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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钻石人生-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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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来就是痛苦的,生老病死都是苦。正因为有这许多的苦楚,所以人类的灵魂才需要得到慰藉。从生理的角度来说,制造梦想就是创造一种情景来刺激大脑分泌出某种类似吗啡的物质,人自然容易沉迷其中,而且是希望永远沉迷其中,否则人就会感到痛苦。而这些痛苦,特别是心理上的苦楚,往往是需要某些渠道来予以缓解的。美路的远景价值和企业文化正好迎合了人们需要的这种心灵庇护、寄托和希望,也正因如此,人,才会那么容易就堕入美路的圈套并惨遭掠夺——美路亦或任何直传销的本质,其实就是掠夺你的人脉!而美路亦或任何直传销最恶劣的就是:无限放大了你的梦想和欲望!梦想和欲望可以在一天之内被放大,但能力却不可以。于是,面对无止境的落差,你便只能日复一日地沉浸在无尽的痛苦之中……其实,就算没有美路,这些人迟早也会落入其他陷阱——这个世界上多的是李路、张路亦或是王路。有些手法是无法破解的,因为,人需要缓解痛苦……
著名哲学家奥修曾经说过,人的脑子需要假话,因为人生太痛苦,需要这些东西来安慰自己。许多美路领导人讲了许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而最后的结论却是包藏祸心的。新人觉得这些真理都很有道理呀,于是觉得最后的结论也是真理了,其实,这中间是缺乏必然逻辑关联的。
美路的一个问题是,一旦它的手法被发现并被查处,它很快就会变异出其他形态,一如病毒一般,一如1998年前后,这也是美路无法被彻底消灭的原因了。谈成长、谈改变、谈感受……这些都是心理学常用的手法,这种手法的关键在于建立亲和力和归属感,一旦关系被牢固地建立起来,就算不给产品直接问他们要钱,他们也是会心甘情愿的。
同其他骗术比起来,美路在本质上其实并无二致,只不过牌坊立得更漂亮,更有欺骗性,掠夺的手段更高明,对人的心灵和心态的伤害自然也就更大。东山的老虎吃人,西山的老虎也吃人!说到吃法,别的骗术是直接吃,而美路有讲究,那就是被吃之前要先接受再教育,让你被吃得心甘情愿,反过来还要感恩、要帮它点票子、要为它歌功颂德。从这个角度上看,做美路也只能是暂时止止痛,这世界没有救世主,绝大多数人最终能换来的,也只能是又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人不死的是梦想,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不忘挣扎。放弃控制、放弃挣扎,才有可能找准时机自我救赎。就像深陷泥潭,越是挣扎,你就陷得越深。
其实,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虚无的幻象往往比事实的真相更具有吸引力,比如酥胸半露的时候,因为你可以想象那没有看见的部分,这个时候,人是完全被情绪所掌控的。美路的营销技巧亦是如此,你无法说它不是真的。当然,还是要有一点点真实的东西,比如强大的实力、优质的产品以及卓越的基石等,你总不能说骗子乘坐的豪车都是假的吧,车子终归还是好车子。美路是企业,这注定了其使命就是追求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美路的行销模式哪里能逃得过丛林法则的宿命?不同的是,经过洗脑之后“死”去的人毫无怨言,甚至还要感谢他们,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在心理学看来,人的心理存在几个弱点,而这些弱点正是造成个体容易被某些组织控制的根源。这些弱点有三类:第一是依靠心,第二是安全感,第三是归属感。其实这三点根本就是一个东西——期望救世主!人性的通病就是信神、信鬼、信别人,就是不愿意信自己、靠自己,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控制者,而另一种是被控制者。控制者打着救世主的旗号来榨取被控制者的资源,当然,这些被控制者其实也有所得,那就是希望、安全和归属,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从而获得心灵的慰藉。任何人其实都有可能是这两种角色的其中一种,而更多的情况是某些人既是控制者也是被控制者,这也包括我们自己。可惜,绝大多数人在显意识上还意识不到这些。可能我们现在已经很清楚美路的种种手法,可在感情上我们还是会选择依赖某些人。问题的关键其实是很清楚的,很多被控制者是心甘情愿跟随控制者的,自觉或是不自觉,因为控制者给了他们灵魂的安慰。没有了控制者,他们就会不开心,而没有了安全感他们就会焦虑不安——人类的心理总是期望强大的力量来依靠。其实,部分人并非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假,可仍然心甘情愿地去选择相信。因为只有相信才有安全感,才不会痛苦。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大部分人其实是“主动”上当的!
拯救人的精神所获得的暴利与毒品其实是相等的,且不需要承担任何成本和法律风险,这可是个一本万利的大买卖。在目前的法律上,美路是没有问题的,因为9种12项的多层次奖励机制被掩藏得很隐秘,即便是那些被忽悠、被“洗脑”而加入的美路人也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但,美路终究不是无法被破解的,因为,做美路的人从根本上是相信美路可以赚到钱的,可美路真的能赚到钱吗?
这个问题其实前文已经分析过很多,我们可以再来看一组数据:2009年美路中国税前营业额201亿元,税后净营业额159亿元,官方数据活跃营销人员28万人!而159亿÷28万人÷12个月≈4732元,也就是说每个活跃美路人平均每月只销售了4732元,折算成奖金就是4732元×9%提成≈425元/月。每月425元?刨除产品自用(正常不会少于500元/月)、形象投资(套装、衬衫、领带、鞋等)、会议成本(门票、路费、食宿等,一般平均400~800元/月)、中心租金(50~1200元/月,装修另算)、跟进成本(资料、工具、部分新人会费、沟通消费、送货成本、电话费200~400元/月)、经营成本(个人收入所得税:收入×8%;经销商执照:办证1500元左右、工商管理费年几百~几千元不等)、生活消费(600元/月左右)、外地市场拓展(路费、食宿等)、月底补货(每月几千~几万元不等)等一应消费,大家算算每月会赔多少?如果考虑到极少数高阶(全中国不超过200户)百万、千万的高额收入,那些底层活跃美路人的月均收入恐怕还会更低,自然,赔得也会越惨。
那些曾经的“尸体”们,问问自己,你为什么不再继续美路了?还不是因为没有赚到钱!从这个角度上讲,美路永远都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后浪继续往前上,还是死在沙滩上!”的事业!这永远是个动态的过程,特别对那些目前还有钱赚的极少数高阶,真不知道稳定、自由和保障所谓何来?
美路的领导人是没有世俗权利的,全靠人格魅力、个人光环以及美路事业的远景价值来带动团队,所以,没有独立健全人格的人最终都会败下阵来,无论你是什么级别,也无论你做了多久。从这个意义上讲,直传销是对领导力要求最高的行业和领域。而另一方面,你也会明白,为什么领导人会那么热衷于造神运动,因为没有个人光环就难以带动团队!为什么领导人不惜一切也要拼命上聘?因为不上聘要造神就没有足够的素材,更无法证明远景价值它确实存在!美路人总说,影响力就是说服力,说服力就是感召力!推而广之,感召力就是人,而人就是钱!
美路的世界就好像电影《黑客帝国》中所描绘的那样,大家虽然在肉体上被当做人肉电池榨取着,但在精神上却被赋予了一个多姿多彩的梦境。电影中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反派,面对现实后却没有勇气接受,明知被迷惑、被利用却还恋恋不舍,毕竟那个梦境比起绝望的现实来说美好太多。那个反派甚至还要主动回到那个梦境中去,为此甚至不惜向唤醒自己的人挥动屠刀。对比美路,有多少老美路是为了不舍那个梦境而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受骗之下还反复用这个梦给自己施加种种心理暗示,不断自我催眠?这,就是所谓的“秘密”!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做美路?因为谁都想不平凡,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小人物,谁都想上天入地唯我独尊……美路,从来都属于精神领域的高消费。相比“完美”的美路,人的大脑确实有很多弱点,必然要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亦或是亲身体验到才会被脑子认为那是真的。可天地间真有所谓真实的世界吗?人类既在认知着这个世界,同时又在操控着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宇宙,所以,这个世界本就是不客观的,哪有什么客观的世界。而我的观点也仅代表个人的思考,至于如何解读那是大众的选择,我始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不是所有的美路人都是坏人,作为曾经的一员,我甚至相信其中的绝大多数是善良的,甚至包括极个别高阶。对于付先生以及紧紧跟随他的那一小批,从人格以及理念上,我是认可并尊重他们的,但这样一小撮优秀分子改变不了美路中国的整体现实——他们不是也永远都不会是操盘的决策者;我也相信有极少数团队在秉承正确的理念在运作美路,而美路七年后我也终于悟到该如何正确地去运作这个“生意”,但,这一切都是非主流,站在更高的层面,我所看到的是黎民苍生这个天下大局。我始终不会改变我对美路这个“生意”从整体上得出的结论,这是我八年半以来所看、所听、所想并最终作出的结论!
刚加入美路那会儿,一个被我邀约过去的好友告诫我,美路其实就是不折不扣的传销,但如同今天无数刚刚加入美路的“新警察”一样,我不以为然,因为美路有品质卓越的产品、无与伦比的文化以及强大炫目的实力,而一个在现实世界游荡已久的孤魂又怎么可能一下子就看穿美路深处最灵魂的本质呢?说实话,我的小小文字本就没想撼动美路的根本,写到如今也是饱受非议,但这本就不是写给那些还在“疯狗期”的“新警察”以及那些美路既得利益者的,遭到他们的唾弃自在我的意料之中。曾经,我也是他们,我太了解他们那份对美路事业的狂热了,而没有真正经历其中的人们是永远都不能理解的。等到他们理解的时候,或许早已被美路以及那些系统的高阶们榨取得毛干爪净了。从心理学角度来说,真相和信念无关,而美路人无疑是有信念的!
昨夜,与苏时尚聊了整整一夜,他是耶果系统曾经的翡翠,旗下6代翡翠、41户DD、77户银章,全团队两万多人。美路六年,他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4000元,原本幸福的家庭也破碎了,老婆带着孩子嫁给了别人,母亲为此一病而去至死都合不上双眼。但,作为麻省理工双语计算机硕士、MS镀过金、知名门户网站最年轻技术主管,他更大的损失还是机会成本:当年月薪600+10%股权请他的某企业现在市值84。3亿;当年年薪180万+3%股权请他的某企业现在固定用户近两亿,企业今年上市;当年年薪100万+5%股权请他的某企业现在也上市了。为了美路,这些他都统统拒绝了,他甚至还贱卖了门户网站的期权,也因此永远失去了成为亿万富翁的历史机遇。美路六年,全职三年,人生能够失去的一切他都统统失去了。离开美路后他选择了卧轨,但火车刹住了,结果他被送进了派出所……昨夜,他一直在痛悔,尽管我善于沟通,但我仍然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让他轻松下来……还是一切向前看吧!美路,这16年来害得多少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一生尽毁!无尽的悲剧……不离开美路,就是无间的地狱!
突然想起美国总统林肯一句很有名的话:你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某些人,也能在某些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但是你不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所有的人!事实就是最大的逻辑,而时间,已经、正在、也将会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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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美路中国VS美路海外——最后一论!
连载写到现在,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终于写完了61章,自第55章以来关于美路的理论分析可以基本告一段落了。从2010年2月以来几乎一直在写这个部分,虽然只有7个章节,但各章内容纷繁庞杂,又涉及诸多数据需要核实,实在有些让我焦头烂额。读者“岁月”说得对,我的底蕴是不够的,写写感性的文字倒还勉强。
但这个部分在我的整个连载中却是必不可少的,其整体架构在2009年10月动笔之初即有规划,只是没想到会越写越多,竟一发而不可收拾。前有读者建议可以专列一章,详细说明美路中国与美路海外之异同。说实话,对美路中国我是非常了解的,但于美路海外却是皮毛,如若细细论证起来不过贻笑大方罢了。其实,美路中国和美路海外只是略有差异,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美路中国的社会负面效应更大,直销难民也更多而已。较之海外,美路中国诸般乱相更为纷繁复杂,归结起来原因无外乎有以下四个:
1。 美路中国在相关机制上不如美路海外规范
比如,退货机制。美路中国是30天内有条件退货:购货后7天内退回未开封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退回至少剩余一半的产品可获50%现金退款;购货后8~30天内退回上述产品则分别获得100%和50%的电子购货券。其中,营养品是不允许退货的!而美路海外大多数国家是90天内无条件退货,即90天内哪怕用得只剩一个空瓶,你只要说我不满意这款产品,美路公司也会100%退款。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美路中国宣称有人利用90天无条件退货机制恶意退货。具体可参考1996年底—1997年初的退货风波。
比如,回购机制。美路海外则规定:凡加盟的直销员在一年内可以选择自由退出,退出时直销员可以退回手上尚具销售价值的所有存货,公司必须全面回购。而美路中国则是完全没有相关机制的,且没有其他公司回购存货的先例。
比如,售货原则。在美路海外的营业守则中有这样一项规定:直销商须将每月所购产品销售70%以上方能享有领取奖金及奖衔认承的权利。但遗憾的是,美路中国没有相关规定,这也是直接导致美路人大肆囤货的原因之一——如果他们认为忽悠团队囤货就能赚到大钱并不受惩罚,那美路的大多数高阶领导人是愿意以身试法的。
比如,经销商机制。美路中国独有的经销商机制是为了掩盖9种12项多层次计酬、尽可能在法律层面上符合《直销法》而产生出来的怪胎,除了让美路中国更加名正言顺外,对直销商则是百害而无一利,不仅加大了经营成本、减慢了收入回笼,更诱导了为尽快符合经销商资格而产生的诸多囤货。而美路海外是没有这项机制的,所以,在美路海外即便是做个顾客也可能有点小钱赚赚,而美路中国是不行的,成为不了经销商就意味着你没有团队所有权,自然也拿不到团队计酬!
关于营销人员的退货机制和存货负担,事实上也一直是各国直销相关法律的核心所在。不是有很多美路人说美路在海外是合法的吗,甚至动辄就搬出美国关于美路非金字塔公司认定的这一事例,那还是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那场著名的、持续了4年的有关美路是不是金字塔公司的官司吧。
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那4年里,FTC经反复研究认定金字塔公司具有如下特征:
(1)直销商要支付一大笔加入费(通称猎人头费);
(2)直销商购买较大量的商品(通称存货负担),且这些商品不能退货;
(3)作为交换,直销商通过发展下线获取佣金。
而美路公司最终被判定不是金字塔公司,是因为:
(1)没有要求直销商交纳猎人头费用;
(2)直销商没有存货负担(售货原则,即直销员当月购货必须有70%是销售给终端消费者);
(3)直销商没有通过发展下线获取奖金;
(4)直销商手中未售出的可卖商品一年内可以被公司回购。
反观美路中国,我们可以思考如下:
(1)新人加入后的起步备货(净额1600~8万元不等)是否可以看做变相的加入费?
(2)不适用售货原则,对美路人的存货负担公司没有任何制度保障;
(3)美路人每月业绩主要来源于已有部门业绩、新人起步备货、个人月底补/囤货以及个人产品自用这四个方面,其中,新人起步备货是很重要的来源之一。美路人不是常讲“出人出业绩”吗?不知道这是否可以看做是直销商通过变相发展下线获取佣金?
(4)对那些于美路还懵懂无知的新人,30天内有条件退货其犹豫期是否太过短暂而形同虚设?至于一年内回购更是无从谈起!
对照以上,不知今日的美路中国及其市场运作还能符合几条?
2。 海外发达国家对直销的管理较之中国更为严格
1983年,美路因逃税及欺诈顾客,最后被国外贸易局认定有罪并被裁定2500万加币的罚款,这也是该国当时最大的一笔罚款。在随后的1989年,美路又支付了4500万加币来和解贸易局提起的诉讼。
20世纪70年代末,经过四年多的调查,最终裁定美路不属于金字塔公司,但责令美路必须改变一些商业操作模式。如强令美路停止将直销人员算作顾客之列,并严禁以这些商业操作模式来误导直销人员可能从经营中获得利润的数量。美路被要求其每个直销人员必须遵守上述声明,并表明一半以上的直销人员收入有限,且直销人员平均工资为100美元/月。1986年,美路公司公然违反该强制命令,继续在数据上造假并因虚假广告被提起诉讼,美路因违反上述声明最终被罚款10万美元。
而最近的争端则发生在英国。1973年美路进入英国,这是美路在欧洲开拓的第一个海外市场,也是美路全球扩张的第一批海外国家。在进入英国的第34个年头,也就是2007年,美路英国却遭遇了一场危机。
2007年11月,在美路英国作出大力调整后,英国贸工部仍然作出了推迟审判的决定,并坚持认为关闭美路英国的业务才是最好的选择。
2008年5月14日,英国高等法院驳回了英国贸工部对美路的指控。2009年1月底,英国高等法院作出了最终裁决,接受美路所作出的改革以及美路对薄弱环节的处理,并允许美路继续在英国经营。尽管法院驳回了相关指控,但对美路的评价依然十分严厉。法院认为,这次调查足以警示美路:多层次直销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将会造成很大的风险!
美路英国的官司印证了直销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即使是美路这样的顶级直销企业,在英国这样规范的市场运作长达36年之久,其多层次的商业模式依然会遭受严重质疑。虽然英国贸工部的调查自直销商而起,但英国贸工部同样确认了美路的监管责任。而在中国这样还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下,这种监管的挑战只会更加艰苦。美路英国多层次之战所得出的经验是:更加严格地控制直销商的行为,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直面困难而不是逃避。
而在之后两年的美国,在美路的起源地和大本营,另一场旷日持久的争端同样震惊了全世界。美路被控欺诈,赔偿高达1。5亿美元……
这项巨大的判决对直销协会“伦理法则”的正确性以及其他所有基于美路模式的传销公司作为可行“商业机会”的合理性都广泛地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在这个致使美路同意支付1。5亿美元的集体诉讼中,美路被认定:
• 美路是一个非法传销,销售激励与培训产品给营销人员的美路总公司也是一个非法传销;
• 美路违反了联邦诈骗法案;
• 美路违反了加利福尼亚州“无穷尽链法案”;
• 美路宣称它遵守着一项25年前的联邦裁定以试图掩盖其罪行,事实上它没有遵守此项裁定;
• 美路引诱销售人员购买数亿美元的超高价产品以及无用的成功工具,然后用同样方式招募新人,这在设计上就决定了其无穷尽模式,几乎所有人都是要遭受损失的;
• 美路故意欺骗消费者参加传销,期间他们将不可避免地要遭受财产损失;
• 美路的仲裁条款意图阻止受害者们起诉它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 美路触犯了电话诈骗和邮件诈骗。
这场诉讼的关键点是对美路用虚假的收入声明误导消费者以及“商机”许诺的控诉。“警惕金字塔组织”对美路支付给经销商的费用分析表明:超过99%的美路签约经销商从未赚取过一分利润。当包括相关的“成功工具”等实际成本被考虑后,估计赔钱率大概要达到99。9%。这个99。9%的亏损数字与早在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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