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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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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了?”
我不说话。
突然,他的脚步停住了:“哎?”
我顺着方向看过去,原来是一家很小很小的店,门口正有一个女孩子捧着一大束花进去。
这不是一家花店,而是卖小玩意的精品店。志航问:“这个,这个花卖吗?”
女孩不知道身后有人尾随进来,奇怪地转过身来:“啊?你们要买花吗?我们卖花,不过,我们明天才开业。”
我哭丧着脸。
志航耐心地说:“啊那真是恭喜了。这是什么花?”
那是一捧香水百合。
女孩子答:“没有别的花呢,只有这个。其实香水百合也是非常好的。”
志航看着我,我笑起来,心里很满意,因为其实我顶喜欢香水百合。
女孩子问:“不要其它的东西吗?再看看吧。”
我看了许久,买了一支小小的风筝,非常小,只有巴掌大,黄色的。
女孩子一直把我们送到门外,还说:“你们就住在附近吧,有空常来呀。”
志航问:“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
“你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我从来没想到著名的男扮女妆罗业修原来是这么孩子气的。”
这回我也不急急地走路了,任被高跟鞋夹得紧紧的脚疼下去。我们慢慢地走进人声鼎沸。
晚上志航体贴地送我回家,下车前他说:“礼拜日是我生日,你能来我会很高兴。我介绍朋友给你认识。”
“你是牡羊座?”
“谁说你不够女人,你还研究星座呢,我明天就辟谣去。”
香水百合的味道恬静优雅,是属于美好夜晚的。
我终于拿到了黄志航送我的花,当初那块巨石,终于缓缓沉入海底。
第二天同事见到我全部崩溃了,小杨疾奔过来:“你你你你你——你知不知道上班应该穿职业装?”
我看着身上的宽袍大袖,心里得意极了:“我又没有暴露。”
小杨瞪大了眼睛:“你还想暴露?”
我不理,反正我神清气爽吐气如兰,我时常会发现自己在发呆。不是不想控制住胡思乱想,但力不从心啊。
下午,当我撰写的文件上出了一个小小的错误被小杨纠正后,全办公室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小杨掐着人中说:“我一定是在作梦,一定是作梦。”
我一点都不懊恼,我似乎只会一种表情,微笑。
玩笑(3)
春节之前,我与志航注册结婚了。我住进了一直深深向往的那座安静的四合院,换了一份不那么紧张的工作。阳光好的日子,我就紧挨着落地窗躺下,任阳光温暖地覆盖我。
我心里充满感激,常常深觉不可思议地扪心自问:我何德何能,为什么要么就不“开和”,要么一下子就正中理想中可共渡余生的人呢?
天气渐渐转暖,眼看又要四月,牡羊座的志航又要过生日了。
那天我坐在天井里看书,他在一旁悠闲地喂金鱼,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去年这个时候,你怎么就在芸芸众生里一眼看中我,展开疯狂追求呢?”
志航不回身,但肩膀在抖动,像忍不住笑:“不讲。”
“为什么不讲?你就多说说我的优点让我高兴高兴。”
“就不讲。”
“你不讲我急了。”
“哎别呀”,他连忙转过身来,“我可看不得你小孩似的脸一瘪一瘪地又要哭,那样儿可太难看了。”
“那你讲。”
“怎么讲呢?从哪儿讲起呢?”志航慢慢坐在我身边。
“这么说吧,你记不记得去年我送花给你?”
“第一次?送玫瑰那次?”
“对,就是那次吧,”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来越忍不住笑:“就是那次,你这一辈子都刻骨铭心吧?”
“又怎么样?”
“那,你还记得那是哪一天吗?”
“那倒不记得了,礼拜三?”,我又仔细想了想:“真的不记得了。”
“我记得”,志航边说又慢慢站了起来:“是四月二号。”
我摸不到头脑:“很重要吗?”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屋里踱着:“我不是问你‘昨天收到我送的花了吗’?”
我等着答案,一头雾水。
他的双脚已经全部踏入屋里:“四月二号之前的一天,是四月一号啊。”
我仍然没能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四月一号是愚人节啊,我本来是想跟你开个玩笑的。谁知道你这个恨嫁的傻女,竟当了真了。”随着话音一落,他迅速拉上了推拉门。
我气得七窍生烟,甚至把手里的书抛到脑后,一个箭步窜到门前,想要进去理论。
我们两个就这样隔着落地玻璃窗无声地做着愤怒和开心的表情。
后来志航说,他被我的傻劲吸引住了,没想到有这么可爱的女孩,执着地要求他补送一束花。在那个玩笑前,他真的没有把我们的关系往别处想,但反而是我害羞和迫切的表情,让他再次重新认识我,他才发现,这还真是他要找的女子啊。
有一度我在志航面前非常抬不起头来。但是私下里,我喜欢我自己那股暗地奔涌的傻劲。
志航的书桌上摆着那个黄色的小风筝,前两天我们刚一起放过呢。他说,他要好好保存这个证据。
佳期(1)
佳期结婚那天极热,热到所有人都不知所措。更不幸的是,她的婚礼还设在室外。再漂亮的男人,腋下和后背都黑湿了一大片,头发稍长的,脖后被汗水沾了千丝万缕,再也让人提不起兴趣。女人也顾不上矜持,拎起所有能扇的东西一通狂扇,从杯垫到餐巾纸,不一而足。
到场时并没见到佳期,我知道新郎新娘得要闪亮登场,这会儿正在乔妆打扮。热得受不
住,我到洗手间去,准备往身上撩些凉水去暑。谁知一推门,就见佳期正对着镜子化妆。
她胖了,不见了小女孩发育不良似的青涩,红色晚装把身体包得严丝合缝,也没回头,冲着镜子里的我笑:“来了?”
我站在她身后端详:“嗯。你怎么胖的?”
她只咯咯地笑,却不答。
旁边有化妆师。但下手稍浓艳一些,佳期就不客气地擦掉。冷气充足、富丽堂皇的洗手间里,化妆师仍忍不住满头汗:“你这样,什么时候才可搞完?”
她不理,隐约仍见从前的娇横之态:“就是不想要太艳。”
佳期很美,而且现在身强体壮的样子,满面红光。那些脂粉,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我知道她绝对不肯被人化得变个样子。
佳期以前的性格没这么强硬,女人的强硬泰半是被男人的辜负给逼出来的。我问:“他家里有没有人来?”
她的表情没有变化,若无其事:“有啊,你以前那一个。”
我心头一沉。她咯咯地笑:“还在意吗?”
“不,无所谓。”
回到院子里,我有点神不守舍,眼睛匆匆把在场的人扫了一遍,我确实不愿意见到从前的老情儿。
突然间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我回头,见佳期正挽了新郎出来。佳期和别的新娘不一样,她脸上还有纯真的婴儿肥,目光炯炯,一付志得意满的样子。到底年轻,恢复得真快,我在人堆里兀自羡慕着。
新郎倒也仪表堂堂,甚至有点虎头虎脑,和景元是两种极端的人。景元那样苍白,颀长,满面忧郁的诗人气——他们家的人都是这样子的。
佳期很风骚地向人群的不同方向飞着媚眼,左看右看,都还是个小孩子呀。就算现在仍与景元一起,他们肯定也谈不到结婚,谁知一离了景元,她的生活轨迹迅速变幻。
喜帖送来的时候,是夹在一堆商务信函里的,我正猜谁会用大红信封这么有性格,拆开来就见佳期在结婚照上幸福地笑。
我认识佳期的时候,她只有十九岁,刚刚读大二。那天是我头次去景云家拜访,我们当时也交往了半年多,景云说父母很新派,弟弟的女友时常在家里留宿,你也不要过于拘谨,反正一家子人热闹着过也挺方便。
景云很好,这种肯定的方式让我很舒心,但是,我始终打不开自己的封闭。所以景云那天与我逛着逛着街,突然就拉我来了他家。我紧张坏了:“你有跟父母打招呼吗?”
“没有,反正是路过,就上去坐坐。”他总是什么都不当回事似的。
我的脚有点抖,直扯着景云的衣襟战战兢兢上了楼。开门的是景元,我与他以前是认识的。他一付心知肚明的样子,冲我一笑,就返回屋里去了。我正蹲在地上换鞋,景云的父亲就走出来,看着我说:“你好呀?你是谁呀?”
看见景云父亲这样一付活泼的样子,我的心放下一半,景云说:“是顾颜,我的女朋友。”
“啊啊,真好呀,快进来坐吧。”他父亲很乐似的。
景云的母亲倒比较严肃,可能因为教书的原因。闲扯了一会儿,景云父亲就说:“啊你们年轻人,回自己屋里聊,不要跟我们受罪了。”
景云大赦般拉了我就走。我偷偷说:“我尿急。”
景云就笑:“瞧你那点儿出息,那边。”信手一指。
那边地方很大,我转了一下子,就进了厨房,刚要退出来,突然从冰箱一侧探出个毛茸茸的头来:“你是谁呀?”
我吓了一跳,看去,竟是个极漂亮的女孩子:“我叫顾颜,是景云的朋友。”
“啊”,她嘻嘻笑起来,猛然往上一窜,个头儿很高,但瘦瘦的,穿着工装裤,叮铃啷当的。她向我伸手:“我是佳期,我是景元的女朋友。”
她的手上还有油,不过我很喜欢她的爽朗,还是紧紧握了握。
“你在干什么?”我问。
“擦冰箱。”
“冰箱很脏吗?”
“不算脏,我在擦后面。”
“后面?后面乱七八糟的,你擦它干什么?”
“因为我爸爸妈妈说,到别人家去,要主动找活儿干,我就擦冰箱。”
说得我倒紧张了:“啊,那我应该干点什么?”
“你不用”,她熟门熟路地说:“你头次来,得让景云伺侯你。”
如此这般,我与佳期成了朋友。每次来景云处,总见佳期窜上跳下地干活,不是擦抽油烟机,就是洗马桶,我在家里本来是最懒的,可是因为佳期的表现这么优秀,也不得不时常洗洗衣服擦擦地。
我偷偷问过景云:“佳期和景元这得算早恋吧?好了多久了?”
景云说:“瞧你那八卦劲!佳期大一的时候跟景元好的,学长学妹,顺理成章。”
但不是所有顺理成章的事都会顺理成章地有个结局。佳期毕业前夕,我在他家里再见不到小工蜂似的佳期,换作了另外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
佳期(2)
我当然不方便向景元打探,又拉住景云问:“怎么回事?”
“那个,你看不出吗?”
“那佳期呢?”
“佳期,佳期……。”
人走茶凉,谁也不会去管佳期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约佳期出来聊聊,人在感情受挫后,是最需安慰的。但是,我与景元一家这样密切,又怕佳期会伤感。
日子晃过去半年,景云母亲突然入院,虽然只是个小手术,但全家还是心惊肉跳。我在医院碰上了佳期,两人都欣喜。
“佳期,你是来……?”
“来看阿姨啊。”她胸无城府。
“你真是难得。”
“阿姨以前对我那样好,我来看她是应该的。”
连景元都感动了,尤其他那个冷若冰霜的新女友只推托大家没有那么熟而不肯露面后。有次我离开医院,见到景元正与佳期在花园一角聊天,那个样子,像极了他们还在一起。但不同的是,景元的样子很热切,佳期却只沉默着闪避。
我想我知道佳期,她不是为了挽回景元的心才来看景元母亲。她心地单纯,对所有对她好的人心存感激,但这个名单里,已经没有景元。
那时我已开始自顾不暇。景云在这期间,也很少出现。有朋友说,景云在某某餐厅与一个女孩吃饭,让我一定要去看。我没有去,不是不想去,但一想到见了面有多尴尬,还是止步了。我不愿意自己尴尬,也不愿看见景云尴尬,他与我一齐,当然有他的理由,他不与我一齐,定是因为我不是最适合那个。
我就这样熟练地运用着“鸵鸟政策”,对景云的早出晚归不闻不问。还是佳期终于沉不住气,跑来说:“你算了,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我问:“佳期,如果是你,你怎样?”
佳期说:“我是过,我走。”
佳期一走就是一年多,她去了英国念书,临走那天,景元呆坐在床边抽烟,我看得不忍。
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佳期走后,我与景云分手。我们前后告别了这家人,也有怀恋,但那个东西是给人受伤的,要迅速忘掉。
贺喜的人群,正在要求佳期与新郎做不堪入目的游戏,佳期先是笑着拒绝,然后就绷起了脸。我正在微笑,突然身后有人说:“她其实没有变,嗯?”
我听到这声音就毛骨悚然,那是景云。
我强撑着与他招呼:“你来了。”
“是”。他自然地坐到我身边,手臂搭在我身后的椅背上,如同最熟稔的时候。
我不自在极了,但坦白说,很受用。那样闷热的天气里,突然觉得头顶凭空多了一片荫凉。他干干净净的样子,全身不见一丝汗渍,与那些热闹的俗世中人到底不一样。
周围的一些熟朋友,见怪不怪的,似乎我一直与景云在一起,从未分开过。大声斗酒,大声唱歌,大声开玩笑,还问:“你们两个准备什么时候?”
佳期从人堆里忙里偷闲地冲我作着鬼脸。突然间我明白,这是她特意设计的。
我有点恼怒,她自己不吃回头草,为什么把回头草递到我面前来强喂?
佳期在蜜月里给我打来电话:“听说进展还不错?”
“你?”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是假装生气还是要谢谢她。
“颜姐,人跟人不一样。我与景元,那是八杆子再也打不着,但你与景云,是前缘未了。我们作不成妯娌,可我也希望你嫁进景家。”
我不响,本来想告诉她,景元一直把她的照片摆在床头,即使是在她婚后。后来转念,说这些没用的事做什么呢?
不知道如果我是她的性格,能不能令她与景元复合。很难说,她比我有主意得多。
我们到底是有缘份的。
袋子(1)
我是一个手提袋,瑞普斯艾的。
瑞普斯艾是一个二线的女装品牌,购买者众,都是些年轻漂亮的人,或者一些自认为年轻漂亮的人。
我很高兴自己没成为一个超市用白塑料袋。它们的命运很悲惨,在被用来装满重物(而
且很可能是些味道刺激的蔬菜)后,回到人家还要被当作垃圾袋二次使用,分派到客厅、厨房,甚至厕所,装些果核、烟头,甚至用过的手纸,如果主人懒惰,再几天不清倒一次垃圾的话,我那些白塑料袋兄弟,大多是被熏死的。
我觉得我的命运还好。最起码,瑞普斯艾是个有钱的服装公司,作为他们的的门面——手提袋,我们被设计得很漂亮,桔黄的肤色,质地柔韧,尤其是印上瑞普斯艾的著名LOGO,拿在购买者的手上,顶有面子。
我们将要包裹的,是那些干净时尚的服装,上面还有昂贵的价签显示身份,通常购买者要花掉至少半个月的薪水才能把我们拎走。
未落入购买者手中前,我们待在舒适的店面里,导购小姐都是漂亮的,在工作之外,她们也愿意穿本店的服装。她们对我们还是很好的,放在收款机旁,光线充足,还有轻柔的音乐听。
不过我来到这家店后,就知道要很快离开。因为瑞普斯艾的生意极好,我一天要告别几百个兄弟,我知道,很快就要轮到我了。我祈祷带我走的,将是一个干净的人。
那天快打烊的时候,进来一个瘦瘦的女孩。我记得她,因为她有点男孩气,走路风风火火的。她前两天就来过,在皮衣那里试了半天,对那件中款的爱不释手。坦白说高个子女孩如果再苗条,就穿什么都会好看。我觉得手提袋也是设计成瘦长的比较好看,听说现在连报纸都有了“减肥版”。
我猜这个女孩是准备买下这款皮衣了。瑞普斯艾本来就不便宜,而皮衣更是所有款式里最贵的。
果然,我见她又跑去试了一遍,在镜子前扭来扭去的,真的很好看。旁边的导购小姐也想在下班前来个“海底捞月”,在一旁赞不绝口。女孩开始打手提电话,声音很甜,是打给男朋友:“喂,我在试衣服啊。”
“是一件皮衣啊。”
“当然好看啦。”
“可是很贵呀。”
“真的假的?”
“你真的给我报销?”
她一边说着,脸上一边诡黠地微笑,身体还不由自主地轻轻扭着,就像跟人撒娇一样。
“真的呀?那好吧,那我先谢谢你啦。”女孩满意地挂了电话,就让导购小姐开票了。
真是个幸福的人,男朋友很大方。我知道那款皮衣的价钱。
女孩并没急于交钱,又跑去男装部转,指着模特身上穿的那款白毛衣说:“这个也要。”
原本我前面有一个兄弟,但现在她买两件,还要加上我。
导购小姐轻盈地拎起我,轻轻一抖,我舒畅地打开身体,那件质地和设计都很考究的黑色皮衣落入我的怀抱。
女孩伸手接了过来,顺手把小票也塞进来,愉快地说“谢谢”,出了店门。
大街上已经有点冷了。但还好,女孩迅速地钻进车里,发动,待了一会儿,有暖意从前方漫了过来。女孩把音响打开,我听见一个女声唱“幸福,我要的幸福……”
女孩大声地愉快地跟着哼唱。
我和我的兄弟相视一笑,都在猜,下一步会到哪里。
女孩的车里很干净,有淡淡的烟味,和一种清甜的香水味混在一起,很性感,这也许不是个过于年轻的女孩,因为车里没有什么流露小女孩气质的饰物。
女孩开了很久,才拎着我们下车。这是一片白色的楼群,女孩按开密码锁,走了三层楼梯,开门。
屋里有灯光,原来是有人的。
我看见沙发上一个高大英俊的男青年从报纸后面微笑地露出头来。
女孩把我们扔在一边,冲上去抱他。
两个人亲昵了一阵,男人问:“买的衣服在哪儿呢?穿上我看看。”
女孩穿上了,转了一个圈问:“行吗?”
“嗯。”男人点个头,就把钱包拿出来了。
女孩把白毛衣递给男人:“送你的。”
送他的?那件皮衣不是男人掏的钱?那这件呢?
“干嘛?”男人问。
“那件算你的,这件算我的。你将就着吃点亏。”女孩说。
“不用这样啊,是你生日嘛。”男人并不去穿白毛衣。
女孩坚持,接过钱也只随手放在茶几上了。
男人心里很受用吧。我觉得这女孩蛮聪明的,白拿别人东西不好,自己也送上礼物一件,就不显得气短,接过钱的姿势也不会难堪。价钱和价值是不一样的。
男人说:“我做好饭了,吃饭吧。”
我真的很羡慕,原来世上是有神仙眷侣这回事的。
饭后,女孩收拾桌子,洗碗,顺手把我和兄弟仔细叠好,放进一个储物柜里。
我们又满意地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个生活得很有秩序的年轻人,不会浪费,把我们仔细地放好,等待再次利用的机会。
我们沉沉睡去。
在储物柜的日子,虽然漆黑一片,但外面传来的声响让我基本了解了这对情侣的生活规律。
袋子(2)
这是男人的家,女孩不是每天都会来。男人是一个作家,每天十一点钟起床,看完中午的新闻后,就开始啪啪啪地打字。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就听听音乐,或者下楼去转转,傍晚将至,女孩的电话就会来了,两个人约定晚上的安排。
他们出去的时候不少。
但我听见男人给其他人打电话时说:“她太喜欢玩了,我喜欢静,天天陪着她,可真吃不消。”
她也会来这里过夜。男人上网的时候,她就看电视,两人都静静的。一次男人出去谈事情,她跟人打电话,说:“他?他很闷。”
那次谈事情,男人把我的兄弟带走了,装了好几套影碟去还。
我知道我们这些制作精良的手提袋,不会那么快就废掉,我们还要去到很多地方见世面,才会慢慢衰老下去。
不知道他们两个人谁,会把我带到谁家去。
中间又有许多新的手提带来与我作伴,也因为这样那样的任务被拎走。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总剩下我。
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活还是一样的进行,可这两个人,开始偷偷地在对方不在的时候抱怨。那些电话是打给什么人的我不知道,但他们肯定对这段感情没有起太好的作用。每次女孩打完电话,总是很惆怅,然后就冲出去玩到深夜才回来。男人回家早,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等,很多时候,等得睡着了,女孩才疲惫地打开家门。
那天,女孩凌晨才回来。男的问:“这么早?”
女孩不说话,脱下那件瑞普斯艾的皮衣,扔在沙发上。
我不理解这种叫作情侣的动物,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不能当面锣对面鼓地谈一谈。他们曾经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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