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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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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真和他去计较年龄的问题。

    他行走天下多年,建邺城只是其中一站,只不过,当年他来建邺的时候,荆吴还未建立,建邺城内因为连年战乱而民生凋敝。

    如今,这座大城已经重新焕发生机,从街道上穿行的人们春风洋溢的表情,便能看出他们各自心中的欢喜。

    宁馨眼见建邺城之繁华,又远远望见高耸的宫阙威严如山,也生出了几分憧憬与敬畏。

    这是她第一次离开九江城。

    在那之前,她早已经认命,只觉此生再无机会离开那座楼,只能是如黄妈妈那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赔着各种笑脸,一直到韶华老去,或许她有幸能自己攒够赎身的钱财,可到那时她又该何去何从?或许会被某个富商看上,领回家做一房小妾,可终归还不是寄人篱下,畏手畏脚。

    但秦轲的到来,却一下子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的手莫名地握紧,这一路上,她已经削去了刻意精心保养的长指甲,在楼里的时候,她并不需要做粗活,养养指甲也不过是为了配上她那双葱葱玉手。

    而现在不一样了,她终于可以拥有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可以跟普通人一样有对将来的向往,或许她必须剪掉指甲,用她多年不曾劳作的手亲自去洗衣、打扫、做饭,可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比在楼里如人偶一般的日子更好吗。

    “姐,那就是我住的地方。”秦轲指着桥头的太学堂,他现在站的位置,正是当日他与白衣人和盲眼老人交手的地方,距离太学堂也不过是一桥之隔。

    “这就是太学堂?”宁馨看着那栋并不怎么宏伟,但满是书香气息的建筑群,微微点了点头,“能让这么多穷苦孩子有一个读书的地方,足可改变他们一生之命运,诸葛丞相……真是个好人。”

    对,改变命运,正如她一般。

    “好人?”高易水却是怪异地笑了笑,心想诸葛宛陵若是单纯的好人,怎么可能压得住那些荆吴士族?来这世上,站得越高,就越得忍着那高处的寒意,甚至八面而来的都不再是风,而是锋利的刀刃了。

    就好比今年毁堤淹田的事情,若诸葛宛陵走错一步,他、亦或是荆吴都有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下场。但偏偏,他每一步都像是预先计算好的一般,从无数坏结果当中抓到了最好的那个,能有这样的计谋,也难怪能成就如今日荆吴偌大的功业了。

    而他那位弟弟,也就是秦轲的师父,又在图谋什么?

    秦轲没想这么多,只是点了点头:“不过太学堂只允许学子进去,所以带你进去看看是做不到了。姐,我先给你找个住处,你看住在哪里好?”

    宁馨转过头,看着秦轲微微一笑,道:“我没什么可说的,哪里都行,只要能距离你近一些就好,还能帮你洗洗衣服,你要是还在荆吴,姐姐可以做饭给你吃,可别看我天天在楼里,我的手艺可是从小学的呢。”

    “近一些?”秦轲想了想,猛然拍手道:“对了,张芙那里就不错,距离太学堂近,而且乔姑娘最近出去行医,她自己一个人,应该也孤单的很,你们若是住到一起,互相还能说说话。”

    其实张芙的住处只是临近太学堂的普通街区里很不起眼的一间,房子说旧不旧,说新不新,但借着太学堂的东风,这里也算是寸土寸金。

    本来高长恭是打算安排张芙住在大将军府邸,反正他基本都在军营,那么大个将军府多她一个不多。不过张芙却担心有些不妥,也怕会有人传出什么闲话来,于是在秦轲几人的陪同下她就找了这样一间房子住了下来。

    秦轲轻轻叩门,很快听到里头传出了细碎的脚步声。

    在“吱呀”一声后,张芙精致温婉的面庞从门口露了出来,抬眼正对上秦轲的眼睛,有些惊喜:“阿轲?你回来了?怎么……这么快?”

    “嗯。”秦轲没提自己在九江城中的波折,爽朗道:“事情还算顺利,就回来了。”

    他往旁边让了一步,轻声介绍道:“这是高易水,后面路上要靠他做向导的,这是我姐姐,宁馨。”

    “姐姐?”张芙微微一愣,她知道秦轲除了师父诸葛卧龙之外,早没有其他亲人了,不过看着三人站在门口的样子,知书达理的她也不会急于询问,而是向后退了几步,浅笑道:“都先进来吧,喝杯茶。”

    三人鱼贯而入,高易水上下打量了一下张芙,一开始他也有些微惊,心想这种地方竟也能见到此等美人?

    而仔细观察之后,他多多少少察觉到一些她对秦轲的热切,他笑笑没说话,只是看了一眼秦轲,心想这小子女人缘倒是真不错。

    宁馨则是微笑着上前,轻声道:“你就是张芙妹妹?真是天生丽质,怪不得阿轲他一路上不住地提起你。”

    秦轲瞪大眼睛看着宁馨,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一路上总提张芙了?

    但张芙听见这句话却眼睛微亮,小心地看了秦轲一眼之后,脸色微红,但声音满是欣喜:“哪里,姐姐你也很美。快坐下。”

    高易水在桌上看着两个女人的微小情态和动作,饶有兴趣地笑了起来。

    两位女子几乎一见如故,自然介绍也不需要秦轲多嘴多舌,而张芙知道宁馨的身世之后,也是唏嘘不已。

    她自认自己也是苦命人,但相比较宁馨,她却显得幸福许多,至少她有那些要好的姐妹们,若非她们,只怕她现在早已嫁给那位沧海国主,被锁于深宫之中。

    房内莺声燕语,笑声不断,原本秦轲还有些担心两人会不会因为陌生而不好相处,现在心里的那颗大石也落了地,一边又自己的身上找出哪个存放黄金的包袱,道:“姐,这些金子你先收下吧。”

    宁馨看着秦轲递过来的包袱微微失神,除去给她赎身的四十金,剩下的六十金全部存放在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包袱之中。

    而这六十金足以让她一生吃穿无忧,甚至日子还能过得十分滋润。

    但她摇了摇头,眼神柔和道:“不用了。你即将远行,路上多的是用钱的地方,姐姐现如今也有了落脚点,手艺也还没荒废,织些布,绣些图样,生活总是无虞的。”

    “那怎么行?”秦轲道,“姐你好不容易从兰玉轩出来,不说锦衣玉食,总不至于要靠织布过活。这钱你收下,权当日常用度,我出行的钱,宫里会出,不用替我担心。”

    宁馨还是摇头:“宫里的钱是宫里的钱,我也不好再收你的恩惠了。”她握住秦轲的手,“弟,你已帮了我太多,我当然不能一直靠着你,那样……我心里确实过意不去。”

    “这有什么过意不去的。”秦轲皱眉道:“姐你拿我当外人?”

    “当然不是。”宁馨当即否认,“只是……”

    高易水喝了几口酒,抹了一把嘴笑道:“宁馨姑娘,你就别推辞了,先收下吧。至于生活上用不用,看情况而定,若是真用不上,你也可以当是帮这小子存着,以后能用作找媒婆讨婆姨的本钱呢。”

    “讨什么婆姨。”秦轲白了高易水一眼,但他也觉得高易水这样的说法倒是无可厚非,“姐你就收下吧,真用不上你就先帮我管着,我还要回荆吴呢。”

    “那好吧。”宁馨幽幽地叹息一声,接过了包袱,“那我帮你存着,等你什么时候用上了,记得找我。”

    “好。”不过什么时候,只有天知道了,秦轲笑道:“那你先在这里住下,我得带着这家伙去找找周大人。”

    “嗯?终于轮到我签卖身契了?”高易水翘了二郎腿,一边抖着腿道:“先声明,说好的包吃包住包玩包酒包美人,一样都不能少。”

    秦轲翻着白眼:“当初是谁说不去的?现在我不想要你了,你回九江城去查那位财神吧,还包美人,这一项你想都别想!”

    高易水嘿嘿地笑着,伸手揽住秦轲的肩膀:“别介,我已经上了你的贼船,再说了,此去是到敌国,没有我陪同,你也不怕客死异乡?你放心,这次‘郊游’……啊不,这次寻人之事……我保证出十分力!”

    这就要去唐国了么……

    找到六件神器,真的就能找到师父吗?

    秦轲没有说话,只是抿着唇,暗暗地攥紧了手中的菩萨剑。

    (卷一槛中蝼蚁完)
………………………………

仗剑乱世


………………………………

第二百零八章 镖局、商队

    一月后。

    山间,清亮的弓弦声。

    随着“嘣”地一声响,一支白羽箭离弦而出,那股力道和风势,刹那间就跨越百步距离,锐利的啸声惊动了山头正在悠闲吃草的野兔,它紧张地竖起了长长的耳朵。

    “中!”一位年轻人骑在马上,眼中精光闪烁,只感觉浑身发热,血液已经涌到了喉头。

    然而有些遗憾的是,警惕地野兔在察觉到那支羽箭的到来时,几乎是下意识地在原地蹦跳了一下,白羽箭掠过它的后足,斜斜地插入泥土,溅起不少野草和黄土,而野兔已经已经在惊慌之中,钻入洞穴之中。

    与年轻人同样骑在马上的几个中年人哈哈大笑起来:“怎么说?石头,看来你是拿不到你爹的那柄传家刀了。”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看着野兔消失的方向,挫败涌上心头,用力地骂了一声:“这混账兔子,真是狡猾。”

    “诶,你可别怪兔子。”在他身旁,是一位穿了件牛皮无袖甲的中年人,他手握一柄朴刀,揶揄道:“明明是自己射艺不精,还怪兔子狡猾,人家兔子要是不狡猾,不早被山中野狐给吃了?要怪啊,就怪你在镖局的时候天天只知道瞎混,也不好好练练箭法。”

    说到这里,他吹起了响亮的口哨,有意无意地吆喝起来,“哦……传家刀没有咯!有人要哭鼻子咯!”

    “根叔,你能别在我伤口上撒盐了吗?”那名叫石头的少年恨恨地看着自己身旁的中年人,“要不是我刚刚在拉弓的时候你一个劲在旁边挖苦我,说不定我这一箭就中了好吗!”

    “石头。”在根叔一旁有些显老的男人低喝道:“射不中就射不中,别跟你根叔拌嘴,无理取闹。”

    “爹!”石头喊了一声,但声音随着父亲眼神的严厉逐渐衰弱下去,他老老实实地低下头,“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男人点了点头,这才露出几分笑容:“射不中也好,也让你这小兔崽子知道自己学艺不精,等这趟回去,再好好练练弓术和刀法,等你什么时候让我满意了,这柄刀……”

    他抚摸了一下自己腰间挎着的长刀——这是荆吴老兵的刀,宽约三指,锋锐无比。

    男人叫沈藏,是一名退下来的荆吴老兵,当年他也曾参与那场荆吴与唐国的大战,那场大战之惨烈,是他一生都难以磨灭的记忆,他的同胞、兄弟,甚至是敬如师长一般的前锋大将军,都像是风中凌乱的稻草一般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而他踩着尸体,双目通红,一直杀到整个人脱力,才发现自己的膝盖中了一箭。

    他躺倒在地上,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结果唐军却如潮水般纷纷退却,而后过了许久,突然响起了无数士兵们激动的呐喊。

    “我们赢了!”

    他这才知道,高长恭大将军竟带着八千青州鬼骑连下城池,几乎打到唐国国度定安城的城墙之下,唐国军这才不得不后撤。

    那一战结束之后,他领了抚恤,离开军队,跟着自己儿时的好兄弟铁根做起了镖局的生意,虽然生意难做,也磕磕碰碰,但老婆孩子热坑头的日子他还是过得有滋有味,除了那条伤腿还总在阴雨天隐隐抽痛之外,他已经完全走出了血与火给他带来的那些噩梦般的日子了。

    这几年,荆吴发展得越来越好,足可以称得上是太平盛世,他看着这个曾经自己拼了命守护的国家,心中感慨万千,对那位身居宫中的诸葛丞相和统领荆吴兵马的高长恭更是瞻仰崇敬。

    秋风吹动他的胸膛,他略微感觉到了几分寒冷,看着山间那些逐渐枯黄的叶子,心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握着这把刀再过多久,或许,早些交给石头这臭小子才是正确的选择。

    石头驱动着马匹过来,一边笑着:“老爹,这样吧,我要能在三个月内学会你那拿手的连珠箭,你就把这宝贝大刀给我怎么样?反正您老年纪也不小了,也该让咱出出头了吧,整天拖着这条老伤腿四处奔波娘亲也担心的很,正好街坊刘爷缺个下象棋的伴儿,你就挺合适。”

    “去去去。”沈藏厌烦地摆着手,“就老刘那臭棋篓子,输了还要跟人急眼,我要是跟他天天下棋,说不定哪天就把他打得下不了床,到时候还得赔钱,这赔本买卖,不做!”

    说着,他转过头看了一眼身后那数十人的商队和列成一排的骡马、板车,微微一笑道:“想让我把位子让给你?那就先给老子讨一门不错的儿媳妇,早点生一个大胖小子,那我就安心在镖局里给你坐镇了。”

    石头苦着脸道:“爹,讨什么儿媳妇,那我要是几年都没讨上媳妇,你这刀难不成就不给我了?”

    沈藏笑了笑,没说话。

    一旁根叔却接过了话头,笑着道:“你还不懂?这趟镖,咱为什么接,就是为你准备的。你爹已经跟媒婆谈好了,等这趟镖赚了钱,回去就能让你当上新郎官儿!哈哈。”

    石头傻了眼,他可没有想到这趟镖带他出来还有这样的用意,明明自己还年轻,这就得讨个婆姨管着自己了?

    有道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如今家里多了个人,自己还怎么行走天下?

    他没有提出异议,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位上过战场的父亲就根本不是个讲理的人,只能是无奈地看着长长的队列,随便说点别的活跃一下心情:“爹,这趟镖走完了能赚多少?”

    “不少。”沈藏握着缰绳笑道:“本来我对接下这单生意也没信心,结果老天帮忙,虎威镖局的镖头人心不足,接了一单大的,去走那最险恶的‘同光道’,结果呢,钱是赚到了,可人也损失了不少,就连镖头也中了一箭,此刻怕是还躺在床上歇息呢,人家商队这才选择了我们。”

    “是嘛?”石头眼睛微微发亮,虎威镖局一直是他们的对头,两边相互抢生意抢了几年,自家没少落了下风,而现如今能占到一次上风,虽说不上真是自家有多厉害,但也足够让他感到欣慰。

    而他微微眯着眼睛,扫视了一下整支商队,看向商队之中的一辆板车,撇嘴道:“那车人好像不是商队的吧?”

    “哦,你说他们啊。”沈藏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道:“反正都是想去唐国,商队也赶巧有空余的骡子,就干脆一起带上了。都是行走江湖,多个朋友多条路,与人方便……”

    “就是自己方便嘛!”石头哈哈地笑了起来,“爹,我知道的,您没少跟我说这句话。”

    “小兔崽子,那你也得听进脑子里去啊。”沈藏翻了个白眼。

    这里距离官道已经很远,附近都是丘陵,远处山峦起伏,一座连着一座,这靠牛马车辆硬生生轧出来的道路自然也不怎么平整,不只是晃动,时不时还因为地上的石子狠狠地震动一下,导致板车上的人想睡没法睡,只能是四处看看风景,闲聊着。

    其中一位年轻人戴着防风的兜帽,抬头看了一眼天光,知道已经到了正午,于是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心翼翼保护着的布包,一点点揭开后,里面露出几块淡绿色的绿豆糕。

    只是,正当年轻人咽了口唾沫,伸出手打算拾起一块的时候,另一只手却先他一步,突兀地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年轻人愣了愣,眼前的绿豆糕却已经不翼而飞,他赶忙转过头,一旁同样戴着兜帽的人正在狠命地把那几块绿豆糕塞进嘴里。

    因为一次性塞了好几块,他好像还噎住了,满脸通红,捂着脖子,摆在他身旁的旧琴被他这么一折腾顿时翻倒下来,发出一阵乱音,引得旁边众人抱怨连连。

    这两人当然是一路向着唐国而去的秦轲和高易水,这一路上,他们装成四处游学的学子进了商队,只是唐国仍在远方,估计这一路上上颠簸还是少不了。

    但眼下……秦轲倒是无暇思考这些,他瞪着眼睛,也不管高易水那噎到快要翻白眼的样子,双手一下子提溜起他的领口,怒道:“高易水!你个王八蛋!那是我姐给我做的糕点,一路上已经被你吃了一大半,就剩下最后这么一点,你还要抢!”

    高易水“噗”地一声,像是喷泉一般喷出一股绿豆粉末,总算没在秦轲和绿豆糕的折腾下当场噎死,翻着的白眼也终于重新焦距起来,他咳嗽了几声,道:“让我先喝口水,让我先喝口水。”

    “还喝,噎死你得了。”秦轲看着他那副样子,心中的火气倒是消了一些,一面哼声坐了下来。

    当然,给他递水袋这事儿想都别想,这家伙,实在太可气了!

    板车上另外几人因为秦轲和高易水的这阵闹腾,有些困倦的眼睛也睁开了眼睛,纷纷皱着眉看向了两人。
………………………………

第二百零九章 黑鹰岭(二更)

    “粗野之辈。”商队中,有位老儒生对周围人低声道。

    而他周围的那几个明明也没读过什么书,但听见这个评价,纷纷点头,转而都开始用一种排斥和厌弃的眼光看向了秦轲等人。

    高易水终于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水袋,打开来,里面却是空的,他倒了几下,一滴水都没有。

    “喝我的吧。”坐在他对面的阿布一见赶紧递上自己的水袋,刚刚路过那片小溪取水的时候,高易水忙着到处“采风”(瞎混),而阿布却是特意去灌了满满一袋的清水。

    “谢了,果然还是你比较靠谱。”高易水笑着接过水袋,一手比了个大拇指,一边咕噜咕噜地灌着,几大口下了肚,他还特意发出了一声满足无比的长叹,似乎是故意要给秦轲听的。

    阿布只能是装作没看见秦轲黑着的脸,看向前方,问道:“我们到哪儿了?”

    “应该是黑鹰岭。”高易水熟悉地形,只要是看过的地图,加上他从前的一些记忆,再寥寥几眼观一观周边的环境,立即就能猜出他们所处的位置,“你看那个山头的石头,像不像是一只俯冲下来的老鹰?”

    秦轲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见的是一大块十分丑陋的山头,高高地耸立着,他撇了撇嘴:“哪里像?倒像是一只蹲着的癞蛤蟆,而且……这石头分明是灰色的。”

    高易水哈哈一笑:“等晚上有了月亮,你就会觉得像了,黑鹰的‘黑’,说的不是黑石头,而是指夜晚。”

    “所以,我们距离唐国还有多久的路程?”秦轲从胸口掏出那张羊皮地图,这是周公瑾给他的,说是应该能用得上,秦轲也知道这张地图的珍贵,因此一直贴身保管。

    而在他拿出地图的时候,揣在怀里的两只吊坠也跟着掉了出来,其中一只不过是一块被打磨过的骨片,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个字符,看形貌大概是个“福”字,只是偏旁少写了个点。

    这是宁馨送给他的,据说是小时候刻下的护身符,一共做过两个,一个给她哥哥,一个给弟弟,只是给哥哥的做好得早些,而给弟弟的一直耽搁着,再后来,宁馨已是辗转各地到了兰宇轩里。

    宁馨说,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护身符一直在护佑着她,所以才会遇到秦轲这个能带她脱离苦海的“好弟弟”。

    秦轲很珍视这个护身符,他知道,宁馨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亲弟弟,才会以这个含有特殊意义的护身符相赠,这让秦轲感觉到了一阵阵许久未曾感受到的亲情温暖。

    而另外一个玉坠子,是张芙在临行前塞到他手上的,那时候她的眼睛有些红,却仍然咬着下唇坚定地说:“我等你回来。”

    其实秦轲也隐约感觉到了张芙对他的感情,只是他现如今还不知道该怎样去应对,情感一事对现在的他来说太过复杂,不如略过不谈,好过整天在脑子里徘徊,徒增烦忧。

    秦轲找出两根红绳将这两样东西串在了一起,挂到了脖子上,顿时觉得安心许多,仿佛她们二人依旧未曾远离。

    “多少路……”高易水摸着下巴有些冒尖的胡渣,摇头道:“你真当唐国是你家门外的花圃,打开门出去就能见到?走黑鹰岭这已经是在抄小路了,但就算是这条路,走下去也得将近一个月,才能到达唐国境内呢。”

    “我又没说着急。”秦轲哼了一声,又低头去看地图,顺着地图上写的黑鹰岭,用手指一路指了上去。

    这时,当先一马的沈藏正了正坐姿,眼角瞥到有些心不在焉的石头,顿时怒道:“你小子给我把背挺直了!招子也给我放亮些,前面可是个关口,吊儿郎当的成什么样……还有,我告诉你,小不忍则乱大谋,这是将军常说的话,待会真遇着什么事,你还跟上次那样一上来就乱说话,小心回去了我打断你的腿!”

    石头知道自己上次的确是犯了错,只能摸着后脑尴尬地笑了笑。

    沈藏所说的关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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