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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赶海屋-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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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真要是喊糟老头一声爷爷,丁小乙可一点都不觉得吃亏。
鬼知道糟老头活了多久,自己喊他一声爷爷,不知道无形中平添了多少辈分,多了多少孙儿。
面对丁小乙卖乖讨巧,糟老头还是很享受的。
手上的烟锅轻轻在脚边一敲:“临摹还是要的,正所谓集多家之长,补自身之短,有些事情,你不琢磨透,自己写那不叫书法,那叫狗爬。”
说完,拿手一指后面那颗【蛊灵珊】
“这不就是现成的老师么?别人请都请不来,你这直接就是大学教授开始手把手的教,再学不会你可真是笨到家了!”
糟老头说到这里,就不肯在说下去了。
他能给丁小乙的提醒已经足够的多,但也只能点到为止。
其他的说再多,反而误事。
就像是父母常说,秋天了,要穿秋裤,可没几个崽子肯听的,结果出门冻成狗,才想起来,自己父母让自己穿秋裤。
这种事情,典型的不吃点亏,听再多也不会明白的道理,就必须让丁小乙自己去摸索。
糟老头说完,就不理会还在琢磨中的丁小乙。
屁颠颠的站起来,跑到陈老身旁,开始琢磨着给陈老打下手。
“这可是五福猪,身上都是宝,小老弟可别浪费了!”
糟老头乐滋滋的站在灶台旁,却不想陈老见状,很干脆的早就把灶台上的之前准备的调料,腌制的酱菜,全都给收拾的干干净净。
一副防贼一样的表情,令糟老头一脸郁闷。
上次的猪油和自己半毛钱关系都没有,都是金秃子这个家伙偷的。
“这头猪到底什么地方不同啊?”
陈老提着刀,围在这头猪周围打转。
仔细看后,果然,就见这头猪赤红的皮毛下,生有一根根金线,如果居高临下的看,才能看清楚,这些金线,似乎是五种不同的福字。
“幸运、消灾、发财、多寿,五福承运而生,就藏在着五福猪的身上,吃的人消灾解难,福运昌盛。”
听糟老头一说,陈老不禁回头问道:“这不是才四个么?五福呢?”
糟老头神秘一笑,指了指自己的嘴。
顿时陈老脸上展出微笑,心领神会:“是极是极,人之大欲,得而满足,是福,大大的福气啊!”
一旁的五福猪,听这俩老家伙的话,眼泪都下来了。
听听,这说的是人话!
接下来就见陈老开始在五福猪的身上比划来比划去。
毕竟听糟老头说的这头猪来历不凡,全身都是宝。
陈老当然不会浪费掉一点地方。
糟老头俨然一副帮厨的模样,拿着小本本,陈老怎么说,他就怎么记。
例如四条猪腿,两条做肘子,猪脚做水晶猪蹄。
另外两条,挂起来做火腿。
猪尾巴爆炒,猪耳朵凉拌做下酒菜。
别说是糟老头了,连一旁的警长都不禁围着五福猪打转,听陈老的比划,尾巴都开始晃动起来。
真是太残忍,呸,太馋人了。
丁小乙没有去掺和,而是走近自己的车房,开始继续加工自己的摩托车。
一边加工,一边为自己的未来思考着。
似乎只有在对机械加工的时候,自己的思绪才能更活跃起来。
就在此时此刻。
远在另一端的血帆岛上。
两条大船齐头并进,直入港口。
这座血帆岛,自然就是血帆海盗团的大本营。
也是血帆海盗团的发家之地。
两艘大船,还未靠近,就听血帆岛上开始传来阵阵的锣鼓警报声。
一股浓厚的血污,开始将周围海面染红起来。
水面咕噜噜的一阵冒泡,如果血帆岛上的人愿意,这个时候,周围的血水,就会快速把他们的战舰溶解成渣。
不过没有人敢这么做。
因为二当家的独子,屠萨正被扒光了身子,倒挂在船的撞角上,任何风吹草动,第一个倒霉的就是他。
甲板上,一名清瘦的中年人,顶着浓重的黑眼圈,连眼球都布满了血丝,但精神却比看上去的更亢奋。
乱糟糟的头发被随意扎起来,身上披挂着一身白色长袍,意气风发的站在船头。
就差手上多出一把羽扇,就能指点江山。
独眼龙站在一旁,面对眼前的血帆岛,神色不免复杂起来。
当初为了攻占这座岛屿,七个强大的海盗团,几乎打的不可开交,因为这座岛屿天然的优势,独特的地理环境。
都是易守难攻的好地方。
还有一项,血帆岛上出产一种灵性材料,血晶石。
里面蕴藏着很高的灵能,而且带有极强的腐蚀力量,这种灵能材料,也是血帆团十分重要的资源。
当初为了争夺这座岛屿,多少兄弟葬身大海。
如今再看到这个地方,心里不禁五味杂陈。
“好地方,好地方,不过比天堂岛还差了点,等以后咱们攻占了天堂岛,才算是真正在海面立足!”
独眼龙一怔:“天堂岛?”
别说独眼龙,就连其他的海盗,都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目光看向瘦高的中年人。
只听独眼龙冷笑道:“攻占天堂岛,你怕是疯了吧,天堂岛的实力,可一点都不比血帆团差,就算有团长在,进攻天堂岛,也只会让我们元气大伤!”
“那是你们!”
中年人抬起头,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知道,我为什么是军师么?”
说完回头一扫周围其他海盗:“就凭我比你们更懂得什么叫,野心!”
中年人竖起自己的大拇指,只见大拇指上正套着旺财分化出来的玉扳指。
一双布满血色的眼睛闪烁着狞光。
“你们觉得天堂岛,就已经难如登天,但那也不过是弹丸之地,我要的,你们不会懂!”
说完,就听他回头扫视过周围其他海盗的脸颊:“从今天开始,请叫我魏军师。”
他说完之后,又悄悄的在心里补上一句:“代号、蝉001!”
顶点
………………………………
第二百六十七章:枉死城
“呃~~”
荒废的坟头前,呆坐着一具骷髅,空洞的眼窝,似乎像是两座思维黑洞,正在沉思着一件关于自己,甚至关于宇宙的哲学问题。
我是谁,我在哪,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山头,一座座诡异古怪的坟头,立在哪里。
不时能看到点点磷火闪动。
相信在思考这个问题的骷髅,绝不止自己一个。
然而就在骷髅对自己的人生抱有很大困惑的时候。
寂静的山林中,却是听到一阵低沉的嗡鸣声。
声音来的很急促,似乎等它听到的时候,声音就已经近在咫尺。
“小心!!”
随着一声呼啸而来的吼声,骷髅眼前突然被一团火焰所覆盖,紧随着巨大的火球,直接砸在它的脸上,瞬间一根根骨头散落一地。
等它回过神的时候,却是呆呆的看着面前一张人类的面庞,正在和自己面面相视。
“我就说了,别往这边开!往下走!!”
一只枯瘦的大手,从青年身后,一把抓住骷髅的脑袋,就随手扔进一旁树杈上的鸟窝里。
“我哪知道这地方到处都是坟地!”
丁小乙头也不回的嘀咕道。
同时扭动车把,源源不断的灵能,顺着车把上的黄金导线涌入发动机。
顿时只见摩托车的车轮上,火光爆闪,四道肉眼可见的火柱,从排气口喷出一条赤色的火龙。
随着嗖的一声,就见一台被火焰包裹着的摩托车,极快的速度穿梭过面前密林,朝着远处那片废墟冲过去。
所过之处地面上留下点点火星。
“嗡嗡~~嗡!”
车子围绕着废墟碎裂的公路,一路向北,直至穿过废墟后,才逐渐放缓下来。
直至来到一处平坦的草地,车子才稳稳停在路边。
“还不错,比我坐轿子的时候要快一点!”
糟老头从车上跳下来,看了一眼周围后,满意的拍拍车子后座。
“不行不行,我受不了了,这玩意太烧灵能了!”
丁小乙从车上跳下来,脸色都变得苍白起来。
自己这么浑厚的灵能,居然被掏的空空的。
不过当看到面前这台经过自己改造后的摩托车,苍白的脸颊上依旧遮不住得意的神情。
只见面前的摩托车,已经完全改变了许多模样。
没有了车胎,但只要启动发动机,车轮毂上的阵图,会涌动出风、火两种力量,令车子形成半悬空状态。
漆黑的发动机罩上,一根根纤细如发的金丝勾画出奇特的线条。
仔细看会发现,每一根金丝所勾画出来的线条,都有着不同的色泽。
这些丝线无不汇聚在发动机罩下,那颗空环上。
上面,密密麻麻勾画着一层又一层的阵图,四颗奇特的宝石全然被镶嵌在里面。
这些灵能材料,都是质地上等的好东西。
相信即便是一些大家族里,也没有多少存活。
全部被拿来做成乱七八糟的堆砌在一起,是在太奢华了。
这些灵能材料的宝石,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图蒙部落那位大长老的身上。
不然自己还真凑不齐这么多灵能材料。
“怎么样,这个办法不错吧!”
丁小乙指着发动机中心空环,这个地方,按说应该是发动机最核心的地方,是缸体。
但现在缸体被自己给掏空了。
改造成了巨大的圆形空环。
灵能精粹会通过发动机的喷油嘴注入进来,催动空环中的宝石。
然后宝石的力量就会顺着,特定阵法线图,能量输送到车体里。
这个设计,如果让萨达尔看到,一定会气的发狂,这分明就是他化灵池的设计概念。
只是被丁小乙给无耻的抄袭修改了。
这个设计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没有化灵池那样,能够把所有东西都溶解掉,转化为灵能。
自己只能简单偷巧,直接换成灵能精粹来当燃料。
或者是自己直接通过手把上的金丝,把自己的灵能注入进去。
“这里为什么留下一个四方形的空槽?”
糟老头指了指发动机,空环中心的位置询问道。
“因为这个地方,是用来放这个的!”
丁小乙说着,将野女人的空间宝石拿出来,给糟老头比划了几下,示意空间宝石是可以放进去的。
有了空间宝石,自己的摩托车就能快速穿梭空间。
但自己对于空间宝石里的阵法并没有琢磨透彻,所以一旦传送,自己都没办法控制传送的地点。
所以才会被取下来,等自己琢磨透彻后装进去。
“有点意思!”
糟老头点点头,对于这几天丁小乙改装成功的这辆摩托车,有很大的兴趣。
速度慢了点,但确实足够的拉风。
这一路开过来,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幽冥中的怪物,正齐刷刷的跟在后面跑。
不过这些怪物在察觉到糟老头有意无意留下的气息后,就马上一哄而散。
这才是丁小乙能够大胆在幽冥中实验自己摩托车的原因。
“你不是说,带我去个地方么?还要多远??”
这次自己实验摩托车,是糟老头突然一反常态的,主动提出来一起,说是正好带他去一个地方。
这个要求,自己可是求之不得。
这都开出来两个小时了,还没到地方。
“那就跟着我走吧,也差不多几分钟的路!”
糟老头看了看远处山头,向丁小乙说道。
丁小乙点点头,几分钟的路也不远。
反正自己是开不动了,没有足够的灵能精粹,自己也烧不起来这玩意。
索性就让肉球把摩托车先吞下去。
“抓好了!”
只见糟老头一把抓住自己的手腕,一步迈出去,眼前的景象骤然被拉扯成细长的丝线。
等丁小乙看清楚的时候。
周围环境早就已经生出了变化。
什么废墟,山头,全然不见了。
唯独只见面前一座巍峨雄关立在前方。
“这就是了,走吧!”
糟老头放开他的手,迈步沿着小道往上走。
一边走一边看着地上泥泞的碎石路,不禁无奈的摇摇头:“以前你来这里,光这些台阶你都上不来,可后来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个小贼,把台阶都给偷走了!”
“台阶都偷?穷疯了吧!”
丁小乙跟在后面,心里一阵吐槽。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连石碑都不放过,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能跑到这里投台阶,也不是等闲之辈,心中好奇道:“那个小贼之后呢?”
“之后……”
糟老头皱了下眉头,摇摇头没有回答他。
不知是他不想说,还是他也不知道。
两人说话间,就已经走到了城关之下,紧闭的大门下,两人站在那里,更像是蚂蚁一样的渺小。
丁小乙抬起头仔细的看,才看到在城门上,写着三个字【枉死城】
“枉死城!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看到这三个字的时候,他心头一紧,脑海中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自己爷爷。
按照夏人的传说,枉死城是人的归宿重点,在没有进入轮回之前,人就都会被留在枉死城里。
那么自己爷爷,会不会也在里面!
想到这里,丁小乙心思顿时复杂起来。
“嗡~~”
面前大门轻轻开启一道缝隙,只见一缕烟云顺着门缝涌出来。
隐隐约约的能看到门缝后,一些影子在晃动,似乎城中很热闹的模样。
“走吧,今天带你来,是见一个人,顺便取一些东西。”
说着糟老头就带着他往前面走。
青砖石瓦,眼前的建筑无不给人一种阴沉沉的感觉。
丁小乙心里虽然困惑今天糟老头为什么要带着自己来这里,可还是紧随在他身后。
一些影子逐渐开始凝实清晰,转眼更像是鲜活的活人一样,围绕在自己周围穿梭。
不时朝着自己身上投来怪异的神情。
“就是这里了,你自己进去,取多少你自己看,反正这地方你不常来,多多益善就是了!”
丁小乙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地方,顿时神情一阵古怪起来,回头又看看糟老头。
“这里取东西??你确定我能取的出来??”
眼前偌大的殿堂,牌匾上正写着一行大字《丰都天地银行》
说白了自己的冥钞,就是人家发行的,可自己还没死的,银行里哪来的钱呢?
难不成要让自己抢?
“只管放心进去取,有人已经给你存好了!”
有人帮我存好了?
丁小乙闻言心头不禁想到了自己爷爷,除了爷爷之外,他想不到其他人能帮自己把死后的钱都给安排的这么妥当。
尽管心里半信半疑,但还是迈步走近银行大门。
一进大门,就见一个黑不溜秋的肉团,也不知道从哪里滚了出来,落在自己脚边。
肉团一顿,四肢展开,探出自己的手脚和脑袋。
黑溜溜的大眼睛,尖嘴猴腮,乍一看他还以为是个大马猴。
“贵客临门,敢问是存还是取。”
大马猴手上多出一本厚厚的账本,一脸讨好的看向丁小乙。
丁小乙仔细看了看大马猴,清了清嗓门道:“我取钱!”
说着,他还不忘偷瞄了一眼,大马猴手上的账本。
结果账本上黑漆漆一片,自己什么都看不见。
大马猴点点头,抱着账本扫视起来:“丁小乙……嗯……有有有,您这边来!”
说了声您这边来,就见面前宫殿一阵斗转星移,仿佛整个宫殿都活了过来,自己根本就没有动,但面前房屋却一扇扇从自己身旁跃过。
直至停顿在一扇大门前,才彻底停顿下来。
“主子,您看上面!”
旺财一提醒,丁小乙不禁抬起头网上看,
只见大门上挂着一面木牌,居然还写着自己的名字。
这时候大马猴吐出细长的舌头,插进锁孔里,舌头扭了两下,门锁就被打开了。
推开石门,就见面前偌大的房间里,一口口大木箱子整整齐齐的摆放在自己面前。
“这些箱子……”
丁小乙一眼就认出来,这些大木箱,和自己家里的一模一样。
只是不同的是,这些箱子上面贴着封条,上面写着丁小乙亲启的字样。
………………………………
第二百六十八章:委托
一口口大木箱,整整齐齐摆放在自己面前。
箱子里是什么?
自己也不清楚,可当看着箱子上的字迹时,他的眼眶瞬间有些湿润了。
“爷爷!”
自己早就该想到,除了老头子之外,再没有人会想起给自己这样不争气的孙子,留下这么多财富。
现实中的遗产,对自己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老头子留给自己的东西,谁都拿不走。
小心撕开封条,当箱子打开后,就见箱子里,整整齐齐摆放着一张张冥钞。
厚厚的一箱子,里面的冥钞,怕是足够让自己挥霍无度的用上好大一段时间。
犹豫了一阵后,丁小乙没有马上去动里面的冥钞。
而是询问旺财:“如果你有这么一大笔财富,你会用做什么?”
这个问题,令旺财不禁想了很久。
或者说,他在想自家主子心里在想什么。
之前还发愁冥钞不够用,现在却发现,冥钞多的用不完。
旺财心里琢磨了一阵后,试探道:“主子,冥钞是个好东西,好东西就该用到刀刃上,您看迷途公馆那边,二级会员多入狗,可一级会员却反而很少,咱们也该用冥钞来加速发展了!”
迷途公馆这段时间,说是用膨胀化发展都不为过。
但绝大多数都是二级会员,一级会员反而不够,或者彼此间没有能够达到相互联系的程度。
眼下,很多人都需要冥钞。
例如葛二蛋的祖宗快递项目,就能解决掉许多问题,别忘了在天堂岛的贝兰,这家伙现在已经开始在自己的鼓励下,重新经营起一家商户。
钱虽然不多,可天堂岛很稀缺一些药品类的资源,如果丁小乙愿意用冥钞来一级会员之间的主流货币。
那么相信迷途公馆,将会在一年,不甚至两年内,发展到一个恐怖的程度。
旺财的想法不错,而且它需要急切的加快迷途公馆的发展。
这个时候,大战在即,权力变更,说是内忧外患都不为过。
对于联盟和工会来说,这是一个糟糕的时候。
可对于迷途公馆,这就是闷声发大财的绝佳时机。
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迷途公馆再想要发展,必然就要小心工会和联盟的察觉,一个不小心就是要被抹杀掉摇篮里结果。
所以旺财这也是在向丁小乙要钱。
丁小乙点点头算是采纳了旺财的意见,迷途公馆的确需要继续发展。
自己需要耳朵,需要爪牙。
想要逍遥快活,没有实力,没有资本,是不够的。
于是丁小乙算了一下,直接让肉球吞进去三个大木箱子,里面冥钞,足够让迷途公馆用上好一阵时间。
取好了钱,丁小乙就转身走出库房。
之前那个大马猴就在外面等着。
见丁小乙出来后,就在账本上写了几下,似乎自己拿出多少冥钞,大马猴心里都有数一样,可惜账本上灰蒙蒙的自己也看不清楚,到底记录了什么。
待走出银行大门,糟老头就站在外面等着自己。
看到丁小乙出来就笑眯眯的问道:“取了多少?”
“不多,够用!”
三个箱子,里面的冥钞多的吓人,可相对库房里的钱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
“这些都是我爷爷留下来的?”
丁小乙很好奇,自己爷爷究竟还留下了多少东西给自己,这么多冥钞,他是怎么办到的?
如果说和二愣子打赌赚来的,打死自己都不相信。
别说自己爷爷不是赌神,就算是赌圣,也不可能赢下来这么多。
“你问我,我哪知道去,我又不认识你爷爷!”
糟老头一撇嘴,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说,带着丁小乙往前走:“待会跟着我见个人,帮她一个忙,算我欠你一份人情。”
“欠你一个人情?那你能帮我在枉死城里找找我爷爷么?”
枉死城太大了,光自己眼下看到的,就已经大的没边,后面更远的地方,仿佛一层层空间叠加在一起,具体有多大他也不清楚。
但想要在这里找自己爷爷,恐怕是大海捞针。
自己也不清楚自己爷爷是否在这里,但如果能找到,自己很想带着爷爷回柴木新居。
这种事情,拜托给糟老头,相信他应该有办法。
糟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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