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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之我是至尊-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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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他相信梓鸳不会轻易被人撩动,可这是他的梓鸳,凭什么让别人去撩?

    为了女朋友,林天佑这才坚持要吃盖聂。

    屋子里的梓鸳一直站在门边偷听墙角,听到林天佑这么一说,顿时满脸的娇羞,心里更是感到美滋滋的,有这样一个在乎自己的男朋友,是她的幸运。

    盖聂则是愣了愣,他那张帅到极致的大叔脸,惊讶到了极点,万万没想到,这个天才剑尊少年竟然会提出这样奇葩的要求来。

    不过,虽然惊讶,但这并不是什么难事,他生前就比较孤傲,不喜欢跟人交流,所以便很痛快的点头答应了。

    林天佑拿出英灵戒指,左右看了一圈,淡淡道:“还要滴本少的血在上面才行是吗?”

    “是的,你的血是主仆仪式的关键,滴完之后,我便是你的正式英灵。”

    盖聂点头回答。

    “靠,想我捉鬼龙王傲视全天下所有的强者,哪怕鬼王也无法让本少流血。

    现在倒好,本少却要为了你流血,太亏了。”

    林天佑不爽的嘟囔了一声,随后满脸不情愿的刺破自己的手指,挤出一滴鲜血,滴入英灵戒指里。

    刹那间,英灵戒指上泛起一团蓝色的光芒。

    林天佑的脑海中凭空出现一道魂线,这根魂线连接的对象正是剑圣盖聂。

    “一万五千八百道魂力,盖聂,你的魂力太低了,我决定,明天去苗疆找龙渊剑,顺便将你的实力提升到真神真魔级别。

    我捉鬼龙王的英灵,如果只是区区的半神半魔,说出去也太丢脸了。”

    林天佑看着盖聂,目光中充满了狂傲。

    身为一名连老天都嫉妒的绝世天骄,收的英灵自然也要强破天际才行,这才能符合他的身份。


………………………………

第206章 小狐狸的敬佩

    在梓鸳的请求下,最终林天佑还是收了盖聂为英灵。

    不过,半神半魔的级别,让他非常别扭,所以打算想个办法,到苗疆时,帮盖聂的等级提升到真神真魔。

    刚好他的那把开了六次光的桃木剑,也因为五重剑意的加持,开始出现破裂的痕迹,估计也用不了几次就会完全坏掉。

    所以林天佑迫不及待的想快些得到那把上古宝剑,龙渊剑。

    “梓鸳,明天我要动身去苗疆一趟,你跟不跟我一起去啊?”

    林天佑望着绝美的女朋友,开口问道。

    “你要去苗疆?可明天是周三,你不是还有课要上吗?”

    梓鸳微微蹙眉,说道。

    “我跟学校请假了,所以不用去上课,我听别人说苗疆的风景不错,正好我们分开这么久,就当是一起去旅游了。”

    林天佑期盼的看着梓鸳,非常希望她能跟着一起过去。

    “既然这样,那好吧,你去哪里,我就跟着你去哪里。”

    梓鸳妩媚一笑,没有犹豫,立刻答应了林天佑的请求。

    “太好了,路上有你陪伴,我就不会孤单了。”

    林天佑大笑一声,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拨了狐千绝的号码。

    “林少,您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吗?”

    电话那头,狐千绝非常恭敬的询问。

    “小狐狸,你借我点钱呗,我刚才一不小心把房顶给搞了个窟窿出来,现在急着用钱修补,你放心,一个星期后,我就能把钱还上。”

    林天佑开口说道。

    刚才修炼魂力时,因为废魂的喷发,导致天花板被冲出一个巨洞,这如果房东阿姨回来看到,肯定不太好,所以他才着急借钱将窟窿补上。

    至于一个星期后能不能还钱,这个他非常有自信,反正他老爸在一个星期后就能回家,到时候一相认,那还不是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

    “林少,您也太跟我见外了,千绝的钱就是您的钱,您想要多少,只管开口,说什么还不还的!”

    狐千绝豪爽的说道,如今他已经把势力开始伸向北州市了,因为狂狼一族的天才被林天佑一剑斩成两半,再也没有人能够威胁到千狐一族。

    所以,千狐一族的发展达到了势不可挡的地步。

    而这一切,都是靠着林天佑才得到的,狐千绝可是牢牢记在心里,不敢忘记。

    此刻别说林天佑要借一点钱了,哪怕让他去卖命,他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哈哈,小狐狸,你这话说的让我很舒服。

    这样吧,明天我要去苗疆找一把宝剑,你叫一个手下开车过来跟我一起过去。

    放心,只要是对我捉鬼龙王好的人,我也绝对不会亏待他,如果这次有什么机遇,好处少不了你们一份。”

    林天佑笑着说完,然后将电话挂断。

    二十分钟后,狐千绝就已经派人带钱过来了,他的办事的效率非常快,除了派人送钱过来之外,还请了中州市最有名的泥匠工,只为帮林天佑修补好那被弄破的天花板。

    一切搞妥,就等第二天的到来。

    翌日,睡梦中的林天佑被梓鸳的一阵亲昵的动作给弄醒。

    一看时间,才早上七点来钟,梓鸳不仅把饭菜做好了,还把出发要换洗的衣服也都准备齐全,无比的贴心。

    “果然家里有个女人就是舒服啊。”

    林天佑看着忙碌的梓鸳,忍不住的发出一声感叹。

    这要是换成他一个人在家,别说做早饭,估计连衣服也不会带一件,就这样直接出发去苗疆了。

    吃完早饭,还没有八点,就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林天佑估计是狐千绝派的人过来了,连忙过去开门。

    结果意外的发现,来的人居然是狐千绝本人。

    “林少,我想了半天,觉得只有我亲自过来陪您去苗疆,才能显出您捉鬼龙王的尊贵身份,所以就别让别人代替……嘿嘿……”

    狐千绝那张俊美的脸尴尬的笑着。

    “没事,你要跟着去我没意见,对了,你吃了饭没有,我这里还有一些饭菜没吃完呢,是我女朋友亲自做的,味道很好。”

    林天佑淡淡道。

    “您女朋友?”

    狐千绝一愣,原本他是打算婉言拒绝的,但听到是林天佑的女朋友亲自做的,那怎么也要吃上几口,以示对他女朋友的尊敬。

    “好的,我正好还没吃早饭,那就不客气了。”

    狐千绝笑着答应。

    梓鸳听到外面的话,从厨房里又将饭菜端了出来。

    “女僵尸!”

    看到梓鸳的一瞬间,狐千绝不由的瞳孔猛缩,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个房间里还有僵尸的存在。

    僵尸是个特殊的种类,不属于妖,也不属于鬼,似乎被天道摒弃于三界众生之外。

    但又同时具备妖和鬼的力量,是邪恶的化身,就算是经常做坏事的妖,也不愿意跟僵尸轻易接触。

    狐千绝用他那双狐媚的眼睛盯着梓鸳看,但却无法看出她的瞳色和尸纹,显然实力已经超过了蓝眼级别,绝对不能小看。

    “难道她就是林少的女朋友?”

    狐千绝心里充满了疑惑。

    “小狐狸,这是梓鸳,我女朋友,她做的饭菜可好吃了,你别客气,尽量多吃点。”

    收了狐千绝的钞票,林天佑自然对他非常热情,一个劲的让他多吃点。

    而狐千绝却是惊讶的嘴巴大张。

    看向林天佑的目光也是越来越敬服了。

    “不愧是龙王山的第一大魔头,连女朋友都这么与众不同,居然还是一只高级僵尸,这等魄力,除了林天佑,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了。”

    狐千绝无比感叹。

    他听说过人和鬼的恋爱、也听说过人和妖的恋爱,甚至连人跟魔的恋爱也有所耳闻。

    但却从没有听说过、人跟僵尸之间谈恋爱的。

    僵尸对活人有着极其强烈的吸血渴望,难道林天佑就不怕晚上睡着的时候,被他女朋友突然咬上一口吗?

    带着浓浓的敬佩,狐千绝终于将饭菜吃完。

    “林少,车子就停在下面,咱们是不是现在就动身?”

    “可以,现在就出发吧。”

    林天佑点了点头。

    刚好梓鸳也将碗筷洗完,带着东西,一起离开了公寓。

    “林少,您能透露一下去苗疆要找的剑是什么剑吗?”

    车上,狐千绝忍不住好奇,开口问了一声。


………………………………

第207章 为梓鸳扔钻戒

    “去找一把宝剑,你应该听过这把剑的名字,它叫龙渊剑。”

    林天佑回答道。

    “哦!”

    狐千绝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他上次见林少斩杀狼蛰时,虽然林少拿的是匕首,但那犀利的招式,分明就是一种极强的剑招。

    他由此判断,林少肯定是个剑道天才。

    所以去苗疆找寻宝剑,这并不稀奇。

    可龙渊剑的来历不小,据他所知,那把剑是一把镇尸剑,对付妖魔鬼怪有非常不错的效果,尤其是对付僵尸,那效果更是翻倍!

    只是那把宝剑、现在属于苗疆的一个名为阴尸的部族所有,对方世代以炼制僵尸为业,族中高手定然不少,肯定不会轻易把剑交出来的。

    狐千绝都有些犹豫,要不要将千狐一族的妖兵也带上,如果到时候跟对方闹翻了脸,也好在人数方面不落下风。

    不过看到林天佑一脸的轻松,他又将带妖兵的念头放弃。

    毕竟这位可是龙王山的第一猛男,带多了妖兵过去,岂不是显得自己这边怂了对方?

    “天下有那么多名剑,林少为什么偏偏选择龙渊剑呢?”

    说实话,狐千绝心里还是对阴尸部族有些忌惮,毕竟林天佑的天赋被封印,而这里又不是龙王山,在缺少护山大阵的庇护下,稍微不小心,都极有可能遭遇天雷的攻击。

    狐媚的眼睛从林天佑移到了梓鸳身上,忽然他心中一动,想明白了原因。

    “一定是林少想拿这把剑来镇压梓鸳身上的尸气,毕竟晚上二人做那种羞耻的事情,没有镇尸的龙渊剑在,保不准她的尸性大发,这就不好玩了。”

    狐千绝越想越觉得这个理由很对,忍不住暗暗点了点头。

    心说不愧是林少,连睡女人都睡的这么刺激,这要换成其他人,别说睡在一起,恐怕吓都要吓死了。

    林天佑可不知道开车的小狐狸、此刻心里正天马行空的胡乱猜想。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枚戒指,讨好的递到梓鸳面前,说道:

    “梓鸳,我送你一个礼物,你看看,喜不喜欢。”

    梓鸳一愣,将目光看去,“这不会是钻石戒指吧?”

    “没错,这正是钻石戒指,伸出手指,我为你戴上。”

    林天佑得意的笑道。

    这枚钻石戒指还是当初他救慕容诗诗的时候,对方送给他的报酬,如今正好可以送给自己的女朋友戴。

    然而,梓鸳并没有依言伸出手指,她轻咬嘴唇道:“我不想戴,这枚戒指上有其他女人的气息。”

    林天佑这还是第一次送女朋友礼物,属于恋爱菜鸟,听到这话之后,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狐千绝见状,知道表现的机会来了,便开口道:

    “林少,像梓鸳姑娘这般如天仙一样的女人,怎么能戴别人的二手钻戒呢?您不如下次给梓鸳姑娘重新买一枚戒指,这样才能符合她的身份。”

    狐千绝可是中州市的情场浪子,凭借帅气的长相,几乎做到了一天能换一个女朋友的程度。

    他只看了一眼,就明白眼前这对情侣都是初恋,什么都不懂,便以过来人的姿态,提出建议。

    林天佑经小狐狸的一通指点,顿时明白过来,当下认真的对梓鸳道:

    “对不起梓鸳,是我疏忽了,你在我心里是独一无二的,以后戴的戒指也同样得是独一无二的才行,我这就把这个别人戴过的戒指丢掉!”

    说完,少年抓起钻石戒指,没有任何犹豫,当着梓鸳的面,从车窗丢了出去,那样子,极其果决。

    梓鸳笑了,笑的无比开心。

    她深知林天佑节俭,对钱财比较看重,却没想到,为了她,能忍心把那枚钻戒丢出去。

    心中甜甜的情意涌上,梓鸳感动的将头靠向林天佑的肩膀。

    “天佑,你对我真好,我也不要什么钻石戒指,只要你一辈子陪在我身边,哪怕戴的是一枚小草编成的戒指,我也心满意足了。”

    林天佑伸手轻轻抚摸着梓鸳的脸颊,保证道:

    “放心吧,我林天佑才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吃苦,等从苗疆回来,我就带你去见我老爸。

    不是我吹,我老爸是中州市的首富,到时候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买什么。”

    少年已经决定要带着女朋友一起去认亲,早点见家长,这样也好安心。

    梓鸳没有开口,只是将头牢牢依靠着林天佑,感受着他身上的温度,心中希望如果能永远这样靠在一起,那该多好。

    狐千绝脸上露出想要喷笑的冲动,刚才林天佑的话,在他看来,就是在吹牛。

    中州市的首富他也认识,林五爷,那个男人可是林天保的老爸,几时又成了林天佑的老爸了?

    不过,他忍住没有笑出来,因为他认为这是林天佑泡妞的一种手段。

    “林少强是强,但泡妞的水平还有待加强,像梓鸳这样的女人,又哪里是那种在乎钱的人?你就算吹自己的老爸是世界首富,也无法让她心动。”

    好笑的甩了甩头,狐千绝将注意力集中在开车上,免得因为分心把车开到了田野中去,那就麻烦了。

    汽车连着开了一天,在这一天里,因为林天佑的外向性格,让狐千绝的畏惧之心稍减,偶尔也敢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以活跃车内的气氛。

    这一天下午,车子开到了苗疆的地界,因为前面的路,地图上已经没有再显示,所以三人商议到附近的饭店里吃个饭,顺便休息一下。

    来到一家饭店,似乎人并不多,很是冷清。

    三人一走进里面,狐千绝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林少,快看,那里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林天佑闻言,顺着小狐狸的话,看了过去,只见一个身着纯白色连衣裙、犹如仙子一般的少女正坐在桌子边,单手支着下巴,似乎在想事情。

    那女人脸色有些苍白,明显像生病了一样,无精打采的盯着桌子上的饭菜,一动不动,使的她同桌之人无比紧张。

    “也不怎么漂亮,比起我家的梓鸳,她还差的远呢。”

    林天佑轻轻的摆了摆手,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说道。

    但暗地里,却拿眼睛狠狠瞪了一下狐千绝。

    女朋友就在他的身边,这臭狐狸居然还拉他去看美女,真是可恶。


………………………………

第208章 半神半魔英灵,医神华佗

    梓鸳冷漠的将目光移到狐千绝的身上,尸气魂力若隐若现,似乎随时都能从眸子里射出利刃来。

    这个爱臭美的狐妖,喜欢美女就自己去泡,为什么要拉上她的男朋友。

    要不是看他跟男朋友是熟人,梓鸳绝对会一僵尸爪将他拍飞。

    可惜狐千绝平时是个很精明的家伙,一遇到美女就脑子犯浑。

    听到林天佑的话,就以为他对那个美女不感兴趣。

    所以就放下心来,说道:

    “既然她不是林少的菜,那千绝就不客气了,你们慢慢吃,我过去撩她一下。”

    这一路行来,狐千绝非常的郁闷,车里一对恋人你侬我侬,而他这个千狐一族的少主,则又是当司机,又是当电灯泡,那滋味别提有多不爽了。

    现在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对胃口的女人,自然要施展魅力,将其拿下,说不定在进到阴尸部族之前,还能跟那女人睡上一觉。

    千狐一族的男人和女人都信奉及时行乐的信条,反正男人长的帅、女人长的漂亮,不利用这种天然的优势去行乐,那岂不是对不起上天赐予他们的天赋了?

    “臭狐狸,你瞎说什么呢?就算她是我的菜,我也对她不感兴趣,我的心里只有梓鸳一个人,明白吗?”

    林天佑怪狐千绝说话不经大脑,万一惹的梓鸳生气,多不好。

    小狐狸闻言,终于醒悟过来,颇为尴尬的将目光移向梓鸳,想说两句道歉的话来。

    可目光才移过去,他就从梓鸳的身上感受到一股冷意,不由的全身打了个哆嗦,再也不敢当着她的面乱说话了。

    “狐狸,我劝你还是别过去撩人家了,没看那女人的脸上带着一丝黑气吗?那是离死不远的征兆。”

    林天佑淡淡的道。

    他从小就将天下的各类治愈道法修炼到巅峰境,只凭一眼,就能看出那个美女身上有邪病。

    而且那女人旁边坐的几位中年汉子,虽然隐藏的很好,但仍然被他看出一些异常,明显就不是什么善茬,没必要去招惹别人,浪费时间。

    “离死不远那不还是没死呢吗?反正我只想跟她上床睡一觉,事后各不相干,所以我不介意她的邪病。”

    狐千绝笑着说道。

    这次为了跟林天佑去找宝剑,已经在车上足足一天没有沾过女人了,这对他这个情场浪子来说,简直比捅他一刀还难受,所以也顾不得那个女人是不是有邪病,先泡到手,驱驱身上的邪火再说。

    当下,狐千绝站了起来,用手捋了捋自己那头飘逸的发型,然后自信的朝这位白裙美女走去。

    “嗨美女,旅途漫漫,咱们能在这家小饭店里相遇,这可以说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不知道能和我做个朋友吗?我叫狐千绝,在中州市开了几家娱乐城。”

    狐千绝用他那惯用的笑容开口说道,声音中为了显得成熟,还刻意用魂力改变了一下,使它听起来有些沙哑,有些沧桑。

    因为按他的认知,像这样的小姑娘,对沧桑声音的男人最是无法抵抗,况且,为了保险,他还说自己开了娱乐城,意思很明显,就是想告诉这个美女,快跟我做朋友吧,我有钱!

    不过,那位美女根本就没有理会狐千绝,连头都不抬一下,直接当他是个空气。

    “美女,你这样的态度可是很不礼貌的。”

    狐千绝又向前迈出一步,笑着说道。

    “小子,立刻滚蛋,否则要你的命!”

    这时,美女身边坐着的两名大汉站了起来,一脸不善的冲狐千绝喝道。

    狐千绝一惊,刚才这两个大汉坐着时,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现在却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一股极强的魂力,原来竟是隐藏实力的驱魔高手。

    只是,他现在非常渴望跟女人上床,所以并没有退步。

    “两位朋友,好好说话,别动不动就骂人,我看这位美女脸色有黑气萦绕,应该是得了邪病。

    巧了,狐某人曾有幸跟着一名神医学过两手,那神医是华佗的第N代传人,医术极高,说不定我正好就能治好她的病。”

    狐千绝为了睡到眼前这位美女,居然厚着脸皮说自己跟华佗的传人学过医术,真是厚颜无耻到了极点。

    远处的林天佑一阵感叹,心说这家伙的脸皮都能跟自己有得一拼了。

    两位大汉一听,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来。

    他们也从狐千绝的身上感觉到了魂力波动,所以不敢肯定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事实上,那美女身上的邪病非常严重,他们走遍了整个华夏,也看遍了所有名医,就是没法治好。

    这次也是无意中听说,苗疆有一位驱魔人收到了一个半神半魔级治愈系的英灵,那英灵正是医神华佗,所以他们才会不辞辛苦的来到苗疆,为的就是请那位驱魔人的英灵,给他们小姐治病。

    如果眼前这个男人真的跟着华佗传人学过医术,说不定有机会看好小姐的邪病。

    “小姐,您意下如何?”

    两名大汉回过头,轻声询问美女的意思。

    洛雁的神情也有些不敢相信,她的这种邪病,就算是东州通灵会的会长都无法治愈。

    甚至她的未婚夫上官无常去请了药王山庄的庄主,也依然无济于事。

    药王山庄的庄主曾经说过,她得的这种邪病,只有吃了人参王身上的人参,才能治好。

    但人参王早已成精,狡猾无比,哪有那么容易找到?

    现在除非医神华佗或药王孙思邈在世,其他人根本束手无策。

    好在上官无常借着通灵会的力量,得知了一个兴奋的消息,那就是英灵之中出现了一位治愈系的英灵,华佗!

    只要找到这位英灵,洛雁的邪病就能治好。

    所以洛家和上官家兵分两路,一路朝苗疆进发,一路则在江南搜寻,因为最近的信息显示,那位拥有华佗的驱魔人最有可能在这两个地方出现。

    “你真的会医神华佗的本事?”

    洛雁看着狐千绝,认真的问道。

    邪病给她带来的痛苦,没有人能够体会,好多次,她都差点想自杀求个痛快。

    所以内心无比渴望有人能够治好她的邪病。


………………………………

第209章 也为龙渊剑而来

    洛雁的声音非常好听,狐千绝听的心里一阵舒畅,下定决心要睡到这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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