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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门第一闪婚-第3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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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决定也不和我商量一下,你胆子越来越大了。”
这句话表示,成烈真的生气了。
他生气的表现就是不再和唐笑说话。
唐笑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完全没有给成烈一点儿心理准备,完全没有考虑过成烈的心理感受,可是
这件事目前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
………………………………
680、生气了?
她唯有拼命讨好成烈试图让他不要再生她的气。
仔细想想,貌似这还是成烈第一次明确在他面前表示他生气了?
看着板着脸一言不发的成烈,唐笑又是心疼,又是愧疚,又是莫名的感到有一丝好笑。
这么大的人了,生起气来还像个三岁小孩似的。
可她怎么就是越看越觉得可爱呢?
唐笑左看右看,见成烈一直不搭理她,眼珠子都不动一下,干脆直接凑过去亲他。
从眼睛亲到鼻尖,又顺理成章地亲到嘴巴。
伸出舌尖探路,唐笑顺利的撬开了男人的牙关。
“色女。”男人淡淡地吐出一句,然后一翻身将她压在了沙发上。
重新和唐笑一起踏上承北的土地,呼吸着承北的空气,季晓茹甚至觉得连雾霾都是香的。
“啊,我的大承北,我季晓茹回来啦!”站在停机坪上,季晓茹张开双臂仰头拥抱天空。
“好啦,走啦。”唐笑好笑地说道,“在飞机上不是还嚷嚷着肚子饿了么?”
时间已经是深夜,两人在飞机上没怎么吃东西,因为季晓茹心心念念着承北的大排档,非得等下飞机后去吃夜宵。
季晓茹乐意,唐笑自然只好奉陪到底。
“好久没看到秋寒和阿猛了,要不把他们俩也叫上?”唐笑提议。
其实她主要是觉得大半夜的两个女孩出去吃夜宵不太安全,有阿猛在,多多少少会放心一些。
“好啊好啊,我没意见。”季晓茹生来喜欢热闹,哪儿有不同意的。
于是唐笑给闵秋寒打了电话,她自从和阿猛结婚后,就一直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好久没有出门,虽说时间已经不早了,但还是欣然应允。
如果说日本的深夜食堂是一间温馨的小店的话,那么华国人的深夜食堂,就一定是那些数之不尽的大排档了。
夏天悄悄到来了,温度也越来越高,即便是夜里,也还是热的人满头汗。
闹哄哄的大排档中,到处是光着上半身的男人,还有着装清凉的年轻女人们,其中也不乏一些西服丢在一边,领带也被揉成一团,满脸写着疲惫的白领阶层们。
夹杂着孜然味儿的烧烤,最适合配冰镇啤酒,唐笑虽然没有吃夜宵的习惯,但是来到大排档上,鼻子接收到这熟悉的烟火气息,也不由自主地咽了咽口水。
“怎么样,馋了吧?”季晓茹搂着唐笑的腰,跟个大老爷们儿似的大咧咧地往前走着。
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眼睛盯着她们,唐笑或许没发觉,季晓茹可清楚得很呢。
要说她们两个,看外表还真不像是大半夜跑来吃油腻腻的烧烤的人。
虽然两人都没有刻意打扮,但是就两人身上质地精良用料讲究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大牌衣物,还有身上随意佩戴的小饰物,一看就给人一种“白富美”的感觉。
唐笑从没把自己当成过什么白富美,她从小过得苦巴巴的,到现在都在心里把自己当女**丝呢。
季晓茹出身小市民家庭,性格豪放,虽然谈了个明星男友,自己也摇身一变开了几家店当上了小老板娘,可她骨子里也跟唐笑一样,认为自己是**丝女一枚。
这两个完全没把自己当白富美的白富美,就这么招摇地晃进了一家大排档。
和别的大排档比起来,这家生意挺一般。
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甚至摆在外面的桌子上还在灯光下泛着光,看起来油津津的。
大排档的老板是一对儿老夫妻,两人的年龄加起来上百岁了,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沾着油星儿的,脸上黝黑而朴实,一个忙着烤串,一个忙着串串,两人忙得不可开交,好在客人还不算特别多,要是真的再多几桌,这对夫妻估计要忙的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了。
一只肥壮的大黄猫懒洋洋地躺在店面门口,眯着眼打着仿佛永远都打不完的盹儿。
“它还在呢。”
“有十几岁了吧?”
“可不止十几岁,照人类的岁数,它都能当咱们爷爷了。”
“哈哈,猫爷肯定不认识咱们了。”
“也未必吧?搞不好猫爷记性特别好。”
“我不信,猫爷这么大岁数,记忆力肯定衰退了。”
“你别瞧不起猫爷,我觉得它肯定认识咱们,待会儿没准还要怪咱们没给它带小鱼干呢。”
“它要真能认出咱们,那我请它吃喜头鱼。”
“你还记得猫爷喜欢吃喜头鱼啊?”
“当然了,我季晓茹是谁啊。”
唐笑和季晓茹两人慢慢走近。
趴在门口蜷成球状的大黄猫慢悠悠地睁开眼睛。
唐笑和季晓茹都望着它,谁也没说话。
这时,大黄猫懒洋洋地伸出两条前腿,后腿竭力往后拉长,眯着眼在地上伸了个懒腰。
再然后,它抖动着嘴边的白胡子,拖长了声音朝唐笑和季晓茹唤道:“喵呀”
坐在门口凳子上串烤串的中年妇女闻声抬起头来。
伸手揉了揉眼睛,她有点儿不可置信地问:“这是笑笑和晓茹么?是不是?老公,你快帮我瞅瞅,我眼神儿不好,别是认错了。”
忙着烤串的男人抬起头来。
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一个亲切的笑容来:“不用瞅了,就是笑笑和晓茹!”
唐笑和季晓茹见猫爷和老夫妻都认出了她们,也笑着凑过来打招呼:“林婶儿,林叔叔,还有大黄,我们来了。”
林叔叔和林婶儿赶紧招呼她们坐下来。
林婶儿放下手中的活计,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几乎笑成了一朵花儿:“这都多少年了,我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见着你们了。真是没想到,笑笑,晓茹,你们还好吧?工作怎么样,结婚了没有啊?”
大黄也凑过来,亲昵地在唐笑和季晓茹的脚边蹭来蹭去。
一边蹭,一边“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是在用猫族的语言和唐笑他们打招呼一样。
林叔叔和林婶儿是唐笑和季晓茹以前在大学外面认识的,那时候两人还是流动摊贩,平时在学校外面烤串儿,经常被城管撵得到处跑,有一回唐笑和季晓茹两人正吃着烤好的,烤架上还有十几串没烤好呢,一声“城管来了”,附近的小商贩闻风而动全部光速收拾了东西拔腿就跑。
林婶儿年轻时操劳过度,腿脚有些不好,林叔叔和林婶儿感情深厚,怎么可能丢下林婶儿一个人跑。
于是,唐笑和季晓茹一不做二不休,帮着林婶儿林叔叔搬起东西一起跑路。
最后一路跑回了林婶儿和林叔租住的小平房,四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林叔叔和林婶儿要感谢唐笑和季晓茹帮他们这么个大忙,可是唐笑却摆摆手说,她们两个不过是贪吃罢了。季晓茹也连忙称是。
于是,那一天,唐笑和季晓茹坐在林叔叔家有点儿返潮的小平房内,一口气吃了几十只烤串儿。
临走时,唐笑和季晓茹掏空了口袋里所有的钱,硬塞给了执意不给收钱的林婶儿。
唐笑和季晓茹两个都不富裕,季晓茹情况稍微好点儿,但家境也很一般,不可能有太多零花钱,至于唐笑,更是一年四季打工赚钱。
其实唐笑没有吃烤串的习惯,季晓茹吃多了烤串也容易上火,但是,两人看着林叔叔和林婶儿一个一条胳膊不好使,一个一条腿不好使,却风雨无阻地摆摊儿,还常常把没卖完的烤串拿去喂附近的流浪猫,所以才决定多找些机会帮帮二位的忙。
甚至,当年恋爱后,好几次简思诚提出来和唐笑一块儿吃饭的时候,唐笑都带着简思诚去林叔叔林婶儿的摊位上吃烧烤。
简思诚那样的公子哥,怎么会愿意吃这种油津津的路边烧烤呢。
每次都是皱着眉毛陪唐笑,脸上的嫌弃藏都藏不住。
不过简思诚有个好处,就是出手大方,每次吃完都是大钞甩过去,还不让找零。
“怎么没看见笑笑男朋友啊?”林婶儿张望了一阵,不解地问道,“你们两个女孩子,怎么大半夜的跑出来了?”
季晓茹笑道:“还什么男朋友啊,笑笑都结婚咯。”
“结婚了啊?”林婶儿笑眯眯的,就好像自己亲生女儿结婚了一样高兴,可惜的是,她和林叔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
“嗯,对啊。”唐笑点点头说,“去年结的。”
“真好啊。”林婶儿拍着唐笑的手背说:“真好,我记得小伙子长得很俊,脾气也好,看得出来很喜欢你啊!对了,是叫简思诚吧?我前两天好像还看见他了,不过”
林婶儿说到这里,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脸上露出一丝疑虑。
唐笑眼珠子一转,马上就猜到是怎么回事儿了。
看来简思诚是又在外面找小三儿了。
林婶儿能露出这个表情,肯定是不小心看到了什么。
可是,林岚那个人,唐笑再了解不过了,她是打死都不可能来吃大排档的。
“不过什么?”季晓茹先是好奇地问了一句,马上补充道:“林婶儿,那个简思诚,早就被我们家笑笑踹了。”
“啊?”林婶儿愣了愣,说,“那就好,那就好。”
………………………………
681、你就那么喜欢笑笑?
也不知道是不是说曹操曹操到,唐笑和季晓茹点了一堆烧烤和酒水后,正一边和林婶儿闲聊着一边等闵秋寒和阿猛过来,就在这时,远远的几个西装革履的看起来挺精英的年轻男人朝这边走过来。
中间那个男人单看外表长得还不错,但是仔细看会发现他浑身透着股萎靡之色。其余三个则是一个胖一个瘦一个中等身材,各有各的特色。
“老板,烤串每一样来五十串,啤酒来一箱!”旁边的男人人还没到,就嚷嚷了起来。
“哎,好。”林叔应着,朝林婶儿使眼色让她去招待客人。
那几个男人走到了角落一张空桌上坐下来。
旁边一个男人拍着中间那男人的肩膀安慰着:“思诚,振作点儿,今天可是咱们几个老同学聚会,难得聚一次,你就别垂头丧气的了,多扫兴啊是不是?”
“是啊思诚,不就是离婚么?离就离,谁怕谁啊!你们简家有的是钱,你还怕离婚了找不着女人?要我说,你就麻利点儿跟她离!她跟你离了,以后就是个生过孩子的二婚,工作工作没有,长相身材又大不如当年,更重要的是她还带这个娃!你说还有谁能看上她?听兄弟一句劝,她要娃,就把娃给她!反正就算她带着娃走了,咱们小侄子还不是一样姓简?等到他长大了,还不一样是简家人?”
坐在简思诚对面一个肥头大耳不用化妆加特效就可以出演猪八戒的男人说道。
“哎,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毕竟毕竟我们也在一起几年了。”简思诚叹了口气,苦恼地扶着自己的额头,肩膀深深地垮下去,就好像被人从内到外地抽干了力气一样。
“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不想跟她离婚的,我们的孩子还那么我不想让他长大后没一个完整的家庭为了这个,林岚那臭脾气我都忍了。我总想着,我忍她,忍多少年都无所谓,只要她给我老老实实在家带孩子,让我简思诚的儿子能够健健康康地茁壮成长。她要钱,我什么时候少给过她?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她就不能跟别人一样乖乖地在家相夫教子,你们说,一个女人,又没工作又没长相,还生了个孩子,在外面肯定已经没有市场了,就这样我还肯要她,还勤勤恳恳地工作,挣钱养这个家,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你们说,她是不是有点儿得寸进尺了?”
简思诚越说越是气愤,越说越觉得想不明白。
他旁边的一个瘦的跟麻杆儿似的,脸上皮包着肉,犹如一只大马猴似的男人笑嘻嘻道:“女人么就是不知足,我看老简你是已经仁至义尽的了。”
“是啊!”简思诚又接着叹了一口气,说:“她还要我怎么对她才满意?我简思诚有什么对不起她的!”
“没什么对不起的,我也觉着小马说得对,女人就是不知足!”肥头大耳男粗着嗓门说道。
“哎,劝和不劝离,劝和不劝离啊,你们可别让思诚真离婚了。”肥头大耳男旁边那男人说道。
他看起来比其他三个人年长些,瘦长脸,细眉细眼的,长相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但气质还算不错。看起来似乎有点儿洁癖,从一坐下来开始就拿着自己随身携带的手帕在仔仔细细地擦桌子抹板凳儿。
“过不下去了为什么不能离?咱们老简这么英俊潇洒仪表堂堂的,家里资产又雄厚,什么样的女人找不着啊?”肥头大耳男似乎是很怕热,一面脱下他那银灰色西服外套一面气喘吁吁地说道。
“是这样没错,不过老简心善呐,老是念旧情不是么。”大马猴似的男人脸上总挂着笑,兴许是二十多年来没有一刻不是笑模样,以至于脸上的皮都皱得能夹死蚊子了。
可即便满脸褶子,他看着倒也不显老至少,没一脸惆怅的简思诚显老。
“念旧情?”那个年长些的瘦长脸男人轻哼了一声,没再往下说下去。
简思诚也没留意瘦长脸男人这句话的语气,一副完全沉浸在自己思绪中的模样。
倒是那皮猴男仍然笑着说了一句:“可不是念旧情么?老孙你不记得这家大排档了?当年”
“当年什么?”肥头大耳男好不容易把他那箍着一身肥肉的西服外套脱下来,累得满头大汗,伸出肥厚的手背抹了把脑门上的汗水问道。
皮猴男嘻嘻一笑,瞟了眼耷拉着眼皮的简思诚说道:“当年,这地儿可是我们那位大嫂最喜欢来的。是吧老简?”
“大嫂?”肥头大耳男诧异道:“什么大嫂,林岚那那也配叫大嫂?”
瘦长脸男人被称作老孙的,默默地开了瓶冰啤酒往自个儿杯子里倒着,没说话。
“不是林岚,当年林岚算个算个什么啊?我说的是内谁,你们都忘了?我可不信。”皮猴挤眉弄眼地说着。
老孙仰头自己喝了一杯啤酒。
叹气:“现在还说那些有什么意思?”
皮猴男笑道:“看来我们孙爷也还惦记着那位呢。嘿嘿,我就说孙爷今儿个怎么愿意跟我们这几个人来这种地方,果然不只是情怀那么简单呐。”
“情怀?”肥头大耳男呵呵两声,“屁的情怀!情怀能赚钱么?情怀能把公司做大,能给员工加薪么?老子最烦情怀那一套。”
他家也算是家族企业,他一毕业就继承家族企业,结果头两年因为重用一个什么事儿都要卖卖情怀的所谓的职业经理人,把家里的资产赔了个三分之一。
从此之后他最痛恨情怀,看见情怀二字都恨不得绕道走。
谁敢跟他提情怀他就跟谁急,来他公司面试的人,甭管什么学历甭管多有能力,凡是在他面前提了情怀二字的,他一概不要。
“我知道你们说的谁。”简思诚低着头闷闷地说着,直接拿起面前的啤酒瓶对着嘴灌了一口。
瘦长脸男也默不作声地喝了一口酒。
肥头大耳热的浑身流油别人都是流汗,他因为太胖了,从毛孔里淌出来的仿佛不是汗水,而是脂肪。
“哥几个打什么哑谜呢?说人话成不成,再这样我急了啊!”他粗着嗓门说道。
他耐不住热,本来脾气就急躁,一热更是躁上加躁。
皮猴儿瞅着他一笑:“嘿,老祝,你还记得你当年在学校迷得神魂颠倒那女的么?”
“啊?”肥头大耳男被称为老祝的,先是瞪着一双眼睛迷茫了一小会儿,接着脑海中浮现一道倩影
一个穿着红色恤和牛仔包臀裙的女孩,脚上踩着一双阿迪达斯的运动鞋,长发飞扬,说话走路都像带风似的,偏偏一双大眼睛妩媚多情,笑着的时候简直能把人看醉。
老祝头两年忙于事业,还没顾得上结婚,当然身边莺莺燕燕也不少,别看他这几年发福了,可底子还在啊,再说了,越是发福,就越像个大老板样儿,那些漂亮女的还不是照样往他身上扑?
老祝不是没想过结婚,是一直没碰上让他心动的,要找个漂亮的容易,要找个漂亮又贤惠懂事的也不难,可是,要找个让他心动的,可就难上加难了。
老祝看着简思诚和林岚,就觉得结婚没什么好的,反正他们家有的是钱,想结婚总能找个女的结婚,所以,他不急。
先前他以为他这几年是女的见多了,所以难得碰上让自己心动的了,这会儿他才知道,不是。
这世上,不是没有让他心动的,而是让他心动的这个女人,一直被他深深地藏在心底,藏得太深了,以至于他都快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哟,看样子老祝是想起来了。”皮猴儿男笑嘻嘻地看了眼老祝,又看向老孙,“你们俩真是一对儿难兄难弟。”
老孙仍然是沉默。
和老祝一样,他脑海中也一直有着一个女人的形象,久久地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在夏天总是穿着最普通的宽松的白恤和牛仔长裤,长发扎成高马尾的女孩。
她从来不在意打扮,从来不会像其他女孩那样用化妆品,喷香水,背名牌包包。
可是,走在人群中,她总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醒目。
人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天对某些人总是特别的偏爱。有的人不用任何化妆品和名牌衣服修饰,就已经冰肌玉骨,玲珑有致。
当年那个让他梦牵魂绕的女孩,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她就像是一块沉静而散发着幽幽光泽的美玉,浑不自知地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她是医学院的女神,品学兼优,身材和长相都是那么的令人瞩目,可是,她偏偏只钟情于简思诚一人。
那时候,他差点儿因为这事儿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简思诚闹掰。
这小子明知道他喜欢她,却捷足先登地将她追到手,最后才得意洋洋地跟他们宣布,说她已经是他的女人。
他那么喜欢她,喜欢到甚至不敢亲近,生怕自己亵渎了她,可是简思诚这混蛋,却一声不吭地得到了她。
孙珞至今对这件事儿耿耿于怀。
更别说后来简思诚劈腿了。
当简思诚宣布要跟林岚结婚的时候,他还没忍住冲上去直接给了前来送喜帖的简思诚一拳。
简思诚没敢还手,可是他说,林岚更适合结婚。
孙珞那时候在家想了好几天,甚至连简思诚的婚礼都没去参加,后来他听说唐笑在简思诚婚礼上出现,并且大闹了一场,竟然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为自己没去婚礼感到后悔,又纠结了一阵子,总算是鼓起勇气要来了唐笑的微信号码,想跟唐笑告别
答不答应都无所谓,至少,得让她知道他喜欢了她那么些年。
谁知道,这时候,传出了唐笑结婚的消息。
孙珞一颗心跌倒了谷底。
她的微信号和手机号他到现在都能背得出来,却再也没那么勇气去打扰她的生活。
他对唐笑的心思,也就只有简思诚和陈乐知道,连祝浩然都只是知道他多年来一直暗恋一个女人不敢表白,却不知这个女人就是简思诚的前女友唐笑。
他们四个人点的烤串上来了,可除了皮猴儿男陈乐之外谁都没动都没什么胃口。
来这里,一是念旧,二是想找个清净点的地方喝酒。
大排档闹哄哄的,可是没有那些利益往来,没有那些莺莺燕燕,谁能说这里不清净呢。
四个男人,眼看都奔三了,激情都早已经被生活消磨掉,现在剩下的,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对未来的迷茫。
“孙珞,你就那么喜欢笑笑?到现在还忘不了她,以至于被你们家老头子逼婚逼了几年还不肯将就?”简思诚吹了一瓶啤酒,心头没那么闷了,脸上带了点儿笑,嘴里喷着酒气说道,“其实啊,我说真的,婚姻就是个将就,和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起,反而过不下去爱情什么的,迟早得被生活消磨掉,甭管爱不爱吧,合不合适,能不能互相将就才重要。”
“滚犊子吧你。”孙珞哼了一声,斜眼看着简思诚说:“当年是哪个龟孙子跟我说他跟林岚更合适。既然你们俩那么合适,怎么现在要闹离婚了?既然那么合适,现在怎么不能将就了?”
陈乐看好戏似的笑嘻嘻地望着简思诚:“这回我站孙哥,说实话吧,我也不觉着婚姻就得将就,这世上什么事儿能将就?连工作将就的久了都让人烦,更甭说那需要将就一辈子的事儿了,还不得把人逼疯啊?”
陈乐今年也还没结婚,和其他三人一样,他也是个天生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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