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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道鬼神-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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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那个身背巨斧的长老,此时出声,显然已经无法忍受对方的中伤,语气有些不善起来。
“哼!灵枫城你佣兵公会可以入驻,不过税收我盗贼公会要七成,而且,城主由我盗贼公会指派。话我就说到这了,几位给个答案就是。”对方却是把事情拉入了绝地,没有回旋余地。
“哦?如果答案是“滚”呢?”我推门而入。
那个所谓的暗影长老,是一个全身包裹在黑色长袍下的男子,这倒是和我很像。听声音应该在三十岁左右,气息却给人一种阴森之感,实力在武阶尊级左右。见到一个一身黑衣的陌生人推门而入,瞳孔一缩,不过仅仅扫了一眼就放下心来,对方不过武圣而已,不足为患。没有搭理对方,目光转向比尔,“这是城主大人的意思么?
见到我推门而入,比尔也是瞬间松了口气,知道了我的态度,他也不含糊:大长老的话可以代表我的意思。”
“好好好。”那叫暗影的人连说了三个好,站起身:“如此,我就告辞了。”
“不送。”比尔也不客气。对方脸色难看,抬脚要走,“给我带句话给你们会长,盗贼公会的势力范围,要分我七成。不要怀疑这话的真实性,我会亲自去取的。”我缓缓出声。对方脚步一滞,冷哼一声:如此,那便来取吧!
“我会去的。”我笃定地点头。这是我的想法,也是我对佣兵公会几位长老的承诺。现在佣兵公会如此衰微,需要用一些事来证明我的能力,至少这个虚有其表的大长老还是很强的。不然别人都把我当绣花枕头。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人这么想,但实力终归是证明一切的硬道理。
等人走远了,我这才出声说了我的来由。
“现在魔族入侵,帝国危在旦夕,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佣兵公会自然不能坐视不管,城主大人,我觉得我们应当派出一队除魔佣兵,一方面可以磨砺自身实力,一方面也不负天下人。城主以为如何?”
几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是一愣,略加思索过后,却是无可反驳,这事做得一点也不亏,明利双收的事没人会拒绝。
几位长老认为如何?比尔假意一副思索的表情,内心也是一万个愿意。我微微一笑,看着几个长老。
“大长老所言极是,我莫斯没有异议。”背巨斧的大汉没有丝毫犹豫就通过了这个提议,他生性好战,这种事他最开心了。这次除魔可以让他跟随,人才嘛,不能老呆在安乐窝里,那样长不成栋梁。
“夫君既然同意了,小女子自然不能干预,我索菲亚也同意了。”靠在他身侧的女子嫣然一笑。
“既然如此,我等也没有异议。我尼厄同意。”干瘦老头见几人都表态了,就算有异议也没用了,也是点头同意了下来。
这样……比尔也是松了口气,他还真担心几人不同意呢。所幸几人都没有拂了他的面子。假意为难:既然几位都同意了,这事就由大长老来办,如何?
ps:主板烧了,昨天断了一更,今天修好已经很晚了,所以补不了了,明天再补,抱歉了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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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向灵枫城进军!
第五十章,向灵枫城进军!
“咦,那个胖子呢?”我略一扫诸人,发现上次遇到的胖子不见了,不由开口问道。
”大长老是说潘多吧!”尼厄微笑道,接着说:“潘多正是此次入驻灵枫城的领队,他现在还在灵枫城和盗贼公会对峙,我们现在得罪了盗贼公会,是不是要把他派回来?”
“灵枫城在哪个方向?”灵枫城我只知其名,具体位置我却不知道。只好出声问道。
“在佣兵之城东南方向,距此地七十余里。”莫斯开口提醒。
“不用召回,我们这就前往灵枫城,这事等不得,这样,几位长老用最快的速度立刻在城内召集佣兵各一百名,在城主府外集中。至于潘多的部分,就劳烦城主大人和我一同前去挑选吧!当然,向他们讲明利害关系,如果不愿意离开的也不要勉强,毕竟此去危机重重,磨练,也是要能力的。”
几人闻言,不再停留,应了声明白就立刻飞奔出了议事厅。
三人走了,比尔也不敢耽搁,“公子,我这就去挑选一百名精壮佣兵,您还有什么需要么?”
“呃,还是叫我大长老吧!身份太多反应不过来。我和你一同前去。另外,准备两百匹马,够两百人使用三天的干粮。用空间戒指装好交给我。”我选择了一同前往,主要还是担心比尔强行征集佣兵,有人有血性,有人喜欢和平,强求不得。而且,说是各召集一百人,实际上我还要再挑一遍,此去不能拖家带口的耽误了行程,况且保家卫国也用不用把全部家当都拿出来。
“是,我这就让人去准备。我们先去挑选人手吧!”比尔应声,他没有多想什么,他只要负责执行就好了。
“好。时间紧迫,我们还是快点为好。”我不知道魔族现在打到了何处,想来不会太慢,但也不用太过担忧,调虎离山计没有成功,现在是正面强攻,那些城市应该能拖延住时间等待支援。不过还是抓紧时间为好,如果有什么意外也能快点做出应对方法。比如现在的盗贼公会,天知道他安的什么心,既然得罪了,就不得不留一个心眼。
比尔的速度还是很快的,很快就召集了五百来号人。只是这实力……看到佣兵公会的内涵,我也是汗颜不已。五百人中,凡阶圣级只有一百多人,其余都是武者,实力极弱,根本无法与魔族为敌。皱皱眉,在圣级中挑了七十余人,留了四十几个,毕竟城内还需要人留守。其余三人很快带着一队人到达了城主府外,略一看去,经过几人挑选,倒是都是圣级,只是看来是把所有高手都带上了,这可不行,我又从中剔除了一些实力稍弱的,剩下的站在一起,只有两百不到。不管怎样,总算是凑合了,这个人数正合我意,开始对他们进行战前动员。
没有被选中的,不要失望,我们此去不是逍遥快活去了,你们留下的原因,也是一个重任:保卫我们的家园!这里居住着我们的亲人,我们的兄弟,任何试图染指我佣兵之城势力者……杀无赦!被选中的,也不要太开心,此去危机重重,我们要面对的,是魔人,他们的强大不用多说,现在不愿意前往的,可以留下保卫佣兵之城,我不强求。
两百人组成的队伍骚乱了一下,却是没有人愿意退出。我苦笑一下:最后说一次,要退出的赶紧,如果没人,那我们这就准备出发。用魔血铸就我佣兵公会的无上荣耀,即使血染天下,荣耀与我同在!
即使血染天下,荣耀与我同在!两百人齐声大吼。声音响彻云霄。
略一沉吟:“莫斯你与我一同前往灵枫城,索菲亚和尼厄留下,公会就先靠两位支撑了。”几人都是点头答应,我也松了口气,如此,那就出发吧!比尔早已准备好了马匹,众人骑上马,比尔把装了干粮的空间戒指交给我,我扫了一眼,满意地点点头,出发!向灵枫城进军!
凡阶诸人实力有限,速度不够,因此用上了马匹,速度比不上我单独前行,但也快了不少。看看天已经日上三竿了,估计到了灵枫城也是下午之后了。
一行人在饷午十分到达了灵枫城,这灵枫城虽算不上太大,人口倒是不少,又与西部边境上的纳斯小镇靠近,来往贸易的人也是络绎不绝。佣兵之城虽然大小是这的三倍不止,不过由于管理不善,不比这里繁华多少。只看了一眼,我就决定了,现任城主,是个人才,人才嘛,自然要归我所用了。说起来,帝国培养这么多人才,却没有很好的利用,这个世界本就是重武轻文,没有武力支持,给了他们地盘最终也只能让给别人。不过再一想,成了城主,自然也就倒向了帝国一边。即使有心,也翻不起什么lang来。国家不会容忍一个势力的无限延伸的。不过修炼,却是与权利并不冲突,势力,不过是为了更好地修炼罢了。
潘多已经得到了消息,站在城门外迎接,不过看他脸色不对,似乎有些异样。不好直接出口就问,待把两百人安排驻扎在城外,让他们自由活动,不过别惹事。三人这才进了城。
“潘多,现在情况如何?”莫斯忍不住先出口问起城内情况。“唉!现在城主府被盗贼公会的人强行抢了过去,我等不敌,败退下来,不少兄弟都受了不轻的伤,连我也是受了那暗影长老一掌。”潘多脸色阴沉开口。
想不到那暗影长老伤了人还敢去找比尔问罪,当初真不该任由他离去。此时已经开始后悔了,只怪当时不清楚情况,不然岂能容他如此张狂。不过此时却是不能与之为敌,沉吟一下:“潘多,这灵枫城暂时先放弃了吧!你带上你的人随我们先抵御魔族进攻,待魔族败退之日,便是他盗贼公会灭亡之时。”本来还打算只要盗贼公会七成的势力范围。现在既然惹恼了我,那就得承担得罪我的后果。
ps:这章好难写,过渡转换章节,花了我四个小时。等会看看能不能赶出第二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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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你们太慢了
第五十一章,你们太慢了
魔族入侵?潘多一愣,看来他只关心灵枫城去了,连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只是,魔族入侵,不知道修炼者们态度怎样?毕竟凡人是不足以抵挡的,最终的结果,还是要靠天阶以上的高手来决定。
卡二世突然跳出来,“别想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了,你只要做好你自己分内之事就好了,魔族入侵,不是你一个人可以左右的。”
呃……我吓了一跳,差点叫出声来,连忙用意念回道:没事你跑出来吓唬人干嘛?
“他们又看不到……一个人闲着也是无聊,出去走走比较舒服。”卡二世“委屈”地看着我。我却是不为所动,“无聊?你赶紧回无双内部空间去吧!”卡二世这表情骗小女孩同情心还行,骗我就差太多了,毕竟他是个男的,如果女的还可以考虑。嗯,只是考虑一下。
卡二世顿时焉了下去,不再说话了。
咳嗽一声,“魔族入侵确实不关我们的事,不过又不太亏,得了帝国的人情,又可以借此磨练佣兵实力。”这也是我为什么一再挑选,只要精英的原因。寻常凡阶圣级对付同阶魔人已经很吃力了,想要一举两得,也要确保自身不受损伤才行。从纳斯大叔那里“拿”来的武器正好给这些人用,这样魔族的优势却是不再明显。而且我不相信魔族有那么多实力强横的人。普通魔族,只要数量不超过三百,这两百人已经勉强立于不败之地了。
再加上潘多和莫斯,他们二人俨然都是武阶圣级,只要不遇上武尊高手,应对一些危机也差不多够了。
至于我么,我不打算同队伍一起,无双需要血祭,我的身份不能透露,各种各样的原因加起来也注定了我只能独行,或者暗中注意一下他们的安全就行了。这也是我叫上潘多和我们一道的原因,虽然受了些伤,一路加以疗养也好的差不多了,我可不相信那个暗影长老多厉害,武尊而已……呃,潘多只是武圣吧,习惯性地把武尊归于没有危险的一类,却没想到潘多只是武圣,不过他能接暗影一掌,实力已经很不错了。心里点了点头。
“不知尼厄长老实力如何?”我出声问道。
“尼厄长老……大长老有所不知,上届大长老是偶然突破打败了尼厄长老,才做了大长老,尼厄长老可是佣兵公会十年的大长老。”潘多一脸敬重,看来这老头隐藏得很深啊!实力应该在武圣巅峰,只是一直没有突破武尊,这才败了。
“大长老有所不知,佣兵公会的从古至今,挑战者和大长老,只有一人可以活下来。也就是生死之战。尼厄长老,是唯一败了还活着的。”莫斯提醒。
“这又是何道理?上届大长老为何不杀了他呢?”我疑惑不已。
“不是不杀,而是杀不了,那一战势均力敌,两人都受了重伤,最后尼厄长老主动退而求其次,只做长老,把大长老之位给了别人。”看来那一战很是激烈,直到现在两人还在回味,有些神往。确实,能以武圣的实力,和武尊斗个不相上下,也算一个高手了,只是也什么尼厄一直没有突破武尊呢?
还没问。潘多就一脸遗憾地吐出了实情:尼厄长老年轻时也是一代天骄,得罪了不少人,后来全家被残忍杀害,他去寻仇,岂料被仇家用毒所伤,最后拼着一口气逃过了追杀,但中毒已深,身体无法容纳天地灵力,实力永远不能突破武阶。尼厄长老最终仍然强行突破了武圣,击杀仇家,只是这武尊再没能冲上去了,如果没有中毒,想来他现在已经是天阶高手了。
确实强得离谱,身体无法容纳天地灵力,竟然还能使用天地灵力,其中痛苦和折磨,恐怕只有他知道吧!天地灵力不加以炼化,使用起来极其艰难,身体要承受的痛苦也要远超常人想象。这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强者我只能这么说了。
尴尬地咳嗽一声“天色已晚,今日就先修整一番,明日出发。莫斯去安排一下外面兄弟的伙食。潘多随我来。”我递给莫斯一个空间戒指。他恭敬地收下,目光一扫却是大吃一惊,里面放了不下十万金币,还有一堆武器和盔甲,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大长老,这……”我微微一笑“武器发给兄弟们,金币用来购买粮草,剩下的给大家分了吧!出来一趟也不容易,不能让他们失望。”
和潘多进了旅店,“大长老有什么事么?”潘多是个急性子,一进门就忍不住问道。我淡然一笑:你也看到了,我把武器金币分给大家,我不会和你们一道,此去危机重重,你们要留心才是。
“大长老不是说除魔吗?怎么又不和我们一道了?”潘多奇怪地问。
“我和你们一起,那还能起到磨练的作用吗?我自然要去,只是却不能和大家一起。莫斯生性好战,有时却是容易因此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把你叫来就是让你压制一下,你们相处时间较长,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引导他的战意吧!”莫斯是块好料,不过没什么心机,不足以领导队伍,让潘多一起,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莫斯作为队伍的领头羊,潘多来牵引他方向。而另一方面,潘多性急,莫斯却是慢条斯理的,性格上莫斯又可以压制住潘多的急性子。两人取长补短之下,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
潘多嘿嘿一乐,“就是让我管住莫斯呗!没问题,平时莫斯除了他老婆,和我走得最近。”
“如此,我就放心了。”我淡然一笑。“我这便要离开,我已经打探好了,从这灵枫城一直向东,到达南部,魔族就在南部,你们到了那里多打探打探,一切小心为上。”
“大长老这就要离开了?”潘多也是好奇,为何我这么急着离开。“你们速度太慢,跟不上我,我就先去试探一番魔族究竟有多强。你们到了南部我会去寻你们的。”我随便找了个理由。不过也大概有这么个理由吧!
ps:第二更,快不?一个半小时。还不错啦!哇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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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太弱了?
第五十二章,太弱了?
出了灵枫城,天色已经暗了下去,疾行在官道上,四周没有一丝光亮。只有偶然回头,看得见一些灵枫城阑珊灯火。没有停步,如闪电一般闪烁在黑暗中,穿梭在暗与暗的交替处。
从灵枫城到达南部帕斯特城,按这个速度只要一日一夜,应该能在明日黄昏以后赶到。魔族已经开始往帕斯特城方向过去了,帕斯特城是一个中型城市,虽比不上大型城市,却也算南部一个交通枢纽了。魔族要前往帝都,帕斯特城必须要突破,因此我也是全力赶往帕斯特城。不过帕斯特城能守住多久还是一个问号,它沦陷只是迟早的事,现在只要尽快为帝都拖延时间,火龙军团还没赶到,帝都挡不了多久。其他的军队就更慢了,帝国西部到南部急行军也要五天不止,而东部地界广阔,是西部数倍之多。从东部赶回帝国中心――帝都,至少要十天!即使是火龙军团这样的精锐队伍也要七天左右。帝国表面上强盛,其实已经没有多少应对突发事件的力量了。西部的格兰之森妖兽横行,需要时刻提防。往北翻过特奈特纳尔山脉就是兽人地界,兽人也是从来没安分过,帝国四分之一的兵力都集中在那。特奈特纳尔在兽人一族的语言中是天堂的意思,也就是翻过了那座山就是天堂。帝国这边的资源矿产丰富,比起兽人贫瘠的山区,确实也是天堂了。
一路向东,帝国的东方和格文帝国交壤两国表面相安无事,暗地里为了争夺一条盛产稀有矿石的山脉摩擦不断。格文帝国实力完全不在帝国之下,甚至要高出一些。帝国三分之一的兵力集中在东部,就是为了防止格文帝国突然发难。
而帝国的南部,就到了海岸线上,因为这条海岸线,帝国南部每年的税收要高出其他地方三倍以上。毕竟海中资源之丰富,远超大陆。周边是数量众多的小国,其中以米勒姆公国为代表,对周边骚扰不断。试图染指帝国南部海域归属权。南部也不能不小心。兵力比东部稍弱,同北部一样,大概也有四分之一。
西部除了一个白虎军团,就只有几万军队常驻。比起其他地方,却是要弱上许多。毕竟比起妖兽,人类更可怕一些,妖兽只有本能,人类却有各种各样的**和贪念。这也间接造成了帝国西部发展极慢,远低于其它三地。帝国把剩余六分之一的军队集中在帝都周边几个卫城,如果魔族从西部进入北部和南部军队都可以很快集结,现在换作了南部,死伤比起以往的入侵都要多上数倍,毕竟南部人口密集,数量众多。
这一次帝国真的是乱了分寸,以往的经验都变成了废纸。如果没有得到消息,把军队全部派往西部,魔族一旦攻来,东部不可能赶回,前往西部的军队赶回来时估计帝都已经变成魔都了。
一路匆匆忙忙,终于是在第二天下午赶到了帕斯特城,远远看去,在午后阳光的反射下,城墙染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目光所及,一排排整整齐齐的高大建筑有序地矗立着,人来人往,好不繁华,帕斯特城却是没有像想象中那样人心惶惶,只是加紧了巡逻戒备,士兵集结在城外,把帕斯特城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帕斯特城的雄伟程度超出了我所见过的西部几个城市,南部果然是帝国最发达的地区啊!一个中型城市就如此繁荣,不知道帝都是什么样子,有空也要去看看才是。
没有受到过多的阻拦,轻松进了帕斯特城,现在魔族还在进攻百里之外一个小城,估计再过半日,就能到达帕斯特城。军队正在做最后的集结,只是想想魔族的强横之处,再看看这些雄赳赳气昂昂的士兵,他们难道不知道魔族多强?这样就能抵挡魔族么?不够,不够,远远不够。想到此处,不由一叹。
“这位小兄弟为何叹气?”一个声音响起。我抬头看去,是一个一身肌肉疙瘩的壮汉。看他一脸期待,他是还没见识过魔族的厉害之处,要是见识过,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这么轻松的。“呵呵,一时感叹而已。”我总不能告诉他你们不是对手,还是早做打算为好吧。
“大丈夫顶天立地,怎么能未战就先失去了战意呢。”肌肉疙瘩脸色一正,似乎在告诫我,又似乎在告诫他自己。我郁闷不已:“阁下以为,此战我们有多少胜算?”
肌肉疙瘩一愣:呃,这个胜算什么的我还真没想,不过区区魔族,想来没有十成也有八成。
“前线的那些城市为何那么快落败?”我循循善诱。
“那些小城,没多少战力,落败那是正常。不然我倒要对魔族失望了。”壮汉不假思索地就回答。
我心里疑惑,难道这些人不知道他们只是炮灰而已?帕斯特城不可能抵挡得住的。还是我真的把魔族夸大了?
甩甩头不去管他,转口问道:我想加入你们一同抵挡魔人的进攻,能不能带我去找你们的长官谈谈。
壮汉听说我要加入,脸色怪异,小兄弟你行么?魔族虽然不太强,也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我顿时一愣,再看看对方实力,不过凡阶尊级,看来是不知道我的实力,只把我当作了一个普通人。略一思索,气息一放便收,肌肉疙瘩脸色大变:武……武阶的气息……你是……武阶高手!我苦笑点头,武阶并不是太强,只是在普通人看来遥不可及罢了,只有到了圣尊,才真正算得上一方强者,普通武圣也就那样。
“大…大人,我这就带你去找我们老大。”肌肉疙瘩一脸恭敬,说话都没有先前那样利索了。我点点头,跟着他往一家旅店走去。街道上人来人往,却多数都是士兵,还有一些似乎是自发组织过来抗击魔族的冒险家。看来平民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这倒让我放心不少。毕竟魔族的作风就是鸡犬不留,太过血腥。平民无罪,早点走了也好。
ps: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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