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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女刀-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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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挥马队,疾冲而来。
但是,他们挑选的似乎不是大内名马,尽管大喊大叫,烟尘滚滚,但是,始终追不上方旭。
半柱香功夫,方旭和刘乐宝所乘的两匹马,已将一大帮锦衣卫又抛下了。
虽然,窦芳菲在宝马上,在方旭的怀中,始终哆嗦着,但是,她没敢挣扎,也没敢趁方旭不备而杀他。
她怕后面的大队锦衣卫追上来,将她当成方旭的什么人,而将她杀掉。
黄昏,满天晚霞。
刘乐宝和方旭策马来到了江南小镇。
方旭勒马,环顾四周,但见这处小镇的一切,是那样的熟悉。
他不由狂喜而喊:“我的天,这不是我的家乡紫市吗?”
刘乐宝也是大乐大喊大叫:“兄弟,我们回家了。哈哈哈,不用制造时空穿梭机啊!”
他一跃下马,将马缰环套于马脖子上,又张臂而呼,甚是激动。
窦芳菲愕然而问:“家乡?这就是你的家乡?”
她环顾四周,感觉很是奇怪。
方旭跳下马来,应了一声。
他又感觉似是而非,喃喃自问:“嗯!哦,不对!怎么全穿着古人的衣服?”
窦芳菲侧身下马,奇怪地望望方旭,又东张西望,惊诧地问:“古人?你是什么人呀?你穿的衣服,和大街上的人所穿的衣服,不也一样吗?”
刹那间,刘乐宝和方旭又傻眼了。
不错,来来往往的行人,都是穿着一样的明代服饰,有区别吗?
而且,虽然景物熟悉,但是,小镇很小。
刘乐宝东张西望一会,又慨叹而喊:“贞丰里?不错!老子承建的绿江皇城影视拍摄基地,就在对面的河岸上。怎么全成矮房了?”
方旭不再言语。
他感慨万千,望乡思乡却不是故乡。
这里因河成街,古朴明洁,沧桑幽静。
小桥流水,桥街相连,依河筑屋。
小船轻摇,绿影婆娑。
窦芳菲对方旭和刘乐宝兄弟的话语奇怪了一会,东张西望之时,发现了刘乐宝腰间别的佩剑,正是自己的白云宝剑。
她不由怒火中烧,恨恨地瞪着方旭的背影。
她心里暗道:我的白云宝剑?
怎么别在这个人的身上?
他称呼方旭为兄弟?
那么,他就是方旭的哥哥了。
哼!死方旭,真不是东西。
你拿走了我的宝剑,却送给了别人。
不当我的宝物是东西,你的心里一点也不在乎我。
好,我杀了你。
……
窦芳菲心头生起了莫名的妒忌之火,又想着现在方旭已不值得她所爱,便悄然走到方旭身后。
她轻轻地拔剑,握剑捅向方旭的后心。
恰在此时,河岸边的刘乐宝蓦然回头,朝方旭喊道:“兄弟,住店去吧。”
窦芳菲吓了一跳,急急收剑竖下,佯装握着在地上划圈。
她心思还是挺缜密的。
她不了解刘乐宝的武功如何,怕自己杀了方旭之后,斗不过刘乐宝。
………………………………
109。各打算盘
“好!”方旭应了一声。
他从思乡和感怀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又转身对窦芳菲说道:“芳菲,走,去河岸对面住店。”
就此瞬间,他又奇异地问:“菲菲,你在干嘛呢?握剑划什么呀?”
窦芳菲勉强一笑,说道:“呵呵,我听不懂你们俩刚才说什么,所以,有些无聊,便拔剑划圈,为咱俩的足迹留下一个印记。”
她编了一个谎言来应付方旭。
然后,她收剑入鞘,伸手挽过了方旭的手臂。
方旭闻言,心头一阵感动。
他伸臂揽住她,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很动情地说道:“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菲菲,我爱你。”
他此时正处于低潮时期,心灵很需要安慰。
恰好就那么巧,窦芳菲就来陪伴他了。
他低落和空虚的心,被窦芳菲的倩影填得满满的,根本没有细想窦芳菲的到来,会对他的安全产生威胁。
窦芳菲尽管感觉现在的方旭,不值得她所爱,但是,她听了如此动人的话,芳心仍是甜甜的。
她也甜甜地应了一声:“嗯!方郎,我也爱你。”
她说罢,灿烂地笑了。
方旭牵过她的纤手,一边牵着汗血宝马,沿着河岸走,走向桥头。
他们越桥而过之后,走进了沿河岸边的一家“垂柳客栈”要了两间上房。
窦芳菲心里暗暗恼怒:怎么只要两间上房?
哦,刘乐宝一间。
那么,剩下一间,就是我和方旭入住了?
呸!方旭死畜,你总想占我便宜。
我免费的?
你想怎么睡我,就怎么睡我呀?
……
于是,窦芳菲张口就要对掌柜说,要多要一间上房。
但是,她在话刚出口的时候,心里蓦然想到一个问题:本姑娘既然为他付出过了,也不在乎这一晚。
等他睡着后,我搜出他身上的“越女刀谱”,然后剁了他就走。
只要夺取越女刀谱、杀了他,我才不会吃大亏,才能获取些回报。
……
于是,窦芳菲又忍住了,闭上了小嘴。
客栈一楼的食客如云,大厅坐得满满的。
酒肉香味四溢。
窦芳菲虽然女扮男装,但是,清秀俊雅,柳腰纤细,仍然吸引着众多食客的目光。
但是,他们看到的窦芳菲又是男装打扮,举止却象少女,不免又对她的背影指指点点。
方旭心情不佳。
无论是要房间也好,吩咐店小二打洗澡水也罢,还是掏银付帐,均全交给刘乐宝。
而且,所有的银两也全在刘乐宝的腰包里。
他待掌柜确定二楼的上房后,便在一名店小二的引领下,牵着窦芳菲的手,尾随着店小二上楼。
寒星点点,秋风伤怀。
京师。
皇宫。
御花园。
朱妙曼一袭紫衣,手提长剑,在一群宫女和侍卫的陪同下,迈步于花丛中。
淡月星辉,夜空深邃。
凡梦归尘,烟雨红尘。
方旭回京不到一个时辰,又走了。
竟然没见上他一面。
遗憾!
真是遗憾!
朱妙曼形单影只,孤影自怜,心头落寞无比。
她在花丛中走来踱去,心里默默念叨:方旭,你会想着我吗?
我订亲了,对你会是一个打击吗?
其实,我也不想与他人订亲的。
但是,皇命难违,我又有什么办法?
……
珠泪不时从朱妙曼俏脸上滑落。
她的心,阵阵悸动。
她脑际间掠过年初的三千武举比赛。
那时的方旭,是真正的那个方旭,很腼腆,很沉默,武功很高强,刀法很超群,在三千武举的比赛中,脱疑而出。
可是,方旭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了?
怎么今天的方旭,就会变得油嘴滑舌了呢?
呵呵,其实,男人还是油嘴滑舌的好,可以听到他说的很多甜言。
……
朱妙曼神思悠悠,迈步于花丛中。
她时而一笑,时而落泪,时而呢喃而语,时而心情大好,时而心头一阵悲哀。
……
陵阳山北面山麓碧水潭前的天极山庄。
古树参天,枝叶掩映。
“什么?方旭成了通辑犯?他与宫女春花有那事?”
“太好了!这回,这狗娘养的贱人,没地方藏身了。”
“嗯,咱们宰了他,夺取他身上的越女刀谱。”
“越女刀法有那么神奇吗?”
“不管如何,这次,咱们一定要剁了方旭。他娘的,他耍得咱们团团转,白费力气,却让公孙英将真圣旨传到了北平,更换了北平的城防要将。”
大厅里,灯火通明,杯弓蛇影,七嘴八舌。
唐德阳父女是一阵愕然。
连国新是破口大骂。
窦森是随声附和。
鬼域道士则是贼迷迷地斜视着纪晓兰。
纪纲没有吭声。
他心里打着如意算盘。
他心里暗道:现在武林中人,大都是讨厌方旭,如若对方旭群起而攻之,纪某就暗中出手相救,施恩于方旭,将此人收揽于鹰集帮。
这个臭小子,武功高强,颇有智计,虽然纪某曾一度讨厌他,想杀他。
但是,他现在落难时,则是最好的收揽他的机会。
有方旭加盟,鹰集帮一定可以独霸江湖。
到时,纪某既是武林霸主,又能为棺一方。
嘿嘿,武林之中,最大的赢家一定会是纪某。
……
纪晓兰低垂着头。
因为她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缘何心疼?
她不知道,反正听到方旭与宫女春花之事,她心里就是不舒服。
她的眼帘湿湿的。
有泪珠滴落。
她心里暗自问:为什么?
方旭,你为什么要做这样卑鄙无耻的事情?
你不仅害死了宫女春花,也害了我!
呸,害我什么?
我也没失去什么!
唉!
……
纪晓兰稍稍抬头,却见鬼域道士贼贼地斜视着她。
纪晓兰一怔,忽感一阵恶心。
她站起身来,对纪纲说道:“大哥,小妹困了,先去睡会。”
然后,她不待纪纲点头,便转身而去。
纪纲正欲说什么,却看到了鬼域道士对纪晓兰的背影不怀好意,不由心头冒火。
他举起手掌,欲拍桌子,却又不敢发火,便灵机一动,站起身来。
他抱拳拱手,对鬼域道士说道:“道长,良辰美景,不如喝几杯。方旭一个臭小子,无疑是瓮中之鳖,无须多谈,见到他时,杀了他就是了。来来来,纪某斗胆作主,请道长到唐总舵主的后厨去,弄几个下酒菜,今晚好好喝几杯。忙了几个月,纪某也困了,得歇歇,得轻松一下。”
………………………………
110。江湖险恶
唐德阳这才恍然大悟。
他连忙站起身来,抱拳拱手,团团作辑,客套地说道:“呵,来来来,一起到后厨去喝几杯。哎呀,一忙起来呀,唐某就晕了头。诸位远道而来天极山庄,难得让唐某有机会作东。诸位,请!”
鬼域道士很是无趣,却也不便拒绝。
于是,众人起身,随唐德阳一起走向后厨,喝酒去了。
……
“有信鸽!”
便在此时,天极山庄的庄丁,抱着一只白鸽进来向唐德阳禀报。
“哦,这是窦某的信鸽。请交与窦某来拆封书信。”
窦森闻言回身,发现了庄丁怀中的信鸽是窦家的,便走向那庄丁,向他要过那只信鸽。
连国新连忙走向窦森,凑到他身旁,笑嘻嘻地问:“窦老爷子,有什么好消息呀?”
窦森从鸽子的脚上取下信筒,又从信筒里取出书信,展开一看,却是爱女窦芳菲写来的,很简单的两句话。
他兴奋地说道:“嗯!有方旭的消息了。他就在江南一处小镇里。窦某以为,今夜就不要喝酒了。马上赶往江南,诛杀方旭,夺取越女刀谱。”
……
窦森的心思也如他的爱女窦芳菲一样。
之前,他认为爱女与方旭关系非同一般,又想着方旭年纪青青便是正五品了,前途无量,便不想杀方旭,且几次有意故意失手,以此来暗助方旭出逃。
他只盼方旭回京师后,又得到建文帝的加封。
然后,好让方旭将窦芳菲娶过门去。
如此一来,他生的两个好闺女,就算是嫁入豪门了。
他窦家也脸上有光啊!
但是,现在方旭成了“阶下囚”、通辑犯,臭名远扬。
他对方旭又起了杀机。
此时,他拿到窦芳菲送来的书信,兴奋至极。
……
唐德阳闻言,兴奋之极,大声吼道:“太好了,杀方旭,夺宝经。对,就这么着。”
他像小屁孩那样,蹦跳起来,激动得满脸红光。
连国新闻言,也是激动万分,当即亢奋地拱手向窦森说道:“对!这一战,是我们扬名天下的时候。晚辈提议,立即启程,免得那小子又跑了。”
纪纲本来就为鬼域道士对纪晓兰心怀鬼胎而忧虑。
此时,他见众人都想去抓方旭,倒是感觉这是一个让鬼域道士远离纪晓兰的机会。
于是,他也随声附和,吼道:“那就这么定了。还议什么?”他的吼声远远超过了连国新。
鬼域道士见状,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好随声附和:“那就走吧。”
他言罢,侧目而视纪晓兰所睡的那个房门,咽了一下口水,便低头领先走出了天极山庄。
众人一怔,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不会动了。
纪纲见状,却松了口气,便朝众人挥挥手,尾随鬼域道士走出了天极山庄。
“走!”窦森见纪纲支持且先走了,便兴奋地也大喊一声,也率众而去。
随后,唐德阳等人生怕方旭先被纪纲等人擒杀,被纪纲和鬼域道士抢了头功,便也率众而去。
唐赛儿吩咐丫环和庄丁好好照顾已经入睡的纪晓兰,便也尾随而去了。
江南小镇。
月影婆娑,斑斑驳驳。
小桥流水,夜景如画。
河岸边的“垂柳客栈”,二楼最里面的一间上房里。
酒足饭饱的方旭,因为心情不佳,又无其他娱乐活动,很是无聊,便搂着窦芳菲,早早跳上竹席……
窗外斑驳陆离的月光,透射而入,洒落于竹席上,映照着方旭与窦芳菲的几场恶战。
……
此时,隔壁的刘乐宝很无聊。
他想出去走走吧,又怕遇上什么杀手。
想睡觉吧,却又睡不着。
他偏偏刚躺于竹席上之时,隔壁却传来了窦芳菲动听悦耳的音乐声。
气得刘乐宝翻身而起,破口大骂:“吵死了。”
他骂了一会,不由又长叹了一声:“唉,老子真是白来古代社会一趟了。”
他坐回床沿,唉声叹气,自怜自艾了一番。
月圆月缺,天地间时明时暗。
窦芳菲艰难地掀翻在她身上的方旭之后,聆听着方旭鼻鼾声的响起,便披衣下床,从方旭的衣物中搜索一番,没搜到“越女刀谱”,不由甚是失望。
于是,她便轻轻推门而出,提剑走在客栈后的河岸上,低声轻吟:“夜久无眠秋气清,烛花频剪欲三更。铺床凉满梧桐月,月在梧桐缺处明。”
她忧愁怨嗟,内心一阵孤寂落寞。
虽有月亮,但是,秋风萧瑟,夜气清凉。
窦芳菲没拿到“越女刀谱”,心里又添一层愁苦。
柳枝摆动,树影摇曳。
窦芳菲走了几步,想想自己刚才和方旭的情景,不由对方旭又恨得咬牙切齿。
她心里暗道:死方旭,你简直就是山禽。
哼,本姑娘不杀你,誓不为人。
咦,越女刀谱不在他身上,会不会在刘乐宝身上?
这样的武林宝经,方旭不可能乱扔乱藏的。
她刚暗骂方旭几句,却又忽然灵光一闪。
她想到了“越女刀谱”,并自然地联想到刘乐宝。
她想到了刘乐宝,便抬头望向刘乐宝所住上房的那个窗户,却见刘乐宝的窗口里透出微弱的灯光。
于是,窦芳菲双足一点,身子腾空而起。
她凌空一个筋斗,又头下脚上,再一个“金钩倒挂”,双脚钩在屋檐上。
她探头而下,纤指沾点唾沫,便轻戳纱窗,瞄眼望去。
却见房内的刘乐宝盘坐于竹席上,双掌合什,闭目打坐。
他的身前,放着一本书。
窦芳菲见状,心思如潮:那本书肯定是越女刀谱。
这死太监,你也在练越女刀谱?
哼!
唉,怎么办?
本姑娘现在去抢,必然惊动方旭。
不如,我先回房,一剑了结方旭之后,再回来抢越女刀谱?不行,万一刘乐宝的武功胜过我,我杀了方旭之后,又与刘乐宝结仇了,那就更难夺到越女刀谱了。
唉,还是等爹到了江南再动手吧。
唉,可惜,我又得继续陪方旭那死畜。
……
窦芳菲颇为矛盾,却犹豫不决,不敢轻易下手。
她思索一番,便脚尖一松,身子便在屋檐上直坠而下。
………………………………
111。买毒落毒
她眼看头顶着地之时,手握宝剑轻戳地一下,翻个筋斗,便双足稳稳落地。
她返身回房,却见方旭睡得很香,鼾声也越来越响。
窦芳菲眉头一皱,想想他刚才骑在自己的身上驰骋,不由感觉一阵恶心。
“唉!”她幽幽地叹了口气,毫无睡意,却又百无聊赖。
空房寂寥,红烛高烧。
窦芳菲坐到竹席对面的桌子旁,取过剪子,剪烛花以消遣寂寞。
月影西移,乌云遮盖。
秋风萧萧,鬼哭狼嚎般地掠过窗外。
窦芳菲剪了几个时辰的烛花,竟然灵光一闪,想出一条妙计来。
她心道:咦,明天,我买点毒药,放在饭菜里,将方旭和刘乐宝一起毒死。
然后,我搜他们的衣物,搜出越女刀谱后,我便女扮男装,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去,不就行了吗?
呵呵!
……
于是,窦芳菲便吹灭烛火,除衣之后,就钻进被窝里,伸手搂过方旭,合目休息。
……
淡黄的阳光,由纱窗外透射进来,洒落于床前,映衬着窦芳菲的雪白丰润。
因为昨夜睡得晚、想的多,她很累,至今未醒。
而方旭却因阳光剌眼,迷迷糊糊地醒来。
他揉揉眼睛,穿好衣服,洗漱一番,便推门而出,到隔壁来找刘乐宝。
兄弟俩相视苦笑一会。
刘乐宝叹了口气,问:“兄弟,咱们就要到江湖上当卧底了。这个卧底,到底怎么来当?是不是要做点生意来掩盖一下咱俩的身份?”
方旭点了点头,又颇为成熟些了,提出一个设想,说道:“唔!不过,也不要当什么卧底了,咱兄弟俩借这个机会,经营点什么,赚多些银子,然后,请聪明人、有学识的人,建水电站,帮忙研究一台时空穿梭机,争取让咱兄弟俩早日回归现代社会。”
刘乐宝闻言, 兴奋起来,手舞足蹈地说道:“太好了。兄弟,那咱兄弟俩说干就干,不如,就收购这家客栈吧。这里风景优美,又是咱们的家乡,说不定,在这里经营客栈一阵子,咱俩会遇上咱俩的父母呢。哈哈!”
言罢,他仰天大笑起来。
方旭没有笑, 而是点头答应,一本正经地说道:“好,哥,银子就在你的裤腰带里,你去找这家客栈的掌柜谈判吧。小弟看来,这家客栈的生意挺好的。你价钱出高些。反正银子也不是我们的。不必心疼。”
言罢,他起身就走。
刘乐宝闻言,止住笑声,心头一阵狂喜,暗道:自己可以从中捞点银子了。
于是,他又问:“喂,你去哪里?”
“我肚子饿,弄点早餐吃。”方旭头也不回,拉开房门,抛下一句话,闪身而出。
“喂,等等我,我也肚子饿。”刘乐宝急忙喊了一声,起身朝方旭追去。
方旭本想回房看看窦芳菲醒来了没有的,但是,回身一看刘乐宝追来了,便也只好佯装肚子饿。
他们俩沿着走廊,走向楼梯口,下楼去点早膳吃了。
天凉好个秋。
空气中弥漫着阵阵寒意。
方旭和刘乐宝兄弟俩在客栈一楼大厅找了个靠窗口的位子坐下。
窗外是河堤,垂柳依依,河水澄清,风景颇美。
刘乐宝心里思乡。
他坐下之后,感慨地说道:“想不到咱们的家乡,在古代社会里也不怎么优美!”
方旭侧目而视窗口外,沉默不语。
他心里在思索着如何完成这次到江湖上去当“卧底”的任务。他在想:短时间内造成时空穿梭机是不可能的。
因为自己不懂科技,身边也没有懂科技的人才。
而且在这古代社会里根本就没有制造时空穿梭机的机械设备。
又没有电。
怎么办?
自己困在这古代社会里,会被困多少年?
是一辈子?
是永远都回不了现代社会去吗?
父母双亲年纪也大了,他们在获自己失踪之后,会不会哭瞎了眼睛?
唉!
先建水电站吧。
……
店小二点头哈腰地走近来,问方旭点什么菜,方旭这才回过神来。
楼上的窦芳菲,在方旭离开房间后,便睁开眼睛。
她心想:“方旭出去多久才回来?”
她心里想着,翻身坐起,看看纱窗。
虽然有阳光透射进来,但是,外面看不到房间里的东西。
于是,她壮着胆子,也不穿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门背后,贴着耳朵,偷听房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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