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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吴掌柜-第2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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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走过八名番邦女子,簇拥着一位丽人,长身玉立,光采照人;尤其是那双眼睛,既大又黑且亮,顾盼之间,真有慑人魂魄的魔力。
这个异邦丽人的颜色,令人目眩神移,视线无不随着她的脚步转移,大胡子亦不例外。直待倩影消失在街角黑水城一家旅舍中最大的西跨院,大胡子方始收拢目光。
过不多久,听得有个清脆的声音喊:“喂,蛮子!”
大胡子抬头一看,认出是那八名番邦女子中的一个。看装束打扮,是那异邦丽人的侍女。圆圆的脸,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皮肤很白,映着她那润滑的红唇,显得格外动人。大胡子急急问道:“姑娘,你是叫我?”
她抿唇一笑:“站在你面前,不是叫你又叫谁?”
“喔,喔,”大胡子无端张皇失措,“请问姑娘,有甚麽吩咐?”
“你这些玩意是卖的吗?”
“是的。”
“能不能送到旅舍,给我们公主瞧瞧?”
公主?大胡子一愣,这些日子毯子上的那些华而不实的玩意几乎只卖出去了一两件勉强糊口,再这么下去,只有饿肚皮,蹲墙角,露宿街头的份了;穷途末路之中会遇见一位公主!这番遭遇,便令人鼓舞。本来似乎消沉的他,忽然兴致勃勃,从容问道:“姑娘,你贵姓?”
“你问这干甚麽?”
“问明了好称呼。”大胡子说:“姑娘,你是从北面来的吧!说得好一口汉话,长得像我曾经到过的江南地方的人。”
“江南?江南是甚麽地方?”
“有一道长江,由西东下,直流到海;长江下游的南面,称为江南,是中原最富庶的地方,也是出美人的地方。”
为了最後这句话是不着痕迹的恭维,那圆脸姑娘娇憨而愉快地笑了,“我叫英琼。”她说,“你叫我名字好了。”
“我姓田,叫田长歌。你也叫我名字好了。”
“好啦!”英琼手指着问:“你管你的这些五彩斑斓的玩意叫甚麽?”
“叫风筝。”
“风筝、风筝!”英琼偏着头念了两遍,挑了一只蜻蜓、老鹰模样的风筝,她立马明白了这东西的用途,兴高采烈的答道,“对了,天上会飞的风筝。拿去给我们公主瞧吧,她一定会喜欢。”
“不行!我走了谁来帮我看我的摊子。”
英琼气得直跺脚,双手叉腰,挺着鼓蓬蓬的娇美酥胸,一副怒其不争的好看模样,恨不得将这个敢忤逆她的商贩一口吞到肚子里去。
田长歌也发觉到了这里面的不对劲,立马装出一副恨不得跪地求饶的凄惨模样,英琼不怒发乐,居然咯咯咯的笑出声来,田长歌看她红白相映的脸上,跳动着灼灼其华的光晕,平添几分绰约,越发使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算了,本姑娘今天心情好,不和你一番见识,我现在买了这两只风筝,你明天能不能到旅舍来教我们怎么放?”
田长歌又像一个木头人待在原地一句话不说,急得英琼火气差一点又要爆发了,田长歌才红着脸试探性的问道:“你明天到纳林河边的那片小树林来,我单独教你行不行?”
“你到底是怎麽个意思?”
一上来就是使人难以回答的话。。。
“我怕……。”田长歌语声怯怯地,像个扭捏害羞的小女孩的口吻。
“怕?怕甚麽?”
“怕万一到时候一紧张,这风筝失手没放上天去,岂不是要害得你被公主责罚一顿,我这皮糙肉厚的,挨上一顿板子也不妨事,如果因此连累英琼姑娘,我实在于心不忍。我的意思是,提前和你练习一番,看你愿不愿意?”
英琼柳眉一展,脸上泛起一片好看的红晕,心里更是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自己似乎误会了某些事,深深看了田长歌一眼,低下头去不作声。
这对田长歌来说,却是得其所哉:既不能再谈难题,又可以恣意饱餐秀色,所以只是含笑凝视,并不催她回答。
忽然,英琼抬起头来问道:“你家里还有些甚麽人?”
“这。。。”
“想你一定生在一个不虞衣食的中人之家,俗话说做买卖要讲一套招揽主顾的生意经,你这样无声无臭,不但不去兜搭主顾,甚至主顾询问,亦似懒於答理,自然惹人不快,望望然而去之。你现在都落魄成这样了,还有什么羞惭抬不起头的。”英琼的主动猜测替田长歌省了一番编排,他呼了一口长气。
“谢谢姊姊!今日受教了,我一定改过。”
改了称呼了!英琼俏脸一红:“谁是你姊姊?我也是受公主所托来买一个风筝而已,要谢你谢公主去。”
“公主当然也要谢。”田长歌说:“不过更该谢你。”
“油嘴滑舌的,生意做得不行,骗女孩子反而一套一套的。”英琼小声的嘀咕着,这些话她当然没有当着田长歌的面说出来,只不过田长歌一字不漏的听了进去,田长歌对英琼弄不清是何感想,只觉得她的一颦一笑,萦绕在心头,反覆出现,永无宁时,平时他从来没发觉自己如今日般这么能说,他甚至想表明身份将对方强制留在自己身边,只是这样反而会破坏这种美好的感觉,他看对方的眼神又痴痴呆呆了。
田长歌试探性的问道:“明天你会来小树林吗?”
“等你将风筝放上天了,我就来。”
“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一个大男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风筝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放上天。”
“你不会找个当地人帮帮你?”
“他们又不买我的风筝,弄坏了我找谁说理去。”
“瞧你这小气劲,给,用它雇几个人将你摊子上的风筝全都放上天去。”英琼递过来八颗光光闪闪的珠子。
田长歌心头一阵小小的失望,心如电转,计上心头,他装出一副为难的神情咕哝道:“珠子要到大地方才卖得掉,而且我觉得你这珠子不怎么好,根本换不了我地毯上这些全部的风筝。你如果有貂皮,这买卖二话不说,立马就成。”
英琼窘得恨不得找块地缝钻下去,她没想到对方如此识货,她眉毛一扬,气鼓鼓的说道:“你算算看,它们值几只风筝就放几只到天上。”
“你这几颗中下等的珠子。。。。。。”田长歌拖了很久的语调,最终像做了极难的决定,“姐姐,你让我住到你们的旅舍隔壁,一切都好商量。”
“你,你。。。”英琼气得说不出话来,她嗔怒的盯了对方一眼,不置可否的走了。
田长歌傍晚收摊的时候,一个小二模样的将他领到了公主所在的旅舍,旅舍掌柜出现在门口,脸上浮着尊敬而亲切的笑容,“你这些日子在本店所有的店饭钱,都有人承担了去,随你爱住多久就多久。”
田长歌脸上浮出一抹奸计得逞的笑意。
………………………………
第644章 大蜀王又来了(二十九)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胡杨树在街上依次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田长歌完全睁不开眼,冬日的第一场雪就这么悄然而至了,田长歌紧了紧略显单薄的皮袄,哈出一口雪沫白似的雾气,身子猛的打了一个机灵,室内温暖如春,和室外冰冻三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实在不愿意在这样的日子出门。
“我们得开始了。”英琼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眼前,今天的她打扮的格外出挑,一身蓬松细绒的灰鼠裘衣,脚上套着一双黑色的牛皮雪靴,如云的秀发藏在一顶大毡帽里。阳光照在她脸上,秀骨天成,风姿绰约,红扑扑的圆脸上更是平添了几分妩媚与秀色。
“我有点不想在今天放风筝了。”田长歌嗫嚅着说道,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睨着今日特别与众不同的英琼。
“今天是个好日子。”英琼一对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让人浮想联翩。
“也许我该回家了。”尽管美人在前,田长歌依然提不起兴趣,作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姿态。
“男子汉,大丈夫,原该闯荡江湖,不说做一番事业,就开一开眼界,也是好的。”英琼丝毫没有透露出一点挽留的语气,反而让田长歌不知‘计将安出’了。
“公主那边。。。”
英琼这才从心慌意乱中回过神来,缓缓的说道:“人各有志,不能相强,不过,你总得有个定见,我才好回去覆命。”
“要不我们今天自己做风筝?”
“真的?这可是你吃饭的本事,你不怕你以后在黑水城没饭吃?”
“无妨,等你学会做风筝了,说不定我再来这里的时候,能收到你从幽燕飘过来的‘信使’。”
英琼咬了咬银牙,此时的她脑海中臆想出一副千里风筝寄相思的美好画面,当她抬起那双妙目的时候,正好与田长歌投过来的一阵火热的目光相触,心弦猛然拨弄了一下,对方的眼中流露出无法形容的温柔,而且他的仪表不俗,性情真诚,言语谦和但并不木讷,她一下子心软了。
于是这一下午,田长歌便带着英琼到黑水城的市场去买竹子、鱼胶、线、纸。他们花了几个时辰,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那些让风筝更加灵动的薄棉纸,田长歌甚至在风筝的翅膀上一左一右画了两个小人儿,左边锅底黑的是田长歌,右边梳着两个小辫子的是英琼,整个过程英琼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恙,田长歌乐在心头,卖力做风筝的劲头更足了。再接着,他们还得自己准备线。田长歌说等风筝做完后想给英琼和公主一个惊喜,英琼红着脸追问不迭,田长歌偏偏接下来只字未提,缄口不言,英琼便像个啭鸣的小鸟围着田长歌转个不停,田长歌生怕最后惹得她不高兴,不得不将惊喜说了出来………他希望英琼、公主或者更多的人能加入‘斗风筝’的大赛中。
原来田长歌的家乡在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时候,所有的少男少女都会加入到斗风筝的大赛中,听说好多少男少女正是通过这种独特的方式暗生情愫,情定三生的。不过用来牵引风筝的线是经过特殊处理过的,事先要将一梭子线放进一桶混有琉璃屑的鱼胶里面,接着把线挂在树上,让它风干。第二天,他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线缠绕在一个木轴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参与斗风筝的少男少女的手指上,都会有一些横切的伤口,那是斗了一个冬天的风筝留下的证据。
田长歌虽然手把手,事无巨细的将风筝制作的过程全教给了英琼,只是她设计的风筝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后来田长歌不得不一股脑的代劳了,看着那些惟妙惟肖的‘大鱼’、‘苍鹰’、‘大雁’、‘大蜈蚣’将整个院子都快摆不下了,英琼像个小女孩一样东摸一下,西摸一下,爱不释手,只是让田长歌奇怪的是,幕后的主顾‘公主’却一直没露过面。
更让田长歌意想不到的是,在忙碌了数天后的一个清晨,当他睡足了觉推开门的时候,那些没经过他指点的‘大鱼’、‘苍鹰’、‘大雁’、‘大蜈蚣’等居然都跑到天上去了,密密匝匝观望的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白皑皑雪地中男男女女的风筝斗士鼓劲、加油、喝彩。英琼,还有那个有个一面之缘的公主,她们也不知疲倦的加入了其中,只见她们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而风筝大赛的最大功臣田长歌,似乎悲剧的被排斥、被抛弃了,田长歌悲情的站在雪地中,欲哭无泪,呆若木鸡。
空气中传来一阵丝线被崩裂的轻微声,英琼手中那只带着某种特殊意义的鸳鸯风筝牵引的琉璃色亮线被对手割断了,此时的那只失去控制的风筝漫无目的的在天上飞,地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群追逐随风飘扬的风筝的少男少女,‘公主’似乎特别善于斗风筝,来回牵扯之间,又有数只风筝罹难,直到它们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接着在临近街区奔走的人群越来越多,从这一刻起,似乎所有人都享受到了斗风筝的乐趣,这里面同样包括刚开始怅然若失的田长歌。整个追逐过程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某个小孩爬上挂满冰渣的胡杨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几丈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脸上没有丝毫的痛苦之色,甚至挂着一种胜利者的笑容。
“你还愣着干嘛,还不去把我们的风筝追回来。”
“太疯狂了,这谁想出来的。”
英琼乜了一眼远处与最后一位对手正在酣战的‘公主’,田长歌这才猛然发觉这位‘公主’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人。
此刻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跃跃欲试,他们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
田长歌消失在街角,等他再次现身的时候,他手里抓着那只依然颜色鲜亮的‘鸳鸯’,风筝大赛已经分成了胜负,战场上只剩下了‘公主’手中那只并不起眼的‘大雁’,她等那只风筝飞的足够高,最后视野中的‘大雁’浓缩成一个小点后,突然掏出一把短刀将亮闪闪的琉璃线割断了,‘大雁’朝南飞去,丽人则朝那个方向矗立着,久久不语。。。。。。
哪天晚上,黑水城举行了盛大的篝火晚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们围着燃烧的火焰载歌载舞,散发着身体里的激情,一轮弯月之下,男男女女们正并排坐在一起,说着一些绵绵的情话。田长歌一晚上想从英琼口中打听‘公主’的真正身份与来历,哪知打翻了一坛山西老陈醋,双方之间一股浓重刺鼻的酸味。
“听说‘公主’也来自江南,这些年一直在找一个人。”
“她是汉人?”田长歌真的惊异了,他没料想自己这个假汉人居然今日遇到了一个真汉人,“怎麽,怎麽又在辽国,而且还是大辽国的‘公主’?那这么说她也懂得汉人的语言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我的汉语,还有我写的汉文,都是‘公主’教的,她知道的可多了。”
田长歌脸一红,开始套英琼的话,他现在很想弄清楚这位‘公主’的真正身份,“我生长在南地,不了解北边的情形。”他说:“孤陋寡闻,教你见笑。”
“我怎麽会笑你!”
“是,是!”田长歌打铁趁热,“英琼,你能不能将‘公主’的过往,说一些给我听听?”
不过英琼左右而言它,并不想将‘公主’身份过多的透露给眼前渐渐心生爱慕的田长歌,女人的共同敌人是男人,但女人却是为男人而死,英琼想这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所以她开始大谈特谈契丹的历史起来。
在中国的东北部,流淌着两条重要的河流。
一条叫做土河,也就是今天的老哈河,发源于医巫闾山。
一条叫做潢河,也就是今天的西拉木伦河,发源于大兴安岭南端。
这两条河都从高山上奔流而下,一路翻山越岭,流到平地上,最初的汹涌澎湃也渐渐舒缓,最终,在木叶山下,他们汇合在一起,共同孕育出一片水草丰美的绿色草原。
就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在很久很久以前,一位骑着雄健白马的神人云游至此,看到这片茂盛的莽莽草原,他震惊了。他松开缰绳,信马由缰,从土河上游,一路顺河东行。
与此同时,一位久居仙宫的天女,也被人间的美景所吸引,降临到人间。她坐着青牛马车,从“平地松林”沿着潢河顺流而下。
神人与天女都沉醉在美丽的景色之中,不知不觉,竟然同时来到了两河交汇的木叶山下。顿时,他们都愣住了,望着出现在自己视线里的人,怔怔出神。
清风拂过,草原上掀起如同海浪般的潮涌,蓝天、白云、碧水、佳人,构成一幅唯美的画面,让两个人忍不住心潮澎湃——他们一见钟情了。
于是,神人与天女结为了夫妻,放开马缰,卸下牛车,在这片美丽的山前草原上定居下来。
神人和天女共生育了八个儿子,这八个孩子长大后,各自成家立业,繁衍生息,最终壮大成了契丹的八个部落。
神人与天女的相遇,青牛与白马的传奇,可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然而,契丹人对此深信不疑,所以,每当有军事活动或者遇到春秋祭祀,他们必然用青牛白马作祭品,以此来表达对祖先的敬意。
太祖耶律阿保机建国以后,又在木叶山上修建了始祖庙,神人在南庙,天女在北庙,并塑造了两人以及他们八个孩子的神像,每年按时供奉。每当战争爆发之前,都会来这里祭告祖先,祈求保佑。
多年以来,契丹族都在辽河流域过着悠闲的游猎生活。他们自给自足,饿了有牛、羊、马肉做食物,渴了有山泉、辽河水以及马奶、羊奶做饮品,穿的是动物兽皮和自己制作的粗布衣服,少与外界相通,仿佛世外桃源一般。
然而,这样与世无争的生活,却也给他们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局限——生活条件远远比不上中原的农耕部落。
认识到这一点以后,契丹人纠结了,他们一方面想要拥有世外桃源一般的部族生活,另一方面又渴望过上优越的物质生活。但是,自古好事难两全,怎么办呢?在激烈的争论之后,最终,少数服从多数,契丹族人决定与中原进行试探性的接触。
这时的中原,在经历了五胡十六国乱华以后,北魏迅速崛起,统一了华北,成为雄踞北方的一头雄狮。
周围的民族和部落眼看着北魏败胡夏、破柔然、克北燕、服北凉,与南朝隐隐形成对峙之势,马上意识到凭借自己这些武器不够精良、气势不够雄伟、人口不够众多的“小喽啰”,根本没法跟北魏叫板儿,于是纷纷派遣使者,牵着骏马、赶着牛羊、捧着珠宝、抱着珍禽异兽,来到北魏朝贡,以表自己的忠心和对北魏的服膺。
正准备与外界互通有无的契丹族一看机会来了,也马上派遣使者来到北魏请求朝献。北魏皇帝看着众多朝贺部族以及堆成山的贡品,心里一高兴,就准了全部的朝献请求,契丹族自然也被列入其中。于是,再往后的十余年里,契丹族每年都按时派遣使者向北魏贡献名马。
这一年,契丹族同往年一样,派出使者带着礼物浩浩汤汤地前往北魏朝献。却没想到,就是这次普普通通的朝贺,却为契丹日后几十年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朝献的使者头头叫做何辰,他带着礼物来到北魏后,北魏皇帝,也就是显祖文帝拓跋弘正值龙颜大悦之际,竟意外地像接待其他民族的使者一样接待了何辰。这让何辰受宠若惊,他强自保持镇静,但内心仍然波涛汹涌,兴奋、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等到赐宴之时,更见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拓跋弘竟然让何辰坐在了最末等的位置。何辰激动得差点晕过去,这可是契丹族从未受到过的礼遇!生平第一次,契丹族终于与其他民族同席而坐、同等而居了!
何辰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朝献一结束,就快马加鞭带着随从们赶回契丹。一回到契丹,何辰就马上把这个天大的消息告诉首领,并绘声绘色地给族人讲述了这次入魏的所见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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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5章 大蜀王又来了(三十)
何辰把他一路上看到的北魏兴盛富庶的景象描绘得栩栩如生,让人身临其境。对于当时的契丹人来说,何辰所描绘的繁华景象真如云顶天宫,华丽却遥不可及,更像海市蜃楼,如梦似幻。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在契丹八部掀起了轩然大波,族人们对中原的繁华产生了空前的仰慕之情,并开始与北魏进行互市交易,同时与北魏王朝保持紧密的联系,年年贡赋不断。
契丹人如饥似渴地吸收着中原文化,并巧妙地将其本土化,为我所用,文化、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大幅度的发展与提高。
就在契丹默默壮大的同时,西部的柔然也逐渐发展起来,而且很明显它比契丹的发展速度要快得多,这给了契丹莫大的生存压力。再加上周围其他民族的虎视眈眈,比如地豆于、室韦、豆莫娄、库莫奚、高丽等,契丹人每天都是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成了周围民族和国家的口中之食。但就算这样,他们还是时常遭到周围民族和国家的侵袭,生活十分艰难。
契丹人很聪明,他们比较了一下自己的实力与对方实力的差距,知道目前自己只能选择一条路——忍。但一忍、再忍、再再忍,契丹终于忍不下去了,首领莫弗(古代北方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谓)贺勿于上书北魏皇帝,情真意切地讲述了自己在大草原的生存之艰难、未来之渺茫,最后请求内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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