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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红尘-第2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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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将军听令,巡视伤兵,鼓舞士气,起带头作用,让伤兵们的身体和勇气都尽快恢复!

    小郑将军听令,守卫营地,三天内构筑好简易防御哨楼。

    血将军听令,解决各项物资问题,首先找到足够的医疗用品。”

    众将各自领命而去,胡勇刚心中抑抑不快,在帐中看了会儿地图,更添烦闷,就出帐巡视。

    他见到吹号、擂鼓、举旗的士兵在擦拭、修补这些东西,就让人架起大鼓,他要擂鼓。

    鼓声“咚咚咚”,铿锵有力响彻天际,所有士兵都循声望去。

    胡勇刚先是发泄自己心中抑郁恼恨,鼓声急促而略显杂乱;他心绪渐趋平稳后,鼓声也渐渐节奏平缓;最后他重燃斗志,鼓声也昂扬激越起来。

    因这鼓声,将士们激荡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他们的从军目的有些是为吃粮拿饷而来,有些为兄弟义气保某人势力而来,也有些为封侯拜相而来,说是保家卫国,其中却又掺了私心。

    这鼓声让胡勇刚的心如被熔炼,平叛决心更加坚定,也在不知不觉间令众将士的思想得到升华。

    程浩风和胡仙仙正在河边细论着关于黑娃的事,听到鼓声后,他们也不由自主停止谈话,静静倾听。

    “争斗难平,我们的确不该插手世俗之事。我们不管,就可能会是韩泽灿得胜。

    韩泽灿如何治理天下,我们难以制约,但若是韩泽熙为帝,我们至少可以保证他不戗害百姓。

    并且,你哥哥和郑天霸等等人的品性也比韩泽灿手下那些人好。”

    鼓声停下后,程浩风凝视着胡仙仙双眸说。

    他知道她心底有太多疑虑,这让她对敌之时的计谋和行动都受了约束,还没有真正发挥她应有的能力。

    胡仙仙怅然轻叹,脸上浮起若有似无的笑意,低声问:“我要是成了一个诡计多端、狠厉果决的毒辣女人,你会不会讨厌我?”

    “敌我相争,没有道德上的善恶。”

    “我只问你……会不会讨厌我?”胡仙仙逼视他的眼睛,语调都有些颤抖。

    她等待着他的回答,内心紧张已不是忐忑可以形容,确切说来是很惶恐。

    是的,她就是惶恐不安。她经了十几世,曾有不同的身份地位,甚至连所属世界都不同,可她总觉得他最爱白回风。

    她可以调御其他世的自己成为分身助力,但无法与白回风达成从属关系,这就是白回风还有自身独立意识吧?

    程浩风和其他几世没什么交集,和地球上对应人物也只是互有感应,不算真正是那个人,可跟白回风之间却有缠绵情愫。

    胡仙仙想起白回风就有点儿不舒服,她自己就那么嫉妒自己?暗里分析了好久,她终于明白不是自己在嫉妒自己,而是嫉妒白回风所具有的品质。

    虽是同样容貌身材,可白回风有仙女的清丽姿容,又有狐精的柔媚风韵,不会像自己这般跟傻大姐似的。白回风聪慧能干却也懂得守分藏拙,不会像自己这般容易得意忘形,还总招灾惹祸……

    胡仙仙觉得自己永远都学不来白回风的言行举止,要是再这么打打杀杀下去,只怕会变得更粗鲁。她很怕程浩风是需要她做事才容忍她,哪天万事皆定了,就会讨厌她。

    “你觉得自己是令人讨厌的人?”程浩风拧眉反问,语气很是不悦。
………………………………

第六百一十七章  宁心得计

    三月十六,清晨的阳光照在河滩上,因滴滴朝露晶莹璀璨,青草和嫩黄小野 花都添了神采。

    不论红尘有多少纷纷扰扰,不管人们经历了多少苦难伤痛,天地间的一切仍是按着本来规律运转。

    春来了,花会开;花落了就结果;果熟了,留的籽儿会发芽;芽苗长成又开花……既不会有什么永远繁盛,也不会彻底的灭亡,绝望总伴随着希望。

    看着眼前景致,胡仙仙突然没那么纠结他以后是否不再爱自己的问题,但既然他反问了,自己总得回答他。

    她思索片刻后才说:“要是变成那样的人,我自己都会讨厌自己。”

    程浩风捏着胡仙仙的脸颊笑起来:“你傻呀,你自己不愿意变成那样的人,你的心就还是本来这般,你不还是你吗?哪可能如今喜欢你,以后又讨厌你……”

    “人心是会变的……”她本来都已心平气和,被他这一捏,又别扭起来,不受控的想争辩几句。

    “你何必在意别人的心变不变?你自己是怎样就怎样,若是为了别人变成你自己都不喜欢的样子,那有何意趣?”程浩风捏得更紧了些,她双唇都撅起来。

    “我不是在意别人……是你……你想……唉……放开我……”

    胡仙仙急切想争论,可脸颊被捏着,舌头不灵活,话都说不囫囵。

    她“唔唔”几声,也不知要表达什么。程浩风见她目光含有质疑和怨怼的意思,就更不愿跟她争辩,改用双手捧紧她的脸。

    她的颌骨被制住,上下唇闭不拢,舌头都伸卷不了,没法发出成调的声音,更没法说话了。

    本来心情是千回百转,没想到程浩风做出这般举动,胡仙仙脑子里是半点儿情情爱爱的念头都没了,气得血直往头顶冲,满脸憋得通红。

    她双手运起灵力往程浩风胸口推去,可因他护体灵气抵挡,推出去的力道全卸掉。

    她反抗失败,程浩风得意笑勾唇角。这让她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也不用灵力了,抬脚就踩他脚背。

    程浩风的脚轻轻提起撇开就躲了,她就接连去踩他,憋着一股劲儿非得踩疼他才肯罢休。

    可是她踩来踩去,他蹦来蹦去,两个人就跟在跳一种怪异舞步似的,胡仙仙摆脱不了受窘的困境。

    因这奇怪的僵持姿势,程浩风不禁笑起来。

    胡仙仙见他笑,更是又气又急——为什么在我面前就不能保持一点风度?就知道欺负我!

    她越显得委屈气愤,他倒越笑得欢畅,笑着笑着就俯身吻住她。

    本来就快呼吸不畅了,他还来掠夺新鲜空气,这是要让人窒息而死吗?

    见她眸底泛起惧意,他眼中闪过满足笑意,终于松开她。

    她就像离水的鱼儿般鼓着腮帮,小嘴一噏一合好几次才缓过气。

    见她气恼的瞪着自己,程浩风搂着她问:“仙仙,喜不喜欢我?”

    “不喜欢!好好儿的跟你说话呢,你怎么就这样?”

    “哦,你不喜欢我?还说我以后会讨厌你,你现在就开始讨厌我了,还有什么以后?”

    胡仙仙真是不懂,怎么每次有争执,都成了他倒过来委屈巴巴的质问自己?

    她被问得都忘了本来想说什么,早把担心他嫌弃自己的心思撂开了。

    见他来讨安慰的可怜模样,就很认真地低声解释着:“我没有不喜欢你啊,是不喜欢你那么做。你想啊,才打了败仗,士气很低,万一再瞧见我们这样,他们会认为我们只会谈情说爱……”

    “是你先挑起情爱话题的,我要是不做点表示,你就该嫌我不关心你了。”

    “呃……我主要是纠结女人该不该参与战争,你的想法可能就代表大多数男人的想法啊。”

    程浩风“呵呵”笑说:“每一个人都不同,谁也代表不了大多数。尤其是我,更是没有哪个男人能和我想法一致。我是独一无二,旷绝古今的奇男子……”

    有这么自夸的吗?

    胡仙仙“噗嗤”笑出声,暗想幸好不是正在喝水,要不然笑喷了就更显得粗鲁。

    程浩风见她双眉终于舒展,就敛去嬉闹神情说:“女子需要男子给予安心的感觉,男子也喜欢亲近女子寻求安慰。人都难免会有心绪不宁的时候,要想心平气和,就得疏导思想疙瘩,缓解压力,还得……”

    他顿了顿,轻轻舔舐着胡仙仙耳后肌肤,嗡声嗡气说:“还得纾解心中渴求……你是先锋,要鼓舞士气也得先让你士气高涨……”

    胡仙仙轻推他埋在脖颈处的头,因怕被别人看到,心悬得老高。她觉得他们的性格在彼此影响,她渐渐稳重,他时不时的不着调儿……

    她越推他,他反而越放肆起来。真是一本正经惯了的人,要是不正经起来,比流  氓还不正经。

    “浩风,别闹了,好,好呛人……啊嚏……”

    她推得有些重了,他不满地抬眼看她,见她神色焦急,才略回过神,这一下他也闻到呛人味道。

    程浩风正色循味望去,只见营地飘出乌黑浓烟。他拉着胡仙仙飞身往出烟地而去,担忧是敌军又搞了新花样袭营。

    到得之后,却只见是几个伙夫在烧柴煮饭。已到巳时中刻,的确该准备午饭了,可这柴怎么这么多呛人的烟?

    程浩风询问他们,其中一个人边呛咳着边回答说:“以前的干柴都没了……咳……这都是随手拣来的树枝……还湿、湿得很……”

    干柴湿柴混一起烧,的确会有很多熏人的浓烟,但不至于呛人到这种程度。

    胡仙仙疑惑地扒拉开柴垛,见到里面横七竖八的枝条中有花椒枝、胡椒枝、柑橘枝、漆树枝等等之类,顿觉豁然开朗。

    这花椒、胡椒的枝叶没有籽实味道浓烈,但其中同样含有辛辣味,一经燃烧就气味扩散。柑橘枝和漆树枝本来是含芳香味,可混了其他味道经烟一熏,就发出浓烈怪味。

    “浩风,咳……我想出一个对付那些大狗的法子了!这些烟的味道……咳……”胡仙仙兴奋得两眼放光。

    在此处没法好好说话,程浩风忙带她飞往背风的林中,终于闻不到呛人味道了,就催她快说办法。

    “犬类最大的优点是嗅觉灵敏,但我们可以把这优点变成缺点!”

    程浩风立即领会到她的意思:“你是说用呛人的烟味让神獒队混乱?好,此计甚好!”

    神獒队不会吃诱杀它们的食物,也懂得避开陷阱,还能听黑娃的指挥在战斗中有序进退,要杀掉它们又很难,若能使它们混乱不听指挥是最好办法。

    可两人细想之后,又发现实施起来很不容易。因为不可能在营地周围都点上足量的烟雾,得把神獒队引向一处较封闭的地方才能起作用,该怎么引呢?

    沉思片刻,程浩风说:“那些大狗还没有开启灵智,不会受幻觉影响,又是靠本能在行动,用阵法都难困住它们。嗯,倒是可以让黑娃暂时不能指挥它们,可不可以在它们无人指挥的极短时间内,迅速引它们去设好的圈套?”

    听他这么说,胡仙仙狐疑问道:“你确定可以让黑娃没法指挥神獒队?”

    “可以。我怀疑黑娃是黑狼王和人类修者的后代,可以故意引他来进攻,然后引他入陷阱,以阵法控制他。他的功力比我低不了多少,太复杂的阵法容易被他识破,用最简单的阵法困住他一时半刻,我还是有把握的。”

    胡仙仙有些没听明白,程浩风又给她详述起他所推测的黑娃身世。

    黑狼王是草原上的霸主,在草原人心目中白狼王是勇猛忠义的瑞兽,而把黑狼王视作凶狠贪婪的恶魔。

    事实上,不管什么样的狼都是要偷羊吃的。这种区别对待,让黑狼王很不服。

    黑狼王由此生出怪异想法,它不愿子孙后代都被人厌弃,就娶的全是其他族类当妻妾。

    这些妻妾和所生子女当中,最出众者有两位。

    一位本体是只小花狗,本是平常看门狗,因主人修道飞升,吃了主人剩下的残余丹药,而得以开启灵智。

    这小花狗之子有狼和狗的血脉,是黑狼王所有儿子当中继承它血统最纯的一个。这个儿子功力不低,其主人又是神仙,算是黑狼王众多子嗣中最有出息的一个,也就是哮天犬。

    另一位是修行者,但功力很低,属于修仙门派刚入门的弟子。这个女弟子随师父出门办事,师父被杀,自身又受了重伤,巧遇黑狼王相救。

    当时黑狼王是以山中猎人的身份救她,这个女弟子并不知道救命恩人是只狼。

    他们彼此生情之后,黑狼王见她受师门影响,认为异类成精就该诛灭,就隐瞒真实身份。

    待得这女弟子生下孩子,因孩子遗传了更多人类血脉,也没有觉察任何异常。

    后来,小花狗见黑狼王长期不归,独宠外室,就设下计谋与那女弟子单独见面,告诉她黑狼王真实身份。

    女弟子本来不相信,在暗中细察黑狼王,又用自身低微功力进行试探后,见到黑狼王原形。

    激愤之下的女弟子,要杀了孩子再自尽,黑狼王拦住了她杀孩子,但没能阻止得了她自   杀。

    这个孩子当时才两岁,黑狼王带他回老家抚养。因他母亲之事,父子俩有隔阂,再加上其他人蓄意挑唆,这孩子就在十二岁时离家出走。
………………………………

第六百一十八章  诱敌入局

    程浩风认为这个以人类血脉为主,并仇视黑狼王族群的孩子就是黑娃。

    黑娃二十多年没有觉醒黑狼王的血脉,但应该是在三年前突然觉醒,才会功力猛增。

    至于他口口声声说哮天犬欠他的,应该就是和他们母亲之间的事有关。

    听完这种种纠葛,胡仙仙有些感叹,而后说:“总体而言,还是男子更花心吧?要不是黑狼王朝三暮四,就不会伤害妻儿。”

    程浩风食指点她额头,沉下脸说:“又扯哪儿去了?我给你讲这些情况,是让你清楚天庭还没有明着插手凡间的事,黑娃那么厉害只是哮天犬在暗里帮他。”

    “哦哦,只是感慨几句而已嘛,不要这么凶的教训我。我知道当务之急是打败神獒队,我们去找我哥具体商议。”

    胡仙仙先迈步往中军大帐走去,她不想和程浩风多说,他们两个会说着说着就变了话题。

    胡勇刚听了程浩风细说计谋后,问他:“要以反  攻做为诱敌条件?这可是一步险棋,你有几成把握?”

    “五成。“程浩风直说实情,怕胡勇刚不采纳这计策,再详细说理由:“我们只能走险棋,各项物资都很难补给,就算叛军不来攻击,我们也拖不起。”

    胡勇刚沉吟一番后,毅然做出决定:“好!我们虽然损失了不少兵力,但还有接近五万人,至少还有人数优势,我就不信拿不下那不到一万人。此计要行,宜早不宜迟,就在今夜去夺回营地!”

    叛军驻扎在城外的一万人和神獒队正是士气最旺的时候,而朝廷这将近五万人中已挑不出几个强悍的,人数优势其实不算优势。更别说廓州城里还另驻着十多万大军,冒然进攻很可能弄到全军覆没的地步。

    这一次以消灭神獒队为目标的进攻如同豪赌,如同豪赌却也做了尽可能的充足准备,力争赢得赌局。

    子时刚过,程浩风带领挑选出的两千精兵,搭起便桥渡河,冲向叛军大营。

    当哨兵禀报有人袭营,震天喊杀声已传入耳中,黑娃竟听得笑起来。

    “哈,敢来偷袭我的营地?哼,真是活腻了!“

    黑娃没有下令,哨兵也不敢走。他对有些惊愣的哨兵说:“他们与我们隔河相望,就这么对峙下去,死期也许还能多拖延几天。本尊正愁怎么才能一举歼灭他们,他们倒贪功冒进,给了本尊彻底除去他们的机会!”

    哨兵崇拜的目光望着他,重重点了点头。

    黑娃自豪一笑,接着肃色下令:“传令下去,留三千老弱兵丁守营,其余将士跟我冲出营地去,向敌军进攻!”

    敌军袭营,不是死守营帐,而是攻向敌军,这般应对真是奇招。可这对于别人来说出乎意料的奇招,其实本在程浩风算计之内。

    程浩风带兵杀了几个叛军,向敌营射出一些带火的箭枝后,就暗令部下准备撤退。

    叛军营中起火,但那零星几处火堆,很快就被扑灭。他们铆足了劲儿要大战一场,可朝廷军队喊打喊杀做足了气势,并没有真正与他们短兵相接。

    当黑娃飞身空中,由神獒队为前导,领着斗志昂扬的士兵威风凛凛出营的时候,程浩风已经带兵慌乱的撤到了河边。

    可能是撤退时太慌乱了,约有一千多人已经撤到对岸,还有几百人见叛军赶至,竟然来不及过桥,就河边朝密林里跑去。

    为防追击,搭起的便桥是要毁去的,可撤退得太仓促了,五座便桥竟然只毁去两座。

    见此情景,黑娃纵声大笑,豪气下令:“不必去追击那些胆小的逃兵,全军迅速过桥,直取敌方大本营!”

    刚刚到得营地旁,才稳住心神的程浩风他们,见叛军冲杀前来,吓得更是溃不成军,纷纷往山林里乱钻。

    当然,这四散溃逃的场景是程浩风使的障眼法。早在下午未时,胡勇刚已率三多万军队后撤十里。因留下了一万余人在营地外围故意来去活动,叛军还不知道营地已空。

    这留守营地的士兵都是精锐,他们假装与叛军交战,却暗里有序地将叛军往中军大帐处的陷阱引去。

    诱敌来攻,既方便提前设好圈套,也可以防备两方交战时廓州城内的叛军出城援救。但多数将领都不会中这圈套,黑娃是自上次见程浩风后,心中暗暗跟他较劲,太想胜过他,才鲁莽追击而来。

    看到对手节节败退,黑娃凌空傲视苍穹,他终于尝到了所向披靡的连胜滋味!

    但很快,他就察觉出异样——这胜仗打得太容易了,虽然打败了对手,但对方并没有什么伤亡,俘虏也没抓到,这很像是一个圈套!

    黑娃醒悟得太晚了,已来不及退出这空营圈套。只听三声锣响,一员小将纵马跃出,还未看清他形貌,就接连有三名叛军被他银枪挑死。

    这员小将正是郑退辽,他那金照银枪舞得恰似游龙出水,悬停半空的黑娃都看得有些痴,暗赞:好枪法!

    金照银枪之所以名为“金照银枪”,乃是枪 杆真为银铸,但并非是用白银直接锻造,而是合入其他金属,使枪  杆坚韧绵弹;枪尖是玄铁所铸,中间掺入黄金,锋利刚硬。

    更贴合此名之处,是此枪迅速旋舞之时,枪尖带起的寒光会连成金色圆环状光晕,就如太阳金光映照。

    此枪的锻铸技术高,冶炼合金技术更特异,郑退辽说是隐退江湖的奇人所赠。程浩风曾想寻访此人,让他带些兵 工为军队大批量铸造武器,但郑退辽连那人姓谁名谁都不知道,无从寻访,只得作罢。

    郑退辽败后憋屈,早想着一血前耻,此次让他领兵伏击叛军,他自是拼命搏杀。

    因此,出招之快,力道之猛,下手之狠,堪称他学武以来的最顶峰。

    黑娃见郑退辽英勇无敌,起了招降之心。

    可就在他出神时,郑退辽已带兵杀得叛军中不见刀剑抵抗,只见血肉横飞。

    他只得收束心神,压下惜才之意,双手掐诀御出獠牙,往郑退辽背后射去。

    “叮!”

    火花四溅,獠牙暗器被一支黑镖挡开,獠牙落地,黑镖化为黑雾飘散。

    “背后伤人,算什么好汉!用了暗器,照样不堪一击!”

    程浩风凌风而来,负手悬停在黑娃斜前方。

    “程浩风!你那点雕虫小技也只能用来单打独斗,谁强谁弱,且在战场上分个胜负!”

    黑娃无心与他纠缠,急急吹哨让散于各处的神獒队冲到士兵前方,打前阵进攻。

    “你也只能靠几条乱咬人的狗来取胜,要是真刀真 枪的硬拼,你手下哪有郑退辽父子这般神勇之人?哼,我是不屑和一窝狗斗,才没有用狠招儿治你!”

    程浩风向来是不多话的人,但要损起人来也是牙尖嘴利!

    “你嘴巴放干净点儿,什么‘一窝狗’?哼,我要让你见识见识神獒队的威风!你们把我引进这圈套,我也能反过来把你们给吃了!”

    黑娃连连吹哨,神獒队几乎疯狂起来,全都低吠闷嚎着奋力扑咬。即使刀剑砍在身上,它们也不避让,一直不停的攻击。

    那凶恶模样看得跟随其后的叛军士兵都有些心惊肉跳,不知不觉间就与神獒队拉开距离。

    程浩风飞临神獒队集中的区域,一次又一次的幻化黑绳扔向地上战团,卷起被困住的朝中士兵,从铁爪利齿下救人性命。

    “哈哈,你这样做有屁用!你只能救极少数的人,累死也转变不了败局!”

    黑娃看到程浩风手忙脚乱救人的样子,忍不住凑近他身边,笑着揶揄。

    “用狗来杀人,你还是不是人?”程浩风厉声反问。

    随即他又伸手指向西南方,责骂道:“你看你娘为你的所做所为感到痛心疾首,你这个不孝子!”

    黑娃被戳中了心底痛处,明知程浩风可能话里有诈,仍是不由自主顺着他手所指方向看去。

    一看之下,黑娃大惊失色,他的母亲真在那里!他是早慧之人,母亲死时他还年幼,但已留有模糊印象。此刻,他的母亲就在那小山坡上定睛看着他。

    他母亲的目光中有怨憎,有慈爱,有责难,有期盼,只有对于不成器的儿子才会流露这般复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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