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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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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他撑着身子缓缓站了起来,蓦然放声大笑,笑得双眼满是泪水,一边笑,一边朝外大声地喊道:“老仲!老仲!”

    孙既安搀扶着孙钟,一时不明他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又哭又笑,还大喊着家中老仆的名字。

    他有些怯意地低声问道:“父亲……您怎么了?”

    很快,那名陪伴孙钟多年的老仆人走了进来,白发苍苍的他看起来步伐依旧稳健,他一进门就迎了上来赶紧搀扶住孙钟。

    “太爷,您怎么了?”

    孙钟大笑道:“前些日子,你是不是劝我放下建邺城的事情,回老家养病?”

    老仆人点点头,回想起那日的对话,面露尴尬,道:“是啊。那天太爷还骂了我,说我什么也不懂。”

    “你是什么不懂,骂你没骂错。”孙钟依然大笑着,却猛然咳嗽起来,顿时让搀扶他的两人手忙脚乱,一人拍着背,一人抚着胸口,好一阵才让他气息平顺。

    “老仲。”他又喊了老仆人一声,“不过你也没说错,我呀,是老了,这病这么多日都好不了,看来我是该回老家,好好养养了。”

    老仆人眼睛一亮,道:“太爷,此话当真?”

    “当真,当真。”孙钟白了他一眼,“我还能骗你不成?”

    “可太爷前日还说,事务繁多,无人处理,若你离开了建邺城,万一出了事端……”

    孙钟笑道:“无妨!”他看看孙既安,欣慰道:“如今有了,有我儿子替我做事,我何必继续头疼撑着?不干了不干了,忙忙碌碌一辈子,我现在还真得逃一次。你今天就去把东西准备好,我们明日就启程……对了,别忘了带上我最喜欢的那些砚台,要是少了哪怕一件,我都得让你亲自赶着车子回来拿。”

    老仆人用力地点头,笑道:“那当然,放心,我都记着呐,您喜欢的物件,我就是闭着眼睛也知道是哪些!”

    老仆人高兴地点了点头,走去的脚步好像返老还童一般轻快。

    “父亲。”孙既安看着孙钟,一时心里有些空荡荡的,他没有想到孙钟竟会突然决定回老家养病,这样一来,建邺城在孙家主事的,自然也就变成了他,从此以后,孙家,乃至于士族群体,势必以他马首是瞻。

    他本来只想说服孙钟,让孙钟给自己一些出头的机会,能稍稍赞同一下自己的说法,可如今孙钟显然是打算甩手不干了,这令他反倒有些猝不及防。

    孙钟却拍了拍他的背,道:“不必做小女儿姿态,你既然已经有了主意,那就去做。我老了,这些年,总是觉得没有时间歇息,现在想想,我已许久没在老家的鱼塘里钓过鱼了吧?自己亲手钓鱼,再煮上一锅鱼汤……”孙钟面露追忆,“那味道,甚是怀念。”

    孙既安忍不住笑出声来,道:“父亲您忘了吧,小时候您老让我喝那鱼汤,可我从来不敢言明,您的鱼汤做得咸得很,而且酒加得多了些,一股子怪味……好多次都是娘偷偷把那鱼汤倒了,再把自己煮的一锅给放回去。”

    孙钟惊诧道:“是这样吗?你娘真这么干过?”

    孙既安微笑道:“娘不让我告诉您。”

    孙钟慨然笑道:“不过你现在敢告诉我了,也好,正好回老家养养病,再研究研究,说不得我以后做的鱼汤就跟你娘做的一样好喝,到时候我再让人喊你回去,你可得都给我喝完,一滴都不许剩!”

    孙既安搀扶着孙钟又躺回到椅子上,恭敬作揖笑道:“父亲有令,儿子不敢不从。”

    孙钟满意地闭上了眼睛,轻声道:“你明日还要上朝,先去休息吧。我有些困倦了,眯会儿。”

    “父亲为何不去床上歇息?”孙既安轻轻地给他拉了拉毯子,有些疑惑。

    “不用了。”孙钟道:“一会儿我自己去,现在我这身子软着呢,不想动……”

    孙既安觉得有些怪异,却又说不上哪里怪,只能是点了点头,转身出了门。

    翌日,天光还没亮的时候,孙家宅邸却突然传来了猛烈的敲门声。

    “老爷!老爷!您快来看看呀!”

    “大清早的,这是闹什么呢。”床榻之上,孙既安的妻子睁开惺忪的睡眼,望着窗外,抱怨道:“这还没没到鸡打鸣的时候呢,多大的事情不能等上一个时辰再来?老仲怎得也这般没规矩了……”

    只是妻子一转头,惊讶地发现孙既安竟已经坐了起来,匆匆忙忙地披上外衣,连鞋子都没穿好就跑到了房门前,打开了房门。

    “老爷,太爷他……”

    孙既安面色一沉,急急忙忙地向着孙钟的卧房方向跑去,跑了几步,却又听见老仲惶急的声音:“不在卧房,在书房。”

    似乎在他的一生中,他都没有这样惊惶过。

    但等他到了书房,心中却突然平静了,听着房内一干仆人低低的哭声,他的脚步也放缓了一些,心中像是有一口井,井中落下了一块大石,却没有溅起半点水花,就这么沉了下去。

    孙钟仍然靠在躺椅上,仍然是昨晚的样子,闭着眼睛,唇角带着一丝微笑,花白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颤动,犹如摇曳的野草。

    老仲在孙既安身后,带着哭腔颤抖着道:“昨夜……太爷说他不想回房,我就在书房陪着,后来我也困了……可等我醒来,却……却发现……”

    孙既安猛然跪了下来,望着躺椅上的老人,嘴唇一张一合:“父亲……”

    “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高长恭望着那出殡的队伍,摇头叹了一声。

    走在当先的是孙钟最疼爱的孙子孙青,他的脸上神情涣散,眼神沉重,就像是整个天地都崩塌了一般。

    孙既安在他的身旁,也是麻木的神情,手用力地一抬,撒下大把的纸钱。

    锣声响亮,悠扬中带着几分悲怆,远远地荡漾开去。

    长长的队伍穿过街道,在无数百姓的议论声中,逐渐消失在城门的方向。

    诸葛宛陵穿着一身粗布衣服,神情凝重,一言不发。

    高长恭看了看他的眼睛,道:“唉,自此朝堂上可就多了个孙既安,估计……有你头疼的时候。你还是得多多注意身体,别太过勉强,你一个孤家寡人,将来要是也像是孙钟一样躺进棺材里,难不成得雇我来给你撒一路纸钱?”

    这话显然有些毒舌,却也表达出了高长恭对于诸葛宛陵的担心,他知道,以诸葛宛陵现如今这个身子,说千疮百孔也不为过,如果可以,他是真的不希望诸葛宛陵继续主持朝政。

    但他也十分明白,有些事情,只有这个人才能做得好,以诸葛宛陵的性情,他是绝对不甘心变成一个闲散的无用之人的。

    诸葛宛陵露出些许微笑,眼神变得温和,道:“放心,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在事情没有完成之前,我断不会轻易死去。”

    高长恭知道劝说不了他,只能无奈道:“也是,当年好几次我都以为你撑不过去了,可偏偏你还是撑了过来。想来你胸膛里的那颗心简直就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即便是阴曹地府也不愿意收你。”

    诸葛宛陵摇摇头,笃定地说道:“这世上,没有阴曹地府。”

    “大概吧。”高长恭并不打算与他深究死后的世界,随手指了个方向道:“去我那聚聚?赶巧公瑾研究出了一道新菜,一起尝尝。”

    诸葛宛陵也不反对,转身跟他逆着人潮向大将军府邸而去,一路上有女子认出了高长恭那张俊美的脸庞,震惊之下瞪圆了眼睛,但似乎很快发现自己的表情很是失礼,又赶紧羞涩地低下头去。

    诸葛宛陵露出一丝嘲笑,高长恭则是狠狠瞪了他一眼。

    倒是那位姑娘,在重新抬起头之后发现眼前那位“美战神”已经无影无踪,心中一阵怅然若失,暗暗骂自己刚才为什么要羞涩低头,而没能多看上两眼……


………………………………

第三百三十一章 山中来客(三更)

    清晨,山脚下的一间小客栈里已经有一些客人在桌前喝着热粥了。

    这客栈坐落于唐国边境,只需要再行百里路,便可进入墨家境内,自然也就时常会有过往行商留宿此处。

    否则,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开这样一间孤零零的客栈,恐怕老板一家迟早得饿死在荒原里。

    在这条路一来二去,也有不少行商认识这家客栈的老板娘,知道其性情泼辣,训自家那小伙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如今都不打算去触她的霉头,反倒是一边低头喝粥,一边饶有兴趣地侧耳听着。

    很快,后院门外响起一阵匆忙的脚步声,从外面急匆匆地跑进来一名矮小的年轻人,一手提着茶壶,一手无奈地挠着头,道:“我说老板娘,一大早地嚎啥呢,我这不是在烧着水嘛?”

    老板娘一见他就来气,对准桌面猛地拍了一巴掌,震得那些喝粥的客人们一个哆嗦:“还狡辩?我在楼上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又偷偷跑去马棚摸客人的马了吧?怎么着?上回那个侠客还没给你教训够呐?到时候人家再把你打得屁滚尿流,还不是得老娘去给你赔礼道歉!人家的马,你给喂好刷好就行了,摸来摸去的,当是你家媳妇呢?醒醒,你今年还没娶妻呢!”

    小伙计被老板娘一通骂憋得满脸通红,不服气地顶嘴道:“我不就是摸摸人家马,又不会少块肉怎么的?上次那位大侠小肚鸡肠,能怪着我什么?说到底,人家生气也不是因为我摸人家的马,而是他说要我给马喂精料,老板娘你听错了要我给粗料,人家这才打了我,这事儿从头到尾我是最无辜的那个好不好!”

    老板娘猛地站了起来,冷笑道:“你无辜?粗料精料,你喂了这么多马,自己看不出来?那匹马那肥膘,靠喂粗料能长得出来?”

    “那谁知道呢……”小伙计同样瞪着眼睛,寸步不让,“这世上有什么不可能的?”

    这就是狡辩了,不过老板娘显然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再度一巴掌拍在桌上:“反了你了?这顶嘴的毛病,也不知道谁教你的。今天我真该好好教教你什么是规矩,我这是为你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个死跑堂的,挺多了人家跟你说的故事,也想骑着马去当个将军。我呸,你要是能当将军,我不得当皇后去了?”

    “谁说我不能当将军了?”被戳穿心中所想的小伙计满脸通红,不敢去看周围面带笑意的行商们,却还是不不服气地道,“咱们唐国征南军的刘将军早先不就是个平头百姓?听说这次唐国又要发兵,我要是现在能投军,说不定也能混个小头头,到时候再回客栈里喝酒,我一定点上最贵的牛肉!”

    他想了想,又瞪着小眼睛强调道:“两盘!”

    “得了吧。还投军呢,就你那老鼠胆,你能上战场?别看见敌军就吓得尿裤子了吧!”老板娘哼哼,“还刘将军,你有人家那纵马沙场的能力吗?猪狗……”

    “是褚苟!”小伙计使劲大喊道。

    “我管你是猪狗还是褚苟。你那穷教书的爹反正是把你交给老娘我管,那你就得听我的!明不明……”

    这时候,楼上传来一声抱怨的怒吼:“吵什么吵,大清早的,让不让人睡觉?”

    于是众人惊讶地发现,刚刚还气势汹汹的老板娘,却像是在一瞬间从一只吊睛白额虎变成了一只柔软可人的家猫,对着楼上紧闭的房门赔礼道:“客官……哦不……大侠,对不住,我忘了您还在睡呢,都是我的错,要不您再睡个回笼觉?一会儿本店给送一碟花生米下酒……”

    老板娘摆着一副凶脸,不断地挥手,示意小伙计继续去干自己的事儿,小伙计则是带着几分不屑,还特意拉长了声音道:“我去烧水了……”

    随后,他转身向着后院走去。

    有客人发出笑声,后院里这时又走出个中年男人,握着锅铲,一脸无奈地望着老板娘。

    “老板,您可是有福气,娶了这么一位温柔可人的婆姨。”客人揶揄道,当然,这温柔可人是专门对那些厉害人的,像是楼上的那位侠客,对这个一看就敦厚老实的老板,显然不可能展露出那一面了。

    不过看这老板的样子倒是憨厚,听到客人这样揶揄,兵不生气,甚至还高兴地笑了起来,道:“要炒花生米啊,那我多炒两碟,不要钱,大伙儿都有份。”

    几位行商当然是高兴响应,老板娘这时翻了个白眼,望着自己的丈夫,心想你这是从受的哪门子刺激,就为了这么一句貌似夸耀实则揶揄的话高兴成这样?

    只不过这几碟子花生米算是在给她赔礼,自然也蕴含了对她的情意,她就算是再泼辣,也得在这会儿给足自己丈夫面子,微胖的脸上露出了几抹质朴的笑颜。

    结果小伙计褚苟提着茶壶从后院走了出来,一脸烟熏火燎,骂骂咧咧道:“喂喂,老板娘,你这次收来的都是什么柴火,烟这么大?熏得我都快看不见了,我要是瞎了眼,到时候去当算命的我咒你。”

    老板娘瞪着褚苟,道:“叫什么叫,柴火不要钱啊,就这柴火,爱用不用,有本事你自己上山捡去。”

    褚苟一边和老板娘吵嘴,一边给客人们倒满了茶水,客栈中倒是充斥着不少欢声笑语,而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褚苟看了一眼显然是不打算去开门迎客的老板娘,嘴里骂了一声,又放下茶壶,向着院子里走去。

    “来了来了!”他一边喊一边拉扯着门栓,而就在门打开的那一刻,却是吓得险些尿了裤子。

    “我的娘诶!山上的野人跑来了!”在客栈里,时常会有樵夫说自己在这附近的山上见过野人,长着像狗熊的头,生得高大,脏兮兮的全身都是毛,以前褚苟都以为他们只是说笑,亦或是想吓唬自己。

    可现如今,就在这客栈的门口,却结结实实地站着一个——熊头人身!那浑身的毛发,脏得就像是刚从泥地里打过滚的“怪物”,一时惊得他浑身发抖,牙齿打战,惨烈地嚎叫起来。

    客栈内的宾客听着他的叫声,也不以为意,只是对着正算账的老板娘笑着道:“这小子是不是又玩什么新花样了?”

    老板娘面色一沉,迈开脚步向着门外一边走一边大骂:“猪狗!搞什么呢!不好好干活,就知道睁着眼睛说瞎话!”

    而当她看见那狰狞的熊头,一双铜铃大眼直愣愣地瞪着自己的时候,也是吓了一大跳,就算是熊,也不该这么大……只是看着这身影并不高大雄壮,显然与这熊头不成比例,莫不是真的是什么怪物下山来了吧?

    不过当她定睛一看,却也安下神来,这哪里是个什么怪物?

    不过是一个人披着一件宽大的熊皮,直直地站在门口罢了。而褚苟一直没敢挪动眼睛,所以注意不到那熊头的下面,有一张脏兮兮的脸。

    而站在门口的人听了褚苟叫唤了半天,发现没个完,也是丧失了耐心,无奈地道:“你叫完了没?叫完了让我先进去,给我来碗水……我是真的渴了。”

    老板娘听着那声音年轻,总算是完全放下心来,一面冲着褚苟尖声大喊:“猪狗,没看见客人要进来?还杵在这儿!还不快让开!”


………………………………

第三百三十二章 妖熊皮(四更)

    这个披着一身熊皮,半身泥泞,满脸脏污的人,自然就是秦轲。

    和高易水等人分开之后,他一人深入大山腹地,独自吸引了两名山匪和路明追他而去,此时已是过了十日十夜。

    一开始,他还觉得自己只要在一天之内甩开路明等人,自己就可以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伏牛山,顺着山下的大道一路找到附近的驿站,再买上一匹足够快的奔马,便能去往墨家与高易水等人汇合。

    只是他没曾想到,出身长城的路明,不仅仅有着不俗的精神控制力,更熟读各种典籍,精于追踪。

    他逃了三天,却都没能躲开几人的追踪,如果不是路明伤势过重,后来身体确实撑不下去,只怕自己到现在还在山中和他们玩躲迷藏。

    伏牛山并非一座孤立的山峰,它的“牛尾巴”刚好与其他的大山相连,他慌不择路地跑了三天三夜,自然早已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身在何处。

    不过他毕竟也是个乡野少年,从前稻香村也是在大山深处,他对大山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开始在林中以菌菇、阳光辨别方向,既然不知道路在哪里,干脆就顺着山路一直向着东方行走,总是能距离墨家近一些的。

    只是他这一走,就走了将近七天,直到今天早晨翻过最后一座高山,才远远地看见了些许炊烟,谁知道却并不是村落,而是一间孤零零的客栈。

    客栈也好。

    秦轲心中想着,这些日子,他天天睡在山里,早已经受够了那些或干硬或潮湿的泥土地,还有缠得他不胜其烦的那些蚊虫毒蛇……不过他倒是由此发现了小黑的另一项好处——尽管它十分嗜睡,哪怕自己狠命戳它都不见得会醒,可一旦有毒蛇毒虫之类靠近,它就会立即醒转过来。

    最后的结果,自然就是小黑饱餐一顿之后重新爬回他的衣衫里,紧贴着他的胸口睡大觉。

    所以到后面,他干脆也就不去找那些可以驱虫的草药,随便找一处干燥的地方,用菩萨斩落一些杂草铺设到泥地上,便是他一夜的软床。

    唯有一件事情令他倍感沮丧。

    张芙送他的那只玉坠子碎了。

    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红绳上,如今只剩下宁馨给他的那只骨片制成的“护身符”,玉坠子成了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碎玉,有些凄惨地吊在红绳打成的那个花结上。

    他知道该是先前,路明操纵透明小剑刺中他胸口的那一击,当时他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碎裂声,然而当时那种紧迫的状况,他根本也没有机会再去查看,只能是庆幸着自己没有被那透明小剑一下刺穿胸膛。

    如果回去的话,该怎么和张芙说呢,秦轲挠了挠头,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终于还是决定先解决眼下饥饿和口渴的问题。

    与之前刚院门的时候一样,他刚一踏进客栈的门,就听到周围一片哗然,他也知道自己现如今不成样子,且不说一身的衣服在这些日子里早已经沾满了泥水,几乎分辨不出原本布料的材质和颜色了。

    期间有一次他为了躲开追踪,还专门在自己身上糊了些泥巴,加上已入秋的山间确实寒凉,他为了夜间御寒而穿上的熊皮此刻还在身上,那死去的妖熊面目狰狞,也不怪旁人大呼小叫了。

    只不过他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他如释重负地在桌边坐了下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道:“先给我来碗水,两天没在山上找到水,快渴死了。”

    老板娘注视着他身上套着的熊皮,若有所思,朝着褚苟做了个表情,褚苟明白过来,有些不情不愿地去找了茶碗来,放在秦轲面前,却不急着倒水,哼了一声道:“喝水啊,本店这水可不便宜。”

    秦轲愣了愣,道:“喝水也要钱?”

    褚苟心想果然没错,这家伙这般狼狈样子,比那些蛮子还要不如,哪里会有钱,他一下子叉腰竖眉道:“那当然,本店的水都是从山上运下来的山泉水,这附近也就一两处水源,不得收钱怎么的?”

    秦轲四下望去,周围的客人却是一个个都不去看他,刻意地撇开目光。秦轲也不太懂这小二是什么意思,只能苦笑了一声,道:“这几天在山上,钱袋子跑丢了……”

    褚苟听到这里更不乐意了,端着茶壶就想走,可眼前却是闪过一道银光,只见秦轲从怀中拿出了巴掌大的银饼子,吧嗒放在了桌上,道:“就剩下这么点,足够么?”

    “足够足够足够。”老板娘走了过来,笑颜如花,道,“客官放心,本店的茶水便宜得很,哪里用得上这么多……”说到这里,她立马瞪了褚苟一眼,道,“猪狗,瞧瞧你个没眼力见的,还不赶紧给客官上茶,待会儿再去给客官烧一桶洗澡水,听见没?”

    “我也只有这么一个了。”秦轲一想到他那一袋子滚落山涧的钱,就感觉一阵心口疼。

    褚苟看着老板娘,心中幽怨,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悻悻然地给秦轲倒了一大碗茶水,秦轲哈呼哈呼地吹了一会儿,还是等不了,干脆让褚苟给他从水缸里舀了一碗凉水,端起来就咕咚咕咚地灌了下去。

    清冽的泉水滋润了他的肺腑,他畅快地发出了一声叹息,喝了一碗,又喝一碗,一连喝了五碗才停了下来。

    “这怕不是一头水牛吧……”褚苟看着秦轲的样子,又看看他身上的狰狞的熊头,心中咕哝,这熊皮看起来倒是不错,这么大一头熊真是从未见过。

    不过不仅仅是他觉得这熊皮有些特异,就连一旁的行商都纷纷站了起来,有几个胆子大的,更是靠了上来,上下打量着狰狞的熊头,几乎忍不住想要去伸手抚摸:“一头死了的熊都能有这般光亮的毛皮,这炯炯的眼睛……”

    秦轲转过头去,看向距离他最近的一名行商。

    行商感觉到了他的目光,立刻鞠躬行礼,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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