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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秘闻-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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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近百年时间,无论如何努力修炼磨砺,却都毫无寸进,好像道尽途穷了一般,看不见前路,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吗?”
“哎…”
叶尘长叹一声,正准备回话,却又被金大打断:“你知道明明像是‘活着’,有手有脚,能动能笑,但却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活人,这是一种多么深沉的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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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人心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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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叶尘真的已经无言以对了,金大所说的那些,他能够想象,但是却无法真正体会,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越来越歇斯底里。
好一会后,金大似乎平静了一些,但更像是出离了愤怒,他望着叶尘再次开口:“叶尘,你有过这种经历吗?当你站在人群中,明明知道自己的样貌体态与常人一般无二,他们根本不可能发现得了你的与众不同,但自己却始终感到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觉得所有人都在用异样的眼神,嘲笑和偷望着自己。”
“我…没有。”叶尘思索了很久,但是,最后能说出口的,依然还是只有这三个字。他现在心情也很复杂,也很压抑,他不知道面对金大的这些问题,自己该如何回答?
“但是我有,而且不止一次,我甚至感觉所有人,所有的事物,包括这山、这水、这树木丛林、这飞禽走兽、这世上一切的一切,都无时无刻不在排斥着我这个异类。”
“呵呵呵…哈哈哈……”说到最后,金大仰天长笑,悲怆的笑声很响也很震撼人心,在这空旷的山谷中回荡,惊起一群群鸟雀,犹如应和它一般,不断发出阵阵脆鸣。
“可笑啊可笑,我看似好像有着无尽的时间,大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一切。但是谁又知道,其实我的时间,早就停滞在了几百年前这具身体死亡的那一刻。现在的我,根本算不上活着,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而已。”
叶尘切身的感受到了金大内心那股几乎难以言喻的哀痛,也知道了眼前的金尸,并不是真如传言中那般嗜血可怕,只知杀戮的怪物。或者说金尸,至少眼前的金大,根本只是一个连自己都无法认同自己存在的可怜“人”罢了。
思付了一会后,叶尘出言说:“哎,其实人生本就充满了很多无奈,不然也不会有‘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这句话。而活着,也未必就一定幸福,生老病死,天灾人祸,无处不在。我想你也应该知道,对于生命短暂的常人而言,他们是有多希望能如你这样,不老不死,无病无灾…”
“你就别安慰我了,这些违心的话,你勉强说出来,更像是讽刺和看不起我。而且你所说的这些,我也都知道,我只能说,那些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无知又可悲。”叶尘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金大打断:“人生虽然短暂,但是,至少在这短短数十年的生命中,你们可以去爱,可以去恨,可以去感受生老病死,可以去享受天伦之乐。而我呢?我就是个连自杀都做不到的怪物。”
说着,金大再次在大石头上坐了下来,深深得叹息了一声后,才继续说:“如果你现在已经不着急离开,那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叶尘也再次走回到它对面的石头上坐下,回答说:“洗耳恭听,愿闻其详。”
“那应该是发生在五十多年前的事,那时候,我趁着各大门派围攻湘西赶尸门的机会,逃离了出来。但不了解当时情况的我,又害怕那些门派后续的追杀。为了躲避,就一直隐姓埋名,藏身在了一个小山村里。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好几年,而我也几乎都开始遗忘了武林中的事,以为自己终于能过上普通人一般的平凡人生……”
原来,当初金大在湘西赶尸门事件后,已经初具灵智的它,为了逃避被控制的命运,藏身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村中。
在那段时间里,它居然不知不觉的和这个村子里的一名姑娘彼此相爱了,即便明知道自己只是一具活尸,不可能带给对方幸福。但是,当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它,已经顾不上着这一切。
而且,由于它身怀高深莫测的武功,还有着刀枪不入、水火难侵的身体,又在机缘巧合下,从一群野兽口中,救下了好几个落难村民的。因此,一时间,在这个依靠打猎为生的小村子里,它几乎被当做了英雄一般对待,也终于如愿的和它心爱的姑娘共结了连理。这一切,看起来似乎变得十分美满。
但是,好景并不长,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村民们都开始慢慢老去,却只有它依然还是当初的模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山村里流传出这样一个传言:它是山妖地精变化成的妖怪,所以不会老。
这个传言,在那落后又迷信的小山村中不胫而走,逐渐的,就连曾经被它所救,和它来往甚密的那几户人家,也开始疏远或者说躲避着它。每次看到它,都是一脸见了鬼一般的神情,说不上两句话,就赶紧匆匆逃走。
尤其是那个姑娘,她见到自己每日老去,容颜不再,而金大却依然如故,还迟迟不能为其诞下一儿半女,即便金大一再表示并不在乎这些,但是,她脸上的笑容已经越来越少,整天愁眉不展。
直到有一天,那件事发生了。
那是一个盛夏的夜晚,村里的村民,趁着金大进山打猎,不在家里的时机,带着火把和利器,闯进了它的家里。
“当我在两天后回到家时,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已经被烧成废墟的房子,和那些举着各种利器,一脸凶恶对着我的村民,以及被以私通妖物的名义,活活烧死的我的妻子。”
说到这,金大的声音变得很低沉很低沉,就好像是从喉咙的深处发出来的,近乎如低声咆哮一般。
“那一瞬间,我就失去了所有的理智,等我再清醒过来时,那个小山村的所有村民,都已经躺在了血泊中,无论男女老幼,没有一个活着,连尸体大多都是残缺不全。”
说着,金大又苦笑起来:“当时,我才终于再次意识到,我根本不是个人,我只是一具活尸,一具注定和幸福快乐无缘的活尸。呵呵呵…其实,我有什么资格怪他们?他们说的没错,我就是个怪物,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我谁也不能怪,只能怪我自己,是我害了她。”
金大的讲述并不生动,甚至可以说很单调,但是,却让叶尘根本无法插嘴,甚至无法表达此刻自己内心的想法,只能跟着长叹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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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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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后,金大离开了小山村,真正踏上了浪迹天涯的旅程。
它的足迹遍布了大江南北,它的身影遍及了五湖九州,它一直在流浪,从不曾停下脚步,也不敢流连忘返。它只想寻找一个问题的答案,一个自己活下去的目标。“我为什么而活着”这个问题,在那段时间里,一直萦绕它心头。
“十年,我足足流浪了十年。这十年,我才真正接触到了这个我本应该熟悉,但其实却很陌生的世界,也见识到了它的多姿多彩。”金大说着闭上了眼睛,似乎是在遥想当年,它的话也好像不再是对着叶尘说的,而只是喃喃自语:“那些年里,我心里对湘西赶尸门,除了排斥以外,也产生了一丝感激,毕竟是他们让我又有机会再接触这个世界。”
不过,就在叶尘以为,这就是故事的全部时,金大突然话锋一转:“可这一丝丝的感激,完全比不上我内心越来越浓烈的恨意。因为,我流浪十年,所得出的答案是我这样根本不算是活着。所以,我很他们,是他们让我深陷在这种似活实死的处境。我更恨我自己,恨我无力去抗争这样的命运。”
“我当时内心最强烈的想法是我命由我不由天,既然我不能选择‘活着’,那我就选择去死。”
说着,金大倏得睁开双眼,眼中慢慢的都是愤怒和疯狂,这也是叶尘第一次从它眼中看到其内心的真情实感。
“我把自己活埋在地底五年,整整五年,不吃不喝,不动不想,我只求能再次入土为安。结果,一觉醒来,我还是‘活着’。”金大怅然长叹,望着叶尘问:“你能回答我吗,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而我,为什么连选择死亡的权力都没有?”
此时,奇怪的一幕出现在了这旭日下的山谷中。
两个人,一个是风华正茂,面带邪笑,如玩世不恭的佳公子;一个是人当壮年,眼神沧桑,像历尽万劫的修道者。这两个气质完全不相称的人,却相对而坐,似老僧论道一般,讨论起了人生的意义。
只见,叶尘在沉思了一会后,笑着回答:“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者,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上?这问题不光是你在想,我想每一个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疑问,当然也包括我。而很遗憾,我至今也同样没有得到答案。我只能告诉你,人只有活着,才能去经历和感受人生中的每个精彩瞬间,这就已经足够作为让人活下去的意义和动力了。”
听完叶尘的话,金大默默点了点头,似乎是认同,但却又反驳说:“你说的没错。但这一切都有一个很大的前提,那就是生命是有限而短暂的。只有这样,才会觉得每一个记忆深刻的瞬间会精彩万分,值得终生回忆。而一旦这种瞬间,变成了一种常态,变得唾手可得。那最后也就变成了无趣和无聊。”
还不等叶尘再开口,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它又举例:“我现在是个不老不死的怪物,有着可以任我挥霍的大把时间。这世上大多数的欲望和目标,只要我有那个想法,肯花那个时间,就几乎都能达到。碌碌世人毕生所追求的金钱、权力和美色等等,对我而言,要得到它们,未必是件难事。就连这次找你帮忙找书的这件事,其实若不是我心急想要,只要花时间,一百年,一千年,终能找到。”
“可也正是因此,我反而不敢去爱,因为我所爱的人,早晚一定会在我面前老去,我不想再感受那种锥心之痛。”
“我也不敢恨,如果我失去理智的发狂,可以说这世上几乎没几个人能阻止得了我。而那小山村的血泊,至今在我脑中记忆犹新。那漂橹的鲜血,那残缺的尸骸,无不让我每每回想,都触目惊心。”
“我更不敢去想未来,因为未来在我这,迟早又会变成过去,留下的只会是更多的悲哀和无奈。我有时候甚至反而羡慕那些还毫无灵智的铜铁银尸,它们至少不必去感受这些,也不会有这样的烦恼。”
金大说完,脸上满是苦涩。
好一会后,见叶尘同样沉默不语,才又开口:“叶尘,你还没回答我刚才的第二个问题。”
其实不是叶尘不想说话,,而是,此时的他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金大所说的三个“不敢”,深深触动了他的心弦,让他无言以对,也无话可说。
试想:一个人,如果可悲到不敢爱、不敢恨、不敢去憧憬未来,那这个人,还剩下什么?
“哎…”叶尘长叹一声说:“你为什么无法选择死亡,答案其实很简单,就在你自己的话里。连你自己都说,你未曾真正活过,那又要如何去死?没有获得过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失去或抛弃的这个选项。所以,你想要死,那你就必须首先得活着。”
“原来是这样,果然是这样。”金大似乎很满意叶尘的回答,有点兴奋激动的说:“那找书就没错了,叶尘,你能帮我吗?”
如果说,之前叶尘是迫于金大的威胁,才无奈就范,那在这一席畅谈后,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想要帮助眼前这具金尸了。
“好,可以。”叶尘一口答应,不过,还不得金大高兴,他又紧接着说:“只是,你最好也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在叶尘想来,能让活尸真正由死转生的这种事,几乎闻所未闻。它所说的《尸经》上,究竟会不会有这种记载,又是不是真实,都犹未可知。不然湘西赶尸门的传承历史也有数百年了,为何世人就只听说有金尸,而从没听说过金尸之上?
而且,要在这浩大的世间,找寻一本遗失六十多年的典籍,本就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金大似乎也理解叶尘的意思,点头说:“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怪你,而且,我也不得不这么做,这已经是我能解脱现状的唯一希望了。”
只是,对于这话,叶尘却有了另外的想法:“倒也未必一定是唯一,如果你真的只求解脱,或者一心求死,你其实大可直接自刺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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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三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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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金大骇然色变,怔怔的望着叶尘好一会后,才反应过来说:“我差点忘了你懂破尸之法,只可惜你只知其一却不知其二,这方法对金尸而言,并无多大作用。”
随之,见叶尘半信半疑的样子,它进一步解释:“具体原因,我也不清楚,或许等我们找到了《尸经》,就会明白。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活尸的品阶一旦到了金尸,体内就会产生一股不受活尸本身意志控制的自我恢复力,我称它为自愈能力。”
“而且,金尸即便是命门遭袭,一时之间也未必马上会死。而只要不死,自愈能力便会发挥作用,一切伤势很快就会复原。这也是金尸和金尸以下的活尸,最大最根本的区别,你若不信,大可一试,我的命门就在胸口檀中穴。”
说着,金大居然真的双臂一张,胸口空门大开,做出任由叶尘攻击,自己绝不还手的样子。
檀中穴位于胸部前正中线上,平第四肋间,两**连线之中点,属任脉,是人体的大穴之一。普通人如果这个部位遭受重击,轻则重伤,重则身亡。
虽然金大是活尸,穴位对他而言或许并不像常人那般重要。但是如果真如它所说,它的命门在此,却还是坦然让叶尘出手,这就难免增加了它之前那些话的可信度。
当然,无论它所说的是真是假,叶尘都不打算真的一试。因为,在他看来,不管试的结果如何,对眼下两人间的关系,都有百害而无一利。
叶尘想:既然已经决定要帮金大找《尸经》,那接下来势必还会有不少的接触和合作,又何必一开始就在彼此间埋下这么一枚互不信任的火种。
更何况,金尸可不只有金大,如果传言无误,那另外应该还有两具。自己现在连金大都摸不透,对于那两具没见过的金尸就更是不了解了。假如《尸经》对金尸真有那么重要的作用,能帮助它们由死转生,摆脱命运,那另外两具金尸估计也会觊觎。
照此推论,以后就有极大的可能也会要和它们打交道,甚至敌对。
因为,到时候如果它们能彼此一起研习,那是最好,否则就必是一场大战在所难免,而叶尘也一定会被卷入其中。所以,当务之急,自己还是尽可能多的收集关于金尸的信息,借以想出对付它们的办法,有备无患,未雨绸缪,以做万全之策。
于是,叶尘就装作叹为观止的说:“照你这么说,金尸岂不是已经天下无敌了?不但水火不侵,刀枪不入,还不老不死,不知疲倦,而且就算受了伤,只要不是瞬间致命,就又能很快自愈。那天下间,谁还会是你们的对手。”
“那倒也未必,自愈能力并不受我控制,看似神奇,但对我身体本身却也是会造成相当大损耗和负担。而且,你也说到了重点,如果有人功力足够高深,能在瞬间对我造成足以致命的伤害,比如一剑砍下头颅,那我也就死了。”金尸不以为然的摇头说。
“一剑砍下金尸的头颅?这世上会有这种人吗?”叶尘苦笑着说。
要知道,以冷傲云的剑法和剑气,都做不到轻松破开银尸的铜皮铁骨,更遑论金尸。如果这世上真有这样的人存在,那这个人估计本身也是一个怪物了。
“也许有吧,只是你我至今都还未曾遇到过罢了。”金大一笑说。
不过,随之叶尘就想到了童子之血和处女之血对活尸的作用,思索当时冷傲云的剑上,如果抹有这种至纯之血,结果或许就会不一样。
于是,就紧接着问:“那如果在长剑上抹有至纯之血,能不能…”
“能,不过效果同样大打折扣。”叶尘还没说完,金大就笑着回答。
随之,它似乎察觉了叶尘的目的,又补充说。“另外,你大可不必担心,也不必费尽心思提防我。我说过,如果你愿意帮我找书,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不但不会害你,还会尽我所能的保护你,甚至包括你的那些朋友。而且,你觉得要是我知道能轻易杀死金尸的方法,我现在还会坐在你面前吗?”
“啊哈哈…也对哦。”叶尘尴尬一笑,只好转移话题:“那要我帮你找书是可以,不过你也得答应我三个条件,或者准确的说,是帮我办三件事。”
“三个条件?三件事?”金大疑惑了下,回答:“好,你说。”
在它想来,可能是叶尘在了解了它的能力后,就想要利用它去达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人它遇到的多了,也算是人之常情。而且,它也无所谓,只要叶尘能帮它找到《尸经》,别说三件事,就算三十件,三百件,它也会答应。甚至就算叶尘想要当武林至尊,号令天下,它也会义无反顾的全力相助。
然而,显然它想错了,也想多了,更太不了解叶尘了。
只见,叶尘邪笑着说:“第一件事,我曾喝过一次醉仙楼的绝品仙酿。虽然我朋友说,那已经是这世上最后的两壶,但我可不信。所以,我想再品味一次那种美酒。”
“酒?就只是酒?”果然,这个要求,完全出乎了金大预料,只见它一脸目瞪口呆的望着叶尘确认,以为刚才上自己耳朵听错了。
不过它转念一想,这样正好,虽然说是绝品仙酿,但比它原先预想中的那些事,可要来得简单多了。于是转而又一口答应:“没问题,就算真找不到那种酒,我也一定会给你找来同样的绝品美酒。”
叶尘倒也并不强求,反正他本来就只是为了给金大找麻烦,让它跑跑腿而已。至于是不是醉仙楼的绝品仙酿,他倒还真的无所谓,只要是美酒就行了。
于是一笑后说:“第二件事,扬州城内有个烟雨楼,楼中头牌花魁名叫凌香雪,我要你把她请来,陪我一起共品仙酿。”
“女人?还是个青楼女子?”这会金大是真的有点无语了,一脸活见鬼一样望着叶尘,心中暗想:这家伙脑子里难道除了美酒,就是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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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只为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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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叶尘并不知道金大此刻内心的想法,笑着回答说:“没错,就是女人。”
甚至,还进一步补充:“据说凌香雪可是出了名的尤物,天生丽质、芳华妖娆、秋水为神、冰肌雪肤。而且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无一不通。尤其还有一副好嗓子,咏唱的清平调,宛如天籁之音,让人如痴如醉。许多人不远千里,前往扬州,就是为了去秦淮河畔,一睹其芳容。怎奈何我总是俗事缠身,始终与她缘悭一面,甚是遗憾。不知这个条件,你可答应否?”
听到叶尘这么一通文邹邹又酸溜溜的话,金大表情更加怪异,像是好笑,又像是生气,咬着牙,声音如从鼻子里发出来的一样回答:“哼哼…可以,这么简单的条件,我没有理由不答应。”
想来,也不能怪它会不爽,毕竟,它可是堂堂金尸。虽然时常自嘲,也或许确实这么认为,自己是个异于常人的怪物。但是,抛去这些因素,凭它的本事,不说别的,就像上刀山下油锅这种事,对常人来说,或许只是形容词,可对它而言,却都并非是难事。
结果,没想到叶尘居然不是让它帮忙找美酒,就是让它帮忙找女人,而且,还是个青楼女子,这几乎就是在把它当跑腿一样使唤,它又岂能不气?说难听的,这简直就像是在侮辱它一样。
然而,叶尘就好像根本没看到金大越来越难看的脸色一样,又笑着说:“那好,那我的第三个条件是…”
不过,这次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金大打断:“这第三个条件,你可要想清楚了,别再如之前两个那样简单的事,你不觉得很浪费吗?古语有云,杀鸡焉用牛刀?可你现在这根本就是派千军万马去踩蚂蚁。”
“你以为那两件事很简单吗?”叶尘笑着反问:“哦,我忘了说了。我要你在办这两件事的时候,绝不能出手伤人,更不能杀人,当然也不能以武力胁迫强抢。我可不想看到一个哭得稀里哗啦的女人,来陪我喝酒。那样,再好的美酒,也会变得难喝。”
随之,又装作无奈的说:“而且,你也知道,我现在身受内伤,又中了毒,估计命不久矣,所以必须趁着还有命在,赶紧及时行乐。”
这话,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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