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根源之门-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嗯,不会是刚才被自己气死了吧?如果是这样拿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被自己气死的可是魔法师啊!

    想到这,秦荒赶忙将手放到了他的鼻间处探了探,还好有一丝气息尚存,看来还没有死。不过,该怎么办呢?难道就随他晾在这儿?不行,那样的话他还不直接死掉,本身就已经这样了,还随他不管这也不符合秦荒的心性。

    正当秦荒不知如何是好时,在他肩头上的小败开始动了。他跳下了秦荒的肩头,用小爪子指了指倒在地上的老魔法师,然后又转身指了指身后。秦荒顿时明白了它的意图。

    “你让我把他带到家里去?”秦荒问道。

    小败赶忙点了点头。秦荒也不多说什么一把抄起了地上的老魔法师,待小败跳到了他肩头后就往家中赶去。

    也是秦荒运气好,抱着这么一个老魔法师走到家中时村名们都没有发现,这也省去了许多麻烦。

    一进家门秦荒将老魔法师往床上一扔,然后迅速关上了自家的大门。

    待他将大门关好转身来到床边时小败已经跳到了老魔法师的胸前,而且两只小爪子还不断在老魔法师胸前掏着,好像正在寻找什么。不一会儿它就从老魔法师的胸前掏出了一个黑不溜秋的小布袋,然后小爪子在里面使劲的掏了掏,但是令它沮丧的是并未掏出任何东西,布袋中空空如也。

    小败似乎对这一结果十分不满,随手将布袋往旁边一扔,小爪子又开始使劲的掏了起来,而且比上一次还要卖力。出奇的是秦荒也并未阻止小败,只是眼带笑意的将小败前面扔掉的那个布袋捡了起来,随手扔到了桌上。

    如果此刻任何一个魔法师在这里可能都要发狂了,这可是乾坤袋啊,能够装下好多东西的空间袋子啊,可是就这样被两个不识货的给随便丢到了一边。恐怕把它拿到魔法协会上去,那里的魔法师们都要为此而大打出手了。如果拿到拍卖协会上去估计至少也能拍卖下上百万的金币了,而这还是不计乾坤袋中的东西的。而且如果让人知道这个布袋还是名震大陆的魔法师克里兰鲁道夫随身携带的乾坤袋的话,估计整个魔法界都要混乱了。要知道鲁道夫是谁啊,那可是大陆魔法界的传奇人物啊,他使用过的东西何等强大?就算是他随手做的一个魔法道具也足以让魔法师疯狂了,可秦荒随手一扔的却是鲁道夫的随身乾坤袋啊!估计让魔法师们看到眼前的一幕,秦荒早已死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小败掏了好半天才终于从老魔法师身上搜到了一件令它稍微有些满意的东西,一颗菱形宝石。宝石通体呈深蓝色,里面并没有一丝杂质,但是仔细看的话还是可以看见宝石内已经有了一丝细密的裂纹,这也是小败不满意的原因了。

    除了这些东西任凭小败如何找也找不出其他有用的东西了。不过除了小败找出来的两样,秦荒也将老魔法师手中的一根干枯木杖放到了桌子上。

    这东西秦荒可是认识的,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魔法杖啊。

    当初吟游诗人讲述大陆故事的时候,魔法师的标志性武器――魔法杖可是讲过的了。魔法师就是借助这么根干枯的木杖来发出魔法的,可以说没有魔法杖的魔法师是极其无能的,因为他们使不出魔法,因此只能任人宰割。可是有了魔法杖的魔法师就不同了,那就是纵横大陆的人物了啊。当然一些实力超强的魔法师是不需要魔法杖也能发出魔法的,可那也仅限于低阶魔法了,像高阶魔法的话就要借助魔法杖了,更何况一些魔法中的禁咒。

    看着搜刮出来的这么一丁点东西,秦荒和小败同时叹了口气,“我说魔法师老头子,你长得丑也就罢了,竟然还这么穷啊。哎~~”

    当这一切做好之后,秦荒将手凑到了老魔法师的鼻间,这不弄不要紧,一弄吓一跳,老魔法师就连原本那微弱的呼吸也没有了,心跳也没有了,眼看着竟然就这么死去了。

    家里莫名其妙的死了一个人,这一下倒是让秦荒心中惊慌了起来,虽然说自己并没有杀他,但是毕竟是自己扛回来的人,结果却死在了自己家里,要是村里人问起来那可怎么办?

    思来想去好半天,秦荒和小败商量之后最后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埋了他,然后潜逃,离开这里!

    等到夜深人静之时,秦荒的大门打开了,一个头往外探了探,不,是两个头,另一个长在他的肩膀上,自然就是我们的小败了。

    两人都像是做了鬼事一般小心翼翼的查看了一下外面的情况,发现一切正常后才偷偷的从屋中抱出一个大麻袋,然后迅速往村外跑去。小败的手中还拿着一根干枯的木杖,自然就是我们伟大的魔法师鲁道夫的魔法杖了;至于那个乾坤袋嘛,秦荒准备畏罪潜逃后迅速在家中整理了一遍,数了数自己这多年来的积蓄,也有三十个金币了,这些钱都是他打猎后去比丘城换回来的。找了找发现家中并没有什么袋子可以装钱,正当他苦恼之时忽然瞥见了桌上那一个黑不拉几的小布袋,心想将就着放一下钱算了,于是价值连城的乾坤袋就成了我们秦荒的钱袋子了。

    迅速的跑出了村子,幸好没人发现。

    因为不放心,秦荒抱着老魔法师一直跑了两公里路才停下来,然后走进了旁边的山林之中,这片山林是一片老山林,里面的树估计都有上千年的历史了,树根基本都要七八个人才合抱得过来,树枝也是盘根错节,像是打过结一般,根本无法分清那根树枝是哪棵树的。千年古藤甚至沿着它走个上百米还找不到它的根,树冠遮天蔽日白天连太阳也无法照进来,跟别说晚上那一点微弱的月光了。

    也幸好秦荒有一双夜眼,不过也只能勉强辨认一下里面的情况而已,毕竟没有了一点亮光是不可能看得到东西的。

    抱着魔法师,秦荒并不敢深入山林太远,毕竟在这种山林里迷了路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在进山林之前秦荒已经在外面找了一些药草往自己身上涂抹过了,不然刚进去估计就要被虫子给吃掉了。这种老山林中的虫子一般都是带有很强的毒性的,被咬到一口的话会起老大一个包,并且三四天都好不掉的,所以秦荒也不敢大意。这片山林他也只进去过两次而已。一次是为了追一只野猪,结果野猪进了山林后逃掉了,这也是秦荒打猎唯一一次失手。第二次进去则是为了采一种稀少的药材,这种药材也只有这种老山林中才会有了,那一次因为深入的太远差一点就成了山林野鬼。

    找了一根大树,秦荒将老魔法师从布袋中解了出来,用家中背出来的锄头挖了一个浅浅的坑,刚好够把,老魔法师给放进去。这种山林中的泥土很松软,堆积了数千年的落叶腐烂后让这里的土地变得很是肥沃,所以秦荒很快就将坑给挖好了。

    正当他将老魔法师放入坑中时,忽然又将老魔法师从坑中拖了起来,然后扒下了他身上的那件破了好几个洞的披风一样的衣服,衣服上还有一个简陋的铁质草叶徽章,徽章虽然雕工简陋但是却有着迷蒙蒙的光辉。这东西秦荒也是认识的,因为那个落魄的吟游诗人讲到过,这是魔法师身份的标志――魔法徽章,只有魔法达到一级然后接受大陆魔法协会的魔法等级考核通过才有的。可别小看这枚徽章,一般的人看到胸前有这枚徽章就不敢动你了。

    至于原因嘛,没看见老子的胸前啊,我可是魔法师,惹怒了我有你们好受的。

    衣服扒完后才将老魔法师又一次丢入了坑中,重新拿起锄头将坑给填平了。

    站在老魔法师简陋的坟前,秦荒的神色有些异样,这件事发生的实在是有些蹊跷,不过最后他还是恭敬地拜了三拜,低声道:“魔法师大人啊,您这么死了可别来找我啊。我已经帮您入土为安了,但是您身上的东西也不能浪费是吧,所以我就暂时代您保存了。虽然您身上也没有值钱的东西,就那么一个破袋子而已。您老就安息吧,放心好了,等我以后闯出来一点名堂会回来感谢您的。”然后将那件魔法袍放入了自己的包裹中,沿着原路走出了山林。秦荒并没有回家,而是做出了决定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留下自己的传说,就像金。布雷斯顿一样。

    就这样我们的秦荒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多年的小山村,走入了外面的复杂也是刺激的世界,而我们伟大的鲁道夫则被留在了小坟堆中。

    ;
………………………………

第四章 老子的金币呢?!

    第二天太阳刚升起的时候……

    “噗”的一声一只手从一片古老的森林地下伸了出来,紧接着是另一只手,然后是头,最后则是一整个人从地下爬了出来!

    如果秦荒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被吓得半死的,因为这个从地下爬出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昨晚还刚刚被他葬下去的老魔法师!

    老魔法师明显是神情委顿,双目中没有神采,显得有些空洞。老魔法师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自己,喃喃道:“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不过任凭他如何努力回想就是想不起自己的一切了,头脑中一片空白。

    是的,我们的老魔法师失忆了,而且是彻底的失忆了!在昨天被小败强大的精神反噬后他的精神世界收到了极大的创伤,导致了他自己记忆的崩溃,也是老魔法师底子深厚,不然的话他现在恐怕早就已经是一个白痴甚至真的死掉了。

    我们可怜的老魔法师鲁道夫纵横天下大半辈子,可是现在却落得个如此下场,不仅失忆了,而且一身宝贝也被偷光了,还被活埋,就连那件可怜的魔法袍也被人给扒走了,也幸好老魔法师的身上还有一件贴身衣服,不然的话可就要在这老山林中光着屁股裸奔了

    当秦荒带着小败终于走进他们出来后的第一座城――比丘城时已经是正午时分了,老大个的太阳挂在天空的中间,不过太阳虽然很大,可是这里确是没有燥热的感觉的。

    因为比丘城位于大陆的北部方向,在这里的冬天当然是很冷的,刺骨的寒风从北部的大平原呼啸而至,往往伴随而来的还有连续的暴雪,这种大雪是只有北方才有的,雪下之时外面是遮天蔽日,根本看不清二十米以外的地方;甚至有些时候降的特大暴雪人根本无法出门,因为那是伴随着强烈的大风的,在风雪中人根本站立不住,只会被风吹走,然后被大雪掩埋,而且在这种风暴雪中人是很难呼吸的。不过只要等到来年天气渐渐转暖就好了,强烈的冷空气渐渐停止,变成了徐徐的暖风,因此在这里是没有夏季的,只有春季和冬季,而一年中这里的冬季时间却是长达七个多月之久,春季虽然暖和却只有短短的五个月不到。所以现在太阳老高反而是很好的天气和季节,暖暖的太阳光照在人身上只让人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似乎身体里的骨头都酥麻了。

    人类并不像北部大平原中的冰雪狗熊,经历了一个长长地冬眠后就活动机能旺盛,四处狩猎进食,以便为再一次的冬眠准备充足的脂肪。刚好相反,这里的人在冬天活动剧烈,因为大雪虽然会造成出行的困难,可那也是他们打猎的好时候,这种时候的猎物是最没抵抗能力的,只要你能找到它的藏身之处,那么一切就简单了。

    但是要想在春季去打猎那却是要冒好大的危险的,因为春季气温回升,动物们在这种时候都出来活动了,它们已经饿了一个冬天了,此时早已瘦的皮包骨了,肚中空空如也,所以这种时候的动物往往是极为危险凶残的,一个不注意就会成为它们的猎物,所以这里的人民在春季是不会跑到北部大草原上去打猎的,除非是一些佣兵。

    这种时候人们往往是在城外的农田中抓紧播种一些粮食,种一些蔬菜瓜果以便为冬天做准备,不然的话吃一个冬天的肉类就算是圣人也会不耐烦的。而在冬天他们则会做一些肉干、腌肉之类的食物以备来年春天食用。

    秦荒慢慢的走在大街上,他可一点也不着急,东看一下西摸一下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虽说已经来过好几次比丘城,不过基本都是为了一些急事,出售猎物啊购买物品啊啥的,并不能像这次一样优哉游哉的欣赏这里的东西。

    东逛西走的看了好一会儿直到自己的肚子开始不干了,秦荒才停下来找了一间饭馆走了进去。别看他在外面逛了那么久,可是却一件东西都没有买,原因嘛自然是因为他手头紧,虽然他有三十来个金币可那是他往后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生活费了,他可舍不得乱花。所以虽然他在城中转了半天手头上却也还只是有一根干枯的魔法杖,再加上背上的一个包裹而已。

    饭馆中的人还算多,其中很多都是佣兵装束的人,所以里面也算是生意兴隆了。很多佣兵都在大着嗓子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一手一只酒壶,另一只手则在不断比划着,说到兴起处往往是唾沫横飞,手脚乱舞。而看的人也是笑声不断,还是不是的插嘴问几句。

    秦荒对此种环境可是一点也不感冒,反而觉得很是兴奋,只觉得它们的那些冒险经历很是刺激。以前来比丘城最喜欢做的事也就是在酒馆里听佣兵们讲他们的冒险故事了。

    当下秦荒就暗暗决定吃晚饭以后自己也去当佣兵好了,不仅可以去冒险,而且还有钱拿。

    向伙计要了几个菜,秦荒就开始听那些佣兵的演说了。

    这家店的效率很高,秦荒还没听几分钟菜就上齐了,又叫了一壶麦子酒就开始大吃起来。走了好几十公里的路他早就已经饿了,此刻一口麦子酒下肚顿时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喝了声好酒。肩上的小败已经跳到了桌子上,伸出小爪子指了指秦荒手中的酒瓶,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口中就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可怜兮兮的看着秦荒。

    秦荒看见这一幕顿时就笑了,也不把手中的酒壶给它,只是又喊了声:“小二,再来一壶麦子酒。”待小二将麦子酒送到他桌上时,小败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小爪子捧起酒壶就往自己的口中倒,一口酒下肚顿时连眼睛都眯起来了,一副很是享受的样子。

    小败这喝酒的习惯不用说也知道是秦荒这不靠谱的家伙一手带出来的,第一次喝酒的时候自然是被呛得不行,才一口下肚就开始迷糊了,但是随着后来喝酒的次数增多,它的酒量也在迅速的增加着,直到现在小败的酒量已经不比秦荒小了。

    至于秦荒的酒量嘛那是他还是三岁的时候就练出来的,那是村中还有一位瘸脚老头子,自说是佣兵,当然也仅限于年轻时候了。可是每当村民们问起他佣兵生活时,他却闭口不答;而且总是双眼望向北方,口中喃喃的说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有些时候竟然还会留下眼泪。次数多了人们自然就不问了,不过老头子确实会的一手好武艺,尤其是会劈的一手好柴,他劈的柴干净利落丝毫看不见倒钩,最为神奇的是他劈的每一根柴大小竟然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一点偏差。因为这一点老家伙就在这里帮村民们劈劈柴火,村民们就付钱给他。

    他的钱几乎都用来买酒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酒鬼,酒壶从不离身。当他高兴的时候就会将村中所有的小孩都叫来,然后用他那神奇的手艺快速的做完几把木剑交给孩子们,给自己做一把大剑手把手的叫他们剑法,其实准确的说已经是斗气了,因为他的剑法在他手中可是有斗气光芒闪烁的。

    当然,这样的机会很少,只有当他兴致特别好的时候才会耍一耍,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在发呆,喝酒,劈柴,睡觉……

    就这样秦荒他们几个孩子从两三岁开始倒也学了一点点剑法,顺带着也将它们一个个的都带成了小酒鬼。虽然只学了几招,不过秦荒现在已经很是熟练这几招剑法了,都是最基本的招式。但是秦荒为了练这几个招式可是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啊!

    至于为啥几个招式会练了十年时间,哈哈,因为老头子尼玛只交过这么几个招式,就算想练其它的秦荒也练不了啊。

    不过越练到最后秦荒就越喜欢这几招剑法了,因为每一次将剑法练完他就会感觉到体内似乎有一股强大的暖流在流动,让自己充满了力量,力气也比原来大了好多,在山林中跑起来就仿佛一只敏捷的豹子一般。而且自从练了这套剑法秦荒就从未生过病,哪怕是感冒也没有。

    老家伙在秦荒七岁之时就死掉了,原因嘛自然是酗酒过度,然后就一命呜呼了。只是直到他死时村中也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不过在村民们收拾他家时在他床底下发现了一个大木箱,木箱中有一件衣服,是佣兵的装束;另外还有一把剑,剑仍是雪亮的,没有一丝灰尘,很显然老家伙总是擦拭它的。箱子底部还有一本笔记本。村民们找来村中唯一一个识字的人来看了一遍才知道这是老家伙的日记本,本子中记载的都是他的冒险经历,村民们也从这本日记本上知道了老家伙的名字――斯图坦特。

    村民们将老家伙安葬了,连同那只大箱子一起。不过老家伙虽然死了,秦荒却将这几招剑法一直练了下去,直到现在他还会时不时的练上几次。

    一壶酒下肚秦荒只觉得自己的精神出奇的好,估计是兴奋的缘故吧,毕竟自己这次出来是要闯出一番事业来的,酒能壮胆,现在的秦荒想想吟游诗人所讲的金布雷斯顿就感觉浑身热血沸腾,豪气冲天。

    在吃饭前,秦荒就已经决定了,吃完饭后先去找一把剑来,然后自己去当一个佣兵,好好闯一闯。

    一顿饭很快就下肚了,秦荒满意的抹了抹嘴巴,暗道一声还是麦子酒好喝,既便宜又带劲。舒服的打了一个饱嗝,秦荒从身上掏出了那个可怜的乾坤袋,不过布袋一入手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布袋的重量很轻,按理来说里面有着三十个金币虽然也不会很重,但也不会如此之轻啊!

    这一下秦荒意识到了不妙,赶忙伸手进去掏了掏,结果里面果然是空空如也,连灰尘也没有一丝更别说是金币了。不信邪的将布袋底朝天往下倒了倒,还是什么都没有。仔细的看了看布袋,布袋并没有一点破损,但是明明放进去的金币却诡异的消失了。

    这一下秦荒瞬间傻了,脸色狂变。

    尼玛,老子的金币呢?

    老子存了十多年的三十个金币呢?!

    老天爷,你******玩我啊¥%&;;;;#

    ;
………………………………

第五章 魔法师?哈哈

    这一下秦荒可犯难了,这金币没了还怎么付饭钱啊?难道自己出来的第一顿饭就要吃霸王餐?

    打开了背后的包裹里面只有几件换洗的衣物,然后就是那件破魔法袍了,包裹中并未藏钱。不过当秦荒的目光落在那件魔法袍上时,心头忽然一亮,原本还眉头紧锁的他忽然就有了一丝微笑。

    只不过这笑容怎么看怎么奇怪,就仿佛一只老狐狸奸计得逞一般。

    这可是魔法师的遗物啊,要是这么放着不利用一下岂不是太浪费了?

    想到这里,秦荒不紧不慢的从包裹中小心翼翼的取出了那件魔法袍,然后就在这里堂而皇之的穿在了自己的身上,再将包裹小心的包好,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把桌上的布袋顺手放入了自己的怀中。

    做完这一切后,秦荒像模像样的大喊了一声:“小二,结账。”

    小二听到结账两字顿时眉开眼笑的跑了过来,可是跑过来一看可就傻眼了。原本还一身布衣的人此刻身上竟然穿了一件魔法袍,要不是记得秦荒的脸,小二就会以为是换了一个人了。

    魔法袍虽然有些残破,可是左胸前那一枚闪着光华的铁质草叶徽章却是丝毫不假的。魔法协会颁发的徽章可是没有那么容易做假的,草叶形的徽章只要是铁匠就能够制作出来,可是徽章上的特殊魔法标记可是做不得假的。小二在这种地方混了这么多年了哪还看不出来真假,虽然以往看到的魔法师都是身体瘦弱,面黄肌瘦,而眼前的却是四肢发达,甚至猛一看就是那种狂猛的战士,和以前的魔法师都不同,但是魔法袍上那枚徽章绝对是真的,绝对错不了的。

    虽然心中有些疑惑,不过一想到魔法师的古怪脾气,小二还是恭敬的弯腰,微笑道:“尊敬的魔法师大人,您能来本店就已经是本店最大的荣幸,怎么还敢要您的钱呢?这一餐就算是小店请您的吧!”他脸上此刻的笑容是要多谄媚有多谄媚。

    当然这也不能怪他,谁叫此刻的秦荒是一个“标准”的魔法师呢?

    魔法师历来都不是好惹的主,就算眼前这位魔法师大人要付钱,他也没胆子收啊!这要是让哪一位脾气不好的魔法师大人知道你一个小小的店小二竟然敢收我们伟大魔法师的饭钱,肯定是要大祸临头了。

    魔法师作为大陆强大的势力,自古以来就是公认的特权阶级,帝国的法律根本无法管辖他们,他们的存在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魔法师就算是杀了王公贵族,帝国的法律也无法审判他们。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