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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太霸道-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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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婉还真有点发怵。
可现在身边有了秦时,情况则又不一样了。
秦家和常家共守北方,保护建安,虽然明面上并不是什么莫逆之交,可私底下也是共进退的。
有秦时这尊大佛在前面挡着,长曲显然就比下姜更安全了许多。
可温婉有点发愁该如何跟汪旺解释这件事。
“少爷,自古以来都流传行商不过常,可见东北实在不是什么善地,时公子说东边他熟,属下不解,他一个商人为何会熟东边。”
汪旺的怀疑也没错,毕竟秦时是个假商人。
“长曲也不是完全特别靠东,走一走也是可以的,而且长曲距离下姜也不远,若是那边民风实在不好,咱们再掉头回下姜也不迟。”温婉选择了一个比较婉转的说法。
就怕回不来!汪旺心里补充道,可既然少爷发话,他一个下人是不能反驳的。
只能提高警惕,时刻注意着秦时和他的五个侍从。
于是路线就改道长曲。
追风的脚程很稳,温婉窝在秦时的怀里昏昏欲睡,虽然秦时很享受这种感觉,可更心疼温婉。
“你怎么也不把你那辆马车带出来?天气这么凉,坐在车里,好歹暖和些,也有个躺的地方。”
“坐马车哪有骑马快,路途遥远,我不想多耽搁。”温婉说着寻了个舒服的坐姿,把头埋在秦时怀里,连风都吹不到。
秦时哭笑不得,“得亏我过来了,不然你还真想独自骑马不成?”
“那有什么,别小看我的马术,我可是能独自骑追风的人。”温婉小小的骄傲了一下。
秦时无语,这还真是,追风对温婉非同寻常,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马成精通了他的心意,真就把温婉当成半个主子似的对待。
不过,她能骑追风可不代表她骑马的功夫就很强,毕竟还是追风愿意让她骑的因素更大一些。
因为温婉把头埋在秦时怀里,所以秦时要说话的时候就需要低下头凑到温婉耳边,从外面看十分的亲密暧昧。
汪旺又受不了了。
天!先不提秦时这伙人安全不安全,就冲这亲密劲儿,难道回程的时候除了需要带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鬼手,还要再带一个八小姐的情郎?
汪旺觉得压力山大。
如果八小姐真在外私定终身,回去好他恐怕也少不了一份责罚。
“少爷,咱们到了长曲还是买辆马车吧!后面的路程越来越崎岖,天气越来越凉,您一直骑马不是个事儿。”其实汪旺更想说,您和时公子共骑一匹马不是个事。
对外的身份是个少爷,就算年纪小也不能被另外一个男子抱在怀里骑马呀,这成什么样子了!
温婉叹了口气,“可是骑马快呀”
汪旺现在只想把这俩人分开,“独乘自然是快,共骑一匹,可快不到哪去。”
秦时也想让温婉坐马车,可这事由别人提出来,他就不想遂了那人的愿,“那不如再比一场吧,我带着你家小公子,你单人匹马,看咱们谁先到长曲。”
汪旺不肯,“赛马颠簸,我家小公子身体受不了。”
秦时摸了摸怀里的毛球,“我是专做马匹生意的,自然有能力让星星感觉不到任何不适。”
温婉被这句“星星”恶心到了,立马反驳道:“我是高兴的兴!而且咱俩不熟,请叫我任公子!”
秦时宠溺的一笑,“你的眼神明亮,就像星星一眨一眨,你就是我的小星星呀。”
这个变态!汪旺额上青筋跳了跳,难道这个时公子不仅有恋童癖,还专爱男童?!
汪旺被自己的想法惊了一大跳,跳下马来挡在追风前面:“少爷,您要不乐意乘车就让属下带您吧!”
温婉没想到汪旺反应会这么大。
自打离开客栈,汪旺和秦时这俩人就互别苗头。
温婉觉得长期这样下去可不好,不利于团队的和谐,想着不如和汪旺把话说开了。
“就按时公子的提议比比吧,我不碍事,正想感受一下赛马的乐趣,也顺带提升一下咱们行进的速度,如果你赢了后面的路程就由你带我,怎么样?”
汪旺没想到温婉又支持秦时,心里十分憋屈,可温婉提出了由输赢来决定谁和她共乘一骑,汪旺就没有了反驳的余地。
“汪护卫刚刚没有驯服追风,这次的机会可别错过。”温婉用了激将法。
可汪旺没领会到。秦时带着一个拖油瓶,他从没想过这样的情况下他还会输。
再说,为了主子的安全他拼死也得赢。
汪旺二话不说调转马头率先冲了出去,秦时冷哼一声,一踩马蹬,追风也追了过去。
他们走的不是官道,道路甚是崎岖,有生长繁茂的枝叶,还会伸出枝头,若不是秦时帮忙遮挡,光是被枝条抽挂就够温婉受的了。
这还是说追风尽量跑的平稳。
眼看着汪旺骑马上蹿下跳,惊心动魄。温婉才明白她自以为是的马术根本不值一提。
感受到温婉情绪低落,秦时还能分出心来关心她,“怎么了?不舒服吗?要不要我慢点?”
“慢点你就输了!”温婉没好气的回答。
“那你是希望我赢还是输?”秦时的眼中迸发出期待的光芒。
………………………………
第112章 开诚布公
“还用我希望?你肯定稳赢啦,”温婉有气无力的靠在他怀里,“我准备告诉汪旺你的真实身份,一路上他总是怀疑你提防你也不是个事。”
秦时无所谓,他的身份也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不过,“你就那么信任我?”
信任?确实,因为多出一世的经历,她对秦时的了解恐怕比秦时自己还深,怎么可能不信任!
然而话到嘴边就变了味儿,“咱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呀,朝堂站位,家族利益,总是最牢固的关系,你害我对秦家并没有什么好处。”
秦时没想到温婉看的这么明白,也没想到她把他们之间的关系看的这么势力,苦笑一声叹道,“你真是聪慧异于常人。”
“不敢当。”温婉不是谦虚,而是真心这么认为,前世她这个年纪的时候心中根本装不下这么复杂的事,什么朝堂,家族,都不如她八小姐开心重要。
直到经历了生死,她才明白,她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厉害,离开家族的庇佑,她什么都不是,甚至连村妇都比不上。
至于她和秦时的关系,这是前世祖母给她定亲后说的一番话。
祖母说秦家忠良之将,温家和秦家在朝理念相同,未来两个家族也会共进退,这种婚姻关系是最牢固的,她不用担心某一天夹在夫家和娘家中间受煎熬。
那时温婉自知无法反抗,心如寒冰,冷冷的质问祖母,为何非要选她做联姻工具?
至今她还记得祖母当时震惊悲伤的眼神,祖母叹气自责没有教好她,可当她出嫁时还是专门来对她说,温家是需要一个女儿和秦家联姻,可她温婉也同样需要一个强大的夫婿相伴终生,温家有很多女儿可以选择,可她除了秦时还能嫁谁?
很多年后她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深意,可那时她与秦时的关系已经势同水火,无法挽救了。
真没想到她竟然也会有和秦时共乘一骑,心平气和的聊天的时候。
是该叹一句世事弄人,还是孽缘难了?
无论温婉的真实心意是什么,秦时从没想过放手,脚下使力,追风始终稳超汪旺一步。
到了长曲,汪旺脸色惨白,他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少爷,属下又让您失望了。”
温婉被秦时抱下马,伸手拍了拍汪旺,“输给他也不丢人,你可知他是谁?”
汪旺愣了一下,“马匹商人?”
温婉又指了指追风,“你就没听说过追风这个名字?”
汪旺不解,“叫追风的马不在少数呀,大家钦慕秦家小公子的马,脚程快,品种不错些的都会起名追风,就图个名声能卖个好价钱。”
竟然还有这种事?温婉目瞪口呆,难怪秦时给追风化妆成这惨样,却直呼追风本名,温婉还以为秦时是本着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英雄本色呢!
“如果,我说它就是真正的追风,你会不会信?”温弱弱的问。
“真正?”汪旺傻了一下,不住的摇头,“虽然我没见过,但也听说了真正的追风风姿不俗,更何况追风不许外人碰触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了。”
如果是真正的追风怎么可能驮着温婉那么久?
没想到说个真话让人相信却这么不容易,温婉很无奈,指着秦时叹道,“那我说他就是秦家小公子秦时,你肯定也不信呗。”
汪旺打量着秦时,不知道该如何反应,看温婉的表现眼前肯定就是秦公子和追风本尊,可汪旺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国公府的小公子为何要化名混进他们的队伍?
秦时不想浪费时间,直接问,“你需要我出示什么证据才相信我就是秦时?”
汪旺扯了扯嘴角,什么证据他都不愿意相信呀,“如果您就是秦公子,那追风对您来说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可您之前却说把它送给我家小少爷?”
“追风喜欢她,而且别说追风,只要她想要,就是把我自己送给她也是没有问题的,更正一下,我说的她是温家八小姐,不是你家少爷。”
人家连底细都摸的这么清楚了,汪旺不知还能说些什么。
“我和秦公子早就相识,就像到了岭南我二哥会和咱们汇合一样,我与秦公子也约定好了在宜阜碰头,不过他的身份毕竟特殊,所以就乔装成马匹商人以搭伙的名义加入,没想到你警惕性强,起了怀疑,为了以后的路途能竭诚合作,也基于对你的信任,我们觉得有必要让你知道这些事情。”温婉揣着语重心长的表情拍了拍汪旺的肩膀。
话说的这么明白了,汪旺哪里还有不懂的。
将在外军令还有所不受,更何况这几日的相处汪旺也看出来了八小姐就是一个贼有主见的小孩,一出了建安,那就是龙入大海,鹰击长空,撒了欢儿了!
背着温老夫人叫上兄弟朋友前来助阵实在太有可能。
而且,如果眼前的人就是国公府的小少爷,他输的也就不这么丢人了,只是没想到秦小公子的性格和外界传闻相差甚远。
还有,如果这匹马真是追风,他曾试图驯服追风,不仅不丢人,还是莫大的荣幸呀!汪旺眼神亮了了亮,可在接触到追风别致的样貌之后又挠了挠头。
这可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呀!
温婉看懂了汪旺的眼神,迅速解释道:“追风名声在外,所以做了易容,呵呵。”
“理解,理解,”汪旺傻笑了两声,又对着秦时行礼,“小子鲁莽,不识秦公子真貌,有冒犯之处还望秦公子大人大量,海涵。”
秦时摆摆手,“不知者不怪。”
汪旺的腰弯的更低了些,“秦公子心胸宽广,小子感激不尽,冒昧再提一句,您既知我家主子真实身份,还望适当避避嫌,毕竟男女有别。”
秦时:“”他之前怎么会觉得这小护卫还挺不错呢?明明就是个没眼色没头脑,专坏事的榆木疙瘩!
难得看到秦时吃瘪,温婉开心的点了点头,“这个建议提的好,甚合我心,我要骑追风,你们两个凑合骑一匹吧,哈哈哈。”
温婉说完就翻上了追风的背,手脚麻利,一看就是常常骑马的样子。
………………………………
第113章 我喜欢的男人
汪旺被震惊在原地,他和秦家小公子共骑一马?!
少爷不要走!他以后再也不敢乱说话了,求改其他惩罚!
温婉才不管小护卫的怨念,满是怀念的拍了拍追风,“风风,拿出你的速度,我们走啦!”
追风抖了抖身上残败的毛,风风?这个名字它喜欢。
追风撒开丫子欢快的跑了起来,但与它兴奋的态度相反,它的速度真是到达了有史以来的最慢,比秦时带着她时还慢了一半。
温婉生气的拍了拍马屁。
这追风,真是前世今生都没变化,一驼上她就跟不会跑了似的。
也不知道它是如何做到情绪和速度极致相反的!
秦时瞥了一眼很有分寸的追风,面上满意的点点头,心下却是相当惊讶,追风对温婉真是出奇的好。
从一见面的自来熟到现在的亲腻体贴,别人不知道,他可是很清楚,追风刻意控制了自己的速度,但这么缓慢它也是十分难受的。
秦时看了一眼满脸憋屈的小护卫,又看了一眼仅剩的唯一一匹马,“我带你?”
“不敢,不敢,小子跑着就行,您请上马,别嫌弃。”汪旺摆着手推脱,和男人共骑一马?还是被带的那个,他还是死了算了。
秦时也不愿意和个男人共骑,看汪旺还算有眼色,总算给了他个好脸,“那在下就不客气了。”
“您请,您请。”汪旺知道秦时的身份,恭敬崇拜的无以复加。
秦时拉了拉缰绳,追上温婉,“别骑这么快,小心摔了。”
温婉:“”大哥您真是好眼力,就我现在这速度还能再慢吗?
然而,温婉刚刚在心里吐槽完追风的速度,追风竟然更慢了
更慢了温婉无力吐槽,直接趴在了马背上,“哇呀呀!你不是追风,你是追尾!就你这速度能追上别人的马尾都是夸张了!”
追风大概听懂了,不高兴的打了个响鼻,不过速度却没有变。
秦时被逗的哈哈大笑,他发现自从遇见了温婉,他笑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秦时本就是个好颜色,入选四公子都是以貌闻名的,这一笑当真是百花失色,温婉撇了撇嘴,颇有怨念的嘟囔着“一个个都长这么漂亮干嘛!”
从小就在温季和温玉的光环下长大,成年后又嫁给了秦时这个妖孽,导致温婉从潜意识里就觉得自己的容貌十分平凡,也十分讨厌这些长相超标的。
秦时平时很反感听到别人议论自己的容貌,可如果说的人是温婉,他就觉得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甚至有些暗暗欣喜,如果温婉也是个爱美的,他的机会是不是就更大了些?
这种想法如果让温婉知道只会嗤之以鼻,她最讨厌长的比她漂亮的人了!
“别趴着骑马,容易颠下来,要是累了不如躺我怀里。”秦时又开启了碎碎念模式。
温婉烦躁的揉了揉头发,“你怎么是个话唠?不是说秦家小公子最高冷无情的吗?”
呃,秦时语塞了一下,“这也分对谁吧,与我无关的陌生人我自然是冷酷一些的,相熟的就忍不住多关心些。”
“可我就喜欢冷酷的男人呀!”温婉叹了口气,“最好是眼睛长到天上去,见到人都装没看到,打招呼不是用哼,就是用嗯,和我在一起一整天都说不出一句话,天生自带冷气场,夏天在他身边都不需要用冰”
温婉滔滔不绝,说起冷酷无情的男人特性真是能一天一夜都不带停顿的,毕竟前世她和最冷酷的男人生活了好几年。
秦时被说的一愣一愣的,温婉喜欢的这些特性他是越听越熟悉,这不就是他平时面对外人时的模样吗
所以,温婉喜欢的还是他?只是他选择的相处模式不对?
“我也可以做到你喜欢的这样。”这话秦时说的分外诚恳。
“真的?”温婉眼睛一亮,“那你试试呀!”
这秦时有点退缩,他那么积极主动的往前凑温婉还不愿意嫁他了,若他拿出平时那股冷淡范,会不会离温婉越来越远?
“反正我现在也不喜欢你,你再怎么试也不会把关系变的更差了,对不对?”温婉适当的加了把柴。
好有道理秦时点了点头。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让我看看真正的你吧!”温婉开心的咧开嘴巴,连追风慢出天际都不介意了。
两人的速度实在很慢,汪旺腿着都追上了他们。
“少爷,您是特意在等我吗?”汪旺十分感动。
“啥?”温婉一愣,哈哈了两声。
少年,真不想打击你,等你的明明是追风呀!追风虽然不排斥温婉骑它,可它的速度绝对是随心所欲的,半点不听温婉指挥。
追风是温婉骑过的最省心的马,没有之一。
不要提什么方向速度的把握,她甚至可以连缰绳都不拉,反正追风这家伙就是有本事不让她出半点危险。
不要问温婉为何如此肯定,说多了都是前世的血泪史。
长曲离建安不算远,相对来说还算繁华,可已见得民风彪悍了。
秦时选定的是一家叫做福满楼的客栈。说是客栈,其实更偏向酒楼,吃住的人都很多。
接待他们的是老板娘。
老板娘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一步三摇,十步之外都能闻到身上浓浓的香气。
汪旺全程黑着脸,可惜他已经知道了秦时的真正身份,敢怒不敢言。
其他护卫就没这么好脾气了,如果只是一帮爷们,他们也许还要赞叹一声这店选的有味道,可问题是他们是知道温婉女儿身的,带着小姐出行已经是很有压力了,还住在这么风骚的地方,他们真心接受不了。
不过汪旺是他们的队长,他们也不敢越级,只能用眼神向队长表达不满。
汪旺低着头装没看到,他也想反对呀,奈何身份实力不如人,没资格说话。
“时公子,您选我家店就对了,我跟您说,整个长曲就没有不知道我们家的,我们家的女儿红呀,真是天下闻名的。”老板娘摇着手帕,身段像条无骨蛇一般就要往秦时身上贴。
………………………………
第114章 打不散的野鸳鸯
秦时刚刚一皱眉,立马一个身影就冲了过去:
“老板娘,我们自然是慕名而来的,不过我们公子不喜欢生人近身,您只管好酒好肉的招待我们,多余的服务就不需要了。”
是银鸠!秦时手下第一号护卫,武力脑力都非同一般的男人。
然而看他那一脸油滑猥琐的笑容温婉差点没认出来。
银鸠挡在秦时身前,老板娘目露遗憾,不过在看清银鸠的长相后眼神又亮了亮。
银鸠身材高大,又因为长年练武精壮的很,刀削般的脸型,五官深邃,只往那一站就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
银鸠这种类型的在东北地段更吃的开,也更受女子喜爱。
老板娘立刻放弃了秦时,用饱满的大兔子蹭了蹭银鸠的手臂,“小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咯。”
说完就自顾自自的笑了起来,她的声音十分好听,银铃一般,却带了一丝蛊惑,让人心底痒痒的,温婉好奇的观察着这个女人。
老板娘笑够了,竟踮起脚尖凑到银鸠耳旁呵了一口气,又伸出纤纤玉指在银鸠胸前画了个圈,“小哥要的只要奴家有就绝不推辞,小哥也别客气呀”
这声音婉转暧昧的,当场就红了好几个血气方刚的汉子的脸。
萱舞也脸色涨红,恨不能有个地缝钻进去,丹鹊还好,曾经走南闯北也有些见识,知道有些地方的女人就是开放大胆的很,白茹则是根本没懂,只是单纯的鄙夷那女子呛人的气味。
“既然老板娘这么说了,那我们就不客气了。”银鸠嘴上说着手下还轻轻的揉了一把老板娘的酥腰。
哇!温婉都看傻了,简直颠覆三观,前世那么一本正经的护卫首领,竟然还有如此放浪形骸的一面?温婉越发觉得自己前世看人有眼无珠了。
秦时注意到温婉的表情,嘴角抽了抽,闪身挡住温婉的视线,不耐烦的冲银鸠咳嗽了一声。
银鸠立刻明白了主子的意图,“老板娘就准备站着招待我们吗?”
老板娘娇笑连连,“主随客便呀,小哥想躺着奴家也奉陪呢”
真是大胆呀!温婉啧啧的感慨,早就听说常将军属地不分男女老幼,不分忠邪奸佞,只要你有实力有能有一席之地,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别的暂时没看出来,可一进长曲,女人的地位可是提高了不少,随处可见抛头露面做生意的女人,有女人大胆的向男子当街示爱,也有女子在街头和男子大打出手,总之一个字,爽!
温婉已经在考虑,如果有一天要立女户,干脆就隐姓埋名的在东边找个好地方隐居了。
老板娘虽然调戏银鸠调戏的欢,可心里还是记挂着生意的,先是安排了一桌特色酒席,又叫了小二陪他们去客房安置,她则挽着银鸠,一副要亲自把银鸠送进房的架势。
“银鸠不会被霸王硬上弓吧?”温婉唏嘘不已,越强硬的汉子越逃不过温柔乡。
秦时脸色漆黑,他怎么都想不明白温家是怎么教女儿的,面对这种情况女孩家的第一反应难道不该脸红羞怯吗?怎么温婉一副激动开心的模样?
脸倒是也红了,可秦时敢保证她绝不是因为害羞而红的,这孩子纯粹是太兴奋了,高兴红的!
即便知道银鸠并不会就随便的和陌生女人混在一起,秦时还是忍不住迁怒道:“银鸠,你去后院安置马匹!”
银鸠愣了一下,他们以前也乔装来过东边,这边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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