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漫之强者降临-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就算如此,间桐脏砚也并不算是彻底死亡,还剩一丝执念在,不过这老家伙依然死了,因为他的执念不够强。

    爆炸产生的气浪吹过,将昊轩那身铠甲吹的猎猎作响。

    响彻小半个冬木市的爆炸声过后,昊轩分身背后的间桐樱被吓醒。

    间桐樱醒来的瞬间,体内的剧痛让她险些再次昏厥,不过这种剧痛她已经习惯,她有着超乎常人的忍耐力,所以她没像普通熊孩子那样哭闹,甚至没出声。

    昊轩分身侧头看向背后的间桐樱,樱趴在昊轩分身背后,昊轩那高达???的魅力属性,让樱出现一种安心感,所以她赤果的趴在昊轩分身背后没动。

    昊轩从爆炸的残骸中抽出一块破布,将破布甩在间桐樱身上。

    “哈,哈哈哈……”

    癫狂的笑声传来,是已经半死的间桐雁夜,他口中涌出鲜血,可他在笑。

    “这算是……挽救了樱吗,刻印虫死绝,那老东西也死了,对,成功了。”

    听到间桐雁夜有些癫狂的笑声,昊轩侧头看了对方一眼,如果放任不管,间桐雁夜不超半小时就会死。

    “被间桐脏砚用刻印虫改造没死,这说明你的耐痛能力不错,你应该很想找远坂时臣报仇吧,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那算是夺妻之恨。”

    火光映照昊轩的脸庞,显得那张脸十分神秘,在这一刻他脸上浮现出恶魔般笑容。

    “你怎么……知道?”

    濒死的间桐雁夜满脸不敢置信。

    昊轩没去回答间桐雁夜的问题,他有一个设想,如果成功,那他就可以先不去理会圣杯的抢夺,而是可以看一出好戏。

    此时正值午夜十分,街道上空无一人,但在爆炸声过后,附近街区的灯光亮起大片。

    昊轩向城市深处走去,十分钟后,他找到一处无人居住的民宅。

    【提示:规则‘英灵’身份已经成功构建,规则可查看自身英灵属性。】

    “嗯?终于好了吗?”昊轩眉头一挑,这无疑是个好消息,他能以自身的英灵属性与其他英灵的实力对比,虽然之前他打败兰斯洛特,可那时的兰斯洛特并不是全盛实力。
………………………………

第五十章:不,都是时臣的错

    打开民宅内的灯,昊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附近是自己的分身与垂死的间桐雁夜,至于间桐樱,她正坐在分身身旁。

    昊轩尝试查看自身的英灵属性,一行行文字出现。

    英灵名:规则

    性别:男

    真名:昊轩

    职阶:Berserker(狂战士)

    属性:中立·混沌·邪恶

    出典:无限乐土

    筋力:A++

    耐久:A++

    敏捷:A(变为转生眼查克拉模式之前)A++(开启后)

    魔力:A++

    幸运:EX

    宝具:EX

    职阶技能:狂化(C)(该技能已失效)

    固有技能:1。掌控引力/斥力(EX)

    2。高皇产灵尊(EX)

    3。转生眼查克拉模式(EX)

    4永恒万花筒写轮眼(EX)

    。

    。

    。

    看到高皇产灵尊被判定为EX级后,昊轩的眼睛眯起,他想到一种可能。

    英灵是由能量构成,如果英灵的能量可吸收的话,那打败英灵的价值将大幅度提升,但这其中有不小的风险,毕竟是与圣杯抢夺能量。

    虽然高皇产灵尊不是吞噬灵魂,而是吞噬能量,但是否引起大圣杯的反噬还是未知。

    就在昊轩思索时,无限乐土的提示出现。

    【进入世界;Fate/Zero。】

    世界难度:中千世界

    世界之源;5。2%,

    世界简介;传说中,圣杯是能实现拥有者愿望的宝物。为了追求圣杯的力量,7位魔术师各自召唤英灵,展开争夺圣杯的战斗,这就是圣杯战争。

    魔术师:魔术师们的日常生活大半被‘研究’占据。研究以外使用魔术的人为少数派,如使用魔术代替劳作等。

    把将魔术作为工具,而并非研究而使用的人(例如使用魔术的暗杀者),被称为魔术使,会被魔术师投以轻蔑的视线。

    即使是魔术师,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魔术的人并不多,此为‘神秘的隐匿’,如不遵循此规则,魔术协会将以极端方式禁止世间了解魔术,如魔术师在大庭广众下使用魔术,极有可能遭到肃清。

    魔术的强大与否,是根据体内的魔术回路数量,魔术回路数量生来固定,常规情况下无法通过外力增加,所以魔术师们积累几代的血统,让后代的子孙们具有适合魔术的肉体,从而先天具有更多魔术回路。

    英灵:丰功伟绩在死后留为传说,已成信仰对象的‘英雄’才可能成为英灵。通常英灵是作为保护人类的力量被世界所召唤。而人类所召唤出的英灵被称为从者。

    主线任务;天之杯。

    猎杀任务:有(本世界有违规者)。

    警告:因该世界尚且不是空间占领世界,请勿在本世界提及‘乐土’的一切,如警告无效,将强制处决!

    注:由于规则和违规者的介入,原本的剧情将出现较大的改动,故该世界意识“盖亚”特召唤出“Ruler”阶职。请规则在剧情结束前猎杀违规者,如若未完成,将剥削规则身份。

    “叮”,现违规者已和“ruler”阶职共同降临该世界,请规则注意。

    违规者出现了吗?那个违规者应该看过F/Z的吧,不知道他/她代替的是哪个英灵呢?,不,应该不是英灵,毕竟我是因为太强了才变成英灵的。那就是说,其实这个违规者是代替了master喽。昊轩想到

    那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做呢?让我想想……

    “咳咳咳……”

    昊轩思索时,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传来,是大口吐血的间桐雁夜。

    此时的间桐雁夜已经很虚弱,不巧的是,昊轩没有能对外人使用的系统药剂,药剂除了他本人或同伴外,没人能使用。

    不过就算间桐雁夜死掉,昊轩也有其他替代品,比如间桐樱。

    “今天是你的‘幸运日’。”

    昊轩蹲在间桐雁夜身前,间桐雁夜的瞳孔开始暗淡,他的求生意志不强,毕竟间桐脏砚已死,间桐樱已经恢复自由。

    “樱没事……咳咳。“

    间桐雁夜说话间又咳出一口血,间桐樱坐在昊轩分身身旁平静的看着他,看不出有什么情绪波动。此时昊轩已经开启了邪异的永恒万花筒写轮眼,黑色的图案诡异的转动着。

    “被夺走亲梅竹马那件事无所谓吗。”

    可能是昊轩的眼睛太强了, 昊轩的话直接激起间桐雁夜的愤怒,

    “那是葵自己的选择,我……”

    昊轩笑了笑,侧头看向间桐樱。

    “她可是被那只老虫子折磨一年,这就是远坂时臣的选择,也许有一天,为了魔术事业,你口中的葵也会面临相同的处境,亲生骨肉都无所谓,更何况是妻子。你说是吗?”此时昊轩的永恒万花筒写轮眼周围的魔力已经浓稠到一个让人吃惊的地步,但是除了昊轩,间桐樱和间桐雁夜都没有发现。

    昊轩说出这话后,濒死的间桐雁夜开始颤抖,他自动脑补出一幅画面,全身赤   裸的葵被扔进虫池,在虫池内挣扎,哭嚎。

    “不!都是时臣的错!如果不是他,樱不会遭遇这种事。”

    间桐雁夜几乎尖叫着怒吼一声,同时好像是回光返照一样,间桐雁夜的脸色变得十分红润,但那不是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病态的红,简而言之,间桐雁夜已经时日不多了。

    “所以,你想找他报复吗。”昊轩继续诱惑到

    “当然……想,杀了他,一定要杀了他,为了樱,为了葵,为了凛。”

    在昊轩的蛊惑下,满嘴鲜血的间桐雁夜咬牙切齿,目睹这一幕的间桐樱缩紧身体。

    “你今天运气不错,如果能坚持不死的话,或许有机会找远坂时臣报复。”

    昊轩不想带着体质孱弱的间桐雁夜,那是累赘,索性将对方改造一番,如果对方死了,只能说对方命运中难逃一死,如果不死,那对方或许可以伪装成英灵Berserker(狂战士),而昊轩本人则伪装成Berserker的御主。(那真的就是一出好戏了呢)

    “那么,我们开始吧,但愿你能活下来,毕竟这份药的药劲有点大。”

    昊轩拿出几枚试管,里面分别是:稀释后的昊轩细胞、兰斯洛特(狂化状态的鲜血)、超高浓度RC(喰种)细胞(冴子在大厦买的)。
………………………………

第五十一章:令咒?不是可以用来画吗?

    昊轩不清楚接下来的改造能否成功,如果是普通人,被注入这些东西必死无疑。

    但间桐雁夜原本就是Berserker的御主,手上有控制Berserker的令咒,与已死的Berserker关系紧密。

    昊轩之前在兰斯洛特的尸体上采集了一些鲜血,那时的兰斯洛特已死,不过狂化状态附加到了对方身上。

    利用神威空间,狂化状态的兰斯洛特鲜血得以保存。

    昊轩原本想将这东西注入他其他英灵体内,试试看能否出现狂化反应,如今却用在间桐雁夜身上。

    昊轩先是给间桐雁夜注射兰斯洛特的鲜血,狂化之血为黑色,如同墨汁般。

    狂化之血刚注入间桐雁夜体内,间桐雁夜全身的血管隆起,手上的令咒闪过着血红色光芒。

    等待片刻,昊轩又将超高浓度的RC细胞注入间桐雁夜体内。

    “啊!!”

    间桐雁夜疼的满地打滚,不过体内的伤势却在快速恢复。

    一脚将满地打滚的间桐雁夜踩住,昊轩拿起稀释几次后的昊轩细胞注入对方体内,这是经过他几次稀释的昊轩细胞,如果只是单纯一次稀释,注入的瞬间,间桐雁夜就会变成‘植物’(树木化:像白绝一样)。

    咔咔咔……

    白色的触手在间桐雁夜身上疯长,自然查克拉能量在昊轩指尖汇聚,他将手指点在间桐雁夜身上。

    自然查克拉能量涌入间桐雁夜体内,开始破坏RC细胞与昊轩细胞。

    昊轩不是要这两种细胞完美融合,以现在的条件与他的科研水平,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昊轩只是要用这两种能量对间桐雁夜进行增强,极其粗暴的增强,不计后果,所以他才噬灭这两种能量。

    至于狂化之血,是用来保证间桐雁夜不死。

    在地上抽搐了几分钟后,间桐雁夜腿儿一瞪,不动了。昊轩看到后,眉头一跳“喂喂喂,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间桐樱目睹了这一幕,似乎想起间桐脏砚对自己改造,她下意识向后缩了缩。

    “恩?”

    昊轩留意到樱的反应后,颇感意外,地方居然还有诸如恐惧一类的情绪,这让他很意外。

    不过看到间桐樱紧抓着昊轩分身的手后,昊轩想到这应该是自己的魅力属性起了作用。

    对于已经绝望的间桐樱,魅力高到???点的昊轩分身突然出现,几乎等于心灵安抚+心灵寄托+依靠。

    魅力属性的强大之处在此体现,作为六种主属性,魅力属性怎么可能只是增加他人的好感度?

    或者说,魅力属性是功能性最多的属性,他人好感,心灵安抚、伪装、甚至于控制等。

    以前和南宫无芕闲聊时,他说过:“强大的控制职业绝不是智力特长,而是魅力特长。

    魅力类的强控制能力都很无解,不过这种能力极其少见,至少我还没见过。”

    从间桐樱现在的精神状态就能看出魅力属性的强大之处。

    此时昊轩分身有些无奈,间桐樱那双小手一直紧抱着它,他去哪,间桐樱就跟到哪,一步不差。

    这是好事,如果间桐雁夜改造失败,那昊轩就要凭借间桐樱继续在圣杯世界停留。

    “杀,杀光他们!”

    暗红色烟气从间桐雁夜身内涌出,他缓缓站起,此时的间桐雁夜双目赤红,全身的肌肉已经有些树木化,布满暗红色经络。

    “成功了?”

    “吼!”

    间桐雁夜对昊轩怒吼一声。

    “看来失败了。”

    昊轩起身,鬼神无双方天戟出现在手中,雷属性自然查克拉能量将长戟包裹。

    看到那如同雷属性的自然查克拉能量后,模样大变的间桐雁夜下意识退后两步,那双透出红光的眸子紧盯斩着鬼神无双方天戟。

    “这是……惧怕自然查克拉能量?”

    改造从某种程度上讲成功了,不过间桐雁夜已经失去理智,凭借几种细胞变强还能保持理智,那是在痴人说梦。

    现在的间桐雁夜不算太强,也不算弱,如果与昊轩交手的话,坚持几十秒钟应该没问题,不过想战胜其他英灵那是妄想,昊轩细胞+RC细胞=极其抗揍。

    实力提升,但失去理智。

    “这是几?”

    昊轩对间桐雁夜伸出三根手指。

    “吼!”

    很明显,三根手指不等于‘吼’,所以昊轩冲上前,对准间桐雁夜的脸就是一脚。

    砰的一声,间桐雁夜被昊轩从客厅踹进厨房,在一面墙壁上撞出一个大洞。

    无法控制,无法沟通,以现在间桐雁夜的情况,并不适合带在身边,因为‘这东西’可能趁昊轩不备,对着他后脖颈就是一口。

    如果抛去这些缺点,间桐雁夜此时的模样与狂化状态的兰斯洛特竟有些相似。

    眼睛因RC细胞的侵蚀而变的血红,黑色烟气从间桐雁夜体内飘逸出,这是狂化之血的原因。

    被昊轩一脚踹飞,间桐雁夜毫发无损,虽然身体有些部位树木化导致动作僵硬,但防御力大增。

    间桐雁夜站起身,那双血红的眸子看着昊轩,当他视线转动,看到间桐樱时,他的身体竟然一顿。

    看到间桐雁夜的反应,昊轩的眼睛微眯,试探着说道:“远坂时臣。”

    “吼!!”

    听到这个名字,间桐雁夜怒吼一声,身上的黑烟更加浓郁。

    “都是……时臣……的错。”

    间桐雁夜居然开口,声音干涩沙哑。

    看到间桐雁夜并不是完全失去理智,他的大脑被疯狂之血+RC细胞+昊轩细胞(稀释)三种细胞或能量侵蚀,才有了现在的模样。

    “你,过来。”

    昊轩看向间桐樱,樱抱紧昊轩分身,摇了摇头。

    这让昊轩更意外,间桐樱居然已经有拒绝的情绪,看来魅力属性比他想象的更强大。

    “……”

    昊轩看着间桐樱,间桐樱犹豫片刻,幼小的身体站起,还紧了紧身上那块破布,这毕竟是她的唯一衣物。

    “命令他,让他向前走几步。”

    昊轩指向间桐雁夜,在间桐樱起身后,间桐雁夜一直在盯着她。

    “向前……走几步?”

    站在昊轩身旁后,间桐樱的精神状态又开始不对,在昊轩分身身旁时,分身在用医疗忍术帮助樱治疗,同时可以恢复精神状态,而在气息凶暴的昊轩身旁,间桐樱有恢复之前精神状态的征兆,如果这样重复的话,这小萝莉迟早被玩坏。

    咔…

    间桐雁夜抬步向前,但他不是只走几步,而是走到间桐樱的面前。

    “樱……”

    间桐雁夜抬起一只冒着黑烟的手,似乎想触碰间桐樱。

    依然无法完全控制,但昊轩发现一点,就是间桐雁夜不会伤害间桐樱,而且会适当听从对方的话。

    昊轩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间桐雁夜其实有两个执念,而不是单纯的挽救,第二个执念是毁灭,毁灭远坂时臣。

    有两件事能让现在的间桐雁夜出现情绪波动,一是保护间桐樱,二是弄死远坂时臣。

    不过现在间桐雁夜并不稳定,他的身体在以缓慢的速度崩溃,用不了多久就会死,这个过程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一个月。

    虽然如此,但昊轩已经很满意,如果之前不去管间桐雁夜的话,在间桐脏砚死后,刻印虫将失去控制,是否用自然查克拉杀掉对方体内的刻印虫,间桐雁夜都会死,在他接受刻印虫的那一刻,他的死期已经注定,虽说没达到预期的效果,但现在的情况也不错。

    从某种程度上,昊轩是帮了间桐雁夜,让对方有了完成复仇的可能。死亡不可怕,像原著中那样毫无意义的死才真正可怕。

    已经狂化的间桐雁夜呆立原地,远坂樱则是迈着小碎步跑回分身身旁。

    昊轩嘱咐分身几句后,快步离开民宅。

    五分钟后,昊轩返回民宅内,手中拎着一桶黑油漆,然后昊轩脱掉自己的铠甲,接着用黑油漆将铠甲染黑,保持适当的警惕下,昊轩将这身全身铠甲穿在间桐雁夜身上。

    只要不打碎铠甲,任何魔术师看到满身冒着黑烟的间桐雁夜,第一时间就会联想到被附加狂化状态的Berserker。

    做完这一切后,昊轩看向自己光秃秃的右手手背……“嗯……嗯……”然后果断的在手背上画了令咒。(没错画了一个令咒)

    如今间桐雁夜伪装成Berserker,而昊轩伪装成Berserker的御主。

    大多数情况都是英灵对英灵,御主对御主,可如果有其他御主找上昊轩,他一定会将对方砍到怀疑人生。

    Maste被附加狂化,而且穿上铠甲,而英灵则是在手上画了令咒,毋庸置疑,昊轩这队,是所有组合中最奇特的一队。
………………………………

第五十二章:杂种

    夜,远坂家庭院内。

    作为三大魔术家族之一,远坂家虽人丁稀少,但无论在普通人中也好,魔术师中也罢,都有较高的地位。

    庭院内虽不算奢华,但却显的很庄严,在月色的照耀下,庭院中的水池旁,一滩血迹与一副白色面具格外显眼,地上还插满各式宝具,就在几分钟前,这里发生了战斗,英灵与英灵间的战斗,因实力差距悬殊,战斗只持续很短时间。

    庭院深处,一名身披金色铠甲,满头金色短发,赤红眼瞳的英灵站在高处,以俯视的目光看向庭院中那摊血迹。

    这名英灵身后是一圈圈金色空间波纹,似乎刚从某处空间内召唤出宝具。

    这位英灵是吉尔伽美什,俗称金闪闪,曾是半神,最古老的英雄王,现今是Archer(弓之骑士),御主为远坂时臣。

    吉尔伽美什俯视下方‘已死’的英灵Assassin(暗杀者),眼中满是不屑,但也有些疑惑,他在疑惑,虽然是演戏,可对方也太弱了。

    察觉到身后城堡内远坂时臣的目光后,吉尔伽美什下巴微抬,开始与Assassin的尸体对话,或者说是嘲讽才对。

    “你没有资格看我,变成尸体才是你应有的姿态,虫子就要像虫子那样趴在地上死去,杂种。”

    吉尔伽美什的性格高傲蛮横、唯我独尊,习惯称呼别人为‘杂种’,用他本人的话就是:不自高自大做什么王。(好有道理的样子)

    虽然吉尔伽美什看起来有些杀人不眨眼,不过他杀人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敌人有丑陋的灵魂’,二是敌人对自己抱有杀意。

    第二点好解释,至于第一点‘敌人有丑陋的灵魂’就很有意思,因为敌人的灵魂是否丑陋,完全是由吉尔伽美什本人裁定,他看谁不顺眼,谁的灵魂就丑。

    总的来讲,这货是个很会治理国家的暴君,相比其他英灵王者,吉尔伽美什不算贤明,可他的国家偏偏最安定。(同样是暴君,嬴政了解一下)

    俯视一会Assassin(暗杀者)缓慢消散的残骸,吉尔伽美什的身体开始逐渐透明,最终消失,这是所有英灵都有的能力,灵体化,如果说有一个‘英灵’没有这种能力,那就是昊轩了。(但是我有神威昊轩叫到)

    远坂家的宅邸内,远坂时臣透过窗口看到庭院内的一幕后,脸上露出笑容,与他预想的相同,吉尔伽美什果然是这次圣杯战争中最强的英灵,他已经稳操胜券。

    虽然这次的战斗是他与另一位英灵御主早已策划好,但那名‘被杀’的英灵却不知道这件事,这件事是用来迷惑其他御主的视线。

    “时臣,没想到你居然让本王做这种无聊的小事。”

    灵体化的吉尔伽美什在房间内现身,神色略有不悦。

    “实在抱歉,王中之王,英雄王吉尔伽美什,今晚的行动是为了彰显英雄王的威慑,以及拟定今后的战略。”

    手中端着一杯红酒的远坂时臣对吉尔伽美什俯身,对御主来讲,对自己的英灵俯首称臣是件极其罕见的事。

    然而,吉尔伽美什很强不假,可性格太傲慢,极其不好伺候,与其说远坂时臣召唤来一个从者,还不如说他召唤来一个‘爹’更恰当。(喜当爹)

    大多数时间,吉尔伽美什根本不听从远坂时臣的命令,如果有什么‘请求’,远坂时臣需要与吉尔伽美什商定,是否答应还要看吉尔伽美什的心情。

    最初发现这点时,远坂时臣的内心是崩溃的,可为了夺得圣杯,远坂时臣选择忍了。(刚开始,其实我是拒绝的)

    不要看远坂时臣现在卑躬屈膝,其实他早计划好用令咒弄死吉尔伽美什,圣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