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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罪-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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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绝命马戏团(四)
“欧阳,根据你提供的中毒迹象,我初步判断受害者是被一种叫致命白毒伞的菌类所毒杀。”
我盯着这一行微信留言,回复道:“从第一日受害者出现的上吐下泻,到第二日的‘假愈期’,最后的严重肝衰竭死亡,的确符合致命白毒伞的中毒症状。但是有一点不合常理,如果受害者是致命白毒伞中毒,那么她必须摄入50克以上的致命白毒伞。如此大剂量,必然是将致命白毒伞当做一般的食用菌服食了。不过据我调查,死者在三天前的饮食都是与马戏团成员一起点的外卖,而且他们所点的外卖中,并没有菌类或者菇类菜系。因为这三天是排练期,所以受害者也没有单独外出用过餐,这点她的男朋友和闺蜜都可以证实。”
消息音响起,有了新回复:“或许通过专业的浓缩技术,施毒者将致命白毒伞制成了粉末或者试剂,不过这纯粹是我的猜想。”
“现今科技有没有这种浓缩技术?”
“很容易办到。”
“谢谢!你帮我找到一个很大的突破口。”
我在微信上与之对话的,是一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的教授。
我之前说过,我微信上的联系人没有超过30个人,这其中有26人可不是一般人。他们可都是国内各个科学领域的专家,可以说他们就是我的微信智囊团。或许是一种巧合,26在数字推理中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其加1或者减1就是3的立方或者5的平方,几乎26的出现就意味着一道题的快速破解。所以我在侦破中遇到一些专业难题,都会来请教他们,他们给出的答案,往往能令我在谜案中冲出一道突破口。
教授给我的这个答案,让我把施毒者的作案手法简单化,现在我来梳理一下。第一步,施毒者杀害小丑毛叔;第二步,以小丑演员的身份登记到奇娱公司,并以低薪酬和毛遂自荐的方式,成功混入红阳马戏团;第三步,在排练期间接近杨诗若,利用浓缩的致命白毒伞毒剂,混入杨诗若的饭菜或者饮水中,最终致其死亡。至于投毒成功后,杀手小丑为什么没有马上离开马戏团,我想这就是职业杀手的自信与玩转死亡游戏的心态。
如何施毒这个问题是解决了,但是更重要的两个问题,何人施毒?为何施毒?却是一头雾水。
看了看日历,不到一个星期就是大年三十了,不过我此时的心情并没有因为年来到而感觉温馨或者喜庆。反而因为这桩奇异的案件,时而兴奋,时而沮丧。兴奋,是因为离奇诡异,沮丧,是因为琢磨不透。
这两日,我往来于刑侦队、马戏团和家之间,感觉有些心力交瘁,可是案情并没有太大的进展。即使在大竹林作案现场发现了可疑足迹,也难以确认足迹的主人。
我曾经提议将这个足迹与刑侦队外墙上‘恶魔杀手’留下的足迹做对比,不过遭到了足迹专家王鹏雕的否定,因为墙面上的足迹不是正常行走时留下的,足迹上的各个受力点都完全不在常态,即使大竹林现场的足迹和墙面上的足迹是同一个人留下的,那也无法得出正确的判断。
这男人一沮丧,烟与酒就加量。晚上,就约了老吕和唐振国到菜农香串馆撸串喝酒。
红油滚滚,竹签已成捆。这酒过三巡后,老吕的话渐渐的多了起来,只见他红着脸,眯着眼说道:“这年关一到,大小宴席接连跑,不是在赴宴,就是在赴宴的路上。这段日子感觉就像是泡在酒坛子里,不过这接连几个大案破不了,这泡在酒坛子里的酒也是苦酒,喝着没意思。”
我喝了一口酒,说道:“老吕,自从上次钟楼杀人案以后,我就觉得不安生,感觉这一个个案子后面,总有什么特别的力量在牵引。局子里羁押的犯人被杀,明显是犯罪团伙所为,这个团伙盘踞在万州,我看你这个年是不好过了。”
“哎;去去去,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们今天就喝酒摆别(聊天)吹八卦,不谈工作了。”
我笑了笑,说道:“好,喝酒聊八卦。这说起八卦,我这儿还真有一个,我发现小夏那小子谈恋爱了。”
我这话一出,老吕将酒杯用力在桌子上一搁,大声说道:“你别提这个,提这个我就来气,今天我还让他好好反省这事儿,你知道他女朋友是谁?就是那死了的秦文远以前包养的小三,陆美琳。我叫他去调查陆美琳,这小子倒好,和调查对象搞对象了,你说他这不是瞎胡闹吗?”
我吃了一口牛肉说道:“不瞎胡闹,不瞎胡闹,你看那杀手不是也爱上了自己的刺杀目标吗?”
老吕一口将杯中酒喝光,说道:“红颜祸水。小夏这小子迟早栽在那女人手里。”
不管是红颜祸水也好,红颜福水也罢,我也只是在酒席间瞎掰一通,过后也是一笑了之,至于小夏与那女子今后的路是祸是福,谁又能说得清道得明呢?
此时一直埋头喝酒撸串看手机的唐振国忽然冒了一句话:“这冯小珂长得可真像杨诗若。”
我嘴里包着一口韭菜说道:“冯小珂是谁?”
唐振国说:“冯小珂是大文豪冯寓的三女儿。”
老吕说:“哦,我知道,隐居在万州的冯寓才过世,说是留下二十亿的遗产,他的三个子女多半又要上演豪门遗产争夺战的老桥段了。”
我说:“嗯!把那个冯小珂的照片给我看看。”
唐振国将手机递给我,我看了看手机上的图片。的确,与杨诗若太像了,几乎一模一样。于是我打趣的说了一句:“嘿嘿。这杨诗若其实是豪门的弃婴,她就是冯小珂的孪生姐妹,大文豪冯寓的第四个孩子。”
唐振国瞪着大眼睛看着我,一脸惊奇的问道:“啊!真的?”
“假的!”
老吕不屑的扬了一下唇角,将一口泡椒牛肉塞进嘴里说道:“你狗血剧看多了!”
其实我从不看狗血剧,只是喝了酒瞎掰的一句。不过,有些话不能乱说,很可能就会‘一语成谶’。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了老吕的电话,他急匆匆的说道:“大文豪冯寓的大儿子,昨晚在冯寓的别墅里死了。”
老吕一早就带队去了案发现场,小夏依旧奉命前来接我和唐振国,目的地是大垭口森林公园。
大垭口距万州城区22公里,距开州城区60公里,跨万州、开州两界,海拔1308米,是万州区北岸的第二高峰。林区山势绵亘,崖陡壑深,奇峰耸翠,云烟飘浮,山泉甘美,林木繁茂。森林公园总面积350公顷。森林以马尾松、柳杉、水杉、湿地松、火炬松、银糖槭、雪松为主。年平均气温15度,无霜期240天。夏为无暑清凉的避暑胜地,冬为踏雪林海的赏雪佳境。不过此时此刻,它却笼罩着一层死亡的阴影。
上午11点,我们抵达冯寓生前的别墅,一下车就看见精美的篱笆大门上挂着镶边的匾额,上面篆刻‘冯庄’两个大字,刚劲有力,熠熠生辉。
此时的‘冯庄’前,除了两辆私家车,剩下的都是警车,警车将地面压得斑驳难看。
穿过篱笆,是一个有着凉亭的小院,小院的树枝上还有一些残雪,我想如果昨晚要是下了大雪,这小院一定很有些意境,不过转念想了想,要是下了大雪,那估计也给侦破带来很多不便了。走过小院中央的道路,我发现一些脚印,于是让唐振国绕开这些脚印,不要去破坏它。进入别墅内,此时我已经无心再欣赏别墅内的古香古色了,因为一具男尸就卧在大厅中央。
案发现场的勘察早已结束,老吕站在一个彩印着凤凰的大花瓶旁说道:“死者大概在10个小时以前死亡。他叫冯驰骋,身高175公分,37岁,是冯寓的大儿子,美国国籍,一个月前才回国,估计是因为冯老爷子快不行了,回国准备后事的。”
“怎么发现死者的?”
“别墅的管家报的警。”
“管家呢?”
“在外面的警车里,小刘正在做现场笔录。”
我点了点头,带上手套绕着尸体看了看。
死者的致命伤是在后脑,有个大约两厘米长的口子,血已经凝固,但是可以看出伤口的切面十分整齐,应该是人用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从死者的身后,以极快的手法捅进了死者的后脑再拔出。
我抬头问道:“凶器找到了吗?”
老吕摇了摇头。
我又说道:“外面的脚印勘测了吗?”
老吕又摇了摇头:“外面小院除了死者和管家的脚印,再没有任何可疑的脚印。而屋内你也看见了,死者穿了鞋套,那么凶手也可能穿了鞋套。”
看来凶手的作案手法很谨慎,只有回到尸体上,看能不能从尸体上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血从伤口流淌出来没有被打乱过,死者的手也没有血渍,说明死者没有挣扎,被一击致命。再看看尸体四周,有些喷溅式的血滴,这就奇怪了,如果凶手从死者身后施刀,那么喷溅的血滴应该会粘到凶手身上,而不会溅射到四周。
我站起身子,对身后的唐振国问道:“如果给你一把锋利的匕首,你能不能以飞刀的攻击方式,一击将一个人的后脑刺穿?”
唐振国说:“我曾经在十米外,一刀刺进一头成年公牛的额头,那公牛当场毙命。”
我点了点头,对老吕说道:“如此看来,冯驰骋是被一柄飞刀取走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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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绝命马戏团(五)
通过血迹的溅洒情况和伤口的切面,我判定出冯驰骋被一柄飞刀所杀,老吕对此表示赞同,不过唐振国提出了一点值得我们思考。他说能将飞刀技术练成一刀取人性命的,绝不可能是一朝一夕,必然是通过了十分专业和严苛的长期训练才能达成。
我问道:“你知道哪些人拥有这样的能耐吗?”
唐振国摇了摇头说:“在我所认识的人中,除了我自己和唐智杰,我实在想不到其他人。”
“嗯!”我点了点头。思索着唐振国的话,当然唐振国绝不会是杀害冯驰骋的凶手,他有最完美的不在场人证,那就是我。那么唐智杰呢?一个地方马戏团的飞刀手与一个刚刚回国的美籍华人会有什么联系呢?或者是出现第三个我们不为所知的飞刀手?现在很难得出结论。
之后,我在这间大约有70平方米的别墅客厅中走了一圈,根据死者倒下的位置,我推断出凶手释放凶器的地点。
大约在离凶手4米远的位置,是一面落地窗,而窗前悬挂着精美而厚重的窗帘,这窗帘一直垂到地面,如果有人躲在后面,是极难发现的。
于是我对老吕说道:“你看那一面窗帘,凶手很有可能就是躲在窗帘后面,等待时机,然后忽然跳出,对死者进行了致命一击。”
老吕于是走向窗帘,拉开看了看,说:“这窗帘又不透光,凶手如何能知道被害者是背对自己?”
我说:“这说明还有帮凶,这人肯定与死者熟识,两人很可能在客厅中攀谈,当死者背对窗帘时,帮凶可以通过咳嗽或者其他约定好的声响方式,提醒凶手。此时凶手再跃到窗帘外杀人。”
“会不会只有凶手一人,当他露出要杀人的姿态时,死者受惊吓,转身逃跑,凶手再在其身后释放飞刀,给予致命一击。你看死者卧倒的朝向,不是正对着大门吗?”老吕提出了质疑。
我说:“这一点我也想到过。不过你来看,死者卧倒的姿势很明显是失去意识后很自然的倒地,他的双手紧贴躯干,双脚并拢,可见是在站立的情况下倒地的。脸上也没有惊恐的表现,说明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失去意识,所以面部表情比较正常。这些都很好的说明,死者死前没有奔跑和受到惊吓。”
老吕说:“那么这个案子的凶手至少有两人以上了。”
我说:“是的。而且这些人十分谨慎,正如你所说,他们在别墅内没有留下脚印,甚至在被害者死后,他们也没有踩到死者溅散在四周的血迹。我们已经很小心了,但是要检查尸体,还是会无意间踩到周围的血渍。那么问题来了,现场是没有凶器的,凶手是通过什么手段,在没有踩到地面血渍的情况下,把凶器取走的?如果是用手直接取凶器,你看这些溅洒在地面的血渍,无论站在哪个方向,都会踩到血渍吧!”
老吕看了看说道:“取凶器的确做不到靠近尸体而不留下痕迹。”
唐振国凑上来说了一句:“会不会是踩在死者背上?”
我摇头说道:“更不可能,且不说死者背上有血渍,就看死者身着的黑色呢子大衣,踩踏痕迹是很容易体现在这衣服上的。”
唐振国点了点头,又说道:“我知道一种方法,能不用手取回飞刀。”
我说:“说来听听!”
唐振国说:“我们练习飞刀的时候,同时会练习接飞刀,但是一个人如何练习接飞刀呢?于是就用三条结实的软绳拧成一条绳子,并用我们特有的打结方式绑在飞刀柄上,这样飞刀就能做到自己扔出去,再从靶子上拉回来,同时练习了接飞刀。”
老吕连忙说道:“哦,那凶器很有可能也是这样给拉回来的。”
唐振国这一说法提醒了我,我连忙再看了看溅洒的血迹,这一说法得到了证实。因为从伤口到背部的确有一些不一样的血液溅洒痕迹,这种痕迹正如在盛满水的盆子里放上布条的一端,然后用力将布条从水盆旁拖拽出来后,溅洒的水滴一般。
这样一来,杀人手法和凶器回收的方法都已经破解。但是屋内没有留下任何凶手的痕迹,这一点就很让人头痛了。
我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而且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告诉我们,犯罪行为人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必然会在犯罪现场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被侵害客体及其周围环境,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遗留下痕迹。
屋内没有留下痕迹,那么屋外呢?老吕说小院里没有发现可疑脚印,难道他们是飞进来的,这显然不可能。好吧,脚印我现在不知道凶手是如何隐藏的,但是有一种痕迹肯定是无法隐藏的,那就是车轮印,除非他们是步行上山。
我走出别墅,来到篱笆外,这片空地上斑驳的留下许多车轮的痕迹。我蹲下身子,一条痕迹一条痕迹的与现场车辆进行对比和排除,终于,让我发现了与现场车俩不同,而且很新的车轮印记。这条印记在空地的终点已经被一辆警车挡住,我让那辆警车挪开,因为我要根据这条车轮痕迹找到周围的鞋印。
当警车挪开后,这片泥地已经很是凌乱,脚印和车痕交错覆盖,特别是车痕,后车的车痕几乎将前车的车痕全部碾压覆盖了。不过周边的脚印还是很清晰的,其中有几个小脚印让我十分感兴趣,我测量了一下,脚印长247厘米,估计此人身高不会超过160公分,应该在158公分左右,是女人的可能性很大,当然不排除小个子男人和未成年人。这脚印出现的位置在车痕的左边,几乎在车痕的尽头,那这个小脚印肯定是司机留下的,就排除了未成年人。于是我大声向周围的喊道:“驾车上来的有女司机或者身高在160公分以下的男司机吗?”
干警们交流了一下,没有符合的人,看来这是之前上来的人留下的。
可是怪就怪在,这小脚印打了几个转就不见了。不过在旁边错乱的脚印中,我发现了一对很深的脚印,这对脚印明显有去有回。这脚印长291厘米,推断身高在176左右,从步幅长度推断,是一个男人。
跟着这对脚印,我顺着篱笆墙向前走,当绕到别墅后面时,我发现这里有个锁上的后门,脚印同时消失。显然,有人从这后门进去了。
我赶紧一路小跑,从篱笆大门进入院子,绕过别墅,找到了这个后门。后门离别墅的大理石路面距离不到三米,而连接后门与别墅大理石路面的是一条镶满鹅卵石的小路,这种小路上很难留下脚印,即使留下了,也是残缺不全,况且这小路还被人用水冲刷过。
看着这一切,我笑了笑。心想:犯罪分子虽然极力的掩盖别墅内的脚印,但是别墅外泥泞地面的脚印他们没办法掩盖,估计他们内心是抱有一种侥幸的心态,只要不在别墅内发现犯罪痕迹,其他地方的痕迹,警察就很难发现了。多么愚蠢。
于是我叫来老吕,指着我发现的车痕、小脚印和深脚印说:“这三个痕迹一定要做好记录,是罪犯留下的最重要的现场证据。而且从罪犯进入别墅的行动轨迹来看。是一个身高在176公分以上的男人,背着一个身高在158公分左右的女人进去的,我姑且说是背着的女人,因为一个男人去背另一个小个子男人进屋,我觉得没有一个男人背一个女人进屋合理。要最终确认小个子的性别,可以把小脚印给王老师看一看。”
老吕点了点头。
我继续说:“还有一点,他们的行动轨迹很明确,很有指向性,显然对这间别墅很熟悉。搜索凶手的范围就可以围绕与别墅有关的人进行。当然,冯驰骋的死对什么人最有利,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老吕是个急性子,他听我这么一说,连忙去把‘冯庄’别墅的管家喊来,问道:“你们家二公子和三小姐的身高多少?”
管家皱着眉说道:“我又没量过,怎么知道?”
老吕不耐烦的说:“说个大概。”
管家说:“三小姐大概一米六左右吧,二公子比他矮一点。”管家指着唐振国说。
老吕抹了抹下巴,点了点头。
我趁机向管家问道:“这别墅一般是你在照看吗?”
管家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一般隔一天就会上来看一下,这是以前老爷交代的,对别墅进行通风,打扫之类,必须要执行。”
我又问:“这别墅显然是用来避暑用的,还有谁有这里的钥匙?”
管家说:“除了生活在美国的大公子,二公子和三小姐都有钥匙。”
“昨天你在哪?”
“昨天我在山下处理老爷的后世。”
“知道二公子和三小姐昨天在做什么吗?”
“灵堂里没看见他们,他们最近也挺累的,应该在家里休息吧。”
“他们住在哪里?”
“他们的家都在重庆,因为老爷过世才回万州的,二少爷不知道住什么地方,估计是酒店吧。小姐就住在山下的别墅里。”
“别墅的具体位置。”
“豪爵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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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绝命马戏团(六)
老吕看了看时间,对管家说道:“你马上跟你家二公子和三小姐联系一下,就说警察在今天下午三点会去他们那里了解情况。”
管家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拨通了号码,手机彩铃一直在响,可是没人接,过了几十秒就自动挂断了。
“没接。”管家有些无奈的说道。
我说:“你刚才给谁打的电话?”
“二公子。我发现大公子遇害后,第一时间就联系了二公子,可是手机通了,一直没接,现在还是这样。之后我就通知了三小姐,三小姐说这里全权交给我处理。”
我皱了皱眉,心道这个冯三小姐的哥哥死了,还挺沉得住气的。于是说道:“联系他身边的人试试,他老婆呢?”
管家说:“二公子一年前就离婚了,孩子判给了他前妻,这次回来奔丧就他一个人。”
我心中莫名的有些不安。说道:“联系三小姐,手机开免提。”
管家嗯了一声,拨通了手机。
手机的彩铃响起,这铃音是莫扎特安魂曲其中的一章,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震怒之日’的其中一段。
“喂,李管家啊,大哥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手机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显得很镇定。
管家说:“警察还在调查,他们说今天下午三点会来三小姐家了解一下情况,不知道三小姐您方不方便?”
“让他们来吧,我在家。”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老吕带着我和唐振国,按照约定的时间驱车来到豪爵花园。这里依山傍水,现代化的休闲娱乐设施与大自然完美结合,独立式的欧美风格别墅让人神往,的确是富豪级的人物才能拥有的居所。
一处红顶白墙的欧式别墅前,低矮的篱笆上悬挂着一块红木匾额,匾额上篆刻‘冯馆’二字。
大垭口上的‘冯庄’,豪爵花园的‘冯馆’,这富豪的生活从居所就能看出与众不同。
此时管家已经站在了篱笆大门前,看来上午的调查结束后,他就回到了这里。
进入别墅,我就听见了屋子里放着乐曲,而这乐曲,仍旧是莫扎特的安魂曲。
此时的三小姐冯小珂正站在客厅的巨幅液晶电视前,交响乐正是从电视里传出来的,电视画面上是高清的交响乐演奏录像。
目光落到冯小珂身上,只见她上身穿着一件粉色的短款羽绒服,羽绒服没拉上拉链,粉色的羊毛衫显露出她婀娜的身段,一条粉色的羽绒裤搭配一双带有白绒的雪地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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