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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差阳事秘闻-第1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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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徐伯转过身,留下一个白花花的*的背影,说:“既然炙血玄武出现,解咒希望已燃,我也该进入工作状态了!将前端时间落下的工作补一补。”

    看着正在凹造型的徐伯,我说:“这册天仪式的四件神器如今下落如何?赶紧的开整吧?我发现父亲的墨色玄武已然淡了很多,都开始掉色了,我怕拖的太久有生命危险!”这是实话,父亲最近噬骨之殇明显加剧了很多!

    “么有事,山人自有妙计!当初因为我的醉酒一拍,让他神魂受损,智商大降,专业技能下滑很严重,自打吃了智商回春丸,腰不疼,腿不酸,智商也上来了,请认准天罡牌智商回春丸,天药准字号!”这货的话惊的我汗如雨下!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的天魂最近成了仙界的药品大使……”

    “靠……”

    “不过淳风的智商确实恢复的差不多了,我现在便要寻得游历名山大川的淳风共同研究这破解万魂诅咒,但这开启册天仪式的办法,四件神器的下落定然是花点时间去研究,但想必以我与淳风的实力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作为使者的我就说这么多吧,还有什么疑问你就直接询问你的父亲便可,需要补充的地方你的祖宗到时候会找你的,小朋友,看见祖宗的时候代我问好,他会亲自教授你读魂之术的使用方法,那可是个小惊…………喜啊!”

    话音未落,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好像离开了房间一样,待到徐伯转过身来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把黑色的纸伞,我发现这家伙又成了刚进门时候的样子,目无瞳仁,好像被施了定身咒的躯壳无二。而一旁的崔慕白和铁衣则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显然是见过此种情形,不过这光怪陆离的一幕,也彻底打消了我的疑虑。

    父亲看着我的眼神似乎是很矛盾的样子,像是在犹豫什么重大的决定一般然后缓缓的说:“儿子,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我们父子能够相聚原本就是一个奇迹,我告诉你这一切是因为我作为崔家人的责任,但是不想去你去冒险解咒是我作为一个父亲的私心,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孩子的平安健康永远是最重要的事情!所以我不希望你因为家族的责任而牺牲了你的幸福,你是我的孩子,对我而言,什么责任,什么使命,都没有你来的重要!”。

    随着父亲的话,让我全身有股从未出现过的暖流,流淌全身,有家有爹的感觉实在是好到不行。

    我知道,父亲说出的这句话意味着什么,需要怎样的勇气。

    “儿子,在你拥有炙血玄武之后,你便拥有了选择你自己命运的机会。纵使你不去解开这万魂诅咒,也不会经受如我一般的噬骨之殇,可以像是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虽然,你不会再有自己的孩子,但至少也不会面临死亡。我们能够相见已是一场奇迹,而解开这万魂诅咒更是如同奇迹,可连续发生两次奇迹的概率实在是太低了!如今的崔家,原本就有当年唐王李家赐予的无数财富,加之崔伯的打理之下,也算是富甲一方了,生活无忧了,这数千年都无法破解的诅咒,解咒之路必然是荆棘密布,事关生死,作为一个父亲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去跳进一个深不见底的磨难中,九死一生,我不忍,真的不忍。”

    父亲的唇齿启合间说出的每一个都叩问着我的心,他宁愿自己经受噬骨之殇而陨灭希望的话,那一滴滴泪珠更是让我心痛不已,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家,什么是亲,什么是爱,这份我好久不见的奢侈情感。

    我思索了片刻,

    “如果解不开万魂诅咒你体内会有玄武之血吗?”

    “呵呵,崔家玄武之血只有一滴,我的图案自然会慢慢变淡,直到消失。”

    “消失了会怎样?”

    “消失了,我就住在墓碑里了。”

    “我干!”

    听到这里,我用我从未有过的坚定语气说。“爸,很多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能够什么,我知道自己从来都不是个勇敢的人,甚至常常在困难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就退缩,27年中,我失败无数次,包括我视为生命的爱情。

    但这一次,就算破解这万魂诅咒如同升天,纵然九死一生万劫不复,我也必须去做。这么多年,我失

    当这东西终于靠近我头顶斜上方的时候,只见一抹红光闪过之后,这东西的头便探到我面前,死死的看着我,想我从小就怕蛇,眼前这么大一坨出现在我眼前,我想要昏死过去,谁知却更加清醒,天不遂人愿啊!于是我猛烈的用头撞地,想要把自己搞昏迷,至少被咬感觉不到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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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章 :计划落空

    在经历过这些事之后,我对眼前这个世界的认知发生了颠覆性的反转,如今在人们谈神论鬼时最多淡然一笑,然后转身离去,潇洒的不带走一片叶子。。しw0。曾出现在我生命中的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英魂亡灵,那些快乐与感动,那些遗憾与悲伤,还有那些鬼,我只能静静的放在回忆里,任其在过往时光中渐渐蒙上尘埃。那一天,我想不起是因为什么,我决定将我所经历的这些记录下来,也许目的仅仅是为了在我的老到什么都会忘记的时候,让自己想起那段我生命中最瑰丽的时光,记得那些走过我生命里的人,也许这样就够了。

    以前………我叫卓凡,曾是个痞子,高学历的痞子,长的还行的高学历的痞子。这是周沫的母亲送给我的独家冠名“痞子”,这一次的痞子与道德法纪无关,只是因为生活强加于我的卑微与无奈。面对生活与爱情,我努力过,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中努力建造着自己的梦。残酷的现实让我与梦想渐行渐远,随着一点点的下调着梦想的节奏,我在社会的最底层卑微的挣扎着,直到迷失了自己。当周沫离开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世界已不再属于我。当我逸山崖边纵身一跃的时候,我曾那么笃定的相信一切会到此为止。

    现在………我是崔铭,是叼炸天的催命判官崔珏一族的后人,身怀崔家最后一滴玄武之血,以叼丝之姿怀揣逆袭之志,以生死之事经历重重鬼差诡事,我是鬼差,阳世阴差,我要告诉你的就是那些年我当阴差的故事。

    有道是游走于地狱人间,彷徨于爱恨之线,为情舍生赴死,为爱再活一次,冤魂丛生荆棘路,阴差执笔解尘咒,奇闻怪谈遇诡事,撰文猎猎书故事,此刻,玄武之血已燃,我已踏上救赎之路,纵,一生颠沛流离,纵,前路布满荆棘,纵,鬼魅妖邪遍地,这一次,我无悔前行路,这一次,我为宿命救赎。我是崔铭,催命判官之后,阳世阴差之旅,谁与我同行?听,此刻我说与你听!

    第一卷阳世阴差

    第1章《冠名痞子》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会有痞子,我………就是痞子”,电影里颓废的男主在说到这句台词的时候,忧郁的眼神,稀疏的胡渣,性感的青春痘,阴暗的侧脸和轻浮的嘴角,让我深刻的怀疑自己算不算是痞子界的耻辱,虽然相比男主,我觉得我更帅气一些。

    可是面对痞子这个冠名,我不置可否,我只是个痞子,虽然烧杀抢掠我都不曾染指,甚至在公交车上我会主动让座,看见地上的纸屑我会自觉捡起,我扶着大爷大妈过马路,看见城管来了帮着商贩扛包跑路,学生情侣约会我会帮着放哨送套……此番种种,不胜累举。可能我真的算不上一个合格而有专业操守的痞子,在此,我向所有痞子界的同仁们表达我最真挚的歉意和最诚挚的问候。然而周沫的母亲站在我身后的房门内愤怒的说道:“他就是个痞子而已!”的时候,我没有勇气否认,纵然我成为一个痞子与道德法纪无关,只是因为我的失败与无奈,更因为我承诺的幸福如今依旧只是承诺而已,所以我无法选择拿起听起来高大上的冠名,我只是一个痞子,一个不折不扣的loser!学名也叫纯叼丝,逼格为零。

    现在的我毫无疑问是一个痞子,一事无成,一无所有,梦想沉沦,朝九晚五。每一秒钟的时间流失都在让我距离梦想渐行渐远。于是,我咬着牙龈,憋着尿意,为了生计而努力做着喜欢与不喜欢的事。纵然无人喝彩围观,这场一个人的战役我也反复冲击,包抄偷袭,你跑我追,迂回游击,体会着枪林弹雨!时刻感受着生活彪悍的战斗力。当然,我时常卡壳的的小米步枪,没有当年先辈们生猛的战绩,n战零胜,我完败的彻底!没死都算是奇迹!

    如果阿甘同志憨声憨气的说“生活是甜蜜的巧克力糖”,那么在他选择生活的颜色时,我却在为了一把白砂糖而玩命博弈,可是我的大长腿无论怎么努力都跑不出美丽的轨迹,其实我也想演偶像剧。我像是一个穿着西装的民工一样,用生命换取维持生计的粮,拿着摔裂的板砖狠拍自己的梦想,呼吸着绝望体会着失望然后去仰望,一步步的迷失,一寸寸的沉沦。每当我距离崩溃一步之遥的时候,我便会常常一个人,一支烟,在行人熙攘的天桥上,在空无一人的公车上,迷离的看着眼前酒醉灯迷的世界,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寻找着那个我曾迷恋的梦想,然后流泪,直到被寂寞湮没。虽然,几年之前,我还是个所谓的“天之骄子”,我还有梦,还有周沫,我的周沫,那苍茫的天涯也曾有哥的爱。

    我叫卓凡,应该是个孤儿吧,关于我的身世,从未有人跟我说起过,虽然在我10岁之前的生命中,许多人曾忽悠过我各种诸如垃圾站点、超市商店、公路中央等各种著名或者非著名的出处,但凭借我早熟的智商都能明显分辨出对方定的脑子秀逗程度。只是自我记事开始,便生活在安德,这个地处湘阳省丰都市樊城县辖内的一家籍籍无名的社会福利院里。由于地处华夏腹地,这里四季气候温润,山清水秀,风景如画,青山,翠水,古寺,奇石的号召力下,使得常年游人如织,虽然看起来真的很美,我却知道这里没有我真正的家。安德,这个写满我苍白如流水账一般童年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也是很多像我一样孩子的家。读书的时候,每次看到同学父母相伴其乐融融的画面,我总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卑感,心里时常叩问及问候老天的直系亲属包括大爷,远远的看着,默默的躲着,暗暗的想着,深深的念着。关于父母,我只有在梦里的背影,和我始终努力的想要看清,却始终看不清的面容。于是,我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学业上,很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品学兼优,胳膊上早早挎着三道杠的光辉形象,可能只有当老师每次宣布成绩时,第一名喊出我的名字后,停顿的那么几秒钟,我才会拥有短暂的快感,感受着注视的目光,和努力营造的小小骄傲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纵然,我是其他同学父母口中的榜样,却没有人知道我想要的只是其他同学习以为常的那一声呼唤。那些再寻常不过的却是我最渴望拥有的,那些常人不以为然的才是我内心魂牵梦萦的,没家的孩子像根草,幸福哪里找?写的真好!

    在时光雕刻的一道道年轮中,我在喊着争当有理想、有文化、有组织、有纪律的口号中,踏着正步,抬着高腿,生猛的在高考这座独木桥上呲牙咧嘴的咆哮着推下去很多竞争者后,我如愿考上了湘阳省最好的大学,地处省会澄慕市的江北大学。

    翻开江北大学彪悍的历史,这个曾出过很多名人学者、政府大员、富商巨鳄的江北大学中文系便成了我梦开始的地方。那年我19岁,第一次独自背起行囊,第一次如此彻底的离开樊城,这个我生活了近20年的地方,离开了安德,这个拥有我全部童年记忆的“家”。我以为我会如此渴望离开,但直到欢送会上,看着裴院长和每个人微笑的脸,我想要装逼的一笑却最终哇哇的大哭,将逼格落在地上摔的稀碎稀碎的,那应该是我记忆里第一次这样肆无忌惮的流泪,原来我以为我不在意的,却是我最珍贵的。我故作的潇洒,让悲伤更加悲伤。我转身后,满脸都是眼泪和鼻涕,我忧郁的没擦,让他们静静流淌。

    像是很多人的经历一样,时间总是在你想要暂停的时候偏要执拗的像是驴一样加速,而在你想要快进的时候,缓慢的像是一头岁数非常巨大的牛在散步。短暂的大学四年时光很快就过去了,虽然有来自社会各方的捐助,我的学费无忧,但内心的忐忑和倔强的性格下,我还是努力的勤工俭学,打打散工。作为一个福利院的孩子,习惯了生活上的清苦,但总归是一段快乐而美好的记忆。四年之后,我拿着优秀毕业生的证书走出了江北大学,带着我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豪迈准备单挑整个江湖。然而这个节点上,随着华夏经济的腾飞,各大高校开始了扩招步伐,大学的门槛如同坐过山车一般急速降低,有钱就能上大学成了很多人的共识,我努力的在很多人眼中轻易便能买得到。加上海外镀金纷纷归来的留学生,洗完四年锅碗瓢盆之后,换身西装,配个眼镜,镀金回国。大学生这个名字已不再遥不可及,开始了即使招聘个清洁工都需要本科学历的文化武装之旅,纵然江北大学的名声在外,但没有任何背景的我,手里的这张证书还是每每会败倒在各种繁杂的关系网络下,四处碰壁,鼻青脸肿,我所憧憬的未来终于在现实面前转了弯。我的功夫干不过生活这把枪。

    我曾深刻的相信:上帝在关上门的时候会为我留下一扇窗,可当我被一脚踹到地下室的时候,发现潮湿的四壁根本没有留窗的余地。我今年26岁,还有3天就到了我19岁离开安德福利院整整7年的日子了。7年之痒,一事无成。想起安德,那个写下我简单人生轨迹的地方,心便会疼痛。7年中的无数个夜里,我无数次的幻想过荣归故里,衣锦还乡的种种场面,甚至一个人对着镜子反复练习过如何对着人群微笑,点头,自信的握着裴院长的手,潇洒的寒暄追忆,在人群熙嚷的讲堂里,在刻着自己名字的建筑物里,分享着我的故事,一个关于成功者的伟大经历,一段不朽的经典,一个口口流传的奇迹,成为孩子们的偶像和安德的骄傲与传说。甚至,也许,因为我的成功而寻到那个遗失在我记忆某个角落的家与亲人。但梦始终是梦,梦醒的时候,我依旧一无所有,依旧只是远远的看着,在安德的大门外游走,右脚反复踩着左脚跟,始终没有进门勇气的失败者。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传说,只是一个学无所用的笑话而已,一个书呆子的憨傻形象。

    美好的画面和现实的骨干总是那么突兀,梦想这个背影在转身后露出了生活那张类人猿一般的嘴脸,预期的美艳画面,天使面容顿时烟消云散,我双膝跪地,呕吐不止,措手不及,失望不已。想当年,我以学霸之姿,彪悍的以全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时,带着福利院所有孩子们的仰望,带着师长同学的关注,走向社会,那时候我真的以为眼前的世界就是我的,我是天之骄子,是上帝的宠儿,是最幸运的那个人。连自己都不时的崇拜自己,像是个准备出世的武林高手,俯视天下,大笑江湖。直到,毕业后的几年里,我在求职路上不断碰壁,而我的同学们都纷纷依托着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或者从商、或者从政、或者进入国企、或者干脆直接享受生活周游世界的时候,我才发现,除了兜里的勉强维持生计的生活费和一张优秀毕业生的奖状之外,我竟然什么都没有。我游走在冗杂的网络之外,像是被隔离的重症病人一般苟延残喘,却始终不肯死心,始终放不下已经早已离我远去的小小骄傲,也许我想做的仅仅是华丽的证明自己的存在,酒精的梦幻,香烟的弥漫都让我迷恋不已。我一直渴望着奇迹的发生却从未遇到过,这青光、散光、白内障的生活!当我手捧一把磅礴古剑出世的时候才发现挣个世界都在用枪!

    第2章《死而未死》

    哦!对了。我还有周沫,我的周沫!

    周沫当然是我的女朋友,江北大学中文系的系花,才貌双全,享名全校。周沫比我低一年级,算是我的学妹。一个单纯,善良,美丽和喜欢笑的女孩,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阳光的气息,令我着迷。虽然大学里流传着各种“防火、防盗、防师兄”的口号,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穿越舍友羡慕、嫉妒、恨的爱。算一算,我们在一起也已经快6年时光了。是她陪着我经历了人生一次次的倒下,经历成功与失败的蜕变,却始终等不到我站起来的时候。失败,常常让我感觉自己是一只被设定好只能爬行的动物。

    虽然我真的很努力的想要伸开双手撑着一片天,为周沫挡风遮雨,但这一方天空却始终千疮百孔,阴雨连连,豆腐渣工程。每次想起周沫,嘴角便会不自禁的上扬,记得认识周沫那天,是我被舍友强迫着拉去迎新生看学妹的时候,作为大二生,系里唯一的全光棍寝室,宿舍的每一个人都暗暗憋着一口气,一定要见缝插针,告别单身,给自己找个伴,为集体争个光,甚至标准已经下滑到只要是个女生就行的饥渴状态。本来打算去图书馆的我是无意参加的,但实在戴不起集体主义淡泊这个大帽子,于是我还是妥协了,虽然抱着露个面,点个赞,随时调头的初衷。然而,一切的一切就是这样顺其自然,像是冥冥中注定一般。一切的一切都如此巧合,像是写好一样。看着人群中那个欢乐的身影,我下意识双颊滚烫,只是远远的一瞥,便被深深吸引,无法自拔,颤抖不已。转自同宿舍蚊子同学当时对我的形象描述:这货当初看见周沫的时候,下巴拖到地上,像是发情了一样,双眼成红桃a状,鼻血狂喷,口水直流,表情呆滞,像个憨子。听到这里,我也是简单笑笑,想起周沫,便只剩下幸福的味道。

    触了情,动了心,不出意外我爱上了第一眼看到的她,那些珍藏在我笔记本中的诗行此刻终于找到了主人。一字一语都是情,我们按照早已写毕的剧本,疯狂的穿越熙攘的人群,我朝着她狂奔而去,她对着我迎面而来。人群中,我们相视而笑,就像是很早以前就认识一样,我还记得我抢过周沫的行礼傻傻笑的样子,爱情,不期而至。就像很多校园爱情故事一样,我们开始一起去食堂打饭,一起上自学,一起在校园漫步,然后在某个时刻,我拉住了她的手,亲吻了她的唇,然后在一起许下山盟海誓。我曾以为,我们会就这样平淡而幸福的度过一生。

    梦始终是梦,会醒,醒不了的梦只能是睡死了或者成了植物人。这么奇葩的事断然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作为一个福利院长大的孩子,我什么都没有;在旁人已经风驰电掣奔跑的时候,我却距离起点还有着长长的一段距离。像是一场激烈的赛车竞赛中,我骑着那头岁数极大且抱着散步心态的牛,在我投递出无数份求职简历后,梦想遥遥无期。虽然她也从未嫌弃过我卑微的背景,始终坚定的站在我身后,为生活打拼的日子,因为周沫的存在,每次被生活暴揍的眼冒金光的时候,我便会想起,那段大学里的时光:清晨携手步入教室,黄昏漫步校园,依偎在操场上望着蓝天,描绘着未来的样子……。然后,大喝一声,继续单挑生活,被揍再冲,再被揍,再冲,还被揍,继续冲,仿佛不死不休。

    直到,发生在金碧酒店那一幕后,我从逸山崖边伸开双臂跳了下去。

    我想到了死,但没想到的竟然是没死。

    醒了,没错,在经历了自由落体之后我竟然会醒,这明显不符合物理定律的现象。当我醒来的时候,看见透过眼帘射过的那一缕光,心里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透着无法言语的亲切。我慢慢的适应着光明,隐约的视线里,我发现自己在一个很豪华的房间,房间装饰的古色古香,红木茶几、青花茶具、古木卷轴、太师椅、床榻、织锦屏风、窗户、纯木书桌,在旁边的书桌上摆放着笔墨纸砚和一个古木笔架,上面悬挂着大小各异的四支毛笔,墙壁上挂着一幅幅飘逸的书法与山水画卷,看着留白处的落款,多是大唐名家,我不禁暗自砸舌不已。这里的每一幅都是名家之作,如果是真迹的话,可以说是件件都价值连城。我的目光绕着房间打量了一圈,此时才感觉后脑有沉沉的痛觉,便使劲的揉了揉眼睛,看清自己躺在一张朱红木榻之上,身上盖着羽绒被。眼前的一切,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某年某月某日曾经来过一样。

    我坐起身,慢慢感受身体反馈回的体感,因为我不相信自己在坠崖之后还会醒来,因为按照我屡屡失败的运气,纵然阴差阳错挂在树上,跳崖没摔死也不可能周身无恙吧!所有器官活动了一遍之后,发现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只是全身有些酸胀,脑袋有些闷闷的感觉之外一切正常,便伸了个懒腰,四下打量起来。这个房间很大,甚至比我租住过的所有房子加起来还要大。“我擦,我不是穿越了吧?”我禁不住的这样想。在这个你穿、我穿、大家穿的时代里,也许只有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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