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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女刀-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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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咔……”
李细中即是李细民的弟弟,虽然摔将下来,却因武功高强,着地之时,拄刀撑地,身子斜掠而开,并无受伤。
钢刀差点折断。
只是,他如此被李细民扫了一腿,颇为气恼,扬刀一指李细民的背影,骂道:“李细民,你他娘的,狗杂种,你有娘生,没娘养……哎呀,骂错了,他是我亲哥哥……这……唉,气死老子了……”
尚未骂完,他忽感失口,便急急伸手捂嘴。
因为他如此责骂李细民,也等于骂他自己。
兄弟俩同父同母,做弟弟的哪能如此骂兄长?
“哈哈哈……”
城门守兵,还有那些前来窦府祭典窦森的江湖中人,闻言之后,滑稽而笑。
李细中气恼掩脸,转身而跑,回奔王府,向朱豹禀告情况去了。
窦府中人,绝大多数在窦芳名的率领下,跑出去追捕方旭去了。
窦府也一下子冷静下来。
窦芳菲哭了一会,抹抹泪水,眼圈红肿。
她抬起泪眼,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灵枢,暗道:我是去追杀方旭好,还是留在家中守灵好?
爹之身亡,到底是方旭设的局?
还是那本假经书上原本就有毒?
又或是方旭故意在假经书上下毒?
但是,看样子,又不对劲啊!
方旭尚且能中我所下的毒,晕糊糊之时,差点命丧我手,他又岂会提前做手脚?
被我所擒拿回来的刘乐宝,始终没停过嘴,一直在骂我是蛇蝎心肠,毒害他兄弟俩人,又不像作假。
嗯!追杀方旭,不能急于一时啊!
得想一个万全之策才行!
咦,哪个救方旭的蒙面女子又是谁?
看她的身材和眼神,似乎很年轻啊!
她是方旭原来的相好?
又或是方旭新结交的好友?
……
或许因为窦森惨亡之原因,窦芳菲也在一天之间有了少许的成熟,所以,她并不急于去追杀方旭。
她在想着更完善的办法。
虽然,她与方旭睡了几个夜晚,但是,她并不想着方旭的好。她感觉自己始终被方旭玩了,而且,方旭还杀了她的父亲窦森。
她一定要杀方旭。
……
此时,她站起身来,转身走出灵堂,走到庭院的一株大树下,背倚大树。
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方旭贪图美女,但是,我与他已成仇人,我再也无法让他上当。
不过,可以从爹创办的“水仙坊”里或是从爹的太极剑门中找一位相貌姣好的女子去引他上当,再杀他。
唉,我被方旭睡了,现在是“残花败柳”了,我还能嫁吗?哪个男人愿意娶我?
不!
不怕!
我这么漂亮,哪个男人见了本姑娘不流口水?
豪门中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
哪个豪门公子会在意我是不是第一次?
新婚之夜,把他灌醉,他又怎么会知道我是不是第一次?我可以通过姐姐,找一个王爷嫁了,先做小的,再想法当大的。
嗯!就这样,若果计策成功,我不仅可以杀方旭为父复仇,而且,我还可以嫁入豪门,永远安享荣华富贵,不用在江湖上刀尖舔血过日子。
……
窦芳菲想到此,心情舒畅起来。
她张臂伸腰,舒展一下,苍白的脸上绽放出迷人的笑容。
狂风怒号,尘土飞扬。
天幕拉下,天地漆黑。
方旭骑着宝马,随马而行。
宝马奇快,奔驰如风。
虽然黑夜,伸手不见五指。
但是,此马似乎识途,四蹄飞扬。
它在崇山峻岭之间,仍然驰骋如飞。
山势嶙峋,山路嵯峨。
盆地峡谷,溪涧流泉,在不到半柱香功夫,皆被“越影”宝马抛在身后。
方旭回头看看,不见身后有火光,也听不到身后有什么响声和动静,便稍稍放心。
他很累了,肚子很饿。
于是,他轻勒缰绳,喃喃地说道:“真是按下葫芦起来瓢。虽然,我算是混进了鹰集帮,但是,大舅子哥却仍被当作了人质,我与窦家的仇恨也越结越大了。窦家,必定不会放过我。唉,想不到窦芳菲这么美,却是蛇蝎心肠。她一定会嫁祸于我,动员江湖中人围杀我的。”
宝马缓行。
“方兄弟,恭喜你啊!”
就在此时,山脚下的西侧路边,忽然亮起了火折子,还有一个汉子喊了方旭一句。
方旭吓了一跳,浑身哆了一下,握刀一划,本能地护身。
但是,他侧头一看,透过微弱的火光,看到的却是公孙英坐倚在光秃的树丫上。
方旭惊喜交集,握着缰绳,一跃下马。
他收刀入鞘,慨叹地说道:“哎呀,原来是公孙大哥呀?你怎么会在此?吓死小弟了。哎呀,小弟终于见到亲人了。”
他将宝马缰绳,缠在路边的一株大树杆上。
公孙英从树丫上一跃而下,握着火折子,用脚撩过一些枯树败叶,坐在一块挡风的巨石后,点燃一堆火。
他笑道:“兄弟,你在秦王府的一幕,愚兄全看到了。恭喜你混入鹰集帮。”
方旭骇然惊问:“什么?你……你一直跟着小弟?你……什么都看到了?”
他瞪大瞪圆了眼珠,怔怔地望着公孙英。
他没想到公孙英对自己的一举一动,如此了解。
他仿佛此时才知道公孙英是“飞鹰神探”似的。
公孙英望着方旭诧异的神情,笑道:“兄弟,皇上对你很关心,所以,他派我和乌刚吴二哥尾随着你,保护你的人身安全啊。”
………………………………
139。献计献策
方旭怔怔地望着公孙英。
他对公孙英的话,心里也没有底,不知是祸还是福?
公孙英见状,不由一笑,从包裹里掏出一只馒头,递与方旭,说道:“兄弟,你呀,在鬼门关里走了一趟,总算成熟了。红颜祸水,这四个字,你听说过吧?现在,你一定有了深刻的感受吧?皇上也知道你的这些缺点,不过,你是当朝武状元,皇上仍然对你寄予重望。所以,皇上才接受石天兄的建议,以你和春花那丑事为名,佯装通辑你,以便你混入燕王的联合阵营里刺听情报。所以,小兄弟,你一定要了解皇上对你的苦心啊!”
方旭闻言,心头一阵感动,没想到建文帝实际上对自己那么好。
而仿似一介武夫的石天,事实上有勇有谋,智勇双全。
公孙英见方旭仍是呆呆地望着自己,便将馒头塞进方旭的嘴里,又说道:“兄弟,将来,别说朱文捷,就算比朱文捷漂亮一百倍、一千倍的郡主,你都会拥有。再说,天下统一,皇上必定选美。天下之大,美女多多,作为功臣的你,何患无妻?兄弟,假戏假做吧,切莫陷入泥坑不能自拔。否则,受到伤害的,最终仍是你。”
方旭咀嚼着馒头,听了公孙英之言,心头又是一阵惊骇,没想到公孙英对自己的一举一动竟然如此清楚。
然而,公孙英句句至理,也让方旭满心惭愧,满脸通红,冷汗直冒。
不过,他心里却是暗赞:公孙英,威震江湖的飞鹰神探,果然名不虚传!厉害!太厉害了!
但是,他心头也是一阵激动,一阵感动。
他流着激动的泪水,哽咽着说道:“公孙哥哥,请皇上放心,方旭从此以后,将沾污泥而不染。不过,皇上削藩,不用那么复杂吧?咱们只要杀了朱棣,就一了百了,哪用得着那么麻烦,花费那么多心血。现在,方孝儒等人的计策,简直就是废话。皇上先动朱棣之外的藩王,岂不是打草惊蛇?朱棣能不设防嘛?凭小弟对朱棣的了解,他可是一代枭雄啊!唉,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很浅显嘛。”
他想改变这段历史,终于鼓起勇气,道出方略。
其实,他所提的这个问题,不过是从历史教科书上学来的。但是,在这样的旧社会,真要当面提出来,毕竟需要很大的勇气。
然而,要改变古代人固有的观念,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毕竟是一个唯权唯皇帝之命是从的年代。
……
果然,公孙英闻言之后,神情大变。
他笑容立收,呆呆地望着方旭。
方旭的心“怦怦“直跳,颇有些害怕,怕公孙英不仅不接受他的建议,而且会将他的话转呈给建文帝。
于是,他侧开头去,默默咀嚼馒头,不敢再吭声了。
公孙樱怔怔地望着方旭。
方旭侧目而视那堆火。
两人沉默了一阵,公孙英又开口了。
他笑道:“小兄弟,你的见解很有道理,说,接着说下去。”
方旭一怔,缓缓地回过头来。
他望着公孙英满脸的真诚,这才稍稍放心,说道:“公孙哥哥,小弟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皇上,是为天下苍生着想的。试想,如果朱棣真的起兵反叛,皇上又是姓朱的,朱家人打朱家人,争的仍是一家一姓的天下,受到伤害的却是天下苍生,值吗?”
公孙英点了点头,“嗯”地应了一声。
他示意方旭继续说下去。
他似乎对方旭的几番话感兴趣了。
方旭得到了鼓舞,便从他的包裹里抓过一只馒头,啃了一口,又说道:“皇上削藩,因为没擒拿贼首,所以,现在朱棣四处招兵买马,网罗江湖高手,联络其他藩王。他在面上听朝廷之令,实际上已在布置谋反起兵之事。而皇上打击其他藩王,也给了朱棣一个缓冲的时间。”
公孙英听到这里,蓦然拍手叫好,说道:“小兄弟,说得好,说得对。愚兄之前暗护圣旨北上,其实也观察到北平城的情况有异,回京城之后,也有向皇上禀报过,但是,皇上不以为然。愚兄之言,不了了之。依愚兄之见,兄弟仍然北上,刺探情况。愚兄速回京城,会商石兄、乌兄,再找公主商议,待说服公主后,联合朝廷大员,一起向皇上献策。一旦皇上点头,愚兄将会同石兄北上,助兄弟一臂之力,刺杀朱棣,将北平控制在朝廷之中。”
方旭闻言,精神大振,将半只馒头一下子全塞进嘴里,高兴得笑眯眯的。
他吞下半只馒头之后,却又神经质般地问了一句:“公主即将大婚了吧?”
言罢,他仿似一只泄气的皮球,霜打的茄子。
公孙英当知其意,不由慨叹一声,说道:“唉,兄弟,大丈夫何患无妻?那个纪晓兰美艳犹在公主之上,她在天极山庄任你戏弄,后在你遇害时又舍身救你。真情可嘉啊!公主将于腊月大婚,你与她,是绝无可能了。所以,你就一门心思用在当卧底上吧。当你功成名遂之时,皇上可能会赐你上千美人。”
方旭心头一阵酸涩,哽咽地说道:“大哥,谢谢你。我一定会当好卧底的。现在,小弟只盼你回京城后,能将小弟之言,知会石兄,再联合部分朝廷大员,向皇上献策。小弟,就潜留北平,等候你们到来。待暗杀了朱棣之后,其他藩王必定不寒而颤,主动交权,朝廷也将是兵不染血,天下太平。”
“得得得得得得………………”
公孙英心念方动,点了点头,正欲张口说话,忽听南面山凹处传来一阵马蹄声。
听马蹄声便知,来人来马不少。
方旭倏然起身,抱拳拱手,说道:“大哥,就此告别吧。肯定是窦氏和王府的侍卫追来了。小弟实不想与之交手,避过就是了。”
公孙英站起身来,伸手拍拍方旭的臂膊,说道:“兄弟放心,你的马是宝马,他们追不到你的。走吧,就此别过。愚兄即回京城报讯,兄弟小心北上,静候佳意。”
………………………………
140。失落相思
言罢,他抓起地上的包裹,便双足一点,无声飞纵,迅速消失于山野之间。
方旭也不敢久留,赶紧踩灭火堆,拔出绣刀,借绣春刀之亮光,解开马缰,一跃上马,驰骋北上。
“前面那人,肯定是方旭!弟兄们,追!”
后面的马队,正是窦芳名率领而来的,忽闻前面马蹄声响起,窦芳名便娇叱一声,指挥身后的侍卫和江湖中人,疾追方旭而来。
他们高举着火把,亮着明晃晃的刀剑,在崇山峻岭之间,策马奔驰,紧追不舍。
方旭回首一看,暗道:窦芳名这贱人也来了?
出水才见两腿泥。
丫滴,了不起,她也会功夫,原来少爷我看走眼了。
看来,她追逐的,就是豪门生活。
否则,凭她如花玉貌,凭她的骑术和武功,她应该嫁个江湖大侠才对。
唉,这样的女人,嫁给朱豹,真是可惜啊!
……
方旭心里替窦芳名惋惜,却取下腰间之刀连同刀鞘,轻拍在马脖子上。
“嘶哑……”
越影宝马一声烈鸣,四蹄翻飞,奔腾咆哮,驰骋如风。
“得得得得得………………”
窦芳名率众追来,越多数座山峰,却距离方旭越来越远。
星移斗转,夜黑如墨。
“吁……”
窦芳名累了,香汗淋淋,再也不想追了,便勒马停下。
“嘶哑……”
她身后的马队,也纷纷勒马停下。
众多战马急“刹车”,都是前蹄扬起,长鸣嘶叫,践起阵阵尘埃。
李细民一跃下马,满头是汗地跑到窦芳名的马前,拱手躬身,小心翼翼地说道:“王妃娘娘,歇息会吧。你看,西面有一个小村子。现在应该是亥时了。方旭抢走的是王爷的越影宝马,咱们光追,是追不上的。得用计。窦老爷子生前交友甚广,下官以为,可以以窦老爷子的名义,广发英雄帖,请天下英豪到中都城来作客,商议如何围杀方旭之事。”
窦芳名伸手拢拢被汗水弄湿又贴额的秀发,点了点头。
她慨叹了一声,说道:“唉,我当王妃几年,竟然把武功给荒废了。骑了几个时辰的马,累死了。现在,我才明白,在江湖上刀尖舔血,真是不容易。好吧,我接受你的建议。咱也不在这荒山野岭住了,回城吧。待发动武林中人后,我再领兵出城,追辑方旭。走,回城,先安葬家父。”
言罢,她掉转马头,驰骋而走,越过马队,又率先策马上山,重新翻山越岭,回奔中都城。
上百余人,见状皆是面面相觑,没想到窦芳名会就此放弃追杀方旭的。
李细民见状,便抱拳拱手,大声劝说:“弟兄们,各位江湖好汉,经此一战,方旭必成武林宿敌,将会无处藏身。夜了,咱们回城吧。只要咱们紧跟着王妃,将来只要能杀方旭,李某担保,王爷一定保尔等荣华富贵。”
窦仪耳边掠过窦芳菲曾经说过的话:“你们谁能杀方旭为我爹复仇,我就嫁给谁。”
想到这句话,窦仪登时心头一阵激动,便抱拳拱手,也不下马,就对李细民说道:“李总管,不杀方旭,窦某义愤难平。现在,窦仪就此南下,直奔武当,为家师复仇搬兵。”
言罢,他掉转马头,策马越众而过。
郭开怀见状,便也向李细抱拳拱手,说道:“李总管,诛杀方旭,不仅是为家师复仇。更重要的是,能净化武林。郭某决定北上少林,请求支援。”
他言罢,便策马继续前行。
郑明亮见好话都被二位师兄说了,便也想在众人面前树立自己的形象。
于是,他抱拳拱手,高声说道:“家师收徒五人,其中二位师妹是他女儿。家师已逝,二位师妹须留府中守灵。现在,二位师兄分别南下、北下,窦府无人打理。所以,郑某暂时追随王妃回城。诸位英雄,一道回窦府吧。”
言罢,他掉转马头,策马扬鞭,追向窦芳名。
李细民见状,便挥舞一下火把,飞身上马,掉转马头,追向郑明亮。
其他侍卫和江湖中人见状,只好尾随他们回城。
陵阳山上,响起了阵阵马蹄声。
“得得得……”
方旭不敢再停留,策马驰骋,宝马如风。
星夜赶路,再无遇上他人,无论是羊肠小道,还是宽敞的官路驿道,都可以清晰地听到越影宝马的马蹄声响。
方旭到达开封城郊外之时,已是东方欲白,晨曦初显。
“吁!”
方旭勒马停下,伸手轻抚一下马脖子,便一跃下马。
他倚靠马鞍,赞道:“越影宝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果然名不虚传。好马!辛苦你了!从此以后,咱俩就是好朋友,好兄弟了。喂,好兄弟,下一站,我要行刺燕王,到时刺杀成功,我要逃命,就全靠你了。哈哈,好兄弟,你就是我的奔驰、宝马和奥迪啊!哦,不对,应该是劳斯莱斯。哦,也不对,应该是陆虎或者悍马。哈哈哈!”
言罢,他拍拍马脖,将马缰环套在马脖子上。
“嘶哑……”
越影宝马却是一声长嘶,前蹄一扬,又一踏下,展开四蹄,便跑开了。
方旭看到宝马跑开了,以为它不理自己了。
他心头顿时一阵气苦,破口骂道:“他娘的,孽畜就是孽畜,一点人情味也没有。唉,宝马跑了,我该如何是好?”
他握刀一划,不知所措。
他划剑转身,抬头之时,望见了城楼。
晨风寒凉,旌旗猎猎。
城头上的守将和士兵,均是全身披挂,**威武。
朱妙曼美丽的倩影,她关心自己的神情,她曾经坐在自己床沿苦闷的神态,忽然间从方旭的眼前浮掠而过。
方旭忽感眼角湿湿的,慨叹地自言自语,说道:“唉,都过去了。其实,我之前也不懂得珍惜。倘若我不是玩世不恭,不是总想着在这个旧社会里玩女孩子,也不会有当前的困境。那个时候,若我睡的不是春花,不是窦芳菲,不是那一老一少尼姑,不是杜薇,不是……唉,如果我之前睡的是朱妙曼,那么,年底与她大婚的男人,就是我。我就是当朝驸马爷了。当了驸马爷,我就可整天到皇帝跟前献计献策了,哪用得着如此奔波?几次差点丧命?”
………………………………
141。路见不平
他抹抹眼角的泪水,便又转身,打消了进城的念头。
他之所以忽然勒马停下,便是潜意识里想进城吃点好东西。然而,现在看到开封巍峨的城楼,他便想起了京城。
而过去的是非种种,也从他眼前浮掠过。
他忽然感到,自己之前确实太轻浮了,做错了很多事,也因此失去了很多机会。
他如此反省一番,心智成熟不少。
他转身而去,却见前面的树林里,越影宝马正在吃大树下的那些枯草。
方旭心头一阵狂喜,说道:“好朋友,好兄弟,对不起,刚才,我错怪你了。现在,我明白了,你饿了。”
他双足一点,纵身而来,跃在越影宝马上。
宝马一声长鸣,展开四蹄,驼着方旭,穿过树林,又驰骋上路。
他驰骋一会,来到了城西的西池围墙外。
此池周长九里三十步,池形方整,四周有围墙,正南门为棂星门,门内彩楼对峙。
清晨时分,西池周边环境幽静。
时至寒冬,树丫草枯,池水也已经冰。
往昔的皇家宛林,现在显得有些破败了。
“当当当……”
“孟春,你的功夫不过如此。程咬金的三板斧,你学不来的。想与老子争娘们?哼!滚你娘的蛋吧。”
“焦林,枉你自祖辈以来,一直呆在杨家,杨家枪法哪有你耍得那么烂?唉,杨家先祖的颜面都让你们丢尽了。”
“呸,老子兄弟俩就是战死,也不会让你们这伙山贼抢走俺的杨梅妹妹。哼,乌龙贼光头,郝战臭道士,枉你们出家修道,不做人事,净干贼当。”
……
方旭刚策马来到西池,却听得池内一阵打斗声响,还夹杂着一阵相互的漫骂声。
他赶紧收拢马缰,缓缓勒马,将马缰环套于马脖子上,便飞身离鞍,跃在西池的围墙上。
他喃喃自语,说道:“孟春?焦林?一直呆在杨家,给杨家枪法丢脸了?”
他骤然想到一件事,心道:“嗯!评书上是说过,当年杨六郎手下有两名虎将,一个叫作孟良,一个叫作焦赞。焦赞善用铁枪,他杨六郎的警卫团长;孟良善用大斧,粗中有细,好似现代社会特种部队的队长,善于深入敌后作战。此二人也算作是杨家的家将吧,历来都生活在杨府里。想不到时至今日,他们的后代仍然生活在杨府里。看样子,杨家的一个女孩子叫作什么杨梅的,遭劫匪抢了,孟、焦二人追贼至此,为救杨梅,不惜与劫匪浴血对决。嗯!既是忠良之后,我得相助孟春、焦林一臂之力,也趁此好结交些江湖朋友,将来为我所用。”
方旭心思陡转,而他站在围墙之上,居高临下,也对池内的打斗场面看得清清楚楚。
西池内,南岸至池中心的巨型拱桥上,四周围着一些持刀的和尚和握剑的道士,押着一名被五花大绑的少女。
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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