,如果他住下来,就可以顺便监视这个异国王子,还可以多一个劳动力,那两个男孩子。很费神的。
    “好了,那你住在这儿吧,不过,你只能住在厢房了,只有厢房还有空房间。”
    “我住哪儿都一样,只要不是茅厕就行。”
    费娇娇白了他一眼,这个人,油嘴滑舌的毛病,一辈子都改不掉了。
    “我们先做饭吧,我已经饿得不行了。”
    慕容天枫耸耸肩,“我可是不会做的,费娇娇,你做的饭能吃吗?或者我们还是去外边吃为好。”
    公孙成田心里一下子变的宽广辽阔,太好了,这个傻蛋,没有喜欢费娇娇。
    “走,我给你打下手,让这小子尝尝,什么才是真正的美食。”
    费娇娇向后一退,上一眼,下一眼,打量公孙成田,问道:“你这次来,带银子了吗?”
    “要多少?只要你说得出,我就拿得出。”
    费娇焦点头,笑道:“不多,慕容天枫保护我们一天。是十两银子,这部分,你来出,然后,我每做一顿饭,你要洗碗,菜金由你出,我只负责做饭,另外,你还要负责三个孩子的武功,还要教他们读书。”
    “那应该是你付我银子吧?”
    费娇娇冷笑,“不同意是吗?不同意,马上走人!”
    公孙成田败下阵来,点头道:“我同意,同意还不行吗?”
    慕容有种被冷落的感觉,公孙成田把事情都做了,他干什么?
    两人进了厨房,慕容悄无声息地跟在身后,他不相信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真的会做出美食。
    厨房收拾得非常干净,真的难以想象。这个大小姐,居然也能做家务。
    “费娇娇,这真是你做的?”
    “不是。”费娇娇见他跟进来,不客气的扔给他一颗大白菜,“洗白菜。”
    “我在问你话呢?”他真的不知道白菜怎么洗,白白净净的,还需要洗吗?
    “不是我干的,我有一根魔杖,用手一挥,在念动咒语,就可以了。”
    慕容天枫鼻间重重一哼,“鬼话连篇。”
    “慕容天枫,你不知道我这人,从来都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吗?”
    慕容天枫微一愣怔,迅即反映过来,这个死丫头,骂人不吐脏字。
    公孙成田停止刮鱼,眼锋扫过慕容天枫,这个家伙,怎么看怎么碍眼!
    得想个办法,把他轰走,最好,是他主动走。
    “鱼刮好了。”
    公孙成田打断两人的谈话,把瓦盆放到费娇娇面前。
    费娇娇一笑,“不错,熟练多了,动作还挺快的,去洗干净。我们今天做清蒸鱼,襄州的鱼都是当天从江里打上来的,非常新鲜,最适合清蒸。”
    “你做什么我都会吃的。”
    “狗屎你吃吗?”
    公孙成田为之气结,她就不能对自己说一句好话吗?
    看着笑的阴险的慕容天枫,公孙成田更加生气了,他可不能在慕容天枫面前丢了面子。
    一顿饭,做的硝烟四起,战火纷飞,三个人,都没有好脸色,直到香气四溢的饭菜端上桌,气氛才有所缓和。
    “初阳,初晴,长锦,洗手吃饭了。”
    三个孩子从房间里跑出来,大叫着,“好香,好香,我喜欢吃鱼,我喜欢吃白菜豆腐炖肉。”
    “啊,有我喜欢的鸡腿。”
    做饭的时候,慕容天枫和公孙成田斗嘴。气的想出去吃,待到第一口菜下肚,他立即变了心思,以后费娇娇真的让他去买菜,他去就是了,为了这至尊美味,值了。
    看来,她的胖,是因为太馋嘴的缘故。
    吃过饭,公孙成田去洗碗,慕容天枫跟着费娇娇走进书房。书房里,是慕容天枫拜托经纪买的一些书,因为费娇娇让他看着买,所以,具体买了什么,他也不知道,其实,比起看书,他更喜欢练剑。
    费娇娇翻了几本书,然后拿下一本,转身坐在椅子上的时候,看到了靠在门口的慕容天枫,“有事?”
    “费娇娇,我想知道,你和公孙成田怎么认识的?”
    费娇娇狐疑道:“这和你有关系吗?”
    “和我没关系,但是和大楚有关系,你我都是楚人!”慕容天枫的神色,是从未有过的凝重,那双眼睛闪着慑人的光彩。
    费娇娇收敛神情,正色道:“慕容天枫,我只告诉你一句,我知道自己是楚人,永远不会变!”
    慕容天枫松了一口气,倏地笑了,“费娇娇,你做的饭菜,的确好吃,我喜欢。”
    “真的?”
    “真的。”
    “那好,明天开始,十两银子减为五两。”
    “不行,这是两码事!”
    “好啊,那你每天出去吃吧。”
    慕容天枫彻底认输,“费娇娇,那十两银子,我不要了行吗?”
    “这是你说的?”费娇娇明知他所说的十两银子,十有**是开玩笑,还是不敢把他真的当作玩笑。剩余的这些金叶子不能过一辈子,她需要想一想,怎么去挣钱,这两个男人,不可能长久的保护她,最终,还是要靠她自己,上京的局势一天不明朗,她就得养活这三个孩子。
    “厨房收拾干净了,天黑了,是不是我们应该各自休息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太好吧?”公孙成田的语气,足以酸掉大牙。
    慕容天枫并未想和他计较,冷笑一声,转身走出去,走到门口,却顿住脚步,“公孙,你是不是也应该退出去。”
    “行了,我在看一会儿书,你们去烧水,三个孩子都要沐浴,我们一人负责一个。”
    “我洗碗了,烧水的事情,是不是应该交给慕容。”
    “没关系,今天慕容,明天是你,你们二人轮着来。”费娇娇打开书,完全忽略二人,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慕容天枫与公孙成田对视一眼,这个女人,吃定他们了。
    “娘亲,以后我们都要住在这儿了吗?”
    “是啊,我们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等到初晴觉得不喜欢这里了,我们再离开,好不好?”
    “娘亲,我刚才从后院的侧门看到巷子里,有很多哥哥姐姐,他们玩的好开心,我也想去和他们玩,可以吗?”
    费娇娇温柔笑道:“当然可以,只是,初晴想要和他们成为好朋友,就要听懂他们的话,还要会说他们的话,才可以和他们一起玩。”
    “嗯,娘亲,我很聪明的,我会学他们说话,我知道,没有人喜欢外地人,我在府里的时候,那些侍女暗地里总是骂我们。”
    “为什么?”
    “她们说我是咋种,说我不是楚国人,她们说初阳我们说的都是越国话。娘亲,越国人就不是好人吗?”
    费娇娇一怔,该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呢?
    想了想,她笑着解释道:“初晴,如果住在我们隔壁的邻居常常欺负你,你会喜欢他吗?”
    初晴十分坚定的摇头道:“不会!”然后,马上反应过来了,“娘亲,我明白了,娘亲的意思,越国和楚国就是邻居,他就是那个坏邻居,总是欺负我们,所以,楚国人不喜欢越国人,我和初阳说的是越国话,他们当然不喜欢我们,对不对?”
    费娇娇宠溺的抱起刚刚洗净的她,放到床上,边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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