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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门第一闪婚-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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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起来浑身上下一点烟火气息都没有,随随便便往那里一站,都美的像仙女一样。

    凌晨实在无法想象仙女站在厨房做饭的情形。

    唐幂看着凌晨傻乎乎的样子,掩唇轻轻一笑:“想什么呢,饭菜还是你做,我给你和小眉做一点餐后甜点吃。”

    “啊真,真的吗?”凌晨没有吃什么餐后甜点的习惯。

    在他们山里,能一日三餐填饱肚子都已经很不错了,他们甚至常常一日三餐吃同样的蔬菜。

    穷乡僻壤可没有大型超市,没有反季节的蔬菜和水果。

    他们能吃的,只有自己田地里种下的时令蔬菜,比如到了夏天,就常常是空心菜和土豆。

    有时候,会多一样苕尖凌晨很喜欢吃苕尖,毕竟,空心菜和土豆平时吃得太多了,能偶尔吃点不一样的,就算得上是美味了。

    来到大城市后,凌晨对于同学们嫌弃不已的食堂喜欢得不得了,对他而言,食堂每天的三菜一汤,简直奢侈得不像话,每一次,他都能开开心心地把所有饭菜吃光。

    来到唐小姐这里后,他更加开了眼界,唐小姐经常吃的食物,也是他听都没听过的,什么咖喱什么芝士,他先前都闻所未闻。

    好在他人还算聪明,一般来说跟着菜谱做,一次就能成功。

    他常常绞尽脑汁地学习唐小姐爱吃的食物,她并不知道那些东西都是他此前完全没看过没吃过的。

    他话不多,不在她面前露怯,只是默默地把她想吃的美食全部做好了呈上来,看到她喜形于色的样子,他就觉得十分满足。

    他做这些事,从未想过得到任何回报当然,唐小姐已经给了他物质上的回报了,她给出的报酬,已经完全解决了他平时的开销,甚至还让他得以买一只便宜的智能手机。

    唐小姐看到他的手机时,曾经提出要给他一只好一点的是她用旧了的,其实根本不旧,只是因为出了新款,张浩马上买了新的给她,才用了几个月的旧手机就被她扔在了一边。

    凌晨不愿意要唐小姐的手机,他知道唐小姐的旧手机也要五六千块钱,这太昂贵了,并且,这样的手机也不适合他。

    唐小姐便没有再勉强,也许是因为他不肯收他的手机,所以,她才格外想再给他一点别的,比如,帮他做甜点吧?

    凌晨心里美滋滋的,这种在他看来好像偶像剧里那种上流社会才能享受到的餐后甜点,他居然也有机会尝试,并且,还是唐小姐亲手做的。

    “你喜欢吃什么?焦糖玛奇朵喜欢吗?或者草莓慕斯?”唐幂一根白嫩恩的手指放在果冻般饱满晶莹的下唇上,一边询问凌晨,一边在思考着做什么才更合适。

    凌晨又一次看着她发呆,唐幂察觉到他的目光,便放下手机,笑了起来:“好了,不问你了,我随便做吧。反正不管我做什么,你们都会很惊艳的。”

    “嗯,好”凌晨点了点头。

    “咖啡或者奶茶,选一个?”唐幂又问。

    “奶奶茶吧。”凌晨竭力让自己显得平静一些。

    在唐小姐面前,他常常感到氧气不够,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手心出汗。

    这种种生理反应无比昭示着他喜欢她,因为她而紧张。

    他在她面前,明明比她高出许多,却总感到自己比她矮了一大截儿,仿佛一只脏兮兮的小鸡仔儿。

    唐幂看着凌晨这副样子,又觉得好笑又感到心疼,恨不得伸出手来摸摸他的头顶。

    真是个傻瓜。其实,他大可不必在她面前自惭形秽。

    像他这样的容貌身材,如果多出去接触一些人,就会知道,他的外形多么的让人迷恋。

    唐幂站在阳光下,以一种欣赏的眼光注视着眼前高大而英俊的凌晨,她蓦地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开始看到凌晨,就有一种熟悉感了。

    在唐幂所见过的男人当中,外形最好看的,就是她的前男友成烽,与她的姐夫成烈。

    成烽单论脸蛋是不输给他大哥成烈的,毕竟他更加年轻,也更爱打扮。但是论起整体气质来,成烈要比成烽出色太多。

    而凌晨,他就仿佛是一个青涩稚嫩般的成烈一样。

    成烈那样的男人,没有女人不会为之疯狂,而成烈出身高贵,早已经习惯女人爱慕的眼光,浑身散发的生人勿进气场,常常令人垂涎而不敢靠近。

    凌晨就不一样了。

    假以时日,他会成为一个多么受异性欢迎的男人呢?只要他愿意,无数名媛淑女愿意为他献出一切。

    他还太年轻太单纯,他不知道,倘若他想要往上爬,就凭他这出色的外形与气质,他可以跃升好几个阶层,进入真正的上流社会。

    唐幂注视着凌晨,心里波涛起伏,脸上风平浪静。她一时为凌晨激动,一时为凌晨惋惜。

    要是可以,她真想看到凌晨成为成烈那样的人。

    那是有可能的只要他自己愿意。

    可是,唐幂不愿意。

    就像是偶然得到了一块失落人间的珍宝,她一面幻想着将珍宝抛出去后人们为了它疯狂为了它打破头的情形,一面紧紧地把这块珍宝搂在怀里,不愿意让任何人发现它的光芒。

    唐幂沉默着,目光变换不定,凌晨察觉到唐小姐在注视着自己,便不敢动,也不敢言语。

    别墅内的小眉突然探出头来:“小毛,这都几点了,还不做饭?唐小姐该饿了”

    说到一半看到唐幂,忙又拿了把伞跑过来撑到唐幂头上:“哎呀,这么大的太阳,唐小姐站在外面不怕晒脱了皮?”

    “噗嗤”唐幂掩唇笑了:“小眉,我哪儿有你说得那么娇弱啊。”

    小眉却心疼地看着唐幂嫩生生的胳膊,也不知道在外面站了多久,正午的太阳,把原本白皙得几乎能看见淡蓝色血管的皮肤都晒红了。

    “什么话在里面不能说啊,小毛你真是的,干嘛不让唐小姐进去?”

    凌晨挠了挠头:“我忘了那,我们进去吧?”

    唐幂点了点头,小眉连忙撑着伞帮唐幂挡着太阳,护着她进屋去了。

    凌晨慢吞吞地走在后头,害怕被姐姐看到自己背上的伤,那点皮肉伤当然不算什么,但姐姐总是对关心的人格外看重,要是看到他背上流血,肯定要大呼小叫的。

    进了别墅内,凌晨趁姐姐给唐小姐涂晒后修复霜的时候,飞快地一闪身进了厨房。

    客厅内,唐幂坐在沙发上,看着一脸紧张地给自己涂乳霜的小眉,有点哭笑不得:“小眉,其实真的不要紧”

    “怎么不要紧,都晒红了。”小眉皱着眉,像是一位母亲一样,用指尖轻轻往唐幂胳膊上一点点将乳霜揉散。

    唐幂无奈,只好由着小眉去折腾。

    她想,自己已经习惯了被小眉姐弟无微不至地照顾,他们两个人,不过是拿了应得的一点报酬,就尽心尽力地呵护她,生怕她有一丁点不好。

    他们给了她家的感觉,同时又把她伺候得好像一位公主。

    要是以后她离了他们,要怎么活呢?

    无论是小眉还是凌晨,她都不愿意失去。
………………………………

621、他们都该死!

    任菲琳百无聊赖地躺在她那张两米宽的粉红色公主大床上刷朋友圈。

    她最近去相了几次亲,对方家境都还不错,长相也尚可毕竟任家也是有头有脸的,任菲琳曾经还差点嫁进成家。

    在为任菲琳挑选未婚夫这件事上,成烈的母亲苏旸一点都不含糊,几乎是倾尽了所有的力量。

    她到底还是不忍心看着任菲琳嫁个不中意的,尽管和任菲琳已经不复以往亲密,但还是对任母有求必应,帮着一起给任菲琳物色合适的男人。

    任菲琳自己知道自己长得美,单凭外形,很少有男人不喜欢她的。而且全承北都知道,她任菲琳先前是被她母亲作为成家长媳妇培养的,成烈的母亲也一直把她带在身边出席各种场合,任菲琳又擅长伪装成柔弱单纯的样子,所以,她虽然没能顺利嫁给成烈,但在承北上流社会的圈子里,名声竟然也还不错。

    男人们都当她冰清玉洁,女人们知道她自恃清高,都和她没什么来往,任菲琳对待同性也一向是装得很小白兔,从不干那些明争暗斗的事情毕竟她只看得上成烈,因此,私底下女人们提起她来,也不至于骂她或者嫉恨她。

    甚至有不少人同情任菲琳,觉得她为了成家大公子守身如玉二十多年,本以为青梅竹马郎情妾意,谁知道对方却突然娶了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女人,一狠心把任菲琳给抛弃了。

    再看任菲琳弱柳扶风的模样,怎么看都是被欺负的对象。

    同性不将她视为对手,异性常常对她充满保护欲,任菲琳自认为做人还算挺成功。

    她不怎么爱抛头露面,毕竟身子骨虚,出去一趟就感觉浑身疲累,一天中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家保养肌肤。

    被她请上门来为她服务的美容师们无不赞美她她从小宛如温室里的花朵,娇生惯养着,且因身体不好,饮食上格外注意,护肤品化妆品等等又在十几岁时就用得起全球顶级大牌。

    任菲琳二十多岁的年纪,仍然冰肌玉骨,肌肤吹弹可破,一头秀发宛如瀑布,即便素颜,也是个十足的美人儿。

    任菲琳在成母面前装成已经对成烈心灰意冷的样子,让成母对她放下心来,她年纪大了,身边也没什么可以说话的人,慢慢地就又把自己的一些打算跟任菲琳撩起来。

    任菲琳从成母那里知道她仍然对唐笑不满意,倒不是唐笑人品多么糟糕,而且对成家整个家族来说,唐笑起不到任何作用。

    成家已经足够有钱,但是在权力上,成烈的父亲成宽仍想更进一步。

    这就需要更强大的力量作为支撑,当然,成家也不至于为了壮大家族就随便给自己家儿子娶个媳妇,在成母看来,能成为她儿媳妇的人,不仅需要背景强大,还要本身相貌能力出色。

    这样一来,像任菲琳这样的,都已经配不上成烈了。

    成母告诉任菲琳,在她眼里,全承北只有谢家姐妹配得上她儿子。

    任菲琳知道并且见过谢氏姐妹,对于她们的美貌智慧及家世,她不得不服气。

    以前成母还曾经想让她嫁给成烈,现在,随着成宽在权力上的的**越来越强,作为成宽妻子的成母,也逐渐对待儿子们的婚事更加慎重。

    成烽与谢玲珑的恋情让成母非常满意,虽然她明面上是说只要成家兄弟娶一位谢家女进门,但实际上,她心里仍然是打算让成烈与成烽分别娶谢琳琅与谢玲珑。

    不用说,这也是成宽的意思。

    任菲琳得知后,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深处却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笑唐笑,笑其他妄图挤进成家的女子,也笑她自己。

    亏她在抹黑唐笑及搞垮唐家上花了那么多人心思,折腾半天,唐笑根本早就已经自身难保了,即便她不想尽办法让她失去工作,让唐家欠下一屁股债,她也照样无法长久地做成烈的妻子。

    后来,任菲琳又得知,唐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大笔钱,把唐震天医院的那个窟窿给暂时填上了。

    本来她还有后招,要逼得唐震天必须低头找唐笑要钱,那时唐笑就不得不伸手找成家要钱,然后她再在成母面前煽风点火,让成母彻底厌恶唐笑及唐家人。

    在得知成父和成母早就预谋让成烈娶谢琳琅,并且谢琳琅自己也属意成烈之后,任菲琳就觉得自己再继续折腾唐家没什么意思了。

    她一面听她妈的话,老老实实地每周打扮得优雅美丽,以一种矜持高贵的姿态去相一次亲,一面想着自己的以后。

    以后,就真的跟成烈没什么可能了吗?

    面对谢琳琅这样的对手,她深知自己毫无胜算,更重要的是,成父成母已经不可能让她嫁给成烈。

    但是,纵然做不了成烈的妻子,她还是会常常想念成烈,希望能像以前那样留在成烈身边。

    她这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比成烈更加英俊更加迷人的男人了。

    他从小就是她的执念,当她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为他着迷。

    任菲琳记忆里有一本书,书中的每一页都是成烈。

    翻开这本书,各种形态的成烈跃然眼前。

    十岁时,男孩有着乌黑的头发,白皙的肌肤,红润的嘴唇,挺翘的鼻梁,精致又美丽,像童话中的王子。

    十五岁,少年身量颀长,穿着白色恤,骨骼匀称,常常一个人在夕阳下练习投篮,她抱着一瓶水站在篮球场外看他在阳光中奔跑跳跃,那扬起的黑发与被汗水浸染的格外动人的脸庞,令小小的她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怦然心动。

    二十岁,少年在军校念书,她每次偶然见到他,他身上都穿着军装,看上去十分英武,他身上早早地褪去了青涩稚嫩的少年气息,那宽阔的肩膀与高大的身材,让她格外想要亲近他,依靠他。

    他是她的,她迟早要嫁给他这是她从小到大的信念。

    她太相信他与她之间青梅竹马的感情,太相信成母的诺言,以至于她总是不敢相信她的烈哥哥已经娶了别人。她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也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倘若接受的话,她算什么了?她这个人的一生还有意义吗?

    不过现在,因为谢家姐妹的存在,她不得不试着去接受,也许,她这辈子是嫁不成烈哥哥了。

    怎么办?

    要是他们都死了就好了

    那些妨碍她嫁给烈哥哥的人,都应该去死。

    无论是谢琳琅,或是成父,成母,唐笑这些人,都不该活着。

    她心里头恨得牙痒痒,盘算着要把一切拦路虎赶尽杀绝,表面上却仍然能够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悠悠闲闲地躺在床上玩手机,连家里的菲佣进来送刚泡好的花茶给她,她也能微笑着对她说一句“谢谢你”。

    她懒洋洋地支起身子,靠在床头,一手端着那杯花茶轻轻嗅着那袅袅的香气,一手浏览着手机上的信息。

    这一天是端午节,微信上不少人向她从祝福,她一概不理,单独给成烈发了个“端午节安康”,为了让对方看到自己美美的一面,还特意换了张头像照片用的她前段时间拍的一张,照片上的她穿着一条民国风的白裙子,扎着两条辫子垂在胸前,手里捧着一本书,看起来别提多文静娴雅了。

    但是,成烈并没有回复。

    她心里气恼得很,以前成烈没结婚的时候,逢年过节总会问问她的近况,如果不忙的话,还会给她打电话,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个长不大的小妹妹一样,因为她身体不好,他对她格外关心。

    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不再关心她,连她的信息也不再回复,对她就像个陌生人。

    任菲琳怎么能不生气呢?

    她咬咬牙,往下翻了翻,无意间在一大堆未读信息中看到了一条来自严凌的。

    严凌的头像是他正在逗弄一只鹦鹉的侧脸,坦白说严凌长得还不错,但,有了成烈,任菲琳看谁都觉得看不上。

    严凌给她发了好几条信息,先是祝她端午节快乐,又是问她有没有吃粽子,接着又小心翼翼地询问她最近身体好不好。

    任菲琳嗤之以鼻,像这种备胎,她微信上有上百号。

    若不是因为他是成烈的朋友,她才懒得看他一眼。

    不过

    她随手点开他的朋友圈,突然发现,严凌刚刚发的一张照片上,似乎有她非常眼熟的东西。

    那是严凌随手拍的晚餐,铺着暗蓝色桌布的餐桌上,两盘青菜,一盘粽子,一盘切开的咸鸭蛋,两碗蔬菜粥,两杯芒果汁。

    严凌配的文字是:过节也不能吃肉,嘴巴里简直能淡出鸟来哎,谁叫我是某人的私人医生呢?

    任菲琳敏感地从照片中,看到了桌子另一端被模糊掉的一只手。

    尽管那只手只露出了手腕部分,但是,她可以从手腕上方卷起的衬衫袖子上分辨出,那是成烈。

    她见过成烈穿这件深蓝色的衬衫

    或者说,成烈的每一件衣物,她都印象深刻。
………………………………

622、你老婆不管你了?

    难道成烈和严凌在一起吗?

    按道理,像这种节日,成烈纵使不陪着家人,也该和唐笑在一起的。

    那为什么,他会和严凌单独在一起?

    任菲琳心内剧荡,放大了图片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基本上能够确定,桌子上坐着的只有两个人,碗筷也只有两副。

    这一点,她不可能看错。

    并且,任菲琳很肯定,那截手腕是属于成烈的。

    成烈很多衣物都是有专门的国际知名设计师上门量身定制的,这一件衬衫看起来好像没什么特殊的,但是它的质地和剪裁都是一流的,那枚木质袖扣,某次成母任菲琳听成母说起来,是采用一种非常昂贵且稀有的木材制作的,不论穿过多少次,那枚袖口都会散发出一种沁人心脾的木质清香。

    这种香味能够缓解压力,清心明目这也是为什么成烈的衬衫上会采用这种袖口的原因了。

    成烈自己可能不在意这些,但是由于他自己不在意,成母便格外上心一些,给自家大儿子定制的衣物都是全世界很难挑出第二件的精致。

    任菲琳作为女人,尤其是一个曾经在国外留学,时常去时装秀的所谓名媛,在时尚方面倒是和能够和成母聊到一起去。

    她在这方面的眼光也颇为毒辣,尽管严凌或许是为了不让别人看出来,刻意对照片进行虚化处理过,但任菲琳还是火眼金睛地发觉了成烈的存在。

    看了看严凌这条朋友圈底下的评论,大部分都是在揶揄严凌,问他给哪个美女当私人医生去了,晚上是不是直接就一度**了。

    严凌没有回复,似乎完全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只是随便发个节日感慨而已。

    任菲琳盯着照片,准确说是照片上的那截手腕看了一会儿,感觉呼吸渐渐急促,心跳也逐渐剧烈起来。

    她甚至忍不住伸出手,去轻轻碰了碰手机屏幕上那根本算不上清晰的手腕。

    她有多久没有靠近过他,有多久没有感受过他的温度了?

    任菲琳怔怔地望着手机,对于成烈的那种从内到外的渴望战胜了一切。

    她心里悄无声息地浮起一个念头来

    我一定要见到他,一定要

    装修简约而不失温馨的公寓内,一张铺着暗蓝色桌布的长形餐桌上。

    修长有力的手指握着一只骨瓷汤碗,另一只手握着一只白色汤匙慢慢地搅动着碗里飘着细碎菜叶的清粥,似乎在静静等待着散放着热气的清粥冷却下来,而并不急着去喝的模样。

    “你都搅了半天了喝个粥有这么难么?还是嫌弃我的手艺?”对面的年轻男人不耐地微挑了下他那颜色浅淡而弧度俊秀的长眉。

    坐在他对面的人没说话,依然不疾不徐地搅动着碗里的粥。

    “烈子,你这样不行。”男人摇了摇头说。

    成烈将手里的汤匙丢到碗里,抬眼看着他,淡淡道:“你又怎么了?严凌。”

    “不是我的问题,是你的问题”严凌重重叹了口气说:“你这两天都没怎么吃东西,这样不行啊。”

    严凌打量着坐在对面的成烈,越看越是郁闷。

    自打胃出血做完手术之后,成烈就悄无声息地搬来了这里,谁也不见,单独叫了他过来。

    严凌和成烈是从小到大的兄弟,一起上过战场,一起死里逃生过,成烈有需要,他义不容辞。

    堂堂一个疗养院的院长,就这么抛下一切,跑到这栋公寓当起成烈的私人医生来了。

    照顾成烈他毫无怨言,哪怕是端茶送水,他都没什么问题。

    问题是,成烈这个病号,不怎么让人省心。

    他倒是完全不折腾,而是不像,或者说是不适应当一个病人。

    他完全没有身为病号的自觉,每天照样在笔记本前工作,或者看书,当然了,这一切都在输液下进行。

    严凌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可是当他看见成烈穿得整整齐齐,并且腰背挺直地坐在电脑前一边打吊针一边处理公务,一张脸上还半点血色都没有,偏偏神情又无比自然无比坚毅这便让严凌感觉略略有些蛋疼了。

    你好歹有点身为病人的自觉行么?

    严凌有心想让成烈躺下来好好休息,可是没等他开口,成烈就直接说,躺着无聊,浑身不舒服。

    严凌瞬间就无语了

    合着您就是天生的劳碌命吧?

    期间成烈胃疼发作了几次,毕竟刚刚胃出血过,疼痛也是在所难免的。

    但是,成烈胃疼的时候,是完全不说的。

    甚至人家可以无比正常地坐在那里一声不吭。

    要不是从他愈发苍白的脸色和额角渗出的冷汗中窥出一丝端倪,严凌估计这家伙就算疼晕了都不会开口。

    “烈子,算我求你了,你现在是休病假,咱能像个病人不?又不是在部队,用得着这么这么自制不?”

    严凌记得很清楚,当时的冷汗涔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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