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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回到九O年代-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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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面对这么多长辈,而且还是身居高位的人,难免有些紧张,宋夏受到鼓舞,又挺直了身板子,努力回想起每个人说过的话,每做过的一件事,然后正色道:“前一段时日,茗清博物馆遭窃,独独玉美人失踪,也就是公交车失控案那天,可能陆叔叔略有耳闻。”
就连陆朝城也挑眉看着她,桌底下,他的手把她握得紧紧的,似乎在示意她继续往下说。
三人齐齐转头,看向宋夏,表情凝重。
看着大人们的表情个个都很沉重,宋夏突然想起还有一件事,她和陆朝城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同样的疑惑时,脱口而出,“伯伯,叔叔,爸,你们可能摊上大事了!”
宋夏一直都没有想不到任政秋的爸爸会出了这种大事,而且出事时间差不多和她被劫去原始森林的那段时间相差无几,四兄弟一下子就有三人身陷囹圄,如果不是她拥有神力,如果不是有陆朝城和暮俞,她可能已经直接去见耶稣佛主了……
长辈们在大厅里谈话,陆朝城和宋夏也在,因为两人都已经是军人,且将来注定是要活在权势中心,这样的话题迟早会经历,所以,陆朝城就伸手把准备跑人的宋夏拉了过来旁听。
到底是哪里出了错?也或者是他们想多了,只是碰巧而已。
被宋国雄那么一发怒,大厅里的人都纷纷静了下来,低头陷入沉思。
陆家、远在省城的任家,包括宋家在内,三家人在官场中都任有一定的高位,因为走得太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形成了一个铁三角,这对有心人来讲,是最不乐意看到的事情,但三家人都恪守本分,从来没有把柄落在别人手里,但敏锐如军人的他们,却捕捉到了一丝不寻常。
任峰出车祸,人至今在医院里还没有醒过来;陆承铭政事缠身,前一阵子差点因为银行抢劫案和公交车失控案被停职。
“今年到底是咋了,都不让咱四兄弟好过是吧?”宋国雄发狠地拍了拍桌。
任峰常年在国外大使馆,九月份中旬回国休假,人刚回到省城,连家门都没跨进,就出了车祸,至今在医院里昏迷不醒。这是一起恶性撞人后逃逸案,可对方不知道有什么背景,掩藏得特别深,警方连肇事者是男是女都无法辨别,别说是破案了。
陆承初说完话,大家都沉寂了下来。
几人又聊了别的,陆承初想起了两个月前发生在省城的事,遂又讲了出来给大家听,“撞了小峰的那辆车,前段日子在千里之外的衡阳水库找到了,警方出动了所有的力量,可肇事者至今下落不明,连是谁都不知道,哎,这估计又要成为一桩悬案了。”
陆市长又说,“三哥客气了,夏夏这孩子的潜力无限,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宋国雄私底下是觉得,年轻人,需要是好好磨练,给她浇糖水,尾巴会翘。
一句话就否定了宋夏的功劳。
宋国雄连连摆手,笑呵呵道:“生为将门之女,见义勇为是正常的,在那种情况下就应该为了国家,为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着想。”
陆市长说的银行抢劫案,这起案子性质恶劣,劫匪手中有枪,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是不幸中的万幸。
一桌人吃完饭,又移步到大厅里休憩,宋国雄和夏梅下午要走,因为许久未见,陆承初和陆承铭专程赶回来,三个好哥们又聊起了最近的状况,陆市长连连叹了几声,说:“最近a市频频生事端,有时候忙到连家都不能回,上回要不是有夏夏侄女的帮忙,那件事都不知道造成多大的影响。”
夏梅心里打了一个冷颤,不敢再继续往下想,赶紧低头拔饭。
但想归想,宋夏和她通电话从来都没说过学校哪个系哪个男生追过她,只是说学习上的事,要不然就是她们宿舍里的事,话题总是围绕着陆家千金和另外两个女生转,想到这,夏梅的心更沉了,难道她女儿就像王科长家的说的那种人?
现在的年轻人比他们那一代开放多了,语言间不再拘束,男女之间有说有笑,哪像她们那年代,谈个恋爱像做贼似的,偷偷摸摸,生怕被人看见,夏梅虽然没上过几年的学校,没读过几年的书,但是她也不是个墨守成规的妇人,女儿十八岁过后可以找个对象,只要不做得出格弄得全镇的人都知道就行,因为女人的青春短暂,谈了几年恋爱之后结婚生子,一辈子也就过去了。她也不指望女儿一辈子陪着他们,那绝对是不行的。
因为王科长家的女儿去了那个叫什么荷兰的国家留学,回来之后就把那边的所见所闻都说了,听得王科长家的直咋舌,还当心她家女儿去那之后会变弯,对,是变弯了,虽然夏梅不知道变弯了人会变成怎样,总之不是什么好事儿。
王科长家的说,这世上不只有男女之间的爱情,还有男男爱和女女爱。
夏梅边吃饭,边想起昨天隔壁王科长家的过来和她唠嗑,本来还不当回事,如今是越想越可怕。
而夏梅,心情却是和苏叶相反的,尤其是看到饭桌间,宋夏和陆小北之间的亲密无间,心里的小疙瘩越长越大,这陆家千金脾性刁蛮得很,但自从认识了宋夏之后,似乎改变了不少,这当然是件值得提的好事儿,但不知道为什么,夏梅看到两人的关系太好,更不好过了。
苏叶自从捕捉到陆朝城话里字间的蛛丝马迹,再慢慢回想起以前的小细节,更加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一时高兴就多添了一碗饭,吃得津津有味儿。
比如苏叶,又比如夏梅。
陆家这顿饭吃得有些人心不在焉。
………………………………
112、幼儿园同学会
宋夏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换成是任何一个人,如果筹划了十六年之久报复一个人,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弄死对方,那才叫过瘾。
果不其然,几天后。
省城那边传来的消息称,夜里医院突然起火,在转移病患的过程中,有人伪装成医生想把昏迷不醒的任峰私自推走,好在任峰的警卫员警觉性强,再加上有陆承初暗中派出去的人守着,对方并没有得手,打伤警卫员小李之后逃逸。
经过陆承初等人的再三强调下,省公安局已经暗中加强警戒,以确保任峰同志的生命安全,而任政秋也休了长假,从部队里专程赶了回来,连猎豹飞警都去了省城,针对这起案件逐一展开了侦查。
而经过陆承初宋国雄等人的报告,那个名为法教会的组织,引起了上面的正视,中央经过投票设定了一个方案,已在全省全面性的拉开了网,大量的发宣传单,到学校里,广场上等群众聚集的地方科普了邪教和真正宗教之间的差别,让老百姓们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邪教徒洗脑利用,在各乡镇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举报部门,凡是举报有功者,都有一定的奖励,以带动群众的积极性。
政府另外还发布了一则新的消息,凡是有意想退出该教重新做人的,绝不为难,和普通老百姓同等对待。
政府作出一系列的措施之后,略有成效,很多刚加入那个法教会的教徒都纷纷醒悟过来,弃伪信仰重新回归到原来的生活。
不出几个月的时间,法教会的成员慢慢在削减,在很多名热心群众的指证下,警方还锁定了一名嫌疑人——
洪方奇,男,43岁,泰籍华人,父母双亡,自小被泰国人收养,是一名退伍军人,1978年回国,给别人当过搬运工、伐木工人、健身教练等,1982年生过一场大病,醒来之后自称是被神附体,到处宣传他是神主降临,开堂讲课,凡是信他的将得到永生,不再受地狱之苦,凭借其荒谬绝伦的演讲,吸收了一批神教徒。
直到1988年,洪方奇的座下弟子长老已多达数千人,这时候他回到了a市,在暗中培养了一批新成员,目的是想偷窃茗清博物馆的玉观音,以祭祀他那些死去的战友们,后来赶上陆承铭当选a市市长,他又改变了主意,想在a市制造恐慌,想逼陆承铭下台,可屡次三番不得逞,后来他又重新筹划,就有了前段时间闹得人心惶惶的银行抢劫案,和公交车失控案。
而经查证,任峰的车祸案也是出自洪方奇之手,再根据潘阳湖里的弃车,猎豹飞警在多方取证下,证明开车之人为洪方奇本人,而在医院里袭击警卫员的也是他。
警方缩小了排查范围成功锁定了目标,经过一个多月的追捕,在前往南城的途中,眼看就要收网,却传来一个震惊的消息——
洪方奇的桑塔纳车突然发生爆炸,当场造成车毁人亡!
猎豹飞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保护案发现场,后来经过dna验证,证明死者和医院里留下的毛发之人是同一个人,确为洪方奇本人。
这个自称为神主的雇佣兵咎由自取,最终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宋夏从宋国雄嘴里得知这件案子已经圆满结束时,a大已经放了寒假,她此时正舒适地躺在床上看着《福尔摩斯》。
洪方奇筹备了一个阴谋十六年之久,却在中国警方几个月的协力打击下真去天堂当神主了。
宋夏曾经想过,这个人是不是死得太容易了?她一度质疑洪方奇假死,遂打电话给陆朝城,陆朝城那边传过来的数据却表明,车里被烧成黑炭的人确实是洪方奇,如假包换。
但宋夏却不这么认为,她说出了自己的看法,“陆朝城,你确定死的是洪方奇本人吗?确定吗?”
洪方奇死亡时,她并没有在现场,所以对洪方奇这只狡猾的老狐狸的死持有质疑的态度。
电话那边传来男人的再三保证,“我那时就在现场,不管是从dna取证上,还是其他方面,都指向洪方奇本人。怎么,夫人还不满意吗?不如这样好了,明天过来a市,为夫亲自带你去警局看个明白。”
“不不不,我信就是,a市就不去了。”
宋夏暗暗庆幸自己反应够快,要不然就一脚踩进陆朝城挖好的陷阱里了。
“为什么不肯来a市?”某只还在那边循循善诱。
“过年不是要去你家拜年吗?到时候去就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怕冷,现在去的话岂不是把我冻死?”
陆朝城在那边低低地笑了,“怎么可能舍得让夫人冻死,不是还有为夫的为你暖被窝吗,来不来?”
宋夏把镜子拿出来照了照,镜子里的女孩长得一副精明的模样儿,并不怎么像只春虫虫啊?
于是一口回绝了他,“不了,在南城呆得好好的,干嘛要来回跑,我傻啊我。”
“哦,那真是可惜了。”男人低低叹了一声,好像是她不去a市就会错过什么好事似的,赶紧竖起耳朵想听他接下来怎么说,果然,他又继续说:“你又不是知道陆小北有拆东西恐惧症,可她去参加高中同学会带回来好多礼物,这下可好,你不来,她指不定会拿出去扔了,啧啧,都是些名贵的礼物。”
“哎呀,你可不能看她拿出去丢了呀,得阻止她!”
这话真真具有诱惑力,宋夏在这边直流哈喇子,都差点砸烂脚拇指了。
男人很不屑地说,“女孩之间送的礼物无非就是好看的裙子,或者是一些包包手表之类的,说不定还有bp机。”
尽管他说得风轻云淡,但宋夏听得直冒红心,据她所知,陆小北在高中时读的是贵族学校,班上每一个同学都是来自上流社会,互赠的礼物铁定比陆朝城说的还要好,于是又开始各种不淡定了,“陆朝城,你赶紧把电话给小北听,我来劝她!”
男人却坏坏地笑了,只听见他在她耳边低语,“小北最近这几天都不在家,整天往外面跑,哪有空接电话?”
“……”
宋夏算是听出来了,这男人压根就不想陆小北接电话,他根本就是在坑的基础上再挖一个诱坑,想让她去a市。
想到这,宋夏气得直接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之后,却看到夏梅不知何时已经站在身后。
吓得她拍了拍胸脯,结巴道:“妈,你你你走路怎么悄无声息的?吓吓吓死人了!”
夏梅见她突然转身也吓得不轻,“谁打来的电话呢?小北那丫头?”夏梅刚从楼上下来,前面的谈话她都听得不太真确,倒是听见宋夏说了几次陆小北,所以断定是陆小北打来的,遂想过去偷听一下谈话内容,结果还没听到几句,电话就挂了。
宋夏听见夏梅问起陆小北,她暗暗松了一口气,干脆顺着台阶下,“嗯呢,妈,就是小北,她让我过去a市玩呢,我才不去,这不是快要过年了嘛,反正那时候也是去,所以就拒绝她了,现在难得放假,还不如多陪陪妈妈,嘻嘻。”
夏梅欣慰地摸摸她的头,“都说闺女是小棉袄,看来还真是,妈妈很开心。”
“俺也很开心!”
母女俩相视而笑。
这个寒假宋夏过得很充实,她本来以为会一直睡到开学,结果周博艺的出现打乱了她的计划,整日里都来宋家窜门不说,还硬拉着宋夏去参加她幼儿园的同学会。
宋夏就郁闷了,听说过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同学会的,第一次听说幼儿园也有同学会。
那时大家才多大?四五岁的小屁孩连拉粑粑还得让幼师来,更别提同学之间会有什么感情了,那简直就是扯蛋。
不过宋夏后来还是去了,因为周博艺说,如果她肯去,这个年的压岁钱分给她一半。
又是一个似钱财如泥土的好孩子!
宋夏笑了,不就是幼儿园同学会吗,去吧!于是,随意换了一身牛仔裤,绑了两条麻花辫就大摇大摆去了。
到了那里,才知道周博艺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她在一堆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同学中,看到一抹瘦小的身影,他戴着一副深度眼镜,穿戴整齐朴素,但其貌不扬的却在女同学堆里特别吃香,只因他最近研制出一种润肤膏,能让女孩子们让寒冷的冬天里也能变得漂漂亮亮的。
他就是佑明子……
宋夏终于想明白了,难怪某只今天这么高兴,于是悄悄在周博艺耳边吐槽了句,“小心和郑丽梅一样,得花痴病。”
周博艺却一点都不害怕,得瑟地膈应她,“怕啥,我家明子是一代神医!”
宋夏撇嘴。
就让这肥妞的尾巴多翘几下,据她所知,佑明子可是一枚傲娇犬,想成功把人追到,得比别人付出的更多,不然真不容易捂热他那颗冷冰冰的心。
果然,周博艺推开一群花俏的女同学挤到佑明子身边时,对方却不怎么鸟她,周博艺不气馁,又不知和佑明子说了些什么,对方总算是抬起了头,看向的却是宋夏这边。
哟,敢情周博艺这家伙是想拿她当诱饵引鱼上钩啊?
只好配合,朝佑明子露出一抹笑容,“嗨!”
“嗨!”
佑明子看到宋夏也在,打招呼之后人就走到了她身边,扶了扶眼镜,然后从一个黑色包包里掏出几瓶铁盒子递给她,“宋同学属于干性皮肤,更适合我研制的这款润肤霜。”
宋夏打开其中一瓶,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气味比市场上的百雀羚还要淡些,里面有中草药的味道,但闻久了人的感官就会很惬意,宋夏很喜欢,往包里一收,不客气地说:“佑明子同学,谢啦!”
周博艺见状,也赶紧凑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宋夏,宋夏表示很无奈,从包里拿了一瓶出来塞到周博艺手里,这家伙才算消停。
不知道这次的幼儿园同学聚会,是谁组织起来的,在宋夏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场明争暗斗。
争,谁最漂亮。
斗,谁家最有钱,谁家的权势更大。
让宋夏大跌眼镜的是,不仅兆子枫来了,就连花孔雀露思也来了。
兆子枫能来,还不算是意外,因为宋夏听周博艺说过,他俩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同桌,从小打到大的革命感情,倒是露思,她居然是挺着大肚子来的,看样子是高中一毕业就嫁了人,看这弧度差不多快要生产了吧?
露思一出现,有一个叫春兰的女同学立即就和大家窃窃私语,所以话传到宋夏这边时就成了这样——
露思这只臭不要脸的狐狸精,勾引了南城一富商,然后小三上位,成功把人家足以能当她妈妈的原配给挤下打入了冷宫。
周博艺听了不屑地冷哼,“狐狸精!”
宋夏虽然也不认可露思的所作所为,但毕竟是同学一场,就让周博艺少说几句,两人到餐桌那边骗吃骗喝去了。
一个小小的同学聚会,居然办得就像婚宴现场似的,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个个都是礼服出场,而宋夏和周博艺的打扮就显得不太如流了,因为两人都是平时的随意打扮,在这里显得不伦不类,然后又在各种吃的地方蹿来蹿去的,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生活更加不搭边。
所以在周博艺左手拿着一串羊肉串,右手拿着一杯葡萄酒猛吃猛喝时,一个披着白貂皮的女生站在旁边冷笑:“哟,这两位同学看着怎么这么面生?活像是几天都不吃东西了的。”
周博艺这个吃货完全听不出对方是在嘲笑她,边吃边堵着嘴巴含糊不清道,“去去去,不知道姐最近胃口好吗?别在这里碍眼,赶紧去参加你们的那个选美活动去。”
对方又冷笑了一声,眼神更加的轻蔑了,“我真不记得有过这样的同学,品味不怎么好,而且还是个贪吃鬼。”
她的声音很尖锐,惹得旁边的人纷纷朝这边注目,想看看周博艺的笑话,可这货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回头继续吃她的。
宋夏抚额,这肥妞是没脑还是没带脑子出门?别人的冷嘲热讽居然还当没那一回事,她走到周博艺身边,也把对方打量了一遍,才慢悠悠地说:“我看这位同学品味也不咋样啊,别以为披着一件仿冒品,就真当自己脖子上挂着一只白貂了。”
说得旁边的人都捂嘴偷笑。
真相被宋夏无情地拆穿,那位叫林夏梦的女同学羞得想钻地缝,她走之前又不甘心,朝宋夏叉腰炫耀道:“就算是仿冒的,但也是我花了一百块买的,总比你这一身破牛仔好。”
大家的视线又纷纷朝宋夏这边看过来,想看她出糗。
宋夏无奈的摇摇头,这年代的孩子的攀比心真是可怕!
只听见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认输道:“是啊,你那仿冒的白貂皮都有一百块呢,虽然和真貂皮差了个千几百块,但都是貂皮,就差个优劣而已,这个可以理解,我嘛,可就比不了你啰,不就是一身破牛仔嘛,虽然是levi';';s,但终究是一件破牛仔而已。”
然后抱歉地笑笑,加入周博艺的吃货行列当中,留下面面相觑的众人。
levi';';s?
大家再次咋舌,要说这世界最好的牛仔裤,无非就是美国西部的levi';';s品牌,但这个品牌的牛仔裤已经不是用钱来衡量的了,有钱人都不一定能买得到,放眼整个南城,估计没几个人能穿得到这个品牌的牛仔裤!
这个如此低调的女孩到底是谁?
------题外话------
呱呱呱,呱死~
妞儿们注意保暖~
这章写的是周博艺的同学会,levt';';s是美国有名的牛仔品牌,它也是世界第一条牛仔裤的发明人levistrauss(李维。史特劳斯)的名字。创建品牌日期是1853年,搁我国那时候是清朝?不知道科普得对不对,哈哈
………………………………
113、凡是活的都留下!
宋夏没想到会因为一件牛仔裤成为焦点,全场的人都把目光聚焦到她这边,都在想着这位穿着牛仔裤扎着简单清爽的麻花辫的女孩是谁家的千金小姐,似乎在哪里见过,但又不是很确定,别看她个头娇小,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青春正能量,一笑一颦间就吸引了无数男生的眼球。
离宋夏不远的地方,站着一名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他一只手插在兜里,一只手端着一杯红色液体,有一口没一口地轻抿着,如挑选猎物般的墨眸落在宋夏的身上,他的小指在玻璃杯上熟练地绕着小圈圈,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习惯性的动作,一定是找到了最佳猎物。
这名黑西装的男人叫苏经纶,他是这次聚会的举办者,他父亲是南城大名鼎鼎的富商苏伟成,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到大向来都是别人围绕着他转,当然不乏有年轻漂亮的女孩,但他玩归玩,却从来都没有一个女孩能真正入他的眼,一直流连花丛中,宋夏的出现让他眼前一亮,尤其是亲眼看到宋夏呛了林夏梦一身狗血时,他对她的兴趣更是有增无减了。
另外一名男子顺着苏经纶的视线望去,心里就有了底,在他面前低低笑道,“苏少,你对她有兴趣?不如哥几个帮你把人弄来?”这帮纨绔子弟凑到一起,什么都玩,对玩女人绝对有一套,在圈内臭名远扬。
苏经纶瞪了那男人一眼,“不准乱动,可我怎么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她?”
舒远的视线在宋夏身上打转着,“是觉得挺熟悉的,会不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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