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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入夏-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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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看就收谁的钱。
一段时间内,小小的夏凡就送了夏爸爸N座山和N所大房子,连带着动物无数。后来,果真兑现,全都画在了一张纸上让她老爸随时YY。
结果抚养权的归属,让夏凡快活了一年多后,再次离开夏爸爸身边,去了加拿大,她真的成了半个洋鬼子。
得知将要出国,她哭,“老爸,我不出国,我跟你……”
在机场,她一步三回头,隔着距离大喊:“老爸,早点来接我……”
在电话里,总会重复一句:“老爸,做飞机就能来找我,不麻烦的!”
没人能真正明白,这五年意味着什么,那是一个八岁的女孩,听了七年的中国话,识了不少的汉字后,一下子降临到完全不一样的语言和习俗的环境里,由拘谨到适应,终于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看得懂书本里的东西,会做那上面的作业……作为支撑的,是一心等老爸来接她,因为,他答应了她的。
可是有一天,又生了第二个孩子的母亲对她说,你爸爸也结婚了,也有个叫他爸爸的女儿了,你还盼什么?
她就呆了,久久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发觉,所有的努力只换来陌生:
她去程家,平白多了一个叔叔,一个哥哥,一个姐姐;
她来加拿大,又多了一个大鼻子叔叔,还有后来降生的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
她一直期待能来接自己的爸爸,身边,已经有了一个马阿姨,一个同样叫他爸爸的宋子珊。
原来,可以有很多人来代替自己!
可为什么,她留给别人的位置,换谁都不可以?
整整五年后,越来越安静的夏凡,沉默不语的一度让人抓狂。即使在见到赶来的夏爸爸时,也只是静静的看着他。那双漂亮的大眼睛里,没有欢欣,没有拒绝。夏爸爸说:凡凡,爸爸来接你了!
她垂下眼,长长的睫毛颤了下,依旧无话。任凭他如何引导,不说一句话。
夏爸爸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女孩,因为他清楚的记得夏凡小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那么爱笑爱唱爱跳爱说话,那时的她踮起脚尖,伸展双臂,舞起的《天鹅湖》也是有模有样的啊。
夏爸爸朝那个女人怒吼:“你们到底把凡凡怎么了?”
这个与他生活好几年的女人,难得的凝重,她历来都是颐指气使的。此时内疚的道:开始来时,光哭,以为闹过这一阵就好了。后来天天说等爸爸来接,也就顺着这话来哄骗她。渐渐的就变安静了,很难再听她说句话,这里的学校老师不只一次的与我沟通,也经常去看心理医生,但她就是这个样子。
他听得震惊,“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不是说她过得很好,课业很重,总是忙得不在吗?”
女人便心虚了下,“她虽然不爱讲话,但学习成绩很好的。你打电话来,是她自己根本不愿意接,我只好这么说。”
还想再吵,忽然意识到她还在身旁,立即打住,却发现,自始至终,她静静的坐在一旁,看着他们。那样的眼神让他诧异,似乎在她的眼中,所有的一切都是表演,一种很失败的表演;而她自己,只是一位看客,很冷漠的看客。
他蹲过来,伸手搂过夏凡,怀里的人也不挣扎,他说:“凡凡,我是爸爸啊,爸爸来接你了,爸爸说话不算数,爸爸跟你说对不起,爸爸带你回家,回中国去……”
她伸手去触他眼角的泪,将带泪的手指放在眼前静静的看。半晌,才问:“你喜欢我吗?”这一次又会留我多久?
离开加拿大,她同样用英语问了母亲一句:妈妈,你喜欢我吗?
喜欢过吗?
各就各位
……》
夏凡骑了会儿,临时一靠,找了处阴凉停了下来。太热了,还没有风。许多的光阴似乎就是被这样一季一季的热情带走,然后再被凉薄接续上。
烈日炎炎下,这个世界依旧是车来车往,人流如织。高温让人避之唯恐不及,但生活让人不得不挺身而出,没人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拒绝签约,拒绝挣钱,拒绝工作,总不能这样向领导请假:天太热了,我今儿不去上班了……
社会讲究和谐,而和谐似乎就是各就各位。
夏凡经常像现在这样,将摩托车停在路旁,倚着一处,慢慢眨着眼睛,看着人群发会儿呆。
莫名的追逐,将日子打发得匆匆忙忙,压在内心的,却是空落落的怅惘,有些东西,无形中,缓缓地,递减着,消失了下去。
偶尔不甘,像这夏天里的炙热一样,会在如死水般的心境上骤起一股子劲头,急于摆脱什么般,想突破这种模式,可大多时候,仍是一如既往的被支配着,将生活简单到机械。
然后在不断重复的日升日落中,内心及整个人开始变得老实,也接受这样老实的过。
是的,老实。
夏凡从后备箱里掏出矿泉水,拿在手里又不想喝了,摸着就温乎乎的,跟温开水一样,皱着眉灌了几口,瓶盖一拧,扔了回去。重重的吐出一口气,重新骑上摩托车,驶入人流,如一滴水,融入汪洋大海。
路过人民广场,有文艺演出,似乎是哪个政府部门搞教育宣传的,人还不少,夏凡放慢了速度扫了几眼,驶开,不愿意往人堆里挤。
“凡凡,凡凡――”一声接一声,喊得兴奋莫名。一辆出租车靠近夏凡,一双手从车窗伸出来冲夏凡猛劲的摇,“凡凡,凡凡――”
都不用看人,夏凡就从声音判断出此人非程琳琳莫属。夏凡放慢速度,抽空瞪了一眼那张牙舞爪的人,看到出租车越过自己,在前面靠边停下,车门一开,程琳琳冲了出来,“凡凡,凡凡――”
夏凡皱了皱眉,赶上复读机了。
有时候城市再大,但多了两个人就会觉得很挤,比如程凯文与程琳琳这兄妹俩。没事时夏凡琢磨起来也觉得挺神奇的,八杆子不相干的人,却可以通过一个人,一下子聚到一个屋檐下;然后再因为这个人,各不相干。
通过母亲,她与程家就是这样。现在大家彼此毫无关系了,不对,应该说在很久以前就毫无关系了,却与这些人再做回不到陌生人。
追根溯源的想,是从什么时候又扯到一起的?时光一去很多年,有些往事,唰的一下,在脑海中闪闪而过――
从程家跑回来后,以为再不会碰面,结果某天,那个时常被夏凡挂在嘴边的臭凯文躲避不及,就那样真实的闯入夏凡的视线。当时的夏凡似乎比眼前这个大男孩子更慌乱,第一反应是扯着嗓子喊:“老爸,程凯文来啦,老爸快来啊,老爸――”程凯文瞬间跑掉。
往后夏凡总会警觉的打量四周,庆幸的是,没再出现。
第二次碰面,是刚从加拿大回来,已经不理人的夏凡并没有让同学好奇多久,便用欺负来试探她的反应。有次出了学校门,几个男同学拦截着她,她只会躲着绕路跑,畏缩的方式引得对方胆子更大,齐齐上来抢她的书包,撕扯间夏凡被推倒在地,双手仍死死的抓着书包不放,拉锯间,一个人奔过来,怒气冲冲:“我MD看看谁敢欺负她一下!”一身贵族校服的程凯文!
一副拼命的架势!
同学吓跑,他拉她起来,问出的第一句话是:“加拿大那边冷吧……”彼此已经整整五年不见。
夏凡甩开手忽然跑掉,他在后面追,“别跑啊,你不认得我了,我是程凯文啊……”夏凡跑得更快。感觉到他仍在尾随,被追急了的夏凡,在前面拐弯处一躲,听脚步声近时,猛得伸出右腿,他毫无防备,被绊得向前踉跄了下重重的趴在地上,半天才坐起来,手捂着脸,血从指缝中流出来……
夏凡站在太阳底下,脚底直冒凉气!
再往后,那条放学路上,程琳琳也出现了,这对兄妹,经常等在她的校门口,跟约好了似的。印象中,似乎程琳琳一直没怎么变,以前怎么对自己,现在仍是那副蛮横模样,不同的是,以前排斥,现在是亲近。
但程凯文就相对深奥了许多,不知从何时起,这个冷冰冰的少年变了,都说女大十八变,没想到男性身上,变化更惊异:居然变得会开玩笑,会将目光放柔的看人,会轻言细语的说话,还会一本正经的玩冷幽默……除了偶尔带出些桀骜不驯的味道,再没了曾经的凛然冷峻。
夏凡仍旧不显山不露水的保持沉默不搭理人,程琳琳经常被漠视得抓狂,大声吼夏凡:“你这个哑巴,干吗不说话!”
程凯文则会沉沉的看着她,带些肯定的出声:“是不是出国久了,汉语的咬字与发音有些别扭?没关系,多说话,慢慢就好了。”
别人都想不到这点!
怎么做到的
……》
哦,不得不提宋子珊,她考上的名校正是程凯文就读的那一所,一个大四,一个大一,拥有了一段总让宋子珊挂在嘴边回味的所谓学长、学妹的共处时光。
围绕程凯文的一些消息,比如他在大学时代的冷傲不羁,包括层出不穷的桃色事件,整个一招蜂引蝶的花花公子……等等这些都是由宋子珊与程琳琳的嘴里说出来的。她们总是喜欢拿来与夏凡分享,至于夏凡喜不喜欢听不在她俩的考虑范畴之内。
可能是长大了的缘故,亦或是岔开的成长轨迹,似乎,又变生分了。
也许,从未熟悉过。
然后,程凯文出国、回国、创业,再到回归家庭企业;
程琳琳是在本地念的大学,毕业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晃荡到现在开始卖保险;
夏凡混完了学习生涯中的最后三年,开始打零工,站前台,送外卖,喜欢上了摩托车。
昔日的相伴,在各自前行的路线中,被不断的扯离与抛却,几个人,就这么半生不熟的,跟夹生饭一样。
夏凡心里明白,除了六岁那一年多点的记忆,如果不是这兄妹俩的主动与后来的这些纠缠,彼此之间,什么都不剩,也什么都不是。
只是,偏偏就这么交集上了,好坏利弊的,只有天知道了。
浑身时尚的程琳琳一下来,就夸张的用手煽着风,“真热啊。”
明知道热还下车,傻么。“喊我干吗?”夏凡对人从来就缺乏热情。
程琳琳习惯成自然,问:“凡凡你今天休息干什么去了,我打你手机一直关机。”
“手机放家了,”夏凡仍坐在摩托车上,一脚点地,简明的问:“找我有事?”
程琳琳直接过来,一抬腿挤到夏凡后面,“你先送我到前面的那家大型书店去,那里有位作家正签名售书,我受托最少要买到三本,快点。”
“直接坐车到前面停不就完了?你下车干吗?”非得来折腾别人。
程琳琳也不废话,一拍夏凡的肩膀,“快走,驾!”
夏凡咬了咬牙,跟这种人掰不清,夏凡连说都懒得说。一踩油门,已经这样了。往前看了看,应该没有交警,放弃让这女人戴头盔的打算。
赶到书店,人还不少,程琳琳跳下来往里边挤,挤着挤着又跑回来,手指着夏凡:“你别跑啊,在这等着我,我要是回来看到你走了,我会很生气,”说完刚要走,又回过头来恶狠狠的加一句:“会很生气很生气!”
夏凡头一扭,“十分钟!”好象那威胁多管用似的。
程琳琳就冲进去了,“十分钟肯定不够,你再多等会儿……”
出来时的程琳琳捧着三本书,看到夏凡还在,很满意,举到夏凡面前显摆道:“我厉害吧?”
夏凡一脸不耐,“二十五分钟了。”真搞不懂那个签名能说明什么,能避邪呀。
身边过去两个女孩每人端杯奶茶喝,程琳琳也想喝,“凡凡你给我买一杯呗。”
“我不想买给你。”
“你兜里没钱吗?”
“有啊,”夏凡说,“可你那么有钱,凭什么让我买?”
程琳琳就泪奔了,她看着自己的包,问:“如果我买,你喝不?”
“哈蜜瓜味的!”
“我比你大,就让着你点吧。”大两岁。程琳琳颠颠的跑过去,买了两杯,将那杯哈密瓜品的递给夏凡,卖乖道;“看姐姐对你多好。”
夏凡一口气喝掉大半,大热的天,又不是在咖啡厅,鬼才在太阳底下慢慢品呢,“有事没?没事走了。”
程琳琳开始发挥她的淑女风范,进行一小口一小口的斯文喝法,“等我喝完着啊。”
借着大厦的阴影,夏凡认命的坐在台阶上等。程琳琳也挨过来坐下,又开始了她的三句话不离她哥,“我哥的女人缘真是没治了,就是走在街上都经常有女孩子主动搭讪。”
夏凡接话:“嗯,你哥确实一脸嫖客相。”
程琳琳差点没呛到,不是没领教过这个家伙的毒舌,仍是气坏,“我哥长得就像个明星!”
夏凡点头:“嗯,实力派的。”
程琳琳不服,再接再厉,“比明星都帅!”
可不比明星帅么,“就你哥长的那样儿,碰到银行抢劫,大吼一声‘举起手来,男的左边,女的右边’,你哥只能站中间。”
程琳琳呼得站起,大怒,“你竟然说我哥不男不女?”食指戳着夏凡的鼻尖:“我跟你拼了!”
夏凡不为所动,将头转一边,看别处去了。
程琳琳瞪着眼睛你你了半天,掏出手机,太过分了,太打击人了,要告诉老哥,赶紧的,一刻都不能耽搁。“哥,凡凡骂你不男不女,还说你是个嫖客。”
电话那边安静了下,“你让她说吧,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饶不了她!”
电话是按了免提的,所以听得一清二楚,夏凡斜睨了手机一眼,似乎在瞪那个人:心情好不好关我何事,不耽误我继续当你不男不女么。
程凯文在电话那边不紧不慢,“凡凡就擅长在背后来能耐。够厉害你让她当着我的面说。”
“哥,凡凡越来越不怕你了。”
……
夏凡蹙了蹙眉,觉得程琳琳这人的汉奸潜质隐藏得很深啊。在电话结束后,夏凡对着孤家寡人的程琳琳问:“打小报告能够这么及时有效还不心虚,你是怎么做到的?”
当老实人遇到无赖
……》
程琳琳手里的那杯奶茶磨洋工般,仍在一小口一小口的抿,龟速得跟品酒似的。夏凡看着心急干脆不看她,此时,太阳西斜,已经接近下午五点了,相比午间的热烈,现在的它,整个散着橙色的柔光,缓缓西沉,透着点儿依依不舍的味道。
再过一会儿,这点余光便会被林立的大厦遮掩得严实,然后华灯初上,夜幕拉开!
安静的夏凡,眼神清清亮亮,让很多情绪无迹可寻。真是高兴时沉默,不高兴时也沉默。
程琳琳瞄着夏凡,一件白套衫加牛仔裤,随意,干净。黑的眉,黑的眼睛,配着白皙的脸,很是分明。“凡凡,你的脸天天在外跑为什么晒不黑?”
夏凡眼神也不给一个,“因为你希望它黑,所以就一直白着。”曾经程琳琳也夸夏凡:哇塞,凡凡你这五官都长对地方了耶。夸人夸成这么特别的,不多见。
“凡凡,你怎么还那么瘦啊?”高高瘦瘦的夏凡在程琳琳眼中就是个标准的模特骨架,穿牛仔裤特别好看,但她一眼看到夏凡窄小的肩膀似乎隔着衣服都突出棱角了。
“一直这样么不是。”
“你还那么爱吃肉吗?”明明是个肉食动物,怎么就不上膘呢。
似乎有点窘,“愿意!”
程琳琳凑过来,心血来潮的说:“凡凡,要不我买辆车,你给我开吧。”
“我该你的啊?”
“我给你钱,肯定比你现在送外卖的工资高。”
夏凡想也不想的拒绝,“找别人伺候你吧。”
“你为什么那么烦我哥啊?”
貌似也包括你吧,“你哥不烦人吗?”
印象中程凯文最不要脸的一句话是:我和这个女人从她六岁时就生活在一起了。这让当时在场的很多人目瞪口呆!夏凡当时唯一的想法是冲上去掐死他!
有人进一步求证的问:你俩啥关系啊?
程凯文很纯洁的回道:就男女关系啊。转过脸,还一脸天真的对夏凡小声补充:我男你女,也就男女关系啊。
当老实人遇到无赖,除了默默走开,还能怎样?
程琳琳替她哥不愿意了,放下奶茶,将半天的不爽化成动力,推了夏凡一把,由内而外的霸道用肢体语言演绎得很到位,“让你没良心!”这个别扭的小孩。
夏凡有点生气,干吗呀,当我好欺负啊?
在程家,最养尊处优的便是程琳琳了。
程老爷子一向奉行“穷养男,富养女”的古训,当初程凯文大学毕业后,被程老爷子一脚踢到美国去深造,竟然一毛钱不给的让他自力更生,真就做到了三年里对他不闻不问。
三年后在国外镀了层金、学成归来的程凯文并没有受到程老爷子的接收,而是撵出家门让他去外面闯荡闯荡。程凯文就在别家公司从头做起,有点像隐姓埋名的那种。按说也挺可怜的,遇到那样的老子,貌似借不到丝毫的庇护,并且还不是一般的严厉。做了两年,好象做得还不错,有点扶摇直上的意思,被程老爷子咔嚓腰斩,似乎觉得他合格了,发号施令要求他归队,回到家族产业里来。
程凯文也没做什么抵抗,似乎也明白将来该担的责任,脱不了,不如早点担起来。
而对程琳琳却是另一番待遇,钱可着花,有求必应,要什么给什么。连程琳琳自己都承认:我老爹对我哥真是太狠了,要不是我哥天赋异禀、资质过人,真就活不到现在了。
夏凡吐!!!
据程琳琳说,她曾私下里想要给她那奉为神一样的哥哥经济援助,被程凯文断然拒绝,说什么好男儿不受嗟来之食,请他妹妹不要侮辱他的能力。程琳琳当时打电话给夏凡,用那种很夸张的崇拜语气说:凡凡,你说我哥怎么就这么爷们呢!
夏凡再吐!!!
拒绝送程琳琳回家的要求,油价现在挺贵的。那么有钱,打车去吧,或者一个电话也可以喊来她家的专车司机,没人可着她差遣。
看着地上放着的奶茶,估计没有再喝的打算。夏凡站起来,拍了拍屁股,弯腰捡起奶茶杯,扔到垃圾筒,直接跨上摩托车,“我走了。”
程琳琳很期待的问:“你真不送我啊?”
“别磨叽,”想到什么,又多了句嘴,“你前一阵不是说卖保险呢吗?”想做事,自己家那么大的产业随便她挑个地方玩,偏装有气节的,要自己找工作,还挑了个保险行业去试水,真有勇气。
程琳琳一脸得意,“凡凡,你猜,我的业绩在公司当中排第几?第一耶,我这个月能开不少钱呢。”
夏凡微愣,随即了然,“买你保险的客户都是你家公司里的人吧?”
程琳琳也不否认,“还有凡凡你的,我给你买了意外险,受益人是我。我还没跟我哥说呢。”
这次,夏凡吐……血!
饶是再平静,仍被刺激得咬牙切齿:“我跟你有仇啊?”这女人也26了,越活越偏离人的想象。保险公司就是这么用人的?都不经当事人,自己玩儿上了,靠!
“你听我慢慢给你说,受益人可以改的,保险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又不让你花钱,我给你买的是――”
什么人用什么东西
……》
夏凡懒得听她罗嗦,“把受益人改成我爸,还有,以后有什么事你少带上我。”这女人应该是无聊,逮个谁就祸害谁,老天赶紧让哪个倒霉的男人出现,将她认领了吧,省得别人遭殃。
一踩油门,走人。
程琳琳在后面跳脚,“变更手续可麻烦啦,我没有你爸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啊……”
最好去向老爸当面要,看我老爸不掐死你!
骑着爱车一路飞驰前行,当穿过自由大路,跃上彩虹桥时,空气立即清新了好多,风一下子从河面上贯穿过来,带起的力度,透进身体里,每个毛孔似乎都冒着凉气,心也敞亮起来。这种感觉不是坐在车里所能想象得到的。
在拥有摩托车之前,夏凡并不知道自己会喜欢上这个东西。
当时应聘送外卖的工作时,快餐店的老板说,如果你自己有电动车,那么每个月工资里会多给一百块,没有的,得交一千块押金。夏凡犹豫了下,决定放弃这个工作,她是那类属于无车而又不想交押金的应聘者。
然后出来时,老板正巧教一位应聘成功的人怎么骑,其中那个人指着一辆最边上有几成新的摩托车说这个也是吗?
老板说:那辆倒是不需要押金,但骑不了,总坏,经常半路熄火,耽误事。
夏同心思一动,说:那我用这辆行吗?
老板说:耽误时间算你的啊?订餐的顾客明明订的午餐你晚上才给送去,这事说得过去吗?
夏凡说:我想试试。
于是老板就压了夏凡的身份证,半信半疑的先让她骑着,给了半个月当试用期,也怪,那摩托车谁骑谁坏,到了夏凡手里,却有好转的迹象。偶尔夏凡来晚了,老板会主动问:车坏了吧?夏凡立即配合的承认:那车太破了。老板还有点内疚,觉得这个小女孩挺不容易的,说你换辆车吧,不收你押金了。夏凡没同意,说我还是骑它吧。过了半个多月,人与车子似乎越磨合越顺畅,几乎没再出过事。
车本就半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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