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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红尘-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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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仙仙沉思片刻,缓缓点了下头。列御风问她是不是为列家基业担忧,胡仙仙不置可否地浅笑。

    “国家权柄有能者掌之,我终究不是适合手握重权的人。若不是青丘国接二连三的遇上危难,我就直接禅位给尚蔚然。如今境况,还是让臣民们都看清她的能耐,等时局稳定再说。”

    夜色已浓,宫中次第亮起一盏盏宫灯。灯光映衬之下,列御风俊美的面容更显得线条柔和。

    是因他外貌太阴柔才说出这样的话?一国权柄就那样轻轻巧巧让与他人?

    青丘国子民只有约两百万,可即使是最下等的青丘国子民,在凡间那也是“狐仙”。

    “七师妹怎么这样盯着我看?是对我的想法感到诧异,还是觉得我太懦弱?”列御风为她夹了块鸡翅,温声笑问。

    “不,五师兄并不懦弱,而是太勇敢。”胡仙仙说的是真心话,而不是恭维话,她知道列御风选的路有多难。

    他虽然是国主,但青丘国众多列姓王族会反对他的决定。即使那些王族会迫于一时压力赞同,天长日久难免会借机闹事,到时候是否又会掀起血雨腥风?

    列御风没有多做解释,命侍女来收拾走碗筷后,他洗净手脸,又为红儿吹奏一曲。

    胡仙仙就在旁边听着,每个人都有心中最美好的存在,她不会多干涉列御风所做决定。若是青丘国再起风波,她坚定支持列御风就是。

    一曲完毕,列御风温柔与红儿道了晚安,而后领着胡仙仙去了御书房。

    列御风取出一个锦盒,说是送给胡仙仙的。胡仙仙打开一看,是一元浑真簪。

    “五师兄,这是师父赠与你的护身法器,我不能收。”

    “十三样神器终将都归你所有,这是天意,何必推辞?”

    胡仙仙不是出于客气推脱,她是真的不想要。这十三样神器代表的意义很多,也很重大,她不想拥有这神器所赋与的能力,只因她害怕担负连带的责任。

    “七师妹,你相信有天命吗?我不愿意相信,可又不得不信。你知道你的天命是什么,可你知道我的天命是什么吗?”见她不肯接,列御风的脸色少见地严肃起来。

    胡仙仙摇摇头,她不想知道,看列御风的表情就知道那不是什么好事。

    “一元浑真簪,浑然天成,不染世俗,身心自在即有喜悦之感油然而生。我就是让你感受什么是‘喜’。”

    列御风是她七情六欲中的“喜”,她相信。真正与程浩风结缘始于云华观学艺,若不是列御风相助引白回风直接去见师父,也就没有成为晁玄同关门弟子的机会。

    后来,他又屡次为她和程浩风排忧解难。即使是引天雷除血蛛后,他依然尽量让胡仙仙不要对程浩风生误会。

    列御风送一元浑真簪给她,就算是她断“喜”了吧?这并不是说她从此没有“喜欢和喜悦”的感觉,而是他将去做他想做的事,再也不是对应她“喜”之人。

    慧心玉剑,斩情断缘,程浩风送出慧心玉剑之时就早料到他们之间会成如今局面?慧心玉剑为“爱”,爱绝又未绝,徒增伤感。

    雾隐无隙网,迷雾丛生,正是墨金冕在墨江边困住他们时提起的那些话,让程浩风做出赠她慧心玉剑决定。也正是墨金冕种种迷雾似的言语引得她对程浩风生疑,墨金冕这“口”不会再蛊惑人心,她也终于学会从别人的话里分辨真假。

    红雪拂尘,冰心冷尘,凌若风是“恶”。这“恶”不是凶恶之意,而是让人厌恶之意。她的确讨厌凌若风,可如今是否厌恶凌若风早已不重要,“恶”已是断却。

    胡仙仙坐到椅子上,抱着头想了很多,想得她头皮似要炸 裂。别人的故事里都是争抢神器,可她害怕得到神器,只要她有机缘得到一件,就必然随之发生不好的事。

    她真想绕开那些事,她已经怕了,怕任何形式的失去。可是,还有九样神器未齐,她不知道还将有什么惨烈事情要面对。

    两人都没有说话,列御风不催逼她,他明了她的感受。可是,他们即使愿意将所属神器直接交给她,也不能那么做。只因机缘未到,刻意为之,反倒要多生劫乱。

    四更时分,列御风让侍女送来梳洗用品。他很麻利地梳洗好,用金冠玉簪绾了个规规整整的髻。

    “七师妹你看,我不是不会自己梳头,是我想让红儿给我梳。”他指着自己发髻,又说:“你知道师父赠我一元浑真簪还有何意?”

    “冠簪有男子成年,当有承担,当受规束的意思。”胡仙仙认真答道。

    列御风赞许点头:“你说得对,师父就是看我太闲散淡泊,才赠一元浑真簪寄予深意。”

    见她听得入神,他又说:“我如今已不需要,我已规束在心。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做什么,不论多难,我都要青丘国稳定发展。我不想当国主,但我并不会因此就置万千子民于险境。”

    胡仙仙皱眉说道:“想要不负己心,又不亏他人是最难的。”

    列御风朗声笑答:“畏惧艰难的是懦夫,你认为你五师兄是懦夫吗?自己想要的一切得自己争取,不能怪别人在你人生设太多坎儿,得怪自己要去争取的心还不够坚决。”

    是呵,真的甘心任人摆布命运吗?向命运低头,不能说是境遇太残酷,而是抗争得还不够激烈。

    胡仙仙郑重接过一元浑真簪,她也要学会不仅规束在形,还要规束在心。那是自己给自己的规束,只为不受规束。
………………………………

三百七十六章  浪迹边城

    胡仙仙收下一元浑真簪后,就向列御风告辞。他没有多做挽留,只是赠她两瓶百花清露。

    “你留着给红儿喝,我自己会四处求医问药治好肺上的伤。”

    “你带上吧,我以后会经常炼制百花清露。”列御风将瓷瓶塞进她手里,叹息两声:“我不会再亏待红儿了。“

    胡仙仙也不再推辞,两人互道珍重后,她就返回所住客房,收拾了些必要的随身之物,带着彩鹊离开青丘国。

    腊月初三,她骑乘彩鹊到得法朝与西域各邦交界的那个边城。

    凌山商道复通,这边城客商云集,十分繁荣昌盛。胡仙仙走在街头,身边是身着五颜六色各式衣衫的异族人。他们说着南腔北调,长相也各种各样,胡仙仙在他们当中显得很不起眼。

    他们的装扮和言行在这里谁也不能说谁是异类,只因都挺异类的。胡仙仙在一群异类当中自然是不起眼的,她喜欢这种不起眼的感觉,她可以安然而行。

    胡仙仙没有住店、没有进饭馆,就带着彩鹊不停地从这个街道穿行至那个街道。她喜欢这小城里的烟火气,这让她有种踏实感,自己还存在于世的踏实感。

    彩鹊不想这么跟着她乱逛,一直都是兴致缺缺的样子。胡仙仙也终于停步了,不是她走累了,是她的肺受不了。

    边城中有很多卖烧烤牛羊肉的小店,那腥骚气和烟熏味,让胡仙仙走一路咳一路。

    她不想离开这里,又一时找不到安身之处,就蹲在别人房檐下歇脚。

    有天清晨,听得钟声鸣响,才知道这边城东门有座钟楼。胡仙仙见清晨之时行人稀少,就骑乘彩鹊飞升钟楼之上,她因此发现了很好的安身之所。

    这钟楼是城中最高的建筑物,视野开阔,正适合她看遍世间繁华。钟楼透风透光性也很好,那些熏人的怪味不会传来,她也不会觉得憋闷。

    还有,这钟楼的敲钟人是在楼底下拉绳敲钟,不用爬上楼,她在钟楼顶也没人会打扰她。

    胡仙仙就在钟楼置放大铜钟的小阁内安家,那个小阁角落对于别人来说实在太小,对于只需要找个地方盘腿而坐的胡仙仙,嘿,甚是宽绰。

    她安家后的前几天也没人注意到她,后来渐渐有人察觉,再后来东门守城的厢军让她搬出来。

    胡仙仙唤来东门守城的厢军班头,让彩鹊在钟楼下等着,她飞身而上。

    厢军班头看得目瞪口呆,她又指指他,双臂展开做了个扇翅膀的动作。她的意思是让那厢军班头也飞身而上,厢军班头直摇头,惊慌跑开,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胡仙仙喝着百花清露时,肺部真要舒服很多,她舍不得多喝。偶然有一次滴了几滴百花清露在酒中,发现这样喝起来同样有清咽润肺的功效。她心下大喜,就天天这么喝,喝得离不开酒了。

    她最初在钟楼安家的时候,有些附近居民很畏惧她。到了除夕之夜的时候,她救了个小女孩,他们才因此和她亲近起来。

    小女孩儿姓武,一家人就住在东门城墙边,他们是饥荒年月从中原逃难来的。一家人辛苦打拼,慢慢积攒起家业,开个小客栈经营。

    武家小妮儿很活泼,胡仙仙没事儿就看她踢石子儿、踢毽子、翻花绳,重温童年游戏。

    除夕之夜放鞭炮,放烟花,小客栈的窗帘给引燃了。武家小妮儿吓慌了,竟然从三楼窗户直接往下跳。

    当时多亏胡仙仙眼急手快,飞身接住了武家小妮儿,并很快助他们灭火。

    他们一边感谢胡仙仙,一边咒骂着是谁不长眼睛乱扔烟花。

    胡仙仙让他们不必骂,说那个人是无心之过,并且是个孩子,再者,这孩子与武家人还有不解之缘。

    胡仙仙清楚看到,是此城厢军统领的儿子游西鸣燃放一种名为“冲天炮”的烟花。他将烟花对准三楼窗口,只因他让武小妮儿和他一起玩,而她躲进三楼屋内。

    起火后,那小子哭叫着要去救人,随行的家丁怕他说出惹祸实情,已强行拉走他。

    武家人听胡仙仙这样说,也就不再多言。武家娘子又问武小妮儿是不是今年会招灾惹祸,胡仙仙耸了耸肩。

    见武家人都满含忧虑,她笑说:“我给她取个大名,保管她不论遇上什么事都能逢凶化吉。”

    胡仙仙假装皱眉想合适的名字,其实她早知这武家小妮儿一些后事,知道她大名该叫什么。

    “‘闲云野鹤’最是逍遥,就名为‘云鹤’。‘武云鹤’此名有些男子英气,可令她安然闯过七灾八难。”胡仙仙神叨叨地说。

    武家人邀她共吃团圆饭,又送她御寒棉袄,她不需要这些,可仍是欣然接受,她不能薄了他们一片心意。

    自此,附近居民都把她当邻居了。游西鸣后来从武云鹤口中得知,胡仙仙为他挡下惹祸的事,心内很感激她。

    游西鸣想谢她,又没有好的谢礼。他就对母亲说,钟楼上住了个很灵的半仙,只要送她东西,就能保一家平安。

    统领夫人就亲手做了一身道袍托儿子送去,这道袍为深蓝色,襟边袖口绣着紫色祥云,很精美。

    可胡仙仙一试穿,就忍不住发笑,这道袍是男式的。可能统领夫人也没想到这半仙是个女子吧?

    道袍略宽大,胡仙仙还是将就穿了。她本来的道袍早已又脏又破,她虽不在意穿着,可也不想有让人说道门中人都是叫花子。

    白天时人声嘈杂不宜练功,胡仙仙就在钟楼边沿喝酒。许久没梳理的发髻歪着,鬓边几缕乱发垂着,她就这么懒散地在只有两指宽的砖砌边沿斜倚着。

    她这些时日伤势恢复得不错,肺上只是偶尔憋闷一会儿,没有咯血了。身体舒服了,心情也舒畅很多。

    时光如梭般就到了德元十一年的三月,杨柳风拂面,杏花雨润心,胡仙仙过得挺惬意。

    让她更惬意的是,有几个小姑娘总会在清晨鸣钟时悄悄来钟楼底下看她,然后悄悄留下些小吃、小荷包什么的。

    胡仙仙不知道她们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梦中情郎,或者她们是来祈求她赐给她们美满姻缘?

    胡仙仙见过她们几次后,就向她们扬一扬手中酒葫芦,笑邀她们共饮。她们见她这般,都红着脸,掩唇笑着跑开。

    有一次,走在街上偶然听到其中一个姑娘对另一个姑娘说:“我不想嫁人,我忘不了钟楼上的那个谪仙哥哥。他向我邪魅一笑的时候,我觉得整个天空都飘满红云……”

    谪仙哥哥?邪魅一笑?正喝酒的胡仙仙听得差点儿呛死。
………………………………

第三百七十七章  朋友盟友

    胡仙仙赶紧转身,走到巷口一户人家的水缸边,临水照影。水平如镜,镜中人看起来有些落拓不羁、还有些俊朗潇洒。

    是有些俊朗潇洒,难怪那些小姑娘会芳心暗许。胡仙仙有些自责起来,道袍本来就接近男装,自己穿的还就是男式道袍,她们能不看错吗?

    还有啊,自己又住在钟楼,哪有大姑娘流浪在外住钟楼的?

    想到这些,她就准备去买衣料请人做女装。走到布庄门口,她又有些拿不定主意了。

    胡仙仙虽入道门,可又没有正式住在道观中,不穿道袍也说不上犯戒。但是她不想离开钟楼,穿着花裙子住钟楼上又似乎有些不雅。

    住在钟楼上真的很舒坦,所谓是“当上三天叫花子就不想当皇帝了”。她这几个月真是无牵无挂、无忧无虑,如此逍遥自在的日子,她当然舍不得离开。

    胡仙仙在布庄门口发愣,街上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一个人请她让一让,又热情地对布庄老板说:“迎仙阁边城分店开业大酬宾,所有菜品一律半价,欢迎惠顾。”

    这个人在说了这些后,又将手中大盘子捧向布庄老板,请他先免费尝尝烤羊肉的味道。

    布庄老板用银制小刀挑起片羊肉,细嚼慢咽后,夸道:“还真不错。”

    那人又请胡仙仙也尝尝:“这位小姐也请尝尝,要是觉得味道还行,请以后多光顾我们餐厅。咦?咦……胡小姐?”

    胡仙仙听他惊呼出声,回过神来,看向他,原来他是高有德。

    胖子高有德惊喜地拉胡仙仙到边上说话,又将大盘子交给同伴,说要带胡仙仙去见麦塔哈。

    “别,别……我们就在这儿叙叙旧,还是别去打扰麦少爷了。”

    “怎么能说打扰呢?少爷很想念你呢,他要知道你在边城,高兴还来不及呢。”

    胡仙仙可跟高有德说不清楚,那些为开业四处宣传的麦家伙计见她和高有德说话,都认出她是胡仙仙,纷纷过来问好。

    她见人越聚越多,怕他们说漏嘴,到时候见与不见麦塔哈又得费思量,就请高有德到旁边茶馆中坐下慢谈。

    她特意选了个靠墙的角落,免得再有熟人前来打招呼。

    “胡小姐,你和程道长的事儿我们都知道。在陵州的时候,少爷想去安慰你,可又担心你见着他反而别扭。等小姐拉着他去你家找你,谁知你已经走了……”高有德说得满是惋惜之情。

    “没必要,有什么可安慰的?”胡仙仙没喝面前的茶水,抿了抿自带的酒,“你们都还好吧?在麦少爷手底下做事,你还习惯吧?”

    高有德咧嘴直笑:“好,都好。麦少爷待下人客气,活儿又轻松,你看我又肥了一圈儿。”

    胡仙仙笑着打量他一番,老神在在地说:“胖点儿好,多有福相啊。”

    高有德又给胡仙仙说起麦家的事,这凌山商道从今年二月复通,麦家商队是第一家踏上商道的。

    麦老爷第一批货物就赚了个盆满钵溢,想要麦塔哈再多带些人运送货物。

    麦塔哈守在陵州城的迎仙阁,不想再走商道。麦老爷就亲自带人往返奔波,还说他是不务正业的败家子。

    麦娜莎一直盼着冷秋朗回去看她,可左等右等,等了六七个月也没有冷秋朗的音讯。

    麦娜莎知道冷秋朗就在凌山周围,她等不下去了,要来找冷秋朗。

    麦塔哈担心老父为了钱财在商道上奔波出事,又担心妹妹孤身寻找冷秋朗会出事,就想了个能两全齐美的主意。

    他在这边城开了家迎仙阁分店,这样一来,往返天方和中原的麦老爷就能在中途有个可靠的歇脚处。他和妹妹住在这里,餐厅中南来北往的客人多,也方便打听冷秋朗的消息。

    “的确是个好办法,又能照顾到老父,又能安顿好妹妹,还能赚钱。”胡仙仙真挺欣赏麦塔哈的,懂得体贴家人,头脑又灵活。

    高有德猛灌一口茶,笑嘻嘻地说:“少爷还想把迎仙阁开遍天下所有城镇呢,嘿嘿……”

    “是吗?有志向!”

    “唉,少爷不是有志向,是有情义。我听少爷对小姐说起过,他的迎仙阁是为你开的……要是迎仙阁能开遍天下,那么不管你走到哪里,只要看到迎仙阁就会想起他。”

    高有德说着这话时满脸是崇拜神情,麦塔哈在他心中不只是少爷,而是楷模了。胡仙仙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得干笑。

    “少爷这样能干又有情义的人真是世间少有,唉……可惜这样的人还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胡仙仙“嗯”一声:“的确世间少有,他一定会有如花美眷相伴到老。”

    高有德饮尽杯中茶,低声说:“胡小姐,去见见少爷吧?我可不是因为在麦家做事才帮他说好话,是他这人真是很好呢。”

    “算了,见着他也没什么可说的。”

    “你们不是朋友吗?人在他乡遇故知欢喜还来不及,怎么还要避开不见呢?”

    胡仙仙能感觉出高有德是有些气愤了,他是个实在的热心肠人,不懂那许多弯弯绕绕。胡仙仙也不太懂该怎么做才对,她怕处理不好,所以不见为好。

    “我和麦少爷是盟友,不是朋友。”她给出个挺牵强的理由。

    “朋友和盟友不一样吗?”高有德也不是好糊弄的。

    胡仙仙挠挠头皮说:“朋友和盟友是区别敌人而言的,但朋友是可以交心谈心的人,盟友只是互利互助的人。所以啰,没什么危急的事情,盟友之间无需见面。”

    高有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胡仙仙只能在心里说抱歉。对不起,我知道你是一片好心想劝我去见麦塔哈,可我不能去害他。

    男女之间最好别是朋友,一不小心就会越界,一旦越界就等同于玩 火 自 焚。还是趁麦塔哈对她没生出太深的感情,离他远一些为好。

    高有德闷坐了一会儿后,准备起身离去,要出门时又懊恼地回头说:“胡小姐,你那种想法对我家少爷很不公平呢。他是一直拿你当朋友的,你怎么能只当他盟友?”

    胡仙仙真后悔跟这个死心眼儿的高有德说那么多话,这种感情纠葛哪有公平可言?

    胡仙仙正为难的时候,几个人匆匆从茶馆门口跑过,还招呼着高有德:“德子,你咋在这儿?少爷叫我们都回去,要推迟开张的日子。唉,老爷受伤了……”
………………………………

第三百七十八章  遭劫始末

    高有德听得有些懵,那人拍他一下,又说:“快回去帮忙,老爷让沙匪给劫了,受了伤。快些啊,商队里死伤了好多兄弟。”

    高有德猛跑几步,胡仙仙也跟上去。她挟夹起他踏地掠行,问他:“新开的迎仙阁在哪儿?快带我去。”

    她除了肺伤,身体已复原七八分,即使带着高有德这个胖子掠行,也迅疾如风。

    “在北门那边,离皮毛市场不远。诶,胡小姐你不是不见少爷吗?”

    “我们是盟友,盟友就是危急时刻相助的人。嘿,我跟你废话什么?”

    胡仙仙没想到让高有德给绕进圈儿了,有些羞恼。只是很快就到了迎仙阁,她也不再与他多说。

    迎仙阁还没有正式开业,装璜得簇新的店面已经敞开着。可惜来来往往的人不是食客,不是送菜的侍者,是呻 吟着的伤员和神情凝重的医师。

    高有德引着胡仙仙到了后院,穿过一个小天井,走进所葡萄架遮盖的小院儿。院子里主建筑是一座两层小楼,高有德直接引她到了二楼。

    到得二楼正中那间房的门外,一个仆妇正端了盆血水走出来。

    高有德朝里望了一眼,就对胡仙仙说:“胡小姐,你自己进去吧,我先帮他们照料受伤的兄弟。”

    胡仙仙点头挥手让他走,她在门口清了清嗓子,才敲门恭敬说道:“麦老爷没有大碍吧?我是胡仙仙,来探望麦老爷。”

    “胡姐姐?真的是你?”开门的是麦娜莎,她眼睛又红又肿,但见着胡仙仙时仍有几分惊喜。

    屋内弥满着一股药酒味儿,这味道是因一个白胡子老大爷正在为麦戡布清洗伤口。

    麦戡布左臂和腹部都有挺长挺深的伤口,他的眼睛半睁半闭,呼痛的声音很低哑。他疼得额头不断渗出虚汗,麦塔哈半跪在旁边给他擦汗。

    胡仙仙进屋后,麦塔哈神色复杂地转过头看她一眼,什么都没说,又悲痛地看向父亲。

    胡仙仙也没有多问什么,和麦娜莎静静站在一旁,偶尔帮着递纱布、端药酒、倒血水。

    忙到日落时分,麦戡布喝下药后,沉沉睡去。他们就退出这间屋子,到旁边小厅中说话。

    麦塔哈将茶端到胡仙仙面前,只是说了句:“仙仙,谢谢你来相助。我还要去官府,你就在这里好好休息。”就匆匆出门。

    麦娜莎见哥哥出门,眼圈儿又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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