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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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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啦。”秦轲看着阿布这着急的样子,勉强笑了笑,道,“只是用了一些力,现在有些疼,不过太医也说我这骨头已经基本长好了,没事的。”
“还是得找太医再看看,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到时候又得打断重接,更麻烦。我以前看军中的军士在被重新接骨的样子,疼得三个人都按不住。”阿布担忧地道。
秦轲知道阿布也是关心,点了点头,不过太医哪里是这么好请的?那些个白发苍苍的老不死,每次进个太学堂都趾高气昂,就连黄汉升的面子都不卖,要不是宫里下的令,他这样一个无尺寸功名在身的人,绝对没这种待遇。
在太医下一次来太学堂诊断之前,还是去找个江湖郎中看看得了,反正差别都不大。
秦轲微微低头,看见小黑抬着头看着他,忍不住笑了笑:“怎么了?你也关心我?”
小黑收回目光,怎么看都像是一副“关我屁事”的样子,让秦轲一阵气闷,随后,它冲着黑风瞄了一眼,一副居高临下的表情,估计是在想这傻大个怎么这么不经吓,顺势一跃,就落到了黑风的身上。
黑风全身猛然一颤,但根本不敢有丝毫动弹,只能由着阿布把他牵回马棚,而小黑则是钻进了他马头上的黑色鬃毛里,舒舒服服地睡着了。
而秦轲和阿布两人刷马刷到差不多,也就放下刷子,正好这时候有人从马棚外挑水进来,秦轲还以为是太学堂的同学,笑着道:“倒外面的缸吧,里面的缸里还有水。”
然而他抬起头,却突然愣了。
确实是他的同学,只不过这个人却不是近来在太学堂里出现的任何一张面孔。
张明琦。
秦轲在邬县跟张明琦也是相处了一些日子,虽然说不至于完全改观,但张明琦为了灾民尽心尽力的样子,也着实让他微微有些吃惊。
这个原本的富家大少爷,怎么摇身一变,就变成了一个关爱百姓的人?
张明琦同样也看着他,他心里十分清楚,不是他关爱百姓,而是因为他自己也是万千百姓中的一员了。
阿布正在清理马棚,听见声音走了出来,笑道:“啊,阿轲。你还不知道吧。张明琦今天就回太学堂上课了,不过他现在还兼着军职,时不时还得回军营报道,今天正好他在,所以我就让他帮忙一起洗马。”
秦轲点了点头,张明琦也没说话,挑着两桶水,一桶一桶地倒进马棚外的缸里。换做是以前,即使他身为修行者,有这把力气,但这种粗活是坚决不干的。
在这个臭烘烘的马棚里,拿着大刷子一匹一匹地洗刷过去,最后弄得一身又是汗又是水,这种活计,哪里是他这位大少爷该干的?反正只要有银子,多得是人愿意替他洗马。
想当年他在青楼一掷千金,现如今,他身上甚至连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更不要说给父亲换一个更好的住所了。
家门中道衰弱,偌大的家产全都充了国库,这件事情彻底摧毁了父亲,现如今明明是五十岁的他,却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日日咳嗽,张明琦每每听到,都不由得一阵揪心。
事情做完了,他清闲起来,倒是感觉自己有些不知所措了。今天营中给他放了假,而太学堂的课程也都已经上完,他又该去做什么?
回家吗?
可他现在最怕的,就是回家到那破屋中看到满眼的局促,还有父亲那一声接一声的咳嗽。
自然,他只能一个人静静地发着呆,就这么消磨着时间,以前他还有很多乐子可以找:去戏园子包场,去青楼喝酒,在城外的马场打马球,或是约几个世家公子一同去林子里打猎……但现在,那些事情就跟以前的生活一样离他远去。
“给。”正在他倒完水,坐在草垛上望着远处发呆的时候,阿布却来到了他的身旁,摊开的手上平放着几块淡黄色的糕点,泛着一股花香。
张明琦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确认之后,才确定这糕点上的那几个字,正是自己以前经常见到的。
“洪福记的糕点。”阿布微微笑着道:“麻烦你今天陪我刷马,又是挑水又是扫地的。只能用这个表示一下了,别嫌少……”说到这里,阿布有些不好意思,“我也没什么钱,洪福记的糕点真是贵得不像话……”
洪福记,那里做的糕点是张明琦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之一,自然,他家里采购了不少,用来放在各处当作茶点。他偶尔还会带上许多来太学堂,给那些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士族子弟们吃,毕竟有些士族子弟,虽说身份显赫,家里却未必能有他家有钱,想经常吃洪福记的糕点也并不容易。
只是那些原本跟他嘻嘻哈哈的士族子弟们,如今都因为他家出的事情与他保持着距离,生怕他家的火会烧到他们身上,原本与他最亲近的那几人,甚至还在背后偷偷议论他。
听着那些污言秽语,若非他早已经认清自己身份,只怕早就冲上去,与他们打成一团。
而现在,看着阿布手里的糕点,他心里那股悲凉越发浓重,表面上仍然波澜不惊。
“你在可怜我?”张明琦冷漠地挑眉。
阿布怔了怔,没想到张明琦会这么说,赶忙道:“别误会……”
“你不吃我吃。”秦轲从一旁走了过来,瞪着眼睛道:“谁可怜你了,我们只是想谢谢你,听说你喜欢吃这个糕点,才凑了点钱买的。就这么一点,我们凑了足足半个月的月钱呢。”
“阿轲……别这么说。”阿布皱眉。
秦轲哼了一声,伸手把属于自己那份扔进嘴里,感觉着那股兰花的香气在嘴中飘散开来,直到咽下,才满足地张嘴道:“不过这个真的很好吃啊,又甜又香又软,入口即化,比肉包子都好吃……只不过……吃多了容易腻……不如肉包子……”
“肉包子吃多了也会腻的。”阿布笑着说道,“也就是你,一直对肉包子情有独钟。”
“可能……这就是本命?”秦轲哈哈一笑,双手一撑就坐上了一座高高的草垛,双腿随意的晃着。
阿布也坐在了草垛上,继续把糕点递过去,道:“先吃点吧。干了这么多活儿也该饿了,距离开饭还有一个时辰,先垫垫。”
张明琦看着阿布手上的糕点,沉默许久,终于伸手。
一口糕点进了嘴里,一颗豆大的泪珠却就这般跌落下来,撞击在他握着糕点的虎口,摔得粉碎。
他咀嚼着嘴里的那份香甜,心里却满是苦楚。
“谢谢。”他轻声道。
………………………………
第一百九十二章 城门口
五日后。
马掌在建邺城平整的道路上一下接一下地碰撞着,“踏踏踏”的声音显得清脆无比,在满是行人的街道上,秦轲骑着高大的战马一路而过,引得无数行人都忍不住侧目。
虽然沧海那批答应给荆吴的战马已经到达荆吴,但建邺城内并无如此大的马场豢养,所以是在建邺城之外的一处宽阔地建造了马场,专门用来收容战马和繁衍马驹。
用不了多少年,这些北蛮战马改良的马种就会成长起来,在青州鬼骑们的胯下,驰骋疆场,建功立业。
而这批战马作为荆吴接下来的重心,高长恭直接驻扎了三万荆吴军外加一万青州鬼骑,把营地围得犹如铁桶一般,就更不可能放任何一人进去观赏品鉴了。
自然,在建邺城内,能有北蛮的高大战马的还是少数。所以秦轲胯下的黑风能引起这般多的关注,也是在常理之中。
黑风显然对这个新打马掌的感觉不错,脚下如风,马臀一扭一扭,就像是个得了新玩具的孩子。秦轲也乐得看这匹调皮的黑马这样高兴,任由它撒着欢向前奔跑着。
而在黑风的头顶马鬃繁茂之处,趴着一条细小的蜥蜴,正闭着眼睛晒着太阳昏昏欲睡,不是小黑又是谁。
“怎么你现在这么喜欢在人家头顶睡觉?”秦轲看着小黑,忍不住笑道,“难道是因为毛多软和?”
小黑也没理他,他现在似乎越来越有主见,只是趴在黑风的头上,继续睡觉。
“这一次是公瑾大人帮忙借的黑风……到时候我把黑风还回去,你可只能去马棚里睡啦。”秦轲揶揄了一声,其实想想小黑在他衣服的胸口位置呆了几个月了,陡然离开,还真让他有些不太适应。
抬起头,看着那正在不断涌入行人的城洞,秦轲下了马,从自己的怀里找出令牌,牵着黑风,靠近正在检查路引文书的卫兵。
“你,你这弓可不行。”卫兵正皱着眉头,看着那名猎户打扮的百姓,“建邺城有律令,弓上一石,不得带进城内,你这牛角弓已经不合律令了,要么你就寄存在我这,要么你就回去,明儿再来,记得别带这玩意儿。”说到这里,他狐疑地看着猎户,“这么重的弓,你拉得动吗?”
他的怀疑也不是不无道理,眼前的猎户虽然骨骼宽大,但身形并不怎么精壮,脸上也略显发福,估计也不是能上山猎杀虎豹的狠人,如果拉不动,他带着这弓做什么?若是那些纯粹打打野兔山鸡狍子的短弓,反正他也懒得管,爱带就爱去。
猎户脸上也有几分愁苦之色,他抚摸着自己手上的牛角弓,道:“老爷,您眼力好,我哪儿能拉开这弓?这是我爹做的,他生前是个工匠,有一把做弓的好手艺。我这当儿子的不争气,没学成,只能当个猎户,最近山里的猎物有些少,家里又生了个孩子,缺钱置办些家伙事,您要是把我这弓给扣了,我拿什么去卖?”
卫兵依然皱着眉,道:“要卖弓,城门外摆个摊儿就是,何必进城?”
“门外那些人卖的都是什么破铜烂铁……”猎户满脸的期许,抚摸着牛角弓的那光滑的弓身,“这可是好东西……也只有城内的那些大老爷们才识货,在外面,那些人就用一两银子就想把我这弓给收了,我要是这么卖了,都不知道死了之后怎么去见我爹!老爷你通融通融……求您了。”
城门本就排着长队,无数人正等着进城,后面的人看着猎户一人耗费了这么多时间,顿时有些不悦,几声骂声也就传了过来。
“诶!前面的,不让你进就是不让你进,你在那里废什么话!一把破弓,一两银子还买不得了?还找大老爷?我看你就是个江湖骗子!赶紧让开,我们还急着进城呢!”
“就是就是!”
卫兵看着那眼中有热泪的猎户,顿时也有些为难,百姓不识得弓箭的好坏,可他从军多年,虽没当上个将军,却对这些弓弩有了鉴赏的眼力,也不知道这位猎户的父亲生前是哪里的工匠,但这这把弓,就连他都不见得能拉开一半,也只有那些军中猛士,才能发挥这把弓的威力,放在门外出售,确实有些不妥了。
可律令毕竟是律令,平民百姓不得携带一石弓弩入城,他若是敢轻易放了这人入城,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就得他来承担,他一个小步卒,哪里承担得起?
正当这时候,他听见战马响亮的喷嚏声,踏踏踏的声音传入耳朵,然后是一个少年人的略显稚嫩的声音:“卖给我吧?”
卫兵转过头,看清了秦轲的脸颊,微微一愣,而秦轲也是一愣,两个人对视了一小会儿,秦轲顿时发现面前这位卫兵就是当初他在进城时候检查他文书的那一位伍长,阔别多日,竟然又能看见这张老面孔,经历了许多事情的秦轲不由得露出几分笑容。
其实那天高长恭出城,这名伍长也在,他早就看见了跟在高长恭身后的秦轲,现如今再度见到,脸上也是露出了笑容:“这位大人。”
“大人?”秦轲呆了呆,但很快反应过来,是自己身后的黑风给了这位卫兵一个错误的判断,北蛮军马稀有,能骑的人非富即贵,更多都是军中的将领,自然卫兵也把他当作了大人。
“我不是大人,是我呀,是我呀。”秦轲指了指自己的脸,“我那天第一次进城的时候,你还检查我的文书来着。我叫秦轲,叫我名字就行。”
“卑职知道。”伍长脸上也有几分笑容,“不过如今您今非昔比,卑职还是卑职,怎么能还以平辈相称?”
“今非昔比什么……”秦轲一脸苦笑,修为吗?但即使他在修为上更进了一步,但也算不得什么大人物吧?还是说自己在太学堂里的学子身份?可学子也是不过是一群学生,虽然人人都知道他们将来必有锦绣前程,可到那天之前,他们都只不过是布衣,无一点功名,算什么大人?
“你还是叫我名字就行,我不是大人,我没当官,也没当将军,就是个平头百姓。”秦轲郑重地道,然后他转过头,看向猎户,道,“这位……”
猎户赶忙地抬手作揖,道:“大人,小人楼璞。”
“我真不是大人。”秦轲哭笑不得地道,“你这弓打算卖多少钱?”
反正是诸葛宛陵出钱,在太学堂上了这么久的“射术”课,等去唐国的路上,如果遇见贼人,弓箭有些时候只会比刀剑更好用,就算遇不上贼人,山上打猎总也是用得上的。
诸葛宛陵说他说出了荆吴,身上不能带有太多荆吴军方的影子,弓弩在荆吴都是制式,一眼就能让人看出来,所以得自己去置办,现在他身上带了不少钱,几乎是一夜之间从一个穷鬼变成了一个“小富豪”,买把弓总不是问题。
“大人。你看着给吧……”猎户斜眼看了一眼那高大健壮的北蛮战马,暗自咋舌,乖乖,这可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能有的坐骑,虽然说这些年也有马贩子打北边来,可终究数量稀少,而且马匹的形体也绝没有黑风这般高大健壮。
以这样的战马,在那些官宦人家,卖个几百金也不是问题吧?对于他这样的草根小民而言,几百金,足可以让他们一家一生吃穿不愁,甚至还能就连他儿子,他的孙子……
而这位“大人”如此年轻,难不成是军中的新一代将领?又或者是那些士族贵胄的的子弟?
………………………………
第一百九十三章 青州鬼骑(二更)
正在猎户暗自猜测秦轲的身份的时候,秦轲歪着脑袋,喃喃道:“你说看着给……”
秦轲当然不懂弓箭这东西的行情,让他看着给,他还真不知道该给个什么价,只能是佯装出一副懂行的样子,毕竟他虽然兜里有了点钱,可骨子里就不是个乱花钱的性子,以前的贫困时光早已经在他的心中扎了根,虽然他现在也想帮帮那个猎户,可也不代表他就愿意傻傻地被讹。
伸手握住那柄宽阔的牛角弓,太学堂教会了他看弓的技巧,而他感受着牛角弓那流畅的曲线和那足可以把力量发挥到极致的弧度,他放开缰绳,双手猛然拉弓!
第一次用力,秦轲已经把弓拉到了一半,这张弓的力量大得出奇,比起那些太学堂的那些好弓有过之无不及,他心中微喜,如果是这样的弓,只怕射程能上五百步!
猎户和伍长两人都是眼前一亮,他们并未想到像秦轲这样年纪的人却能有那般强大的力量,能轻易拉开这张硬弓,而且他们从秦轲脸上的表情能看出来他仍然留有不少余力。
而随着秦轲身体内的气血鼓胀,他的双臂肌肉在一瞬间刚硬如铁,他沉住一口气,一下子把牛角弓拉满了。
弓如满月。
这时候的猎户和伍长已经是双眼瞪圆,一旁围观的人群中也发出了啧啧惊叹声,他们没想到秦轲真能把这弓给拉满,而伍长则是想到了当初秦轲第一次进城的那副软弱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能使强弓的猛士……
……恐怕只有气血修行者,才有可能做到这样的程度。
想到这里,两人的目光中更带上了几分崇敬之意。
气血修行者在当世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可相比普通人,到底不大常见。
少顷,秦轲缓缓地松开牛角弓,满意地道:“不错。”
“还是你出价吧。我要是说低了,显得我欺负了你。”秦轲佯装平静,说实话,他哪儿知道这弓什么价,他这么说,看似大气,实际上是给自己营造了一种“行家”的表象,别人看出他不是个门外汉,自然也就不敢妄开高价。
这一招,还是他当初跟着季叔去镇上买牛肉的时候学到的。
猎户还没能从秦轲刚刚的英姿中恢复过来,而听到秦轲这样的话,心中一凛,仔细看了看秦轲的样子,有些感激道:“大人……那小人就斗胆……三十两银子?”
“嚯……”还没等秦轲开口,伍长先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你这还真敢开口啊,一把弓三十两银子,打猎的,你一家一个月卖皮子能换多少钱?换得了三两银子吗?”
“换不了。”猎户摇摇头,但还是坚定地道,“可我这弓确实是我家的宝物,如果不是家里生了娃,难产的时候又花了银子请大夫,我是坚决不能卖这弓的……就算我拉不开,可有一把好弓传家,总是个念想。”
秦轲点了点头,稻香村里也有猎户,他们把好弓一代传一代,一方面是能打猎的弓本就不是随意就能做成的,另外一方面,也是猎户们心中的一个念想,万一将来自己的子女出息了,能在武艺上出人头地,到时候手上总该有件趁手的兵器。
“三十两就三十两吧。”秦轲点了点头,伸手到怀里摸出三锭银子,一锭十两,递给猎户,“这弓我就拿走了。”
“好好……多谢大人。”猎户欣喜若狂,其实三十两已经是很好的价钱,虽然说他进城去找那些官宦老爷,也许能卖个更好的价钱,可那些官宦老爷平时也不玩弓,只是喜欢用这样的东西做摆件。再好的弓也难免蒙上了尘,加上这些贵人根本不通维护,再好的弓放久了也得变坏,对于官宦老爷们来说,大不了就是扔了再买一把新的,可对于他来说,总不是滋味。
现在好弓归了秦轲这位少年英才,他心中滚烫,他看了那把牛角弓最后一眼,心想,爹,孩儿不孝,但您做的这把弓,想来也算是找到了一个好主人。
猎户离去之后,秦轲伸手把弓插回兽皮做的弓袋,顺势就背到了背上,随后他取出腰带中的令牌,递给伍长道:“我要出城,你记录一下吧?”
伍长呆呆地看着秦轲手上的令牌,满脸都是苦笑,心想你还说自己不是大人,可你手上的令牌,分明就是荆吴军中高长恭大将军亲信才能有的东西啊……
他无奈地道:“大人,您何必找我乐子?”
“什么意思?”秦轲不解地道。
“就您这身份,出入城门哪儿还需要记录。”伍长还要开口再说两句,不远处的城门口却传来了阵阵马蹄声。
秦轲拉住黑风缰绳,感觉到黑风平静如常。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的黑风性格顽皮得很,好动,遇上点事儿总得做出点反应,可只要小黑一爬上它的头睡觉,它就安静得像个尽忠职守的士兵。
秦轲抬眼望去,门外正奔驰而来一队骑兵,身穿黑色甲胄,腰垮战剑,步调整齐,就连马蹄声似乎都被刻意收敛了一般,平静得可怕。
他们脸上还罩着一层面甲,假面刻画成厉鬼的模样,看上去狰狞无比。
当先一人似乎与众不同,座下跨得是一匹红色的北蛮战马,奔袭之间,如一团火焰。
“青州鬼骑!”无数人平民看着这支骑军来势汹汹,脸上露出几分恐惧,但又很快被狂热取代。
正是这支可怕的骑军,曾经在高长恭的领导下,攻城拔寨,横扫唐国境内,这才保住了荆吴百姓们的太平日子。
自然,这支骑军在他们心中已然神化,纵使他们面目狰狞,带着仿佛来自地狱的杀气,但犹如天降神祇,依旧令人神往。
秦轲却是眼神复杂地看着红色战马背上的骑士,他掀开了面甲,露出他年轻的面庞,稍稍侧头看了秦轲一眼,眼神之冷冽,如那天军演场上一般。
只一眼,他便再次拉下面甲,随后带着身后的青州鬼骑,一行队列如一阵过堂的旋风,很快变成了街道上小小的一点。
“孙青……”秦轲小声地念出这个名字。
他并未想到自己再度见到孙青会是这般场景。
显然孙青在赢了那场军演之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那个副将的头衔,进了青州鬼骑,看他去的方向,正是建邺城内的军营,看来刚刚在外执行军令回来。
“以他的实力……倒确实可以胜任。”秦轲有些信服地点点头,不过想到自己和孙青之间的距离似乎又拉大了许多,这让他的心情一下子低落下来。
但很快他又调整了心态,自己反正从未打算入军,更不打算在荆吴军中或朝堂占有一席之地,跟孙青有些距离又怎么了?
反正他只为找师父而来,等找到了师父,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们可以一同回去稻香村……
纵然建邺城繁华如锦绣,可有一句话叫“此心安处是吾乡”,只有稻香村那才是他的家,哪怕没有肉包子吃,也一样是最能让他感觉安宁的地方。
“看见了吧。”伍长指了指那远去的青州鬼骑,“城门口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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