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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入墨-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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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锋与短刃一触即走,清脆的声响在军阵之中不断响起,像极了玉佩相撞,对了,这般的声音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如鸣佩环。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或许这两人在今天会分出一个生死,他们手中的武器会留在对方的身体里,然后他们的尸体和这场战争里死去的很多人埋在一起。

    可意外发生了。

    落风的身后起了烟尘,响起了木头燃烧的噼啪声。

    于浩往后退了一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既然那些恼人的武器已经被摧毁,那自己也就没了拼命的必要。

    落风的身影在烟柱之前显得有些落寞,于浩想了想,突然停了一下。

    “我叫于浩。”

    “落风。”

    ……………………

    水火无情,当一支宋家的队伍出现在弩砲之前时墨家的士兵并没有做出任何反映,当宋家的士兵将火把扔上木质的支架时,他们想要做什么,却为时已晚。

    那些宋家的士兵自然被不由分说的干掉,而令所有墨家之人感到难过的是,无论如何他们也找不出这些人和蛮族有一点点的相似。

    也就是说,并不是蛮族假扮了宋家的士兵,而是他们的同胞切切实实的出卖了如今人类胜利的希望。

    墨家搬出来的弩砲就这么几台,因为左翼的战场最为激烈,苏玉手下的士卒最为羸弱故而全部分配给了苏玉,然而,这些神器,现在都化为了灰尘。

    随后的事情就在意料之中了,从溯城往外的补给线被宋家直接掐断,随后,一篇檄文自宋家而出,开篇即言:

    吕家窃国,墨家为伥,泱泱大夏,尽落贼手。夫吕宁墨夜二子,名为军神,实为国贼,然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天下无人敢言之,至无人敢怒之。

    昔墨家贼子墨羽,以魔公子为名,放蛮夷入我万仞关,百里焦土,哭声达天。

    今大寇吕宁,纵凶长安,悲哉吾皇,竟命丧此不忠不义佞臣之手。吾皇新丧,恰蛮夷来袭,此我宋家不得不查之审之慎之。

    而墨贼竟未卜先知,与蛮夷同至,号协防,实窃我宋家兵卒,笼我宋家人心,干我宋家之政之学说。

    夫可一而不可二,可再而不可三。

    为保大夏基业,吾等可做哑装聋。

    然贼亡我之心不死,欲绝宋家及忠贞之士,故我宋家有言,纵墨家有贼墨夜苏玉,吾宋家,亦宣战!

    今,不死不休!

    …………

    檄文一出,天下皆惊。

    吕宁的白发瞬间变得宛若枯草,一纸文书自白鹿洞而出,陆家一声无奈轻叹,亦起兵而至。

    墨家吕家联手,自封其关。

    商都,一点点交给赟君统兵之法的林涵神色一正,冲这个尚未亲政的君王施礼,道:“最没官架子的是墨家,最喜欢摆官架子的是儒家;最容易让人接近的是道家,最不容易让人接近的是儒家;最让人有安全感的是法家,最让人没安全感的是儒家。儒家可固君权,却杀人心,故,难稳江山,儒之君子,飘渺难寻,今之儒者,道貌岸然,官气十足,人前仁义道德孝善廉耻,背后蝇营狗苟,公私不明,假公济私,比周朋党,怠惰拖沓,因循守旧,尖酸刻薄……实败国之道。”

    年幼的商君并没有对面前这位大将军报以完全的信任,眼神闪了闪,还礼道:“将军说的是,孤晓得。”

    顿了顿,商君又问:“今大夏墨家处囹圄之中,寡人可否救而获之。”

    半响,林涵更加恭敬的回到:“墨家可救之,为天下,然墨家万不可获之,为陛下。”

    商君终于放下了眼神中的那一分警惕之色,点头称善。

    ………………

    苏玉并没有看到这片檄文。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就在烟尘弥漫开来的一瞬间他下令,往东走!

    他相信落风,相信自己派出去的那些士兵,相信他们不会在将将交错的一瞬便被拿下,让敌人点了弩砲的木头。

    他知道自己最害怕的事情出现了,那是他最不愿意面对的担忧,不过世间有一件很有趣的事,叫做怕什么来什么。

    大多数人把这称之为倒霉,不过倒霉习惯了的苏玉倒是很迅速的接受了这件事,随即做出了安排。

    他的安排比对面的麦斯尼快了半柱香的时间。

    就是这半柱香的时间,使得他的突围极其成功,麦斯尼走到阵线前端,看着一具具的尸体,看着对面空空如也的营地突然感觉像是一拳打空,险些喷出一口血,偏偏还得装出一副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样子,看着于浩他们以为自己承担诱敌任务的表情,露出你们很懂的样子。

    只是在看向那一片烟尘的时候,露出深思的模样。

    他知道巫凉戈前几天去和宋家谈了谈,但没觉得会有什么作用,战争决于沙场,决于男儿的刀剑和血肉之下。

    但没想到,他的劣势不在沙场之上,而在兵器;

    没想到他扳回劣势靠的亦不是沙场,而是庙堂。

    火焰升腾而起,似乎灼了一片天空,麦斯尼整军收兵,亲卫正感叹水火无情。

    真的是水火无情?

    麦斯尼看了一眼那座名为溯的城池,有一团火在胸腔升腾而起。
………………………………

第二十三章、千山尽度

    宋领之前的烟尘似乎并没有影响到子川的流淌。

    子在川上曰的子川,若是听了宋家的檄文见了白鹿洞的书信,不知会做何感想?

    或许不会有,于天地而言世间的一切都太过短暂而可笑。

    “那些背叛或醒悟,誓言或动荡……与这江山何干?”

    子川下游,正有人这般唱着。

    他唱着天何言载的歌谣,舀着子川的水,想着远方的故事,嘲讽着烂俗的人们。

    最妙的是喝点小酒,现在的他就是那种状态,当年在这里的那个人走的时候把锅碗瓢盆都留下了,煮粥的小锅用来煮酒,无甚不妥。

    翘着二郎腿,韩俊意态悠然,小小的杯盏在他指尖跳跃,而他的眼神正往远方眺望。

    突然,他的心似乎漏了一拍。

    “怎么,有事?”眉挑了挑,“莫要寒暄,咱们不熟,你也不是那种喜欢串门的人。”

    出现在他身后的白衣却对他这般拒人千里的态度丝毫不以为意,又往前走了两步在他身边坐下。

    “都说你是人魔,听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怎么会这么排斥和别人接触?”

    韩俊头也不回:“你会和自己的食物聊天?”

    白衣耸耸肩,“还好吧,我养过猪的。”

    “我不是三岁小孩,堂堂柳辞,你从出身到如今的故事都被传遍了,哪有喂猪这件事?说,来此作甚?”

    “他们也没记录过我如厕不是?”柳辞走到他旁边取了一只杯子,随手添了一些酒,“我?我来用你这里的第二个杯子。他,有些孤独……”

    “孤独?”

    “每件事物都有自己的价值,如果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或者无法发挥,那么他就找不到自己存在的理由……你说,一个杯子,他一直没有盛过什么东西,会不会孤独?”说着,他看向韩俊,看向他略微带一点幽兰的眼,“那种,无处安放的孤独?”

    “孤独?没有,我只觉得寂寞……无敌的寂寞。”言罢,粲然一笑,身形微动便闪身至柳辞面前,一指点出。

    柳辞眉角挑了挑,然后嘴角瘪了下去。

    一声脆响,杯空。

    “不会又是你没感到我杀意所以不出手的老戏码吧?”韩俊甩了甩手,指尖有一点酒。

    “谁会相信人魔的杀意杀机?”柳辞笑了,随即坦然到,“那一战过后,我经脉毁的几乎不成样子,一品的境界倒是在,但若说动武――那还是不要想了。”

    “那不是和墨羽那小子似得?”韩俊有些诧异。

    “差不多……”,柳辞点点头,“别想这个了,我仍可御风而行,还看得见万里之遥,能查秋毫,可明星斗玄机,我倒是觉得如今挺好。倒是你……”

    “你看到我的眼睛了。”韩俊用了一个肯定句,于是柳辞也无需点头,“所以,你想说的话都没法说了吧……那些大义,还有什么责任,都莫要说了吧……”

    “这里挺好,起码我不用随时掩盖自己的眸色。”一声苦笑,他运起真气往瞳孔而去,那眼眸刹那间变换纷乱颜色,最终定格在墨色之上,“但你也不用担心,我既答应了丁老头守着这个地方,就断然不会违诺,我还在这里一天,蛮子就别想从这里过去。虽然现在看来,这条路已经没什么用了。”

    丁一守住这里是怕蛮族从这条小路直达人族腹地,而此时人族的腹地已经任蛮族肆掠了,这条路守着,确然已经没什么用了。

    “丁老头也是对我好,怕我为难,用约定把我锁在这里,我也不用去纠结自己是人是巫的事了,就这样吧。姓柳的,你是个有趣的人,和你聊天很愉快,只是今天,我没那么想聊天。”

    “这条路还是很有用的……”柳辞拍拍衣角站起来,“百族可以从这里过去,然后穿插到蛮族主力后方……”

    “百族?说到这里我倒是想问,就算那个替墨小子当魔公子的是个傻子,你总不是,为什么不直接插到巫神殿去?”

    “穿插到蛮族主力后方是威胁,直捣人家老巢就是不共戴天的大仇,我们总得为百族考虑考虑吧。”

    “你是人族……”韩俊眉头皱了皱。

    “是的,”柳辞点点头,“我是人。”

    山风在两人衣角处停了片刻,随后韩俊先是笑了,柳辞也跟着笑了。

    “那边那个小子出来吧,你藏的不怎么好,尤其是打碎杯子那一下,你就差窜出来给我一枪了,出来出来。”

    随着韩俊的声音,李乐从讪讪的挠着头跑了过来,鞠了一躬:“晚辈李乐,见过韩俊前辈。”

    “你要从这里过?”韩俊用审视的眼神看了李乐一眼。

    他是巫族和人族的共同后裔,人与巫,他不会偏向任意一方。

    让开这条路,他希望是在帮人,却并非在害巫。

    他知道柳辞不会去危害巫族,柳辞想要除去的,是侵略人类的蛮夷,所谓蛮夷者,以损他人之物为乐,害他人之族为荣,蛮夷从来不懂尊重文化,只知道掠夺和破坏,若有人对蛮子下手,他第一个拍手称快。

    虽然在他眼里白家也是蛮夷。

    他知道柳辞是什么人,今天柳辞也告诉了自己他是什么人。

    那么面前这个少年呢?

    然后他想起丁老头似乎给自己说起过这个少年。

    “晚辈李乐,见过丁前辈,谢前辈赠书之恩。”

    “李乐愿意陪您赴死。”

    “但是魔公子不行。”

    于是他在少年点头的瞬间道:

    “你知道,我呢,是地龙帮的帮主,虽然现在小弟都不在,但这个山头还是我的。”

    “所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小伙,你要从这里过,得留下一句话。”

    “前辈但说无妨。”

    “此行,为止戈而去。”

    素白的衣袍在风中卷了几卷,持枪的少年缓缓冲那煮着酒的中年人施礼。

    施大礼。

    五月十二日的清晨,百族的主力开始行动了。

    清晨时分,军队开始出动,数以万计的兵马闯入山林,雪亮的盔甲在深重的雾气中流淌浮现,恍若在大地上平添了一道发光的河流。

    某个不会载入史册乃至地图的交叉路口,恍若河流突然分开支流,大军在此岔道上分道扬镳。百族将军庞仁旭迈出队列,到李乐面前敬礼:“殿下,您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看着那一望不到边际的兵列,银白面具下的少年深感依依不舍。这是他这几年在百族辛辛苦苦攒下的精兵啊,现在要留一大堆交给面前这个家伙,真是一点也不放心。

    可没有办法,他不能把军队都交到谭飞手上。

    “多加小心,你的部队是百族的希望,请务必将他们保存好!”

    “殿下,我明白。请您放心,我会把儿朗们都给带回来的。”

    庞仁旭豪爽地一笑:“殿下,您此去要入关去找蛮人,蛮人那帮将领一个个奸猾的紧,小心些。”

    看着紫川秀,百族的将军又问了一次:“那殿下还有什么事吩咐吗?”

    想了又想,最后紫川秀说:“全军为上。”

    两人默默伫立,注视着对方,想着自认识开始,发生过的那许许多多的事,还有本应该在这里的另一个少年,两人心潮起伏,久久难平。

    百族将军立正行礼:“大人。那我们这就出发了!”

    魔公子点头,于是,百族将军转身跑步进了队列中。走不到两步,他转身冲着公子用力地挥了把手,大声地喊道:“殿下,我们一定会胜利!我们一定会重逢!”

    他明朗的笑容那么的真挚,晒黑的脸上露出了那洁白的牙齿。他披着褐色兽皮地身影融入了千万名同样身披兽皮、高大强悍的百族士兵中间,再也分辨不出来,但话音却象那投入池塘中的石头一般。激起了阵阵波纹。在那十字的交叉道口,两路士兵都向对方的行列挥手致意:“兄弟,我相信,我们必将冲锋!”

    成千上万的士兵在那十字路口分道扬镳,他们都是淳朴、强壮的百族战士,他们兄弟、邻居、朋友、亲人,他们将走向两个不同地战场。西路军将入关,增援危急的内地战局。他们中的很多人,将在人类的土地上,为保卫人类的利益而战斗、流血、死亡,被埋葬在远离家乡的土地上。

    而另一路大军,多达三万人的东路军,他们将在天山以北活动,做出百族想趁蛮族倾国而出时做点什么的样子。

    与出征蛮族的东路军分手,现在,他们将从天山之下暗河河道而行。

    在百族起义时期,通过这条秘密通道,来自吕家和墨家的粮食、武器、药品源源不断地流入,那是一条生命线。但这条秘密通道的具体位置一直是百族的最高机密,看守这条秘密通道地和运输物资的部队都是由羽林军中的亲信担任。

    “这条路很难走地,”笑遥生就事论事:“要通过大部队,怕很困难。还不如我们想个法子,把万仞关再给夺回来,蛮人在那里留守的部队不多,他们没想过会从北面来敌。”

    “那里不能动。”李乐立即否决:“那里是蛮族军队撤退的唯一途径,若是我们夺取了要塞,入关地百万蛮族就没了退路,他们背水一战,是福是祸,那时就很难说了。我们为威慑而去,止戈是我们的目的,我们不是去把战争闹大的。”

    他看了一眼恋人,说:“万仞关是留给蛮族撤退用的。我们必须走这条小路。”

    出征前的最后一次讨论结束了,就是这句话,揭开了三十万百族大军出征人类世界的序幕。

    羊肠小道上蜿蜒伸展的犹如一条色泽斑斓、鳞甲闪亮的巨龙,那是出征人类世界的大部队。各个团队在静谧中快步前进,清晨的朝阳照耀着士兵们,照耀着他们的盔甲和武器。

    三十万大军,总共近一百个团队的兵力过境,各个团队的旗帜迎着熏人的热气招摇着,队伍长达数十公里,声势浩大,

    天山之中中,一支军队正在艰难地跋涉前进。

    从暗河的河道走无疑要轻松得多,但李乐和笑遥生考虑再三,最后还是决定听从韩俊的意见,走另外一条他发现的小路,理由很简单,大军入关,再怎么极力避免也免不了士兵会受伤和被俘的。若他们落到蛮族或者人类的手上,那百族的秘密基地就将不再成为秘密,李乐觉得,今后或许还要用得到那条路,而大军入关,只能用另外一条。

    何况现在河水不小,而暗河一下子涌入三十万人会不会发生坍塌,这个险,李乐不想冒。

    在那恒古不曾通人的山林中,在密不见光地黑暗丛林中,五千名精挑出来的开道先锋带着斧头和砍刀披荆斩棘,硬是在那不毛的蛮荒之地中为大军砍劈出一条前进的通道来。在他们面前,横亘着一座又一座连绵的大山。那山头永无尽头。毒蛇、蚂蟥、蚂蚁、飞虫横行的丛林中,每一处草丛中都有可能隐藏着致命的杀机,有些动物根本叫不出名字来,它们的模样令人毛骨悚然。连最有经验地本土人见了也要惧怕。

    山道崎岖,有的地段根本没有道路,完全是垂直陡峭的山崖,人马只能靠捶着绳子被吊上去,而有些地段,凶险到这般程度,万丈深渊的边上只有半尺不到的地方可以过人。若没有先前工程部队搭建地吊桥和用木板铺垫的简陋小桥,很多地段根本是无法通行的天堑。

    李乐吐了口唾沫,韩俊居然告诉他这是一条路?

    神奇的天路?

    天山陡峭,无法安营扎寨,无法休息,尽管窘迫穷困,饥肠辘辘,但大军仍旧斗志高昂,意气飞扬。士卒们疲惫不堪、饥肠辘辘,但却无一人抱怨牢骚。因为全军统帅与他们同受艰苦。行军途中,身为全军统帅的公子如普通一兵那般,硬是徒步行军将近八十斤重的粮食和武器背着越过了一个又一个山头。不但如此,他还要履行统帅的职责,他督促部队,日夜兼程,大事小事,他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这就是魔公子,百族今日的信仰,他们的王。

    这是一段艰难地旅程,唯一值得庆贺的是,行军途中一路太平无事,没有遭到蛮族的拦截――蛮族也不可能料到有一支军队会越过天山山脉突然出现。

    经过二十多天超乎常人想象的艰难行军,百族的军队终于出现在人类的土地上。

    也就在这一天,麦斯尼任行军大总管,蛮族百万大军,直往南下!
………………………………

第二十四章、层林尽染

    那是一个寂静的午夜,刚刚下过雨,树林里湿答答冷飕飕的。月亮当空悬着,月色分外明朗,树木比较稀疏的地方,时而。从林间的空地上看上去,在那白净、皎洁地夜空背景上,精确地描绘出了白杨树的秃枝背景。

    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刻,天山的山麓之上,一名人类骑兵出现在这荒芜人烟的野林中。他披着深棕色的蓑衣,马刀斜斜地挂在腰间,在密林中的小道上控马徐徐前进,锐利而警惕地眼神不时扫射四方。树林间的水滴不时地落下。打湿了骑兵额前几缕松散的碎发。

    在山麓的中段,树林渐渐变得稀疏起来,出现了大片大片的空地。山下辽阔的平原上,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黑点和大片大片的绿色原野,那是散布在平原上人类居民点和城镇乡村田地。眼前所有这一切,整个平原都铺着白布一般地月光,明朗,白净。就仿佛孩子童年时的梦想。

    居高临下地眺望着富饶的人类平原,年轻骑兵眼中流露出迷醉的神色,晶莹的泪光在他眸子内渐渐浮现,他跳下战马,有些哽咽。

    “我回来了。”

    “我居然,已经五年未曾回来了。”

    站起身来,骑兵将指头撮在唇边,一声尖锐而响亮的呼哨打破了静谧地午夜。然后,他身后黑黝黝的树林中响起了蹄声,无数的人头攒拥。在悄无人声的荒芜树林中,涌出了千军万马,涌出了刀剑,涌出了一面迎风的大旗。

    军队一队接一队地出现,墨甲白袍的人类骑兵,还有依照部族分出的步兵和弓箭手。望着那美丽的人类平原,那片葱郁的原野和村庄,大地就如一副展开地画卷,如画江山徐徐展开在他们面前。

    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士兵们眼睛里露出了喜悦和激动的光芒,他们欢呼着,无数的帽子被飞上了天空。欢呼声排山倒海。成千上万的兵马从那密林中涌出。汇成了一道灰褐色的潮水,铺天盖地向着山下的人类平原扑去。

    天还没亮,这支军队的先头部队就拿下了山下地城镇,没有遇到任何抵抗,镇上并没有蛮族的兵马驻守,只有一些背叛了种族的伪军在站岗放哨。

    “你们是怎么过来的?”

    这个时候,不可思议的震惊甚至压过了恐惧和对生死的忧虑。

    站在镇子的入口,带着银白面具的少年正默默观察着。可以看出,在过去那几天,战争的铁蹄曾经无情地践踏过这个镇子。战斗的痕迹到处可见,烧得焦黑的墙壁、被砍断的大树、溅在墙壁上已经发黑的血迹、乌黑的膏火残骸。

    他想起来了,在很久之前自己好像有路过这里,在这里,名不见经传的笑遥生指挥着同样名不见经传的自己和墨葭,率领不到五百人的蒹葭卫队击溃了山匪。

    现在回过头再看,蛮族进攻的潮水已将一切熟悉的人和物冲击得面目全非。他忽然很想知道,那时候省出食物给自己的村民都怎么样了?

    有谁,还活着?

    他头一次对自己为了百族而放蛮族入关的行为感到一丝丝的后悔,然后他突然想起,这不是自己经过的那个村子,那个村子距离墨家不远,距离天山挺远。

    这丝毫没有减缓他的愧疚。

    他总觉得自己离开没多久,但世事,早已全非了。

    村镇的街道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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